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合同

时间:2024-06-10 06:04:25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养殖合同集合6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养殖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养殖合同集合6篇

养殖合同 篇1

  甲方(转让方): 地址:

  乙方(转让方): 地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红寺堡开发区红寺堡镇大墩养殖场自已所属的养殖厂有偿转让给乙方,具体协定如下:

  一、地理位置:东靠 ,南靠靠,北靠 。转让总价格为 。大写: 元整。

  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三、如有个人干涉,由甲方负责。

  四、此合同签字加印之日生效,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双方不得反悔。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2

  发包人(甲方):天津市福远养殖场

  承包人(乙方):天津君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畜牧业设施提升工程奶牛精细养殖园区建设项目

  2、工程时间:20xx年5月1日-20xx年10月20日

  3、工程内容:工程款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养殖场房、办公室、宿舍等建房施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5月1日 竣工日期:20xx年10月26日

  四、工程竣工: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工程质量标准:慈利县质量检测局为准 ( 不包括材料质量 )

  六、合同金额:工程款:13140000元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用的建材必需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书

  面申请,甲方则需及时提供全部建筑不得误工,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造成不必在的.浪费则按照市价赔偿。

  十、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实施监督。在猪舍内部结构中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甲方在乙方的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调动乙方的施工人员。

  十一、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一、 合同 总则:

  1、饲养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共 天。

  2、乙方自愿饲养数量为 只,合计只并定向出售给甲方。

  4、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元/只押金,共 元,。此押金款在毛鸡回收率在90%全部退还;未达到90%时,按照实际只数退还押金。

  5、甲方按照每市斤元的保底价回收乙方饲养的合格毛鸡(无病活体,单体重量4市斤—5市斤)。当市场价低于保底价时,按保底价回收;当市场价高于保底价时,按市场价回收。采购价不含运费

  二、 毛鸡回收:

  1 毛鸡回收实行甲方棚前过磅或乙方自送两种方式进行

  2 乙方自送鸡按照合同鸡胴体出成指标倒推算毛鸡重量。

  3 乙方自送毛鸡到甲方,运费按甲方宰杀计划按时装车出发,因道路,天气等原因不能进车时,由乙方负责倒运,若导致计划放空乙方承担0.2元/只的放空费,装车时应轻拿轻放,不合格鸡(死鸡、残鸡、小鸡等)严禁装笼,在鸡装笼时,要排放均匀,不能有挤压和仰卧现象,抓鸡时不得抓翅、抓腿,一律双手抱着抓。如不按要求抓鸡,在宰杀前出现残翅、残腿、断爪和淤血现象,将追究甲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4乙方须按最早出栏日期提前三天向甲方报出栏计划,回收日期以甲方确定日期为准。乙方提报计划经甲方确定后,不得私自退计划,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三合格毛鸡质量要求

  1 甲方回收率不超过90%,超出部分按当天市场价回收,回收只数以生产胴体只数统计数据为准。

  2 当毛鸡平均只重高于5市斤时,超出部分按当天市场价回收(超出部分=总重量-乙方当天回收毛鸡总数*5);当平均只重低于4市斤时,按照甲方标准结算。

  3 乙方当天毛鸡平均只重符合甲方要求但其中有部分不在范围之内,如不符合要求比例在2.5%以内,当天结算金额和结算重量都按正常价格和重量结算;如超过2.5%,超出部分的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鸡只按照公司标准结算,不符合要求的鸡只数量及重量以甲方生产胴体数量及重量为准,结算价格以甲方标准结算。 4乙方当天毛鸡平均只重不符合甲方要求但其中有部分不在范围之内,但平均重量在3.7市斤以上,低于3.4市斤比例在5%以内,按照甲方现行结算标准结算,如乙方鸡只低于3.4市斤比例在5%以上,超过部分结算价格在甲方标准的基础上再下浮0.03元/斤;鸡只数量及重量以甲方生产胴体数量及重量为准,结算价格以甲方标准结算。

  5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毛鸡必须是均匀,无秃背,无脚垫,无胸囊炎,无其他皮肤病的健康鸡。死鸡,病鸡,单只重量低于3市斤的小鸡甲方不予以回收,注:如乙方提供鸡只有秃背,脚垫,胸囊炎在5%以内甲方不予以追究,比例超过5%,超过部分按照正常价格下浮0.03元/斤回收

