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

时间:2023-10-14 09:30:2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房屋合同精华(6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房屋合同精华(6篇)

房屋合同 篇1

  1.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1986年1月7日)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上述规定仍是确定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权的有效意见。

  (1)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2)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2.什么是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

  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口头约定或者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

  (2)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

  3.什么是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的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非书面形式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提示: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约定不明确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提示:

  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事实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提示:

  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①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②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4.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提示:

  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5.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B.出租人未履行出租房屋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C.因维修出租房屋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提示:

  房屋出租人承担维修出租房屋义务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①以租赁期间承租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为前提条件;

  ②以出租房屋有维修必要、维修可能为基本条件;

  ③租赁房屋毁损必须是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造成的;

  ④当事人没有约定出租人不承担出租房屋维修义务。

  (4)、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出租房屋存在权利瑕疵的,出租人应当保证出租房屋交付后不因第三人主张对出租房屋享有权利而导致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义务。

  ①因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提示:

  ①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范围为出租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瑕疵,且为承租人不知情的权利瑕疵。

  ②出租房屋交付后才存在的权利瑕疵,以及出租房屋交付前即存在且承租人知情的权利瑕疵,则不构成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房屋合同 篇2

  一、 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房屋出卖方(甲方)、购买方(乙方)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丙方)三方就存量房屋买卖中介事宜达成协议时签用;

  如因客观情况,甲、乙方不能同时与丙方签约时,也可用于甲方与丙方或乙方与丙方双方签约。但乙方在申领房屋所有权证时,必须提供该房屋甲方与丙方所签合同。

  二、 本合同所称存量房屋是指国有土地上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的商品房,不属存量房屋。

  三、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出售的,可直接套用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广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 方括号""内以斜杠"/"区分的不同内容,供签订合同时据实选用的,未被选用的应以横线删去。有的斜杠后有留空部分,是供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另外可以添加注明的。

  五、 签订合同时,未采用的内容可不填写,但应划上斜杠"/"或注上"此处空白"字样。

  六、 签订合同之前,委托人有权查看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机构资质证书和经办人的经纪人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

  七、 所签一式多份合同,印刷编号号码必须相连。

  八、 本合同条款由宁波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 甬 (县、市、区) --- 中介 年第 号

  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

  卖方(甲方):

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院落转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院落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于 (原

  总参某单位,后由甲方租赁)的房屋及院落转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期及租金

  租期10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需一次性付给甲方10年租金,10年租金共计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三条、甲方同意乙方将承租房屋及院落用于自行居住、休闲、娱乐以及其他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乙方在承租期内居住、经营不受甲方干预。

  第四条、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院落的水、电等基本设施的完善,乙方需独立安装水表、电表,费用乙方承担,水电费按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缴纳,乙方如需安装其他设施,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实施,相关费用乙方承担。

  第五条、房屋及院落修缮、建设

  1、因甲方房屋年久失修,院落杂草丛生,且所有房屋没有窗户,部分房屋露天,无法达到居住、经营条件,乙方承租后随时可对所有房屋或部分房屋进行修缮(安装窗户、房顶防水处理、地面处理及安装水电等),对院落进行整理等,甲方需同意并配合乙方完成上述问题,费用乙方承担。

  2、乙方在修缮房屋、院落或其他设施时,发现威胁到生命财产安全的危房、危险建筑或危险设施等项目,应尽快告知甲方,甲方应同意乙方拆除危险项目,拆除费用乙方负责。

  3、乙方承租后,如因居住或经营需要,需重建房屋或其他设施时,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4、如因国家或部队收回、重大项目开发及其他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继续承租的,乙方有权向第三方索要因房屋及院落修缮、建设及其他经营项目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索赔。

  第六条、双方责任

  1、乙方承租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将房屋及院落转租他人。

  2、乙方应自行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发生意外和损失或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均有乙方负责。

  3、承租期内,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

  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制度的经营活动,由此所带来的各种纠纷及损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协调当地居民关系。

  5、乙方承租期内,甲方不得以其他借口转租第三方,由此给乙方所带来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6、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租,同等租金下,甲方应考虑乙方继续承租,否则按第五条(4)执行。

  第七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字: 承租方(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4

  转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当事人就房屋一部转租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转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地址为__北京____市__转租与承租人为居住使用。

  第二条 转租期限

  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计_____年。

  第三条 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币_____元,每月____日以前缴纳(直接交于房东)。

  2.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于转租期满交还房屋时无息返还。

  第四条 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房屋迁让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迁移费或任何费用。

  4.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5.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转租房屋时并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五条 危险负担

  乙方应妥善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两期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不待转租期限届满,甲方得终止租约。

  2.乙方于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不交还房屋,自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之翌日起,乙方应支付按房租1倍计算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 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房屋一部转租与承租人的应予以同意。本合同一式四份,当事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转租人(甲方): 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按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备共同信守:

  1、甲方将位于东港市租期暂定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双方商定元;乙方本次支付租金押金 元,乙方共计交付给甲方 元(含押金)。

  3、乙方在租房期间应付的费用:取费暖、电费、水费、数字电视月租费、宽带费、物业费、卫生费、楼道灯费、对讲门费及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等。

  4、乙方在租期满时,如果不续租,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而且配合甲方开门看房向下家出租。如果续租,必须提前10天交纳续租租金及其它相应费用,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承租权,甲方有权在合同终止日收回房屋。

  5、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损坏房内的.设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如果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租房终止时,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给乙方,不记利息。

  6、乙方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不得随意修缮房屋,不得在房内从事一切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7、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违约,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违约者负全部责任。

  8、甲方在房屋出租期间,未经乙方,不得擅自进入该房屋。乙方就房屋相关事宜需要甲方帮助,甲方应该给予帮助。其它相关事宜需要更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原则签定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县xx(市)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计x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大写金额:xx),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相关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 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如乙方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无法继续经营的,乙方在明确告之甲方的情况之下有权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转让,乙方不得进行干预。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必先与乙方进行协商,在征得乙方同意并履行相关赔偿的前提下方可提前终止合同。若任一方强行中止合同,则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金额:xx )。

  七、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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