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合同

时间:2023-05-19 13:51:13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维保合同模板合集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维保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维保合同模板合集7篇

维保合同 篇1

  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义务:负责派专人协助乙方做好发电机维保协调工作。

  二、 乙方义务:定期负责给甲方提供发电机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

  三、维修保养服务内容:

  1、 包括设备本体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2、 包括设备本体与低压供电系统的联动动作方面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3、 包括设备本体与其他系统(如水冷系统、消防系统等)的联动动作方面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4、 所有发电机组均定期启动调试,启动调试周期为最少每三个月一次(或按甲方指定时间进行),每次启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 所有发电机组所消耗燃料由我公司负责提供,并应按规范做适量的储备;

  6、 所有维修发电机组的工具及零配件必须用为原厂或原厂指定产品。

  7、 检查发电机存油量是否符合标准

  8、 检查发电机外观有无损坏

  9、 根据设备运行次数或机油更换时间,对机油进行更换工作。

  10、对发电机组电池进行定期检查,在接头处做防腐处理。

  11、定期对发电机房进行降燥、降湿、通风措施

  四、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壹年。

  五、费用: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的发电机设备系统维护保养总费用为人民币?? 元。

  六、 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全部费用。(不可抗拒力因素除外)。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随意违约,若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均应由终止合同的违约方负责全额赔偿。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管辖

  甲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转真:

  转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维保合同 篇2

  订约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条款:

  “ ”小区地处市 区 路 ,为确保“ ”小区弱电智能化系统 稳定有效的正常运行,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维护保养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养服务工作事项及费用

  1.1维护保养系统: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为下表中的系统提供维护和保养服务,详细内容参见附件一(维护保养系统及金额明细表)。明细表外的甲方系统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维护保养服务范围之内。

  系统名称 保养系统

  电视监控系统 √ 楼宇对讲系统 √

  周界报警系统 √ 家庭防盗报警系统 √

  电子巡更系统 √ 背景音乐与紧急广播系统 √

  车辆道闸系统 √

  1.2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壹年,服务期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11月18日止。

  1.3、维护保养形式:

  定期服务:乙方每周为甲方提供2次的固定维护保养时期,分别为周一和周四,维护保养时间为9:00-17:30,特殊报修8小时内上门服务,保修热线021-64361087。

  备注;本协议中“特殊报修”是指:

  1) 楼宇对讲系统出现大面积的故障;

  2) 家庭报警系统出现多防区误报或不报(防区数量占总防区数量的2/3);

  3) 周界报警系统出现多防区误报或不报(防区数量占总防区数量的2/3);

  4) 电视监控系统出现大面积的图像不显示;

  5) 其它系统出现大面积故障,导致小区安全受到影响。

  6) 或应业主或甲方的要求。

  1.4、本合同维护保养总金额:

  本合同维护保养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1.5、本合同总金额支付方式:

  第一批款:

  于20xx年11月28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 元;

  第二批款:

  于20xx年2月28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 元;

  第三批款:

  于20xx年5月28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 元;

  第四批款:

  于20xx年8月28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 元。

  1.5.1、付款证据:

  在每次甲方支付给乙方维修保养款之前,乙方应给予甲方与金额相应的发票后,甲方方可开取与发票相应的支票,给予乙方或者直接转入乙方公司帐号。

  二、维修及更换费用分摊 2.1、下列内容不属于本合同维护保养总价范围内,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或业主方先行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的前提下,乙方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2.1.1、由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服务的系统设备,因甲方或受小区业主委托进行装修的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故意或无意的人为损坏,或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可抗巨的原因,(包括雷击等)所导致的意外损坏或因乙方本身所无法控制的原因而造成系统设备损坏的,产生的所有维修费、设备费及材料费用。

  2.1.2、各个系统的软硬件及升级换代(包括应小区业主的要求)和装修过程中而进行的各种整修或移位。

  2.1.3、甲方、乙方和业主认可的维修费、材料费及设备价格:(见附件一)。

  2.2、费用分摊方法:

  如是住户部位需要更换、添加产品、材料或产品维修的情况下,乙方应向住户先行收取产品、材料或维修费用,如是公共部位需要更换、添加产品、材料或产品维修的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先行收取产品、材料或维修费用。

  2.2.1、付款证据:

  甲方或业主在每次给付乙方现金购买设备费或维修费等费用的同时,乙方也应给予对方相应金额的发票。

  三、双方职责

  3.1、甲方责任

  3.1.1、甲方应提供小区各系统平面图、设备清单及设备说明书各一套,并按各系统设备的使用说明中所载明的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地使用系统设备,避免出现人为障碍及事故。

  3.1.2、甲方在系统设备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系统设备的故障或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断电停止系统设备的运行和使用,保护好现场,并通过维护保养热线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到达后,甲方值班人员有义务说明事故发生经过。

  3.1.3、甲方在没有收到乙方书面许可之前,必需拒绝任何非乙方授权的人员对系统设备开展与系统维护保养或维修及更换有关的工作,若甲方擅自指定非乙方授权的人员对系统设备实施了维修保养工作,甲方应对该“弱电系统”设备的无法修复承担全部责任。

  3.1.4、甲方应按乙方的维护保养作业内容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一切所必须的便利条件,并在乙方作业完毕当日由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出具的作业单回执上签字确认乙方的维护保养项目的竣工。

  3.2、乙方责任

  3.2.1、根据合同所约定的维护保养服务范围和定义为甲方提供系统设备的维护保养服务,如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因设备原因暂时无法解决,乙方需向甲方或业主提出解决方案,以达到最终解决问题。

  3.2.2、乙方对维修过的`“弱电系统”中的子设备负责半年的免费保修期限,对更换上的新设备负责一年的免费保修期限。

  3.2.3、由“弱电系统”损坏、失灵、断电及人为等任何原因造成的居民财产及生命安全或小区内任何损失的,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2.4、每月向甲方报告乙方维护保养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在维护保养中已更换的设备、零部件的数量及费用清单等;并由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出具的设备运行清单上签字确认。

  3.2.5、指导甲方操作人员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系统,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四、其它约定

  4.1、保养和维修服务时间:保养和维修服务时间按合同第1.3条中的定期服务执行,但特殊报修的情况下可应甲方的需要,在甲、业主或乙方的另行协商确定的服务时间内进行,但产生的额外人工费等所有费用由甲方或业主方承担(具体见2.1.3、条款及其内含的价格)。

  4.3、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对本合同的服务事项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但需结清维护保养等有关全部费用。

  4.4、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一周内仍未收到甲方的应付款项,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合同项下的所有维护保养服务,直至到收到所有应收款项止。

  4.5、本合同中所提名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的组成部分,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具有同等的效力。

  4.6、劳务禁止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及本合同结束后顺序三年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派驻的服

  务人员发生劳务关系,如甲方违反本条款,须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150000 元/人

  4.7、争议处理

  本合同双方均应承诺信守合同义务,并认真履行合同,如双方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请其所在地的合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4.8、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增补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应,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4.9、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八页,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4.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 20xx年 x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

  甲方: (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维保合同 篇3

  兹有甲方的空调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由乙方承担其定期的保养、维护及修理(以下简称维修)。

  一、设备清单:

  银座新天地约克空调主机共18台(其中,银座歌唱家楼顶15台,上井精致料理楼顶3台),型号:YCAE61;设备在维保期内,如发生数量变化,维保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合同期

  20xx年8月日至20xx年8月日。

  三、维保费(人民币):

  合同金额大写:壹万柒仟元整/年¥ 17000元 /年

  以上价格为人工保养费,如更换零配件,费用另计(200元内的配件免费更换) 乙方账号:

  名称:济南市天桥区基程制冷设备维修部 帐号:1602003209200023716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即RMB8500元 (捌仟伍佰元整)。收到款项后,乙方三日内进场开始保养。

  2、每年保养协议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RMB8500元( 捌仟伍佰元整)。

  3、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甲方所在地税务局认可的正规发票。

  4、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支票。

  五、双方职责:

  1、甲方必须提供条件:

  (1)配合乙方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现状调查;

  (2)为机组提供设计范围内的供电、水量、系统合格的水质处理、有经验的操作人员对主机及整个空调系统的操作管理;

  (3)为乙方技术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条件。 2、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开机调试、各系统检查(水系统、电气系统、风系统、氟系统)维护、停机及在使用中非人为故障的维修(人为损坏的维修需另行收费)。

  (1) 乙方负责在甲方使用设备前,对合同清单规定的设备按约克的技术标准,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电路系统、水系统、制冷系统及主机排风系统等分项检查)、调试,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2)乙方负责设备水系统的检查;但不包括水泵的维修;

