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买卖合同

时间:2021-11-01 19:59:56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设备买卖合同(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备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设备买卖合同(15篇)

设备买卖合同1

  卖方: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

  买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库)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坐落在 市 区 区 ),车位面积为 平米,( 号)。

  第二条上述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购买定金。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全额车位款(含定金)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款之日起 天内将交易的车位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保证各个部位功能完好,在交付当日将物业管理费,管理费。及其它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需交纳的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若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的定金,并承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乙方违约,所付定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所售该套车位产权清楚,无纠纷,未设定任何他项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产权人壹份,乙方壹份,房地产部门壹份。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出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 话: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 话: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承建娄新高速第25合同段的工程施工任务,现该工地需用碎石若干m(最终数量以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甲方经实地考察乙方及洽谈有关碎石购销事项,乙方能承担甲方部分碎石供销任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质量与数量

  1、 乙方供应给甲方的碎石必须经甲方试验室技术证明并认可达到或超过工程技术质量标准与要求。

  2、 乙方供应给甲方的碎石经甲方质量检验与技术鉴定为不符合产品技术质量要求的产品,甲方工地一律拒绝验收,乙方应将不合格产品及时清除撤离甲方施工现场,由此所造成的各项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碎石质量,乙方必须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负质量终身责任。

  4、 碎石用量,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展需要报碎石用量计划给乙方(报计划方式可用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必须按甲方的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如量运送至甲方施工现场的指定地点。

  5、 碎石规格为1-3cm或需方指定的其它规格,碎石数量按实结算。

  二、 碎石价格与付款方式

  1、 碎石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为不变价格。

  2、 碎石价格以m3为单位计量计价,每m3价格含资源费、装卸费、劳务费、管理费等内容或按约定的换算比例过磅验收。

  3、 碎石包装车,施工现场验收,价格为 元/ m3或按石料密度比例换算成吨结算。

  4、 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为1200立方米结算一次,余200立方米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完工以后一次结清;以后按1000立方米结算一次。

  三、 购销时间

  碎石购销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甲方不需要为止。

  四,验收方式

  1、 验收地点:乙方供应的碎石地点为甲方施工现场,即华龙公司施工地点收方或甲方指定的其它验收地点。

  2、 验收方式:甲方不负责运输途中损耗,碎石到工地现场捡尺,按实验计量并开具验收单签字盖章后交予乙方。验收单作为乙方货款结算原始附件依据。

  五、

  1、 甲方职责:

  a) 负责对碎石质量技术要求交底,产品材质质量试验等工作。

  b) 负责对产品质量要求及时组织验收、计量、签证,及时办理好货款结算与支付。 c) 及时向乙方报碎石用量计划。 双方职责 3

  2、 乙方职责:

  a)

  b)

  c)

  d)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与职责。 组织好货源,按甲方碎石用量计划保证甲方施工现场所需碎石及时到位。 乙方提供的碎石必须是经甲方试验室通过质量检验与技术鉴定的合格产品。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供、缓供碎石,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停工待料期

  间的一切费用与经济损失(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洪水、战争等因素外),并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损失与罚款由甲方从乙方当月的货款支付中扣除。 e) 乙方在未收到甲方供货计划前,乙方不得擅自将材料运到甲方工地上,否则,甲方拒绝

  验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f) 乙方应加强碎石供应全过程管理,搞好文明经销工作,经销以前应办理好相应的各种人

  身保险和车辆设备保险,承担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及财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及经济损失。

  g) 乙方未按甲方产品质量要求或提供不合格产品,造成甲方由此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乙

  方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损失。

  h) 乙方提供的碎石市场价格,必须符合市场行情或稍低于市场价,如甲方市场调查,在同

  类产品同等质量的前提下,价格比乙方供应价格低呀持平,售后服务质量又好,甲方有i)

  六、 其 它

  1、 本合同文件的约束,按双方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共同完成本合同。

  2、 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直到执行完成结束,甲方付清乙方货款自然终

  止。

  3、 本事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签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4、 合同发生争端,如经双方协商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约定诉讼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

  七、 违 约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贰仟元。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

  代表(签字):

  乙方单位: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权选择其它供方,乙方不得异议。 乙方提供的碎石质量必须达到或高于甲方提出的要求,如甲方发现有质量更好的碎石或业主、监理处等部门有要求的话,甲方有权另行选择供方,乙方不得异议。

