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合同

时间:2024-09-08 07:55:2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有关定期合同汇总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定期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关定期合同汇总六篇

定期合同 篇1

  赠与者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定期性赠与事宜缔结契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提供乙方监护、养育其子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的养育补助费,于每年_______月底及_______底,无偿赠与人民币各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 前条定期赠与期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丙方成年为止。

  第三条 乙、丙双方倘有不良行为依刑法有关处罚之明文者,甲方可撤销本契约。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受赠人(乙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定期合同 篇2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________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________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除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人员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XX编码:

  乙方(劳动者)姓 名: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XX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为 。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五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六条 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 甲方按下列第 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

  第九条 甲方于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或银行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工具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6

  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劳动合同或者本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以下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

  1、岗位协议书

  2、培训协议书

  3、保密协议书

  第二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期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乡镇)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工作。甲方因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

  第三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

  第二条、

  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工作有关或因工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客户、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第六条按甲方现行的商铺工资管理制度支付乙方工资。甲方发薪每月日期为次月____日。合同期间若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调整或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时,乙方的工资待遇则作相应调整。

  第七条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提前终止:

  1、发生甲方或乙方不可抗拒的因数,造成一方或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甲方员工守则及奖惩办法规定可以辞退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方宣告破产、不再从事原经营行业。

  第十条乙方有以下行为,甲方有权立即通报开除乙方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1、虚报帐目,帐目不清,弄虚作假,贪污货款。

  2、偷盗财物,散布影响公司及同事形象的谣言。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且自愿放弃各项社保福利。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二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第十四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继续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就此合同内容向

  第三方保密。 甲方(公章)乙方(签章)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期合同 篇4

  第一部分

  1.船舶经纪人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

  统一定期租船合同(各栏于1974年列出)

  代号:“1939年波尔太摩”

  2.地点和日期

  3.船舶所有人/营业所在地

  4.承租人/营业所在地

  5.船名

  6.总登记吨/净登记吨

  7.船级

  8.指示马力

  9.运输部夏季干舷高度时的总载重吨(大约)

  10.散装/包装容积(立方英尺)

  11.永久性燃料(大约)

  12.船速(节)(大约)燃油消耗(吨)(大约)

  13.现在动态

  14.租期(第1条)

  15.交船港口(第1条)

  16.交船时间(第1条)

  17.(a)航行区域(2条) (b)经特别约定的除外货物

  18.交船时的燃料(载明最低和最大数量)(第5条)

  19.租金(第6条)

  20.租金的支付(载明货币名称和支付地点,以及受益人和银行帐号(第6条)

  21.还船地点或区域(第7条)

  22.战争(仅当约定第(c)款时填入)第(21条)

  23.解约日(第22条)

  24.仲裁地点(仅当约定伦敦以外地点时填入)(第23条)

  25.经纪人佣金及向何人支付(第25条)

  26.有关约定的特别规定的附加条款数

  兹相互同意应按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订条件,履行本合同。当条件发生抵触时,第一部分的规定优先于第二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

  签字(船舶所有人)

  签字(承租人)

  第二部分 “波尔太摩1939”统一定期租船合同(各栏于1974年列出)

  兹由第3栏所列的船舶所有人和第4栏所列的承租人,双方协议如下:船名见第5栏,登记总/净吨见第6栏,船级见第7栏,指示马力见第8栏,在英国运输部夏季干舷高度时可装的包括燃料、物料、食品和锅炉用水在内的载重量大约吨数见第9栏,根据建造者的测定,船舶具有的散装/包装容积(立方英尺)见第10栏,扣除永久性燃料,其大约吨数见第11栏,船舶在良好天气和平静水域条件下满载航行速度见第12栏,此时消耗优质威尔士煤或燃油的大约吨数见12栏,现在动态见第13栏。

