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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加工合同范例(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揽加工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承揽加工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中国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国籍:________
乙方:____国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职务:________
国籍:_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产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__车站(经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___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___套负责运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条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________年为每套________币________元;合同订立第________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币____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第七条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提请中国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仲裁适用法律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在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与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以中、____两国文字书就,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1.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保险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第十四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
定作人承办单位:_________联络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定作人机构地址:_________传真电话:_________
承揽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承揽人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
承揽人营业执照:_________生产报刊亭许可证明:_________
承揽人机构地址: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银行开户许可证: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户:_________
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承揽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工作。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乙方将承接甲方委托的报刊亭加工与安装工作,合同标的金额为______万元。
第二条报刊亭的数量、规格和价格是根据具体需求和地点而定的。一般来说,报刊亭的数量可以根据人流量和需求量来确定,规格可以根据报刊种类和展示面积来选择,价格则根据材料、设计、施工等因素而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报刊亭的价格在5万元至20万元人民币之间,具体价格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商议。
1、
2、
3、
注:承揽加工合同的结算价格将根据每个报刊亭的单价确定,该价格包括了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以及其他相关税费。
第三条加工、制作与安装、要求
1、报刊亭安装后应当保证稳定可靠,充分利用空间,使用面积不得少于______平方米。
2、所有外表面采用厚度超过3mm的不锈钢板制作,结构采用不锈钢柱和不锈钢方钢骨架,透明部分占比不低于30%,采用6mm弧型热弯加固有机玻璃,顶部采用硬质塑料玻璃钢一体成型,内部设有图书报刊架。配备推拉窗、电源接线板、电表一块,顶部覆盖蓝色阳光板,并设有通风口。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①、乙方制作的报刊亭样品需按照甲方规定的尺寸和材质要求进行制作。制作完成后,乙方将样品交付给甲方进行初步验收。只有在初步验收合格后,乙方才能开始正式生产。
②、甲方验收可以选择采用样品验收或者成品交付验收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随机抽验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交货时间和地点及包装运输要求
①、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保证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交货。
②、乙方承诺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安装完毕。
③、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适当的包装,确保信报箱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如有任何损坏、变形或划痕等问题产生,均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六条报刊亭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制作的报刊亭进行安装;
②、乙方安装的报刊亭,需经甲方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在7日内整改。如乙方未能按时整改或两次整改均不合格,甲方将扣除报刊亭价值的`20%作为额外维修费用,不予退还乙方。
③、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报刊亭因质量问题,提供_____年内免费保修服务。超过_____年或因甲方原因损坏需要维修时,需要支付维修工本费用。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报刊亭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①、合同生效后的15天内,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帐户中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②、乙方交货后的15天内,甲方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第二笔款项,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的60%。
③、乙方按时完成安装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的15天内,甲方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当支付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金额的95%时,合同视为完成。
④、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合同总金额中支付5%作为质量保证金,即_____元。质量保证金将作为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服务质量的保证。一年后,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甲方将主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报刊亭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_____ ‰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延迟一天支付,除应当支付货款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为_____%。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质量要求,故意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行为,甲方除按质论价外,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_‰的违约金。
