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

时间:2023-05-29 16:58:53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项目合同模板合集十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项目合同模板合集十篇

项目合同 篇1

  一、_________大厦的物业管理包括装修管理,由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二、装修申请: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须于装修入场前15天向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业务部门书面申请,并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包括以下资料:

  (1)装修平面图;

  (2)装修用料,如天花、隔墙、地面等的用料;

  (3)照明系统和电源布线图;

  (4)给排水系统要求;

  (5)需要新做或更改的中央设备系统;

  (6)维修检查出口的位置;

  (7)天花平面设计图;

  (8)各立面图;

  (9)橱窗及招牌的设计(包括字体、店徽的设计)。

  三、审批装修方案

  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到业主用户的装修方案后7天内予以答复。对不合规范或资料不全的,业主用户按要求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批。

  四、装修按金

  为保证装修期间清理废物,不损坏大厦共用设备设施、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业主用户的装修须交一定数额的按金,按金标准根据装修工程量大小而定,但每个房间(商铺)最少不低于_________元。装修工程完后经管理公司确认无任何扣罚之处,按金悉数退还(不生息)。如装修工程有扣罚赔偿行为,在扣除应罚应赔款后的余数退还业主用户;如果按金不足以支付所有费用,管理公司有权追收不足金额。

  五、装修监管费及水电费

  业主用户进行装修工程须向管理公司支付装修监管费,用于消防安全、场地及设备的'保护、电梯的使用、公共安全、场地清洁、施工监管等方面的支出。装修监管费的标准相当于最终方案总工程价款的5%,最少不低于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装修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业主用户支付。

  六、保险

  为防止装修期间的施工可能出现的事故而招致损失,管理公司视装修工程情况可要求业主用户购买装修工程的保险,包括火险、公共责任险等。

  七、防火负责人

  业主用户应指定装修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防火责任人,并在防火责任书上签字。

  八、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

  业主用户在装修申请获批准之前,须在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上签字,承诺遵守本装修指南所列的全部规定。

  九、装修施工许可证

  业主用户按土建规;定提交装修方案,缴交装修费用,在承诺书上签字后,管理公司向业主用户出具装修施工许可证。

  十、装修工作开始

  业主用户领取装修许可证后即可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材料运进等,装修工程便可开始。

  十一、装修验收

  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用户应书面通知管理公司验收。管理公司检查装修工程是否符合装修方案的要求,施工中有没有违反装修守则,费用有否缴足等等。如无问题,即予验收通过,退还装修按金。

  十二、装修守则

  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所有消防、空调、给排水及煤气的施工,必须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请与管理公司联系,以取得指定施工单位的名单。

  (2)喷淋系统一般不予改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时,要符合现行消防设计规范。管理公司收取配合施工作业的管理费,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3)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照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所有电线一定要保护在镀锌管内,而未征得管理公司同意,绝对不得将电线直接嵌入大厦的任何部分。

  (4)除了大厦所提供的招牌灯箱位置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可以装设店徽或标牌。招牌的设计方案必须得到管理公司的审批。

  (5)不得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或会对其他商户或顾客造成骚扰或影响的音响。

  (6)所有门不得敞开伸入到一般的公共地方,包括走廊或电梯厅。

  (7)所有装修不能影响建筑物外观,装修不能凸出于公共走廊。

  (8)若改动房间,如隔断,不能影响空调回风。

  (9)除得到管理公司批准外,所有内部隔墙应是重量轻和于式结构的,尽量采用防火材料,符合防火要求。

  (10)不能更改任何消防卷帘。

  (11)所有装修或家具不能在消防卷帘的上下方或阻挡消防卷帘开关箱或导轨。

  (12)不能阻挡消防通道、走火门、紧急出路灯箱、消防栓。

  (13)不能阻挡空调机房的回风及进出空调机房的通道和维修空间。

  (14)不能改变防烟门、玻璃门的功能、位置。

  (15)吊顶如不是上人吊顶,应在每一个风问、每一个盘管风机、每一个水管闲掣、每一个消防卷帘的马达及电源箱下加检查口。

  (16)不得在玻璃幕墙结构上打孔或粘贴任何类型的设施。一切装置不得触到幕墙系统的结构组件或任何一部分。紧靠幕墙的商铺内间隔不得固定在幕墙系统上。

  (17)在未获得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下,不得挖槽、切割、砍凿或雕刻结构楼面以及与邻铺共同之隔墙。

  (18)业主用户应在施工前获得所有当地政府部门的一切有关批准,特别是消防局的有关批准。

  (19)任何管理公司的审批,无论如何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管理公司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的规格性能及效果。设备与材料如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概由业主用户负责。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发包方电话 承包方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将转租给乙方经营游乐项目,经双方协商,特拟定如下协议:

