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

时间:2023-11-07 17:44:4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甲方(工程承包人)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混凝土供给人)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丙方(工程发包人)

  企业(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混凝土供给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经招投标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丙方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承包合同”),承建业主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甲方组织的本项目所需混凝土供给中,乙方充分了解甲方的企业情况、管理体系与制度,以及本项目的情况,参与了此次项目混凝土供给,负责本项目商品混凝土供给工作(以下简称“本混凝土工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促使甲乙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保证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使甲方与丙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完全履行,依照《民法典》、《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供给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企业基本情况

  1.1营业执照及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

  1.2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_;

  1.3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

  2.工作概况

  2.1工作名称:________________;

  2.2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

  2.3工作范围和内容,甲方经________同意,在________________自建________混凝土站,乙方负责商品混凝土供给工作;

  2.4甲方和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方购买混凝土材料,也不得自建搅拌站;

  3.项目负责人

  3.1甲方委派________,职务:________,担任甲方项目主要负责人,常驻工地负责履行本合同。

  3.2乙方委派________,职务:________,担任乙方项目主要负责人,常驻工地负责履行本合同。

  3.3双方如需要更换项目主要负责人,应至少提前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后任继续行驶合同文件约定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4.分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每立方米造价包干法分包方式,并以此来计算合同价款:

  该分包方式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运输费、配合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

  5.工作总量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丙方应保证分包给乙方不低于50万立方米混凝土的作业量;

  6.工作量的确认

  6.1乙方应按________(时间),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提交已完工作量书面报告。甲方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及时核实已完工作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收到通知后即使不参加计量,该计量结果亦有效,并作为商品混凝土供给合同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项目负责人无故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6.2对乙方超出本合同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窝工与返工的工作量,甲方项目负责任人不予计量。

  7.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7.1 丙方即业主方直接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就合同价款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7.2支付方式,丙方以下列第____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A现金 B银行转账;丙方根据乙方每月现场施工量按月分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丙方于次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应付的合同款项。

  7.3 合同单价,甲丙双方以每立方米低于本项目工程开工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______的价格将混凝土工作分包给乙方,但原材料成本涨幅超过正负____%时,价格应作相应调整,具体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7.4 合同价款

  丙方按照乙方当月完成方量应付合同价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合同款,剩余的____%滚动计入下个月的结算(即第一个月按照当月乙方月完成量应付合同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第二个月以及其他各月按照当月完成量应付合同价款的85%和上月月完成量应付合同价款的____%结算,最后一个月应按照当月月完成量价格的全部和上月月完成量应付合同价款的____%结算)。

  7.5 合同价款的最终结算与支付

  本混凝土工作完工后10日内,乙方向丙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乙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合同价款的最终结算。丙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对结算书进行核实后,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并履行合同价款的最终结算手续。

  8.建站以及场地租赁

  8.1建站费用,混凝土站建站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8.2丙方应免费为乙方提供建设混凝土所需场地,乙方应服从丙方的合理安排。

  9.税收、环保费及其他费用

  9.1 各项税收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9.2 本合同环保费和其他费用共计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万元整)由乙方代替甲方于乙方机器设备进场后第二日向当地环保局缴纳。甲方归还乙方垫付的______万元环保费和其他费用的归还方式和日期由双方自行协商。

  10.施工条件

  丙方应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条件,做到“三通一平”,即达到路通、水通、电通以及平整的场所,其中通电接口距离施工点应在50米范围内。

  11甲方前期准备工作

  11.1.组建与工程相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造价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1.2.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完成下列工作:

  11.2.1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工作开工条件的工作场地。

  11.2.2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11.2.3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11.2.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工作场地;

  11.2.5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现场其他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2.6将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其授权范围送交乙方,并签收。

  11.2.7其他应当由甲方完成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

  12.工作期限及顺延

  12.1工作期限,本合同关于混凝土工作期限与甲丙之间工程承包项目的时间一致,自本项目工程开工当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之日止。

  12.2期限顺延,如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工程停工,经双方友好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A.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被迫停工

  B.因丙方工程计划项目调整需停工

  13.工作质量

  按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要求,本工作每批次须送样报检。乙方送样报检不合格的,乙方不能送货出场,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14.再分包或转包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工作部分再分包给他人;严禁乙方将劳务工作进行转包。

  15.有关资料查阅权、知情权

  当乙方有正当要求时,甲方应提供工程承包合同(有关甲方的价格及结算细节除外)供乙方查阅。甲方向乙方提供一份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工程分包合同(上述甲方的价格及结算细节除外)的真实副本或复印件。应当认为乙方已经全面了解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上述甲方的报价及结算细节除外)。

  16.工作安排、检查与安全防护

  16.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安全标准及规程进行工作,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16.2乙方应对其在工作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6.3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工作时,工作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16.4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7、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

  17.1、乙方应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条例和规定(噪声污染防治、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污水排放及废弃物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等)以及甲方环境、职业健康管理程序,注意对施工过程中噪音排放、粉尘排放、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废弃和运输遗洒等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有效控制,尽可能的减少施工过程对环境的污染,杜绝重大环境事故的发生。

  17.2、乙方应加强自身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加强防护,监视所有施工现场的人员活动、现场设施(无论是由自身提供的还是甲方提供的)和施工过程,及时识别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8.三方责任

  18.1甲方责任:

  甲方对所承接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总负责。甲方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明示建筑劳务作业的类别、数量、延续时间、混凝土供给人名称、劳务队长、技术员和各班组长等信息;

  18.2丙方责任

  18.2.1丙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临时设施、作业要素和作业面。

  18.2.2丙应当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拨付建筑劳务作业款。

  18.3乙方责任

  18.3.1组织所有的劳务、必须的施工机具、材料(甲方提供的材料、机械除外)和资金等必要的施工力量,实施工程的.施工和管理工作;无条件执行业主、甲方、总包方发出的工作指令,以良好的服务树立企业形象,保证甲方信誉和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18.3.2各工序完成后做到工完场清,将垃圾运至甲方指定堆放地点,并与下道工序办理交接手续。

  18.3.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如由乙方管理不当导致丢失,乙方承担原价双倍的罚金,罚金在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18.3.4乙方在实施建筑劳务作业过程中,应当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服从甲方和丙方的合理调度安排,接受甲丙方的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劳务作业的质量和安全

  19.合同终止和解除

  19.1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或解除

  19.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9.1.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可以解除本合同;

  19.1.3.主合同终止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由此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导致主合同终止的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9.1.6因乙方原因,甲方接到总包方、建设单位通知,经甲方与总包方、建设单位协商,如总包方、建设单位仍坚持要求乙方撤离现场时,本合同终止;

  19.1.7乙方破产或无能力继续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终止。

  19.1.8 因甲方违约或因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丙应承担赔偿责任

  19.1.9 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到期应付混凝土供给合同价款,乙方可在三次催告后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连续超过____天,甲方仍不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19.2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后果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按已完工程量结算,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时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尽快将其人员和设备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合同价款。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三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20 合同附件