②、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发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③、甲方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报刊亭,若逾期交付,每延迟一天,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货款中扣除违约金,违约金比例为______‰。
第十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除非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②、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对具体制作报刊亭数量有任何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口头通知无效。报刊亭规格的变动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达成一致。
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
承揽加工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定做方)
乙方:(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_________,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2、甲方负责回收乙方生产的产品,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用(每平方米550元)。甲方拒绝接收任何半成品或不合格产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考察同意后,自愿购买材料。如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需根据甲方提供的.样本进行制作,严禁私自组织他人加工,进行技术转让。如需对样本进行修改或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将视为违约行为。
二、违约条款
1、甲方违背合同第一条(2款)时以(550元/m2)的1倍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如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外购材料掺杂使假、私自技术转让等违约情况,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每平方米550元的1倍。
四、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若有续签合同的意愿,应提前向甲方提交申请。甲方有权根据生产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或者选择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为验收标准,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4
房主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建人(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主体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建筑项目:私人住宅主体项目。
二、建筑面积:按实际板面计算。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其中砖混结构改为砖木结构,其中板面钢筋间距1616(卧室),1416(客厅)双层双向,打板每平方米一包425#水泥,做砖粉墙,每二车(施工车)加一包325#水泥,地梁300400、4根Ф16锣纹钢。打板厚度第一、二层120mm,第三层80mm,再做琉璃瓦。
四、外观按图施工,门窗,外墙砖等,其中铝合金窗改为普通平开窗。
五、按梯扶手做成红榉木的圆形木扶手。
六、单价按实际板面积,每平方米54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肆拾元整,其中整栋外加叁万伍仟陆佰元。
七、工期在20_________年9月30日前完工。
八、室内只是粉墙,楼梯板一到三层,安装电线,开关插座、水按甲方指定的`使用部署。
九、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如造成事故与甲方无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5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料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丙方为甲方____________加工原材料的指定供料方,乙方在甲方处所承揽的加工成品所需原材料须在丙方处采购。经三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施工地点:
三、工程量:
四、工程总额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额:
2、付款方式:
3、甲方支付完毕工程款项,拥有制品所有权。
五、工程期限:
1、合同签定次日起核算,7个工作日。
风险提示:
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目的在于避免发生纠纷。质量条款要约定明确仔细。
如果质量是以样品为准,除了双方封存样品外,还应有样品质量描述的书面材料。以免样品灭失或自然毁损或对样品内部质量有异议而发生纠纷。
六、乙方工作:
1、保证在工程期限内完成工程的制作.安装工作。
2、施工所有材料严格执行工程项目预算书所规定的规格、品型。
七、甲方工作:
1、保证如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2、乙方进入现场施工时,施工场地应具备施工条件。
3、施工过程中协同乙方进行物业管理或相关管理单位的协调工作。
4、负责合同约定门面标识的所有审批工作。
八、丙方工作
风险提示:
原材料可以由定作人或承揽人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特别是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情况下,承揽方更要注意对原材料的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方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完成的成果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应该负损害赔偿责任。为此,承揽方应该提高保管材料的风险意识。
1、丙方应当提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不符合规定,甲方声明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甲乙丙三方再次协商定价。
2、丙方交货质量有瑕疵丙方还应承担返工返修、产品本身、物料或产品报废的费用、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乙方交货不及时承担责任等。
九、验收:
1、材料以工程预算书中所标明规格、品型验收。
2、广告制作的规格、尺寸按施工图纸及说明验收(效果图仅作为视觉参考,不做为验收标准)。
3、项目施工完毕由乙方工程监理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上交工程验收单,由甲乙双方进行验收。
4、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对质量如有意见,须在验收单中说明,经双方现场勘察,确有质量问题的,乙方进行后期整改。
5、工程验收单支付甲方时,甲方应在接收单手续上签字或盖章,收到工程验收单三日内,甲方无意见说明或无任何书面意见,视为验收合格。
十、保修:
1、甲方如发现制品损坏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制品检修,通报维修情况。24小时内保证制品的正常使用。
十一、安全责任:
1、乙方施工户外广告制品机构安全责任1年。
2、施工过程中,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员工或第三者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3、因使用不当、擅自改造、灾害及不可抗力造成制品损坏,乙方免除安全责任。
十二、合同变更:
1、合同内容及条款的.变更,需双方代理另立合同附件,签章有效。
2、因合同变更造成与本合同相关内容不符时,以合同变更后的附件为依准。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在施工期内完成工程,逾期一天扣罚工程总额1%。