设备买卖合同3

  合同编号:HBSY-QCGYC-20xx-MM-

  买 卖 合 同

  (机电设备类)

  合同名称:购买工作站采购合同

  (物探研究院11451200)

  买方: 华北石油管理局器材供应处 卖方:华北石油通信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工行华油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华北石油分行

  账号:0408004009221006977 账号:13001699808050509494

  联系电话: 0317-2722874 联系电话: 0317-2700470

  订立地点: 河北省任丘市(县)

  订立日期: 20xx年 月 日

  买方(甲方):法定地址: 河北省任丘市会战道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何桂鑫 联系人: 黄卫兵

  卖方(乙方):法定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蒋 辉 联系人: 孙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

  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标的物(详细描述)

  1.1 品名: 工作站

  1.2 规格型号: T7500 至强x5675 3.06GHz

  1.3 产地: 北京

  1.4 制造商: “DELL”品牌

  2 数量

  2.1 数量: 5台

  2.2 供货内容:(见合同附表) 。

  3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3.1 质量要求: GB/T9813-20xx

  3.2 技术及设计制造标准:(详见GB/T9813-20xx)。

  4 价款和支付

  4.1 合同价款:

  小写: ¥865215.00元

  大写: 捌拾陆万伍仟贰佰壹拾伍元整

  4.2合同价款包含: 17%增值税、运费等分项价款

  4.3 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货到经指导安装、调试和运行验收合格并买方出具

  验收报告后,按买方财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100%的货款。5 交付

  5.1 交付方式: 卖方送货

  5.2 交付时间和内容:20xx年12月31日前到货

  5.3 交付地点: 华北油田公司物探研究院指定地点。

  5.4 卖方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 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6 包装

  6.1 包装标准: 产品包装符合《产品包装标识标注规定》及相关规定。

  6.2 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产品包装符合《产品包装标识标注规定》

  6.3 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6.4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7 运输

  7.1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发货地点:任丘到达地点:华北油田公司物探研究院指定地点

  收货人: 王庆斌

  7.2 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标的额中

  7.3 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7.4 卖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8 验收与安装调试

  8.1 验收

  8.1.1买方应在货到后 15 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 8 日通知卖方,卖方应委派人员参加验收。如果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8.1.2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

  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8.1.3 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负责 对设备进行相应的调整、维修或更换,以满足合同约定要求,期间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同时,因卖方其它过失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8.2 安装调试

  8.2.1卖方应在验收后 // 日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买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8.2.2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单机试车成功,双方代表可在 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卖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8.2.3 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 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8.3 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方设备、材料损坏,卖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8.4 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设备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 河北省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检验机构(离合同履行地最近的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以该检定意见为准。

  9 质量保证

  9.1质量保证期限自完成8.2.3约定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

  9.2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

  9.3 卖方同意将货款总额的 // 即:人民币 // 元(大写)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不能按买方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将不再返还。

  9.4买方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设备,并不替代或解除卖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10 保密

  双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术服务及培训

  12 合同变更和解除

  12.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2.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2.2.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2.2.2 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 5 日内仍未交货;

  12.2.3 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卖方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2.2.4 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12.3 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 违约责任

  13.1 卖方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 1%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3.2 买方因自己原因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对方支付未付货款金额//的违约金。

  13.3 如发生12.2.3情形,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10% 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全部损失责任。

  13.4 卖方保证对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5 卖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设备买卖合同4

  设备转让方:(甲方):

  设备接收方:(乙方):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1、因甲方有一台八成新挖机,现转让给乙方,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850000元(大写: 捌拾伍万元整 )。乙方本着互相信任的情况下预付现金人民币¥贰拾万元。乙于20xx年8月3日将挖机提走,并支付剩余资金。如在订金预付时间范围内甲方把货物处理他人或其他原因不卖给乙方,甲方将承担订金的3倍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的作为损失。

  2、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进口设备提供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3、如该机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4、如合格证、购机发票或者进口报关单丢失,需在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开据证明,证明该设备属甲方所有。

  5、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

  6、甲方若购机时在银行按揭未缴纳完,私自出售给乙方后,银行要追缴任何责任和尾款补清由甲方负责,如出售给乙方后,是甲方的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等误工费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7、甲方在自己的场地上负责将该机设备安全装上乙方的运输车上,保证乙方顺利离开,乙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该机产权属乙方所有。

