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殖合同模板集合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养殖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养殖合同 篇1
甲方(租赁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养殖场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场所:
二、 租赁期限:年月日至 月 日)。
三、 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1元/年,在协议期内甲方不得调整协议租赁价格。
2、租赁费用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
四、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租赁场地合法、有效,并保障乙方能顺利进场养殖经营。
(2)甲方必须保障所提供场地水、电畅通。
(3)若在养殖经营过程中遇到周边居民或其它第三方干扰等,甲方应主动出面进行协调处理。
(4)甲方不得享受针对乙方所经营项目政府部门的.相关补助。
(5)在协议期内若甲方因政府征迁或其它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终止的,甲方必须对乙方改造租赁场地费用进行全额赔偿。
2、乙方责任:
(1)按时支付协议租赁场地费用。
(2)在甲方所提供租赁场地合理、合法进行养殖经营。
(3)做好防火、防盗相关工作,若在养殖经营过程中遇到偷盗与甲方无关。
五、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提起当地人民法院诉讼。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
养殖合同 篇2
甲方(投资人): 公司 姓名: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养殖场): 公司 姓名:
住址:
法人:
注册资本:
营业范围:
联系电话:
双方同意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乙方提供的《育肥羊效益分析》开展此项合作。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投资资金的管理、投资运作以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 投资额度、用途及时限
甲方负责出资 万元,由乙方负责收购 头千克左右绒山羊(公羊)在其养殖场饲养,期限为天左右(最长不超过天)。期满后,乙方需支付甲方出资本金万元,收益 万元。
二、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终止合同。
2.甲方有权参与对养殖场的`日常管理,定期听取养殖场负责人汇报开展业务情况。
3.甲方有权检查养殖场的账册,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外开展相关业务,订立购销合同。
2.对养殖场进行日常管理。
3.设立相关财务、实物账目。
4.出售成品山羊、羊绒等副产品,购进山羊存栏期间必须的消耗物资。
5.无条件支付合同期满后承诺的本金和收益。
(三) 收益分配
依据乙方的《育肥羊效益分析》中纯利润400元左右,双方各半进行分配取得的利润。
(四) 违约及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2.乙方应在合作约定的时限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需按合同全额支付甲方投资的本金及收益款,逾期按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甲方违约金。
附件:
1.《育肥羊效益分析》
2.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双方签约人身份证复印件
签订日期:
养殖合同 篇3
甲方:刘炳义
乙方: 县 乡村,姓名: 身份证号:
一、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以下保险协议 ,双方共同遵守。
二、乙方责任
1、 养殖户自行养殖协议鸭,单户饲养量不能低于20xx只/批,并向甲方交纳3元/只的押金,依押金条为准。
合同签订 只,合同苗 只,饲料 回收,甲方赠送乙方合格兽药0.3元/只。市场低于按 回收,高于合同时,高出部分归冷藏厂所有。
2、乙方必须使用甲方饲料,一经发现使用甲方以外的饲料,合同自行终止。
3、乙方保证单只鸭使用饲料不能低于 公斤。
4、甲方负责签订冷藏厂回收合同,并向冷藏厂交押金3元。
5、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起3天后保险价格生效,超42天后保险价格无效,合同终止,在此期间,甲方有权安排卖鸭时间,如乙方不予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甲方回收只数按双方签订数量的98%计算,多出部分按社会鸭收购。
7、乙方饲养合同鸭春秋不低于5.8斤,夏季不能低于5.2斤,低于冷藏规定重量扣款由乙方承担。
8、毛鸭体表要清洁干净,否则甲方有权扣减毛鸭体重,死鸭、残鸭不予收购。
9、售鸭方式:由甲方指定冷藏厂杀胴体,重量依冷藏厂为准。
10、乙方必须要控制药残和疫情疾病,满足消费市场需求,经检验有禽流感或药残超标的,甲方有权拒收。
11、被保险鸭确定出栏时间后,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产,如冷藏厂生产情况可推迟1-2天,对饲养情况不负责任。
12、甲乙双按照确定的出栏计划进行成鸭交售,甲方提供运输车辆和笼具,车到乙方鸭场后,乙方要及时组织装下,不得拖延,产地检疫费和车辆消毒费由乙方承担。
13、装出栏鸭时应注意:抓鸭脖、轻拿轻放,严禁抓腿,如果造成瘀血头、断翅,每只0.5-1.0元。结算方式:有押金满3元/时,售完鸭后10-15日以现金及转款方式结清养殖利润不足3元/只,扣满3元1只后,剩余10-15部分日结清。
三、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鸭超过42天,乙方不予甲方联系,合同自动终止。
2、如遇自然灾害,特大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合同终止。
3、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如出现经济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有权至利津县人民法院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养殖合同 篇4
发包方:
承包方:
为了顺利地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务,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建设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凯悦合作社鸡舍搭建。
二、工程承包方式:实行包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和工用具、包安全文明施工。
三、质量要求:
基础预埋铁件,由乙方负责;立柱用直径100mm,壁厚1.5mm,圆管;
檩条长4米,最小头不小于60mm;顶板用30mm的`隔热板,0.37mm的彩钢单瓦。墙板用50mm隔热夹心板,窗子用铝合金玻璃窗。
四、工程承包单价:185元/㎡,以滴水面积收方准。
五、付款方式:屋架搭建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50%,即 万元;总工程完工后付清全部工程款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猪场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猪场坐落地址位于 (见附图红线范围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并保证该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甲方原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15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猪场,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猪场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数额、结算方式及缴纳期限
1、租金每年为 元人民币(大写 )。
2、租金缴纳时间:
第一年租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如乙方到时违约而不租赁甲方猪场,该租金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以后每年租金在当年12月底前一次性交清。直至本合同结束为止。
3、租金的缴纳以转账方式支付,甲方需开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租赁财产
1、租赁期间,所有租赁财产的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给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损坏,其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
3、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猪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猪舍。
4、租赁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置租赁期间乙方添置的新设备。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养殖合同 篇6
甲方(公司): 成都天添农牧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 成都市金堂县又新镇金堂大道祝新村13组乙方(养户):电话: 鸭舍地址: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遵循平等互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充分理解并知晓其以下条款的内容后,签定本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 甲方与乙方系代养养殖关系。待乙方每批次代养期满后,乙方必须交回给甲方,该肉鸭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必须由甲方统一计划销售,乙方不得私自卖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肉鸭销售工作,若因乙方问题造成甲方销售困难,乙方需承担一切后果。如果乙方私自卖鸭,除承担甲方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约定:如果乙方私自卖鸭,乙方按领货总金额(领料单总金额)二倍的标准赔付给甲方,同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二、合同性质、批次和数量。该合同为年度批次合同,签订合同期限为: 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每批次数量见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结算协议》。
三、合作方式。乙方自愿选择与甲方按“公司+农户”方式进行合作,甲方回收乙方代养的.肉鸭再向市场销售。甲方对饲养流程实行统一管理,提供鸭苗、饲料和成鸭回收,乙方在代养期间内必须完善甲方提供的《饲养管理流程记录》,在每批鸭代养结束后结算时交回甲方核对备案。即乙方领货时甲方按市场价(即领料单价格)向乙方提供鸭苗、饲料,结算时鸭苗、饲料、成鸭回收价按双方约定价执行,具体结算办法见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四、养殖风险。乙方自行承担养殖风险(有关养殖方面的风险,包括饲养管理、疾病风险、自然灾害等等),自负盈亏。
五、饲料、鸭苗领取方式。乙方在代养期间,乙方所用饲料,鸭苗等均采取记帐现金方式,由甲方垫资并且送到乙方指定养殖场(道路畅通的前提下),运费由乙方垫付,甲方以养殖代养费的方式另行结算给乙方。待该批鸭达到上市标准后交回甲方。结算时,乙方必须将《饲养管理流程记录》交回甲方核对,否则不予结算。
六、保证金。在开户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不低于__元/羽(大写:元/羽)的合作保证金,具体金额以甲方收款凭证为准。在乙方每批鸭结算时,如果出现甲方应支付乙方所有费用为负数时,甲方有权直接从 收取乙方合作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时,乙方须在三天之内补足。如果乙方所交纳的合作保证金不足__元/羽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的合作保证金额确定排苗数量(合作保证金额÷每羽合作保证金)。
七、上市率要求。为了加强乙方在代养过程中的责任心,在甲方的指导下,乙方代养的肉鸭上市率必须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鸭苗的成鸭上市率不得低于94%,若上市率低于94%,乙方按以下情况向甲方报告登记:
鸭群如因疾病发生死亡,连续三天每天死亡10只以上或每日死亡数量超过30只,乙方必须报告甲方,经甲方人员到场核实登记,并经甲方人员签字确认后才能处理死鸭。甲方人员必须将剪下的带鼻上嘴壳带回办事处登记。甲方出据认可手续《肉鸭管理记录表》,《病死鸭回收条》后,作异常处理[乙方需支付鸭苗款和饲料款给甲方]。
(二)甲方提供给乙方鸭苗的成鸭上市率若低于94%,乙方又未向甲方报告登记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市率在90%以上在94%以下,视为乙方工作疏忽大意,在乙方结算时扣除少交这部分鸭(低于94%这部分)对应金额:即乙方按:少交只数×结算均重×回收价的标准赔付给甲方。
2.上市率在90%及以下,视为乙方私自盗卖鸭,乙方按领货总金额(领料单总金额)二倍的标准在十日内赔付给甲方,并且乙方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八、质量要求及回收。