2、甲方如不能如期支付工程款项,逾期一天扣罚工程总额1%。
3、因审批手续造成工程延期或罚款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4、在甲方逾期未付应付款项时,乙方拥有制品所有权。
5、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违反约定,另一方可不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6、在双方发生纠纷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附件:
1、双方公司经营执照(加盖公章)
2、工程项目预算,施工图及效果图。
十四、合同成立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和解决均适应中国法律。
2、附件及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持1份。
十五、其他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的,经甲乙双方或甲乙丙三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有关方盖章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后补充协议为准。若协商不成的,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解释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6
认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
定作方: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长春——吉林高速公路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单立柱三面广告牌加固翻新扩大面积的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 成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物品不得偷换。
1.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双方协商。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 由承揽方提供
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承揽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总价款为 合同签订后,订作商付给承揽方 元(即总价款的 %),在加工量达到 %,定作方付给承揽方 元(即总价款的 %),在加工量全部完成时,在定作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承揽方 元(即总价款的 %),预留 元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交货地点为长吉高速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30日。
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它
(如: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30-50%的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30-50%幅度)违约金。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在承方应当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十一、在承揽方制作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害及由于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承揽方负责。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xxx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 (盖章) 承揽方: (盖章)
代表人: (盖章) 代表人: (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订
承揽加工合同(二)
现有_________________单位将______________(地点或加工件全称)交予___________加工。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公平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条款,望双方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自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完工,共计_____天。(不可抗拒原因顺延)
二、甲方在合同签订时要将所加工产品的成套图纸交付乙方,以便乙方施工。乙方在受到图纸后详细查看后交由甲方签字确认。乙方在看图时不明确的地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图纸的技术交底,甲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不能答复的技术问题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所有加工产品图纸及技术交底资料由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同样具备合同法律效应)
三、质量要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加工或有甲方技术交底资料加工。乙方不得擅自改动。不合格加工件由乙方负责。
四、加工产品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加工产品(工程)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金额不含税金及其它费用。如有要求另行协商。)
六、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乙方总价定金 _______________%。
2、乙方需要向甲方加工件所需原材料时,乙方向甲方提供材料订购单或能材料订购单据时支付乙方总价 _______________%。
3、加工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支付乙方总价__________%。
4、加工件安装或交付时支付乙方总价________________%。
5、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加工件总额。
七、产品质量保修期
1、玻璃_________________
2、钢材_________________
3、铝材_________________
4、油漆_________________
5、喷塑_________________
八、安全生产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安
全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验收:
甲方应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或竣工报告单七日内组织验收,七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工程全部合格,同时甲方履行合同后续责任,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可对本合同工程随意处理。
十、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
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对方赔偿对方损失。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合同质量要求完成施工任务。逾期一天应赔偿甲方总价的5‰,提前按照同等奖励。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在双方属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十二、本合同共___页,附件共____页,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份
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束、工程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本合同所有来往电子邮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行: 开户行: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7
