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合同

时间:2024-06-01 10:43:1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荐】顾问合同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顾问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荐】顾问合同15篇

顾问合同1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XX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业务需要,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共同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任

  应甲方聘请,乙方指派XXX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第二条 原则及目的

  法律顾问依法执行职务,遵循“诚实、守信、尽责”的原则,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之前提下,以甲方利益至上,全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服务期间

  服务期间由 年月日开始至年月 日止。 服务时间为非节假日的 8 时至 17 时。

  第四条 工作配合

  1、法律顾问每月定期赴甲方处,协助甲方解决日常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汇报为甲方工作之进展。特殊原因不能如约前往的,由双方协商解决。遇节假日的顺延。

  2、如有非正常情况,急需法律顾问出面解决的,可不受第一款之限制。

  3、甲方指定一名职员协助法律顾问做些辅助性工作,给法律顾问提供有关业务资料,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等。

  第五条 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一)工作计划

  若甲方能提供具体工作计划的,按双方最后商定之工作计划执行。

  (二)服务内容

  1、解答甲方法律询问;

  2、根据甲方需要,参与甲方有关经济业务洽谈,提供法律帮助; 3、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

  4、对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5、草拟、审查、修改标的额大、内容复杂的经济合同或其它法律文书;

  6、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企业进行资信调查;

  7、代办公证手续,进行律师见证;

  8、代理申请营业执照,代办法人登记;

  9、代办股票上市登记,出具法律意见书;

  10、代办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11、协助甲方进行有关项目招标、投标;

  12、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第六条 服务报酬

  1、专业顾问费用

  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第五条(二)款之1-5项服务为专业法律顾问业务,费用为每年人民币 元,甲方须在签署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

  2、非正常业务费用

  法律顾问为甲方办理本合同第五条(二)款之6-12项服务,参照乙方正常收费标准,另行优惠收费。

  3、其它费用

  法律顾问到本市区外为甲方处理法律事务时,所需差旅费、电话费、翻译费等可以即时清结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实报实销。

  第七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甲方或乙方严重失职及未能履行本合同所列明的任何责任,蓄意或故意违约,而在对方给予一个月通知后仍无改进或采取适当之补救措施,违约一方须对守约一方之直接经济损失负责。

  2、甲方未按第六条之规定支付报酬予乙方。

  3、甲、乙双方公司解散、停止经营等。终止前须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 保障及赔偿

  1、如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就有关法律业务不能与甲方协商一致而按甲方之指示全力执行本合同之责任,甲方于合同期内应补偿乙方因执行本合同之要求而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一切诉讼、索偿及质询所引起之有关费用及赔偿责任,但在乙方或其律师蓄意或严重疏忽、过失,违约或违法的'情形下除外。

  2、如甲方非因第七条之规定而终止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由此所发生的合理支出、费用及终止本合同所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赔偿乙方余下服务期间应得的报酬。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转让 本合同应约束双方当事人及分别的承继人和承让人,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权益或责任(包括具体法律顾问人选之更换)。

  2、保密 除经甲方许可或于执行职务时必须外,乙方于本合同期间及其后不得向第三者透露任何因受甲方聘任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3、合同完整 本合同中部分条款若因双方不能协调一致或因法律、当事人权利变更而不能执行或无效,本合同其余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4、合同修改 本合同一切条文必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作出修改、删除和增加。

  5、争议解决 本合同双方在阐释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至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合同到期,如无一方书面提出中止本合同,按约顺延。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法律顾问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本协议由以上各方于 年月 日签署于 。

顾问合同2

  甲方:

  乙方:安徽xxx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它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的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派李林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的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作出的判断,尽最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托事项,并应甲方的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第一条服务范围外的律师服务费;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批示和要求,并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托事项作出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服务收费

  1、乙方对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服务收取法律顾问费2-5万元/年(具体数额根据公司规模确定),签订本协议之日一次性付清。

  本合同的期限为1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单诉讼案件律师服务费的收取:

  (1)、甲方托给乙方承办的本协议第一条之外的事务需另行缴纳律师服务费。

  (2)、缴费的标准为:仲裁或诉讼案件(包括仲裁案件及甲方作为原告、被告的案件),律师服务费按照皖价服(20xx)13号文件减半收费。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邮政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肥市外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支出的其它的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托事项违法律或者违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九条通知和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 。

  乙方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 。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如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或电子邮件之日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代表: 代表:李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顾问合同3

  聘请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顾问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 律师作为该业务的顾问律师。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事项:

  三、委托期限

  四、律师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五、律师办案费及支付方式

  (含差旅费、查询费、交通费等)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内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或在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委托授权;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材料和情况及配合律师开 展工作。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之一下解除本合同,已收顾问费及办案费不予退还:

  (1)甲方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材料;

  (2)甲方拒付律师代理费或办案费;

  2、乙方应对委托事项所涉及的甲方情况予以保密。

  八、特别约定

  根据北京市司法局的有关规定,双方特作如下特别约定:

  甲方在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前非乙方过错或非乙方原因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完成,甲方要求退费的,应以书面形成通知乙方,乙方15日内书面答复甲方并双方达成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不作答复或未达成书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执行该条约定)。办案按实报销处理,代理费双方同意按以下办法处理:

  1、乙方已全部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乙方不退代理费;

  2、乙方已部分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按实际工作量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应收代理费,对已交的代理费除扣除17.27%的已开票税费和2%的公积金,外进行多退少补;

  3、乙方未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乙方对甲方已交费用除扣除14.25%的已开票税费外,全部退费给甲方。

  4、完成工作量协议有约定的按协议执行;协议没有约定的,双方重新约定;双方达不成约定的按本协议的争议方式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乙方在确认收到付款后,开始服务。

  聘请方: 受聘方: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顾问合同4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聘请及期限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其业务顾问,乙方接受甲方之聘请。

  聘用期壹年,自_________年2月20日至_________年2月20日。

  第二条乙方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两大类。

  日常咨询服务包括财税政策法规咨询、财务咨询、投融资咨询、产业、行业信息与业务指南、财税人员的招聘与培训、财务审核、税务工作等。

  专项顾问服务包括财务分析报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直接融资顾问(包括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企业资产重组顾问、兼并收购顾问、投资理财、管理咨询等。

  第三条乙方服务方式

  日常咨询服务,乙方保证每周至少三天时间在甲方办公地点开展业务顾问工作。

  对于乙方在前款当天来不及完成的工作,以及其他不必要与当天完成的工作,乙方可以在甲方办公地点之外完成。

  对于特别紧急、重大事项,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随时前往甲方公司办公地点处理。

  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财务人员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通过网络方式,与乙方联系财税顾问的相关工作。

  乙方提供的业务意见和建议,可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甲方提交,但应尽量以书面形式。

  第四条服务报酬

  就乙方提供的日常顾问服务,甲方愿意每月支付一定报酬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支付方式为每月第一个周一,以现金形式打入乙方银行卡(乙方银行卡开户行:_________,卡号:_________)

  对于专项顾问服务,如果属于任务量特别大的工作的,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明确专项顾问服务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

  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及交通设备。

  向乙方提供全面的顾问咨询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甲方财务人员应主动向乙方汇报甲方财税状况,对于特殊、紧急或重大财税决策事项,必须事先向乙方咨询和请示。

  乙方的义务

  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勤勉地履行本合同。

  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不利于甲方的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乙方应对甲方的财税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保密

  乙方应对其所知晓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加以保密,只有在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另有规定,或甲方同意的情况下,该保密义务才可解除。

  乙方应与甲方签订甲方提供的商业秘密保护协议。该协议作为本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非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向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双方应维护对方的合法利益,任何一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日常咨询服务年费后,乙方开始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顾问合同5

  聘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应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司法部《乡镇法律服务业务工作细则》,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决定指派本所法律服务工作者马维秋同志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聘用期限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法律顾问职责: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在甲方的法律事务中依法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包括解答法律咨询,审查,修改,草拟法律文书;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等全局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参与经济合同谈判;经甲方授权代理签订经济合同。代理诉讼和仲裁;协助甲方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内部纠纷;协助甲方依法建立管理制度,纳入法制管理轨道。

  三、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与甲方会晤,交流情况,沟通信息或应甲方的`通知,接受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四、法律顾问费用

  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期间所发生的诉讼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应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乙方应聘期间为甲方工作而支付的通讯费,旅差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有权查阅甲方有关文件,档案资料,甲方应积极配合。应甲方要求,乙方可以列席甲方有关会议。

  七、乙方任职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积极工作。

  八、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其更换法律顾问,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法律顾问的实际工作情况,决定是否为甲方更换法律顾问。决定更换法律顾问的,已收取顾问费的不予退还。新任法律顾问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再另行收取顾问费用。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顾问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委任乙方为企业顾问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任事项。甲方委任乙方担任本公司的顾问,负责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及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服务等。

  二、时间:为期1年,自20xx年 月 日开始起算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另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合同期满双方未能重新签订合同、协议的,本合同自期满之日自行失效,任何一方不得经任何理由或借口要求另一方就本顾问合同的聘用关系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三、顾问费。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 万元)。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或由双方另行商定。

  四、顾问服务内容:

  1、根据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建立科学规范化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涉及工和项目的相关事项进行组织培训,为公司培养一支业务能力强、凝聚力强、学习氛围浓厚的高素质工和项目团队;

