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借款合同

时间:2023-03-17 10:54:11 欧敏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担保借款合同(通用27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担保借款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担保借款合同(通用27篇)

  担保借款合同 篇1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在 中标,根据该项目发包人 (以下称发包人)的要求,甲方须提交以发包人为受益人的《预付款保函》。

  因此,甲方申请乙方为保证甲方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扣还工程预付款的义务,向发包人出具《预付款保函》(以下称保函)。乙方审查甲方提交的申请文件和有关情况资料后,认为甲方符合乙方的担保条件,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向发包人出具《预付款保函》。

  第二条 保函金额

  《预付款保函》的保函金额为(人民币)整,是乙方累计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

  第三条 保证方式

  乙方提供的保证为一般保证。

  第四条 保证期间

  自保函签发之日起至 止。

  第五条 保证范围

  《预付款保函》的.保证范围:

  在保证期内,被保证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扣还工程预付款的义务,给受益人造成损失的,保证人依据主合同和保函的约定,在保函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条 履行保证责任的条件及方式

  在保证期内,若甲方未能履行扣还工程预付款的义务,给受益人造成损失的,在收到受益人、该工程监理公司(全称: )两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及被保证人没有能力履行债务的法律文件后,经核定,在28个工作日内并在保函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 债务的追偿

  1.一旦乙方履行保证责任,即有权开始对甲方的追偿程序,乙方向甲方追 偿债务时,应向甲方出具:

  (1)发包人要求乙方履行保证责任的有关文件;

  (2)乙方向甲方发出的偿付债务的书面通知;

  2.乙方向甲方追偿债务的范围包括:

  (1)乙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全部金额及利息;甲方在收到乙方偿付债务的书面通知后,应在七个日历天内履行清偿义务;

  (2)逾期违约金:若甲方未能在指定期间内履行清偿义务,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从甲方受到乙方要求偿付债务的书面通知后的第八个日历天开始计算,违约金每日按照欠款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

  (3)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费用;

  (4)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八条 保证担保费

  1. 保证担保费为人民币 (¥ )整;

  2,保证担保费为事前缴纳。一旦保函出具,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将上述保费退回。

  第九条 保函的出具

  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依约交纳保费后,乙方为甲方出具保函。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的变动、产权或经营方式的调整而影响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其制约;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选择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向保证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合同的签订与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后成立并生效。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出借人):

  乙方(承借人):

  姓名:

  年龄:

  工作单位:

  家庭实际住址:

  手机:

  丙方①(担保人):

  姓名:

  年龄:

  工作单位:

  家庭实际住址:

  手机:

  丙方②(担保人):

  姓名:

  年龄:

  工作单位:

  家庭实际住址:

  手机:

  甲乙丙三方自愿订立借款合同,依法承担权利义务,协商条款如下:

  一、乙方因__________,经和_________协商后,需借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 ,小写( )。借期_______,月利率___%。

  二、还款方式:分为两期还款,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期:借款届满之日,还清全部欠款。

  三、违约责任:乙方超期还款、提前还款、拒不还款(包括利息)均视为违约,承担本金的_____________赔偿甲方,并赔偿甲方讨债支出的.车费、住宿费、误工费等。

  四、甲方若发现乙方用款不当,或者有其他不良现象发生,甲方可提前收回借款。

  五、丙方担保责任:

  丙方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借人、担保人应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工资证明和个人真实信息,若弄虚作假,视为违约,按违约责任承担不利后果。

  七、若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在债权人所在地司法机关解决。

  八、不尽事宜协商解决。

  九、该借款合同系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任何一方不能以任何借口不履行合同,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①:

  丙方②: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 篇3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3 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________%,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 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 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 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 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8 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 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 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5.3 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 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 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6.3.3 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4 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6.3.5 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1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7.2.2 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 篇4

  借款人:

  贷款人:

  抵押担保人:

  质押担保人:

  保证担保人: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份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贷款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借款人意见:

  担保人意见: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种类和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要求,同意向其发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第二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 ,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利率

  本合同项下贷款月利率为 ‰,在本合同项下贷款还清前,双方均无权要求调整利率。

  第五条放款

  5.1贷款人发放或继续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并持续有效(信用贷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5.2贷款从贷款人帐户转出之日起按月计收利息。

  第六条还款

  借款人应当按约定时间还款,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还款。

  第七条罚息

  7.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贷款利息的,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没有按约支付的利息,按未支付的利息数额支付月2.1%违约金。

  7.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贷款,贷款人可以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违约金。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2.1%确定。

  第八条贷款担保

  8.1除信用贷款外,担保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的相关担保条款。

  8.2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事由,借款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按贷款人要求另行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第九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9.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必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的义务或责任;

  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F、发生第8.2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及时告知贷款人或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G、在个人经营贷款中,借款人的经营实体拒绝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财务和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和检查的;

  H、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I、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贷款,造成贷款逾期的,贷款人有权按贷款本金的2‰按日计收违约金,办理展期手续的除外.