  20.1双方协商签订的以下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客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主持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3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丙方执一份,经甲乙丙三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验收并结清所有价款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2

  合同编号:

  供 方:

  需 方:

  供货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经供需方友好协商,同意就由 承建 的 工程中有关商品混凝土(砼)供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项目地址 。

  一、供需双方协定,供方按下表中的混凝土品种及单价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

  序号强度等级浇注方式坍落度

  (mm)单 价

  (元/m3)说 明

  1C10非泵送 1、若需方一次泵送混凝土数量少于30m3,则增加泵送台班费1000元/次。

  2、混凝土坍落度:自卸80~180mm,泵送140~180mm、需大于180mm时单价增加20元/m3。

  3、早强混凝土单价增加的30元/ m3、水下混凝土单价增加15元/m3。

  4、润泵砂浆按当次浇筑同等级混凝土单价计算。

  5、防水混凝土P4单价增加25元m3、P6单价增加35元m3、P8单价增加45元m3、自泵混凝土在非泵的基础上加收12元/m3。

  6、掺加膨胀剂等外加材料的混凝土,若需方提供外加材料的,供方按混凝土数量加收8元/ m3人工费。

  7、5~10mm细石混凝土,单价增加30元/ m3。

  8、如因原材料价格波动等,价格则相应调整。

  9、以上附加说明内单价不参与市场下浮结算。

  2C10泵 送

  3C15非泵送

  4C15泵 送

  5C20非泵送

  6C20泵 送

  7C25非泵送

  8C25泵 送

  9C30非泵送

  10C30泵 送

  11C35非泵送

  12C35泵 送

  13C40非泵送

  14C40泵 送

  15

  16

  备注

  二、订货与发货方式:

  需方每次订货时,须提前24小时由负责人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供方(当一次订货量超过300 m3时须提前48小时),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的准备工作及供应混凝土前的准备工作。通知中应明确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和浇筑部位等,遇有临时变更的,需方须提前4个小时通知供方,否则需方应对供方已出货的混凝土予以签认和结算。

  三、计量及校核签收:

  1.以供方发货单上标明的经需方人员签收的数量进行结算;每次供应的最后尾数由需方确定,只能报一次尾数(即只能有一车装载少于9 m3),超过部份按车收取空载费[(9 m3—实际装载量)×35元/ m3];

  一次订货少于混凝土车一车实际容积量时,同样收取空载费。每立方米混凝土拌和物重量按2400Kg计,

  负误差不超过2%。如需方对供方计量有异议可以当场提出以便双方校核。否则视为确认,需方也可对任意车次抽检,抽检时,供需双方必须有专人在场,双方签字确认,以三车次平均数为计量基数,如供方送货单与该基数负误差超过2%时,则当次抽查的视为负误差,按超出部份折扣减负误差。

  需方授权(或指派)以下人员负责工地收料事宜:

  工地总负责人: ,身份证号: ;

  核量、签收人员: ,身份证号: ;

  核量、签收人员: ,身份证号: ;

  结算人员: ,身份证号: 。

  需方以上人员在《预拌混凝土销售账单(代对账单)》上的签字,可以作为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如需方以上人员有所变动,必须及时书面通知供方,否则供方有权拒绝供货。

  四、结算、付款方式及期限:

  1、需方不能拖延结算时间。

  2、30天内无混凝土供货交易视为工程缓建或停建,从停止浇筑混凝土之日起,两个月内付清所有混凝土货款。

  3、按以下约定支付货款,分期方式支付货款: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以现场交货结果作为判定混凝土质量依据。具体做法为:由需方持证试验员在交货地点按照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制作试块,取样前通知供方试验人员到场确认,在搅拌车卸料过程中在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进行,且应在混凝土到达现场40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检测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20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国标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规定的坍落度之差值:50—90mm坍落度允许偏差±20mm,≥100mm坍落度允许偏差±30mm。其试块要按规范标准养护,抽样的模具及送检费用由需方承担。

  3、验收评定方法:混凝土强度或抗渗评定按GB/T50107-20__的规定进行。如混凝土的试块评定为不合格,则经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鉴定。已确认因供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强度或抗渗等级达不到合同要求,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和支付鉴定费,属需方原因由需方负责。供方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资料一式三份。

  六、供方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后,需方应按桂建管《20__》10号文中第二十八条规定对混凝土坍落度、强度等级、骨料、和易性、运输时间、方量等进行确认,如有异议则反馈到供方或作退货处理;如无异议则应尽快卸出搅拌车,如超3小时仍不能卸出搅拌车,属需方原因的需方必须签收,造成混凝土超过初凝时间报废时,负责安排场地卸出处理;属供方原因影响的则由供方负责;如未经确认或超时砼用于施工所引起的'其他问题责任需方自负。

  七、双方责任:

  1、泵送混凝土的,供方负责将混凝土泵送至指定工程部位并负责现场布管及卸管,但布管所需的架子及马凳由需方负责。固定泵送管的架子由需方架设及加固以满足混凝土泵送施工要求。

  2、需方负责布料及振捣成活,并协助处理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泵机剩余的混凝土。

  3、供货前需方应清理出满足供方车辆行走的道路,需方办理相关占道施工审批手续。做好现场管理

  工作,保证工地内道路畅顺、安全;水电及照明满足施工要求;在交货地点设立标志,安排专人指挥车辆;需方负责在工地出口处设立洗车平台并配备专人清洗车辆,确保供方车辆轮胎不带泥沙出工地,否则,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部门对供方车辆等设备的罚款:通知供方进场察看,供方确认以上条件成熟后方能进场。因道路或工作环境不良影响搅拌车通行安全或泵机施工安全时,供方有权拒绝送货。

  4、需方施工现场环境及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

  5、需方在开始供货前应提供详细施工进度计划给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产及运输。

  6、供方每次浇注泵送砼须派出一名专职负责人到场负责交接工作及技术交底并处理供料问题,协助完成砼的现场见证取样工作,直至本次泵送砼浇注完成方可安排离场,否则出现任何损失由供方负责。

  7、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履行相互责任和义务,按要求提取现场证明资料,否则按此规定执行。

  8、需方如发现任何一车商品砼的供货单与订单不符或实测塌落度与订单不符,供方须无条件立即退回此车商品砼,不得耽误施工进度,相反如订单下错由需方负责。

  9、供方所提供的商品砼到场,甲乙双方均有责任配合完成现场见证取样工作,如因试块商品砼的强度问题影响工程评优,一切损失由供方负责。(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如发生纠纷,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可向供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因需方不按时支付货款,供方起诉至法院的,需方还须承担供方支付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

  九、违约责任:

  1、如供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供货(除不可抗力外),每推迟一天,供方按需方当次要求供货金额的2%向需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每天20__元。

  2、供方按合同供货至该工程结束,期间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与其他商品混凝土厂商合作;如有违约,需方每向其他混凝土厂商进货一次,就须支付20__元违约金给供方。