  (3)主机风冷换热器、乙方在设备使用期间,提供每月一次的巡检及24小时应急维修;

  (4)乙方在对设备的巡检、维修时,需做设备状态记录,巡检、维修后由甲方验收 ; (5)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报修电话后1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因交通原因延误除外),(设备零部件损坏,需加工或更换则除外);

  六、零备件供应及结算:

  1、 本协议期内,上述机组所需更换的零部件、添加或更换制冷剂,润滑油等,由甲方购供或由甲方付费委托乙方购买。

  2、乙方应优先向甲方提供由原厂机组零配件,并对所提供零配件进行质量担保。质保期为六个月(由乙方人员更换安装调试合格计时)。

  3、所需更换的配件如由甲方自行购买,乙方负责配件安装。所更换配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如非安装原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维修过程中所用的氮气、焊接等辅料,乙方不再收取费用。

  七、违约处罚:

  1、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5%计算,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时完成任务、而造成直接损失的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除正常工作以外的工时费用,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出现不必要的损失,乙方不可再索要除正常工作以外的工时费用,并 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4、如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如有因非人力、自然界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不可追究对方责任.

  八 、特别约定:

  1、 协议期间,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设备非乙方原因之损伤、意外破坏、遗失的责任;如在设备检修过程中由于乙方人员工作失误导致设备配件损坏,所需修复或更换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使用年限增长,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发生数值偏差或电子原件的老化或突然损坏是很难避免的,不是保养失误所致。

  3、机组使用年限增长及运行振动原因, 压缩机因其自身质量发生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这部分工作是超出本保养工作范围,另计费用。

  4、保养工作不包含因蒸发器冷凝器铜管穿孔,机组进水后所发生的维修工作。

  5、对每月维保项目内容及保修项目进行记录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

  行。

  九、合同执行期间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在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解除或变更合同,其中一方需提前三个月提出与对方协商解决;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十、如双方在合同期满后,双方达成一致可另行签订合同(合同价款不变)。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维保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北京硕兴顺业商贸有限公司.刘子剑13910618789 签定地点:北京 合同编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保养维修签订如下协议:

   为了让格力中央空调给用户带来高档、舒适的享受,中央空调机组和其辅助设备系统都必须始终处于最佳的运行状态,才能达到最理想的使用效果,满足用户的要求。因此对运行中的中央空调系统进行定期维护是中央空调机组始终运行在最佳状态的重要基础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本单位的主机空调、辅助设备及空调水系统承包给乙方进行专业保养,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合同:

  二、工程款及结算:

  1、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规定分2次向乙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甲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承担应付款1%/日违约金。

  三、维保内容

  本合同所涉及的维保内容以本合同所列附件一、二、三“维保内容”所列内容为准

  四、甲方责任

  1.向乙方尽可能的提供原有施工图,机房电气控制图等图文资料。 2.对乙方从事维修的技术人员提供进出的方便。 3.明确双方沟通途径,指定甲方联络人员。

  4.提供乙方维修时所需的消防设施、用电、用水及其它必要的协助。

  5.提供一个存放备件材料及工具的仓库,乙方所购工程材料暂时不需要使用的必须入仓库存放,不可私自拿出去。

  6.确保被维修设备有足够的维修空间,如因空间不够造成机组不能正常进行维修工作,需要拆卸天花或其他,费用由甲方负责。

  7.甲方不要要求乙方在天黑或特殊天气状况时进行户外维修工作,特殊情况除外。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所做的维修工作每次完成后以工作报表的形式,经主管工程师签名确认后,上报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2.乙方有义务24小时内响应甲方的紧急报修任务。对于有影响的重大接待工作,更应该提前做好检查工作,以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

  3.乙方代购材料需先入甲方仓库确认,再领用到工程中;贵重设备或材料购入前需得到甲方主管人员的

  认可。

  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有较高的的思想道德水准及组织纪律性;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严格进行安全操作,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服装整齐,并佩戴有明显标志的工作牌。对于机要部门的维修工作需拟定详细的计划,在甲方工作人员认可的时间段完成。

  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设备出现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派员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排除故障工作,直到恢复正常运行,如零配件损坏需要更换的除外。 6.承诺修复时间:小修12小时内,中修48小时内,大修72小内。 7.维修或抢修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配件供应及结算

