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合同通用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车辆维修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车辆维修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规范双方行为,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公平、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暂定乙方为甲方车辆维修事宜的指定企业(工厂)。
2、声明中由甲方管理的司机的签名和乙方填写的任何其他凭据并不意味着甲方确认乙方的任何行为(包括维修项目、价格、材料质量等)。)和凭证(文件)的记载内容。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支付甲方车辆在乙方发生的车辆维修费用。
4、甲方应对乙方维修车辆所使用的维修项目、更换零件和材料进行拍照,这些照片是乙方向甲方申请费用结算时甲方核实乙方维修项目的有效依据。
5、如因乙方对车辆故障的错误诊断或所选配件的质量问题或缺陷,导致甲方车辆维修出厂后,乙方未能完全消除甲方司机所述的故障,甲方不承担乙方维修甲方车辆的任何费用(包括材料费)。
6、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维修需要,积极履行其协助义务。
7、车辆出厂维修后,经鉴定机构鉴定,乙方维修项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修理厂的修理要求,或不符合合理使用年限,使用假冒伪劣零配件和燃油材料造成车辆损坏、人身伤害及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我厂的维修要求进行车辆维修作业,确保维修质量。
2.对甲方送修的车辆进行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完工检验。
3.乙方负责在车辆竣工交付前保管车辆。除维修、检查和试车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使用车辆。
4.乙方维修车辆所使用的零部件和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如使用修理或使用过的备件,经甲方书面同意,备件应符合相关产品的质量标准。
5.如果乙方将车辆交给第三方维修,必须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应负责赔偿因第三方车辆损坏或其他人的损失以及第三方维修后的维修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因维修质量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内不能或不能提供非维修原因导致车辆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明,乙方应及时无偿维修,不得无故故意拖延或拒绝。
7.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维修福利和优惠服务。
三、维护类别和项目
1.乙方应对维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和检查,预定维修项目并估算费用。
2.乙方的预定维修项目、内容和预计维修费用应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签字。
3.维修时如需增加操作项目和费用,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签字。
4.实际维修项目和费用应由双方签字。_________公司车辆维修用材料(更换件)清单”以此为准。
四、修理零件和材料
1.乙方应为甲方车辆更换或使用提供两种以上不同品牌(产地)的同型号备件(材料)。乙方承诺其提供的维修零件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标明零件的性质,并明确标明价格。
2.乙方应提供用于维修的材料清单,说明名称、标识、规格、型号、产地、类别、数量、提供方式、单价、金额等。
3.更换配件的处理方法:甲方拍照存档,委托乙方处理。
五、维修竣工检验及检验质量标准
乙方修理的车辆完工并通过乙方检验,符合出厂条件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车辆出厂。
乙方修理的物品有义务在合理的质量保证期内保证质量。
乙方应为甲方车辆建立维修档案。
六、维护费用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双方约定的工时单价:40元/工时
工作时间基于行业标准中规定的维护项目的工作时间定额或每个维护项目承担连续运行所需时间的累计。
2.维护成本计算如下:
维护成本=工时成本(工时单价&次;工时定额)+配件材料成本+税金。
3.实际结算费用以双方确认的维修结算清单为准。
4.结算方式
乙方应在每年的6月和12月向甲方提供甲方车辆在此期间在乙方的相关有效维修票据及双方确认的维修结算清单,经甲方汇总核对后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经双方确认后“_________公司车辆维修用材料(更换件)清单”是乙方结算的凭证。
_________公司用于车辆维修的材料(替换件)样品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汽车交付及费用确认
车辆维修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取车。车辆出厂后7天内,双方应确认维修项目和费用。如甲方逾期,甲方应按乙方每项预计总成本的70%对乙方此时的实际维修项目进行信用核算,乙方应对信用账户行为及信用账户金额进行信用核算不再有争议。
八、维修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按维修完成交付甲方之日起一年或三万公里计算(电子元器件不受此限制,但应保证合理的服务期),保证期以先达到的里程或日期指标为准。因维修质量问题进行维修的,保修期从维修交付给甲方之日起重新计算。
如因甲方司机操作不当或不可抗力导致乙方的甲方车辆维修项目和更换零部件(配件)损坏,乙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低于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汽车维修竣工交付质量保证期的,以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汽车维修竣工交付质量保证期为准。
九、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车辆维修期间,双方可变更本合同内容。变更内容由双方约定,变更事项约定以书面形式确认。
2.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合同内容有冲突,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但是,将续期(设立)合同有效期变更超过一年的协议无效。
3.双方可以协商终止合同。除本合同约定或法律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甲方交付的汽车经过两次修理后,因同一故障或修理项目而无法正常使用,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未经甲方同意,如果乙方将车辆交由第三方维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其中,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为合作试运行期。
合作试运行期间,任何一方均可随时终止合同。
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续签(设立)合同有效期,但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
7.双方确认的维修费用,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争议和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晋城市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或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部门(人)签字后;_________公司车辆维修用材料(更换件)清单”是乙方与甲方结算的有效依据。
3.对于甲方拥有的车辆,乙方发生的维修事宜按本合同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名):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2
甲方:
乙方:怀化XX公司(合力叉车怀化销售服务中心)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负责甲方在湖南怀化康XX两台江淮电瓶叉车三包期售后服务,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期限:
1、服务范围:经双方议定,乙方负责对甲方供怀化康师傅厂区叉车进行三包售后服务。
