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买卖合同范文10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买卖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买卖合同 篇1
甲方:____
乙方:____
签约时间: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必需履行本合同条目。具体品类(种),需签定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填补的条目可另外商谈,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齐截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门,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二条 合同签定后,不得私自变换内容。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赞成后,可予变换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换通知单”寄给对方,打点变换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出产的商品,在放置出产后,双方都需严酷执行合同。如需变换,由此而发生的损失踪,乙方承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踪,甲方承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钱,由双方当事人商经由议定定,或以国家定价抉择。在签定合同时,确定价钱有变化,可以暂定价钱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抉择。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尺度,甲方严格执行合同划定的质量尺度,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需平稳,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平安。乙方对商品包装有非凡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添的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平衡、实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 ∶3 ∶4 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划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目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达到站(港)委宛承运单元发运,力争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换运输路线、工具、达到站时,应实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打点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日期,不以违约处置。
第九条 商品年夜达到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踪、贫窭、残损等责任事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抵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供给有关资料。乙方在领受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实时向承运部门索取划定的记实和证实并当即具体搜检,实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业,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领受,同时当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 日内回覆;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具体记实,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步履用,是以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珍贵商品在7 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发货。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配合研究,明晰责任,损失踪由责任方承担。领受进口商品和概况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概况发货,发货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过时甲方不再受理。乙标的目的`甲方提出发货时,应填写“发货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发货单的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目、残损水平、合同号码、出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什物;甲方接到“发货单”后,10日内作出回复,要在30天内处置完毕。
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每季订货额的30%支付保证金,以后发货现款现货,保证金可冲抵货款。首批进货不得少于万元。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出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蒙受损失踪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踪时,还应支出抵偿金以抵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度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踪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恰当削减或者增添。
1.甲、乙两方所签定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出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打点变换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措置。
2.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现实支出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过时付款的,应按照人平易近银行有关过时付款的划定,向甲方偿付过时付款违约金。
3.对应偿付的违约金,抵偿金,保管、调养费用和各类经济损失踪,应在明晰责任后,10天内自动汇给对方,否则,按过时付款处置。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缠时,应实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乘隙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统一式2 份,甲、乙两方各执1 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和谈)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用期为 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迟。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
____年__月__日
买卖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标的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标的物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间厂家计量单位数量价款 单价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随附必备品、配件、工具的数量及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七条 交付(提取)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方式、时间、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出卖人对标的物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出卖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
买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建材基本情况 单位:元/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交货:
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第四条 验收:
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 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双方约定以第 种方式支付价款。
签订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XXX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换,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迟延交货 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买方(章): 卖方(章): 住所: 住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买卖合同 篇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停车位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XXXX ,编号为XX 号地下停车位,车位面积以现有的房产证为准。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该车位土地证同等年限的所有权; 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小区地下停车位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