  9.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份贷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9.3借款人违约,除9.2条的约定外,贷款人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9.4如有(9.1项A—H)一种违约情形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0.5%的违约金。(如有二项违约则为1%,如此类推,每增加一项违约情况,加收贷款本金0.5%的违约金。)

  第十条费用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或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或担保人承担。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贷款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贷款人垫付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一条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对全部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抵押担保条款: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时,抵押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二条抵押物

  12.1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12.3贷款人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2.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贷款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贷款人并将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第12.7条的约定处理。

  12.5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及时向贷款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12.6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其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2.7抵押人所获得的抵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抵押人可将上述价款自由处分。

  12.8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己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向贷款人予以足额赔偿;贷款人发现借款人有隐瞒上述情况的,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收回剩余贷款,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四条抵押登记

  14.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前由贷款人保管;

  14.2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人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抵押物的处分

  15.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可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按第12.7条约定的其他方式处理;双方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一致的,贷款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12.6条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C、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5.2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抵押人。

  15.3贷款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二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贷款人向抵押人提供临时住房,抵押人应当向贷款人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15.4贷款人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时,出质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六条质物

  16.1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本合同附件《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16.3贷款人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6.4质物价值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动,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物价值,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足。

  16.5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的,贷款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贷款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贷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贷款人将质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

  16.6出质人所获得的质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质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质物,以恢复质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出质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出质人可将上述价款自由处分。

  第十七条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八条交付和登记

  18.1本合同签订同时,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18.2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须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人应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

  第十九条质物的处分

  19.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拍卖、变卖、兑现、提现,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按第16.6条约定的其他方式处理;或经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16.4条所述情形,出质人或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补足质物价值;

  C、贷款人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现偿还到期债务;

  D、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质物的其他情形。

  19.2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的,贷款人可以在质物到期日兑现或提现,并与出质人协商,将所得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账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19.3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于贷款人依据第18.1条的约定实现质权之日,出质人授权贷款人可提前兑现或提现并以所得价款清偿,因提前兑现或提现产生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出质人授权贷款人也可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兑现或提现并以所得价款清偿。

  19.4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

  保证担保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保证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二十条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二十一条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二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贷款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二十三条转让

  23.1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贷款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出于贷款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配合。

  23.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二十四条担保人承诺

  担保人承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24.1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24.2贷款人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

  24.3贷款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24.4主债权同时存在一个或多个物的担保或第三人保证的,不论相关物的担保是由借款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贷款人有权自行选择实现担保的顺序,即贷款人有权选择先就任何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同时要求借款人与保证人、物的担保人同时履行担保责任,担保人放弃针对贷款人选择清偿顺序的抗辩权。

  第二十五条保险

  25.1如果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质人应办理抵押物/质物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金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25.2保险单中应当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保险单中应当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贷款人指定帐户。保险赔偿金应按照本合同第12.7条或第16.6条的约定处理。

  25.3在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全额清偿前,抵押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或撤销,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质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公证

  如果贷款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十七条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贷款人:

  27.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27.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27.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27.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的;

  27.5借款人或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27.6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保密

  贷款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28.1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28.2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时,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28.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独立性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本合同借贷条款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抵押条款、质押条款因本合同借贷条款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而无效的,抵押人、出质人应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应由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

  第三十一条其他

  31.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31.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1.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1.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当事人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补充条款

  32.1借款人/担保人同意贷款人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供贷款或还款提示服务,还款提示产生诉讼时中断的法律效力。客户预留的住址、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主动通知贷款人进行修改,若上述信息发生变更而未及时修改,致使客户无法收到信息或造成信息泄露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但是,贷款人按借款人、担保人预留的住址、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发送,还款信息服务时,一经发送即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和担保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借款人和担保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抵押物清单

  单位:平方米,元

  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物

  抵押人

  建筑面积

  抵押物价值

  房产1

  房产2

  房地产权证号1

  房地产权证号2

  土地产权证号3

  汽车抵押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购车价款

  机动车登记

  证书编号

  质物清单

  单位:元,%

  质物名称

  编号或账号

  质物价值

  备注

  贷款人(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共同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保证担保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抵押担保人(签字):抵押物共有人(签字):

  质押担保人(签字):质物共有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 篇5

  农银保借字____第___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四)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定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

  (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借款合同 篇6

  抵押人: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____号_________栋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__m2。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六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借款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_________________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_______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___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____年零_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

  贷 款 金 额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扫地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__,报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借款合同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 借款人(出质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物评估现值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质物清单、质物评估证明,清单号码____________)。质物移交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 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____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分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___法偿还,首期还款日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还款金额为________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________月偿还(具体偿还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第六条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七条 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八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订立的贷款利率收取贷款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请延期次数不超过___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九条 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后,出质人自愿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 质物质押期间,贷款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第十一条 质物由出质人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贷款人保存。在质押期间,质物保险期届满,出质人应负责续保。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出质人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偿还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的专户。当理赔款不足以归还所担保的债权时,借款人负责弥补或提供其他担保。