  8、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协议。甲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合同上。

  9、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10、如该设备属于两人合伙制经营或多人合伙制经营,需所有人共同签字,按手印生效。

  付款方式:转账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鹰潭分行

  账号:6232086500008097718

  户名:吴永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设备买卖合同5

  合同编号:

  买 卖 合 同

  (机电设备类)

  出卖人(乙方):

  买受人(甲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标的物(详细描述)

  1.1 品名:

  1.2 规格型号:

  1.3 产地:

  1.4 制造商:

  2 数量

  2.1 数量:

  2.2 供货内容:

  3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3.1 质量要求:

  3.2 技术及设计制造标准:(可详见技术附件)。

  4 价款和支付

  4.1 合同价款:

  小写:

  大写:

  4.2合同价款构成:

  4.3验收合格后日内,乙方应携带相关资料到甲方办理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付款履行审查审批过程中,一个审查审批部门审查完毕后 日内,乙方应将相关资料提交甲方下一个审查审批部门审查。

  4.4外部合同、非封闭结算关联交易合同付款履行审查审批程序:

  4.4.1 网下审查程序:买受人所属单位承办部门→买受人所属单位价格管理部门→买受人所属单位审计部门→买受人概预算与定额管理中心→买受人审计处(需审计处审查项目)

  网下审查需出卖人提交:合同结算资料网下送审记录表、结算资料。

  4.4.2网上审查程序:买受人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买受人所属单位财务部门→买受人所属单位合同主管部门→单位领导(机关职能处室、直属部门已经领导审批的不经过此步骤)→买受人企管法规处(需企管法规处审查项目)

  网上审查时,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所属单位承办部门网上提交结算资料后将相关资料送交至买受人所属单位合同主管部门。

  4.5乙方逾期办理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或因乙方原因延误甲方办理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时,每逾期一日或延误一日应当承担合同价款%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由甲方合同主管部门直接扣除。

  4.6本买卖按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

  4.6.1 一次总付:验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审查审批手续完成后日内向乙方全额付款。

  4.6.2 分期支付:验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完成后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其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日内支付。

  4.6.3本买卖封闭结算关联交易管理范畴,按《辽河油田关联交易封闭结算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付款。

  4.7甲方向乙方支付价款前,乙方应先将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提交给甲方。

  4.8 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甲方不承担此信息外的任何责任。

  开户银行:

  账 号:

  5 交付

  5.1 交付方式:

  5.2 交付时间和内容:

  5.3 交付地点:

  5.4 出卖人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产品合格证、质检证、说明书、商检证 。

  5.5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随机备品详见清单。

  5.6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6 包装

  6.1 包装标准:

  6.2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6.3 包装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6.4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7 运输

  7.1 运输方式:

  发货地点:

  到达地点:

  收货人:

  7.2 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7.3 出卖人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7.4 出卖人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受人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8 验收与安装调试

  8.1 验收

  8.1.1买受人应在货到后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日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委派人员参加验收。如果出卖人接到买受人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受人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受人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8.1.2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8.1.3 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出卖人应负责 。

  8.2 安装调试

  8.2.1出卖人免费安装与调试。

  8.2.2出卖人应在验收后日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买受人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8.2.3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运行成功,双方代表可在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出卖人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8.2.4 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8.3 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受人设备、材料损坏,出卖人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受人的损失。

  8.4 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设备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 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机构进行鉴定。

  9 质量保证

  9.1 质量保证期限自完成8.2.4约定事项之日起 个月。

  9.2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出卖人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

  间相应顺延。

  9.3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不能按买受人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将不再返还。

  9.4买受人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设备,并不替代或解除出卖人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10 保密

  双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术服务及培训

  11.1出卖人负责买受人进行与本机电设备有关的技术培训。培训的目的是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使买受人掌握设备的整体结构和操作规程,达到能够独立进行设备管理及日常维护,具有初级故障诊断与处理能力的技术水平。

  11.2培训内容

  11.2.1 为维护及安装工作所必须的全部工作文件的讲解;

  11.2.2 设备的安装和测试;

  11.2.3 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11.2.4设备的结构及与系统有关的知识。

  12 违约责任

  12.1 出卖人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应向买受人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 %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

  12.2 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出卖人支付未付货款金额 %的违约金。

  12.3 如发生15.3.3情形, 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4 出卖人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应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12.5 一方违反本合同第10条约定,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12.6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3 不可抗力