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158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捌仟元整) ,乙方付款方式为,预付款79000、00元,余款79000、00元待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完成当天一次性付清,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转让后的物管费由乙方承担,即:乙方需另外支付甲方已交付的车位物管费,该笔费用以该小区物管确认金额为准)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臵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该协议签署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直至所有手续移交完成为止,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在房产局办理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当天,甲方移交停车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位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购车位的有效发票复印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买卖合同 篇5
买 方:
卖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便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价格、数量等
1、货物名称、价格、数量等:
序号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牌
1
2
3
4
合计人民币: (大写):
2、本合同货物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以下的内容:
(1)货物原价、包装费、税金、保险及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
(2)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等费用;
(3)装卸车费用、运输费用;
(4)随机备品、配件、工具等费用;
(5)试验、检测费用;
(6)其它必要的费用。
3、本合同采购货物数量为暂定数量,当实际供货数量与合同清单数量不一致时:
(1)合同清单上有规格型号的,单价不作调整,数量按实结算;
(2)合同清单没有该规格型号的,卖方经买方同意并定价后送货,最终以买方、工程监理(业主)共同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二、质量标准、质保期限:
1、卖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供货,确保所供产品是全新、未使用的,完全符合标准的技术、规格、性能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
2、卖方对其所供的货物质量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修,相关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本合同项下货物质保期为 年,保修期从 之日起算。
三、交货时间:
买方将本批次需货清单以传真或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后 个工作日内。
四、交货地点、期限:
卖方将货送至 项目并卸至指定地点,到达指定地点后小时内通知买方验收,由于卖方未及时通知收货所造成风险由自行承担。
五、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
1、货物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的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毁损、缺失等风险由卖方承担。
2、包装物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且可回收利用,需要卖方回收包装物时,卖方应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无条件回收。
六、运输方式及风险承担:
运输方式卖方自定,运输过程中遵守相关国家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并做好装载、运输中的货物防护,因运输所造成的货物毁损、缺失等风险由卖方承担。
七、配件、备品、工具:
配件、备品、工具等随货物本体供应,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另行计价收费。
八、合理损耗、自然减(增)量计算:
无损耗,按实际计量检测数量计算。
九、货物验收:
1、卖方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通过第 种计量方式进行数量验收:①点件;②检斤;③检尺;④检斤理论换算;⑤检尺理论换算。
2、在进行货物数量验收的同时,买方会同工程监理(业主)对货物外观进行现场抽检,并核对卖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中各种技术参数与合同约定的`符合性;买方及工程监理(业主)的收货验收仅作为感观合格的依据,不能免除卖方对产品内在质量所负的责任。
3、买方有权随时将卖方所供材料送到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1)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2)检测不合格,全部退货,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并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买方可对货物的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卖方应予以配合包括引导监控人员至生产现场、提供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等。
5、卖方须随货提供本批次货物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提供至少一套包括使用说明书、图纸等完整的技术资料,否则不予验收。
6、货物验收后,买方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约定时,应在 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否则应视为验收合格,但在短时间内未发现的质量问题除外。
7、买方应及时接收并验收卖方单证齐全的货物,不得无故拖延、责难;
十、安装调试:
如所采购货物是由买方安装调试的,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 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至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卖方人员的差旅、劳务等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十一、结算及付款方式、时间:
1、根据买方需货进度及验收合格后的数量进行结算。
2、本合同总价款 ,合同生效后 日内预付 ,货物验收合格后 天内支付货款%,然后在日内付至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卖方收款后提供相应收款凭证。
3、买方通过银行转账将货款付至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见后。
4、质量保证金支付:(1)双方无争议时,质保期满后 工作日内付清;(2)双方有争议时,在争议解决且理赔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付清。
十二、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卖方应根据货物保养需要或者接到买方维修通知后 日内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及保养,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含人员工资、差旅费用、更换配件等均由卖方承担。
2、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 日后未派员进行维修保养时,买方有权自行委托其他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并向卖方追究违约责任。
十三、合同解除:
1、卖方延期供货 日或供货不符合约定再次供货仍不符合约定时,买方可以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2、买方延期付款 日,卖方可以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3、如因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买方可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卖方。
4、卖方不配合买方对货物生产过程进行监控,经协商后未能达成一致时,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5、卖方收到合同解除通知后应立即停止生产和供货,否则为此造成的扩大损失自行承担。
十四、特别约定:
1、卖方送货单上所标明的单位与本合同的出卖方不一致时,买方有权拒绝收货;
2、卖方送货单上的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
3、卖方及其委托的送货人员在进入买方的施工现场时要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发生意外责任由卖方承担;
4、当所采购货物有剩余且该货物外观和质量未受影响的情况下,买家可以原价退货给卖家,由于退货所产生的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等费用由买家承担。