  3、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的相关事项;

  4、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投标前的考察工作;

  5、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信息收集等工作;

  6、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结算、回购等事项;

  7、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核定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及实施工程的总费用;

  8、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实施进行管理;

  9、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对施工单位或实际施工人对工程成本执行的监督,控制施工的成本;

  10、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工程结算的各项事项;

  11、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联接监理公司对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相关事宜的沟通及其他工作。

  12、处理公司或董事长交付的其他事项。

  五、保密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顾问服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顾问服务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顾问服务无关得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本合同解除之后的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本合同解除之后仍对其在甲方提供顾问服务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提供顾问服务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本合同;

  六、其他约定:

  1、乙方确认,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关系仅属于提供顾问服务,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及聘用关系。

  2、甲方除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顾问费外,无需额外向乙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甲方无需为乙方购买社会劳动保险。

  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意外事故、乙方自身身体原因等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交通费用、误工费、伤残赔偿等均与甲方无关。

  4、因本合同的特殊性,不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本合同期满终止,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款或补偿款。

  七、本合同解除、终止

  1、因如下事项之一,任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顾问服务事项;

  (2)因乙方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相关的顾问服务;

  (3)因甲方工程项目的调整或因甲方内部的调整;

  (4)因其他事项的发生,导致不需要继续执行本合同。

  2、因任一方的原因需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有权提前30天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不再执行。

  3、本合同解除的,双方办理相关的资料移交手续,且对相关的顾问费进行结算。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顺德区人民法院裁决。

  十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秉着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由乙方协助并完成甲方在美国洛杉矶开设一家贸易公司,并使其能够顺利的进行运营。特立此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乙方其注册公司的所有权,注册法人为孙晓光妻子----(LIUJING)

  2.甲方享有乙方所用经费的知情权和审核权;

  3.甲方的发展策略如有改变,乙方需积极配合;

  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支付:

  (1)法律费$5250 具体明细:

  ①公司成立费$1500一次

  ②州税$800一次

  ③市执照费$150每年

  ④邮,杂费$200一次

  ⑤开关公司所需要费用押金$2600

  (2)会计费每月$150

  (3)咨询费:支付孙晓光,每月税前$20xx,税后$1400。是否合理避税和具体支付方法。协商处理,第一年支付每月不少于$1400,第二年每月700,第三年每月$350;

  (4)办公室所需费用:

  ①房租$400每月,要求是写字楼,有办公家具,地段好;

  ②电话和宽带网络费$100每月;(以实际为准)

  ③办公杂费$50每月(以实际为准)

  (5)咨询费用半年一付。具体支付时间另外协商。乙方如有另外开支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支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协助甲方开立新公司,并且是使公司能够步入轨道,正常运营;

  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相关人员如会计等雇佣;

  3.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公司管理层人员的签证工作;

  4.乙方在日常工作中如有需要,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络和操作,公司给予必要的身份证明,如需要,公司也可配备相应的助理人员协助完成工作。

  5.乙方信守一贯的职业道德与执业操守,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同意,绝不向第三方透露;

  6.甲方如故意拖欠乙方咨询费用,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或申诉。

  三、乙方收钱之后没有按照约定办事,甲方有权向乙方提起法律诉讼。

  四、其他:未尽事宜,或协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五、此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协议签约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顾问合同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双方即将开展的顾问工作,乙方将直接接触甲方经营、财务等商业机密,为更好的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协议。

  第一条 秘密信息

  本协议称的商业秘密,是指甲方所有的,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商业情报和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取得和掌握的创意图纸、蓝图、试验结果、试验记录、生产假话、技术资料、数据、工艺、配方、样品、客户名单、销售资料、财务报表、管理诀窍、经营策略以及各种备忘录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第二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乙方在合作期间所了解和掌握的有关甲方业务的`任何商业秘密,乙方保证在合作期间及合作协议终止后,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组意外人或公司泄露、披露、出卖等,也不得用于合作业务意外的其他任何用途,以谋求利益。

  第三条 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____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并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理;并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

  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具文,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顾问合同9

  甲方:_________咨询南京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因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聘任乙方为本公司的外聘专家顾问,乙方愿按本协议内容与甲方合作。

  二、合作期限

  自20______年01月01日起至20______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满合同解除,若需继续聘用,需提前一个月进行协商,另行签订聘用协议。

  三、合作方式

  乙方采取全职的合作方式,工作时间参照《劳动法》和各种休息休假制度执行,享受国家法定的休息休假权利。

  四、合作内容

  1、甲方聘用乙方负责对财务提供顾问指导工作。

  2.乙方在工作期间需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需要,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络和操作,公司给予必要的'身份证明和工作配合。双方暂定对外以高管名义开展工作,具体职务名称由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商定。