  1.维保项目为:室外数码机及室内风管机的维护和维修。每月做一次机组整体检修。

  2.合同执行期间发生需要更换配件的情况,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设备需要更换的配件由乙方报予甲方。 3.对于单次维修费用小于20000元时, 包含加氟,乙方免费维修,甲方不再单独结算。

  4.由甲方提供的配件按若非格力商用空调公司来源,乙方不承担由于甲方使用了该零配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可以为甲方更换该配件,但由于该配件损坏而产生的维修费用乙方将向甲方另外收取;由乙方提供的配件由甲方按照配件价格(详见附表一、二、三、四“格力配件报价明细”)在更换配件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配件款,所更换的配件5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保养总价为:人民币 元 。(大写: )。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50%即 元(大写: );合同执行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剩下的50%即 元(大写: )。

  3.合同期内如出现增项维修内容,经双方协议,于完成维修当日向乙方支付约定维修费用。

4.乙方收到款项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有效的发票。

  八、合同生效、变更及终止

  本合同有效期为天,起止时间为:201年月日----201年月 日。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解除、终止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违约责任

  1.在没有双方约定的前提下,如一方擅自终止履行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20xx元作为违约金,如造成守约方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另行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应在承诺的'时间内对甲方的设备进行维修,如违反规定,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金额2‰作为违约金,违约金额不超过总金额的2%;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期内付款,如违反约定延期付款,则按照延期天数支付应付款的2‰,违约金额不超过总金额的2%;

  4.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时完成任务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支付乙方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5.如在空调系统维修过程中由于乙方人员工作失误导致配件损坏,设备损坏,所需修复 或更换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6.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非人力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责任。

  十、争议解决方式

  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均有权向被告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维保合同 篇5

榆林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我酒店使用的两部乘客电梯(型号:GPS-2),由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生产,于20xx年安装调试且投入使用,至今已使用十二年之久。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规定,电梯年检时必须持有电梯维保合同,我单位与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签订的维保合同于20xx年1月31日到期。由于维保期限已过,维保单位不再对我酒店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为了不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行,现需续签电梯维护保养合同,望领导批准。

  工程部

  20xx年3月10日

维保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桥式起重机实施保养服务:

  1、有限公司车间内型号为: 桥式起重机 台;

  三、服务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1年。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1.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为维修保养,不包括设备配件。如需更换配件需另行计费。

  1.2每月一次派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1.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贰小时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叁小时内到达。

  1.4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1.5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2、甲方的责任

  2.1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2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工时间并在显眼处设置标贴安全警示标志。

  2.3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2.4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起重机零部件及材料费。

  2.5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六、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保养费为:

  起重机编号:起重机型号: 型 数量:台载重 吨,日工作量: h/d,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年合计(人民币)¥元 ,年度起重机保养费总计(大写):

  七、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受乙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50%,共计人民币_ ;余下款项在每月15日之前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年度服务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八、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因甲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九、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确认,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确认,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损失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其它约定事项皆按原合同实行。

  11、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12、本合同一贰俩份,双方各执壹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维保合同 篇7

  发包人: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

  吉林省建设厅监制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说明

  1.此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资质或行业协会的相应资格。签订合同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上述承包资格证明。

  3.发包、承包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应当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当地各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发包、承包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备案各执一份)。

  4.本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并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当恪守诚实信用,负有对合同条款正确说明的义务。

  5.住宅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指隐蔽在装饰表面内的电气回路、上下水、煤气、地热等管线工程)结束时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能使用。如某项工程不能达标,乙方应予整改,直到达标为止。

  6.本合同施行之日起,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各专业市场自制的家装合同同时废止。

  7.本合同文本条款由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规范服务达标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见报价单和图纸)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二)。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一、二)o

  (3)承包人包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一)。

  1.6工程期限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1.7工程造价和报价单

  (1)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3)工程报价。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

  3.1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3.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予以确认。

  3.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承包人人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应书面告知乙方施工人员有关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承包人施工人员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6负责垃圾外运输及处理。

  4.7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其它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适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发包人则应负责配合承包人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内容: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民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7)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并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5.3发包人为少数民族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材料供应

  6.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1)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发包、承包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发包人。

  6.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发包人到现场验收,双方就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发包人确认备案o

  6.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装饰材料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第七条 质量标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所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文件。

  7.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 工程验收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验收单。

  8.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不得人住,如发包人擅自人住视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8.4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可视为验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9.1合同签字生效后,发包人按下列表格中的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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