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范文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贷款种类: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_____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镇)_________路(村)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______%(月利率______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_________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_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_________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婚时住房公积金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吗?
住房公积金能够在买房时提供帮助,为住进新房的人减少负担。那么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小编就为您整理住房公积金能否算作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有这方面需求的人,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一、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婚前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都为一方财产。
去年颁布的《婚姻法解释二》进一步明确了,“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因此,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如何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所谓婚后所得的财产,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3、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关系。对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除了依照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某些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主张应为其个人财产的,须承担证明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无法确定到底为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所得的财产,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新上海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用公积金购买住房是很多人的选择。各个地区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又不一样。下面365小编将为您介绍上海第二套房公积金的贷款政策,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许多购买二套房的家庭都需要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每一个城市对于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政策是不同的,关于使用公积金贷款在上海购买二套房又有什么要求呢?
单人公积金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20万+补充公积金10万;二人公积金贷款加倍。
具体计算方法: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
4、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新国五条出台之后,全国各地纷纷推出购房限制条件,严防炒房投机倒把。其中,二套房购买政策变化明显。目前,全国各地基本达成一致,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必须大于6成,有些地区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更是要求70%的首付款。需要说明的是,公积金贷款中心与商业银行不同,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如果首套住房按揭购买后又卖了,现又新购住房,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并且可认为是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不过,按照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对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必须大于60%。
二套房契税
税费:买方税:契税按总价1.5%。卖方税:个税1%,房产证满5年且是业主唯一住宅免交。营业税5.5%,房产证满5年免交。双方税:印花税按总价万分之一,其它手续费数百。以上税费通常都由买方出。手续:不用贷款的,买卖双方带齐资料,包括身份证、房产证等一齐到房管局先递件申请过户,审件通过后,七天左右到相关部门交税费,再拿所有单据回房管局申请出证。所有单据齐全通过审查的,三天左右新买家亲自到房管局就能拿到新房产证。需要贷款的,到房管局递件过户前要先联系银行,银行审查所有资料同意贷款及金额之后才能到房管局办过户手续。如果通过房产中介买房,银行贷款方面也可以通过中介联系。
重点说明一下:契税的1.5%优惠,与按揭无关、与银行无关、与公积金更加无关。
其实很简单,办产权时契税部门核契是根据提交的房屋产权资料,在电脑上输入第一个户主的身份证号。如果此人以前已经享受过1.5%的契税优惠,那么电脑在打印交款单时会自动打印收3%
再举一个特例:如果一个人以前买了一套商铺,办产权时交契税3%,现在又买了一套住宅。按理说他这套住宅是第二套房了。但是,由于上一套房是商铺,办产权时是交的3%,而并没有享受契税1.5%的优惠。所以在办理这第二套住宅房屋产权时,就可以享受1.5%的契税优惠了。不过现在很多开发商不清楚业主的情况,在交房时预收业主产权费用(含契税、维修资金等)时,是按3%的契税进行预收。等以后办完产权后再进行多退少补。
365小编为您整理这篇文章。希望能够更多地帮助你了解有关最新上海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的常识。希望对您处理实务有借鉴意义。
北京公积金二套房贷政策的内容有哪些?
公积金二套房贷政策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规定。那么,北京公积金二套房贷政策的内容有哪些?北京公积金二套房贷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北京居民购买公积金二套房有哪些借鉴意义?