  第十二条 质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等费用由出质人负责。

  第十三条 质物清单所列的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出质人于质物移交日一次性向贷款人支付估价金额的____________‰的保管费。质物保管不当,造成损害、灭失,由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自然和客观原因除外)。

  第十四条 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贷款人有权依法拍卖或变卖质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质物:

  一、借款人在借款期内不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内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

  第十六条 贷款人依法处分质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质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质物清偿债务,以实际处理的价款为准,如处理后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质押人;如不足,贷款人对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权。

  第十七条 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还清贷款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后,贷款人应将其占管的质物及有关资料退还给出质人,并到质物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和出质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九条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二十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依法设定质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或专用章)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

  出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借款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 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____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利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___法偿还。

  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还款金额为________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________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四条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 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应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七条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八条 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九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请次数不超过___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十条 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 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三条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___

  贷款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借款合同 篇10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助学人民币贷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用途及拨付

  1.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用途限于为(以下勾选一项)□借款人本人□借款人的直系亲属、配偶或被监护人(即借款的实际使用者,下称“借款学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接受非义务制教育(指明:□高中□大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____________)提供必要的(以下勾选,可复选)□学费□生活费,不得挪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1.2借款人在此授权贷款人,在贷款人认为合适的时候,将贷款资金以助学资金的名义划入如下账户:

  (1)借款人申请的学费贷款部分,由贷款人按学年直接划入借款学生所在学校指定的接收学杂费的账户,该账户的户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申请的生活费贷款部分,由贷款人按月直接划入借款学生开立于贷款人处的浦发银行卡账户用于支付必要的日常生活开支,浦发银行卡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授权行为是有效的、不可撤销的。贷款人的上述划付即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不得再次要求提取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贷款本金。

  1.3如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签署后的九十天届满时仍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贷款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借款合同。

  1.4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因使用该借款资金与他人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本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二条贷款期限、利率及计息方式

  2.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个月,预计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实际贷款起始日期以贷款借据记载的日期为准。

  2.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计息方式根据自由还款期和固定还款期(定义参见本合同第五条)分别约定如下:

  2.2.1自由还款期内,贷款利息按贷款实际占用天数计息;

  2.2.2固定还款期内,贷款利息采取对年、对月、对日的计算方法,如果不能对年、对月、对日,以月末最后一日为对日。贷款期限满年的按年利率计算,满月的按月利率计算,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计算,仅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本金×时期(年或月数)×年或月利率;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利息=本金×[时期(年或月数)×年或月利率+零头天数×日利率]

  2.3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结息日,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为本合同约定的每期还款日。

  2.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可采用浮动利率、固定利率或准固定利率(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浮动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______%。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自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贷款利率调整时间起,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上述利率浮动比例浮动后执行新的合同贷款利率。

  签订本合同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期基准利率为:_______%(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

  若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合同利率应按以下方式相应调整(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按年调整,分段计息。即从利率调整的次公历年的首个公历日起,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

  利率不作调整,不分段计息。

  其他:________________

  固定利率

  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______%。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调整该业务适用之固定利率,本合同执行利率不作调整。签订本合同时的同档期固定利率为:_______%(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

  准固定利率

  自贷款发放之日起_______个月(预计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实行固定利率,即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止)。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______%。如在此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调整该业务适用之固定利率,执行利率不作调整。签订本合同时的同档期固定利率为:_______%(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

  固定利率执行届满后,即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实行浮动利率,即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______%。如在此期间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自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贷款利率调整时间起,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上述利率浮动比例浮动后执行新的合同贷款利率。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如借款人需继续采用固定利率计息,则应另行向银行提出申请。

  若在执行浮动利率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合同利率应按以下方式相应调整(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按年调整,分段计息。即从利率调整的次公历年的首个公历日起,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

  利率不作调整,不分段计息。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若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当期贷款本息即为逾期,贷款人有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参见本合同第九条相关内容)。

  第三条费用

  3.1借款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承担本合同项下的相关费用和税费。

  3.2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责任义务,致使贷款人决定通过其他途径采取补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一切费用概由借款人承担。

  第四条借款人提款条件

  4.1除非贷款人同意,否则在以下条件在形式及内容方面均令贷款人满意地全部达成前,贷款人无任何义务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

  4.1.1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供符合规定的文件资料,且已签署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文件。前述“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的借款学生的入学证明或在册学籍证明、所需学费或生活费证明、借款人有还款能力的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借款人如为借款学生的直系亲属、配偶或法定监护人的,还需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能够有效证明前述关系的证明。

  4.1.2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包括担保文件)已合法地生效。

  4.1.3担保权或类似优先权已合法设立并生效(如有):贷款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已办妥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登记凭证、所有权凭证、抵押权凭证/他项权利凭证、保险单正本交付贷款人占有;贷款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已将质物交付贷款人占有;出质行为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该登记已完成。