5、双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对方,否则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联系对方时,责任自负。
6、卖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买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五、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给买方造成损失的,除应赔偿买方全部损失(含实际损失、间接损失)外还应按实际损失的30%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其中间接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如差旅费、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等。
2、买方延期付款时,卖方可按央行同期存款利率要求买方支付欠付货款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十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七、商业秘密
双方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卖方均对其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买方商业秘密包括卖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非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并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使用、披露该商业秘密,否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不可抗力
1、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解除本合同,损失各自承担。
2、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另行协商处理。
3、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十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函件等)均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收货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卖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交货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时间:
买卖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日
第一条
家具名称、数量、价款
家具名称商标或品牌规格型号材质颜色生产厂家数量单价金额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家具保修期为____月,在保修期内出现家具质量问题,由出卖人在______天内修理好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
第四条 定做家具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名称(章):
住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姓名(章):
住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
印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 篇7
甲方(出卖人):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住址: 身份证号: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号车库(实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车库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元)。然后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 甲方在*年*月*日前将上述车库交付乙方使用。
四、因该车库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如日后因本车库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房款,甲方不予退还。然后如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给乙方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及过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车库产权及使用权。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xx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8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为实现合同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通则》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沈阳神洲天润置业有限公司执行。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供方按国家质量标准及供方提供的产品样品及检验报告指标参数生产制造供应给需方,产品免费承保 年。供方保证按质、按量、按时交货。
第三条、商品包装标准:
第三条、商品包装标准:有国家技术规定的,按国家技术规定执行;无国标准家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及费用:
第五条、验收标准及方法:货到工地后,需方按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及双方认定型号规格及样品为准。供方须向需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第六条、对质量提出异议期限:需方对供方产品如有疑问及异议,在 15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并负责对货物进行保管。在此期间内,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须在1 天内派人员到现场处理。否则,即视为接受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作为合同订金。供方发齐货到需方工地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再支付到合同货款总额的 %,余下合同货款总额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需方使用满 壹周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于7 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应无偿包退、包换、包修;并承担因退货、换货或维修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否则,按违约处理。
2、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导致货物刮花、破损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3、供方逾期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的,供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外,还应承担需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未经需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承担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
5、由于需方原因,如没落实产品规格型号、数量等而使供方交货期延迟的,责任由需方承担。
6、如供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 ,从规定交货期限起每延迟壹天按合同总价的%对延期交货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并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和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由此造成需方间接损失的权利。另外,对于因供方迟交货而导致需方增加缴纳有关税费或其它费用,则此等增加之费 用须由供方承担。
第九条、不可抗力:
火灾和爆炸等) 、战争(不论是否宣战) 、叛乱、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买卖合同 篇9
合同纠纷答辩状
鹿城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黄香珍,女,1962年12月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30302621207362,住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龙泉巷10弄9幢201室,联系电话0577-88500367。
被答辩人:林永畴,男,1959年1月2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住温州市瓯海区潘桥镇丁岙镇丁腰路11弄4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林永畴诉答辩人黄香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答辩人与被告陈意泽之间只存在店面租赁合同关系,因此不需要为被告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其次,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没有利害关系,不具有被告主体资格,请求法院驳回被答辩人林永畴对答辩人黄香珍的起诉。 (一)对事实部分答辩:首先,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证明原告提供的4号证据:收据中的黄香珍签名非黄香珍本人所签,该份证据无效,因此,可证明黄香珍并没有授权陈意泽去经营,黄香珍未参与到被答辩人林永畴及被告陈意泽之间的交易中。其次,黄香珍与陈意泽之间的租赁协议的第一款中:甲方自愿将温州鞋市场第456东号(计半间)的摊位转租给乙方即陈意泽经营。并且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实施细
