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续签合同模板9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续签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续签合同 篇1
区人民政府:
市百乐居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我区行政中心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一年(20xx.12.2420xx.12.23)以来,能够严格履行《区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认真执行《区行政中心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及规范》。在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之际,我局对该公司的管理服务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满意率为94.74%。根据《合同》约定:满意度测评达到90%以上可以取得合同保证金,并享有续签合同优先权。为此,建议由我局继续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定20xx-20xx年服务合同,为我区行政中心提供优质服务。
以上请示当否,请予批复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XX年十二月二日
续签合同 篇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法条条文表述虽简单,但该条文蕴藏的含义却非常深厚。
首先,对于劳动合同不续签支付经济补偿的前提条件,应当是因用人单位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降低续签条件导致劳动者不愿续签。在此类劳动仲裁诉讼中,应当由用人单位举证单位已经尽到了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证明,即不续签的证明责任在于用人单位。
其次,对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年限问题,《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的,应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需要注意的是工作起始年限早于20xx年1月1日的,工作年限只从20xx年1月1日起算,而20xx年1月1日以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经济补偿的年限。这是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再次,很多员工一般认为,用人单位无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都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否则就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其实这种观点有一定生存空间,如《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就要求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而上海地区则没有相应的规定,换句话说,上海的企业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的义务。
最后,劳动合同到期前未及时续签书面合同,而劳动者继续在单位工作的,双方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能任意或随意终止,如果处理不慎或未规范操作续签或终止,往往产生违法解除、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风险。因此,在这里也建议用人单位应在合同到期前及时磋商续签,向劳动者发出续签通知,如果劳动者明确表示不续签,应及时办理终止手续。如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也应适当及时提前一定时间通知劳动者到期终止合同,避免造成事实劳动关系。
看完上文的内容后,我们知道员工要是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话,会有哪些方面的后果。此时如果是因为单位提高了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员工不愿意续签的,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续签合同 篇3
本人于20xx年11月6日与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一年来我在领导及各位同事的关心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各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现将日常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日常工作
作为一名行政人员,每天应对繁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这一年来感觉自己在工作方面有一定的进步,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但要做到优秀,自己的`能力学识还有一定距离,我将从多方面努力,进一步提高自身能力,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每天的工作。
二、 存在的问题
本人能认真地开展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 表现在:经验不足,在一些工作细节上还考虑不到位,以致于工作起来有时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后我要加强学习,拓展知识面,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优化工作质量。努力改正自身缺点,热情、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续签合同 篇4
员工:
本公司于年月日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 现依据 ,将于 年月日与你终止 ( 解除 ) 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上海七斗星商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年月日
签收:
日期:
注:此表一式两份,当事人、人力资源部各留一份。
续签合同 篇5
李某的劳动合同还差1个月就到期了,他就递交了一份书面的续签劳动合同书,企业没有理会。到期后,企业也没有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李平仍然去上班。这样持续1个月后,李某发现他的劳动报酬没有变化。但总觉得这也不是长久之计,认为没有劳动合同不保险。于是他就去找到人事部经理,希望能够赶紧签订劳动合同:人事部经理不以为然地说,你不知道企业最近忙着迎接质量检查啊,这个事情过去以后,再商量续签合同的事吧。l个月后,用人单位找到李某,通知与他解除劳动关系。李某不服,觉得劳动合同到期前1个月,企业没有提前通知他是续订还是终止,到期后,让他继续工作又不续签合同,结果工作1个月后又要解除劳动合同,总应该承担点法律责任吧。于是他下班后就找到自己的一位律师朋友,咨询到底在这种情况下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这是一个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案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双方是否续订合同,应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当事人协商决定。所以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有两种选择:终止或者是续签。
(1)劳动合同终止,双方不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属满,双方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过去只有在用人单位“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时,无过错的劳动者才会获得补偿。如果是合同到期终止,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会得到任何补偿,《劳动合同法》为了避免劳动合同短期化,改变了这种情况,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但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要续签合同,劳动法律对于续签程序也有相关规定,即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该提前30天向对方发出通知,另一方也应该响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订劳动合同。本案中,李某已经向企业发出续订劳动合同请求,但是企业却没有理会,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如果给李某造成损失的话,应该赔偿。 李某仍然在企业工作,但是由于企业的原因,双方没有续订劳动合同,已经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仵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权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补办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l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的规定,如果超过1个月仍不补签劳动合同,企业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续签合同 篇6
通 知
编号:
尊敬的 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及公司相关规定,按照公司 年月 日发给您的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的要求,您的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经公司综合评定,公司决定不再与您续订劳动合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您到综合办领取《办理离公司手续通知单》,并根据该通知单上的`要求及说明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离公司手续,办理离公司手续时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二、在办清离公司手续后,请您交回到综合办。