  4.1.4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担保文件及其他文件已由贷款人认可的公证机关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若贷款人要求)。

  4.1.5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用于提款、付息、付费及还款等的银行账户。

  4.1.6贷款人提出的其他条件。

  4.2尽管有前款所述,以上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满足时必然有义务放款,在贷款人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或受政府宏观货币政策或金融监管政策限制,根据贷款人自身额度等情况需调整、增加贷款发放条件,或发生其他重大情事变更的情况下,可暂缓、减少或取消放款,并通知借款人;并且,如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未全部满足时即放款的,也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

  第五条提(还)款

  5.1提(还)款计划:

  5.1.1提款计划。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应分次提取,总的提款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具体提款计划参见本合同附件《提款计划表》。除另有约定外,未按期提用或超过前述提款期限的贷款将被取消。经与贷款人协商一致,借款人实际累计提款金额可少于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约定之总贷款金额;如借款学生因故休学的,经借款人书面申请并由学校出具书面证明,在取得贷款人书面同意后,原该期学费贷款或生活费贷款可顺延至借款人复学当期提用。

  5.1.2还款计划。借款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要求的还款计划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5.2还款方式:

  5.2.1自由还款期还款。本助学借款所支持之非义务制教育阶段以及借款学生完成该阶段教育毕业后的一年内为借款人的自由还款期;在此期间,借款人可以随时要求归还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或者选择暂不还款;如借款人选择归还的,则归还顺序应按照先借先还的原则进行,利息应按照实际归还贷款额及其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并在归还贷款本金时一并付清。

  5.2.2固定还款期还款。若借款人在借款学生完成借款所支持之非义务制教育阶段教育并毕业后的一年内未能还清贷款本息的,自该借款学生毕业后的第二年起进入固定还款期,此时,应将自由还款期届满时借款人尚未清偿的贷款债务余额(包括尚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和尚未付清的贷款利息)按照借款人在以下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还款计划亦应根据具体情形做相应调整。

  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还款方式:

  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期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期利率+贷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还款总期数-1]

  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

  每期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期利率

  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______个月(如: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字不得超过12个月);每期还款日为_________________。

  5.3若借款人选择在进入固定还款期后就剩余全部未清偿贷款本息采用分期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应自其毕业一年届满后的次月(公历概念)约定还款日起开始还款。借款人毕业一年届满后次月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具体为,如毕业一年届满之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小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根据贷款实际占用天数按照本合同2.2.2条计息方式确定;如毕业一年届满之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大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将分为一期的应还利息及超过一期部分的应还利息分别计算,其中:一期的应还利息按照约定还款方式计算利息,超过一期部分的应还利息根据贷款实际占用天数按照本合同2.2.2条计息方式确定;如毕业一年届满之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等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即按照约定还款方式计算的当期应还利息。

  5.4借款人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进入固定还款期后的每一还本付息日的零点以前,将应还贷款本息足额存入其开立在贷款人处的还款账户(结算户)中,还款账户的`银行卡卡号或活期一本通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

  5.5借款人如在贷款期内要求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重新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约定新的还款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5.6若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扣款的存款账户为可透支账户,则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进一步授权,当该账户中存款余额不足以归还当期贷款本息时,贷款人可以在账户允许透支金额范围内以透支方式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由此发生的透支本金、利息和相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5.7进入固定还款期后,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若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及贷款人总行系统内其他营业机构的部分或全部账户中扣收到期未还的本金、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5.8若归还贷款确有困难,借款人应当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最终到期日前的十五天内,向贷款人书面申请贷款展期,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展期。贷款人决定展期的,应与借款人依法签订展期合同。展期后的贷款最后到期日不得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的第四年的公历最后一日。

  5.9若发生贷款逾期,则该期未还贷款本息的逾期罚息,应在归还逾期贷款本息时一并缴付,且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5.10除采用固定利率的情形外,贷款人因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因素而对每期应付本息款额所作的调整,借款人须无条件照此履行。

  5.11固定还款期内,借款人如提前归还贷款,应征得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未取得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借款人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5.12固定还款期内,借款人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在提前还款日当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已计收的贷款利息。固定还款期内,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结欠本金及利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提前还款日当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计收提前还款日之后的贷款利息。

  5.13固定还款期内,借款人如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按照以下规定收取违约金:

  借款人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如正常还款__________年以上提出提前还款,可免收违约金。

  有关提前还款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债权担保

  6.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由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6.1.1由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的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6.1.2由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6.1.3由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6.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保证与陈述

  7.1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向贷款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7.1.1借款人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签署本合同是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7.1.2借款人在此保证,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其所出具的对外进行贷款支付、涉及借款人以及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文件、信息和资料均为真实、有效、完整、准确而无任何隐瞒的。

