关于律师合同合集7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律师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律师合同 篇1
案情简述
原告聚吧科技公司诉称:20xx年8月1日,原告与被告同志广告公司签订了《软件销售合同》,依照合同规定,原告向被告同志广告公司提供软件及设备,合同总金额5.5万元;结算方式:被告同志广告公司确定购买软件后支付定金16500元,其余货款38500元在硬件安装调试正常后立即支付。原告收到定金后,于20xx年9月25日向被告同志广告公司、被告杨锋提供了所有的软件和设备,并安装调试正常,但被告同志广告公司、被告杨锋拒绝支付剩余货款38500元。请求判令被告同志广告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38500元及利息2310元整(按借款利息一年6%、办理贷款手续费3%来计算,从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4月2日,以后另算),被告杨锋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同志广告公司和被告杨锋辩称:两被告对购买原告的软件及设备的事实没有异议。原告销售给被告的软件及设备由于自身设计的原因,导致从交付时始一直没有调试正常,即没有符合双方在销售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最后一笔货款的条件,因此被告有权拒付最后一笔货款。被告杨锋对原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没有异议。
办案思路及心得
1、双方在诉讼中均未提出标的物的质量标准可参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通常标准,本案《软件销售合同》标的物应按照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当你的商业秘密被盗取或者软件被拷贝的时候,你会后悔没有找商业秘密律师,等你一审败诉你才后悔莫及没有找对商业秘密律师,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如果法院给你二审的机会,请选择只专注于商业秘密、软件著作权维权领域的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2、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9条、第11条、第12条、第14条规定,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者应当向软件登记中心提交包括该软件的鉴别材料在内的申请文件。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的鉴别材料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的`前、中、后各连续的20页组成。若整个程序不到60页时,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清单。但在规定的情况下也可申请作例外交存,在登记申请批准后,申请者为了以后取证的方便,可申请交存全部或主要部分的源程序清单。申请时,申请者应当提交申请表,阐明交存源程序的数量及要求保存的年限。软件登记中心应当将交存的源程序清单加以封存,未经申请者的同意或法庭的决定任何人都不能启封。在有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利纠纷的诉讼案件中,如果所涉软件已经办理过软件著作权登记,有关法院都应首先向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中国软件登记中心调查取证,取得涉及诉讼的那份软件在办理著作权登记时所交存的鉴别材料。如果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者还交存了供将来取证用的源程序清单,则更有利于取证工作。应当采用这些材料作为技术鉴定比较的基准。
裁判结果
一、被告广西南宁市同志广告制作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岑溪市聚吧科技有限公司货款38500元及该款利息(利息计算办法:以本金38500元为基数,从20xx年4月2日起至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分段计息);
二、被告杨锋对被告广西南宁市同志广告制作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被告杨锋对被告广西南宁市同志广告制作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广西南宁市同志广告制作有限公司追偿。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79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91元,共计1582元,由被告同志广告公司与杨锋共同负担。
软件著作权人哪些权利
发表权
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
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
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复制权
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发行权
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
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信息网络传播权
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翻译权
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其它权利
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律师合同 篇2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与因一案,代理事宜与乙方协商,根据相关法律,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作为协商谈判、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一审、二审诉讼、执行的委托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为出庭应诉,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提出各类申请,代为上诉、调解,代领标的款等)。
三、经双方协商:
1、代理采用风险代理方式,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先行支付3000元基本费用,甲方就该纠纷而达成的调解协议、生效的案件判决书或各类调解书中或保险公司所支付的获得赔偿数额将作为计算乙方风险代理费的基数,乙方负责甲方获赔款项的执行事宜,甲方按照获赔数额(不包含诉讼费)的执行回款的百分之二十五(25%)比例支付风险代理费,如执行回款有50000元,则甲方支付给乙方50000×25%=12500元,前期3000元基本费用不从中抵扣。
2、乙方代理甲方参加谈判、一审、二审诉讼、执行等事宜,不再另行收取代理费。
四、除另有特别约定,乙方因办理甲方委托事宜所需(武汉市市外)的交通、通讯、食宿等合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诉讼费、上诉费、鉴定费、公证费等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须认真履行职责,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应保守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等秘密。
六、如乙方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
七、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终止本合同,代理费不予退回,未缴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追索。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委托事项终结止。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合同,已收费用不予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交清代理费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未交清款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如需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书面予以确认。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二○一二年月日签订于××
律师合同 篇3
聘用方:
受聘方:身份证号: 执业证号:
担保方:
聘用方聘请受聘方在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执业,三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相互的权利、义务、责任,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受聘方自愿受聘,并在聘用方的指派下,从事《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的七项业务。受聘方非受聘用方指派,或非从事上述业务的行为,均属非因公执业行为。
二、聘用期限:
聘用方聘请受聘方在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执业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为续约期,逾期不续约的,聘用关系终止。
