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

时间:2023-05-29 14:29:2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模板合集6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股权转让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模板合集6篇

股权转让合同 篇1

  股权转让即股东依法将其在公司中的股东权益让与他人,他人由此取得股东资格的民事法律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权自由转让原则为基础,股权限制转让原则为例外。但审判实践中,往往由于当事人各方因对股权转让限制规则的理解不同而引发纠纷。

  根据是否给付对价?股权转让可分为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有偿转让从某种意义而言,是将股权进行权利商品化,使其成为一种特殊商品在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行为。无偿转让主要指因公司股东赠与、继承、夫妻分割财产等情形而使公司股权主体发生变动的行为。审判实践中,当事人主张股权转让无效一般多因股权交易转让合同。纠纷形成的事由多为:出资未到位的股东转让股权;转让股权未履行股东同意手续;转让股权侵犯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后成为一人公司;股权转让违反了公司章程内容等。当前,认定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所适用法律体系尚不完备,一般依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及其他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公司章程进行综合性审查。在此先举一例:

  20xx年2月,甲、乙、丙共同出资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约定各出资50万元,甲、乙均已实际出资到位,丙仅出资30万元。该公司章程明确载明:原始股东因任何事由均不得对外转让出资。20xx年5月2日,丁邀请甲、乙、丙到当地某一酒店用餐。席间,丙表示欲将其股份作价60万元转让给丁,甲和乙当时未表态。 20xx年5月3日,丙和丁正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次日,丁持该协议找到甲和乙,要求甲和乙为其办理股东登记手续,并要求公司为其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甲和乙不允。嗣后?甲和乙将丙列为被告、丁列为第三人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丙和丁间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其理由为:一、丙的出资未实际到位,没有处分权;二、丙的行为违背了公司章程;三、丙的转让行为没有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同时也剥夺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四、股权转让行为未经公司股东名册登记和工商管理部门股东变更登记?其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丙和丁的抗辩意见为:一、甲和乙明知股权转让行为而未明确反对意见,应视为默示;二、出资未到位与股权转让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同时丁同意补足出资并同意承担利息损失;三、公司章程不得转让出资的限制条款违反了公司法股权可以转让的有关规定,属无效条款;四、股权转让行为应由私法进行调整,公司内部股东名册登记和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不属法定生效要件,其后果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案中双方主要的争点为:一是丙出资未到位其股权是否可以转让;二是甲和乙未作表态是否构成默示;三是公司法条款内容与公司章程内容不一致是否构成冲突,如何应用;四是变更股权登记是否属生效要件。笔者认为:

  一、出资未到位的股权仍可进行转让

  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公司财产基础。但出资与股权属不同的法律概念。(1)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属一种违约行为,其他股东对于违约股东享有违约请求权。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可分为不履行出资义务、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2)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并不能否认公司的人格。有人认为,出资不到位则表示公司的财产不完整,从而否认了公司的人格。此意见主要是混淆了公司财产与注册资金之间的关系。公司是否具备法人人格,其资产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注册资金是否到位,注册资金数额与公司的财产数额并不等同,换言之,注册资金数额并不等同于股东的股权总额;(3)公司法并未限制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法无禁止便自由”。

  二、股东转让股权向其他股东征求意见时,应给予其他股东必要的承诺期间

  其他股东对于拟转让股权股东的转让请求可以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思表示,但该行为属要式行为,应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决议。案例中甲和乙的行为不构成默示。(1)股东未当场表态并不等于默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六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本案中一是甲和乙没有当场表态的法定义务;二是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定的人合性,应给予甲和乙对丁的资信情况进行必要调查的时间;三是依照公司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当然,并非未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的转让行为均为无效行为。如书面出具征求意见函,其他股东分别书面答复且意见一致的仍可视为股东会意见一致。但应给其他股东必要的答复时间。对于股份转让股东的表决方式理论界亦有分歧。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行使职权。公司法第四十一条亦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故股东行使表决权时以资本多数来定。另一种意见认为,股权转让虽属股东会行使的职能,但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该规定属于特别性规定,特别性规定应优于一般性规定。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应按股东人数来行使表决权。