  3.甲、乙双方之间在开诚布公、真诚相待的基础上自愿协作,不可损害对方利益和形象。乙方认为不适合对外宣传的,甲方负责保密工作。

  五、合作费用及福利待遇

  1.双方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进行协商确定合作费用。

  2、甲方每月1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顾问费,每月为52000元,年终可以根据合作情况给予奖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顾问费进行调整。

  3、因乙方属于外聘兼职人员,已在他处缴纳社保保险,甲方将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乙方在受聘期间,甲方可为乙方购买工作需要的商业保险,双方同意该保险的受益人为甲方,如乙方在合作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应根据事故原因、责任比例,按照《保险法》和所参加的商业保险合同约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确认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了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其在受聘期内,由于自身疾病和非因工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的基本医疗保险承担,甲方不予支付。

  5、除上述待遇外,乙方享受甲方员工所享有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1、协议期限届满,本协议终止,可协商续签。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该协议,且无需支付乙方任何违约金或补偿金: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甲方或乙方解除本协议,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乙方须在甲方安排人员接岗并完成交接工作后方可离岗,乙方工作交接未完成而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理应进行赔偿。

  七、甲方对所知悉的乙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对外扩散;

  八、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

  日期: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顾问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事业发展需要,聘请乙方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法律服务内容

  1.解答日常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对甲方的重要合同或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文件进行法律风险评审。

  3.就甲方专案之需求,解答法律咨询,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4.应甲方专案需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5.对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对甲方的应收账款、坏账等各类债权催收提供法律建议,必要时为甲方向债务人签发律师函,并指导、协助进行法律处理。

  7.应甲方要求,对甲方规章制度进行法律审查,对现有制度漏洞进行查漏补缺,帮助完善甲方制度建设。

  8.向甲方进行法律法规及行业、地方政策的信息提醒推送。

  9.其他法律顾问服务。

  第二条聘请期限

  1.本合同项下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年,自提供服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负责与甲方的日常工作接洽。

  2、甲方固定联系人为提供一般性法律服务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传真方式进行沟通;确有必要时,应当面进行工作沟通。

  4、甲方通过电子邮件、微信、传真方式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应当发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固定联系人。

  5、乙方应当就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为甲方单独建立档案备查,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等应妥善保管。

  第四条法律服务费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人民币___元整(¥____ ),支付时间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理诉讼案件,需按以下标准另行计取律师代理费:

  (1)民商事给付之诉案件,如甲方系原告,则甲方按照案件生效判决(或调解)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2)民商事给付之诉案件,如甲方系被告,则甲方按照原告诉请金额与生效判决(或调解)确定给付金额之差额的10%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注:如涉及反诉,则按本诉付律师代理费。

  以上律师代理费支付时间均为案件生效判决(或调解)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3)民商事给付之诉案件,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单纯请求给付金钱或可折算成金钱之财产类案件(如案件涉及合同解除、合同无效、合同撤销等法律关系认定之诉请,则不属于民商事给付之诉案件)。

  (4)非民商事给付之诉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民商事确认之诉等),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律师代理费金额。

  (5)代理仲裁、听证案件比照上述代理诉讼案件之约定办理。

  (6)未到法院起诉的,但在劳动人事纠纷

  3.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对项目并购、公司重组等重大专项事务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专项法律服务费。

  4.以上常年法律顾问费及律师代理费均支付至以下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5. 乙方办理常年法律顾问业务或代理诉讼、仲裁等事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诉讼费、评估费等工作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于乙方的工作享有知情权,有权向甲方询问工作进展等。

  2.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充分披露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背景信息,并提供有关资料、文件、证据等。除约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文件、证据等均应为复印件或复制品,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

  3.甲方对提供给乙方的信息、资料、文件、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隐瞒、虚构或遗漏任何事实,且复印件及复制品与其原件完全一致。

  4.甲方有责任做出谨慎、最终的判断或决策。顾问律师的分析、判断、意见等,对甲方不构成承诺,不可理解为是对结果的保证。

  5.甲方应理解并尊重乙方的执业准则和习惯。在需要乙方律师处理有关事务时,除非突发事件,应提前合理时间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出安排。

  6.需要乙方出席的会议、谈判,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提交前述活动必要的`文件,告知活动相关事项。

  7.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支付律师费及其它费用。

  8.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必要的配合和条件。

  9.甲方应尊重乙方的劳动成果。

  10.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法律意见书和其他有关文件用于非经双方同意的目的。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指派专业胜任的律师优先处理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和授权开展工作,但甲方要求与法律、职业道德以及本合同约定相悖的除外。