  13.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

设备买卖合同6

  合同编号:

  出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诚实、信用、互利原则,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买卖 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除非本合同其它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单价已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制造、包装、税费、关税、商检费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等甲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

  (二)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间,若设备、材料、人工等价格和政府有关税费标准发生变化时,甲方不得请求调整合同单价或主张索赔,也不减少或免除甲方应承担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

  (三)本合同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合同总价不一致时,则以合同谈判的最终单价为准并修正合同总价。

  第二条 质量

  (一)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

  (二)以下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

  1.部件 : 。质量标准或参数:

  2.部件 : 。质量标准或参数:

  (三)特殊要求:

  鉴于本合同标的为用于 工程的 设备,故甲方除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外,尚须满足乙方 工程施工生产的要求。

  第三条 安装调试、服务与维修响应

  (一)安装调试:

  (二)培训、指导服务:

  (三)维修响应:若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经甲方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甲方未能按时交货,乙方有权退货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甲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须指派专人(姓名: 身份证号: )负责与乙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第四条 包装

  (一)包装要求: 。

  (若产品属于供至国外项目,且须甲方包装时,则包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局(CIQ)有关规定进行产品包装,木料包装尚应有“IPPC”标记或提交CIQ熏蒸证明)

  (二)甲方所交付的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情况下安全运抵设备安装现场。

  (三)甲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四)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五)凡由于甲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甲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六)包装物回收: 。

  第五条 风险及所有权转移

  (一)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前由甲方承担,交付后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中的货物交付是指甲方将乙方所采购的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对验收合格的货物视作已经交付

  (二)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货物的单证和资料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并且即使货物已经移交乙方仍应由甲方承担。

  (三)因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乙方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货物风险的转移,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五)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运输、交付时间、地点、收货人

  (一)本合同所售设备由 负责运输,运输费用 承担。

  (二)运输方式为: 。

  (三)交付时间: 。

  (四)交付地点: 。

  (五)收货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

  (六)甲方运至交付地点后,由 方负责卸车。双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办理验收及交付手续,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第七条 验收

  (一)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甲、乙方双方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数量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甲方责任后,由甲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双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如检验时,甲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乙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二)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甲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乙方向甲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非甲方原因也非乙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甲方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费用由甲方自负;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费用由乙方自负。

  (三)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进行商检。 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 质量保证

  (一)保证期限:自本合同设备经双方初步验收签认之日起 年。如甲方未一并提交相关证照等附随资料,则保证期限自乙方提交全部相关证照等附随资料之日起计算。

  (二)在保证期内,如发现甲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甲方责任,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如甲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3日内派员到乙方处查明产品缺陷原因,确定属甲方责任的,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直至无偿退货,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则即认为甲方负有产品责任,应立即对乙方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直至无偿退货并可视为未按时交货而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收到乙方索赔文件之日起 3 日。

  (三)质量保证金:乙方保留合同价款的 %的质量保证金,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甲方。

  第九条 结算及支付

  (一)价款的结算依据:

  (二)价款的支付方式:

  若乙方以承兑汇票形式支付给甲方的货款视同以现金支付,甲方不得拒收或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承兑汇票的贴息费用。

  (三)价款的支付时间:

  第十条 通知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邮、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2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一)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二)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三)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7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能按约定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的型号、规格、性能、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乙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或者由乙方选择退货,且甲方要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各种损失,包括按本合同约定时限可以施工的误工损失等。

  3.甲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若甲方逾期交货的,则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千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给乙方,并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5.甲方提前交付货物、多交货物,如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乙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尚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但若乙方购买产品用于施工的工程进度款没有被支付时,甲方承诺可以延长付款时间至乙方的工程款得到支付之时,且乙方不承担相应利息和违约责任。

  2.若甲乙双方没有在本合同中约定该产品是用于某具体工程时,则乙方逾期付款的,应以尚欠货款为计息依据,以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 %计息,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附加条款

  (一) (二) (三) 第十八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约地点:

设备买卖合同7

  出卖方:公司(以下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买受方:公司(以下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等旧设备(以下简称“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

  第二条设备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与设备有关的现有的设备图纸等技术资料。第三条设备验收

  1、乙方应于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日内先行验收设备,并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以示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2、乙方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设备进行封存。

  3、乙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无异议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质量瑕疵责任。第四条设备交付

