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车借款合同

时间:2020-11-06 18:12:40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个人购车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合同是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看到,也是经常会使用到的一种合同。下面是个人购车借款合同范本,欢迎参考。

个人购车借款合同范本

  个人购车借款合同范本【一】

  借款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 担保人(全称): 1 2 3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 借款用途 借款用于购买汽车。所购汽车基本情况如下: 汽车品牌: 汽车型号: 发动机号: 车牌照号:

  汽车颜色: 购车合同号:

  购车价格: 购车用途: 运输

  第二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二年 (□年/□月/□日),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

  (1)浮动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上/□下)浮 %,执行年利率 %。

  合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笔借款采取以下第②种方式调整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执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①立即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

  ②贷放日生效,中长期贷款实行一年一定。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借款发放对应日,按照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一年内有多次利率调整的,以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

  (2)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 (□上/□下)浮 %,执行年利率 %。合同期内不随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2.逾期贷款的罚息依逾期贷款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执行。

  3.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依违约使用贷款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执行。

  4.本合同采用浮动利率方式的,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贷款人有权根据罚息计算方式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罚息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5. 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第四条 提款条件 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2.借款人已按不低于贷款人规定的比例向汽车经销商支付首期购车款,并向贷款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担保的,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有关登记、公证、保险等法律手续且有关手续持续有效。贷款采用抵押担保的,已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保险单和其他相关材料交贷款人保管。贷款采用质押担保的,已将质押物或质押权利凭证交贷款人保管。

  4.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5.本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有义务据此条件放款,贷款人未满足提款条件的放款,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

  第五条 划款方式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户名 ,账号 。

  2.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资金划入本条第一款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资金以借款人购车款的名义划入以下账户(户名 公司,账号 ,开户行(社) ),以支付借款人在购车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资金以借款人购车款的名义直接划入以下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社) ),以支付借款人在购车合同项下的款项。

  3.本合同的划款授权是不可撤消的,贷款人的划付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第六条 还款 1.借款人同意以下列第 4 种方法还款: (1)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半年/□年)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 日。如借款本金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本金一并结清。

  (3)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还款数额相同,其中包含本金和利息。还款日为每月的 20 日。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 ]/[(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

  (4)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归还的贷款本金数额相同,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并逐月结清。还款日为每月的 20 日。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月利率。

  2.借款人委托贷款人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中直接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扣款账户户名: ,账号: 。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上述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应还借款本息款项。如借款人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余额不足等情况而造成贷款人无法全额扣收本息及相关费用的,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新的还款账户或及时补足账户余额,如借款人要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3. 贷款人扣划所得款项按先前期、后当期和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抵充借款人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七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本金,贷款人不退还已计收的利息。

  2.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

  3.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结欠本金的,贷款人除收取当期应收本息外,对其余结欠本金不再计息。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应为一万元的整数倍。

  5.借款人要求提前归还部分本金的,借款人、贷款人与担保人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提前还款后的剩余本金,约定剩余本金的还款期数和月还款额。提前归还部分本金后缩短剩余还款期数的,剩余的贷款本金仍适用本合同约定利率。

  6.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借款人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 %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有权按合同的约定取得贷款。

  2.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按贷款人的要求如实提供各种资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3.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出现重大不利于贷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5.应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鉴定费、运输费、保管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维护和保养好本合同项下的车辆,每年按时年审和办理保险,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7.当发生事故时,借款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通知贷款人,并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使损失减到最小。

  8.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赔款应用于修复汽车至正常状态,若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

  或被盗抢时,保险赔款应优先用于清偿贷款本息,如保险赔款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借款人应继续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直至贷款本息完全清偿。

  第九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2.应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状况及抵押物情况。

  4.借款人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关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书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约定处分抵押物。

  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条 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同时在适用的下列担保方式前的方框内打钩确认)。

  1.履约保证保险

  (1)借款人向贷款人认可的 保险公司购买履约保证保险,保单编号为: 。保险单必须注明贷款人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限应长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

  (2)保险单正本由贷款人保管。

  2.抵押担保

  (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详见抵押物清单)。

  (2)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本合同抵押权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等。

  (4)抵押人应与抵押权人共同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由抵押权人保管。
 

  个人购车借款合同范本【二】

  甲方(借款人):

  乙方(贷款人):

  购车借款合同使用说明

  一、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购车贷款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购车借款合同。购车借款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购车借款合同必须由借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借款人亲自签章,并加盖贷款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

  四、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购车借款合同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文本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购车借款合同的附件,与购车借款合同一并履行。

  甲 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邮箱地址:

  还款账号:

  【律师提示】:方便贷款人委托银行自动划扣贷款本息。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

  邮箱地址:

  本合同指定送达方式为邮箱送达,合同一方将相关文件投递并到达到对方指定邮箱中即视为已送达

  【律师提示】:方便合同双方顺利履行向对方送达相关文书的义务,避免因无法送达带来的法律风险。

  甲方因 需要 ,向乙方申请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乙方经审核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借款金额及支付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律师提示】:借款金额为合同重要条款,要准确填写,利息不能在本金中预先扣除。

  第二条、借款支付的先决条件:甲方办妥贷款担保手续。

  第三条、甲方在此委托乙方,在办妥全部贷款手续之日起的 个营业日内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甲方购买汽车名义划入商品销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 。

  二、借款用途

  第四条、消费人或使用受益人

  第五条、借款用于

  【律师提示】: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监督检查借款的使用情况。

  三、借款期限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遇合同借款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载明的日期为准。

  【律师提示】:将借款期限明确而详细的做出规定,并且约定以此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为准,可避免因借款交付日期的变动带来的利息计算等方面的不准确性,引发双方的争议。

  四、借款利率

  第七条、本合同贷款月利率现为 。本合同约定利率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

  定下一年的利率。但借期不超过一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影响。

  五、借款偿还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还款方式,分 期归还,甲乙双方协议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 甲方授权乙方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 日从甲方指定的账户扣收

  2、 或由甲方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 日前到乙方贷款发放处还款,直至所有贷款本息、费用清偿为止。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等情况而造成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律师提示】:避免因甲方个人账户出现冻结等情况造成损失。

  第九条、甲方不能在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前还清本息的,应在还款期限届满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展期,经乙方同意,可以展期还款。

  第十条、现每月还款本息额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本合同约定每月还款本息额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贷款剩余本金、贷款剩余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每月还款本息额。如果本合同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甲方则在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不实行按月等额归还本息的方式。

  六、提前还款

  第十一条、甲方可以提前还款:

  (一)甲方提前归还未到期贷款本金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该月 日至该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律师提示】:借款人有提前还款的权利,贷款人有协助办理提前还款的义务。

  (二)甲方经乙方同意可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积欠本金,利随本清。乙方不计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还或减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贷款利息。

  【律师提示】:明确规定提前还款的利息计算,避免因提前还款利息计算约定不明造成的纠纷。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几项发生时,甲方应提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责任条款。

  (二)甲方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疾病、事故等影响借款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之情况。

  (三)甲方涉入诉讼、监管等由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宣布的对其财产的没收及其处分权的限制。

  (四)甲方与售车单位发生退回全部商品之情况。

  【律师提示】:减少因甲方出现主客观原因造成还款能力下降而出现的法律问题。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

  第十四条、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

  (一)必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二)乙方与第三方已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或已签订新的借款合同;

  【律师提示】:增强合同稳定性,避免因合同变更带来的风险

  八、借款担保

  第十五条、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方式提供担保:

  15.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

  15.2抵押方式担保

  15.3质押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及《抵押合同》或/及《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六条、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律师提示】: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与借款人的责任承担没有先后顺序,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也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

  于与此相对的一个概念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

  先诉抗辩权,只有当主合同纠纷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时,债权人才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实践中债权人与保证人各自平衡利益,与债务人三方协商后,可选择一种保证责任进行约定,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视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甲方以所购汽车向乙方设定抵押的,甲方需办理汽车抵押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乙方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有甲方负责;如保险中断,乙方有权代为保险,甲方负担所需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甲方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告失踪,甲方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律师提示】:通过此项约定,保护合同利益,降低抵押物因不可抗力失值的风险。

  九、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甲方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乙方对其欠款加收每日万分之 的逾期罚息。

  第二十条、甲方连续三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终止借款合同,并向甲方追偿,或依法处分抵押(质)物。

  【律师提示】:此条规定可降低或弥补因甲方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与售车单位因质量原因发生纠纷时,甲方不得以此为理由不归还贷款本息。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及时受领还款本息,因乙延误受领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进行相应赔偿。

  【律师提示】:此条中规定的因乙方延误受领而造成的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确定,增补在本条款中。

  十、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任一方 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提示】:此处双方可协商确定与案件有关的法院管辖,包括但不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们法院,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于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实践中,约定某一方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将意味着一旦发生诉讼,该方会节省诉讼成本,获得诉讼利益。

  十一、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及其附属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协议方为有效。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经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签章后生效,至甲方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时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

  甲方(签 章) 乙方(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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