  3、如需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供方有权暂(缓)停供应混凝土。需方每推迟一天付款,则每天按所欠款额的2%向供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每天20__元。同时供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需方支付的混凝土款只能汇入本合同约定的以下账户或供方财务人员指定的盖有供方公章的其他账户。如需方不按上述约定方式付款,所导致的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工地地址:

  签约人(或工地总负责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桂林市铁骑大道

  签约代表:

  开户行及账号:

  1、中国银行

  2、 支行

  电 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3

  需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预拌混凝土》(GB/T14902—_______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供应混凝土量:

  供方按需方实际需要及时足量供应

  四、供货期: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需方工程混凝土结构全部完成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1、以上单价已含税;

  2、以上单价含泵送费;

  3、以上单价含运输费;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2车,且平均欠量大于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2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30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90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15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需方主体工程完成后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______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在需方主体工程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供方如果不能按订单按时按量送货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因为供方原因不能顺利施工给需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4

  甲方(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工 程 名 称: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材料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 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 合同项下建设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购销事宜协商一致,订本合同,双方共 同信守。

  一、商品混凝土供货品种、数量、单价、运输费、泵送费、合价等见下表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商品砼C10方255

  商品砼C15方265

  商品砼C20方275

  商品砼C25方285

  商品砼C30方295

  商品砼C35方310

  商品砼C40方325

  商品砼C45方345

  备注?此工程建筑总面积约为56828.76㎡,暂定总方量为26000m3,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用量为准。本价格为送到施工现场开具收据价格,抗渗P6、P8混凝土增加15元/m3,细石混凝土增加15元/m3,使用37m 汽车泵增加30元/㎡,使用37m以上汽车泵增加35元/m3;每批采用现金支付泵费时,泵送费按上述价格每方下调5元。冬季施工费增加15 元/㎡,自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二、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

  2、供货时间:

  3、交货方式: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此工程工地现场代表,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 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由乙方负责组织联系运输车将商品混凝土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随商? 品混凝土到达的应有甲方指定的商品混凝土的出厂合格证书、检验报告、《预拌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开盘鉴定等其他完整的技术资料和证件,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应听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统一调配,服从指挥。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专人验收并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乙方混凝土搅拌量不足,运输能力不足及不可预见意外特殊情况(如高压线路停电、? 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乙方保证在同等原材料、同等配合比的情况下保证工程混凝土的连续性浇筑。

  三、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

  2、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实验室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不得擅自更改配合比:

  3、水泥:采用42.5#普通硅酸盐水泥。

  4、砂子:中砂。

  5、石子:连续级配5-25mm。

  6、塌落度为:mm。

  四、订货、送货

  1、甲方指定? (身份证号码)为本合同项下工程混凝王购销事宜负责人,其就混凝土事宜的'签订予以确认(如果? 人员发生变更,须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货时,必须提前24小时用书面订单或传真通知乙方,明确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和浇筑部位、浇筑方式。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产品时,应提前3 天通知乙方。

  2、乙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车号、车次、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浇筑部? 位和发货时间。

  五、计量方法

  1、商品混凝土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双方签认的收料单数量为结算依据。

  2、甲方指定本合同项下工程混凝土购销负责人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发货单? 载明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3、乙方保证所供应的混凝土符合JGJ55-20xx;J64-20xx标准(容重2350kg -2450kg/m3之间)。甲方可随时抽查乙方容量,但需通知乙方业务人员到场,双方见证、签字确认。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5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 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盖章) 供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6

  需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预拌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砼搅拌站(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

  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价格:_____________

  一般情况:

  约定事项 甲方指定专人签收乙方发货单,此人必须是经甲方授权委托的,并交委托书壹份给乙方保存。

  二、预拌混凝土方量结算:

  1.混凝土供应量以 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确认并签字的供砼小票_____________进行结算。

  2.甲方必须在每次供应后三天确认供应量,必须在每月 日确认月混凝土供应总金额。甲方未在上述时间内确认乙方的混凝土供应量和混凝土供应总金额,则认为甲方同意按乙方的随车小票计算混凝土供应量。

  三、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并有权解除合同,及时告知____________混凝土行业管理部门。

  四、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3.凡一次浇捣大体积(3000 m3及以上)或特殊预拌混凝土浇筑,甲方应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项技术要求,乙方依此编制混凝土生产供应组织方案,此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

  5.甲方必须按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和标准养护,与之相关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持证上岗。

  6.乙方有权在混凝土供应及养护期间,随时对施工现场用于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制、养护等情况进行随访,如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双方确认后,乙方将不承担所涉及试件达不到评定要求而引起的责任和一切要求。

  7.其它要求: 甲方施工人员不得向砼中加水。甲方试块制作不密实,试模尺寸不标准,养护不及时而引起砼强度检不合格,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混凝土龄期到达后向甲方提交《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2.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GB/T14902-20xx年《预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等执行。

  3.在预拌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果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一方必须出具有效书面凭证。

  4.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如发现质理等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比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并及时上报有关质监部门。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或双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民法典等有关条款。甲方未按时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按__________计算;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甲方直接损失。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________混凝土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裁定;也可向供应预拌混凝土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预拌混凝土的前三天,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预拌混凝土的按时供应。

  2.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道路坚实通畅,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

  3.甲方在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一小时___________通知乙方尚需浇筑的混凝土量,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本行业混凝土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做到保质保量,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混凝土技术资料。

  5.乙方应做好混凝土出厂检验工作,甲方在乙主混凝土运抵浇筑现场后,应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协商解决。

  6.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继续正常供应时,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7.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8.当预拌混凝土原材料价格波动时,乙方有权可依据________________,与上月相比增加或减少___________%进行混凝土单价调整。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法人章或合同专用印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甲方必须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有关管理部门查验并存档。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备案存档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业务联系人:____________ 业务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日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7

  合同编号:

  需方: (简称甲方)

  供方: (简称乙方)

  为规范预拌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需方工程概况及人员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地距离(公里) 结构/层数

  预算砼量(m3) 开始供应日期

  负责人姓名 报料员姓名

  电话 电话

  二、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1、甲方及该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乙方提供需甲方填写的调查表格资料;

  三、交货时间、地点、订货、发货:

  1、甲方所承建的工程所需用混凝土时,须提前一天按上述甲方授权报料员以电话及手机信息形式同时将计划通知乙方,计划应明确浇筑时间、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浇筑部位和泵送方式等。乙方确认后,将按此计划将预拌好的混凝土准时送到工地交给甲方,甲方负责卸料到其施工部位,计划自甲方报出后,如遇到临时变更,甲方须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对乙方按变更前要求出厂的混凝土予以签收。

  2、乙方在实际向甲方供料时一并提供《送货单》,甲方应对乙方已发料的《送货单》予以签认和结算,由甲方本合同约定的收货联系人亲笔签字确认。

  姓名 联系电话

  四、价格(以下报价含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各等级砼价格表:

  强度等级普通砼泵送砼备注

  单价(元/ m3)单价(元/ m3)

