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协议

时间:2024-06-29 15:12:0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质量保证协议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质量保证协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质量保证协议

质量保证协议1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致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下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或协议名称),我行愿就上述合同或协议项下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_________________

  一、本保函项下我行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下称“保证金额”)

  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本保函的有效期(保证期间,下同)为以下第_________种:

  1.本保函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质量不符合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我行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原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_________________

  (一)索赔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索赔通知必须同时附有:

  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

  2.证明质量不符合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以及被保证人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

  (三)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行按你方索赔通知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

  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

  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行均有权主张。

  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本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原件退还我行;受益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本保函仍在有效期届至或提前终止之日失效。

  十、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一、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保函自本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证协议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一项:承包方式:包工。

  第二项: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目标为:所有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要求为:优良。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如因乙方失误造成的工程返工和工程质量不达标造成的工程返工,材料费和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并处于罚款。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则由甲方承担。

  3、施工中各道工序要严格进行报验,未经甲方人员检查,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未经业主验收,不得覆盖。

  4、乙方应组织施工人员严格执行三检制,按规定对现场机械、物资、工程进行标识。

  5、乙方对于工程缺陷不能或不愿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修整,费用由乙方承担。

  6、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的10%,质保期为一年。

  第三项:工程结算及付款方法。

  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每月按实际已完成的各单体分项工程结算,并扣除预付款项和工程罚款,结算单上报审批一周内支付工程款项的60%,剩余款项待工程实体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支付到90%,10%的.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一年)满后付清。凡因工程施工图变更或图纸和预算外签证追加的工程量另行结算。

  第四项: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说明:双方签字盖章即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质量保证协议3

  委托方:_________(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乙方)

  开户银行: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根据号和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时间的维修保养责任。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为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由三方共同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开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证金约定条款将“质量保证金”,存入乙方,乙方为建设项目设立“质量保证金”专户,并在交款通知单回执上签章。

  2、丙方交存的“质量保证金”只能用于工程维修及工程缺陷责任时间满后返还工程承包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如原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向维修单位支付维修金。

  4、工程达到缺陷期满,并确定该工程有关保修项目确实不存在质量缺陷,丙方在承包单位提出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上签署同意意见,提交甲方一份。乙方必须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书面通知,才可将“质量保证金”拨付工程承包单位。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或支付工程维修金书面通知,擅自返还或挪用“质量保证金”的,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质量保证协议4

  (需方)公司名称:

  法人(签章):

  (供方)公司名称:

  法人(签章):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 不合格产品、滞销产品的处理

  第一条 乙方对甲方产品不合格的统计范围,包括乙方入库检验、客户出售过程中、用户质保期内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

  第二条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现的甲方产品中的不合格,有权自行选择更换或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不合格通知后 3 日内更换或退不合格产品,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后,同时甲方仍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三条 乙方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可向甲方提出换货或退货,但要确保产品不污、不损、包装完整方可退换货物,其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在验收产品中发现甲方产品中的磨损产品且影响乙方销售,有权自行选择更换或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磨损产品通知后 3 日内更换或退磨损产品,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后,同时甲方仍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五条 乙方在验收产品中发现甲方产品中的包装破损和包装缺少等情况,有权要求补给相应产品包装,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3 日内给出答复或发出相应产品包装,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仍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六条 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 3 个月内如遇滞销产品时,甲方应即时更换或者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 3 日内为乙方调换乙方确认或指定的其他产品。乙方需要保证滞销品的包装完好,不影响甲方的再次销售。

  第七条 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等存在或涉嫌存在(如涉及诉讼或仲裁等)损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情况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3 日内更换或退货,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因该产品给乙方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八条 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等为假冒产品的,或存在虚假宣传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2 日内更换或退货,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因该产品给乙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九条 对于第 至第 条所述的情况,更换或退货的全部往返运费由甲方承担。

  二、 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 甲方向乙方缴纳 倍本批次产品货款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以确保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 由于质量、供货等原因,双方欲终止合同,乙方有权扣除甲方 %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以作为支付乙方出售产品因甲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部分损害和质量处罚,限期 5年,余额返回甲方。

  三、 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 甲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提供给乙方稳定、合格的产品,这些制度至少应该包括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和管理制度,工序检验和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质量岗位责任制度,质量奖惩制度等等。

  第十三条 甲方应不断改进其品质,愿意配合乙方不断提高各自的品质管理体系,达到品质目标。

  四、 质量责任约定

  第十四条 乙方在组织入库验收时发现,产品磨损率超过 %,乙方有权全数退货,并要求甲方做出全额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在组织入库验收时返现,甲方提供的.产品为返修品,乙方有权全数退货,并要求甲方做出全额赔偿。

  第十六条 如果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或超过 %,乙方要求甲方派工作人员到乙方现场检验,甲方应在接收到通知后 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如甲方未能在 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乙方超出部分按50元/小时扣除罚款。

  第十七条 甲方产品若出现大批量质量事故,产品质量问题率一旦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承担来往运费,并要求甲方做出赔偿,具体赔偿方式如下:

  (1)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2)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3)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4)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5)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第十八条 为了防止退回甲方的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送货,如乙方发现甲方把退回不合格品(或其他同类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送货时,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并作出 5倍货款额度赔偿。

  第十九条 甲方产品在乙方发生质量或管理问题时,乙方将发出《扣款通知书》。甲方接到《扣款通知书》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签字盖章回传给乙方;甲方如有异议,请务必在 48小时内书面想乙方提出,乙方将进行调解处理,并出具异议回复。如甲方无异议则乙方在到达通知处理期限后直接进行扣款。

  第二十条 若甲方在乙方书面通知或异议回复后不予理会,而在期限到达并实施扣款后再提出异议的:若异议提出时间在扣款日起超过 30天内,乙方同意复查的,甲方必须向乙方缴纳500元管理费用;若异议提出时间在扣款日起超过 30天,乙方可不予理会。

  五、 保修条款

  第二十一条 对于乙方售出的甲方产品,甲方按国家规定负责办理保修,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二十二条 甲方提供乙方售后方面的特殊政策,产品的延长质保。

  六、附件

  第二十三条 处理意见,协商不成时,可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签字盖章视为认可,即日起执行,双方各执一份,传真有效。

质量保证协议5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牶细瘢牨曜(注:地基经复合地基工程处理后,经具有桩基础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复合地基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其承载力应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不小于180KPa),方可认定为合格工程。复合地基工程如达不到合格要求需返工或基础选型设计变更的,所需额外增加的一切费用(包括检测费)由承包方负责)。

  五、合同金额(大写):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竞标文件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施工图