  三、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如期回收乙方饲养的合格毛鸡,根据乙方出栏计划,按时装车,如因乙方原因耽误装车造成的运输费用损失和误工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因雨雪天路滑,汽车不能靠近鸡舍,由乙方负责倒运装车,倒运费甲方自负。

  2 如有以下特殊情况:停水,停电,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及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回收时,

  甲方不承担损失

  3乙方场内或鸡舍内不得存养合同以外的雏鸡或其他鸡只,一经发现根据情节给予处罚,并将该批鸡降价收购。

  4、乙方出栏时提前10小时停食,提前两小时停水、保持鸡体干燥,如不按规定停食、停水,在屠宰时发现嗉中有食,乙方将按抽检出的每只鸡的实际食量的5倍从每只鸡中扣除。

  5甲方义务为乙方提供肉鸡饲料管理技术和疾病防治技术,协助解决乙方饲养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6、乙方应在成鸡出栏前一天到当地兽医检疫部门开具产地检疫证明,检疫费由乙方承担,无检疫证明不回收成鸡,并承担相应的车辆运费损失车辆消毒证明,养殖户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号码,养殖户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有效。

  对发生疫情伤亡过大或遇到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而无法履行合同,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确定后备案处理(注:乙方须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处理文件方可处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7棚前过磅称重在乙方所在地,由乙方准备磅称。(磅称须由技术监督部门

  验证合格)。

  五、药残控制

  1、乙方防疫、消毒和预防治疗用药必须来源于公司,禁止滥购乱用非公司指定的药品,发现病情应立即告知公司技术服务人员,在技术员的指导下用药。

  2、毛鸡进厂时,甲方将对乙方饲养的肉鸡提取样品,并标明饲养单位及编号,然后低温冷冻存放,每20天集中检验一次,检验不合格的,由甲方承担本批检验费用及经济损失,并按合同约定的药残价格处理。

  六、结算:

  1甲方须持现款购雏购料,乙方在成鸡回收后按本合同约定之价格15日内付毛鸡总款额的50%,其余的50%(作为药控保证金)30日内全部付清,结算地点***。

  2、结算时,给予冬季取暖和夏季降温补贴,冬季时间从每年的11月30日至第二年的3月10日,在此期间饲养的肉鸡,按实际饲养天数每只鸡(按出栏成鸡数计)每日给取暖补助0.01元,夏季从7月15日起到8月30日止,按饲养进入天数,每只鸡每日给降温补贴费0.005元。

  七、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任何一方因不执行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予赔偿,并且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2无论出现任何问题,双方均应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提出方负担。

  4 出栏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5乙方必须在出鸡期限内出鸡,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收,如乙方私自外卖,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2.0元/只违约金。

  八、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鉴字之日起生效,毛鸡回收付款后本合同随之无效。

  3、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有限公司

  甲方: 乙方: 地址:

  电话: 日期:电话: 日期:

养殖合同 篇4

  监督单位:xxx县畜牧局 主管单位:

  甲方:通渭县xxx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乙方:姓名 住址: 县 乡 村

  为了更好的发展通渭县恒芮牧业种养殖畜牧产品,提升产品价值,增加社员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本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经甲方按入社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后,接纳乙方为通渭县恒芮牧业农民合作社社员。由双方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一致同意在肉羊养殖产业化发展合作项目上结成公司+基地+农户的互惠互利的`农业产业链合作契约特例协议如下并执行。

  一、 甲方责任条款:

  1、乙方养殖设施及相关条件就绪后,无偿提供科学养羊技术资料。提供优质成年母种羊 只,每只 元,共计 元。

  2、对乙方实施服务条件,(1)优质种羊提供。(2)优质饲料和提供饲料配方。(3)提供科学技术服务。(4)合格商品肉羊的回收。

  3、回收乙方合格商品肉羊价格:高于市场价格10%。商品羊回收标准6月龄以上,重量为80市斤以上,皮毛平整,羊体健康。

  4、所提供的成年母羊在7日内发生病状,可由甲方包换成年羊,一周后由乙方自负。

  5、提供优质母种羊所收押金1200元只,在没有违反合同协议的前提下,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二、乙方责任条款:

  1、在合同期内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成年母羊每只每十一个月向甲方无偿提供1只商品羊,作为母种养出租费用,其他按甲方第三条回收执行。

  2、按甲方的技术标准进行自繁自育出合格商品羊,不得在他方引种、配种、串种、繁育。

  3、乙方按时进行防疫接种,科学预防,杜绝脏、乱、差、粗放型养殖,由此造成的劣质商品羊,甲方不负责保障回收和保护价责任。

  4、乙方保证自产商品羊不向亲友、农户作种羊转让出售,乙方不得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商品羊。