  C10 混凝土坍落度:非泵送100~140mm;泵送140~180mm,要求大于上限时,单价增加20元/m3。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2、泵送费用:车载泵: 25.00元/ m3,每次泵送方量不足60 m3时,按60m3计费;超过60 m3时按实际泵送方量计费。汽车泵:30.00 元/ m3,每次泵送方量不足60 m3时,按60 m3计费;超过60 m3时按实际泵送方量计费。若3小时内无法完成60m3泵送,则需按600.00元/小时的台班计费方式。甲方需使用乙方的搅拌车运送水时,按300.00元/车价格计费;泵车已到达工地,由于工地原因取消任务的,泵车放空费按600.00元/次计费;若泵车到达现场后等待开工超2小时的,按300.00元/2小时计费。

  3、抗渗砼:P6增加15.00元/ m3;P8增加25.00元/ m3;P10增加35.00元/ m3;P12增加45.00元/ m3。

  4、外掺UEA膨胀剂在原普通砼单价基础上每立方增加:掺量6%30.00元、8%40.00元、10%50.00元、12%60.00元、14%70.00元。

  5、水下砼价格在现行普通砼基础上增加30.00元/ m3。

  6、细石砼价格在现行普通砼基础上增加30.00元/ m3。

  7、早强砼在现行普通砼单价基础上七天增加20.00元/ m3,五天增加30.00元/m3,

  三天增加50.00元/ m3。

  8、润管剂100.00元包/,除润管砂浆价格按当次浇捣同等级混凝土单价相同外,特殊性能的砼价格另议。

  9、价格变动: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供货价格,并签订调价补充协议;协商未果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于解除合同前付清所有货款。如甲方没表示异议又继续需要乙方供应混凝土,则表示甲方同意乙方混凝土调整后的价格。

  五、数量:

  1、混凝土供应量以m3为计量单位,结算时以甲方的砼签收员签收的随车送货单数量或月结算单为准。

  2、乙方于次月3日前出具本月结算单给甲方,甲方在收到结算单后三天内由甲方指定人员确认本月供应量及总金额。若甲方未能在上述时间内签字确认,视同甲方同意按乙方的随车送货单计算混凝土供应量。

  3、甲方若对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有异议,有权随时核查乙方送货搅拌车内混凝土的实际数量。乙方实际供货数量的计算应由混凝土拌合物密度除一台搅拌车实际装载量求得。混凝土拌合物密度以乙方所提供并经甲方确认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容重规定,按搅拌车实际装载量由卸货前后搅拌车的质(重)量差求得,甲方可抽查三车次以上(包含三车次)的平均值偏差为±2%,则认定乙方送货数量合格,过磅费用由甲方负担;否则判定乙方送货数量不合格,除过磅费用由乙方负担外,乙方当天该部位该批次所供数量按短缺比例折算后签收。

  六、付款方式、期限及其他说明:

  1、按月结算。当月货款于次月10日前付清,以此类推,直至项目浇捣完毕。

  2、30天内无混凝土供应交易视为工程完成,从停止浇筑混凝土之日起视为该项目浇筑完毕。甲方须在停止浇筑混凝土之日起30日内付清所有货款。

  3、如甲方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乙方的货款,则甲方按银行承兑汇票的贴息支付乙方的费用。

  4、如甲方委托第三方代付货款给乙方时,甲方应出具委托付款证明书,并经代付第三方盖章认可。

  5、甲方按签收的数量进行结算,如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乙方有权停止供货。未经双方授权,擅自改动送货单、结算单的数据或书写其他内容均视为无效。

  6、全部货款付清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混凝土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如甲方拖欠货款,乙方有权不交付相关的验收资料。

  七、技术要求:

  1、乙方按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保证混凝土的现场塌落度、现场试块强度两个指标,若有其他指标或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凡一次浇捣大体积(20__m3及以上)或特殊性能的混凝土,甲方应在15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项技术要求,乙方依此编制混凝土生产供应组织方案,此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甲方须按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在现场配置试模及塌落度筒,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和养护,与之相关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持证上岗。

  4、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施工、养护工作,若甲方的操作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以及《预拌混凝土使用说明书》要求时,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将不承担所涉及构件强度达不到评定要求而引起的责任和损失。乙方有权在混凝土供应及养护期间,随时对施工现场用于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等情况进行随访。如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将不承担所涉及试块强度达不到评定要求而引起的责任和损失。

  5、甲方送检试块时,须通知乙方到场,并得到乙方对送检试块的认可,否则乙方对检验结果及其他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6、试块检验结果不合格时,甲方须委托国家规定的资质机构对构件进行复检,若复检合格,复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检不合格时,对施工、养护过程无异议的构件,乙方除承担复检费用外,还须承担该构件技术处理所涉及的直接费用。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混凝土龄期到达后七天内向甲方提交《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2、混凝土质量要求符合下列文件规定的标准(如国家政策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

  GB/T50107-20__《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50082-20__《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GB50164-20__《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JGJ55-20__《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GB50204-20__(20__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在预拌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更改约定的重要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另一方同意后执行。

  4、甲方需要指定或授权具备验收知识的人员在混凝土供货现场卸货前对乙方混凝土进行当场验收,并签收乙方送货单。

  5、甲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的约定办理结算及支付货款,不得以验收后的混凝土出现裂痕、变异等为由拒不支付货款。

  6、甲方验收时可要求乙方提供混凝土原材料检验单、配合比报告单等资料,并据此进行现场抽样检验,验收方法:以现场交货入泵前取样检验结果作为判定混凝土质量依据。具体做法为:由甲方持证试验员在交货地点按照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制作试块,取样前监理和乙方试验人员到场确认,在搅拌车卸料过程中在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进行,且应在混凝土到达现场20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检测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后40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规定的坍落度之差值:50~90mm坍落度允许偏差±20mm,≥100mm坍落度允许偏差±30mm。其试块要按规范标准养护,抽样的模具及送检费用由甲方承担。验收评定方法:混凝土强度或抗渗评定分别按GB/T50107-20__《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和GB/T50082-20__《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如国家政策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混凝土的试块经检测单位试验出现不合格的,甲方应在试块达到龄期后的三日内通知乙方前往检测单位了解情况并确认结果,超过试块龄期三日内未接到有关试块强度问题的通知则视为混凝土合格,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经确认的试块检验结果评定为不合格,则经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鉴定,相关检测费用乙方承担。

  7、甲乙双方一致认可以现场试块强度作为评定混凝土强度是否合格的唯一标准;

  8、交货验收:乙方应做好混凝土出厂检验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运抵浇筑现场后,应及时验收并签字确认。对有异议的,甲方应在两小时内通知乙方协商解决,逾期则视为认可其质量。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若乙方所供应的混凝土拌合物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若甲方未能按期付款,须按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日息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利息,同时,乙方有权自行停止供货,并暂缓向甲方提供所有文件资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相关(停工等)损失由甲方自行负担。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须24小时不间断地保证供应甲方所需混凝土,若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无法正常供应混凝土而使工程停工以及由此引起施工部位特殊技术处理等直接费用由乙方负担。