  1.租期/交船地点/交船时间

  船舶所有人出租、承租人承租本船的期间为第14栏规定的日历数,并在上午9点至下午6点,星期六从上午9点至下午2点(不包括星期天或法定节假日,除非承租人接受船舶),在第15栏规定的港口、承租人所指定的船舶能始终安全浮泊并可供使用的泊位交船且将船舶置于承租人控制时起算。船舶在各方面适于货物运输。

  船舶应在第16栏规定的时间内交付。

  2.贸易

  本船只能在第17栏规定的地域内,在其能始终安全浮泊的良好和安全港口或地点之间从事合法贸易,运输合法货物。

  船舶不得装运活牲畜及有害的、易燃或危险货物(如酸性物质、炸药、电石、硅铁、石脑油、汽油、焦油或其他任何制品)。

  3.船舶所有人提供的项目

  船舶所有人应提供所有食品和船员工资、船舶保险、甲板和机舱所有物料并支付费用,并且在租期内,维持船体和船机处于充分有效状态。

  船舶所有人应为每一舱口提供一名起货机司机。如需更多的起货机司机,或卸载工人拒绝或不允许与船员一起工作,则承租人应提供合格的岸上起货司机并支付费用。

  4.承租人应提供的项目

  承租人应提供并支付所有包括厨房用煤在内的燃煤、燃油、锅炉用水、港口费用、引航费(不论强制引航与否),运河航工、舢板费、照明、拖轮、领事费(但与船长、船员有关的除外)、运河、码头及其他费用,包括任何外国市政税和国税,同时应支付交船港和还船港的一切码头、港口费和吨税(除非是因在交船前或还船后所运的货物而发生的)、代理费、佣金,并安排和支付装载、平舱、积载(包括垫舱物料和防移板,但船上已备有的除外)、卸载、过磅和理货、交货、舱口检验,供给为其服务的官员和人员的伙食以及其他各项费用,包括因检疫造成的滞留及费用(包括熏舱和消毒费用)。

  所有实际用于装货和卸货的绳索、吊货网和特殊吊货索,以及任何特殊工具,包括按港口习惯要求用于系泊的特殊缆绳、钢索和锚链,均由承租人负责。船舶应配备有起货机、吊杆、滑轮和起重能力达2吨的普通吊货索。

  5.燃料

  承租人在交船时和船舶所有人在还船时应接受船上尚存的全部燃煤或燃油,并按各自港口的现价支付费用。

  在还船时,船上剩余燃煤或燃油的数量不得少于和超过18栏规定的吨数。

  6.租金

  自按第一条规定的起算至船舶交还船舶所有人止,承租人应以第19栏规定的租金,每30天支付租金。

  支付租金须用第20栏规定的货币,以该栏规定的方式,无折扣地每30天现金预付。

  如果欠付租金,船舶所有人有权将船舶从承租人的营运中撤回,而无须提出任何声明,也无须通过任何法院或其他形式的干预,且不影响船舶所有人根据本租船合同所具有的对承租人的任何索赔权利。

  7.还船

  租期届满时,承租人应在第21栏规定的地点或范围内选择一不冻港,以船舶交给他时的同样良好状态(自然损耗除外),在上午9点至下午6点,星期六在上午9点至下午2点之间还船,但是还船之日不应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

  通知

  承租人应至少在10天前将还船的港口和大约日期通知船舶所有人。

  如果对船舶指定航次将超过租期,承租人可使用船舶至航次结束,但以能合理地估计该航次将允许大约在租期届满时还船为限。但是,对于任何超过租期届满之日的时间,当市场价格高于合同规定的租金率时,承租人应按市场价格支付。

  8.载货舱室

  船舶所有载货舱室,包括合法的甲板载货容积,除保留船长、船员、属具、船具、家具、食品和物料占用的适当而足够的空间外,均由承租人支配。

  9.船长

  船长应尽速完成所有航次,并同海员一起给承租人提供习惯性帮助。有关雇佣、代理或其他安排,船长应服从承租人的指示。因船长、高级船员或代理人签发提单或其他文件,或在其它方面遵照承租人的指示,以及由于船舶证书不规范或货物超载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承租人应向船舶所有人赔偿。船舶所有人对由于货物短缺、混票、标志、包件数、或由于积载不当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货物损坏或索赔,均不负责任。