委托方:__
承揽方:____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 项目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 总价交货日期一季度二季度镀锌综架__以上只__万____万__万淬火综条支__万万__万合计
2.质量标准: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__,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
3.原料供应: 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运输方式:乙方承担往返运输的`责任,并自行承担运费。
5.质量验收方法:加工完成后,由甲方按照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6.结算方式: ____。
7.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镀锌、淬火等加工工艺,要求乙方按时完成。
乙方如逾期交付货物,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每天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___的标准交纳罚金。
甲方未能按时交付规定数量的加工物品给乙方,导致乙方停工损失。根据实际损失情况,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甲方:__纺织器材厂
法定代表人:____
地址:______
银行帐号:____
乙方:____电镀厂
法定代表人:____
地址: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日
承揽加工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1、前言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友好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前提,就铸件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执行。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铸造清单进行铸造并供货。
2、供货范围和双方职责
(1)供货范围按甲方提供的铸件清单供货。
铸件上要带检验试棒2根(¢30﹡300);球铁件的附铸试块采用型试块并附质保书。
(2)乙方职责
完成上述规定供货范围的供货。
返回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为甲方保密。向甲方提供铸件的材料说明(A、机械性能;B、材质化验)
(3)甲方职责每套铸件(每件)向乙方提供铸件图纸一套。负责解决乙方在泡沫模型制作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向乙方提供铸造清单(明细)并说明材料,件数,交货期。
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A)铸件材料:250、300、C铸铁、600-3
(B)铸件化学成份:根据提供给贵公司的化学成份标准。
(C)铸件应清理干净,去除冒口残余,粘砂以及内腔残余物等。铸件表面进行喷丸处理,要求铸件表面光洁。
(D)铸件不允许有影响使用性能的裂纹、气孔冷隔、缩松、铁包砂和起皮等缺陷存在。
(E)铸件加工面上不允许存在加工余量范围内的表面缺陷。
(F)铸件交货时应附有合格证、质保书,其中包括:供方名称、铸件名称、铸年材料牌号、图号及必要的检验结果、制造日期(或编号)或生产批号、机械性能。
3、价格
(1)铸件价格
4、结算方式:
(1)铸件以甲方验收过磅,并通知乙方认可。
(2)铸件在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后,开具发票,甲方收到发票30天内全额付款。
(3)铸件经甲方使用,确认满足第六条定义的质量保证。
5、交货期
(1)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清单、周期进行铸件并及时交货。
(2)具本交货日期:(泡沫模型与铸件制造,周期,不含路途)
(3)特殊规格双方协商定。
6、验收甲方应根据有关资料和技术协议、国家标准对铸件进行验收。
7、质量保证:甲方在加工过程中发现铸造原因造成的废品,应立即通知乙方,如确系乙方铸造原因造成的废品,由乙方补废包换,并以急件的'形式补废,模型费由乙方负担。
8、合同修改:只有在合同双方的合法代表书面签字同意后,才能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和更改。这些修改、补充和更改的文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效力。
9、不可抗力:
(1)当不可抗力发生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有义务做出努力,将不可抗力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商定解决。
10、权力和义务的转让:乙方不得将本承包合同所产生的权力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11、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和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制造投入时。实际制造进度比进度表上的日程大大延迟,按期交付无可能时。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执行合同有关规定,经甲方书面催促仍无解决诚意时。
(2)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有权终止和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违反本合同而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没有支付合同金额的能力时。
12、争议解决:当甲、乙双方之间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而通过协商已无法解决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乙方同意双方的争议由合同履行地(烟台)人民法院管辖。
13、合同附件下述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进签署,一并有效。附件一、每次提供铸造清单、进度表。
14、通知所有通知和通讯均需采用书面形式,如为传真或电传,则发生当日视为送达。
15、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_______
承揽加工合同9
委托方:_________纺织器材厂(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电镀厂(乙方)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________数量________价格、交货期:
项目
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交货日期一季度二季度镀锌综架支架10支100010000元待定待定淬火综条支条5000500025000元待定待定合计35000元
2.质量标准: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过程中及运输途中,允许加工件损坏的'比例为千分之______,但损坏的零部件必须归还给甲方。
3.原料供应:
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
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
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镀锌、淬火等加工,要求乙方按时完成加工任务。若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加工任务,导致甲方经济损失,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按照约定,每天乙方需支付罚金,罚金金额为加工产品总值的千分之几。另外,如果因为甲方未能按时交付加工物品而导致乙方停工损失,甲方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中国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电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乙方:____国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电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提供加工所需的________(产品)________原材料,甲方负责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成品,并交付给乙方。
第二条交货