  3、若甲方在未付清所有货款前通过其它外购、自制等途径获得混凝土,均视为违约。甲方须按所欠货款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还须按欠款总额的日息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利息,直至付清所有货款。

  4、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卸料时间:搅拌车到达工地后,甲方应及时安排卸料,并于90分钟内(从车到工地时算起)卸完。若因工地卸料时间过长、停电、机械故障、路况等问题其他与乙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混凝土供货超时而引起的一切质量问题、费用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每车卸料时间若超过90分钟后,甲方应在超时后按每小时补偿车辆费用100.00元给乙方,由此造成质量出现问题的,与乙方无关;每车若超过四小时没有卸完料的,视为乙方已交付质量合格混凝土,并有权对混凝土作出处理,甲方需对该车混凝土进行签收、结算和付款。

  2、卸料过程:甲方应派员监督卸料,若由于混凝土塌落度或其他问题导致施工困难时,应及时和乙方联系,协商处理,不得擅自对混凝土进行处理(如随意加水等),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混凝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3、单车方量:甲方单次独立结构部位出料方量低于7m3时,增加240.00元/车搅拌车燃油费,如超时,在送货单上注明,费用累加。

  4、尾数计量:每一工程部位施工时乙方负责运送一次尾数,若由于甲方计算错误或其他原因需增加尾数车次时,乙方在送货单上注明属二次方尾,甲方需另付240.00元/车的空载费。

  5、道路:供货前甲方应清理出满足乙方至少10立方/车装载量的行走道路,甲方办理特殊区域通行、占道及夜间施工审批手续。

  6、安全:甲方负责工地道路正常硬化畅通,确保乙方运输车辆的行车安全,提供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负全责。乙方运输车辆要服从甲方调度安排,积极配合施工。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若因乙方违反规定或不按规范操作导致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担。

  7、卫生:甲方须在工地车辆出入口设置供水装置,供乙方清洗搅拌车,若甲方未能设置供

  水设施,乙方有权拒绝供货,并因车辆污染路面,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由甲方负担相关费用。在供水设施完备的情况下,则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8、甲方事前通知乙方进场察看,乙方确认以上条件成熟后方能进场。因道路或工作环境不

  良,影响搅拌车通行安全或泵送设备施工安全时,乙方有权拒绝送货。

  9、泵送设备:使用车载泵时,乙方负责车载泵操作及相关技术指导;甲方负责水电、水平接管、拆管、管件清理,对乙方提供于施工现场的泵送设备(如管扣、泵管)负有保管义务和责任,出现丢失由甲方按市场价赔偿。使用过程中合理损坏的,乙方应及时更换新的设备或配件。

  输送泵使用事宜:

  ⑴供方负责按指定的时间将混凝土输送设备运至需方工地。

  ⑵供方只负责对车泵在施工现场的操作、保养、维修及其他零配件的保管,其它现场施工均由需方负责。

  ⑶需方负责提供冲洗泵送设备的水源及场地。

  ⑷供方负责提供车泵给需方使用,并在保证安全及泵送能力范围内将混凝土泵送至需方指定施工部位。若需因方因场地限制或施工部位超出车泵泵送能力范围,由需方自行负责。

  ⑸供方设备在施工现场出现故障(如:泵车堵管、爆管等情况),需方应协助乙方排除故障并及时解决现场余料。

  ⑹地泵泵送混凝土时:

  ①泵管出料口正前方任何情况下不允许站人,也不允许工人坐在泵管上,目的是防止泵管内有空气时打空炮及爆管伤人。

  ②加固好立管,防止立管下沉压坏施工面模板及伤到工作面上的工人。

  ③拆管时施工人员尽量不要靠近,防止管内有压力使混凝土飞出伤人。不能架空泵管直接泵送,防止泵管塌下压到人。

  ④需方应提醒工地施工人员不能靠近所有泵送管道,防止发生意外爆管而伤人的情况。

  ⑤泵送混凝土出现爆管、堵管时,乙方现场布管人员应及时处理,造成的混凝土浪费由乙方承担。

  ⑺车泵泵送混凝土时:

  ①使用车泵作业时,施工人员不能直接用手去扶泵送软管,应用绳子拉住软管末端后移动软管,防止臂架甩动推倒工人发生意外。

  ②施工面臂架下严禁站人,因车泵臂架是由油缸油压顶升,若发生油缸泄压等意外情况时,臂架下沉后碰伤臂架下的人员。

  ③泵送独立柱混凝土时,应搭置相关的安全防护支架,施工人员应使用安全带,防止臂架摆动使工人摔下受伤。泵送楼面等部位时施工人员不应站在楼板边缘,防止臂架碰到人摔下施工面。

  ⑻摆泵位置应硬化或较坚固,防止设备支撑腿下沉侧翻伤及他人。

  ⑼刮大风及雷雨天气,应停止作业,防止臂架伤人及雷击。

  ⑽施工面应离高压线至少8米远,防止车泵臂架在移动中发生触电伤人事故。

  10、 每次订货甲方应准确计算混凝土用量,在甲方当天混凝土需求计划范围内,甲方提出不需要且乙方已生产时,此生产出的混凝土应视为甲方已购买,甲方须如实签收。

  11、乙方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后,甲方负责布料及振捣,并协助处理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成

  后泵机剩余的混凝土。若是乙方原因造成的砼外漏乙方须自行处理。

  1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再与其他混凝土供应商签订该工程的混凝土采购合同。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发票不作为甲方已付款项的凭证。甲方使用转账支票或网上银行支付混凝土货款时,需在“用途”栏注明工程名称。

  13、经甲方签收的《预拌混凝土使用说明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送达条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注明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为双方往来信函等文件送达地址。

  一方可以当面送交、邮寄、快递等方式向对方送达文件,对方应当予以签收。若对方不予以签收的,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自交邮或交快递公司之日起五日后视为已送达。

  若一方变更地址或联系电话,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印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

  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 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 号:

  税务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证号: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乙方(供方)各银行对公账号:

  公司名称: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8

  买受人: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定地点:

  为保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和买受人施工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买受人工程中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由出卖人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结构类型:

  3.工程地点:

  第二条:商品混凝土约需总量 m3,最终结算量以买受人授权代表签发的的发货单结算联方量为准。

  第三条:数量、单价、金额及计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计量方法:买受人在出卖人随车发货单上签字,发货单上标明的混凝土方量作为结算价款依据。买受人可随时派人到出卖人厂内抽检数量,标准误差范围在±2%以内。

  2.合同价格及要求见下表:

  说明:单价中只含减水剂费用,如设计要求有其他外加剂,费用另计。

  第四条:结算方式

  1.出卖人以供给买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为一个结算价款的时间,或以单批次供应完为一个结算时间。当一个批次的供货量小于m3时,以每月的25日为一个价款的结算时间。

  2.双方以签字后的发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3.买受人在收到结算单二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确认,逾期视为认可出卖人结算单上的价款和数量,买受人在十日内付款与出卖人。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买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应前向出卖人预付价款的%作为定金。