  一、 承租期限:计8年,自20xx年2月3日至20xx年2月2日止。承租期满,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 承租方式:游乐设备资金由乙方负责,并保证投资总额不低于五百万人民币,具体投资项目见本合同第六条,甲方不负责任何资金只负责提供场地,并享有分成权,具体分成比例:第一年(自20xx年2月3日至20xx年2月2日)按营业额的二、八比例分成,甲方二成,乙方八成。从20xx年2月3日至20xx年2月2日止按营业额的三、七分成,甲方为三成,乙方为七成。每月按售出票额结账两次(本月15日与30日)。

  三、 责任履行:

  1、 甲方应提供新游乐项目场地、广场及原旧设备场地(不含现儿童乐园场地);儿童乐园原旧设备搬至原碰碰车场的新开拓场地。

  2、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水、电,并配合乙方办理项目的'相关手续。

  3、 水、电、工商、税务及其他相关费用按甲、乙双方分成比例承担。

  4、 游乐项目景点由乙方负责售票,甲方负责票据,票据需甲方签章后有效。

  5、 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安全生产、合法经营,在运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6、 乙方经营中所雇工作人员工资、后勤保障等相关费用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由乙方负全责,乙方必须保证所有工作人员执证上

  岗。

  四、 乙方在正常承租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应按乙方投资额为基数,以合同期限为准, 60%赔偿乙方的经

  营年限经济损失。乙方在承租期间,违法、违规运营和不可抗力

  因素造成运营中断、合同终止,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不作出赔

  偿,同时如乙方自行终止本协议,甲方亦不作任何赔偿。

  五、 游乐场的新置游乐设备期限满后归乙方所有,原有旧游乐设备归甲方所有。

  六、 兴建游乐设备项目名产:1、丛林飞鼠、豪华转马、立环跑车、

  海盗船、追逐战车、自控飞机、摩天环车,以上设备合计 元人民币,水面设备:步行球、电动船、脚踏船、激光船等五种、儿童小项目:投沙包、打气球、打怪兽、电瓶车、充气床、手划

  船、套圈,以上设备合计 元人民币;2、维修整改项目:碰碰车、摩天轮、高空脚踏车、鬼屋、跑车,以上维修整改合计

  元人民币;3、儿童乐园,共计上所有项目设备均需国家有资质厂家生产的游乐设备。

  七、 乙方必须在20xx年2月3日前完成的游乐项目有:豪华转马、立环跑车、海盗船、儿童乐园所有项目;维修整改项目有碰碰车、摩天轮、高空脚踏车、鬼屋、跑车;水上项目:电动船、脚踏车、

  水上步行球及儿童小项目等20个项目,以上项目设备合计

  元人民币;剩余项目在20xx年5月1日前完成。

  八、 在乙方经营期内,甲方不得在公园内审批与乙方同类似游乐项目。

  九、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出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日起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签订时间:年月 日

项目合同 篇3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三、改造项目情况:

  (一)宗地编号为B123-0001的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改造项目)位于福田区南园爱华路西侧,总用地面积为 5763.45平方米。原建有6栋住宅楼,建筑面积11503.85平方米,共114户。现地面建筑物已全部拆除,现状为平地。

  甲方已委托相关单位与全部114户小业主以回迁方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补偿部分的性质为住宅、共120套,建筑面积为12863.87平方米,该部分建筑物以下简称回迁房

  本次挂牌出让已征得原权利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同意。

  (二)改造项目重建的土地用途为居住,住宅用地使用年期为70年。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为18500平方米,其中,住宅16040平方米、商业2200平方米、居委会120平方米,邮电所80平方米,公厕60平方米。其他规划指标以市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许可条件为准。

  四、改造方式及要求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深圳市规划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已批准的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工程建设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该项目需在20xx年10月份前领取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为30个月,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

  (三)该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后,竞得人须将其中120套住宅、共计12863.87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无偿移交给甲方。其余住宅部分3176.13平方米及商业部分22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乙方享有其权益。

  居委会、邮电所和公厕等公建由竞得人建设,费用自担。建成后无偿移交甲方。

  五、乙方以成交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整的价格竞得该改造项目,该成交价款为本项目改造权及乙方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地价。在达到合同约定供地条件并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后,上述成交价款全部转为地价款。

  六、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成交价款:

  (一)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20%的成交价款。

  (二)自《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80%的成交价款。

  七、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日内完成本改造项目地面清理、对原拆迁人的补偿及回迁户安置方案等工作,使之达到供地条件。届时,乙方可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自然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八、本合同所称的供地条件是指完成以下工作:

  (一)完成本改造项目地面清理、对原拆迁人的补偿及回迁户安置方案等工作;

  (二)将被拆迁人名下的`房地产权属证件收回,并按规定程序予以注销;

  (三)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拆除清场,场地平整并设立桩点。

  九、在达到供地条件时,甲方应提前五日通知乙方共同验收并在《项目改造供地条件验收书》上签字确认。

  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通知后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参与验收或故意拖延的,视为乙方确认已达到供地条件。