  8、工程报价、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肆份,副本肆份,双方各执肆份。

  发包人: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投标文件》的“通用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__年版第三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1.1本合同协议书;

  1.2成交通知书;

  1.3投标书及其附件;

  1.4本合同专用条款;

  1.5本合同通用条款;

  1.6招标文件;

  1.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8图纸;

  1.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为:中文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文件法规和规章。

  2.3适用标准及规范

  2.3.1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行业标准、规范等。

  2.3.2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时间:开工前七天

  2.3.3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和套数:开工前七天提供图纸叁套

  3.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能传第三方或用于其它工程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4.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

  5、项目建造师

  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6、发包人工作

  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6.1.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按现状,合同规定时间。

  6.1.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现场所需的水、电由承包人负责实施,费用已包含在竞标报价。

  6.1.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施工现场内的施工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实施,费用已包含在竞标报价。

  6.1.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根据实际需要。

  6.1.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七天办好施工许可证、监理等手续。

  6.1.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七天。

  6.1.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七天。

  6.1.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室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所需款项由发包人负责。

  6.1.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

  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无

  6.3合同签定约定:发出成交通知后30天内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7、承包人工作

  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7.1.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7.1.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次月的施工计划表。

  7.1.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通用条款》9.1(3)条执行。

  7.1.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采购人和监理办公室各一间

  7.1.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接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通用条款》9.1(5)条执行。

  7.1.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按《通用条款》9.1(6)条执行。

  7.1.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施工单位组织保护,发包方协调处理。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造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1.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做好施工场地的文明施工措施,符合有关部门的文明施工要求;在竣工后搬走所有施工机械、垃圾及剩余材料,并使竣工现场干净、整齐。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7.1.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

  7.2合同签订的约定:发出成交通知后30天内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进度计划

  8.1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是:按合同签订后七天内。

  8.2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3天内审查批准并提出修改意见。

  9、工期延误

  9.1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三方(采购人、监理、施工)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9.1.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9.1.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9.1.3不可抗力;

  9.1.4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通用条款约定之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

  9.2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的移交竣工报告的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其极限为合同总价的5%。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9.3工期奖励:无

  四、质量与验收

  10、工程质量

  10.1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合格

  10.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玉林市建筑工程质量质监督站仲裁

  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1.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相应验收规范要求验收的部位,必须经有关人员一同现场验收,按《通用条款》17.1执行。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2、合同价款及调整

  12.1本合同价款采用方式确定。

  采用综合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3、工程量的确认

  13.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

  13.2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值,承包人应得到该价值扣除保留金后的价款。当工程师要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13.3计量方法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无论通常的和当地的习惯如何,工程的计量均应以执行广西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结果为准。

  13.4计量单位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均应符合本工程适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标准。

  14、工程款支付

  14.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承包人交清履约保证金和签合同进场施工7天内申请。

  14.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进行中间支付,支付比例为月计量工程额的%,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拨付。

  六、材料和设备供应

  1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5.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无。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无

  15.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式:无。

  16、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设备

  16.1本工程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必须要与报价水平相对应的材料并达到国家技术标准要求,不能以次充好,采购前须征得发包人或其授权人认可同意。

  七、工程变更

  17、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发生的`对原工程设计变更所增加工程量,视为本协议应有的工程量,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该项施工义务。

  18、确定变更价款

  发生设计变更后,双方约定如下:

  18.1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的时间是:实时或提前三日

  18.2发包人暂定变更价款的时间是:接到承包人申请后20天内

  18.3凡因设计缺陷需要变更设计且按规定程序办理了设计变更而增减工程造价,增减的工程造价不超过成交价10%(含10%)的,工程量增加而引起工程造价增加额达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招标标准的应当进行重新招标。

  18.4工程量增减经审查批准后方能进行规划设计变更,对增减预算按规定由玉州区财政局和玉州区审计局进行评审和审计,工程量增减以玉州区财政局和玉州区审计局结论为准。

  18.5凡是独立增加的设计,未列入该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范围的,不属于该工程的工程量增加,属于另外的独立工程,应按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或政府采购。

  八、竣工验收与结算

  19、竣工验收

  19.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伍套竣工图给发包人。

  19.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定。

  19.3支付与结算应以监理工程师认可,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完成的工程量应有承包人按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经监理工程师确认,最终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总额进行支付与结算;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双方商定或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报采购人批准后进行支付与结算。工程结算款项根据审计结论,由财政部门审批竣工财务决算后结清。

  19.4竣工结算由审计(或财政)部门对结算进行评审,承包方必须对送审的结算价真实性负责,如承包方有意违反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夸大送审结算价,经审计(或财政评审)所审定的结算价与送审结算价相差超过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的造价部分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0、质量保修

  20.1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从竣工验收证明书颁发之日计算。

  20.2发包人代表签发缺陷责任证书后送交给发包人,并将一副本交承包人。申明承包人已于某日前尽其责任施工、竣工、保修并符合发包人要求。缺陷责任证书应由发包人代表在最迟的缺陷责任期满,及承包人按指令进行的工作已完成,并符合发包人代表要求的21天内,发出缺陷责任证书。

  20.3在缺陷责任满后28天内,发包人出具证明,把合同价5%的保修金(无息)一次性付给承包人。

  20.4质量保修的费用,在质量保修期内,属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质量保修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如果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人修复的项目不属于承包者责任造成的,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确定合同价格的增加额,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21、违约

  21.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21.2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条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拖延一天按成交价的万分之四赔偿罚款给发包人。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条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达不到工程约定标准执行返工至合格为止,返工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除损失费用自理和承担相应责任外(工期不顺延)。

  22、争议

  22.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向玉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玉州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23、工程分包

  23.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不同意分包

  分包施工单位为:无

  24、不可抗力

  2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1、(6)级以上的地震;

  2、(10)级以上的持续(3)天的大风;

  3、(暴雨)级以上的持续(3)天的大雨;

  4、(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3)天的高温天气;

  5、(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3)天的严寒天气;

  6、(5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

  25、保险

  25.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自理。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26、担保

  26.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履约担保金。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

  27、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肆份、副本肆份,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叁份、代理机构执副本壹份。

  28、补充条款

  28.1施工人员人身事故保险由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自行投保,该保险应不属于储蓄险等还本险。承包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后一周内按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交纳,否则由采购人从最近的一期计量支付时扣缴。

  28.2承包人违约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另行发包工程。同时还追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8.2.1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承包人本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采购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证资格。

  28.2.2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采购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全部合同条款的承包人。

  28.2.3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牟取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