  2.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方量付款。

  3.按照双方约定不能及时付款,逾期一天,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3‰的滞纳金。

  4.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浮,商品混凝土价格随之浮动,根据出卖人的价格调整通知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认可后作为价格调整依据和结算依据。

  5.不论采用以上任何一种付款方法,买受人应将混凝土货款汇(转)入出卖人指定账户,否则出现问题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条:质量与检验

  1.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按国标及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2.由出卖人负责按国家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

  3.出卖人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及各相关指标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本合同相关规定。

  4.交货检验,在监理见证下,双方共同到场,由买受人指定持有上岗证的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坍落度测试、试块留臵等相关工作,并认真填写交接货检验记录,并有三方签字。由买受人负责送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承担相关费用,检测结果作为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的依据。

  5.买受人对浇筑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自发现十二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若双方存有争议,应由买受人组织工程监理、政府质量监管部门共同确认质量异常原因。

  第七条:买受人责任

  1.在工程施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记表,严格按照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及GB50204-20_《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浇筑施工和养护。

  2.混凝土运到现场后,买受人应按照GB/T50081-20_《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要求将原始混凝土见证取样制作试块并按标准进行养护,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规定送相关机构进行检验。买受人未经出卖人技术负责人书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内掺入外加剂、掺合料或水,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3.出卖人将商品混凝土供至买受人现场后20分钟内,买受人查验出卖人的有关资料后应按GB/T50082-20_《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实验方法标准》对混凝土的坍落度等进行检验,检测合格后及时组织浇筑。若因买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达现场后60分钟内未能浇筑完毕,每超过半小时加收车辆等待费50元;若继续延时超过壹个小时,买受人除支付车辆等待费外,因浇筑不及时或养护不当等导致混凝土的质量发生变化,买受人负全部责任。

  4.买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强度等级、浇筑部位等相关事宜应在混凝土浇筑前48小时电话通知或把混凝土计划单交至出卖人代表,浇筑时间准确至小时。如临时停工或变更计划单内容,买受人应在计划供应的3小时前通知出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负责。单批混凝土在供应结束时,如出现实际使用量小于电话通知或计划单单上的方量时,均按通知方量作为结算方量。

  5.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混凝土款项时,每日按应支付款项的3‰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有权拒绝履行相应义务,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买受人负责。

  6.买受人应为出卖人混凝土运输、输送等设备提供必要条件和国家规范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机械设备操作现场无安全隐患,有电力、照明、水源等设施,并保证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扰,否则由此造成车辆堵塞、损坏、人身伤害等问题,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7.如需占用人行横道、便道及夜间施工时,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施工,由此产生车辆损失及混凝土质量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并赔偿买受人相应费用。

  8.买受人应派专人对混凝土施工车辆进出调度指挥。

  9.买受人应保证施工时间准确,工地卸料及时(在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1.5小时内卸完),若因超时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买受人自负。

  第八条:出卖人责任

  1.出卖人应严格按照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标准及配合比要求组织生产,逐车计量和检验,以保证混凝土的数量和质量。

  2.出卖人接到买受人混凝土供应电话通知或混凝土计划单后,应立即做好生产准备,安排调度或车队长到工地查看现场情况,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核准供应时间及相关配合事宜。

  3.如因出卖人设备、水、电等原因,不能按买受人计划要求时间供应混凝土,出卖人应在供应时间3小时前通知买受人,如未通知并且不能按时供应,由此造成的随时由出卖人承担。

  4.混凝土供应前,出卖人派调度或车队长到现场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商定供应中应注意的配合问题。

  5.根据买受人施工计划的要求,按时昼夜供应,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的连续浇筑需要,因供应不及时导致连续浇筑中断,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需夜间施工,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否则由此造成供应不及时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6.出卖人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有关预拌混凝土的资质、合格证、开盘鉴定等资料 。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单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因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及混凝土质量指标等造成供应质量问题,调查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因买受人施工条件不具备,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不通畅,工地卸料不及时或因突发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无法使用、车辆损坏等损失,由买受人按照损失额的二倍予以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付款,出卖人向买受人提出停止供应书面通知,买受人接通知后两天内仍未付款,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供应,买受人应承担出卖人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争议时,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的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 由出卖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2) 依法向出卖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宜

  1.买受人授权 同志作为代表,在出卖人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出卖人授权 同志作为代表全权处理有关事宜。

  2.单批泵送方量小于100 m3,泵送费用按台班费2200元/次计取。在单批供应混凝土过程中,搅拌运输车超过两次的小方量(小于6m3)运送,按车满载辆每方40元收取车载费(即小于6 m3按240.00元加收运费)。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单位:(章)

  供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9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 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10

  供方:

  需方:

  工程名称:

  供货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  工程商品混凝土购销的有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

  二、订货与发货方式:

  1、需方每次订货时,须提前 小时以上由负责人以书面或传真方式下达预订货通知单通知供方,每次浇筑前 小时由指定的联系人通知供方(当一次订货量超过 m3时须提前 小时),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及供应混凝土前的准备工作。通知中应明确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和浇筑部位、特殊要求等,遇有临时变更,需方须提前 小时通知供方,否则需方应对供方已出货的混凝土予以签认和结算。

  2、需方应在每月 日前向供方提供下月所需混凝土的月计划,内容包括时间、数量等。

  3、原则上供方应按时供货,若遇供方生产高峰期,双方可以协商调整供货时间,但调整的供货时间与需方要求的供货时间相差不得超过 天。

  4、需方在定货单以外小批量( m3)增加混凝土使用量时应提前 小时以上通知供方。

  5、供方发货单要求由搅拌机操作人员签发,并正确填写车号、混凝土标号、数量、使用部位、特殊要求及签发时间。

  三、计量及校核签收:

  1、以供方送货单上标明的经需方人员签收的数量进行结算;每次供应的最后尾数由需方确定,只有报一次尾数(即只能有一车装载少于 m3),超过部份按车( 实际装载量)× 收取空载费。混凝土拌和物重量按 kg/ m3计,负误差不超过 %。如需方对供方计量有异议可以当场提出,以便双方校核,否则视为确认,需方也可以对任意车次抽检,抽捡时,供需双方必须有专人在场,双方签字确认,以三车平均数为计量基数,如供方送货单与该基数负误差超过2%,则当次抽查的视为负误差,则当次供方供给需方所有车次的混凝土按超出部分扣减负误差。

  2、需方指定混凝土现场签收人员: ,结算人员:  ,若有变动需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供方,否则供方有权拒绝供货。非合同指定的签收人员接收货物时,供方有权拒绝交货,且相关损失由需方承担。

  3、经需方签收的发货单作为供应量结算的依据,需方不得随意更改供方的发货单,更改的发货单以供方发出的发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以现场交货结果作为判断依据。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需方承担,由需方持证试验员在交货地点按照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取样并制作试块,取样前通知需方试验人员到场确认,在搅拌车卸料过程中的卸料量的 至 之间进行,且应在混凝土到达现场 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检测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 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国标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规定的.坍落度之差: mm坍落度允许偏差正负 mm,≥ mm坍落度允许偏差 正负 mm。其试块要按规范标准养护,抽样的模具及送检费用由需方承担。