  如果承租人有理由对船长、高级船员和轮机员的行为表示不满时,船舶所有人在收到意见书后,应立即调查事实,并在必要与可能时予以撤换。

  10.指示和航行日志

  承租人应向船长提供各种指示和航行指令。船长和轮机员应对航行日志作完整和正确记录,供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查阅。

  11.停租等

  (a)如船舶进干坞或为维持船舶的效能而采取其他必要措施、船员或物料不足、机器损坏、船体受损或其他事故,以致妨碍或阻止船舶工作并持续24小时以上,则对船舶因此所损失的不能立即按要求进行营运的任何时间,应停付租金。预付的租金应作相应扣减。

  (b)如船舶由于天气原因被迫驶往港口或锚地,或船舶驶往浅水港口、河流或有浅滩的港口,或货物遭受意外事故,则船舶的任何延误和/或由此延误而引起的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即使此种延误和/或费用、或者两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船舶所有人的雇佣人员的疏忽。

  12.清洗锅炉

  清洗锅炉应在营运期间任何可能的时候进行。如不可能,则承租人应给予船舶所有人必要的清洗时间。如船舶因此停留超过48小时,则应停付租金,直至船舶重新准备就绪。

  13.责任和负责

  船舶所有人对由于其本人或其经理人未尽适当谨慎使船舶适航和适于航次需要,或因其本人或其经理人本身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造成的交船延误或租期内的延误,以及船上货物的灭失或损坏负责。在任何其他情况下,船舶所有人对任何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坏和延误,即使是由于其雇佣人员的疏忽或不履行职责所致,概不负责。船舶所有人对无论是部分或全面的罢工、停工或关厂或禁止工作(包括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所引起或造成的灭失或损坏,概不负责。

  承租人应对由于违反本租船合同的规定装载的货物或不当或粗心添加燃料、装载、积载和卸载货物,或其他由本身或其雇佣人员的不当或疏忽行为所造成的对船舶或船舶所有人的灭失或损失负责。

  14.垫款

  如经要求,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应在任何港口向船长垫付船舶的日常费用所必需的款项,年息仅为6%。此项垫款从租金中扣除。

  15.除外港口

  船舶不能被指示也无义务进入,

  (a)伤寒或瘟疫盛行的任何地区,或船长、高级船员根据法律无义务将船舶驶往的任何地区。

  (b)任何冰封地区或在船舶抵达时由于冰冻原因,灯标、灯船、航行标志和浮标将被或可能被撤走的任何地区,或具有通常由于冰冻原因船舶不能抵达或在装货或卸货结束后不能驶离的危险的地区。船舶无义务破冰。如果由于冰冻原因,船长担心船舶被冰封和/或受损,因而认为继续停留在装货或卸货地点具有危险,则他有权将船舶驶往一便利的不冻地点,等待承租人新的'指示

  由于上述任何原因造成的不可预见的延误,由承租人负责。

  16.船舶灭失

  一旦船舶灭失或失踪,租金从船舶灭失之日起停付。如灭失的日期不能确定,则从船舶最后一次报告之日起到预计的抵达目的地之日止,支付半数租金。任何预付的租金应作相应的扣减。

  17.加班

  如经要求,船舶应昼夜进行作业,承租人应偿还船舶所有人根据加班的小时数和雇佣合同中规定的费率支付给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加班费用。

  18.留置权

  船舶所有人得因根据本租船合同提出的任何索赔对属于定期承租人的所有货物和转手运费以及任何提单运费行使留置权。承租人得因事先支付但未获得的所有款项而对船舶有留置权。

  19.救助报酬

  由于对其他船舶的救助和救援而获得所有报酬,在扣除船长和船员的应得份额以及所有法定的和包括根据本租船合同为救助所损失的时间而支付的租金在内的其他费用,以及损害修理和所消耗的燃煤或燃油后,由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平分。承租人应受船舶所有人为得到救助报酬及确定其数额而采取的措施的约束。