  28.2.4承包人自签定合同之日15日内,无法组织合同规定的人员、机械进场或进场人员机械与合同严重不符。

  28.3承包人如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钩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采购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并对有关承包人给予罚款,罚款金额为该项目分包总额的5% (视情节严重而定)。

  28.4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28.5承包人使用的劳动力均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凡进入本工程工作的妇女应持有计生证,否则不准安排工作,禁止使用童工。

  28.6凡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没有明显提及或明显遗漏或明显错误的,应以国内现行规范解释为依据,或以国内惯例处理。承包人发现后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防止造成损失,并不得利用以上文件的含糊、遗漏、错误或缺点索取利益。

  28.7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所出现的“发包人”全部改为“采购人”。

  28.8凡是独立增加的设计,未列入该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范围的,不属于该工程的工程量增加,属于另外的独立工程,应按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或政府采购。

  28.9工程竣工结算后,施工单位必须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材料,否则不支付尾款(除质保金外,结算价的5%做为尾款)。

  十一、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建筑工程)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桥梁工程为年(建议桥梁隧道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道路工程为年(建议路基、路面、桥面为2年);

  3.排水(雨水)工程为年(建议道路工程中的排水工程为3年);

  4.绿化工程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年;

  5.地下防水工程为年(建议为5年);

  6.其他附属工程为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8、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9、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5年;

  10、供热及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11、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12、装修工程为2年;

  13、室内外给排水和市政公用排水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

  14、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8、其他约定。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1、质量保证金比例:工程结算价的5% 。

  2、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及金额: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次性返还(无息),(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

  七、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质量保证协议6

  委托方(全称):_________

  治理方(全称):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

  一、内容和范围

  1.治理项目为:_________。

  2.治理前的超标情况:_________。

  3.本服务包括室内空气检测、治理方案制定、治理产品提供及施工等多项内容。委托方可提供室内空气初检报告,治理方将根据报告结果为委托方提供个性化的治理方案,并提供相应的治理产品和施工服务,以保障室内空气质量达标。

  4.本工程涉及的治理空间为:_________

  5.治理前的室内装修、陈设详情:_________

  6.保证本治理工程完成后,室内环境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要求(详情见本合同附录的条款说明第2款)。

  7.托方应确保在治理验收时,本工程所涉及的室内空间物品名称和数量与初步检查结果一致。

  8.检测验收时间应在治理工程完成后经双方协商确定,并确保能够有效维护治理效果的持续性。

  9.检测机构: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将由双方共同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该机构已通过省级以上实验室计量认证。我们将委托陕西省室内空气监督检测站进行检测。

  10.监督验收:由双方指定的检测监督人共同参与和监督检测(验收)过程,对检测结果进行确认并签字确认。

  11.本次检测的委托方为_________方。

  委托方的检测监督人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治理方的检测监督人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12.通知到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应提前2天通知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携委托书到场监督检测(验收)过程。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关现场监督权利,检测验收照常进行。

  13.验收证书是由合同约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双方认可的检测(验收)结果证明文件。该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和证据力,除非有充分理由,否则不得要求再次检测(验收)。

  14.责任承担: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检测(验收)证书,如果治理效果不达标,治理方应在______天内重新进行治理,达到规定标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如果第二次检测仍然不能达标,甲方可以选择:□不支付治理费用;□继续治理直至检测达标;□解除治理合同;□其他:_________。如果治理后出现二次污染,治理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方式为_________。

  15.复检费用:由治理方承担。

  16.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之3.1.1;3.1.2;3.1.3条款规定:

  3.1.1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测定项目│限量│

  │内照射指数(ira)│≤1.0│

  │外射指数(iγ)│≤1.0│

  3.1.2在民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如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需要按照规定的放射性指标限量进行分类。这样可以保障人们在使用这些装修材料时不会受到过多的辐射危害。

  表3.1.2无机非金属建筑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限量│

  │测定项目├──────────┬─────────────┤

  ││a类│b类│

  │内照射指数(ira)│≤1.0│≤1.3│

  │外射指数(iγ)│≤1.3│≤1.9│

  注:A级装修材料适用范围广泛,无限制;B级装修材料不能用于Ⅰ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面。

  3.1.3建筑材料中如果含有空隙率大于25%的空心结构,其中所含的自然放射性核素镭Ra-226、钍Th-232和钾K-40的放射性比活度必须同时满足内照射指数(IRA)不超过1.0和外照射指数(Iγ)不超过1.3的要求。

  2.《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第6.0.4表格规定了民用建筑工程中室内环境污染物种类及其允许浓度限量。

  │污染物│ⅰ类民用建筑工程│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氡(bq/m3)│≤200│≤400│

  │游离甲醛(mg/m3)│≤0.08│≤0.12│

  │苯(mg/m3)│≤0.09│≤0.09│

  │氨(mg/m3)│≤0.20│≤0.5│

  │总挥发性有机物│≤0.50│≤0.60│

  注: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涵盖各种公共场所,如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这些建筑物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舒适、安全的环境,方便大家进行各种活动和交流。

  3.当业主委托企业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时,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果需要,业主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如果发现空气质量不合格,装饰装修企业应该重新施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损失。

  委托方(签字):_________治理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量保证协议7

  质量保证协议

  协议类别:委外加工质量保证协议

  委托方(甲方):深圳市帝硕微电股份有限公司

  加工方(乙方):

  A、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双方业务的健康发展,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深圳市帝硕微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及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后,制定本协议。

  B、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相关协议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因违背协议而导致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必须负全部责任,并按协议内容赔偿对方所有经济损失。但不包括由于不可抗拒的之自然力造成的经济损失。

  C、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重新签订协议之前有效;

  D、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E、本协议所指的加工产品为:MID、一体机等相关电子产品

  F、本质量协议之解释权归属深圳市帝硕微电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1、品质保证体制:

  1.1乙方应严格贯彻ISO9001:20xx质量体系,以保证充分满足甲方所需求的产品品质;

  1.2乙方需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在工厂内积极推广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引领全体员工持续改善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

  1.3乙方需定期展开质量培训与考核、建立质量目标、制定品质改善计划与实施、积极组织各项品质革新活动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

  1.4乙方的生产设备、测试设备需满足甲方关于MID、一体机等产品生产制造要求并定期保养及校正,以达到最佳状态;

  1.5乙方需不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提升员工满意度等条件来满足甲方的产品生产制造要求;

  1.6甲方有责任提供品质及技术成熟的机型委托乙方生产,对于设计不成熟导致量产困难的,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实施改进;

  1.7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品质的实现过程进行培训、指导与监督,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乙双方有责任为产品质量的提升不断努力;

  1.8乙方应不断完善生产工艺、建立内部体系审核机制,确保来料、制程、出货得到严格有效的控制,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来提升产品质量。

  1.9乙方务必需定期组织品质周例会、品质月度例会,总结来料、制程、出货的品质

  问题,查出问题根源并采取可行的措施进行纠正与预防;甲、乙双方必须最少每】月定期组织一次品质检讨与革新会议,对于甲乙双方反馈且达成共识的问题,责任方必须严格执行!