甲方与乙方达成协议,乙方每月向甲方供应________产品原材料,并负责将货物运送至________地铁站(经过________港口)。收到原材料后,甲方将在________个月内加工成________件成品,并负责将成品运送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条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备损率提供原材料给甲方,备损率为____%。多供部分不计入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必须符合本合同附件一中列明的规格标准。如果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所需的原材料,除了无法履行合同责任外,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因停工待料造成的.损失。乙方在此确认并同意以上条款。
第四条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约定时间、质量、数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应按照双方协商的赔偿标准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标准如下: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第一年,每套加工费为人民币XXX元;从第二年起,加工费双方另行协商,但不得低于每套XXX元人民币。加工费的确定是基于中国国内和国外劳务费用水平,在中国国内劳务费用水平发生变化时,双方将重新商议确定加工费标准。
第六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当将无偿提供的原材料运送至甲方处;在甲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乙方应当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用。
第七条运输与保险
乙方负责将原材料运送至甲方,并承担相应的运费和保险费用;甲方负责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并承担相应的运费和保险费用。
第八条不可抗力
当因战争、严重自然灾害或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该方需立即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商讨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双方不得要求对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第九条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适用的法律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在中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参照国际惯例来处理。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双方同意接受仲裁结果。根据仲裁规定,败诉一方需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甲方完成加工并交付乙方规定数量的成品,并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加工费)之日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与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以中、这两个国家的书面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1.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发生的包装、辅料、运输及保险等费用,将在加工费以外另行收取。但这些费用总额不会超过每套合同产品总费用的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第十四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书面确认,并视为合同的有效补充和变更。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承揽加工合同11
甲方:(定做方)
乙方:(承揽方)附加身份证复印件
加工,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样本图案。天然彩沙、镀金线及专用工具,乙方自购。如在本厂购买材料,由于乙方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做画,为保证本厂产品质量,材料不退。
2、甲方对乙方产品负责回收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产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考察同意后,自愿购买材料。如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样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技术转让,需经厂方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三、违约条款
1、甲方违背合同时以的1倍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外购材料掺杂使假,私自技术转让时,按每平方米元的1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____月
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瞒后,乙方申请,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定单续签或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并有验收标准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
乙方:
日期:
承揽加工合同12
订做方(以下简称需方):____________
承揽方(以下简称供方):____________
订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25米箱梁芯模模板,根据《_____》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此合同单价为税前价)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重量(吨):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元/吨: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
总计:__________________
总金额:(大写)柒万柒仟元整
二、技术资料提供方法:需方提供标的物所需施工图,按需方确认的`标的物图纸加工;
三、质量要求:供方严格按图纸加工,产品质量符合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四、交货地点:供方厂内验收交货;
五、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第一套芯模10月8日交货,第二套芯模10月13日交货。
六、计量方式:需方以标的物加工过磅重量进行结算;
七、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需方预付材料款贰万伍仟元,需方在提取标的物时结清所提取标的物的剩余款项(以实际加工产品数量、品种为准)。
八、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全部货款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全部货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供方所有。
九、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运,施工现场,供方帮助配货,供方承担运输费用.工地卸车及其它费用由需方承担。
十、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执行完毕或未付材料预付款。
十一、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方式,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委员会解决,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预付材料款到帐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同样有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另立合同附加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订做方:____________承揽方: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卡号: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承揽加工合同13