1、回收日龄和重量: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饲养(具体见补充协议)。
2、回收方式:甲方提前2-3天通知乙方交售成鸭,如因特殊情况经甲方人员确认后可临时安排。交售成鸭地点:棚前或甲方指定宰杀场。
3、回收质量:乙方在养殖过程中兽药使用要严格按国家农业部公告和相关规定使用兽药,进行相应的防疫和免疫,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若在屠宰加工肉质检验时发现乙方商品鸭肉质不符合要求,药物残留超标,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乙方交售甲方毛鸭应于交售前2—4小时停食,要求毛鸭口腔至腺胃不得残留食物和杂物,体表无泥沙,水分等杂物,以及体表不得有皮炎疮斑(含啄羽)等现象,否则甲方有权有进行相应扣减或罚款。
九、毛鸭回收价格计算。
回收价计算及料比核定见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按该协议约定方案执行。
十、投苗计划。
1、甲方放苗需提前3-7天通知乙方,乙方提前做好进苗前的准备。
2、乙方根据自己鸭场生产能力提前3-7天向甲方提出装苗申请,由甲方根据生产情况组织放苗和放料。
十一、付款方式。一般情况下,甲方应于回收毛鸭后 7个工作日内给乙方结算款项,特殊情况下不超过1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如超出结算时间甲方仍未支付乙方款项,则按银行利息给予补偿。
十二、违约责任。该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违约,若乙方的行 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按甲方垫资给乙方的饲料费、鸭苗费、等合计的实际金额赔偿给甲方,且没收乙方留存在甲方的合作保证金;甲方违约,除退还乙方留存在甲方的合作保证金外,另支付乙方留存在甲方的合作保证金总额*5%。
十三、其他事项。
1、公司会根据季节变化以及成本变化等因素对公司《肉鸭代养合同》以及《补充协议》作相应修订,以确保养户利润的合理性,如果该修订后的协议与本合同(或者已签订合同)有相冲突的,按最新的《补充协议》条款约定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共识,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公安机关申请立案侦察。
2《补充协议》一经签订,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甲乙双方认真阅读无异议后,签字盖章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成都天添农牧有限公司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 (手印)
(签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7
委托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养殖方(养户):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
委托方(中江仓山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养殖方(以下简称“养户”)在自愿、平等、互信和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肉猪委托养殖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养殖的约定
1、双方坚持以优势互补、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委托养殖。 2、公司负责猪苗、饲料等物料供应及销售环节的建立和管理,并负责制定肉猪饲养环节所需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技术标准。
3、公司为养户提供的猪苗、饲料、药物、疫苗等物料,及养户在饲养过程所管理的由公司供应的肉猪,均属于公司财产,养户不能擅自处理。
4、养户负责养殖的场地、设施和劳动力,以及到公司指定地点领取物料、交付产品等所需要的费用。
5、养户对公司提供的各种物料和肉猪有管理权,并负有管理责任。养户应按合同规定将委托养殖的肉猪交付公司回收。
6、如果出现重大疫情,政府对疫区进行封锁或重大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改变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市场严重萎缩,销售无法进行,本合同可协商终止,互不追究对方的经济责任和损失。
二、委托养殖的猪苗数量和保证金
1、猪苗数量:公司根据养户的栏舍面积、运动场及配套设施等情况,确定本批的饲养数量为___ _ 头,具体以领苗单为准。
2、养户向公司按每头猪200元的标准交付保证金,具体以实际交付的金额为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足额交付保证金的,或所交付的保证金超出标准部分的,公司按已公示的养户利息支付办法向养户收取或支付利息。
三、猪苗、饲料、药物、疫苗等供应规定
1、公司向养户提供猪苗
2、公司向养户提供不同饲养阶段所需的合格饲料,品种、数量及价格以养户到公司领料时确定的为准;
3、公司向养户提供各种合格的药物、疫苗,数量及价格以养户到公司领取时确定的为准。
以上物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 四、 产品回收价格及结算方式 1、产品回收标准及价格:
正品标准及回收价:体重在140~210斤/头,健康、无残缺,为_____元/斤,超210斤的部分为_____元/斤;
次品标准及回收价:体重在110~140斤之间/头,或稍有残缺,为_____元/斤;
级外品部分由双方另议回收方式和价格。
2、公司提供给养户的各种物料及肉猪回收价格,均为流程定价,与市场价格不具有可比性。公司根据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在结算时可对养户进行浮动补贴,或对已领取物资及肉猪回收价格进行10%以内的调整,以确保养户利益的平稳。
3、结算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几种结算支付方式: ①现金支付的,公司应在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付给养户。
②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的,所有结算款应在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转帐完毕。
五、交货时间、地点:
1、肉猪回收上市时,公司应提前7小时通知养户;回收时间不得迟于委托养殖(即养户领苗时)开始后的天,超过回收期限7天,公司按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承担违约责任。
2、交货时间和地点:养户按上市通知规定的时间在养户猪舍旁将肉猪交公司回收。
3、在回收正品和次品肉猪的过程中,从养户猪舍到过磅前,公司工作人员、养户和客户三方共同检查猪只是否出现死亡,如有猪只死亡所造成的损失由养户负责;公司回收肉猪前的车皮过磅、肉猪过磅以及猪只数量必须由公司销售人员、养户及客户三方签名确认。