  3.乙方应依照可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经验,为甲方提供稳健、谨慎的法律意见或建议。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报告、意见、建议等工作成果的合法性负责。

  4.在甲方提前合理时间通知的情况下,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按时处理甲方委托之事项。如系紧急事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在可能的第一时间赶赴指定地点处理甲方委托之事项。

  5.未到人民法院起诉和被诉的,但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人事纠纷仲裁案件,甲方提供相关材料后,由乙方全权代理。

  6.遵守其他基于诚信义务而产生的合同义务。

  第七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在法律事务合作中互负保密义务,对于合作过程中知悉、了解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非经对方同意或法定机构、享有法定职权人士依法要求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如期支付法律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则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逾期超过30天,乙方有权中止服务或单方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其应付费用,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2.非乙方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无权要求乙方退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

  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服务期间内法律顾问服务费全部费用。

  4.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或无故终止合同,对乙方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事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在甲方已支付的律师费用和法律顾问服务费范围内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理解、执行本合同所引发的争议,应尽可能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或不协商的,双方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生效及其他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顾问合同11

  委托方(甲方):

  受托中介方(乙方):

  签订地点:北京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甲乙双方经友好磋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就运作房地产项目筹集资金业务委托乙方作居间服务,及由于融资向甲方提供所需的咨询服务。

  二、甲方责权

  (一)甲方负责及时提供乙方在该项目融资居间及咨询服务期间所需的各项真实有效的手续及相关资料、各项数据。

  (二)甲方须对乙方提供的融资条件能否接受予以明确回复。

  (三)甲方与经乙方介绍的投资方(通过确认函,甲乙双方确认)签订融资合同后,甲方须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方式及日期向乙方支付居间及咨询费用。

  三、乙方责权

  (一)乙方负责项目融资过程中甲方与投资方的居间及咨询服务工作。

  (二)乙方应将项目融资的`资料及进展情况及时提供给甲方与投资方。

  四、中介及咨询服务费及支付

  (一)甲方与投资方达成共识并签订投资协议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项目融资中介服务费及咨询服务费。

  (二)乙方承诺为甲方运作的融资利率不超过18%/每年,其中包含乙方的中介服务费用。

  (三)乙方在该项目中介服务费及咨询服务计算标准为,甲方与投资方签订协议的融资利率为每年度16%时甲方按与投资方所签订协议中投资总金额的_2_%向乙方支付居间及咨询服务费;经过乙方努力甲方与投资方签订协议的融资利率在16%的基础上每下浮一个百分点,则乙方的服务费收取比例按投资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上增加。

  (四)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中介及咨询费用,届时由乙方或其委托的受款单位接受。

  (五)投资协议生效后,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投资协议提前终止,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服务费不予退还;若因项目原因导致投资协议未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服务费的60%退还给甲方。

  (六)若因乙方或投资方原因导致投资协议提前终止,乙方退还已收的服务费用。

  五、保密条款

  对于本合同之内容,甲乙双方应予以保密均不得外传。

  六、争议解决

  (一)如甲方未按时、按额度支付乙方中介及咨询费用,每延期一日,则甲方按中介及咨询

  费用应付额度的5‰/日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延期支付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如超出该期限则视为单方无故终止合同。则甲方除应按额度支付乙方应得中介及咨询费用外,另应向乙方支付全额居间及咨询费的200%作为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均应按本协议各项条款执行要约内容。如一方违约,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缴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如追缴不成的可向守约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附件及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日期:

  确认函

  发函人:

  发函时间:

  收函人:

  收函时间:

  内容:

顾问合同12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立基大厦项目物业管理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1、 甲 方:

  2、 乙 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第二章

  1、 除合约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之意义:

  1.1“业主”指甲方所开发的立基大厦项目之全体业主。

  1.2 “工作日”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正常工作之日 子。

  1.3 “本合约” 指本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

  1.4 “管理处”指乙方为管理甲方开发的物业而设立在物业内的日常管理、办公机构。

  2、 本合约内之标题乃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约的结构和含义。

  注 释

  第三章 物 业

  由甲方开发的 项目物业,包括:物业所属之停车场、出入口处等所有公共场地和所有公共设施、设备以及附属设施。

  第四章 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

  为使甲方物业管理达到一个高的水平,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物业顾问服务,务求使物业公司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确立日后物业的管理高水准。

  第五章 服务期限

  1、 服务期限

  本顾问服务合同服务期暂定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一年(具体日期视甲方开发进度而行:大致为:开盘前后1个月,交房前3个月,交房后8各月)。

  第六章 管理顾问服务范围

  1、乙方在甲方的授权下,为甲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对甲方提供前期物业介入咨询指导服务。