三、以上各项工作由于您的原因逾期不办者,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续签合同 篇7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本合同。
一、甲方愿意将座落于的房屋,面积:㎡,继续出租给乙方,乙方也愿意继续承租该房屋。
二、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作居住使用,续租时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该房屋租金为每月 元整,缴租方式为________支付一次,计人民币 ,下次付款提前 天支付,如不支付,即属违约。
三、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属于违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间,不得擅自房屋结构和用途,如乙方对房屋设施故意造成损害的,应负责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如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应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租赁期满前,乙方是否续租,甲方是否出租,都应一个月通知对方。乙方在合同期满前应提前 天重签合同,不续租则在合同期满当日结算账务。归还租用物品,租赁期满后乙方必须按时搬走,不得故意拖延时间,未经甲方同意,过期五天后还未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收回房屋。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在上述房屋内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小区管理规定不允许的事,如有发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在房屋内进行的活动与甲方无关。
七、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煤气、物管、有线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在前个租期缴纳了________元人民币的保证押金,在这个租期继续适用,待期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续签,以上费用结清,房屋无损时,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
八、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则按该房月租金的.两倍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作违约赔偿金。乙方违约则所付押金不退,作违约赔偿金。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待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补充协议: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续签合同 篇8
一、合同到期如何续签
1、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双方可以另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签署《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不能以单方面的通知函代替。
2、如果公司和劳动者个人在劳动合同期满均未提出续签,而员工个人仍在单位工作,则公司不仅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而且还存在一年后与劳动者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日后辞退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风险。
二、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合同期满,通俗地说就是劳动合同到期了,没有续签的情况。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劳动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所以在合同到期时结束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双方意志的体现,是符合双方的意思表示的。即使当事人后来意思发生变化,反悔了,也不能改变当时的约定,这是合同存在的基础。既然是双方约定到期终止,双方都依法履行了劳动合同的内容,所以遵循劳动合同的约定也是不设立经济补偿的最根本原因。此外,双方约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说明双方都知道什么时候该合同会终止,所以这件事是可以预料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根据该情况为劳动合同终止后的自己做好准备工作,所以也就谈不上损失问题,即使有损失,也是损失方自己疏忽,没有做好准备的关系,损失由自己承担。
所以从法律上说,合同期满不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合同。当然,为了双方能更好的完成交接工作,最好能提前通知一下。
三、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xx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续签合同 篇9
合同快到期,一般用人单位都会通知职工本人续签,而如果用人单位合同续签通知未及时传达到员工本人很可能会面临赔偿的境遇,对于未签合同期间的工资还得支付双倍的标准。
案例:单位续签通知不到位导致赔偿
张先生系外来从业人员,自20xx年起就在上海某工厂工作,由于他工作表现不错,所以从普通工人被提拔为生产线主管,双方签订了一份从20xx年1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的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xx年底单位通过广播通知合同快到期员工进行合同续签,由于当时张先生未在单位,所以未能续签劳动合同。元旦放假过后,张某回到单位,继续从事原来工作,照常上班。直到20xx年4月15日,单位发现张先生的劳动合同还没有续签,后人事部门找到张先生,要求与其续签三年的劳动合同,而张某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天后单位回复张先生因为其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所以不同意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张某拒绝签署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该单位在20xx年4月30日以张先生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终止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张先生提起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最终裁决:1、单位支付自20xx年2月1日到20xx年4月15日的双倍工资;2、单位支付自20xx年1月1日到20xx年4月30日对应的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
续签合同4大焦点问题
1.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具备怎样的要件?
专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规定的其它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本案中,张某未能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且也不符合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故不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2.用人单位续签通知未告知到本人,致使合同到期未签是否该承担相应责任?
专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该规定,原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义务通知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应根据不同情形处理。《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故用人单位首先应承担在原劳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
如果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故用人单位在超过一个月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向劳动者承担支付每月二倍工资的责任。
3.单位以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终止劳动关系是否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专家:如果因为劳动者的'原因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须视情形处理。第一种情形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种情形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时,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本案中张某的情况属于第二种情形。《劳动合同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故张某的经济补偿金自20xx年1月1日起计算。
4.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支付双倍工资?
专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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