2、服务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二、服务质量和要求:
1、乙方承担三包期人工费,不包含三包期内所需配件费用。如三包期内需更换配件,由甲方提供或甲方委托乙方购买。
2、如车辆经技术鉴定为人为破坏,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车辆好坏由乙方鉴定,并由乙方保证车辆维修质量。
三、费用及结算方式:
乙方三包期服务费为人民币1000.00台,合计.00 (贰仟元圆整),甲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将三包服务费全额支付给乙方。如甲方不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乙方维修费用,则乙方对因叉车影响正常工作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争议解决:
如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怀化XX公司
地址: 地址:怀化河西XX副产品交易中XX19-20号 电话:079XXXX0898 电话:074XXXX1361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车辆维修合同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的一致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单位的汽车定点维修及相关服务单位。双方依据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就其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汽车的维修、保养、美容、装饰、洗车、轮胎及汽车饰品。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24小时救援服务。
3、所采用的零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4、维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甲方确定。
5、维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
6、对于甲方车辆维修期间,除了试车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出公司外。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协调乙方与其单位在车辆维修服务方面的关系,对于事故车辆与有关部门一至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2、委托给乙方服务的车辆应附派工单并由乙方负责人签字方可进行施工。
3、对于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派工单服务项目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
4、甲方享受乙方在节假日期间所推出的活动中的各项优惠政策(如打折或赠送礼品等)。
5、双方签订协议,甲方享受协议价在原消费金额基础上打九折。
第四条:关于费用结算
1、甲方车辆送达乙方公司维修(或其它服务项目)发生费用允许挂帐,但必须由指定人员签字方可。
2、甲方于每月日与乙方核对发生的费用并进行结算,乙方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3、结算方式: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对公账户:xxxx
对公账号:xxx
开户银行:xxx
第五条:本协议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共有小车_______台,经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同意将本单位_______台小车委托给乙方修理,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为______________车辆定点维修单位。
第二条、乙方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第三条、维修车辆送修和移交手续
乙方凭甲方车管领导安排,承接车辆维修业务,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定点维修结算清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第四条、维修时间
汽车小修,一,二级保养做到_______小时出厂,发动机三级保养_______小时出厂;发动机大修_______天出厂;汽车全车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_______元。
第五条、维修服务
乙方实行_______小时服务(含节假日),车辆随到随修,乙方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市内免收施救费用。
第六条、质量保证
本厂对车辆维修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质量标准严格按照《_______省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标准》执行。汽车大修车辆保修_______万公里或_______年,发动机三级保养保修_______万公里,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乙方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当按照“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乙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安全;乙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乙方保证所有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第九条、结算方式
每季度结算_______次。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维修的结算单。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十一条、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壹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所用车辆委托乙方维修保养工作,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维修服务合同:
一、甲方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各级维护,小修,维修求援和专项修理工作。
二、送修手续:
1、甲方须按要求填写《送修单》,并经单位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后送乙方;
2、乙方根据“车辆送修单”的要求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并在《送修单》上注明工时费、配件价格及完成时间,并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办理车辆的交接手续后进行维修;
3、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给予答复;
4、车辆维修完工后,乙方应当通过电脑认真填写维修结算单,甲方接车人应对修复车辆认真检查,试车,符合要求后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将车辆交给甲方;
5、《送修单》、《工时费用清单》和《配件材料清单》,并输入电脑,根据送修单,工时费用清单,配件材料结算清单,乙方以正式发票作为甲方报销凭证和结算依据。
三、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包括:工时费、材料费、材料管理费等;
2、材料管理费收取比例为乙方的材料进货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
3、乙方的工时单价参考福建省交通厅颁布的《福建省交通厅关于机动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维修计算方法的通知》中的定额工时;
4、针对事故车辆,经保险公司认定不能给予全额赔付的事故车辆,维修费用中差额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车辆因故障抛锚,乙方应及时安排施救,收费标准如下:**区范围内50元/次,***区内100元/次,超出***区范围以4元/公里计算费用,如遇我厂无法给予故障车辆拖车,拖车费用则由甲方自行支付给拖车公司。
四、质量保证
1、乙方为甲方所购买的和更换的所有配件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第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福建省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工作规范》(文号:闽运管车辆[20xx]6号)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维修质量。