  十、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书并付清成交价款后,须持《成交确认书》和《深圳市项目改造合同书》向有关部门申办项目核准或备案。

  十一、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供地条件并验收后,乙方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深圳市项目改造合同书》

  及《项目改造供地条件验收书》,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乙方对土地的开发建设应按《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要求及时进行。

  十二、为保障该项目安置补偿及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被拆迁人及相关利益关系人,保证乙方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后,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

  2、保证与被拆迁人协商注销房地产证,完成地面清理及对项目拆迁人的补偿,保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顺利签订;

  3、负责监督本项目的开工、施工及工程技术、质量、进度、安全、竣工等工作;

  4、保证在乙方按规定交付回迁房后,按原权利人已选定的面积、楼层、朝向、房号等交付原权利人。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深圳市规划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08-20060432)已批准的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详见附件一,在交易xx网站公布,在本合同签订时移交乙方),进行建设且建成竣工验收后:

  ①按对应回迁房房号清单(详见附件二)将其中120套住宅、共计12863.87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无偿移交给甲方。

  ②将居委会、邮电所和公厕等公建配套设施无偿移交给甲方。

  2、乙方移交给甲方的回迁房为毛坯房,其标准不得低于交楼标准(详见附件三)所列各项的要求。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有关部门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报告,其各项技术指标须达到市规划部门已审定的要求。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乙方应在交房的同时向甲方移交有关房产的相关资料,并协助原权利人办理相关入伙手续。

  3、乙方移交的各套回迁房实际建筑面积(以市地籍测绘大队的测量为准),若与被拆迁人应补偿的面积有差时,按下列计算方法相互补差,回迁房实际建筑面积小于应补偿面积时,乙方按每平方米7000元人民币补差给甲方;回迁房实际建筑面积大于应补偿建筑面积时,甲方按每平方米5000元人民币补差给乙方。应补差的金额在乙方移交回迁房之日起,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一次性交付到各自指定的账户。否则,违约方按应支付金额每月递增5%计算,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必须确保足够的资金投入本项目建设,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期开工,并在建设周期内完成该项目的建设,将全部回迁房移交完毕。若超过6个月不能开工,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项目改造权。若无正当理由,乙方逾期竣工并移交回迁房的,则需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人民币50万元/月,并逐月递增5%;若超过6个月仍不能竣工,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项目改造权。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还须与甲方签订建设监管协议。

  6、乙方应本着改善居住环境为出发点,着力营造一个祥和、温馨、现代的居住环境。

  7、被拆迁人入住两年内(从公告入伙之日起计算)的物业管理费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4元/月计算,之后的物业管理费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清应交纳的成交价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即时收回本改造项目的改造权,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另按应交纳的成交价款的20%追索违约金。

  十四、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月内达到供地条件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退还应交纳的成交价款,并向乙方支付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十五、乙方抵押、转让B123-0001宗地项目改造权或土地使用权的,除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此项目(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六、项目建成且乙方在履行了回迁房交付义务后,依法享有其住宅部分3176.13平方米及商业部分2200平方米建筑面积房地产的合法权益。对该部分房地产,乙方可依照法律、法规、深圳市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出租,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十七、乙方开发、利用、经营 受让的土地,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十八、如非甲乙双方的原因,致使本项目建设周期不能按时完成,则双方就工程建设周期另签订协议。

  十九、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需向乙方告知有关事宜的,乙方同意甲方通过挂号信函或媒体公告的形式送达至本合同所约定的乙方地址。

  二十、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二十一、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自行终止。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八份,乙方五份,其余由甲方持有及分送有关单位。

  二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书明确。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 ** 月 ** 日

  签订地点:*********

项目合同 篇4

  甲方(项目管理单位): 区县(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乙方(项目实施单位):

  丙方(技术依托单位):

  经研究,决定实施产业扶贫项目:。为了加强产业扶贫项目管理,保证产业扶贫项目顺利实施,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产业扶贫项目由甲方负责管理,乙方负责实施,丙方提供技术支持。项目实施年限从 年 月至 年 月。

  二、项目主要推广技术:

  三、项目完成目标(技术目标、生产目标、效益目标):

  四、项目实施地点及扶贫措施。

  1、乡镇和村名:共 个

  2、农户 户,其中贫困农户 户。

  3、扶贫措施。

  五、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产业扶贫资金 万元。产业扶贫资金支持环节:

  六、各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二至五款的规定完成项目目标任务,安排使用项目资金万元。

  2、丙方主要完成的任务为: 安排使用项目资金万元。

  3、区县(自治县、市)扶贫办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联系,监督项目实施的质量和进度,项目财务报账的审核,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七、各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中途不得无故撤销或终止合同。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合同内容,三方共同商定后修改。如确实因不可抗拒因素和非项目实施(或技术依托)单位本身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需由乙方、丙方向甲方提出解决办法,由甲方提出处理意见。

  八、资金到位后,乙方、丙方要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专款专用,并实行报帐制。若经费超支,由乙