  2、物业销售推广配合

  为了更好地促进物业之推广、销售,乙方应在物业销售过程中全面配合市场销售的宣传与推广。

  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商标有关的相关标识。

  乙方应参加产品说明会、对销售人员进行有关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的培训。以全面提升销售人员对物业的理解,对后期物业服务有全面、充分的认识,以便向客户更好地推介本项目。

  3、员工上岗培训

  乙方作为甲方物业顾问为配合物业交付使用前设备调试、验收及物业接收情况,乙方将负责安排在物业交付使用前三个月为管理处员工进行上岗前系统培训。

  上岗前对员工进行企业理念、职业精神和有关知识、技能、服务态度的培训,使员工在入职时能全面掌握应具备的理念、职业素养、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为了使全体人员在接管物业后能迅速适应环境和进入工作状态,接管前将组织甲方物业人员集中组织强化培训,具体如下:

  第七章 管理监督及支援服务

  在服务期内,乙方将协助甲方监管整个物业之前期物业介入工作,以保证后期物业管理的品质。

  第八章 管理顾问形式

  合同签署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前期物业顾问咨询服务。

  第九章 管理顾问服务报酬

  1、 顾问费用

  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向甲方收取顾问酬金,标准为每月按贰万元整。顾问差旅费另计。

  2、 顾问费用支付

  ①首期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支付定金 ;以后具体顾问服务期间内按季度支付顾问服务费。以上费用须乙方开具国家正规发票给甲方。

  ②顾问差旅费标准:

  乙方顾问人员赴现场提供顾问服务,则顾问之差旅费标准为:杭州往返合肥的车费、合肥市区的出租车费,或自备车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按实向甲方报销。住宿费、餐饮费按合肥本地水平按实向甲方报销。

  第十章 物业推销

  于合同签约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甲方的管理的'物业在发售或出租时,可公布本顾问公司为甲方之物业管理顾问以协助宣传。

  第十一章 终止合约

  1、 本合约可在下列情况下由任何一方可给对方一个月的书面通知终止:

  1.1 甲方或乙方严重失职及未能履行本合约所列明的任何责任,蓄意或故意违约,而在对方给予一个月通知后仍无改进或采取适当之补救措施;

  1.2甲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报酬予乙方;

  2、在合约期内,有实证并经查实因甲乙双方严重违反本合约、履行合约职责不当、或引致重大的有责投诉,而对双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双方有权及时通知他方终止本合约,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十二章 其 他

  1、赔偿与保障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支付乙方酬金,乙方可于通知甲方一个月后停止顾问服务,并可要求甲方按所合同酬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合同,也按同一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转让

  本合约应约束合约双方当事人,其分别的承继人及承让人及确保他们的利益。任何一方合约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其他合约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约之一切或部份权益或责任。

顾问合同1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网络服务销售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行为所产生的网络服务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

  甲、乙双方就代理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

  甲方授权范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代理甲方从事销售产品、收取费用及售后服务工作。

  (二)乙方代理销售的产品:_________

  (三)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及产品范围进行调整。

  第二条

  本合同一经订立生效,乙方有3个月的见习期,见习期间,甲乙双方均可提出终止本合同,见习期结束后,甲方未提出延长见习期或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自动转为正式代理期。

  第三条

  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服务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甲方按不同服务内容、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

  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第四条

  代理手续费以_________币现金或双方约定的方式支付。

  第五条

  甲方在支付代理手续费时应扣除各项罚金并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个人费用。

  第六条

  乙方从事代理活动时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活动不受非法干预;

  (二)要求甲方支付约定的代理手续费;

  (三)获得甲方提供的有关单证和材料。

  第七条

  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_________业务人员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规章制度;

  (二)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履行个人代理人职责;

  (三)维护甲方的利益,不得损害甲方的信誉;

  (四)以诚信为原则,将客户应该知道的`甲方业务情况和服务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如实告知客户,将甲方应该知道的客户的情况如实报告甲方;

  (五)保守甲方和客户的秘密;

  (六)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权范围和服务条款开展业务活动,遵守甲方有关的业务操作规程和财务管理要求;

  (七)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接受甲方对其业务的各项考核;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得代理任何其他网络公司的业务;

  第八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签发网络服务合同,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网络业务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业务情况进行考核。

  第九条

  甲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支付约定的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承揽的业务,应承担责任,不得无故拒绝;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十条

  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向甲方缴付金额为_______元的保证金及经甲方确认的个人或法人出具的经济担保书。保证金及经济担保书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返还乙方。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间,因下列原因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二)不符合代理条件,或丧失销售顾问资格的;

  (三)达不到考核标准,不适合从事销售顾问业务的;

  (四)违反甲方有关销售顾问管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的。

  第十三条

  除见习期外,乙方请求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甲方有权扣留乙方未被支付的佣金或者保证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及时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钱款、单证、销售顾问证、文件、手续、资料等),不得再以甲方销售顾问名义进行活动。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应得佣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支付赔偿金。