(1)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2)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3)机动车辆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五、结算方法
1、结算方式是按月结算。具体结算方法由乙方在《送修单》、《维修费用结算清单》等资料进行办理结算手续。若甲方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内结清维修费用,乙方有权拒绝该单位的车辆维修保养业务;
2、车辆维修费用的结算一般采用转账方式办理。
六、甲方的`权利
1、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对已完工的车辆,如质量保证期内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在质量保征期内,按乙方承诺的车辆保证期或质量保证里程执行;
3、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乙方违约行为。
七、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将待修车辆送到乙方维修场所维修;
2、必须及时接收已完工车辆;
3、必须及时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八、乙方的义务:
1、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2、必须按《送修单》上的规定按时完成维修工作;
3、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
4、保证维修质量,并为每部定点维修车辆建立维修档案;
5、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配件,不得以次充好。
6、已完工车辆,乙方应使用电脑打印维修结算单,注明完工时间,维修项目、工时费用,维修材料配件费用;
7、所有更换的维修的旧材料甲方可自行带回单位处理,如超过一周乙方不予保留。
九、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是否延长期限。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车辆维修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据集团公司办公室[20__]3号文,为加快鼎力公司改革步伐,促进企业用工和分配领域良性竞争机制的形成,本着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成本费用降低、有利于保障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原则,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研究决定,自20__年起,甲方将所承修之鼎运各场站所有营运车辆的日常维修及一级保养业务委托乙方负责承修,为明确保修内容及双方责任,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及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维修、保养范围内容
1、甲方将鼎运公司现有营运线路车辆的维修、保养、新巴分公司车辆(琴潭车场)检车交由乙方承担,修理费用【工时费、材料费(含润料、电瓶费用)】按鼎力公司和鼎运公司双方确定的百公里定额委托乙方包干承修;其中除社区巴车辆以外,其它营运车辆二保以上项目暂不委托乙方负责承修; 2、不包干内容:责任车保修、空调设备修理、自动变速箱修理、空气悬挂修理、应配物件丢失、驾驶车辆违规操作损坏;
3、公务车、责任车或其它设施(设备)的修理、保养可按实际发生数或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送交乙方维修、保养车辆的保修质量、进度(停场车日)进行监督与管理,对乙方因服务态度、修理质量、配件质量等影响车方营运车辆正常使用、引起投诉的,甲方有权拒绝付费或扣罚费用(按鼎运公司和鼎力公司签署《车辆维修保养协议》违约处罚条款及参照执行集团公司蓝皮书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应即刻予以改进。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建立、健全各种作业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文明生产等规章制度。如甲方发现有不按规范操作、零部件组装过程清洁不达标、车辆竣工后卫生状况差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付费或扣罚费用,乙方应即刻予以改进。
(二)、甲方的义务
1、每月26日前向乙方提供甲方次月的车辆保养计划。
2、按时向乙方提供每月经营车总行驶里程。
3、按规定时间审核月度结算报表并向乙方支付经双方确认的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次月的车辆保养计划。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每月经营车数量和总行驶里程情况。
3、有权要求甲方按规定支付经双方确认的.修理费用。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作业、安全作业;
2、不得干涉甲方对协议车辆维修、保养过程进行监督,并对甲方提出的服务态度、修理质量等意见和建议进行回复、改正;
3、乙方临时将协议车辆交由其他厂家(含协作厂家)修理时,应保证车辆的设施完好和车辆安全;
4、乙方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车辆技术规范或国家、汽车厂家有关技术标准、作业规范进行维修、保养作业,并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三检"制度;
5、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遵循"有报必修、随报随修、先简后繁、先易后难,质量第一和小修不过夜"的维修原则,尽量缩短车辆维修时间。在对某一总成进行修理时,应注意对关联部件进行检查(如:检修变速箱时必须检查离合器总成的情况等);
6、接到车辆抛锚通知后,应及时组织维修和施救工作,确保不影响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
7、严格应按集团公司有关保养及维修项目规定的作业时间完成维修保养工作。凡出现特殊件待料、技术难题等不能按时竣工交车的,必须及时将详情反馈甲方并得到甲方的认可。
8、乙方应严格执行鼎力公司汽车配件材料采购管理规定,为保修车辆提供质量合格的配件材料;
9、按照甲方报表要求,分类汇总车辆的修理费用、材料费用、车检费用明细。
三、费用项目、结算标准和结算方式
(一)、结算标准:
1、包干定额标准
(1)除不包干项目外,其它修理工时费按百公里定额包干结算,定额为8.45元/百公里;
(2)除不包干项目外,其它修理材料费按百公里定额包干结算,定额为9.64元/百公里;
2、车检费用:按每台次4元结算;
3、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车辆抢修费8万元,平均每月支付6666.67元;
4、公务车、责任车、事故车或其它设备设施的修理按双方约定的工时定额、费用执行或双方临时约定。
四、其它约定
1、承包期内乙方需接受安置甲方派遣52名人员,薪酬按乙方的工资方案分配,乙方不承担甲方所派遣人员五险一金单位应缴纳部分费用;
2、甲乙双方须签订人员派遣协议,乙方须与甲方所派遣人员签订上岗协议;
3、乙方承担瓦窑保养场每月所发生水电总费用的15%;
4、甲方转包业务涉及的场地、设备,无偿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场地、设备的维护、修复;
5、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本公司人员进行相关的学习(包括集团公司及鼎力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员工管理手册)和技术培训;
6、乙方必须有充足的修理人员及技术力量保证,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违约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及有关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对转包车辆保修业务的质量管理,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合同期间,乙方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引起的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得将依据本合同书取得经甲方委托车辆保修业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10、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安全生产保障金人民币5万元。