  7.1.3借款人在此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不违反其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决及命令,也不与其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7.1.4借款人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时没有隐瞒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其签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对其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并且,借款人将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继续向贷款人承担上述信息的及时披露义务。在发生前述事件时,借款人应当在有关事件发生之日或其知悉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

  7.1.5借款人的工作、住所(或联系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借款人应在该变更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

  7.1.6借款人保证其为签署、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续均已合法办理完毕并有效。

  7.1.7借款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要求的还款计划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7.1.8借款人保证在贷款期间,将根据贷款人不时提出的要求,提供、增加或变更贷款人满意的担保措施。

  7.1.9借款人确认,贷款人已将本合同在贷款人个人网上银行或贷款人的营业网点进行公示。

  第八条违约事件

  8.1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8.1.1借款人或借款学生未按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8.1.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

  8.1.3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

  8.1.4借款人拒绝或阻碍贷款人监督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保证人资信状况或担保物状况的;

  8.1.5借款人违反所在国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

  8.1.6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所提供的担保人/担保物已经或将要不再具有提供与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违反其签署的担保文件的,或由于担保人的其他行为,如担保人出国未征得贷款人同意等导致其丧失担保能力,或担保能力明显下降且没有重新落实贷款人认可的相应担保的;

  8.1.7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或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8.1.8借款人或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协议的;

  8.1.9借款人违反其与贷款人之间所签署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约定的;

  8.1.10借款人或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或被法院及其他有权机关监管、冻结其财产的,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8.1.11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8.1.1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七条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的;

  8.1.13借款学生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8.1.14借款学生中途辍学,严重影响学业的;

  8.1.15借款学生被学校开除,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学籍的;

  8.1.16借款学生因学习成绩极差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学业的;

  8.1.17借款人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的;

  8.1.18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在担保文件项下发生违约的。

  第九条违约处理

  9.1当本合同第八条所列违约事件之一项或数项出现时,贷款人可酌情采取下列一种或数种措施进行处理:

  9.1.1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其中,对于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的罚息率按计收罚息之日的执行利率上浮__________%执行;对于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率按计收罚息之日的执行利率上浮__________%执行。罚息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按罚息率计收,直至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率计收复利;

  9.1.2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调整为在调整当日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__________%并立即执行;

  9.1.3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还款方式(适用于借款人出现8.1.2条违约事件的);

  9.1.4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人已提用贷款部分的本息立即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未提用部分取消,并有权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各营业机构的任一账户(含可透支账户)中扣划款项以清偿债务,并通过各种形式向借款人及担保人追索;如拟扣划账户中的币种与借款币种不一致的,有权按贷款人扣划当日所公布的汇率自行换算后扣划,相关风险和损失概由借款人承担;

  9.1.5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

  9.1.6按借款人为本贷款所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或质物,清偿贷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证人的连带责任;

  9.1.7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必要措施。

  在上述情况下,借款人同意无条件放弃抗辩权,并承担因其违约对贷款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本合同中提及的“贷款本息”包含贷款本金、利息、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以及与本贷款或贷款之担保有关的任何未清偿费用。

  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自身业务操作规定出具和记载的会计凭证为准。

  10.2本合同中提及之“毕业”,除非贷款人另行确认,系指如下日期:对于全日制本科,2年或3年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3年制大专或其他学制,均指借款人毕业当年的6月30日;对于2年半学制硕士研究生,系指借款人毕业当年的3月1日。借款人提前毕业的,以其实际毕业之日为准。

  10.3若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更且根据该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必须对本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的,贷款人有权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

  本合同中部分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效力。

  10.4借款人同意并授权:贷款人有权将有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的全部合同/协议/承诺(以下统称“合同”)的信息,与上述合同/协议/承诺相关的履约信息和贷款、透支的相关情况,以及借款人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其他信息,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银行间信贷咨询系统、征信信息系统和其他合法设立的信息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单位/个人查询和使用;同时,贷款人亦有权查询和使用已经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银行间信贷咨询系统、征信信息系统和其他合法设立的信息库的有关借款人的全部信息。

  10.5借款人同意:当借款人发生本合同项下违约时,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的违约情况酌情决定公开借款人(含借款学生)的违约信息,并为催收借款人欠款之目的将有关的贷款情况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10.6前两款中提及之“个人信用信息”包括借款人的姓名、性别、证件号码、职业、工作单位、学历、婚姻状况、收入和财产状况等能够反映借款人信用状况的个人信息。“相关贷款情况”是指贷款额、贷款期限、贷款发放时间、贷款担保情况、贷款用途、贷款偿还等情况。

  10.7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介绍人(如有)、见证人(如有)同意并授权,贷款人有权定期以学校为单位在公开报刊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公布助学贷款违约比例以及违约借款人/学生的有关信息;对不履行合同签署页所列职责的介绍人及见证人,贷款人有权公布其姓名。