甲方(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明确双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确保合同全面履行,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定作物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款
1.1防盗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平方米),大写:。
注:以实际安装樘数结算,面积以现场实际测量面积为准。以上价格为一次性包死价。需方继续订货时,提前天向供方提供计划通知单通知乙方。
1.2工期要求:。
第二条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
2.1承揽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所有材料由乙方提供。负责制作、安装并运输到施工安装现场;
2.2本合同价格内已包含:制作、安装、运输、卸车、五金、闭门器、电控锁等全部内容;
2.3材质标准:;
2.4乙方产品必须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需检验的,应提供检验合格证,作为质量资料向甲方提供。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如有发生乙方无条件退货重作。
第三条承揽范围
3.1乙方承揽加工范围:。
3.2工程地点:。
第四条合同价款的计算、结算、支付方式
4.1计算方法:面积以现场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4.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样品,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大量使用,乙方全额垫资。
4.3付款方式: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付总价款的%,余%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且质保期满后付清。
第五条合同价款与酬金
本合同价款共计:以实结算元整,大写:。
第六条加工制作安装要求
6.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具体施工尺寸由乙方现场实测。
6.2乙方进入场后甲方配合接通电源、安装电表,相关费用及电费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设计门型,甲方审核签字后方可制作生产。
6.4乙方在施工阶段应配合主包单位工作,按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安装。
6.5为了保证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总包单位应配合乙方在施工阶段清理门口障碍物,乙方负责保护安装成品,属于乙方保护不当造成损坏的费用乙方自理。
第七条工期
7.1开工前天甲方向乙方下达开工通知书,工期由甲乙双方与土建施工方协商确定后乙方以书面报甲方进度报表。乙方必须保证加工安装进度,不得影响甲方工程按期竣工验收。
7.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电源、障碍物未能清除、不具备安装条件,影响进场施工;
(2)在施工中如因现场连续停电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八条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办法
8.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不锈钢门窗规范合格标准。
8.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和整改。
8.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安全培训交底、安全责任、防护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质量保修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对所承揽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在此期间凡属乙方制作安装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
甲方通知乙方返修时,乙方应及时维修,如乙方未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安排人员维修,一切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期满后没有发生保修费用,甲方全额退还质保金。
第十条安全及特别约定
10.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高空作业配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戴安全帽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甲方负责协调、配合,所有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2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禁止将本合同内容向第三方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返工。
11.2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11.3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处理,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承揽加工合同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上诉一案(_____年______民 终字第____号)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1、甲方确认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下半年未发生_______加工业务,该业务系________、__________擅自以乙方名义与甲方达成的加工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不是乙方的员工,业务过程中未得到乙方的`委托授权,事后乙方已出具声明对无权代理行为拒绝追认。
2、甲方决定对该案撤回上诉,为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同意一次性补偿甲方人民币 元,甲方向乙方出具相关收款发票。
3、双方无其它经济纠纷。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15
在法律实务中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有着明显的区别,同时两者也有着极大的相似性,其中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定作合同最为相象,比如中央空调定作合同、印刷合同等等。由于二者的相似性,给合同的定性和处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在处理具体案件时,首先应当对一份具体合同的性质做出准确判断,然后才能选择适用具体案件的法律依据,基于此掌握两类合同的区分标准就成为一种必须。
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