  方、丙方自筹解决,并不得影响合同的执行。甲方和财政部门有权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市区县(自治县、市)扶贫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合同到期后,乙方会同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并按规定申请验收。甲方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

  十、乙方、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目标任务或发生违约行为,甲方视实际情况有权追回全部或部分经费,或责令限期自筹资金完成项目任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项目管理单位(甲方)

  年月日 项目实施单位(乙方)

  年 月 日

  技术依托单位(丙方)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5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为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双方共同发展,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进入开发区投资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名称:_____生产规模(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

  3、经济效益:首期实现年销售收入(营业额)___万元,年创利税____万元(详见附件2)。

  4、投产(经营)后,首期至少提供就业岗位_____个,其中至少为甲方提供就业岗位____个;第二期(最终)至少提供就业岗位_____个,其中至少为甲方提供就业岗位_______个。

  5、项目总投资:____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____万(美)元,首期固定资产投资____万(美)元。(以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评估结果为准,详见附件5)其中设备_____万(美)元、厂房_____万(美)元、公用设施及其他______万(美)元。

  6、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募股)____万(美)元、贷款____万(美)元、其他融资_____万(美)元。

  7、项目工期:自200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0__年___月___日竣工。

  二、建设用地

  8、乙方项目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拟申请建设用地面积_____平方米(合___亩)。用途为___________项目建设(经营)。该宗土地位于商河县经济开发区,西临___________,东临__________,南临_________,北临__________。南北长_____米,东西长_____米。如项目靠近干路,依干路中心线为地界。如相邻单位已构筑界墙,需支付已构筑界墙款的一半购买共用界墙权,否则将无权拥有界墙的任何产权。(以实际丈量为准,详见附件3)

  9、乙方如受让该宗土地使用权,每亩土地一次性交纳人民币2万元(仅指用于工业用途,特殊约定的除外)后,由甲方负责协调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期限40年)、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乙方如租赁该宗土地,每亩土地每年租金800元(仅指用于工业用途,特殊约定的除外),于租赁年度初月交清当年租金。租赁期限40年,租金每五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不高于30%。

  乙方如利用该宗土地从事三产及房地产开发的,须在符合甲方规划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10、乙方承诺:该方项目申请的建设用地仅用于工业生产(经营)、科研、办公及其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如需要职工生活设施,须另行申请进入园区生活规划区建设。

  11、乙方承诺:自本合同书正式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并按本协议第5、7款约定的投资规模和工期建成投产,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委托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土地使用权,地上物由乙方在一个月之内自行拆除并承担全部损失;如乙方不能按时拆除,则视为自愿放弃地上物所有权。在此期间(自签约之日至土地使用权收回之日)造成厂区全部或者部分闲置的(指未作工业用途、未按本合同5、7款约定建成投产),违约方须按每季度400元/亩的标准,根据土地闲置时间,承担土地闲置损失。

  12、厂区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占地面积)不低于45%,且每亩土地首期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80万元。

  三、配套设施

  13、乙方项目建设过程中,供排水、电力、建设等的增容费、贴费、开户费均免除。

  14、乙方生活用水,须由开发区水厂供应,现在水价1.35元/方。除物价部门下文调整外不得调整。

  15、乙方生产用水,原则上也要由开发区水厂供应,现在水价1.60元/方。除物价部门下文调整外不得调整。如乙方用水量超出甲方供应量时,经甲方同意并经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批准,可打自备井,但要装表计量,并交纳水资源费(现价0.40元/方,除物价部门下文调整外不得调整。)

  16、电费、通讯费、燃气费、闭路电视费、治安费、公共卫生费、垃圾清运处理费、物业管理费、基础设施配套费(未开征的除外)等由用户按物价部门的核准的价格交纳。除物价部门下文调整外不得调整。

  17、为保证零星用工的规范和乙方治安,零星劳务(如搬运、保洁、保安、建筑等工种)原则上由甲方统一安排,用工信息由甲方提供。经乙方委托,甲方还可为乙方招收并培训职工,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甲方要保证用工管理规范、价格不高于本地平均水平;用工信息准确可靠。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8、有权执行开发区总体建设规划及产业政策,并依据乙方厂区建设规划详图(详见附件4)对乙方厂区内建设物有放线及验线权。未经甲方放线和验线,乙方不得单方面开工建设。

  19、甲方经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授权,有权对园区范围内的社会公共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划、环境卫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土地使用等)进行管理。

  20、执行商政发[XX]12号文件(详见附件1),自项目投产之日起,按乙方实际贡献地方财政的数额,实行前两年等额奖励、后三年减半奖励。

  21、乙方项目入园后,甲方负责将电力、道路、供排水管道、通讯等接通至乙方厂区以外规划红线处。

  22、负责协调县招商局为乙方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证件。

  23、负责为乙方车辆提供《外来投资企业(本县)通行证》,以保证在商河境内车辆通畅。

  24、负责维持园区良好的治安秩序,制止“三乱”现象的发生。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5、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商河县注册,首期注册资本不少于____万(美)元,其中:中方____万(美)元,外方____万(美)元,并有权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其法人财产权和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容侵犯。