  10.8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法律)。任何有关本借款合同的争议,均受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0.9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签署页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或送达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已送达;该地址如有变动,变动方应于变动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签约各方,否则对其他各方不生效(但贷款人地址发生变动的,仅需于营业场所或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公告)。

  10.10本合同自满足以下条件时生效,并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为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导致的透支账户发生的透支金额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时终止。

  10.10.1借款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10.10.2贷款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0.11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0.12本合同正本壹式_____份,贷款人执_____份,借款人、抵押人(如有)、出质人(如有)、保证人(如有)以及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3其他约定事项(如有)

  10.14本合同附件包括:

  文件名称编号

  备注:

  本合同公证机关(如有)为:

  公证文书编号(如有)为:

  本合同由下述当事方签署。各方在此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各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借款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

  担保借款合同 篇11

  借款人:

  担保人:

  贷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__________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用于__________且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年/月)利率为__________。(借款人到期未归还本金的,逾期部分按照在本条约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利率)

  第五条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__________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__________(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__________(月/季)末本清。

  3、其他。

  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按照借款用途使用且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__________担保条款

  第九条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财产为: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__________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__________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_____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__________%的违约金。

  4、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淮北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各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_种约定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1)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经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 篇12

  合同编号:

  保证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贷款银行(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乙方与 签订的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 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债权人):______

  乙方:______(债务人):______

  丙方:______(保证人):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借款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期限壹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实际交付借款日与本合同期限起始日不一致的,从实际交付借款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和利息)。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乙方指定账号:、账号:______ 。户名:______ 。

  第二条借款月利率为18 ‰,从出借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

  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乙方应合法使用贷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款项。

  第五条乙方还款方式:到期偿还本金,按月付息。甲方指定账户,建设银行,账号:______户名:______ 。

  第二章担保条款

  第六条:保证担保范围

  1、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在乙方不履行债务时,丙方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丙方作为保证人。

  2、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约定利息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借款合同项目下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第七条: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丙方偿还,丙方应立即向甲方清偿全部债权。

  2.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甲、乙双方协议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应当经丙方同意。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出借资金来源系合法所得。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借款。

  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借款交付后,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监控。

  5、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借款结清并且无任何违约行为的,甲方有义务在借款结清后三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办理结清手续。

  6.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可采用_________(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书信、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能将借款用作非法用途。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乙方在申请借款时,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如实向甲方申报以往向第三方担保的情况。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担保。

  4、乙方应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资产情况、负债情况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丙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在签订本合同之前未与他人签署的任何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丙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2、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3、丙方知悉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乙方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4.保证期间,丙方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丙方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具有担保能力的人或物的担保,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有担保能力的.人或物担保。

  5.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担保或其他任何方式有约束力的承诺。

  6.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与实际不相符的;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乙方拒绝甲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5、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对其经营的公司进行巡检的;

  7、乙方连续三期或者累计三期未按时或足额偿还利息的;

  8、乙方其他任何一笔借款(即其他任何负债)未按时、足额还款(含一期的);

  9、乙方经营的公司出现经营恶化、面临被查封、停业、行业整顿或被处置资产等情形;

  10、乙方在申请借款时,未如实向甲方申报以往向第三人担保情况的;

  1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

  12、乙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事件的。

  1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自逾期之日起除按实际占用天数向甲方支付利息外,并另向甲方支付逾期的千分之五天的违约金,并向甲方支付5000元次违约金及200元天的逾期管理费。

  14、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偿清前,如果乙方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资产、负债等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在变更后三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项(次)的违约金。

  15、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提前偿还借款(不足三十天的不为提前还款)的,除按实际用款期间支付利息外,还应另向甲方支付三十天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16、合同履行期中,因乙方不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甲方追要或诉讼的,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不少于伍万元)。

  17、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或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与实际不相符的,导致甲方不能即使实现债权,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丙方承担赔偿责任。

  18、乙方与丙方共同欺骗甲方,订立本合同的,甲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与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章强制执行公证条款

  第十三条甲、乙、同意并确认,本合同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后,乙方未按期清偿所欠甲方的借款本息和其他应付的费用或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义务情形,丙方未及时承担保证责任的,甲方有权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并凭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六章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转让债权,但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五条若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补充条款: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自甲、乙、丙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乙、丙各方已非常认真的阅读,并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各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认定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认识一致。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担保借款合同 篇14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证号码:

  丙方(保证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万元,并由乙方提供抵押担保,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宜,经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借贷条款

  1、借款金额:人民币xx万元整(¥:元)。

  2、借款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借款利率:月利率xx%。

  4、借款用途:。

  5、上述借款款项由甲方转入乙方以下指定银行账号:户名::账号:;开户行:。到账后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借据,借款人不向出借人出具借据不影响本合同借款事实的认定。

  6、利息支付:乙方先支付利息后使用资金。

  二、担保

  (一)抵押

  乙方提供座落于肇庆市为上述借款作抵押担保。

  (二)保证

  1、丙方自愿为乙方的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担保的`范围:

  乙方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相关费用。

  3、保证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起至乙方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三、不安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出现以下情形: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出现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财产的情形;

  5、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时;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按约定利率计至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金为止)。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利息或逾期偿还本金,除应继续偿还尚欠本息,还应按未还本金额的日万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全部清偿之日止。

  2、因不能依约还款,乙方在借款期满后还款或在诉讼中还款的,按先还利息再还本金的方式偿还。

  3、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主张债权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相关费用。

  五、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各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本合同的变更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地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 篇15

  ( )银借合同字第___号

  ( )银借合同字第___号

  经中国_银行_______(下称贷款方)方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元,用于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边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代偿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货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当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金融争议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甲方:

  乙方:

  日期:

  担保借款合同 篇16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一、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款小写: 元,(大写: 圆整。)

  二、应乙方要求,丙方自愿为以上借款合同共计小写: 元(大写: 圆整)同意出具反担保,特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乙方作出上述保证事项:

  (1)、丙方同意上述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条款,丙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义务;

  (2)、对甲方在借款抵押合同项上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甲方按借款抵押合同中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9%的四倍计算利息)以及违约滞纳金(注:未还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五计算收取违约滞纳金)丙方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三、如甲方未按借款抵押合同规定支付义务,乙方即有权直接向本担保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乙方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乙方所欠款项,以借款抵押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乙方,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乙方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扣押保证人名下资产(包括房产、汽车、公司股份、厂内所有机械设备、货物等全部财产)作为偿还借款抵押合同甲方所欠全部款项担保,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担保书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本担保书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验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借款抵押合同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乙方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 篇17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人民币:______。

  二、借款用途:乙方保证不用借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三、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四、借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每月利息,即人民币______元执行。

  五、本协议项下的借款,乙方到期应无条件偿还。乙方到期无法偿还本金或利息的`,甲方有权强制征收与所欠本金和利息总额相等的乙方资产(如土地、房产、股权等)作为补偿;为实现债权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须无条件支付,或由连带担保人无条件替乙方偿还所借款的本金、利息、实现债权发生的所有费用。

  六、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协议签署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效。本协议签署地为______。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 篇18

  出借方(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因乙方经营所需,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担保事宜特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万元),借款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利息按月息分,先借后付息,按月结清,本金到期归还。若乙方不按期还本付息,逾期部分按月利率4%加收违约金。

  三、乙方因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四、丙方保证人承担连带借款人的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和甲方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含催讨差旅费、诉讼费、代理律师费等),保证期限至所有借款还清为止。

  五、如乙方违约无法偿还借款及利息,甲方有权对乙、丙方负责人的财产同时或单独进行上诉追查。

  六、借款期限内若乙方或丙方被宣告破产及被解散擅自负责企业体制,未经甲方同意,乙、丙两方转让、处理其资产及其他任何有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有权要求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七、丙方为了经营需要,近几年向乙方借了大量大额资金,造成了乙方资金困难,故自愿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并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事实。

  八、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提交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三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各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盖章、签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借款合同 篇19

  借款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xx编码: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传真:______

  地址:__________xx编码: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____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____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xx银行____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____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私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私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 篇20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借公司):

  乙方因,向甲方申请借款,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乙方出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万元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0.5%。

  三、借款期限:________年。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借款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乙方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及利息。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39;,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加收罚息。

  2、乙方如逾期未还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本息,并从到期日起每日支付借款金额5%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公司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裁决。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 篇21

  甲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乙方愿以自己所有的住宅房一套作为向甲方借款的抵押担保,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 元整,大写。

  第二条:借款期限: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借款利息:按月利率为20‰(即月息2分)计付利息。按月付息,到期本息还清。

  第四条:乙方自愿以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焦作市解放区迎宾路19号龙源世家小区11号楼2单元29号,房产证号为:焦房权证解放字第201406909号,建筑面积142.56平方米的住宅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抵押物。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诉讼费、律师费及其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由乙方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上述抵押物在设定本次抵押时,没有出租为乙方自用。在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将上述抵押物进行重复抵押或转让、及其它影响甲方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第八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时,还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第九条:其他规定

  在乙方将抵押的《他项权利证书》办结交给甲方之日,甲方将借款实际交给乙方,实际借款日与本合同前述借款期限不一致时,以实际借款日为借款的起始日,前述借款到期日相应顺延。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成立,自办理完抵押登记,甲方收到《他项权利证书》之日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抵押登记机关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借款合同 篇22

  甲方出借款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责任保证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万元整(¥:______元),借款期_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___,乙方应每___个月付清利息___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_____、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_____、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 篇23

  贷款人: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约定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时国家利率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款借据为准。

  第四条: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月预付息,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

  第五条: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担保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据所约定的利率另加收_________%天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的,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贷款人对未超半个月的借款提前归还的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实际天数加收____日的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4)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