  2、技术质量保证:

  2.1原材料的质量保证:

  2.1.1甲方有责任提供给乙方BOM、ECN、样品承认书等技术资料,乙方检验时参照执行。对于某些特定或有特殊要求的零件,甲方应提供检验方法。

  2.1.2乙方的来料检验必须参照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如GB2828.1-20xx正常一次抽样Ⅱ(AQL:致命缺陷CRI:0;主要缺陷MAJ:0.4;次要缺陷MIN:1.0)。乙方必须建立一套来料检验标准和方法,该标准和方法需征得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2.1.3乙方要对检验结果负责。当乙方发现原料品质不良超出正常标准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品质人员。甲方和乙方根据具体情况按以下方式处理:

  2.1.3.1属于设计、样品的`问题:

  甲方承担责任,包括由此产生的必要的相关费用;

  2.1.3.2属于供应商来料问题:

  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最终判定退货、返工、让步接收等对策处理:生产紧急时,乙方可落实有偿返工,返修用的补料由甲方提供(工厂采购的物料除外)。如果涉及加工/返工难度过大或工时过长,乙方提出异议后,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出最佳解决方案。

  2.1.3.3属于乙方检验过失问题:乙方承担责任,包括由此产生的费用、涉及的半成品和成品的返工费用以及迟延交货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等。

  2.1.3.4乙方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如不良率大于10%且生产出不良品达100PCS以上)导致甲方的损失扩大的,甲方有权就损失扩大部分要求乙方承担。甲方收到乙方问题反馈时,一个工作日内回复结果,如一个工作日之内未作回复乙方可转拉,导致损失由甲方承担。

  2.1.4乙方的仓储区域必须严格区分良品区、不良品区、ROHS区、呆滞料区并标识清楚,确保可追溯,确保存储环境/安全满足物料的质量要求并妥善保管、使用。特别对于静电、潮湿敏感物料,开封后剩余的物料必须立即按原包装要求处理;因乙方保管不当造成原材料损坏或丢失,乙方须按甲方的原材料成本的价格对甲方进行赔偿,其它因此而带来的损失也全部由乙方承担。

  2.1.5甲方应确保物料来料到工厂(结构料)批次合格率≥90%,电子料合格率≥95%,低于目标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组织供应商检讨、辅导,连续3个月仍达不到目标时,甲方应对供应商作出处罚甚至淘汰措施。

  2.1.6甲方品质检验过的物料,如有对某种缺陷判定特采的,乙方则按甲方判定结果使用,不能对同种缺陷作退料处理。因此若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任何特采必须让供应商因此付出特采的代价。

  2.1.7对于乙方检验不合格物料,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处理完,须退货的物料甲方应责令供应商在3个工作日内取走不合格货物,经甲方确认后的制程来料不良物料应责令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

  2.1.8因甲方提供物料持续发生不合格,造成乙方检验成本增加,由甲方责令供应商承担;同一批次物料需检验3次(含3次)以上,甲方对供应商按每批次扣款200元。

  2.1.9由于供应商来料不良过高、生产紧急的情况下,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挑选加工物料特采上线,但由此产生的工时费用经驻厂工程师确认,由甲方责令供应商承担;

  2.2制程质量管理:

  2.2.1乙方务必确保车间所有员工经过培训后才能上岗(特别是关键岗位)、定期开展作业技术培训并考核。乙方生产线员工必须做到自检、互检,做到互相监督共同参与过程品质管理。

  2.2.2乙方须建立明确的产品QC工程图/PFMEA、生产流程图、作业指导书等各类作业指引,乙方必须保证作业员严格执行工艺纪律;甲方对乙方的生产工艺文件提出意见或优化要求时,乙方应积极分析并配合改善。

  2.2.3乙方的PIE、QE、生产等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确保每天跟进生产、优化生产工艺流程、跟进不良品的确认与纠正,确保生产顺畅;

  2.2.4甲方的驻厂工程师、乙方IPQC每天必须对首件、生产工艺、物料、设备、过程不良品进行监督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生产过程得到有效的监督与控制。

  2.2.5乙方须建立生产和测试以及维修相关品质记录,按要求提供给甲方;并按甲乙双方约定的统计手法,进行制程品质的统计、监控、分析和改善;

  2.2.6甲方对乙方制程进行确认或稽核时,乙方予以积极配合;甲方提出的制造过程问题点,乙方应积极分析并进行改善,如果乙方不配合改善导致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让乙方全部承担。

  2.2.7生产中任何设备、工具必须有专人调试、每天必须有点检记录,包含但不限于防静电环、电批、烙铁、测试仪器等。

  2.2.8乙方必须建立5M1E(人、机、料、法、环、测)变更管理流程,如有涉及到相关方面的变更,必须填写好机型。

  2.2.9从量产2K开始,乙方应保证非甲方原因产品的一次直通率达到95%以上;制程生产过程达不到设定的目标时,乙方应及时分析并给出改善措施,必要时,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实施停线处理(停线一定要经过甲方同意),相关损失乙方承担;若为甲方原因,由甲方给出改善措施(包括状态产品的处理对策),乙方负责落实,相关损失甲方承担;

  2.3制程不良处理与改善:

  2.3.1乙方应建立完善的《产品标识与追溯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确保不合格品有完善的程序文件来指导控制。

  2.3.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的品质异常,应立即通知驻厂工程师并及时联络甲方品质人员(邮件、电话或书面)。

  2.3.3任何的制程品质异常,乙方工程部、品质部要发挥积极作用,及时分析,调查不良根本原因并采取对策纠正来满足生产,并且要追究责任人、落实预防措施。

  2.3.4乙方生产过程中QC必须100%自检,当检查出不良品后,需将不良品进行标识、区分隔离放置,当同一种不良超过3%时及时汇报给上级管理人员,必要时经甲方同意时可采取停线处理。

  2.3.5乙方维修人员应先修理前3项不良坏机,如实填写修理报表。当同一种不良原因超出5%时必须立即反馈上级管理人员并协同相关人员一起控制不良品。维修之后的机器必须从生产线第一个工位投入,必须经过每一道工序检查。