五、本合同未涉及的方面按《鼎运公司和鼎力公司车辆维修保养合同》执行
六、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由集团公司出面调解。
七、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车辆维修合同7
甲方:xxxxx
乙方:xxxxxxxxxx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公开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相同客户要服务最好;同类维修项目、要价格最低、质量最优、速度最快。
2、对甲方维修车辆大保的发动机,要保证3万公里不出问题。如出现技术和配件问题由乙方承担。如驾驶员造成的.机械故障由甲方承担。
3、做好甲方车辆的二级维护保养,对维修后出现的问题,要优质、快速、无偿的给予修复,并办二级维护发票。
4、做好甲方上线车辆年审的办理,确保合格通过。
5、负责协调交管部门,及时解决甲方车辆因此而造成的交通滞留问题。
6、乙方对甲方车辆要优先给予经维修,对抛锚在路上的甲方车辆能够随叫随到,及时给予抢修。
二、车辆维修
1、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需持有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车辆维修单,乙方见单后方可按此协议维修车辆。
2、甲方车辆维修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经办司机的姓名。
三、维修项目
1、维修项目由甲方在车辆维修通知单上注明,车辆维修需经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3、乙方维修完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签字或盖章后一并交于甲方司机。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结算方式
甲方交乙方大保的车辆3公里运转正常后,乙方可执维修报告与甲方对所修车辆费用进行结算,其他维修车辆零修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五、合同日期:
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合同期为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xxxx
代表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xxxxxxxxx
代表签字:xx
20xx年xx月xx日
车辆维修合同8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共有小车____台,经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同意将本单位____台小车委托给乙方修理,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为岳阳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车辆定点维修单位。
第二条乙方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第三条维修车辆送修和移交手续
乙方凭甲方车管领导安排,承接车辆维修业务,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定点维修结算清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第四条维修时间:
汽车小修,一,二级保养做到____小时出厂,发动机三级保养____小时出厂;发动机大修4天出厂;汽车全车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____元。
第五条维修服务:
乙方实行______小时服务(含节假日),车辆随到随____修,乙方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市内免收施救费用。
第六条质量保证:
本厂对车辆维修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标准》执行。汽车大修车辆保修5万公里或壹年,发动机三级保养保修壹万公里,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乙方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当按照“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乙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安全;乙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乙方保证所有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第九条结算方式:
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维修的结算单。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一条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9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方将一台小汽车(湘F0460)委托乙方维修。
一、维修时间:
1、汽车小修或一、二、三级保养做到在24小时内完成并出厂;
2、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
3、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500元,从维修费中扣除。
二、维修服务:乙方实行24小时服务,星期六、日、节假日、中午休息照常上班。甲方车辆随到随修。乙方应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并免收施救费用。
三、质量保证:甲方要求乙方所用材料及配件,必须是百分之百的原厂件。如有"水货",一经查实,甲方拒付全年维修费用,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服务范围: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范围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五、维修费用:乙方应按照不超过《湖南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甲方:岳阳市南津港污水处理厂及中心城区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部计算维修费。维修费用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六、付款方式:乙方凭维修发票经甲方有关人员核验签字后,于6月份、12月份分两次到甲方结账付款。
七、若在承包期内,乙方服务优质,履约较好,经甲方年度审查合格后,本合同可顺延。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10
甲方(送修方):
乙方(承修方):
一、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二、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其所选车辆的定点维修单位。
2、甲方车辆需在乙方维修时,凭甲方公司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维修单"(授权人如有变化,请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并备案)。准确向乙方申报维修项目,积极配合乙方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
3、按照国家交通部制订的汽车维修保养周期,定期到乙方进行检测。
4、定点车辆驾驶员应正常操作规范驾驶,行驶中发现异常,如水温高和油警告灯亮等,应立即停车,通知乙方处理。
5、接受乙方定期质量跟踪回访。
三、乙方责任及义务
1、为甲方车辆建立详细的车辆档案及维修档案。
2、为甲方的维修车辆提供原厂配件,保证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国标准。在不影响行驶安全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厂之外其它专业厂家生产的配件或拆车件。
3、对送修车辆应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而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业。
4、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任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的权益。
5、甲方车辆在市区内抛锚,乙方必须及时派人作急诊流动服务及道路救援等服务。
6、乙方提供上门接送报修车服务。
四、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2、对竣工车辆,甲方如发现有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及时返工。