三、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聘用双方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和领取报酬及福利:
1、固定月薪制方式:聘用方每月向受聘方支付固定工资人民币 元,并根据年终收入及受聘方的工作业绩支付年终奖金。社会保险费由聘用方负责。
2、业务收入提成方式:聘用方在业务收入中扣除税收、管理费用后,按比例付给受聘方报酬。聘用方和受聘方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保险费由受聘方支出,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福利待遇依同行业法定标准实行。
四、聘用期间,受聘方应遵守聘用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自愿遵守聘用方的章程。服从聘用方的管理。努力维护聘用方的形象和声誉。自费参加律师业务责任保险。
五、担保方为受聘方相对聘用方而言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六、聘用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合同约定的标准按时支付工资及奖金。
2、确定收入报酬提成的比例、合理支付报酬的方式和时间,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支付给受聘方报酬。
3、监督、检查、管理受聘方的执业活动。按权限决定或提议对受聘方的奖惩。
4、按法律和合同承担受聘方因执业行为的法律后果。追究受聘方因执业失误给聘用方造成的损失。
5、保障受聘方依法执业的合法权益。
6、为受聘方的执业活动提供便利和相应的'条件。
7、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和执业责任保险。
七、受聘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执业,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保障业务质量,完成基本业务量。
3、不私自办理法律事务,不私自收费,不向委托人收取委托约定之外的报酬和费用。
4、对非因公执业行为或执业行为中对外造成的民事赔偿自负责任。
5、按时交纳管理费、保险金、注册费等。
6、承担因执业失误而给聘用方造成的损失赔偿。
八、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1、对受聘人的执业进行监督、指导。
2、受聘人严重违反本合同时,向聘用方提议解除聘用方合同。但应承担在聘用方解除合同前的保证责任。
3、督促受聘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九、合同变更与解除:
受聘方在受聘期间,如因迁徙、健康等合理原因,无法继续执业,可与聘用方协议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须补足合同期间应交纳的各种管理费、税金、注册费、保险费等。
十、合同期满的结算:
聘用期满,受聘方离开聘用方前,须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并交还执业证,妥善处理完毕已接受代理委托的各类法律事务。进行财务结算。
十一、违约处理:
聘用期间,如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须赔偿另一方损失。
十二、补充条款。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当事各方正式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用方:受聘方:
代 表:
担保方:
年 月 日
律师合同 篇4
(一)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性的工作环境。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业务工作的设备、工具和物品。
(三)甲方根据工作的需要,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甲方按国家规定在女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
(四)甲方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技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五)甲方尊重乙方对工作方法、管理制度和技术改进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六)由于甲方制度的失误而对乙方造成损害时,甲方应予以赔偿。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
(一)因甲方业务量的增减、经营范围、经营性质的变化,需要对乙方的任职部门和职务作适当调整的,在不增加乙方工作负担情况下,乙方也应接受甲方的安排,同意变更合同。
(二)在同行业的工资水平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时,乙方可在本合同终止之前3个月提出变更合同中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条款的要求,甲方应予以合理地满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因(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之情由,无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辞退乙方的,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和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的`解聘补助费 元,并支付违约金 元。
(二)乙方非因《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之情由,擅自解除合同,辞去职务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凡经甲方出资培训的,乙方应在辞聘离职前分批或一次性赔偿甲方的培训费。培训费的赔偿标准为按乙方培训后在甲方的工作年限,以每年递减20%的比例计算。(培训后工作满五年的,不再赔偿培训费。)
(三)乙方违反工作纪律或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有损于律师声誉和形象的,甲方有权给予其行政处分,并按规定扣除工资、奖金,其不足部分可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合同中未尽事宜,在合同生效后经双方协商,可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附件包括:《律师事务所章程》、《员工守则》、《考勤制度》、《财务制度》、《福利制度》、《奖惩制度》、《工资制度》。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师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传真: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传真: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拟就 事宜聘请乙方提供 法律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此,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服务的范围及服务的时间
2.1服务范围包括:
2.2服务时间要求:
3.服务的方式及要求
3.1乙方派出由以下律师组成的工作组,按照本合同第2条服务范围及服务时间的要求完成法律服务,并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工作组人员。
3.2乙方派出 (主要工作组成员)从事本合同项下的工作。
3.3乙方完成本合同法律服务,应按照甲方具体提出的以下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
3.3.1乙方承诺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务,能够按照同业律师服务的水平。实现提供法律服务的及时、准确、完整及合法,在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3.2乙方向甲方声明它本身包括其派出人员没有同时为其他人就同一事件提供法律服务、不存在利益冲突。
4.保密
乙方向甲方作出的承诺《保密函》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甲方业务机密履行保密义务。本合同终止、解除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5.费用及支付
5.1本合同项下的律师服务费用采用以下第x种计费方式计算:
5.1.1本合同采用固定服务费用的计费方式,即本合同项下的律师服务费用总额为: 元人民币(币种),大写:
5.1.2本合同采用风险代理服务费用的计费方式,即:
5.1.3本合同采用律师小时费率的计费方式。律师的小时费率分别为:
5.2本合同的律师费用采用下列第x种支付方式:
5.2.1一次总付,在? 全额付款。
5.2.2分期支付
5.2.2.1 本合同签署并生效后x日内,支付总费用 %的款项;
5.2.2.2本合同项下的委托事宜完成后x日内,一次付清余款。
5.2.3其他方式: 。
5.4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日常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印刷、差旅、交通、食宿等费用以及因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税项、税费由 方承担。
5.5其他约定: 。
5.6乙方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名称:
6.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6.1甲方权利