则》第十四条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可证明,双方签的只能是店面租赁合同;并且根据收据签字非黄香珍本人所签以及租赁协议的第三款中相关规定,得知答辩人黄香珍只是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在经营、销售、管理等方面由租赁方陈意泽自主管理的,进一步证明了黄香珍与陈意泽之间是店面租赁合同,是财产租赁合同而不是经营权的转租,即出租人黄香珍将摊位使用、收益权交给承租人陈意泽使用收益,陈意泽支付租金给黄香珍,陈意泽以自己的名义生产经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民事法律关系,所以被告陈意泽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债权、债务应由被告陈意泽自行承担,被告黄香珍不承担给付义务。 (二)对适用法律部分答辩:被答辩人林永畴在起诉状中所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以及《合同法》第60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来要求答辩人黄香珍承担连带支付鞋款513800元及其自20xx年12月10日起至支付之日的利息的责任。而此案中,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
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而且根据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则,所以可知,答辩人黄香珍与陈意泽之间的租赁协议是有效的,他们属于租赁合同关系。 因此,答辩人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完全不接受,现提出依法处理本案的主张:答辩人与被告陈意泽之间只存在店面租赁合同关系,因此不需要为被告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其次,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没有利害关系,不具有被告主体资格,请求法院驳回被答辩人林永畴对答辩人黄香珍的起诉,望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证据和证据来源:
1.租赁协议书,证明答辩人与陈意泽之间是店面租赁合同关系。
2.被租赁的房屋照片,证明房屋的实际情况
3.司法鉴定机关出具的鉴定书,用于证明被答辩人所提供的收据中的签字并非黄香珍所签。
此致
鹿城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黄香珍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附项:
(l)本答辩状副本X份。
(2)证物或书证XX(名称)X件。
次承租人对租赁物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赔偿,法律未规定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不可能存在权利义务关系。
4、房屋转租不是房屋租赁权的转让。租赁权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人与出租人之间。而在房屋转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人与出租人之间。而在房屋转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仍然承担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转租与租赁权转让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
第十四条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
对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非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营业;
(五)扣缴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
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伙债务
《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五十二条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民通意见》47.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48.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53.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第四十五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四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三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律师法》第十八条律师可以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违反规定将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改变字号名称、经营者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方式、场所等项内容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新的经营者想要延用原执照上的字号名称,必须等原执照注销满一年后方可提起申请。想要盘店创业市民,一定要先到工商部门询问清楚,以免在交易中受骗。
http://zjnews.zjol.com.cn/05zjnews/system/20xx/03/31/016477117.shtml
买卖合同 篇10
立合同双方:
出售人:_____
代理人:_____ (以下简称甲乙方)
买受人:_____
双方根据《上海市优惠价房出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上海市_____区(县)_____街道(镇)_____路_____(新村弄)_____支弄_____号_____室计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优惠价出售给乙方。
2.上开房屋按住房综合造价的_____%_____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元计价,另计房屋地段、层次、朝向、设施因素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_____元,共计售价(大写)_____元。
3.乙方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定金叁百元整。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付清购房款,甲方给予_____%优惠,乙方实付价款(大写)_____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应付款_____%,计(大写)_____元。余额计(大写)_____元,分_____年付清,月利率_____‰,余额款本息共计(大写)_____,每月月底前交付(
大写)_____元,最后在_____年_____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购房款作违约金由甲方收取,从未交款当月起向甲方缴付按公房租金标准计价的临时使用费,补交住宅建设债券。预付维修费按已支出的.维修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7.乙方购房款未付清前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无继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区、县房管局根据《继承法》向法院申请按绝产接管,未付清的购房款由接管单位补交。
8.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维修费,在合同签订30天内交割房屋。
9.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交付有关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乙方分期付款则要购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10.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预付住房售后维修费。甲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高层住宅_____%),提取维修费(大写)_____元,连同乙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高层住宅_____%)预付维修费(大写)_____元,落实维修单位,负责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11.上开房屋的基地和园地属国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设施属同幢所有权人共有,乙方保证不侵占使用。
12.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项法规和规定,按时向提供售后服务和管理的管房单位或组织交纳管理费用。
1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购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双倍偿还乙方。
14.本契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门或组织,房产交易所各执一份存证。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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