五、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外的其他要求。
2、如因甲方拖欠维修费而造成的维修项目不按时完工,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六、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七、送修手续
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 "车辆维修申请单"(以下简称"维修单")。维修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八、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九、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十、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13付款。
13。1、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办理付款手续。
13。2或者经双方协商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后统一开发票经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办理付款手续。
十一、质量保证
1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3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4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十二、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十四、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五、违约终止合同
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5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十九、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1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甲方车辆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长期车辆维修、保养。主要项目有:大修、二保、小修、年检。
二、甲方将本单位车辆(包括数量、车型、车号需附清单)委托乙方维修、保养。
三、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时,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进行作业,对大修车辆出具“质量保证书”。
四、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时,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派修单或司乘人员报修项目进行作业,严禁自行扩大作业的内容。根据车辆实际情况需扩大作业内容的,需经甲方人员同意方可进行。
五、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需更换配件时应实事求是,必须做到交旧换新,保证不弄虚作假。
六、甲方车辆在乙方报修后,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返程送回服务。甲方车辆在市内发生故障,乙方随时免费提供施救回厂的服务。对甲方的.车辆,乙方提供节假日、夜间加班特别修车服务。
七、甲方车辆进厂要登记油料、里程数。在维修期间,乙方除试车和办理有关年间业务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车开出厂外,如乙方违反规定,除向甲方作出检讨外,并对违纪当事人作出处罚。
八、乙方对甲方长期维修、保养的车辆,按以下标准收取费用:零部件的加价幅度在进价基础上不超过以下标准:工时单价:元/工时,材料费加价率省内进货%,省外进货%。
九、甲方车辆进入乙方厂区维修、保养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造成车辆损坏及物品物品丢失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车辆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允许挂账,每次维修清单需由甲方人员签字认可有效。
十一、甲方直按时结算维修费用,每月用现金或转账方式自行到乙方所在地支付。如到期不支付维修费,乙方将向甲方(除维修费外)按每天1%收取滞纳金。
十二、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负责人、经办人发生变更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十三、甲、乙双方每年进行一次意见征求座谈会,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及质量,保证双方满意。
十四、质量保证:大修60天1万公里,日常维修质量保证期60天,一级保养10天2千公里,二级保养30天4千公里。
十五、本合同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xx年12月xx日
车辆维修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为规范车辆维修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二、甲方保证维修质量符合国家维修行业标准。
三、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使用维修配件,确保更换配件是本地区同品牌同型号的最低价格,工时费收费标准按市场最低价格。
四、甲方保证24小时提供维修服务,市内紧急救援15分钟到达现场,市外根据路途情况争取最短时间到达。优先抢修,及时交车。
五、非紧急维修时,甲方需根据乙方负责人签字的车辆维修通知单进行维修。紧急维修时,甲方需同步通知乙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现场确认后,方可维修。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六、因甲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内容包括:维修项目、具体部位、耗材、部件、工时费、质量保证期及经办司机签名,此单多联复写,以备结算时使用。
八、结算方式:每三个月时,甲方执维修结算单及维修发票与乙方结算一次。
九、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13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维修车辆
1.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
3.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
4.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vin代码/车架号:______________
6.行公里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维修类别与项目
甲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维修配件材料
1.甲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甲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自行处理。
第四条、维修价格
1.甲同意甲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车辆交接
甲接收待修车辆时,甲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甲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
(2)按照甲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__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甲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甲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甲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甲应当向甲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甲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转账□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甲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相应损失。