  3、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供方承担,并向需方提供各分部工程混凝土品种、强度等级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供方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资料一式三份。

  4、验收评定方法:混凝土强度或抗渗评定分别按GBJ107-87和GBJ82-85的规定进行。如混凝土的试块评定为不合格,则经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鉴定。已确认因供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强度或抗渗等级达不到合同要求,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和支付鉴定费,属需方原因由需方负责。

  五、双方责任:

  1、供方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后,未经供方同意需方不能往混凝土中加入任何物质,并应尽快卸出搅拌车辆,如超过 小时仍不能卸出搅拌车,造成混凝土超过初凝时间报废时,属需方原因的需方必须签收,并负责安排场地卸出处理,属供方原因影响的则由供方负责。因混凝土属特殊商品,如需方已通知供方订货,供方按需方订货要求已投料生产后,(除供方原因外)供方车辆到达需方必须无条件签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需方承担。

  2、泵送混凝土供方负责将混凝土泵送至指定工程部位并负责现场布管及卸管,布管所需的马凳由供方负责提供,需方负责提供架子、塔设和加固,固定泵送管的架子必须安全牢固以满足混凝土泵送施工要求。

  3、需方负责布料及振捣,并协助处理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泵机剩余的混凝土。在施工过程中,需方不应少于 次表面收浆抹面工作,且要及时覆盖养护(塑料薄膜),以免产生裂缝,如需方施工不符合上述工艺要求而产生裂缝,其责任由需方负责。

  4、供货前需方应清理出满足供方车辆行走的道路,需方负责在工地出口处设洗车平台,方便供方清洗车辆,确保供方车辆轮胎不带泥沙出工地;需方办理相关施工点占道施工审批手续,承担因占道问题引发的城管或交警等部门对供方搅拌车、泵车、拖泵的罚款;保证工地内道路顺畅。安全、水电及照明满足施工要求,电量须达到 千瓦以上。在交货地点设标志,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卸料现场为供方提供冲洗的水源,并且排水畅通,通知供方进场察看,供方确认以上条件成熟后方能进场。因道路或工作环境不良影响搅拌车通行安全或泵机施工安全时,供方有权拒绝送货。

  5、需方施工现场环境及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

  6、需方在开始供货前提供详细施工进度计划给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产及运输。

  六、单价、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延期付款的责任:

  1、单价、付款方式及期限有补充协议时按补充协议执行,否则按本合同执行,需方不能拖延结算时间。混凝土单价按桂林市同期非泵混凝土含税信息价下浮    结算。

  2、以上单价为普通混凝土单价,如有抗折、早强等要求,则按提高一个等级结算。

  3、需方如需零星混凝土,每车少于 m3(包括 m3)时,加收运损费 元/车。需方如需自卸料混凝土,以搅拌车到达工地时间为准两个半小时以内卸出,超出卸料时间影响混凝土质量,供应方概不负责

  4、本工程商品混凝土合同总量约   m3。

  5、合同签订完成基础工程若 天内无混凝土供货交易,视为工程缓建或停建,从停止浇筑混凝土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所有混凝土货款。

  6、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若工程在 个月内还未能履行合同,此工程则视为缓建或停建,该工程在开工前的混凝土单价供方可要求另行商定。

  7、按本约定支付货款:

  7.1所用混凝土的付款方式按每月底对清当月所使用混凝土数量,在下个 日前付清上月使用混凝土货款。

  7.2本工程在天面梁板封顶的混凝土前,必须办理已供应混凝土的结算付款手续,方能继续供应混凝土

  7.3屋面封顶后两个月内付清全部货款

  7.4凡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欠款,需方按每月 支付供方违约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8、需方需将货款及运费汇至本合同指定的供方帐户,如需方支付现金,在供方向需方出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时需方可予以支付,否则一律视为未付。供方向需方开具的税务发票不作任何支付凭证,支付款项须以供方收到需方现金或银行转帐凭证为据。如需方委托非合同单位代付货款给供方时,需方应出具委托付款证明书,并经代付单位盖章认可。

  9、若需方一次泵送混凝土数量在 m3以下(含 m3),则加收 元/次。10、混凝土坍落度:自卸 mm,泵送 mm,大于 mm时单价增加 元/ m3。

  11、润泵混凝土按当次浇筑同等级混凝土单价计算。

  12、混凝土供应要求及价格: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为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并付清货款之日止。

  开具混凝土销售发票的名称为:

  税号:

  地址及电话:

  开户行:

  账号:

  需方供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

  签约代表: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

  签约代表: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11

  订货单位(甲方):_____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省、市有关预拌商品砼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签定本商品砼买卖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结构形式:_________

  总层数:_________

  总高度:_________

  运距:_________

  二、合同总数量及总金额

  (预计)总数量:_________m3

  (预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三、对商品砼质量和技术要求标准及双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1、乙方必须按合同的要求供应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商品砼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经确认是乙方原因造成商品砼质量问题的,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2、当商品砼到达现场后,甲方必须按商品砼规范要求进行合理施工,经确认是甲方原因造成商品砼出现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必须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浇注前的商品砼数量,坍落度等技术指标及乙方人员的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如有异议可拒签商品砼发货单并立即与乙方协商解决,若无异议则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四、商品砼签收要求

  1、本合同约定,甲方特指派_________对乙方提供的商品砼进行签收,除此之外任何人无权进行签收。

  2、乙方所提供的商品砼数量累计达到_________m3时,若乙方提出需甲方对此数量的混凝土进行认证时,甲方必须给乙方出具数量认证凭证,同时收回认证数量部分的`混凝土签收小票。

  3、混凝土合理损耗量按国家标准执行。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五、对商品砼验收标准

  1、商品砼的验收以商品砼生产之日起28天后混凝土抗压报告结果为验收标准,()若无异议则视为混凝土质量合格。取样按(供方、施工现场、第三方)为准。

  2、其他_________。

  六、商品砼的供应时间、方式、地点及其他条件

  1、商品砼的供应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若超出此供应时间,则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在每次浇注前甲方必须提前__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所需商品砼的标号、数量、施工地点、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并按要求填写商品砼委托单。如有变化甲方必须提前__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

  3、每次混凝土施工前,甲方必须平整好施工场地,保证施工现场车辆运行顺畅,协调好同有关部门及周围群众的关系等,因此方面的原因造成延误混凝土施工或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的则乙方概不负责。

  4、本合同约定:(供、购、收)货地点为本合同履行地。

  5、其他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限期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规定预计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必须按日万分之五承担滞纳金。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则甲方必须在停工之日起二十日内将乙方的所有混凝土款结算清。