  三、违反章程有效规定与他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是出资人为追求经济利益,出资人之间基于信任关系而自由组合的结果,公司的章程便是公司内部“自治性法规”,公司章程内容只要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均为有效,股东应严格履行。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权利分配等方面约定有特别条款时,应从其约定。当然,股权也属于财产权利,按照财产权利的要素,财产权具有可转让性?公司法对于股权的可转让性亦给予了确认。针对本案例,有人认为:该条款限制了财产的有偿转让,侵犯了财产所有人的正当权益,同时也不利于及时调整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当属无效条款。笔者认为,公司章程从合同层面可以视为合同条款,依照合同严格履行原则,股东应全面履行。对于不得转让条款的合法性问题?首先,该约定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属股东的合意;其次,该约定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法规定股权可以转让?但对外转让时设置了一个前置程序,即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换言之,其他股东可以不同意拟转让的股东对外转让出资。退一步讲,即使股东一定要转让出资亦可以对内转让,并未限制其有效财产权利的实施;再说,从章程修改程序而言,即使章程中的个别条款不尽合理,仍应通过召开股东会的形式来修改章程,以彰显公司章程的严肃性。

  四、股权转让合同并非以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和工商股东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

  股权登记属商事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务院颁布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股权转让后应办理两项变更登记手续,一项是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一项是工商股东变更登记。对于登记的.功能和性质,学界有不同说法,有登记效力说、有登记对抗说,还有将股东名册登记视为登记效力、工商登记视为登记对抗说。登记效力说认为:公司运作应本着交易自由,管理从严的原则。否则,不利于政府有效的宏观调控,不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不利于稳定正常的经济秩序。虽然,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股权登记后才生效,但股权变更而未登记,受让方实际上并未取得股权,股权转让合同尚未生效,故将两项登记视为设权性登记?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原经济庭于1997年7月4日给中国证监会的答复中确立了“股份所有权的转移以办理过户手续为有效”的原则;登记对抗说认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与股东实际取得股权属不同概念,有不同的内涵,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有个时间差问题,股权转让合同仅确定了受让方与转让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的签订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的必然履行。受让方如未能按合同约定实际取得股权,合同处于生效而未履行的状态。受让方可依法主张违约赔偿请求,亦可主张公司及股东继续履行合同,通过诉讼途径以生效的裁判文书确定股权身份以代替股东名册登记,并强行进行股东工商变更登记(由法院向工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工商部门据此协助登记)?将股东名册登记视为登记效力、工商登记视为登记对抗说认为?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方取得股权的标志?股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并不意味着受让方股东资格的自然取得。但是?受让方有权要求公司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对其股东身份进行确认。一旦登记上册则最终取得股权,股权转让合同至此生效。至于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因受让人在股权名册变更登记后便已开始行使股东的权利,工商变更登记仅仅起到对外公示的效力,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显然,股权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不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对于上述三种观点,笔者赞同登记对抗说。

股权转让合同 篇2

  出让方: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公司(下称“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二、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的股权;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向任何第三人设臵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股权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臵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并不得以目标公司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目标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及合法存续状况、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状况、税收、诉讼与仲裁情况,以及其他纠纷或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因素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的虚假、不实、隐瞒,并愿意承担目标公司及其自身披露不当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

  2、甲、乙双方同意,待目标公司*%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后 日内,由乙方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款之同时,向乙方开具合规的收据。

  四、合同生效条件

  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与批准。

  五、股权转让完成的条件

  1、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转让的目标公司 *% 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2、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乙方持有该股权数额。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2、双方同意,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本合同即告终止:

  (1)甲、乙双方依本合同所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已完全实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

  本合同因上述第(2)、(3)项原因而终止时,甲方应在10日内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3、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八、保密

  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商业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除非是:

  (1)法律要求;

  (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

  (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九、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目标公司存档壹份,其余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出让方(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_____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股权转让合同 篇3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各方签订: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1.释义:

  除非协议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和语句在本协议及各附件具有以下的含义:

  1.1 “转让”或“该转让”指本协议第2条所述甲、乙双方就_________股份所进行的转让。

  1.2 “被转让股份”指依据本协议,甲方向乙方转让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1.3 “转让成交日”指依本协议3.1款的规定,双方将转让的有关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或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之日。