法律之所以区分各种有名合同,并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中针对各类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原因在于立法者对各种契约关系中的利益关注程度不同。换句话说,在纷繁复杂的契约法律关系中,由于立法者更侧重于对某一秩序的干预和调整,或对某一利益的保护,因此通过成文法赋予了相关一方当事人某种不同与其他人的权利和义务,正是由于这些权利义务的不同,才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有名合同。 首先,从实体法即《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虽然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着相似性,但是定作合同还是有着与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别:比如合同法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法律赋予定作人如此诸多的权利,其结果几乎使定作人达到了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程度。其实也就是让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反过来也就是说,只有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合同,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解释也就是说,只有在定作人有控制生产人生产过程、而相关商品生产人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时,双方才称得上达成了“加工承揽”的合意;如果双方虽然达成了某种合同合意,但该合意中不包含定作人对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的内容,则双方达成的就不是“承揽”合意而是别的合同合意,双方签定的合同也就不是承揽合同而是别的合同。因此,在现实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诸如“留置权”的约定,但如果该合同中没有定作方控制生产过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该合同明确排斥定作方对生产方的必要控制,则不论双方在合同中如何约定留置权,都不能认定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承揽合同。
其次,从诉讼程序法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解释中,明确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诉讼管辖地,这与买卖合同一般以标的物交付地为合同履行地是有明显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做如此规定,一般来说,,为了达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过诉讼管辖权的制度构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实的发生地,以方便办案。而最高法院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并进而将加工地作为诉讼管辖地,这说明司法机关关注的也是承揽合同的加工过程,审查的重点也是加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所以从这一方面来看,也说明法院系统亦认为注重加工过程约定的合同才是承揽合同,反过来解释就是,不注重加工过程而只注重标的物交付和转让的合同的应当是买卖合同。
由此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如果一个合同规定了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的控制权,而且这些控制权显然属于该合同的重要部分,则该合同应属于承揽合同,反之则属于买卖合同。
二、区分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具体方式方法。
现实中的案件事实是多种多样的,如何适用这一标准处理具体案件仍须进一步
探讨,否则即便掌握了区分标准也无任何益处。,在实务中应针对不同情况做如下处理:
第一,在审查一份合同时,应首先审查该合同有无意在强调标的物的接受人(具体合同中可能写作购买人或承揽人)对生产进行控制的内容。比如审查合同有没有约定标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选材或者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权、是不是享有单方设计变更权或终止定作权。这些约定不一定全部具备,但是必须能显示出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没有体现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应认定为买卖合同。反之则认定为承揽合同。
第二,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不应作为两类合同的区分标准,只能作为最后的辅助参考标准。但不是实质区分标准。但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标的物是特定的,但如果合同没有体现定作方的任何生产控制权(比如合同虽然约定由定作人提供图纸,但合同没有约定或明确排斥了定作人的监督权和随意解除权,则可以视为双方只有买卖特定物的合意,并无承揽的合意),也不能认定是承揽合同。
第三、在前述两种情况仍不能确定合同性质时,如何处理?,那要看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并加以区别对待:因为买卖合同更具有一般性,而承揽合同相对来说属于一种“特殊”合同,因为买卖合同的规定基本上都适用承揽合同,而承揽合同的不一定是用于买卖合同,既然该合同不具备承揽合同的特殊要件,应当按照买卖合同来来处理,这样更为简便易行。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我国《合同法》出台前,承揽合同被习惯称之为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一般来说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揽人用自己的设备、技术、材料和劳力,应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由于原材料是由承揽人提供,因而定作合同与买卖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较难区分。而且由于法律对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纠纷方面约定的地域管辖不同,主张合同性质的争议在合同主体之间经常出现。特别对于分处两个不同城市的企业之间在发生合同纠纷时更容易出现对合同性质的争议,也主要是为了取得在当地法院管辖的便利。因此,在律师实务中,准确的区分买卖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有着重要意义。
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4点区别:
1、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中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项附随义务。
2、承揽合同中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应交付的物。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工作成果,这种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着特定的尺寸和功能。
4、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按约定的条件交付标的物,无权过问出卖人生产经营或标的物取得情况;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在不影响承揽人工作的前提下,对承揽人的工作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5、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可由买受人承担,也可以由出卖人承担。承揽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物意外灭失的风险。
在法律实务中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有着明显的区别,同时两者也有着极大的相似性,其中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定作合同最为相象,比如中央空调定作合同、印刷合同等等。由于二者的相似性,给合同的定性和处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在处理具体案件时,首先应当对一份具体合同的性质做出准确判断,然后才能选择适用具体案件的法律依据,基于此掌握两类合同的区分标准就成为一种必须。
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