  5、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的成年母羊一周后若有死亡,按照每只2400元赔偿或提供三只羔羊并终止母种羊养殖合同。母种羊在无偿提供一只商品羊后死亡的,可用其它商品羊顶替母种羊未交完的商品羊。

  6、如违反上述条款,已经核实取消社员资格。按章程有关规定处理。甲方有权取消保护价和回收商品羊合作关系,收回成品羊,终止合同。

  三、其它共同条款:

  1、该协议执行单位,解释权为通渭县恒芮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有。

  2、该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签订生效日起至叁年。到期后双方另行立协议延续。

  3、如有争议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引种档案: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成年母羊 只。

  5、本合同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至。

  监督单位:(盖章处) 主管单位:(盖章处)

  甲方:通渭县xxx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乙方代表: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电话:

  本合同一式四份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养殖合同 篇5

  河南正友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肉鸡

  养殖回收合同

  合同类型:

  区 域:客户姓名: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养回收合同肉鸡饲

  甲方:河南正友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合作的原则,就乙方饲养甲方白羽肉鸡合同回收一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保证金

  1、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最后一批鸡只未出栏,本合同自动延长到乙方出栏为止。

  2、合同保证金:为体现甲、乙双方合作的真实性,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按订购合同数量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 元。

  3、乙方合同到期后,如果自愿继续合作,本合同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下一合同期间;如乙方书面提出终止合同,在乙方交鸡后7日内,甲方将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二、饲养地点

  1、饲养地点:市

  /组笼(笼养),饲养数量只。合同期限内,乙方不能变更饲养地点,否则视为第三方饲养,此合同同时作废。

  三、饲料

  1、乙方承诺全程使用甲方指定的全价配合饲料。

  2、全价饲料使用标准:1#料 1公斤/只;2#料 使用至出栏。饲料价格3600元/吨。

  3、乙方在饲养期间需要提前3天定料,如因乙方定料时间延误导致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断料,导致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饲养期间不得擅自使用非甲方饲料;不得向甲方饲料中添加其他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物质;否则甲方有权按违约处理。

  5、最低料肉比标准:下表为棚前检斤最低料肉比标准,到场料肉比按此标准提

  实际料肉比低于标准料肉比时,少用部分饲料,乙方向甲方返还800元/吨,从乙方肉鸡回收款中扣除。

  四、动保产品及药物残留

  1、乙方在饲养期间,必须全程使用甲方或乙方代理人的动物保健产品。每只鸡动物保健产品最低使用标准不得低于1.2元/只。低于此标准,甲方有权在毛鸡款中直接扣除。

  2、如乙方私自用药,导致药物残留超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四、 鸡雏

  1、 鸡苗价格4.10元/只,乙方在入雏前7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入雏时间、数量;并向甲方缴纳雏款。甲方依据乙方缴纳雏款时间定雏,并提前3天,通知乙方入雏时间、数量,鸡雏供应厂家等相关信息。

  2、 甲方规定合同鸡雏价格指混合雏,如甲方提供鉴别公鸡(指公鸡比例不低于75%),鸡雏价格上调0.5元/只。

  3、 甲方通知乙方入雏时间后,乙方不得随意退定雏,否则甲方有权扣罚合同保证金,合同自动终止。

  4、 鸡雏数量确认:甲方保证鸡雏102只/箱(含路耗),乙方可以按入雏数量5%进行现场抽检,但抽检时,鸡雏运输司机必须现场确认。

  5、 甲方有权依据乙方定雏数量,在入雏时浮动5%,乙方不得有异议。

  6、 鸡雏品质约定:鸡雏平均体重在36克以上为合格(种鸡周龄29周以上)。前7天死亡数量不得超过2%,超出2%以上部分由甲方承担,但死亡数量必须有死雏或鸡爪为证。如乙方认为鸡雏品质有问题,应在入雏后4天内电话通知甲方业务人员,7天内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人员现场确认后,确实是鸡雏品质问题,甲方承担死亡超出2%以上部分。如果因乙方饲养管理不当导致死亡(如湿度、温度不合适;药物、煤气中毒;同一批鸡雏60%以上客户没有问题;乙方弃养),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 运输