3.甲逾期交付车辆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支付违约金。
4.甲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甲对车辆有权留置,并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支付违约金。
5.甲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不承担甲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应当给予答复。
甲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甲,若给甲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桂林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14
合同编号:
甲方:*****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送修手续
3.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维修费用
4.1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5.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结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6.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7、质量保证
7.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7.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索赔
8.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
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8.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8.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9、乙方交货延误
9.1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10、误期赔偿
10.1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有按照送修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税费
12.1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13、履约保证金
13.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3.2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14、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15.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15.3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17.乙方服务
17.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7.2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
18.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9.合同生效及其他
19.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9.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9.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5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时间:时间:
车辆维修合同15
合同编号:
甲方: (托修方)
乙方: (承修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以下简称甲方)考虑到
(以下简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实力和服务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点维修单位所有车辆。乙方考虑到甲方为固定客户,愿为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为规范双方行业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自愿、公平、公正、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 年 月日订立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二、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由甲方填制车辆送厂维修通知单,需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甲方通知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司机姓名。乙方按照车辆送厂修理通知单上指定的`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维修,若通知单上托修项目与车辆实际故障问题不相符,由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经确认后乙方才能维修。
三、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有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需要延后交车日期,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增报维修项目由乙方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确认后,乙方才能维修。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维修项目费用清单(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对于维修车辆的原材料使用问题,乙方向甲方提供解释说明,原则上必须使用原厂配件。
五、乙方按照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技术标准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维修质量,乙方验收车辆合格后,司机在销售单上签字认可,车辆方可出厂,
六、乙方对甲方车辆在进厂前,要对车辆外观及随车附件进行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通报,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车辆的碰损,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对其车辆维修部位在北京市维修行业规定的质保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予以免费维修,但若是因为司机本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维修部位损坏,乙方不予以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城区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提示服务,检查检测服务和及时抢修服务。
九、乙方在与甲方结算维修费用时,由乙方想甲方提供维修项目工时费用和材料明细表作为核算依据,双方核对无误后定期结算,结清支付乙方。
十、车辆维修保养地点:
十一、关于车辆和牌证的管理:乙方应对甲方送修的车辆和车牌证加强管理,不得私自使用和借给他人使用。如果因乙方造成影响和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上交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生效。
十四、合同日期: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合同期为一年。
十五、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日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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