北京公积金政策放弃“一刀切”。据了解2011年1月起,北京市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政策认定标准较之前放宽,已将首套房出售的家庭,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时,公积金将按首套房政策批贷。而此前,只要是有过购房记录,哪怕是已经售出,均被认定是二套房。
根据调整后的公积金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只要购房者目前名下的住房人均面积不超过28.81平方米,便可以获得贷款,此前已经卖出的房源并不在统计范围内,在外地购房的房源也不计算在内。
去年11月,北京市公积金针对住建部出台的“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出台落地细则:在京购买第二套房的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并且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28.81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
但在二套房贷认定方面,是采取“认房又认贷”的确定原则,即使缴存人已将面积超标的房屋出售,欲用公积金借款购买第二套房时,同样会被拒贷,也就是说,一个三口之家的首套房建筑面积不能高于86.43平方米,如超标,即便是将原有住房卖掉,在购买改善性需求住房时均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在设置了人均住房面积的门槛后,公积金对二套房批贷的门槛甚至高于商贷,影响了部分公积金缴存人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据记者了解,在这一政策作用下,公积金贷款的拒签比例旋即升至5%。
“此前二套房设置人均住房面积门槛明显不合理。”伟嘉安捷市场分析师吴昊说,元旦后执行的新政策更加人性化,不再拘泥于人均住房面积28.81平方米的限制,简单来说,不论之前住房面积是否超标,不论以前是否用过贷款购房,只要现在名下无任何房产,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借款人就可被视做购买首套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最低只需首付20%;超过90平方米的,最低首付30%。比起被认定为二套房所需承受的“贷款利率1.1倍,首付不得低于50%”,借款人负担小了很多,公积金也再次回到“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轨道上。
昨晚,公积金中心客服人员提醒市民,只要公积金借款人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契税等材料,就能证明其名下无房,从而享受公积金首套房贷政策。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大家在使用住房公积金买房时,首先应该根据自己的公积金缴纳情况,到银行算出贷款金额和月供额,然后再决定使用哪种方式贷款。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是怎么样的,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特别提醒:购房时,借款人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到银行进行测算,就可得知贷款的金额和每月还款数额。根据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假设客户每年一次提取的公积金为15000元,而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为1500元,商业贷款还款额为1000元,在还款方式上可选择“余额冲贷法”,即提取的公积金首先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共计2500元),余额12500元可一次性偿还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在还清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后,尚有余额的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因为商业性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冲还贷”后,借款人可选择缩短原还款期限的方式或选择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的方式进行还贷。
但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提前还款的次数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客户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等额还贷金额保持2500元不变,那么提取的公积金15000元,将按照原扣款方式连续每月扣款2500元。余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将足额款项注入用于还款的银行卡中,上述两种还款法,客户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如果客户购买个人住房时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当时购房因各种原因没有申请到“公积金”贷款,而现在个人公积金缴存达到规定的年限和金额,且已满足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的条件,虽然目前商业银行还不能将购房商业性贷款转换为公积金住房贷款,但却可提取公积金进行偿还商业性贷款本息。只要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办理提取公积金相关手续,就可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贷款买房怎么算
贷款买房每月需要还款多少?哪种贷款方式最划算?是每个贷款者最关心的事情。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贷款买房是怎么算的,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贷款买房怎么算
科学的选择贷款额度、贷款方式、首付比例以及还款方式可以帮助购房者花最少的钱办最正确的事。购房者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能够降低成本,让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每个购房者都需要根据自己的不同经济状况精打细算,合理安排。
(一) 房屋总价不能超过实际偿还能力。贷款买房虽说可以花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但透支金额必须控制在有效偿付能力之内。普通购房者的购房总价应该不要超过家庭年收入的6倍,每月还款不要超过月收入的60%。对于投资性的购房者,要充分考虑资金成本,因为银行的贷款利率不是一成不变的。
(二) 首付款并不是越少越好。购房者首付款不得低于总房价的20%,申请贷款的额度越大,首付款的额度就越小。选择小的首付款,就可以将其他资金用于别的投资。所以如果购房者有多余存款又有其他较好的投资途径就可以选择最少的首付,因为其他投资的回报可能会大于贷款利息。如果没有较好的投资途径,在有多余存款的情况下还是选择多付一些首付款,因为贷款利息比存款利息高得多。
(三)还款期限要适当。借款期越少,每个月的还款额就越少。要根据自己的未来收支情况和自己的人生阶段来选择还款的期限。同样的贷款金额,选择十年的还款期每月要比选择二十年多,但是需要还款的总额比二十年期的要少。根据专家的分析,购房贷款一般在15至20年为宜。
【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范文】相关文章: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例文07-04
2017最新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07-26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样本07-26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参考模板07-26
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06-15
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书范本07-25
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范本06-08
公积金借款合同号范文07-26
个人住房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文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