  2.3.6生产过程中发现不良超过5%若双方判定属于设计原因的,乙方不能解决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品质人员、工程人员,甲方应在2小时内采取措施处理。

  2.4现场稽核:

  2.4.1甲方为确保乙方品质保证体系有效的执行以确保乙方出货品质,甲方可随时安排对乙方进行稽核,乙方应予积极配合并能提供相关资料;

  2.4.2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日期内改进稽核中出现的问题点,并把改善结果通报甲方;如果改善效果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产限期整顿,直到改善效果达到要求为止.2.5产品变更:

  2.5.1产品需要更改时,乙方应有甲方书面批准方可对产品进行更改,甲方应在书面文件中明确更改时间、更改前状态物料/半成品/成品的处理意见;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若擅自进行更改,乙方需负责由此引起的所有后果;

  2.5.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追溯方法建立产品的可追溯性,对每台产品进行标识;尤其是物料或软件有重大变更或者改善后物料需要与改善前区分,需记录成品的S/N号以备甲方后期追踪.2.6出货检验及不良品处理:

  2.6.1为确保产品满足出货要求,甲方品质和乙方品质对出货产品每批都应做出货检查,如实制作抽检报告并妥善保存,如有需要,甲方可以随时查阅乙方的所有检验纪录,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2.6.2出货检验抽样计划按照GB/T2828.1-20xx,执行;以行业标准、国标、产品特性、技术指标等来判定合格与否。

  2.6.3乙方每批供应的产品在交付甲方品质人员验收时批次合格率应不小于98%,故障为不稳定或经甲方确认放行的原因除外。

  2.6.4当甲方抽检到不合格批次时,甲方向乙方发出《成品检验异常单》,乙方必须进行分析、改善,并在一个工作日内根据《成品检验异常单》内的内容描述对不合格批次进行改善、返工,并在两天之内提供可行的《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如果分析属于乙方责任,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2.6.5甲方抽检到发现不良属于乙方的原因后,乙方则务必按甲方要求进行处理,处理过程必须有甲方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并全过程跟进、验证效果。

  2.6.6如果甲方成品检验发现不良,乙方未落实改进,甲方人员有权责令改善,如果不良属于生产作业不良,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

  2.6.7当甲方检验乙方送检产品连续五批中有两批不合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加严检验;如果同一批连续两次返工还是不合格现象,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加倍处罚(详见质量考核)。

  2.7包装、出货:

  2.7.1包装: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包装样机或包装作业要求对出货产品进行包装、称重、扫描S/N号、标识等。

  2.7.2出货:

  2.7.2.1甲乙双方发货前确认物流运输方式,乙方规范装、卸货物的要求,确保质量与安全;若选择第三方物流,则要有监督、追溯措施。

  2.7.2.2甲方收货后,如发现所收货物少件、订单混淆或产品质量不符合时,则甲方应于一个月内判定结果并通知乙方确认。

  2.7.2.3成品出货时,乙方应同时将所出货产品的S/N号、箱号及经过加工厂QA抽检过的S/N号等相关数据以电子档形式发送给甲方备案。

  2.7.2.4成品出货物流仓后,由于质量缺陷需退回工厂返工,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计划时间从物流仓把成品运回工厂返工,如属于乙方的问题则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2.8其它方面:

  2.8.1产品数据方面:

  2.8.1.1乙方务必每天、每周及时记录来料检验报表、首件记录表、QC报表、修理报表、老化报表、QA报表等。

  2.8.1.2乙方必须定期进行质量数据汇总,包含但不限于:每日IQC检验日报表、QC品质日报表、修理日报表、QA检验日报表;每周批次不良(重大不良)生产总结报告、IQC周总结报告;每月月度品质总结月报表、相关8D报告等。

  2.8.2.1不良物料退料:

  2.8.2.1.1甲方于计划变更等特定原因需要乙方把良品物料调回时,乙方应积极配合,若需要对已经拆封使用的物料退回的必须按照原包装要求处理后方可退回,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退回物料品质问题,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8.2.1.2甲乙双方明确每周退料的固定时间,由乙方每周统计退料明细表、严格按不同物料区分、标识,退料事宜必须实事求是、严格细致。如果乙方退料中有混料、标识不清、以假乱真的,甲方有权拒收。

  2.8.2.1.3生产过程中发现贵重物料问题的处理:乙方必须先进行责任判定分类后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进行共同确认,明确原因、界定责任,双方签字后方可退料,必要时甲方可以联系物料供应商协助处理。当不良物料责任判定出现争议而且甲、乙方都不能给出令对方信服的证据时,原则上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当乙方提交处理的不良品中有被误判的良品时(经甲乙双方都确认为良品),退回乙方使用。

  2.8.2.1.4不良物料判定完毕,属乙方责任的物料:所有无法修复的不良物料全部退回甲方,超出甲乙双方协商的损耗部分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单价进行赔偿;对于可以进行修复的物料,由甲方协助联系物料供应商进行返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返修回来的物料需要经过乙方确认合格后才能上线使用。

  2.8.3退料、工时确认:

  2.8.3.1工厂的不良物料退料需驻厂工程师确认、签字。

  2.8.3.2所有涉及返工、挑选等异常工时需实事求是统计、填写,工时费用、罚款单需由甲方驻厂工程师确认签字,否则不会生效。

  2.9质量考核:

  2.9.1考核标准:

  2.9.1.1IQC检验及时情况:普通物料3天内检验完成,紧急物料4小时内必需完成检验(1天内不能超过4批紧急物料,超过4批则不考核),每批物料每延迟一天处罚200元。

  2.9.1.2工艺纪律执行情况:甲方驻厂人员每天不定期巡检乙方来料检验、组装、测试、包装和QA工序,如果发现乙方由于没有按照甲方给出的书面要求执行时,有权责令乙方管理人员及时纠正,如果乙方在1小时之内未纠正的,除承担因没有执行甲方要求造成的损失外,甲方对乙方每次罚款100元。

  2.9.1.3成品出货不良情况:

  2.9.1.3.1甲方OQC成品检验时发现不良如属于生产工艺问题,甲方对乙方首次每批次处罚500元。

  2.9.1.3.2甲方OQC成品检验发现属于作业不良反馈乙方后,下批还是出现完全相同的问题(未作改善),则甲方对乙方每批次处罚增加到800元。

  2.9.2实施要求:

  2.9.2.1以上考核的不良结果由甲方驻厂工程师(已授权)或甲方以邮件扫描方式当天之内开出处罚单,乙方在24小时内确认属于事实后签字并回传给甲方。

  2.9.2.2每月5日前,甲方把考核结果发给乙方,乙方在2个工作内确认完毕,存在争议的双方最高层、双方品质、PMC确认,5个工作日内完成索赔扣款。

  3、售后不良处理:

  3.1甲方重大客诉及售后退机中,若为乙方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返工。乙方除承担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和甲方其它直接损失外,甲方可以根据客诉影响的大小对乙方进行索赔3千元到5万元不等;

  3.2甲方重大客诉及售后退机中,责任判定出现争议而且甲、乙方都不能给出令对方信服的证据时,原则上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3.3.其它按照《委托加工合同》处理;

  4、协议补充:

  4.1整机验收标准需按照甲方提供的检验规范执行。

  4.2对本合同中未制订的事项,双方可本着诚恳合作的态度,另行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如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纠份,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将提交相关机构处理。

  4.4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需甲乙双方重新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生效之日起,此协议自动失效.甲方:深圳市帝硕微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观东路3号金龙华广场商务大厦1502(公章)

  授权质量代表签名:

  日期:

  乙方:

  地址:(公章)

  授权质量代表签名:

  日期:

质量保证协议8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食品、消字号消毒用品、化妆品等商品的有关规定,加强我公司经营的以上商品质量管理,保证商品质量,明确经营质量责任,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以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的企业资质真实、合法、有效: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公章原印章的真实合法有效的企业资质证照,并提供真实合法的相关印章印模、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注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加盖甲方公章原印章及法人代表原印章)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甲方保证提供的商品资质真实、合法、有效:

  2.1、药品:

  2.1.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药品质量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有法定的批准文号;药品的包装符合国家药品包装标识的有关规定,符合运输要求;整件包装应附产品合格证。

  2.1.2、甲方向乙方供应药品时,应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同批号的药品检验报告单;如甲方为经营企业,向乙方供应进口药品时,必须提供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及同批号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含抽检字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进口药材要有《进口药材批件》。

  2.1.3、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开具发票给乙方。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

  2.1.4、甲方应保证所供药品在运输中的质量要求,若在运输过程中药品质量出现问题,由甲方负责一切经济损失和其他相关责任。

  2.1.5、若甲方提供的药品质量或药品的随行文件不符合规定或运输条件不符合规定,乙方有权拒收。

  3、医疗器械:

  甲方保证所经营的医疗器械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加盖甲方公章原印章的产品相关资质,产品应有合格证明。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完善的医疗器械产品的安装、维修、技术培训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其它商品:

  甲方保证所经营的食品(含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消字号消毒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等商品应符合国家相关的管理规定,应提供加盖甲方公章原印章的相关合法证明资料。

  5、甲方保证所经营药药品、医疗器械、食品、消字号消毒用品、化妆品等商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因包装标识等问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6、甲方须随货附送加盖甲方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与备案一致的随货同行单(票)及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专用章原印章的同批次合格检验报告书,并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整件包装附产品合格证。

  7、甲方所供商品的`产品资料如发生变更,应主动及时提交变更资料给乙方,否则乙方在验收甲方商品时若发现商品有变更有权拒收。

  8、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9、甲方所供产品的营销宣传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的内容必须以相关

  执法监管部门批准的内容为准,因产品违规宣传出现的问题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加盖乙方公章原印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提供采购人员的证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应及时验收,如发现货物短少、破损等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及时解决。要求在十五天内办理,逾期应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3、乙方储存药品必须符合储存条件,如因乙方保管、养护不当而导致药品质量发生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一切的经济损失和其他相关责任。

  4、乙方在经营甲方所提供商品的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工作。甲方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因乙方保管、养护不当而导致药品质量发生问题的除外)而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乙方应收集、提供甲方所供商品的质量信息、服务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6、如有召回商品,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甲方做好商品的召回工作。

  3、协议说明: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年___月___日。但甲方对其所供商品质量的责任并不因本协议到期而终止。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供货方公章):乙方(购货方公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质量保证协议9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

  鉴于甲方向乙方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外协作件等(以下简称产品)。 就乙方产品质量保证有关问题,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目的

  第一节 (目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甲方的技术、生产、组装、加工、使用等(以下简称制造)的质量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结构、材质、性能、安全性等要求),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满足甲方品质要求的产品。

  第二部分 质量要求

  第二节 (质量要求规定)

  1、 乙方产品基本质量要求按甲方最新颁布的企业技术标准(包括图纸)、验收标准、检验作业指导书等(已提供给乙方)执行,以上包含了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标准要求等内容。甲方未制定以上标准或未提出有关要求时,乙方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甲方验收乙方产品时,以上述标 准为依据。

  2、有关产品的质量要求(如新品),乙方制造产品前或交货前,必须对相关图纸、技术标准或样本等进行确认签字,质量要求等如变更时也必须确认签字。

  3、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甲方上述要求。

  第三节 (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1、乙方必须遵守与产品安全、有害物质控制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有关产品的技术标准、采购要求、订单、采购计划、供货合同等,如果不能接受时,乙方立即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协商。

  第三部分 质量保证能力

  第四节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乙方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义务按照ISO9001标准建立,以证实其有能力为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

  2、 乙方同意甲方及甲方的第二方通过工厂审核手段或工厂访问方法,检查其质量保证能力是否达到甲方的要求。涉及内容:物资管理、检验和试验、工程管理、测量装 置管理、生产设施管理、不合格品控制、标识和追溯性、持续改进、有害物质控制或过程、产品、文件等。在此情况下,甲方将保守乙方有关的商业秘密。

  3、对审核的结果,甲方及时反馈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纠正措施应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执行完毕,并将结果反馈甲方,经甲方检查确认。

  4、乙方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或业务联系人作为与甲方之联系与沟通。

  第五节 (采购物资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产品所需的零件、材料等完全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并附相应的保证资料。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乙方采购零件、材料的质量、性能指标等证明资料。

  3、乙方用于制造产品使用的物资,如由甲方有偿或无偿提供,或向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采购的,其质量亦由乙方保证。

  第六节 (产品的外形质量保证)

  1、为防止产品质量劣化(如受压变形、潮湿淋雨、锈蚀、磕碰损伤、规格混淆等),乙方送交产品之外形、标识、运输、包装、贮存和保护等,应采取充分而有效的防护措施。

  2、甲方有权决定乙方所制造产品之外形、包装、数量及运输方法等,如乙方变更以上内容,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认可。

  第四部分 质量确认及记录

  第七节 (提交检验报告单)