  1、 饲料运输:300公里以内,饲料运费由乙方代理人承担;300公里以上,乙方代理人可以适当向乙方收取超出标准部分的运费,收取上限为50元/吨。

  2、 毛鸡运费:因棚前检斤,毛鸡运费由甲方承担。

  3、 鸡雏运费:甲方负责将鸡雏运输到乙方鸡场,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 毛鸡回收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申请,申请时应说明出栏时间、数量、平均体重,以便甲方安排车辆。

  2、 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出栏具体时间、车辆信息。确定出栏后,乙方不可以拒绝出栏,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3、 毛鸡出栏其他事项约定:a、乙方负责抓鸡、装车,并保证车辆安全离开鸡场;b、每车装车时间不得超过2.5小时(360笼),乙方要确认毛鸡车到场、离场时间是否相符,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毛鸡车晚点,其扣罚由乙方承担,因毛鸡车原因,造成晚点,扣罚由毛鸡车承担;c、抓鸡前,乙方要向甲方检斤员出示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合同与身份证复印件姓名要相符;d、检斤单上客户签字栏,签字姓名要与合同姓名相符,否则甲方有权视为市场毛鸡。

  4、 毛鸡车进场晚点,每分钟扣罚10元。

  A、 单只3斤以下,甲方拒绝回收。

  B、 有鸡痘、皮炎、烂抓毛鸡,乙方要随毛鸡车进场,确认比例。

  鸡痘、皮炎鸡痘10%以下,免于扣罚,10%以上,每增减10%比例,毛鸡降价0.2元/公斤

  烂爪:按检出比例计算,扣罚0.2元/公斤。例如交鸡6000只,均重3公斤,检出比例为20%。扣罚金额为6000*3*20%*0.2=720元。

  如乙方不到场确认,则按甲方屠宰场检出比例为准,甲方以检出比例扣罚,乙方不得有异议。

  6、 毛鸡出栏时,乙方应提供如下手续:检疫证、自产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七、 毛鸡结算:

  1、 乙方在毛鸡出栏后3天内,到甲方财务核对账务,办理毛鸡结算手续。延迟一天,扣罚50元。

  2、 办理毛鸡结算时,乙方应提供如下手续:附件一:肉鸡单批饲养回收

  协议、棚前检斤单原件、入雏凭证、饲养手册、料票及转料单。

  3、 付款:乙方办理完毛鸡结算之日起,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毛鸡款,逢节假日顺延。

  八、 各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A、 甲方有权定时对乙方的饲养条件、管理水平和信誉等级进行评估,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不符合国家农业部、甲方饲养场规范等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整改应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损失由乙方承担。

  B、 甲方有权根据疫病控制需要及药物残留检测规定,对乙方饲养场中的鸡只随机抽取血样、肉样,进行疾病和药物残留进行检测,乙方不得拒绝。

  C、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肉鸡饲养管理、动物保健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专业咨询服务及不定期饲养管理技术培训。

  D、 甲方按肉鸡回收计划,回收乙方饲养的合格肉鸡。

  E、 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技术服务,但甲方不承担相应损失。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A、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饲料、鸡雏进行数量的验收。

  B、 乙方有权监督检斤和结算方式。

  C、 乙方有义务依照本合同各项约定履行养殖责任。

  3、 违约责任

  A、 乙方私自掺入非合同肉鸡、鸡雏、饲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

  B、 乙方私自外售合同肉鸡,甲方视为乙方违约。

  C、 乙方弃养,甲方视为乙方违约。

  D、 当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扣留乙方合同保证金;降价(或按市场价)回收该批肉鸡。甲方有权选取上述方式之一,对乙方进行违约责任追究。

  九、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解除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2、 因自然界不可抗拒的因素,如火灾、地震、水灾等,使当事人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受灾乙方在遭受损失后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受灾方不承担对方经济损失责任。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十一、乙方自愿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养殖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从事种植养殖一体化生产劳务,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共同执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用工约定:

  1、劳务用工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合同。甲方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合同即终止;

  2、劳务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甲方。

  三、工作职责:

  1、乙方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乙方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3、乙方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4、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作时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将按《劳动法》的规定予以支付相应报酬;

  2、乙方必须在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甲方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者每个工作日扣发20元工资);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 天,凡超过者,按不胜任岗位工作予以解除劳务协议;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 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调出时需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2、甲方不得无理或以不正当理由解聘乙方;

  3、甲方在此期间应主动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4、甲方应对此期间乙方的工伤事件负相应的责任;

  六、劳动报酬:

  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2、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1200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利造成损失的;

  3、不服从分配,有违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4、不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6、乙方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九、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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