  26、乙方同意: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提供____万元保证金(乙方项目首期占地面积×800元/亩)给甲方。如乙方按本协议第11条要求如期开工建设并投产,则该保证金(含银行同期利息)如数退还乙方;如不能如期开工建成投产,则甲方有权扣缴全部保证金(及利息)以弥补土地闲置损失。甲方如不能如期协调土地,致使乙方项目不能如期实施,则以相同数额赔付乙方。

  27、乙方在按期投产、照章纳税的前提下,有权依据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享受包括商政发[XX]12号文件在内的税收减免奖励政策。奖励资金只能用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经营)。

  28、乙方申请建设用地前,须向甲方提供项目建议书(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须提供由有相关资质的独立机构所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附件2)和附有文字说明的厂区建设规划详图(详见附件4)征得甲方同意,并依此作为厂区建设和生产经营的根本依据予以执行。

  29、如乙方投资项目为特殊行业或有污染可能的行业,乙方须按有关规定提供安全预评价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详见附件6、7)并保证安全与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到位,运行正常。

  30、乙方保证厂区沿路院墙采用铁制透明栅栏,且正门一线栅栏以内15米不得构筑建筑物。

  31、乙方要按期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送财务及生产经营报表并保证其全面、真实、准确。

  32、项目竣工后十年内,乙方不得自行将该项目整体变卖、转移或者转让。

  33、乙方要实行安全生产、治理污染、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确保无假冒伪劣产品,并接受甲方及县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4、乙方承诺,为提高可信度和效率,日常零星用工原则上委托甲方统一安排,工资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商定,同时保留用工自主权。在投产招工后至少为甲方提供____个就业岗位。对于录用职工依法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职工按期足额交纳社会保险金。

  六、保密条款

  35、自本合同书正式生效之日起2年内,甲乙双方相关人员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合同书内容以及与之有关的以文字、图像、软件等为载体的文件、数据、资料以及双方在谈判过程中所涉及的言行、未定文件及资料。保密期内双方如有违反本条款规定泄密,致使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泄密方须向对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七、交流方式

  36、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以书面形式为正式交流方式。电传、电报一经发出、邮政部门投递的信件发出七天后、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视为已送达对方。

  八、文本与币种

  37、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本合同书仅采用中文简体。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手工填写的文字经双方盖章确认的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8、非经特别注明,本合同书所涉及的货币仅指人民币。

  九、违约责任

  39、双方应该严格履行本合同之约定。如一方构成违约(除不可抗力之外),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10日内完成其应尽的义务,否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十、附则

  40、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商河县人民政府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4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附件

  42、经甲乙双方确认:下列附件均真实有效,为本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商政发[XX]12号文件

  (2)《__________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3)《__________厂区建设用地四至图》

  (4)《__________厂区建设规划详图》(附建设进度及文字说明)

  (5)《__________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评估报告》

  (6)《__________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此项仅要求特种行业提供)

  (7)《__________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XX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合同 篇6

  甲方: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授权) 乙方: 中非锦程投资有限公司

  鉴于:

  一、甲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根据河北人民政府1.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3.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4.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5.河北省环保厅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等文件的精神,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授权与乙方签署本协议。

  二、乙方为依法设立的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项目投资、资产管理等投资建设的企业;

  三、为了确保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及其所辖部门给予乙方的权利,保证项目投资主体及乙方全体股东的权益,河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授予乙方本协议所规定的特许权。

  因此,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以“BOT”模式建设平赞高速公路项目,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特许权合同书:

  第一章 特许权的内容、方式及期限

  第一条 特许权的内容

  1.1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对该高速公路项目的批复,甲方特许乙方独占排他享有投资、建设、经营、移交特许权,该权利在整个授权期内有效。

  甲方郑重保证: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未授予任何第三方享有本协议中乙方享有之投资、建设、经营、移交特许权。并将确保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其他权利和优先权不以任何方式受到损害和妨碍。

  特许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

  (1)建设管理权;

  (2)运营管理权和车辆通行收费权;

  (3)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权、经营管理权。

  1.2甲方特许乙方享有独立、排他的平赞高速公路特许权,甲方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在授权期间内是专属于乙方的。甲方确保特许权的任何部分在授权期间内不再授予其他方。

  1.3甲方特许乙方享有平赞高速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服务区的开发建设经营权。含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所有权同期。

  1.4特许权的补充规定

  1.4.1平赞高速公路收费站地址应当根据河北省政府的批准设立。

  1.4.2按照河北省有关规定,特许经营新建公路经竣工验收后,达到收费的必要条件方可收费,收费标准按省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执行。