  1、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检验报告单,其内容、格式由甲、乙双方商定。

  2、乙方应备有产品的检查、试验等记录,甲方需要时,乙方应随时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年度不少于1-2次由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除此以外,甲方可根据需要适当时在甲方或乙方抽取乙方产品委外检测,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节 (批次可追溯性管理)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事前进行批次标识,明确区分产品生产批次及质量情况以便甲方追踪。

  第五部分 产品检验

  第九节 (验收检查)

  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产品由甲方实施验收检查。同时乙方同意并由甲方或甲方的第二方在乙方现场实施验收检查,乙方予以配合。

  2、经验收检查被判定不合格而不能作让步使用之产品,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要求之时间内向甲方送交替代品或按甲方要求进行处理。

  3、非第一次验收时(至少上一次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交所进行的不良原因分析及改进实施记录等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使用,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停产、影响甲方订单的完成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节 (样品检查)

  1、乙方按新规定向甲方提供或变更后初次向甲方提供产品前,应对产品样品进行报验,并附具该批样品全数全项检查报告。

  2、乙方向甲方提供样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共同封存后,乙方凭甲方的订单生产产品。

  3、为保证乙方产品批量质量,在乙方正式批量供货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乙双方商定数量的免费样品,甲方收到乙方样品时即实施检查、试验、并将其结果通知乙方。

  4、样品不合格时,采用前第九节第2、3条规定。

  第十一节 (不合格品处理)

  1、甲方在验收、检查、使用或保管中发现乙方的不合格品,乙方应接受甲方制定的有关质量处罚规定,由甲方从乙方应收货款中扣除。

  2、 对于不合格品,按照甲方的处置结论,乙方重新提交出厂检查合格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验收,乙方将不合格品进行修理或挑选后交甲方重新验收。为避免不合格品的 混入,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被甲方拒收的产品如由于生产急需,由甲方进行挑选或修理后使用,甲方所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其它费用,全部由乙 方承担,并直接从乙方应付款中扣除。

  3、由于不合格品的连续发生,甲方的正常生产受影响,甲方有权解除供货合同。

  4、甲方作出退货处理的不合格品,乙方在下批交货时未取回,每延期一天,向甲方交纳保管费100元,甲方可直接在乙方应收款中扣除,超过一个月未取回,视作乙方对不合格产品自动抛弃,任由甲方处置。

  第六部分 质量损失赔偿

  第十二节 (质量保证责任)

  1、乙方保证交付产品与甲乙双方约定相符。由于乙方原因包括:乙方的工作人员、代理人、供应商之行为或因不作为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在各项验收、检查、生产或保管过程中,确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生的不合格品时,乙方执行甲方制定的有关质量处罚规定,从乙方应收货款中扣除,若因乙方的不合格品造成甲方停产的,则按4000元/小时向乙方索赔,由甲方从乙方应收货款中扣除。

  3、甲方产品出售后,若由于乙方产品不合格而导致甲方产品被客户退货(不包括社会反馈),乙方按甲方产品售价赔偿损失,不足100元,以100元/台进行赔偿。如整批退货,应赔偿甲方因退货造成的实际损失并加罚每批壹万元。从乙方应收款扣除,应收款不足部分现款结算。

  4、由于乙方零部件不合格,导致顾客向甲方投诉要求赔偿,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损失。如导致媒体曝光或第三方机构抽样不合格,除承担以上赔偿金额,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的信誉损失(不少于5万元),该赔偿由甲方直接在乙方应收款中扣除。

  5、乙方承诺按甲方要求供货、验收、记录和格式流程办理业务,若发生伪造证章、单据、记录、格式、内容涂改等一律无效,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5万元/次的罚款,并有权对乙方至少冻结6个月货款直至与乙方终止合同。

  6、由于质量、供货等原因,双方欲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扣除乙方20%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以作为支付甲方出售产品因乙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部分损害赔偿和质量处罚,限期5年,余额返回乙方。

  第七部分 争议的处理

  第十三节 若乙方对甲方的处理有异议时,应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逾期视为甲方处理意见,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节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质量保证协议10

  甲方:

  证件类型及号码:

  电话:

  地址:

  邮箱:

  乙方:市医药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及号码:

  电话:

  地址:

  邮箱:

  为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药政法规,遵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遵守国家药政法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甲方业务人员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有明确规定授权范围和有效期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并按委托书限定的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甲方提供的药品是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的合格药品;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甲方提供进口药品时,同时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和同批号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者《进口药品通关单》。

  3.甲方提供的药品是专利商品的,应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专利证书和最近一次缴款凭证。

  4.甲方提供药品的发运期质量责任,遵照国家《医药商品购销合同管理及调运责任划分办法》的有关要求控制,在药品有效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5.甲方在供货时,药品距生产日期不超过其有效期三分之一,进口药品和特殊情况另行约定。供应的药品在件以下的,不能超过个批号,件以上的不能超过个批号,不足件的个批号。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6.甲方接到乙方请求质量查询函(电)后,在小时内给予答复,超过期限,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7.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药品因适销不对可以退回甲方,乙方因批号陈旧不能销售时,甲方须换回原批号并提供相等数量的新批号药品。

  8.甲方提供的生物制品属于《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品种须同时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该批生物制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9.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中如有涉嫌冒充专利的,乙方有权对涉嫌冒充专利的商品采取撤柜、暂扣等措施。

  10.如因甲方所提供的商品而引起专利侵权纠纷发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依法经营药品单位,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证照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

  2.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药品,若在验收中发现短缺、破损、差错、包装污染、外观质量问题及进口药品无加盖甲方公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和同批号的《进口药品药检验报告书》或者《进口药品通关单》的,应在收到药品(以货到日期为准)后一定日期内(本市为个工作日,市外为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处理。

  3.乙方在营业或使用甲方提供的药品中产生疑问,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双方有分歧者,以主管部门出具的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为准。乙方在接到药检报告后的日内通知甲方,并将报告书送达甲方处理。逾期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经营或使用甲方提供药品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应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5.乙方承诺为甲方供应的药品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储存条件,储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承诺,遵照国家《医药商品购销合同管理及调运责任划分办法》的原则要求,对超过甲方负责期外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对防冻、防热品种的季节控制,按国家规定执行。

  7.乙方承诺,对非质量问题退货,未经甲方确认的无理由退货所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8.乙方发现储存药品即将到期,在该药品到期前个月内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三、双方共同责任及约定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协作,搞好市场调研、开发和质量管理工作。

  2.甲方双方互相维护对方的利益,如一方发生违约,另一方保留申诉或追究民事赔偿的权利。

  3.其他约定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对方,另一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保证人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只能选择一种)