  4、在甲方要求的混凝土数量范围内,乙方已生产而甲方提出退货时,此部分混凝土视甲方已购买,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5、乙方在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后应据实提供给甲方各批次商品砼的实验报告,若甲方出现违约情况则乙方在纠纷未解决前有权不提供商品砼试验报告。

  6、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采取第xx种方法解决。

  1、大连仲裁委员会。

  2、本合同履行地法院。

  3、_________。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存档。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补充协议: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月日_________年月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城市信用的原则,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甲方就向乙方购买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货期由: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桩基础工程结束。

  四、甲方委托乙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及浇注方式。详下表

  五、供货量的确认

  1、依据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

  2、混凝土供应量以一联一单并有先后顺序的编号由甲方现场人员签收为付进度款的依据,甲乙双方在每月29日确认当月混凝土供应量及供应总额。

  3、在乙方供货过程中,甲方有权过磅抽查,甲方可免费使用乙方磅秤,也可选择其他磅秤(过磅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其误差为±2%,(C10:2400kg/ m,C15:2400kg/ m,C20:2400kg/ m,C25:2395kg/m,C30:2385/kg m,C35:2376kg/ m,C40:2370kg/ m,C45:2370kg/ m,C50:2370kg/ m,C55:2370kg/ m,C60:2370kg/ m),随机抽查每批不少于3车,按照3车平均值计算,如果平均值误差没有在±2%误差范围内,其结算量每车按照抽查结果进行比例下调,如果平均值数量在误差范围内,其结算量为该批次交货的结算依据。

  六、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2、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商品混凝土,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3、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4、甲方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和标准养护。

  6、乙方有权在混凝土供应及养护期间,随时对施工现场用于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等情况进行随访,如果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双方确认后,乙方将不承担所涉及试件达不到评定要求而引起的责任和一切要求。

  7、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提前到现场进行勘察,保证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和供应的连续(在需要的时间段前后二车时间间隔不能超过30分钟)。

  8、乙方配合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9、竣工结构验收时,混凝土实体检测不合格,一切质量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在混凝土龄期到达后七天内向甲方提交《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2、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照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3、对于达到甲方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验收,甲方安排专门人员对乙方混凝土发货单上的强度等级、浇注部位、坍落度,以及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实际进行核对。

  4、在预拌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

  5、乙方混凝土到现场后发现坍落度小于规定值时严禁加水,严格控制砂石的含泥量及外加剂用量。

  6、甲方在接受罐车混凝土时,同时检查乙方随车送来的各种技术资料,对与技术要求不符或技术资料残缺、质量不合格的混凝土,甲方有权予以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工程施工造成影响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甲方对乙方供应的混凝土进行收签字,并接收使用,但并不表示对乙方供应的混凝土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最终认可(应以检测结果为准)。因乙方提供的混凝土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8、预拌混凝土浇注后,甲方如发现有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并及时上报有关质监部门。

  9、若因气候原因造成路面凝冻,水泥无法运输,乙方不承担甲方工期推迟造成的损失。

  10、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项目,甲方不得使用其他商混公司的商品混凝土。

  八、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达到协议要求的质量和数量标准,并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有关资料,甲方负责按时按金额为乙方支付在该项目工程中所使用的全部商品混凝土货款。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商品混凝土供应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和数量,若乙方违反了协议要求,甲方可单方处罚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终止双方合同。

  3、甲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2小时前,以书面通知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乙方;如甲方因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灯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若遇人为堵工,甲方负责处理,若因堵工造成已经装进搅拌车的混凝土损失,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5、混凝土搅拌车达到工地后,甲方应尽快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尽快卸料。

  6、若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处罚不符合标准材料的双倍罚款。

  7、甲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8、甲方通知乙方已搅拌装进搅拌车的混凝土,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浇注,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9、凡需地泵输送的施工部位,乙方派技术人员负责混凝土输送管道、管道安装技术指导和泵车操作,甲方在安装输送管道时,乙方派专人负责指导。

  10、需用地泵输送混凝土的部位工程完工后,甲方负责把输送管道拆卸点交给乙方。凡乙方运送到现场交付给甲方管理的管道,若有遗失,甲方负责赔偿。

  11、乙方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安排工人放料。

  九、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甲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

  2、乙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乙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甲方付清余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资料。

  3、乙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乙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乙方应及时派人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

  5、如甲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乙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乙方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

  6、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在终止合同3日内结清已使用的混凝土货款,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7、无特殊原因外,乙方保证全天24小时供应甲方混凝土。

  十一、安全

  在浇筑砼过程中,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司机等相关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必须服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十二、结算

  1、结算方式:每月29日,乙方和甲方核对该月已供给甲方的商品混凝土的数量。

  2、按如下方式付款:

  甲方结算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实际已使用混凝土货款的80%,其余主体封顶一月内全部结清。

  十三、违约责任

  在甲、乙双方合同期内,乙方若无产品质量、数量问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

  十四、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甲乙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2)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五、合同解除

  1、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研制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六、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进行友好商议,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赫章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甲乙双方现场联系人员

  项目经理:

  现场签字人员:电话:

  乙方人员:

  现场管理人员:电话:

  十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13

  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宜宾市建设工程生产、销售、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具体要求,经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工程使用乙方预拌混凝土。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商品混凝土供货品种、数量、单价、运输费、泵送费、合价等见下表:

  以上混凝土单价不含税款。甲方如需商砼发票,其税款由甲方承担。

  二、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内

  2、供货时间:暂定

  3、交货方式: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此工程工地现场代表,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由乙方负责组织联系运输车将商品混凝土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随商品混凝土到达的应有甲方指定的商品混凝土的出厂合格证书、检验报告、《预拌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开盘鉴定等其他完整的技术资料和证件,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应听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统一调配,服从指挥。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专人验收并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乙方混凝土搅拌量不足,运输能力不足及不可预见意外特殊情况(如高压线路停电、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乙方保证在同等原材料、同等配合比的情况下保证工程混凝土的连续性浇筑。

  三、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四、订货、送货

  1、甲方指定钟登军为本合同项下工程混凝王购销事宜负责人,其就混凝土事宜的签订予以确认(如果人员发生变更,须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货时,必须提前24小时用书面订单或传真通知乙方,明确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和浇筑部位、浇筑方式。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产品时,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乙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车号、车次、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浇筑部位和发货时间。

  五、计量方法

  1、商品混凝土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双方签认的收料单数量为结算依据。

  2、甲方指定本合同项下工程混凝土购销负责人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3、乙方保证所供应的混凝土符合标准。甲方可随时抽查乙方容量,但需通知乙方业务人员到场,双方见证、签字确认。

  六、质量验收

  1、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实验工作由乙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工作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混凝土强度等级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由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负责人签字确认。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退货处理。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及施工过程中其他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属于混凝土质量问题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办法

  每月25日作为结算日,在次月15日以前,甲方支付乙方上月砼供应总产值的80%,建筑物主体封顶前必须付清全款。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商砼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砼,且每天按总欠款的3‰加收滞纳金。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供应混凝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

  九、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②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允协议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未达成之前,以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更改合同内容。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结束时终止。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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