  1、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合同价格后日内向乙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设备自交付之日起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后【】日内将设备自行运走。

  2、设备交付地址:【】,乙方自行承担包装、运费和保险将设备运走。

  3、双方应在交付设备清单上签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设备。

  第五条付款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设备的全部转让合同价格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事项履行完毕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因此解除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格(如有),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

  2、乙方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格(如有),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3、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它约定条款

  第八条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

  第九条本合同在乙方对上述设备先行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时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为:

  本合同附件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内容,本合同条款效力优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xx年x月x日

设备买卖合同8

  甲方:xxx

  乙方:商丘xxx纺织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购买 络筒机四台(120锭/台),每台价格壹万陆仟元整(¥16000元),合计总价为陆万肆仟元整(¥64000元)。

  2、拆车前甲方机器完整不缺机物件,签订合同当日乙方交付甲方机器设备全款(甲方不负责开具发票)。

  3、甲方负责为乙方将机器完好无损免费拆卸并上车。

  4、设备拆卸上车前付完设备全款,运费乙方自己承担。

  5、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原则,同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商丘xxx纺织有限公司

  开户:河南省安阳市农行东风支行 地址:河南省虞城县203省道东侧,杜集镇北3公里处

  卡号:xxxx 电话:xxxx

  身份证:

  20xxx年3月14日

设备买卖合同9

  需方/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供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器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产品名称

  数量

  价格

  合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在供货时附出厂说明书、合格证,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2年。

  2.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3.产品的风险自发货之日起转移至买方,但产品的所有权自买方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转移至买方,在买方付钱所有款项之前,本合同所述的产品的所有权归卖方。

  四、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3.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除应承担本协议第八条的违约责任外,还自愿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法院诉讼费等。

  五、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10

  卖方:(乙方)买方:(甲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窗帘买卖及安装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增加项目总价:合同增加项目为坐垫60张;窗帘6个;台裙1张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不含税收,如需开发票另加6%税收)注:该单价、总价,如未作特别说明,均已包含了材料费、制作费、安装费、运输费。

  二、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安装完工之日即结算增加工程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以下两种方式由甲方自愿选择:

  (1)当面交付现金;

  (2)通过银行转帐。

  三、交货方式、期限

  1、乙方自行送货安装。

  2、交货工期为____日。

  3、交货、安装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订购的窗帘型号、制作比例应向甲方偿总价值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售,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偿付迟交部分总价值____%的违约金。

  3、甲方拒收乙方按合同交售的窗帘坐垫台布应赔偿乙方的39;运输费用,并向乙方偿付甲方拒收部分总价的双倍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每延误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值____%的违约金。

  五、因甲方窗体问题或因甲方要求变更延误安装时间视为合同延期。

  六、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七、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其他约定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另定补充协议,将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甲方:乙方: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11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拥有生产灰钙的旧设备一套,甲方为生产灰钙需要有意向卖方购买上述设备。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用于灰钙生产项目的旧设备。具体设备名单数量、名单及成新等内容见合同附件。

  二、合同价格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

  2、合同总价包括了合同附件所列的设备及辅助设备,双方确认合同总价为附件所列的设备现状下的价格,双方对设备成新率、数量等均已确认无误。合同总价只为设备本身价格,不包括拆卸、包装、运输、安装、税费等的费用。

  3、本合同不计单价,只计总价。

  三、付款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银行支付给卖方。

  1、合同总价的三分之一计¥100000(大写:壹拾万元)连同甲方尚未支付的灰钙粉货款60000(大写陆万元),共计160000(大写壹拾陆万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设备清单并经审核无误后三天内支付给乙方。

  2、合同总价的三分之一计¥100000(大写:壹拾万元),在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生产出合格产品后三个月内支付给乙方:

  3、合同总价的三分之一计¥100000(大写:壹拾万元),在20xx年12月31日前支付给卖方。

  乙方只提供设备的收款收据,不提供上述款项的发票。

  四、逾期付款

  如果甲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四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款金额每天3‰计算,直至该款付清为止。

  五、设备交付和验收

  甲方付清第一笔款项后,双方根据设备清单在乙方厂区现场核对数量,查验设备,经核对查验后视为完成交付。

  六、装卸和运输

  甲方负责设备的装卸和运输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在人员、工具等方面给予协助。装卸和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七、其他约定