  (1)向法院起诉;

  (2)由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五、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书面合同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执行。

  六、合同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自双方同意、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当事人持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质量保证协议11

  甲方:(供货单位)

  乙方:(购货单位):

  (一)甲方义务

  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签订本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1、甲方首次与乙方发生业务关系时应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有效期内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购销员上岗证复印件。甲方的证照如过效期或发生变更应于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到乙方,并在7天内向乙方提供新件,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所供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应提供所销药品每个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4、甲方供应乙方的.药品属于乙方首次经营的品种时,甲方应提供该品种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生产批件、新药证书、质量标准、包装说明书备案资料及药品检验报告书、GSP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5、甲方所供药品整件包装应具有合格证,并附带有加盖本企业质管原印章的检验报告书

  6、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甲方质管机构原印章。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如为经营企业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采购人员提货人员身份证明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购货企业如为医疗机构其应提供加盖本单位原印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质量保证协议12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标准GPS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平安。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客户运送药品事宜,双方达成下列一致意见,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____

  一、甲方责任:____

  1、甲方委托乙方将药品从甲地运送至乙地。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药品必须合乎国家规定。

  3、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药品应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破损。

  4、甲方应注明收货方祥细地址、姓名、 。

  5、由包装不当引起的破损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____

  1、乙方运输药品应当使用封闭式货物运输工具。

  2、乙方接受委托将甲方的药品从甲地运送至乙地交付提货人并按要求爱护药品质量。

  3、乙方应保证药品在运输途中完好、无破损、无污染,并对药品的.质量及平安负责。

  4、药品在运输途中发生破损、污染和保管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5、甲方将药品运送至乙方指定物流收货地点,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每次承运药品的数量、目的地等内容,以发运前甲方填写的物流托运单为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所送药品后7天内送达货物。

  6、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标准》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运输车辆车牌号及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

  7、乙方应当遵守药品运输操作规程。

  三、协议表明:____

  1、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定为两年。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盖章〕: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

质量保证协议13

  委托方(全称):_________

  治理方(全称):_________

  经过《民法典》、《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委托方与治理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家居污染治理工程效果保证合同》。

  一、内容和范围

  1.治理项目为:_________。

  2.治理前的超标情况:_________。

  3.本服务包括室内空气检测、治理方案制定、治理产品提供及施工等多项内容。委托方可提供室内空气初检报告,治理方将根据报告结果为委托方提供个性化的治理方案,并提供相应的治理产品和施工服务,以保障室内空气质量达标。

  4.本工程涉及的治理空间为:_________

  5.治理前的室内装修、陈设详情:_________

  6.工程完工后,必须保证室内环境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第2条款解释)。

  7.托方应确保在治理验收时,本工程所涉及的室内空间物品名称和数量与初步检查结果一致。

  8.检测验收时间应在治理工程完成后经双方协商确定,并确保能够有效维护治理效果的持续性。

  9.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将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双方需共同认可该机构已通过省级以上实验室计量认证。经过充分考虑和协商,我们决定由陕西省室内空气监督检测站担任此次检测机构,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10.验收监督:双方检测监督人共同监督检测(验收)过程,并对检测结果签字确认。

  11.本次检测的委托方为_________方。

  委托方的检测监督人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治理方的检测监督人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12.通知到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应提前2天通知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携委托书到场监督检测(验收)过程。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关现场监督权利,检测验收照常进行。

  13.双方达成协议后,由约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验收证明文件。该文件被认可为合法证据,无充分理由不得要求再次检测或验收。

  14.责任承担: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检测(验收)证书,如果治理不达标,治理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治理并达到标准,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如果第二次检测仍然不能达标,甲方有权选择:□:不支付治理费用;□继续治理直到达到标准;□解除治理合同;□其他:_________。如果治理后造成二次污染,治理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方式为_________。

  15.复检费用:由治理方承担。

  16.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之3.1.1;3.1.2;3.1.3条款规定:

  3.1.1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无机非金属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这些材料存在一定程度的放射性,因此其使用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放射性指标限量。具体指标请参考相关法律法规。

  3.1.2在民用建筑工程中,常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有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对于这些材料,需要按照规定的放射性指标限量进行分类。因此,在选择和使用这些装修材料时,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保障人们的安全健康。

  3.1.3空心率超过25%的建筑材料,其含有的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和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需符合内部照射指数(IRA)不超过1.0和外部照射指数(Iγ)不超过1.3的要求。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之表6.0.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和浓度限量:

  3.当业主委托企业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时,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果需要,业主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如果发现空气质量不合格,装饰装修企业应该重新施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损失。

  委托方(签字):_________       治理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量保证协议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确立质量责任,以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甲方与乙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原创的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红印)。

  二、甲方销售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

  2、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国家规定的例外)

  3、包装标识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4、一般情况下,我们所出售的药品应保证在三个月内有效,并附上合格证。对于我们首次经营的品种,必须同时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单以证明其质量合格。

  5、同一品种每次发货的批号,10件以内不能超过1个批号,100件以内不能超过2个批号;

  6、中药材要标明产地。

  三、当甲方提供进口药品时,必须每次将该批号的口岸药检所检验报告单和进口药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红印章后交给乙方。复印件应保证清晰可辨。

  四、甲方在提供的药品方面承担全部责任,若发现药品质量不符合标准,甲方将承担检验费用、罚款及相关处理等全部费用。

  (二)乙方义务:

  乙方还需向甲方提供复印件后,并在其上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红印)。另外,乙方还需要提交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副本。

  (三)协议说明:

  一、本协议适用于书面购货合同和不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货合同。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量保证协议15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做为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郑重承诺,为确保___二期改扩建工程的施工质量,将依据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承担全部责任。承诺如下:____

  1、建立质量责任制,对该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认真熟习图纸并编制出科学的、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指导施工。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将责任划分到人,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负责。若发生质量问题,项目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按我公司相关制度处罚。

  2、坚决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施工。决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决不偷工减料,严格按图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所有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等进行检试验。未经检试验或检试验不合格的决不使用,若做不到甘愿受罚。

  4、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自检),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5、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资料,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

  6、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技术质量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上岗作业。

  7、加强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的管理,坚持总包管分包.分包对总包负则的原则。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工作必须纳入总包质量管理体糸中,并对其实施管理职能。若分包单位发生质量问题总包单位负总责,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8、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以上是我单位对该工程质量做出的郑重承诺,若工程验收时我方达不到承诺的优良标准,我方愿接受工程造价的5%作为惩罚。若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甘愿接受法律法规的处罚,并无条件自动撤出施工现场。

  承诺单位(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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