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合同

时间:2023-05-20 08:33:1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变更合同模板7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变更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变更合同模板7篇

变更合同 篇1

  (一)按新协议履行

  合同的变更,主要是在保持原合同关系的基础上,使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变更的实质是以变更后的合同条款代替了原合同条款,使当事人之间产生了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合同发生变更以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变更后的合同内容都构成违约。

  合同的变更不能对已履行的部分产生效力,对于已按原合同所作的履行无溯及力,任何一方都不能因为合同的变更而单方面要求另一方返还已经作出的履行。但是,对于已经支付的价款或者报酬(或其他费用)和标的物数量多于变更后的,多收的部分应当返还。

  (二)合同变更造成对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1、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

  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是指因变更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责任方对该损失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合同变更同损害赔偿的关系比较复杂,既包括是否赔偿问题,也包括赔偿范围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1)因当事人原因(含订约过错、违约原因和当事人自身其他原因)而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在因当事人原因变更合同的,如果造成损失,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在双方都无过错的情况下,提出变更的一方当事人应负变更的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合同的变更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就应根据各自责任的大小,由各自分担相应的责任。

  (2)因上级机关原因而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原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再由上级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负责处理。因当事人上级机关原因而变更合同的,可以归为上述因当事人原因而变更合同内。

  2、免责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实践,变更合同时,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免除当事人变更方或者责任方的赔偿责任:

  (1)因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而变更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的原义务不能履行而变更合同的,可以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责任(包括赔偿责任);但是,在当事人一方逾期履行中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该方当事人不能免除责任,即仍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情势变更,也可比照适用不可抗力的办法处理。

  (2)其他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变更合同时可以免责的。在合同明确规定免责的情况下,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提出变更时,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合同变更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的法律解答,相信大家在阅读过上文后,对合同变更后的法律后果一定有了些许了解。

变更合同 篇2

  

  根据本法第十六条和第三条第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在,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订立后,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生活和市场条件的不断变化,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难于全面履行,或者使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否则,在劳动合同与实际情况相脱节的情况下,若继续履行,由可能会对当事人的正当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本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删减,通过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重新进行调整和规定,使劳动合同适应变化发展了的新情况,从而保证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原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变更后的内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相关内容,新达成的变更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中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情形

  1、根据本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再次,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

  所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指: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

  (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

  (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4)客观方面的原因。这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主要有:

  ①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使得原来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义。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

  ②由于物价大幅度上升等客观经济情况变化致使劳动合同的履行会花费太大代价而失去经济上的价值。这是民法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运用。

变更合同 篇3

  20xx年6月20日,济南海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腾骐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腾骐骏安西区幼儿园20#、21#、2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于济南海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经济南海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腾骐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英雄山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西营分公司协商后,同意将承包方变更为济南英雄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西营分公司。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济南英雄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西营分公司与济南海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与山东腾骐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关。 特此说明。

  济南海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1月13日

  济南英雄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西营分公司

  20xx年1月13日

变更合同 篇4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___年___月___日续签___年___月___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编号:)。原聘用合同书内容不变,续签合同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乙双方补充约定如下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变更合同 篇5

  尊敬的 唐和民 先生/女士:

  您好!

  由于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动,致使原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上的公司主体、工作岗位名称与现名称不符,为保障您和公司的相关权益,河南分公司将认可您在前公司20xx年12月14日至20xx年5月31日的工龄,并计入您在河南分公司工龄进行工龄工资核算,公司需要与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重签起始时间为您异动至河南分公司时间20xx年6月1日。

  祝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一切顺利!

  此 致

  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人力资源部

  劳动合同变更知会函——回执

  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本人已收到劳动合同变更知会函,也清楚知悉劳动合同变更知会函的内容;

  本人 □同意 □不同意 (请打√选择)与公司变更劳动合同。

  声明人:

  身份证号:

  日 期:

变更合同 篇6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了 (合同名称) 合同(合同号: ,下称“原合同” )。由于 原因,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对原合同内容作出如下变更,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1、原合同条款:XXX现修改为:XXX

  2、原合同条款:XXX现修改为:XXX

  3、删除原合同条款:

  4、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变更的内容外,原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仍然适用,对双方有约束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变更合同 篇7

  发包人(甲方):XXXXX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XX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20xx年3月29日签署的编号为GF-20xx-0325的`《XXXXX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汽车中间轴智能浇铸新建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工程变动及建设工程实际情况,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原协议第四项(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第1条内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将合同中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第四项(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第1条的工程原签约合同价下调7%(百分之七),投标清单中各子项目综合单价按以上比例作相应调整。

  2、本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协议未修改部分,按原合同执行,法律效力保持不变,原合同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本补充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协议生效。

  甲方:XXXXX汽车零部件乙方:XXXX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 签字:

  20xx年4月23日 20xx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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