  (二)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予以罚款或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后抵押金不再退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三)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欺诈行为或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或挪用、侵占服务费或擅自涂改、伪造服务单证的,甲方除有权扣留乙方的佣金和保证金外,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就代理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代理合同有效期为1年,期限届满前1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展到下一年。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顾问合同14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一人负责与法律顾问的联系工作。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甲方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件;

  3、接受甲方委托,有偿参与相关业务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有偿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向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分钟;

  6、应甲方委托,有偿以甲方法律顾问的名义作授权声明或有关代理行为;

  7、接受甲方委托,有偿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法律事务。

  8、接受甲方委托,有偿依法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服务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承担因违反本条款的责任和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责任;

  2、积极、主动地配合委托乙方(律师)所从事的各项工作;

  3、甲方在乙方从事本合同

  第二条内有偿服务项目的工作时,按相关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或双方协商支付乙方有偿服务费用。

  第四条 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按本合同

  第二条工作范围的内容)服务,依法切实地维护甲方的利益;

  2、及时办理

  第二条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内的法律事务;

  3、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4、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第五条 有偿服务费用的支付: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元,作为乙方无偿服务费用开支,并由乙方负责收取;

  2、乙方办理受甲方(委托)的有关案件的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差旅费,案件的有关法院收费、鉴定费、档案费、资料费等有关部门的收费应按有关标准或由双方协商确定额度,由甲方支付;

  3、如因甲方不按期支付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费用和有关有偿服务费用,乙方有权选择中止或者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或法律顾问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自行全权负责。

  第六条 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的相关费用;如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退还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所收取的费用。

  第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期限________年。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合同15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因甲方在中国大陆房地产投资的需要,乙方为甲方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1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期限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2 服务期限届满需要延期的,甲方应当最迟在服务期限届满前30日向乙方提出续约的书面通知;续订协议的相关内容由甲乙双方根据当时的情势另行约定。

  第二条 服务内容

  2.1 投资顾问服务

  2.1.1 投资前期的投资顾问服务

  2.1.1.1 受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集信息,进行市场调查,选择房地产开发的类型,寻找有利的投资机会。

  2.1.1.2 乙方根据其收集的信息和资料以及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围绕资金筹措、融资方案制定、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进行研究,并出具《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1.1.3 乙方协助甲方对《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

  2.1.1.4 乙方参与设计房地产项目投资架构和交易模式。

  2.1.1.5 乙方负责起草相关法律文件并参与房地产项目投资谈判。

  2.1.1.6 乙方负责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并办理相关工商事务。

  2.1.1.7 乙方负责协调甲方同房地产项目所在地政府及房地产相关主管部门的关系。

  2.1.2 投资实施期的投资顾问服务

  2.1.2.1 受甲方委托,乙方起草拆迁安置与补偿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参与同原业主的谈判和法律文件的签订。

  2.1.2.2 受甲方委托,乙方参与“招牌挂”活动,办理土地使用权的预登记和登记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1.2.3 乙方负责协助办理施工建设、房地产销售等过程中需要的审批手续和相关证照。

  2.1.2.4 乙方协助甲方对房地产项目资金进行监督管理,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2.2 融资顾问服务

  2.2.1 融资前期的融资顾问服务

  2.2.1.1 受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指定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和投资可行性分析。

  2.2.1.2 乙方根据其收集的资料和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编制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2.1.3 乙方协助甲方制定融资策略和融资方案。

  2.2.1.4 乙方协助甲方对其房地产项目进行包装。

  2.2.1.5 乙方协助甲方设立项目公司或对已有公司进行规范化整顿。

  2.2.1.6 乙方负责筛选和推荐有实力和有意向的境内外投资者。

  2.2.2 融资实施期的融资顾问服务

  2.2.2.1 乙方协助甲方对房地产项目进行推介和路演。

  2.2.2.2 乙方负责修改和优化融资方案。

  2.2.2.3 乙方负责起草《投资协议书》、《融资协议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2.2.2.4 乙方负责引见投融资双方或多方见面直接洽谈。

  2.2.2.5 受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完成评估、审计、验证、法律等相关事务。

  2.2.2.6乙方参与融资谈判并积极促成投融资双方或多方签订《投资协议书》或《融资协议书》等其他法律文件。

  2.2.2.7 乙方负责督促投资方积极履行《投资协议书》或《融资协议书》的相关内容,争取资金尽早到位。

  2.2.2.8 乙方提供资金到位后的其他融资顾问服务。

  第三条 服务团队

  3.1 乙方至少指派投资专业人员、财务专业人员、法律专业人员、联络人员各一名为甲方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