  1.4.3公路建设和经营期限内,乙方享有国家、省有关公路建设和开发优惠政策,享受河北省人民政府及沿线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公路建设和沿线开发的一切优惠政策。

  1.4.4乙方有权根据同期国家及河北地区消费物价指数变化情况或项目合理的经营成本等因素的变动情况,拟定公路收费价格调整方案,经报河北省政府批准后执行。乙方应当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第二条特许权的方式

  2.1该特许权以BOT(建设、运营和移交)形式由乙方享有。

  第三条特许权的期限

  3.1乙方享有的特许权期限(以下简称“特许期”)始于本协议缔结之日,于河北省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甲方授予乙方收费经营期限为30年(不含建设期)。

  3.2上述收费经营期限指平赞高速公路,主线起点位于井陉县小作镇南石门村东,终点位于赞皇南山谷村西南石家庄与邢台两市交界处自北向南依次经过井陉矿区、井陉县、元氏县、赞皇县,全长81.898公里;辅线石家庄支线起点位于石家庄市西南环枢纽互通,终点位于元氏县北正乡,通过北正枢纽互通与平赞高速公路主线相接,沿线主要经过鹿泉市、元氏县、井陉矿区、井陉县、赞皇县,全长24.14公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的收费经营期限。

  3.3鉴于平赞高速公路共有大桥51座、中小桥14座、隧道11座,高速公路维护任务重、费用高,为保证公路完好,甲方同意除给予乙方投资建设期3年以外的高速公路30年收费经营权。

  3.4服务区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所有权期限相同。

  3.5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现行和日后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交通厅批准,特许期限可以延长。

  3.6在特许期内,如因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实施或继续实施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期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当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第四条乙方享有特许权的先决条件

  4.1河北省人民政府形成同意参照BOT模式投资建设平赞高速公路的文件。

  4.2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4.3河北省发改委对平赞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4.4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4.5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平山之赞皇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4.6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的预审意见。

  4.7乙方向甲方提交其关于平赞高速公路工程投融资计划以及银行贷款承诺书。

  第五条特许权的转让、担保、出租

  5.1转让

  5.1.1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投资建设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乙方股东或投资联合体调整和变化需报甲方备案,但新的股东或投资联合体必须承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具体项目由乙方依据本协议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实施投资建设。

  5.1.2乙方根据本协议享有的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可以转让,但是必须具有以下先决条件:

  5.1.2.1乙方事先将转让的内容、方式及受让人的概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向甲方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并同时在此期间出具同意与否的书面意见。

  5.1.2.2乙方已经获得受让方的同意,取得受让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的书面文件,并将此文件正本一份提交给甲方。

  5.1.3乙方与受让方签署的转让合同中,受让方对乙方承担的义务,不得少于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乙方义务。

  5.2担保

  5.2.1乙方有权将其依据本协议享有的公路通行收费权以及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进行担保。

  5.2.2乙方用上述权利进行担保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期。

  5.3出租

  5.3.1乙方有权将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权进行出租。

  5.3.2上述设施的出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期。

  5.3.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转让、担保、出租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特许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章 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第六条 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6.1在公路移交前,公路基础设施和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由乙方享有。

  6.2甲方承认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依照我国法律得到体现。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在整个特许期内,对乙方享有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设施及其他资产不进行征用、充公、收归国有。

  6.3在特许期内甲方和其他第三方需占用公路用地,穿越公路(包括上跨、下穿)构筑、设置构筑物、管线,增设公路交通岔道口,沿线公路两侧经营性网点、房屋开发,需上下公路的交叉设施和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各种宣传、广告设施,必须征的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办理路政审批许可证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与赔偿。

  6.4特许权期限届满后,甲方无偿收回平赞高速公路及其配套的服务设施所有权。公路设施所有权移交给甲方的日期为特许权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

  第七条 设施的转让、抵押、出租

  7.1在特许期内,公路基础设施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担保,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7.2乙方有权对公路沿线区域内的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进行转让、抵押,但是必须事先告知受让人或抵押权人,甲方在特许权期限届满后有权无偿收回上述设施。

  7.3乙方对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有权进行出租。

  7.4乙方违反本协议进行转让、抵押、出租公路基础设施的,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提前收回设施所有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章 工程

  第八条 工程的建设施工

  8.1建设施工的一般性规定

  8.1.1本协议项下工程的正式名称为:平赞高速公路项目工程。该工程的组成详见本协议工程项目简介及平赞高速公路详细工程地址总说明。

  8.1.2乙方对平赞高速公路详细工程地址勘察总说明中列举的项目,执行项目自建总承包或其他承包建设方式。乙方应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第三方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经甲乙双方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如果一方认为确需更改原设计,必须经过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修订出图纸及说明,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的超出部分由提出方负担。

  8.1.3乙方同时负有平赞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前期工作,包括设计、施工、质量控制等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的相应义务。