  乙方在设备运达甲方后,甲方聘用乙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直至生产出合格产品为止。聘用期间甲方提供食、宿,并按月工资元标准按月支付工资。设备正常后,是否继续聘用,双方另行协商。

  八、不可抗力

  九、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补充与附件

  所销售的设备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设备买卖合同12

  合同编号:

  买 受 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 卖 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此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付款方式

  1 设备总价包括设备造价、运输费、保险费及安装调试费。

  2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预付款30%即,乙方安排生产。本合同项下货物全部生

  产完成,乙方接到甲方的发货通知,甲方需支付乙方货款60%即 。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需支付乙方剩余货款10%即后,乙方负责安装调试交付使用,乙方安装人员在没有经过甲方同意,安装人员不得撤离安装现场。

  3 按以下第一种方式结算:

  ①银行电汇 ②现金 ③支票

  交货及运输

  1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请填写安装地点:3.2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基础施工完毕,乙方在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3日内发

  货,乙方负责安装调试。

  货物验收

  1 甲方收货后按照国家制造计量法规定的出厂标准进行验收。

  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货物出厂给付用户的装箱单,原装产品合格证各一份,说明书

  等常规资料各一份。

  3 交货后1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及时安排上述货物的验收。

  产品质量

  设备保修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保修 个月, 保修 个月; 设备

  在质保期内免费进行保修,设备保证期不少于自交货起 个月。 5.2 设备如使用非 原装的耗件由此引起的设备故障不属于保修范围。

  售后服务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1 无偿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有关乙方所销售产品的正确安装、操作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

  的培训。

  2 无偿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使用乙方所销售产品时的现场技术指导。

  3 无偿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制定甲方内部有关乙方所销售产品的操作及保养规程。 6.4 根据乙方相关的服务标准或双方共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维修或保修。 6.5 在保修期内及时无偿提供备用机。

  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颜色、质量等不符合规定,有权在收货后的15 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已接收该产品,并认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2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异议后,应在 15 日内处理完毕。如乙方逾期不予处理,则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且甲方有权单方处理该不符合规定部分设备,因此所产生的一切直接责任和直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 无论甲方是否提出异议,乙方作为设备的供货单位,均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其提供的设备为合格产品且质量满足工程需要。

  违约责任

  1 甲方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1.1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单方变更设备颜色、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要求等,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1.2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单方退货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8.1.3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付款,则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1.4 乙方送货或代运的本合同内的产品,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货,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损失。 8.2 乙方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2.1 乙方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中途变更材料(或产品或设备)颜色、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标准等,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2乙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期限而逾期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千分之一/日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3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 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少交的部分甲方仍然需要,则乙 方必须在甲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如数补齐;如乙方仍不能按规定期限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 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4 乙方的设备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

  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5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有关规定,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 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 决不成或任何一方不愿协商,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并由本合同签订地的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 部分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

  补充约定

  1 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则须由违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最终用户无须为本合同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2 卖方须保证自己是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全部和部分专用技术和/或专利的合法所有人和/或拥有者,而且能保证自己有权许可最终用户使用。

  3 最终用户如因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而被诉和/或裁定侵犯知识产权,则卖方须进行解决,并须承担最终用户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11.4 货款未付清前,产权归乙方所有。

  附则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 后自行失效。

  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3 技术附件及其它约定/协议见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甲方(全称):(盖章) 乙方(全称):(盖章)

  经办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1615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税号:

  签字日期: 年___月___日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税号:

  签字日期: 20xx 年__12_月__10_日

设备买卖合同13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新乡市华西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同时卖方同意授予买方以下设备(以下设备器械均简称设备):

  一设备信息及报价表

  二设备的交付期

  乙方在合同生效的_30_天内向甲方交付上述设备,逾期将按照第7条规定执行。 三 设备运输、安装和验收

  1乙方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现场,并承担设备的运费、保险费等费用,装卸费由____方承担。

  2甲乙双方对设备进行开箱清点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在_____天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设备到货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4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的技术标准(见附件)进行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甲方《验收合格单》上签字确认。

  四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__3___天内先以__现金或汇款__方式预付全部货款___35__%计_______;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以_现金或汇款__方式付全部货款的_70___%计_______,正常使用后 现金或汇款__方式付全部货款的计_______,其余货款即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期满付清全部货款。

  五伴随服务

  1乙方应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扩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这些文件应随同设备一起发运至甲方。