  2.股份转让

  2.1 甲方依据本协议,将其持有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份计_________股及其依该股份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2.2 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被转让股份,并在转让成交后,依据受让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成交

  3.1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如公司的股份已进行了集中托管,则双方应当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

  3.2 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_________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乙方。

  4.价款支付方式

  4.1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转让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股份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4.2 支付方式

  4.2 .1 自甲方出具其持有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股份的合法、有效的证明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4.2 .2乙方于转让成交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5.补充付款及其它费用

  5.1 如果_________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同时按照经证监会批准的_________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中显示的净资产额的_________%高于_________元时,差额款项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该转让的补充付款。

  5.2 乙方于_________公司上市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依款确定的款项支付予甲方。

  5.3 乙方依前款规定支付补充付款时,应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款项作为对甲方为_________公司上市而支出的各项费用的补偿。

  5.4 双方依5.3款所确定的补偿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非经乙方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6.董事的委派权

  6.1 从转让成交日起,乙方享有对_________公司的董事委派权。

  6.2 甲方保证乙方可向_________公司委派叁名董事,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董事权利。

  6.3 甲方应依法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确认董事人选的变动。

  7.声明、保证和承诺

  甲方特此向乙方作出以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7.1 甲方已合法地成为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全权和合法拥有本协议项下被转让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份,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

  7.2 甲方承诺未以被转让股份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7.3 甲方履行本协议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与他人签署的股权转让法律合同、协议或单方作出的承诺、保证等。

  7.4 甲方已取得签订并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批准、授权或许可。

  7.5 甲方承认乙方系以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7.6 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将持续全面有效。

  8.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9.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0.一般规定

  10.1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变更。

  10.2 本协议项下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认定为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0.3 本协议中的标题,只为阅读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并无效力。

  10.4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5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权转让合同 篇4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转让及转让方式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有限公司的 %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二、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其按本协议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形式的质押或其它形式的第三者权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3)甲方确认其向乙方转让 公司 %的股权已获得 公司股东会的同意, 公司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4)甲方保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三、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 承担。

  四、变更登记

  1、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六、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七、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公司、公证处各执 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出让方(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受让方(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美容院股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条件如下:

  一、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_____市____路_____号的______美容院,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_____美容院,存货作价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_____及存货另列清册分别标明价格。

  (二)上列_____,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给付现金。

  (三)甲方应收欠款计_______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本款根据实际情况取舍)

  三、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_____万元;其余款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_____日一次付清。

  四、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____年____月____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______为点交地点。

  五、特约事项:

  (一)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二)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号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三)商号现承租坐落____市____路_____号的______美容院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_____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甲乙双方应各觅保证人,对甲乙双方的违约对他方应负赔偿责任,愿各负连带赔偿之责,并均抛弃先诉抗辩权。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6

  甲方: 法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提供融资单位或基金公司(具体收购单位名称按照签约为准)居间介绍给甲方,以使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现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居间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义务

  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后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费 (¥0000000元正)。乙方提供酬金收取凭证(不包括发票)居间费用有甲方安装乙方要求转入指定银行帐号

  2、乙方义务

  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介绍融资或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融资或出资方以信托、出借、借贷、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借贷或融资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转让的金额约为¥ 大写( )超出转让金额部分的居间费用双方协商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该公司股东介绍给甲方,积极撮合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

  3、甲方权利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披露该公司股东,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受让该公司100%股权达成协议。

  4、乙方权利

  4.1 乙方有依照本合同收取居间费的权利。

  4.2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发生争议或(及)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乙方有豁免权。

  5、名词解释

  甲方“关系人”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具有以下关系的个人或组织:①甲方直系或旁系血亲、姻亲;②甲方任职或拥有股份、份额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③甲方通过关联交易、合同等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④其他由甲方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6、违约责任、纠纷处理

  6.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双倍的居间费。

  6.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居间费。

  6.3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方、乙方应提交无锡仲裁委裁决。因仲裁发生的仲裁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7、生效要件 合同文本

  本合同经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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