  20.转租

  承租人有权转租船舶,但应给予船舶所有人预期通知。但是,最初的承租人始终对本租船合同的适当履行向船舶所有人负责。

  21.战争

  (a)除非事先征得船舶所有人同意,否则,如由于任何实际的或威胁中的战争行为,战争的敌对行动、类似战争的行动、海盗行为或敌对行为、或任何人、组织或国家对本船或任何其他船舶或其货物的恶意破坏,革命、内战、民众骚动或因实施国际法而将使船舶进入危险地区,船舶不能被指示前往或继续驶往任何此种地区或进行此种航次或营运,也不能因实施某种制裁使船舶冒任何风险或受任何惩罚,亦不能使船舶承运任何货物而使其有被扣押、捕获、罚款的风险,或受交战国或交战方或任何政府或统治者的任何方式的干扰。

  (b)如船舶驶近或被带往或被指示驶往该种地区或面临上述风险,(1)船舶所有人有权随时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对其在船舶上的利益和/或租金因此可能涉及的任何风险进行投保。如经要求,承租人应偿还船舶所有人支付的保险费。并且,(2)尽管有第11条的规定,对所损失的全部时间,包括由于船长、高级船员或普通船员的伤亡或船员拒绝前往该地区或置于此种危险所损失的时间,租金照付。

  (c)如船长、高级船员和/或普通船员的工资、食品和/或甲板和/或机舱物料的费用和/或船舶保险费,由于上述(a)款所述情况或在任何此种情况存在期间而有所增加,所增加的费用应加人租金,并在船舶所有人提交账单时,由承租人支付。此种账单应按月提交。

  (d)船舶有权服从船旗国政府或任何其他政府,或任何按照或声称按照该政府授权行事的人发出的有关船舶离港、抵港、航线、挂港、停港、目的港、交货或任何其他事项的命令或指示,或服从根据船舱战争险条款任何委员会或个人有权发出的此种命令或指示。

  (e)如船旗国卷入战争、敌对行动,类似战争的行动、革命或民众骚动之中,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均可解除本租船合同。除另有协议者外,船舶应在目的港还给船舶所有人,或者,如由于(a)款规定的情况,船舶不能抵达或进人目的港,则在卸完船上任何货物后,在船舶所有人选择的附近一未封锁的安全港口还船。

  (f)为服从本条规定而为或不为任何行为,均不得视为违约。

  (g)款供选择,并且,除非根据第22栏另有约定外,否则应视为删除。

  22.解约

  如船舶未能在第23栏规定的日期之前交付,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如船舶未能在解约日之前交付,则如经要求,承租人应在收到此种通知后48小时内作出其解除合同还是接受船舶的声明。

  23.仲裁

  本租船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在伦敦(或第24栏约定的其他地点)提交仲裁。船舶所有人指定一名仲裁员,另一名仲裁员由承租人指定,如该两名仲裁员不能达成一致决定,则以由其指定的首席仲裁员的决定为准。仲裁员或首席仲裁员的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4.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根据1974年约克一安特卫普规则进行理算,租金不分摊共同海损。

  25.佣金

  船舶所有人按根据本租船合同支付的租金,以第25栏规定的费率,向第25栏规定的当事人支付佣金。但在任何情况下,佣金不少于补偿经纪人的实际开支和其工作的合理报酬的必要数额。如由于任何当事一方违约而全部租金未付,则对此负责的一方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

  如当事双方协议解除本租船合同,则船舶所有人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但在此种情况下,佣金不超过按一年的租金计算的经纪人费用

定期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主持人 单位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一方执行 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辽宁省兴城市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果树所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治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接触、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赔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兴城市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如下 。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果树研究所人事处备案一份。无部门公章和果树研究所人事处公章无效。

  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主持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人事处公章 (部门公章)

定期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__性别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

  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使用说明:

  附录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一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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