  8.2工程交、竣工验收

  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2.1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照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xx年3号)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后甲方必须提交验收结果,如果不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组织进行验收,又不能提出书面意见的,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8.2.2验收中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所规定的要求,或有需要进行局部修补的项目,乙方应当负责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返工修补完工再提请验收,直至达到要求。

  8.3工程的质量控制

  8.3.1乙方应自觉接受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平赞高速公路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测。并对检测出的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负责全部返工经费。但这种监督和检测应尽量地避免对施工进度造成干扰。

  8.3.2乙方有权派代表参加平赞高速公路的检测和验收。

  8.3.3监督和检测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项目合同 篇7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订立条约双方:

  设计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白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度建设项目标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探设计条约条例》的规定和__答应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条约,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平方米,答应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答应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答应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探材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能材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答应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探材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能材料。

  甲方对上述材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二。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三。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能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四。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授权委托书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存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能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统统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经典诗句 四。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存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能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统统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五。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赞同,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项目合同 篇8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和内容:(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4、工程保修期:工程验收交付使用起一年

  二、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三、 施工方案

  (一)前期准备阶段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员对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做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研究解决办法,进行现场测量和定点。

  (二)施工阶段

  1、基坑开挖:基坑开挖应严格按照定点位置施工,采用人工开挖方法。

  2、基础制作:混凝土基础采用C20商砼浇筑,浇注时应用震动棒振实,浇制钢筋混凝土基础前必须排除坑内积水。顶部位置应严格控制基础平面标高。

  3、路灯安装施工:在所有基础工作完工之后,可进入灯具安装工作阶段。灯具的安装必须由持证的专业电工安装,保质保量的完成灯具安装任务。

  4、配电箱安装:配电箱落地安装,安装地点不应有对设备导体和绝缘有严重影响的气体、蒸汽

  或其它化学腐蚀物品。

  5、接地装置安装:在每座灯杆处打一根1、5米长接地角钢,,型号为L50×50×5×1500。用φ16镀锌圆钢将每根垂直接地极可靠连接。配电箱金属框架应有良好的接地。

  6、工程验收,双方工程监理对此工程进行验收测试。

  四、项目部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经理部:工程进行全面管理,具体负责实施本项工程,现场控制工程进度,协调解决质量、造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机械调度、材料、劳动力等问题。

  2、技术资料组:解决技术质量问题,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施工。

  3、质检组:质量自检,协助监理进行质检以及收集整理质量保证资料。

  4、基础施工队:负责管路、基础施工任务。

  5、电气施工队:负责路灯安装及调试施工任务。

  6、运输队:负责运送土石方、材料及灯具材料。

  7、机动队:负责表位控制系统,接地极安装调试。

  8、材料组:配合技术、施工组的工作,提供所需各种工具、用品,再根据工程进度及施工要求保障材料供应的同时,严把材料质量关,不合格产品不许进场。

  五、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进度计划:我公司计划于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进场,立即进行定点,制作基础,并进行路灯安装,力争25天全部完成施工任务。

  保证措施: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工期25天。为确保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我们采取的保证措施是:

  (1)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控制施工期;

  (2)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及实际工程进度制定周作业计划,及时调整人力和设备的投入,确保按期完工;

  (3)各作业班组要根据进度计划按日安排好,并确保完成;

  (4)加强进度计划的检查落实工作,切实做到每日逐项检查并落实; (5)严格控制工序环节、保证各分部工程按计划要求完成;

  (6)根据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编制各种材料、加工件等的'供应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施工机械使用计划,并按计划要求实施;

  (7)对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科学合理管理,及时做好统筹平衡工作,保证工程施工的合理、紧凑、均衡、连续性等;

  (8)尽量采取工厂化、机械化施工和先进施工工艺,加快施工进度; 六、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2、工程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甲方首付工程作为预付款,货到工地,工程安装结束,系统调试正常后,甲方应付工程 %,其余货款%完工三个月内付清。

  七、 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至施工现场。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提供临时仓库提供乙方存放施工材料;乙方负责施工材料在施工期间的安全问题。

  3、施工方案及安装位置确定后,甲方如需更改设计或增减部分工程,经双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4、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 八、 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应保证系统配置及功能符合并达到"系统技术参数"及相关行业国家标准的要求。 2、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移动,破坏甲方屋顶原有的设施,如确属必要,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处理。

  3、本工程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周期为25天,在施工时无大风、雨天、其它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影响的情况下。

  4、乙方应提前由甲方共同确定安装位置。 5、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

  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违约方有权诉诸法律。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两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附表:《太阳能路灯产品及报价单》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签定时间:

  地 址:

  签定时间:

项目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经营范围包括:销售化肥、农药、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及提供农业机械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播种、收割及犁地)。

  乙方为农业经营者。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销售的化肥、农药、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价格等同于或低于同类产品市场价。