  3.2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可以更换其他人员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

  3.3 甲方应当指定至少一名联络人员和乙方负责联络。

  第四条 服务流程

  4.1需要乙方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的,甲方应当首先和乙方签订本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4.2 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企业基本信息材料、房地产项目详细信息和相关材料以及联络人员的联系方式,以方便乙方建立客户档案,及时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4.3 乙方联络人应当于每月5日前通过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向甲方负责人反馈上月工作进展情况。

  4.4 甲方或乙方或甲乙双方认为对方工作内容或工作进度需要调整的,应当积极与对方协商,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4.5 涉及到委托授权业务的,甲方还应当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其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授权文件。

  第五条 服务费用

  5.1 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投融资顾问费分为两种形式的费用:一种是固定的顾问年费;另一种是占募集资金一定比例的融资顾问费。

  5.1.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顾问年费为人民币拾万元整。

  5.1.1.1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顾问年费人民币伍万元;

  5.1.1.2本合同签订后第6个月,甲方再向乙方支付顾问年费人民币伍万元,如果当时本合同已解除或终止,则免除甲方支付该部分费用的义务。

  5.1.2 募集资金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按照募集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按比例分段累加计算):

  5.1.2.1 募集资金在人民币伍仟万元以下部分的,按3 %支付融资顾问费;

  5.1.2.2 募集资金在人民币伍仟万元以上(含本数)壹亿元以下部分的,按2%支付融资顾问费;

  5.1.2.3 募集资金在人民币壹亿元以上(含本数)部分的,按1%支付融资顾问费。

  5.1.4 《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商业计划书》的撰写和编制费用不包含在投融资顾问费之内,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2 为甲方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过程中,乙方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主动安排接待的除外。

  5.3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和房地产评估、房地产代理等中介机构支付的费用,以及其他经过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4 甲方应当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银行开户相关信息如下:

  户 名: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帐 号: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必须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一切相关资料都是真实的、合法的。

  6.2 甲方应当及时满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所需信息,便于乙方与投资者商洽有关事宜。

  6.3 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相关主体或其房地产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投融资顾问合同的,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

  6.4 甲方有权利向乙方了解投融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6.5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固定年费和融资顾问费。

  6.6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与乙方推荐的投资者接触并私下达成损害乙方利益的协议或承诺。

  6.7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没有续约的,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三年内,因乙方已经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而促使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者达成融资协议的,甲方仍必须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数额的融资顾问费。

  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固定年费和融资顾问费等报酬。

  7.2 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7.3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相关义务。

  7.4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报告相关事务的进展过程。

  7.5 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有效的办法促成甲方与投资者签订相关协议。

  7.6 乙方应当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行事,除此之外,不得代表甲方做出任何保证或承诺,或损害甲方利益其他任何行为。

  第八条 变更和解除

  8.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8.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2.1 乙方重大过错,致使甲方遭受重大损失的(“重大损失”是指损失的经济价值在人民币壹佰万元以上);

  8.2.2 乙方违反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本合同没有继续履行必要的。

  第九条 保密义务

  9.1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9.2 甲乙双方应对投融资事项涉及的所有商业秘密保守秘密,除用于本合同目的外不用于任何其他目的,不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披露。

  9.3本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后,本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继续适用,并无时间限制;除非该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已经为公众所知晓。

  9.4 一方违反约定,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之时不能预见、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出现的阻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所有事件。此种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国内或国际交通故障、政府或公共机构行为、传染病、民众骚乱、罢工和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任何其他情形。

  10.2 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误期间应中止履行并自动延期,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3 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随后15 天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充分证据。

  10.4 一旦发生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应立即协商以寻求公平的解决方案,并尽一切合理努力,将此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未能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本合同第二条、第六条约定的相关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1.1.1 甲方没有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固定年费和融资顾问费的,经乙方催告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应当向乙方承担数额为未支付部分20%的违约金。

  11.1.2 除前款约定的情形外,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11.2 乙方未能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本合同第二条、第七条约定得相关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1.2.1 乙方违约但相关义务仍然可以履行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11.2.2 乙方违约致使甲方遭受重大损失的,甲方同意不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减少或免除固定年费。

  11.2.3 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方是于港澳台注册的法人主体或自然人的,应当同意本合同使用中国大陆的法律)。

  1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通知、送达

  13.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协议首页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当事人变更地址、电话或开户银行、账号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将新的地址、电话或开户银行、账号书面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2 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送达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挂号寄出或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 一般条款

  14.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修改或变更,甲乙双方应依修改或变更后的国家法律、法规更改有关条款,但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有效性,甲乙双方皆有履行其余条款的义务。

  14.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终止。

  14.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栏)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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