  2乙方免费在设备到现场安装和调试,提供设备安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向甲方回访设备情况。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保证所供设备是在_(年月)后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厂标准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如果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乙方应提供保修期_______月,保修期的期限应以甲乙双方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及工时费。乙方在保修期内应确保开机率为95%以上,如达不到此要求,即相应延长保修期。

  3报修响应时间_______小时,到场时间_________小时(不可抗拒力量下除外)。

  6.5乙方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并应继续提供优质的服务,储备足够的零配件备库,保修期满后,以__________优惠价供应维修零配件,消耗品的供应应由双方另设协议决定。

  七索赔条款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办法,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均按每周迟交仪器的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应保证甲方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

  八争端的解决

  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中文书就,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

  十.双方特别约定 (附件)

  甲方: (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电话: 日期:_________ ___ (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李胜林 电话: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新乡市华西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设备买卖合同14

  甲方(卖方) 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合同标的

  第一条合同标的要求:

  1、设备名称、品牌、型号:____ 。

  2、产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____ 。

  3、质量标准:

  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说明书所载明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第二章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条合同价款:

  1、本合同所列设备台的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 。

  2、该合同价格包括:设备主机价(含____米管件)。

  第三条支付方式: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

  第三章设备验收

  第四条设备的验收程序:

  1、设备进场后,在20个工作日内使用正常,乙方付清全部款项。

  2、设备进场后,在20个工作日内由于各种原因,使用不正常,乙方按2、3万每月付甲方一个月租金,设备进场费由乙方负责,设备出场费由甲方负责。

  第四章其他

  第五条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15

  合同编号:

  买卖合同

  (机电设备类)

  出卖人:

  买受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

  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详细描述)

  1.1 品名:

  1.2 规格型号:

  1.3 产地: 1.4 制造商:

  2数量及计量单位

  2.1 数量:

  2.2 计量单位:

  2.2 供货内容:(见附件)。

  3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3.1 质量要求:

  3.2技术及设计制造标准:

  3.3有无技术附件:

  4价款和支付

  4.1 合同价款(人民币,含17%增值税价):

  小写:

  大写: 元

  4.2 合同价款构成

  4.3 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5交付

  5.1 交付方式:

  5.2 交付时间和内容:

  5.3 交付地点:

  5.4 出卖人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

  6包装

  6.1 包装标准:

  6.2 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6.3 包装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6.4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7运输

  7.1 运输方式:

  发货地点:

  到达地点:

  收货人:

  7.2 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7.3 出卖人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7.4 出卖人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受人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8验收与安装调试

  8.1 验收

  8.1.1 验收标准:

  8.1.2 买受人应在货到后 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 日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委派人员参加验收。如果出卖人接到买受人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受人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受人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8.1.2 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8.1.3 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出卖人应负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出卖人负责。

  8.2 安装调试

  8.2.1 出卖人应在验收后30日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买受人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8.2.2 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单机试车成功,双方代表可在 15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出卖人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8.2.3 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 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8.3 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受人设备、材料损坏,出卖人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受人的损失。

  8.4 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设备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给 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机构进行鉴定。

  9质量保证

  9.1 质量保证期限自完成7.2.3约定事项之日起 个月。

  9.2 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出卖人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

  9.3出卖人同意将货款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不能按买受人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将不再返还。

  9.4 质量保证期满后,出卖人凭使用单位的验收意见和产品使用合格证明办理质量保证金的结算。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9.5 买受人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机电设备,并不替代或解除出卖人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10 保密

  双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术服务及培训

  12 合同变更和解除

  12.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2.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2.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2.2.2 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货;

  12.2.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2.2.4 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12.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 违约责任

  13.1 出卖人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应向买受人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0.5%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出卖人造成损失。

  13.2 如发生12.2.3情形, 买受人不予返还出卖人质保,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支付 元违约金,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13.3 出卖人保证对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3.4 出卖人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应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13.5 一方违反本合同第10条约定,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13.6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4 不可抗力

  14.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4.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5 争议解决方式

  15.1 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15.2 如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5.3 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机关协商解决。

  16 效力及其他

  16.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 16.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6.3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6.4

  本合同一式 份,买受人执 份,出卖人执 份。

  买受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盖章)

  ( )

  住所:

  负责人(签字):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

  帐号:

  买受人税号:

  邮政编码:

  出卖人:(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

  帐号:

  出卖人税号: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签字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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