法律之所以区分各种有名合同,并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中针对各类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原因在于立法者对各种契约关系中的利益关注程度不同。换句话说,在纷繁复杂的契约法律关系中,由于立法者更侧重于对某一秩序的干预和调整,或对某一利益的保护,因此通过成文法赋予了相关一方当事人某种不同与其他人的权利和义务,正是由于这些权利义务的不同,才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有名合同。 首先,从实体法即《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虽然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着相似性,但是定作合同还是有着与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别:比如合同法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法律赋予定作人如此诸多的权利,其结果几乎使定作人达到了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程度。其实也就是让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反过来也就是说,只有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合同,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解释也就是说,只有在定作人有控制生产人生产过程、而相关商品生产人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时,双方才称得上达成了“加工承揽”的合意;如果双方虽然达成了某种合同合意,但该合意中不包含定作人对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的内容,则双方达成的就不是“承揽”合意而是别的合同合意,双方签定的合同也就不是承揽合同而是别的合同。因此,在现实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诸如“留置权”的约定,但如果该合同中没有定作方控制生产过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该合同明确排斥定作方对生产方的必要控制,则不论双方在合同中如何约定留置权,都不能认定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承揽合同。
其次,从诉讼程序法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解释中,明确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诉讼管辖地,这与买卖合同一般以标的物交付地为合同履行地是有明显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做如此规定,一般来说,,为了达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过诉讼管辖权的制度构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实的发生地,以方便办案。而最高法院
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并进而将加工地作为诉讼管辖地,这说明司法机关关注的也是承揽合同的加工过程,审查的重点也是加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所以从这一方面来看,也说明法院系统亦认为注重加工过程约定的合同才是承揽合同,反过来解释就是,不注重加工过程而只注重标的物交付和转让的合同的应当是买卖合同。
由此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如果一个合同规定了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的控制权,而且这些控制权显然属于该合同的重要部分,则该合同应属于承揽合同,反之则属于买卖合同。
二、区分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具体方式方法。
现实中的案件事实是多种多样的,如何适用这一标准处理具体案件仍须进一步探讨,否则即便掌握了区分标准也无任何益处。,在实务中应针对不同情况做如下处理:
第一,在审查一份合同时,应首先审查该合同有无意在强调标的物的接受人(具体合同中可能写作购买人或承揽人)对生产进行控制的内容。比如审查合同有没有约定标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选材或者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权、是不是享有单方设计变更权或终止定作权。这些约定不一定全部具备,但是必须能显示出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没有体现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应认定为买卖合同。反之则认定为承揽合同。
第二,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不应作为两类合同的区分标准,只能作为最后的辅助参考标准。但不是实质区分标准。但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标的物是特定的,但如果合同没有体现定作方的任何生产控制权(比如合同虽然约定由定作人提供图纸,但合同没有约定或明确排斥了定作人的监督权和随意解除权,则可以视为双方只有买卖特定物的合意,并无承揽的合意),也不能认定是承揽合同。 第三、在前述两种情况仍不能确定合同性质时,如何处理?,那要看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并加以区别对待:因为买卖合同更具有一般性,而承揽合同相对来说属于一种“特殊”合同,因为买卖合同的规定基本上都适用承揽合同,而承揽合同的不一定是用于买卖合同,既然该合同不具备承揽合同的特殊要件,应当按照买卖合同来来处理,这样更为简便易行。
法律实务中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
摘要: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有很大的相似性,但两者在适用法律上却又有着显著的不同。在一个具体的合同纠纷发生之后,学理中关于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往往并不能帮助从事法律实务的法官和律师对该合同性质做出准确的判断。承揽合同重在由定作人控制生产加工过程,这是其与买卖合同的最本质的区别,依据这一标准能帮助实务工作者便捷地处理类似案件。
关键词:买卖合同 承揽合同 区分 标准
The differentiation standard between the bargain and the contract of work in law
Zhaoyingfeng
(Hebei University, Politics and law academy,baoding071002China)
Abstract: The bargain and the contract of work have very big similarity,but they have notable diversity in applying to law. After a concrete contract dispute happens, the scholar''s theory cannot povide lawyers and judges with help. The contract of work emphasizes to control procedure of production,which is the difference with the bargain. This standard can help lawyers and judges very much in dealing with the case.
Key words: bargain; contract of work;differentiate; standard
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有着明显的区别,同时两者也有着极大的相似性,其中尤以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定作合同最为相象,比如印章定作合同、印刷书籍合同等等。正是由于两者高度相似性的客观存在,给现实中从事法律实务的律师和法官办理案件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由于在处理具体案件时,首先应当对一份具体合同的性质做出准确判断,然后才能选择适用具体案件的法律依据,因此掌握两类合同的区分标准就成为一种必须。然而,许多律师和法官在办理具体案件时发现,学理中已有的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对具体案件的办理帮助不大。学者们所提出的两类合同区分标准,并没有触及两类合同的本质区别,不能帮助实务工作者很快地对具体合同作出准确定性,因此实有继续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的必要。
一、当前学界中存在的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标准
民法学者在论及各类有名合同时,大多同时对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之区分给予相应的评述,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界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不过通过比较研究后不难发现,许多学者对此问题的分析并不十分透彻,切相互观点多有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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