  (2)、甲方为乙方提供农业机械作业,并达到一般农业机械作业的要求。

  (3)、甲方在销售农资产品时有权要求乙方对数量及价格进行确认并签字,同时对乙方没有预约的农业机械作业有权拒绝,并告知另行预约。

  (4)、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当年内乙方在农业过程中全部使用甲方销售的化肥、农药及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及机械作业,甲方在20xx年12月31日前每亩地补贴50元给乙方做为奖励。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农业机械作业应提前3日亲自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

  (2)、乙方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必须使用甲方销售的化肥、农药及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除经甲方同意及甲方没有销售的农资产品,不得使用他人销售的农资产品。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合格的化肥、农药及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如质量不合格,有权要求退货。

  第四条 价格

  (1)、化肥、农药及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实行统一销售价,等同于或低于同类产品的市场价。

  (2)、农业机械作业价格的应由双方协商,价格等同于或低于市场同类农业机械作业的价格;价格的优惠由甲方根据乙方使用甲方化肥、农药及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的数量进行核算。

  第五条 付款结算方式

  (1)、化肥、农药及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应现款交易,不得赊账;若因特殊原因,经甲方同意,应在不迟于7天内偿付货款。

  (2)、农业机械作业的费用应在当天作业结束后进行结算,不得亏欠。对于农业机械作业费用的优惠,由甲方规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化肥、农药、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货,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的`销售价格高于同一地区同一产品的价格,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高于的部分。

  (2)、乙方不得亏欠甲方的货款及农业机械作业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再提供任何服务,并由乙方承担所欠费用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

  (3)、乙方不得使用除甲方以外的农资产品和机械作业,否则甲方有权取消承诺的价格优惠及每亩地的补贴,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一年;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九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项目合同 篇10

  通湘成本管理〔20xx〕 号

  关于印发《湖南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企业、各部门:

  现将《湖南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万源建设程有工限公司

  20xx年 月 日

  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地质与设计不符、地下水等不可预见或灾害性现场情况变化所引起的工程量、工程费用等改变。合同外增加工程仅证明增加工程事实,任何按本制度规定审核的增加工程费用并不绝对代表公司会给予分包单位经济补偿、工期顺延或其他承诺。公司将按照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的规定办理增加工程的结算。

  第二条、分包单位增加工程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可以采用《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或《机械台班申请单》三种形式进行申报, 《工程现场签证单》由分包单位填报,《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由项目部填报。

  二、收到工程指令及委托书等函件时,如果涉及到返工时,分包单位应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如果根据工程指令等不能计算出增加工程量时, 分包单位应于该工程指令完成后,立即会同项目部现场施工员、项目预算工程师到现场就返工或增加内容、部位、数量及工期等详细情况进行现场计量,《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或《机械台班申请单》一式三份,审批手续完成后,项目部、工程管理技术部、成本管理部各持一份,分包单位留复印件。

  (三)、项目部现场施工员应会同项目预算工程师深入现场,实测实量,确保计量准确,计量原则公正合理。

  (四)、《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等应由项目部现场施工员(专业工程师)、现场预算工程师现场会签,增加费用3000元以内的,由项目部经理审核并报工程管理技术部及成本管理部备案后生效;增加费用超过3000元的,按规定由公司相关部门或领导审核后生效。

  (五)、《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与附件资料(工程指令、委托书或施工联系函等)形成一份完整的有效申报资料。

  (六)、所有《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必须经工程管理技术部、成本管理部(增加费用超过3000元的`,按规定由公司相关部门或领导审核后生效) 签认后方可进行结算。

  第三条、分包单位增加工程费用的审批增加费用3000元以内的,由项目经理审批并报工程管理技术部备案;增加费用超过3000元的,需由工程管理技术部经理审批;增加费用超过5000元的,需报主管副总审批;

  增加超过3万元的,需报经营部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分包单位增加工程申报的时效规定(一)、各项目部的《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等单据上报公司的时间统一为每周星期一、星期四,其余时间原则上不予接受。

  (二)、上报截止时间:从发生用工、台班、签证等工作的结束日期开始计算,不得超过十天(含周六周日),遇国家法定节日,可按公司放假时间顺延。

  (三)、项目部未在截止时间前上报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罚款从超出截止时间开始计算,按“20元/份〃天“进行罚款,所罚款额在责任人工资中扣减。

  (四)、严禁擅自修改工作完成时间而拖延上报,一经发现,予以重罚。

  (五)、由零星用工、机械台班、现场签证等工作的结束日期开始计算,超过30天上报的,无特殊原因者一律按无效文件处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所有后果。

  第五条、分包单位之间(班组之间)扣减费用的规定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涉及分包单位之间(或班组之间)扣减费用的,应在申报单中予以注明,而不必专门申报扣减单,以避免重复扣减。

  第六条、相关文件及记录

  1、附件一:工程现场签证单;

  2、附件二:机械台班申请单;零星用工派工单;

  附件一:

  附件一、工程现场签证单

  单位工程名称:班组名称:编号:

  说明:1、此表必须在签证发生当日填写;2、此表每星期

  一、星期四各报一次给公司工程管理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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