六、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指导和规范养户的各项饲养管理工作; 2、按时、按量回收委托饲养的符合上市标准的肉猪,并及时支付结算款项。 3、按时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物资及提供免费的养殖技术指导。
4、经常征询和听取各方的意见,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符合标准化管理要求以及利益分配的合理。
5、公司应承担因市场波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
6、公司对养户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可酌情给予适当的补贴。 七、养户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及时获得公司提供的各种物资、技术指导和养殖结算款。有权对公司提供的物资的规格和质量进行审核,如有异议,可在公司交付物资时提出。养户在公司领取各种物资时,必须由本人签名确认,如不能亲自签名确认时,需书面委托领用人,并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签领物料。
2、对公司制定的`利益调整方案可提出建议及意见。 3、对公司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有监督的权利。
4、养户应承担因自身管理失误、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5、提供符合公司规范化饲养管理要求的场地、设施和劳动力。
6、按照公司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猪群出现疾病、死亡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司汇报;猪只的死亡和淘汰须经由公司与养户共同确认,否则视养户所报猪只死亡和淘汰无效,按养户私自变卖猪只处理。
7、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使用其他饲料、疫苗及药物;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对国家限制使用的药品要按规定使用,不得使用激素等对产品进行催肥。
8、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肉猪饲养日记表,接受公司养户管理员的定期检查。
9、不能将公司以外的猪只掺入公司委托的猪只中混合饲养。交付肉猪时须平肚交付(即停止喂料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不得掺杂非公司肉猪,不得灌喂泥、沙等杂物。
八、违约责任
1、公司违反合同,迟延回收肉猪的,在公司回收产品后,按每天不少于1元/头猪补偿给养户;迟延支付结算款的,按迟延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天赔偿养户滞纳金。
2、公司违反合同,拒收养户交付符合标准的肉猪,每拒收一头,赔偿养户300元。
3、因公司提供的物资质量问题而导致养户发生损失,由公司负责赔偿。(养户领取物资时提出异议,如情况属实,公司仍未改进,由公司承担责任;否则,公司将不承担此款违约责任。)
4、养户未按照公司约定时间及质量提供肉猪的,公司有权拒收。养户除应支付未交付肉猪的总价值(以肉猪的正品回收价计)外,另行支付15%的违约金给公司。
5、养户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7款、第9款的,公司有权减扣斤称或拒收;对不按照第七条第7款规定使用饲料和药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养户负责赔偿。料肉比在2.10~2.40之间,料肉比不足2.10或超过2.40的部份,按20元/包(80斤)饲料进行扣罚。
6、养户私自变卖公司委托养殖的肉猪、变卖公司提供的物资的,公司有权要求养户进行赔偿,每私自变卖一头,赔偿1500元,变卖饲料每40公斤,赔偿140元。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签章) 养户:(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养殖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法人:
乙方(承租方):
由于甲方另有发展,无精力、人力经营管理养猪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天祝县华藏寺镇养猪场(场地)出租给乙方。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1. 甲方同意将位于?出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同意;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 租赁期限为?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 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 间,平房(办公及宿舍) 间;种猪 头,母猪 头,其余生猪 头。双方约定年租金总计 元,每年租金乙方在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合同签订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10%。
4. 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兄弟单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
5.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养殖生产所需的水、电供乙方使用;租赁期内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 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 在乙方租赁期间所产生的`劳资、债务等纠纷,全权由乙方自行承担。
8.租赁期间,争取到国家项目,除去跑项目的花销外,其余资金甲乙双方按四六分配。
9. 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新投资的设施自行处理,并保证质量将舍饲棚、办公用房、种猪 头、母猪 头,生猪 头等归还甲方。
10.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的200%.
11.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商定执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2.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所属村委会壹份,主管部报存壹份。
甲方: 乙方:
甲方法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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