  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5)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6、借款人所提供的担保应在本合同贷款人权利消灭前保持应有的担保信用能力。如物的担保失去担保作用或保证人发生本合同

  第七条

  (一)之5中相同或类同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贷款。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逾期罚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八条:合同的履行:借款人应提供最少二个账户,贷款人将借款划入该账户之一时即视为贷款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第九条:合同的成立、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x)之日起成立。

  2、借款人应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担保。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____日内,借款人未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抵押担保,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日期

  担保借款合同 篇24

  贷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淘宝精品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担保借款合同 篇25

  合同编号:

  贷款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贷款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补充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借款方: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担保方: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担保借款合同 篇26

  出借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出借方应按期、按金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借款罚息同。

  第三条 借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贷款利率。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订期限归还借款本息。否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延付款计算办法计算罚息。

  第五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作担保,担保期限为_______,担保范围为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六条 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__(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担保方:________(章)

  签约日期:

  担保借款合同 篇27

  委托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应甲方请求为其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担保,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据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在甲方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条款并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确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并取得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关于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为乙方接受和认可的反担保,其反担保措施为以下一种或数种形式:

  甲方应承担办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对抵押物/质押物进行保险、公证和律师见证)产生的一切费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

  (1)甲方承诺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____%的风险保证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小写)________(大写),付至乙方指定账号。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还贷或甲方还贷款已存于还款账户的相关证明的次日,将保证金返还给甲方或按约定划到还款账户充抵甲方部分贷款。

  (3)如果甲方未按时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有相应证据证明甲方将会发生预期违约,乙方有权随时动用保证金减轻乙方的代偿责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偿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股权持有方式:

  第三条担保费用及其他费用

  1、担保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以乙方承担的担保金额为基数,按照年费率____%收取,共计(小写____)(大写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证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有权收取担保费并将其归乙方所有。

  如果因甲方和贷款银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无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证合同无效,该担保费不予退还。

  在甲方或反担保方提前违约或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担保费不予退还。

  2、其它费用:

  乙方进行代偿或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实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质押等风险控制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

  第四条甲方之保证

  1、甲方是依照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甲方具有签订和执行与贷款银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4、甲方对向贷款银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不存在任何潜在的争议。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因为其提供借款担保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7、甲方保证认真、及时、充分地履行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

  8、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以下重大事项,包括:营业地址、法人代表的变更,任何诉讼、仲裁和行政争议程序,资金借贷,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

  9、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予积极配合,提供检查所需报表和相应材料。

  10、甲方保证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将每月的财务报表报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求报财务报表及说明。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规定或乙方认为必要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章程等有关文件、批件等相关资料以及与本次贷款和担保有关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12、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的股东构成和股权比例不得发生变化,不得将业务委托他人经营或管理,不得处置任何资产,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资产,不得怠于收回债权或怠于对债务人提起仲裁或诉讼。

  第五条乙方之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担保人按反担保措施对乙方的损失承担担保责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依法对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质押物等(包括股权及股权所代表的资产)行使处置权,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将放弃任何抗辩权,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交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文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5、乙方有权查阅甲方的财务报告及相关的经营业务状况和业务合同、协议等。

  6、经甲方申请,乙方可自主将上述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条件交由甲方使用。

  7、因甲方或反担保人违约,致使乙方向贷款银行代为承担甲方的偿付义务,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对乙方的该部分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上述有关人士的赔偿责任不因各自所任职务的终止而解除。

  第六条保证合同项下的索赔

  1、甲方未按照贷款合同向贷款银行履行还款义务,使得贷款银行按保证合同规定要求乙方代为偿付,且乙方因履行担保义务而为甲方向贷款银行代为偿付后,乙方对甲方、反担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继承人享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甲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

  2、乙方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收费外,还有权按日垫款金额的____‰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的追债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地向乙方偿清全部垫款、利息及违约金。

  第七条滞纳金

  1、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等。

  2、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甲方应按逾期费用总额的____‰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八条违约事项和责任

  1、如果甲方进入破产程序,或进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项下违约并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股东之间发生争议,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东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诉,即视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和预期违约。

  2、在甲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事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等同于甲方贷款余额的资金存在乙方账户,否则,乙方有权诉诸法律。

  第九条乙方行使权利和救济手段的放弃

  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若乙方未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或相应的救济手段,并不表示乙方最终的放弃,也不表示乙方默认甲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保证合同的修改

  1、甲方认为需要对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进行修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及说明。

  无论相关修改是否有利于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须在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后,视为乙方同意相应修改,否则,所作修改无效。

  2、如果修改内容中涉及增加保证合同金额和/或保证合同延期的情况,甲方还须增加和/或延长对乙方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反担保第三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质押物等),否则,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第十一条法律的适用

  本协议适用___有关法律。

  在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须向担保人所在地_______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协议的生效、终止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登记机关、公证机构等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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