6.1.1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6.1.2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6.1.3有权要求乙方不时提供相关的工作汇报和阶段性工作汇报;
6.1.4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记录、证据等全套资料;
6.1.5其他
6.2甲方义务
6.2.1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委托事宜有关的材料、证据等;
6.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
这些工作条件的费用由 方承担;
6.2.3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6.3乙方权利
6.3.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本合同委托事宜有关的材料、证据等;
6.3.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根据委托书享受代为答辩、代为调查取证、代为出庭及参加庭审活动、代为参加调解及与对方和解(需特别授权)、代为递交或接受并转递各种法律文书等;
6.4乙方的义务
6.4.1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务,应符合高质量的律师服务水准,并实现提供法律服务的及时、准确、完整及合法,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4.2对甲方交给的资料、材料、证据妥善保管,并在委托事宜完成后一个月内归还或销毁上述资料、材料、证据,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6.4.3乙方在进入甲方工作地点时,须遵守甲方工作地点的有关要求。
7.健康、安全
律师合同 篇6
劳 动 合 同 书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律师事务所)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登记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律师)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
律师执业证书号码: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
通信地址邮编:
联系方式及电话:
(说明:若乙方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及电话发生变更,应在发生变更之日起三日内通知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律师法》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就聘用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律师助理聘用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年,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检查、指导乙方各项业务活动,对乙方的个人能力、业务水平和完成任期目标的情况进行考核;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支持乙方工作,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3、履行本合同各项规定,实现对乙方的承诺;
4、按时发放乙方的报酬。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依法履行职责、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并按合同获得报酬的权利;
2、有对甲方工作提出建议、意见的权利;
3、服从甲方的管理,遵纪守法和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和接受甲方分配的案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任务;
5、根据甲方安排,辅助律师办理业务,不得单独执业;
6、因乙方过错或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造成甲方及当事人损失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工资待遇:合同期内,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乙方的月工资为 元人民币。试用期工资为 元人民币。
第四条 甲乙双方应当执行国家标准的工作时间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第五条 乙方按国家规定享有法定节假日。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一)对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缺乏履行职责能力,不能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2、违法乱纪,违反职业道德;
3、责任心不强,严重失职或承办法律业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4、当事人或有关机关投诉超过三次,且投诉属实者;
5、不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屡教不改者。
(二)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不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2、甲方不履行合同规定实现其承诺,克扣乙方应得的报酬。
第七条 陈述和保证
(一)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二)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 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支付乙方报酬,则按逾期天数每日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应付迟延报酬金额的 %;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二)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应尽义务,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3)乙方违反工作纪律或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方面的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有损于律师事务所声誉和形象的,甲方有权给予行政处分,并按规定扣除工资、奖金,其不足部分可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聘用律师助理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律师合同 篇7
甲 方(委 托 方):
乙 方(受 托 方):湖南法律在线
甲、乙双方就委托 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二、委托权限范围: 。
三、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 、 及 担任上述委托事项的承办人员,甲方指定本单位 (家庭) 为联络人员,联络地址: 电话:
四、代理收费的取费形式
1.按收费标准收取;( )
2.双方协商收费;( )
五、代理费用的收取:(依人民币计算)
1.代理费用为 元;
2.办案费用(交通、通讯、打字、复印、联络等)为 元。以上费用的的`收取时间和办法为 在代理活动中,乙方基于代理事务而必须开支的费用(交通、通讯、打字、复印、联络等)预计为 元,由甲方预交,乙方在结案提供相应的票据进行结算。
六、甲方郑重承诺:以上委托事项未经委托他人或已中止对他人的委托;随案移送的一切材料及口述情况绝对保证其真实性;未对乙方隐瞒与案件相关的重大情况。否则,乙方有权随时中止委托承办工作,有关费用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七、乙方对委托承办事务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八、委托事务进入代理阶段后,乙方应尽责尽力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委托人的正当合法权益。但乙方不对所代理事务之结果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并且不得因委托代理事项的变化或提前完成,而要求退减已交或应交的代理费额。
九、代理律师业务中,乙方不对案件标的承担经济责任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担。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乙方须加盖事务所合同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项终止(以授权委托
合同为范围,含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诉等情形在内)。本合同如发生争议,提交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二、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约地点:湖南法律在线签约时间: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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