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1-11-24 13:20:38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买卖合同范文汇编10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买卖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买卖合同范文汇编10篇

买卖合同 篇1

  出 卖 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买 受 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幢】【座】 【单元】【层】 号房。

  该房屋的用途为 ,属 结构,层高为 ,建筑层数地上 层。

  该房屋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房屋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房屋总价款为(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 。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四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经验收合格。

  2.该房屋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房屋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房屋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五条 交接

  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产权登记

  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的情况如下:

  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买卖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产品工号:

  签订地点: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提示: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技术协议标准,在本条款中具体明确)。

  第三条 质保期内的服务

  质保期为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与更换,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质保金中扣减维修与更换费用。(提示:根据产品特点在本条款中明确规定大于或等于1年的质保期期限。)

  第四条 交货时间: 。

  第五条 交货地点: 。

  第六条 运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第七条 包装: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包装物不回收。

  第八条 验收方法

  双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清单。验收清单的出具不减轻和排除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乙方持验收清单与甲方办理合同决算书。(提示:如果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数量的变化或属于单价包干的,必须办理合同决算书。)

  第九条 付款方式

  1、付款条件

  (提示:①原则上不能有预付款;有特殊情况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必须要求对方提供等额的银行预付款保函作为担保;②严格掌握进度款支付节点,货未送到时付款不能超过60%,货到验收合格时付款不能超过90%;③必须预留10%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支付。)

  2、付款方式:银行支票、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3、发票要求:乙方向甲方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提示:根据合同金额的大小,明确开具发票的具体时间。)

  4、末次进度款的付款依据:

  双方合同、乙方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清单、双方合同决算书。(提示:如果双方办理了合同决算书,必须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

买卖合同 篇3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日期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 额

  交货日期

  超欠幅度%

  二、质量、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原材料供应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提)货办法、运输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卖方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同规定,买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买方不同意收货的,供方应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少交而买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买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_______%的违约金。

  (3)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付的费用和损失;买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买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对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在买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买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延期交货的损失。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买方经济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卖方造成损失时,应偿付卖方实际损失。

  (2)中途退货,偿付卖方以退货部份货款总值_______%的违约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卖方以延期提货部份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每日应偿付卖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卖方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6)实行卖方送货或代运的,无故拒绝接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违约金。

  (7)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买卖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二、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有效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 篇4

  车位买卖合同(一)

  出卖人与买受人经友好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买受人购买的由出卖人开发的××××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为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二、买受人所购车库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车库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 ,编号为 (具体位置附图),属 结构,层高为 。该建筑位于地上底层。

  该车库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车库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

  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该车库按建筑面积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交房后,如果该车库实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双方按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互补差价,不追究双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签定本合同时,买受人需一次性付清该车库的全部总价款。

  六、买受人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七、关于产权情况的约定:

  由于该车库层高不足2.2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该车库仅有使用权,没有产权。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皆具同等法律效力。

  位置附图: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省××市 签于××省××市

  标题:

  内容:

  车位买卖合同(二)

  甲方(车库出卖人):xx省xxxx房地产公司

  电话:

  乙方(车库买受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xx小区 幢 号车库,属 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 (大写: ),拍卖佣金 (大写: )。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xx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xx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3、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应将停放的车辆牌照、车主姓名、车库编号在物管公司做统一登记;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对小区住户产生不良影响;

  6、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在小区内应缓行,并注意行人车辆,如发生交通意外自行负责;小区内禁止鸣号,以免影响小区住户;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xx省房地产公司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三)

  本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由以下协议当事人于_____年___月___日

  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签订。

  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东南郡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东南郡一期”商品房地下车位,用途:该车位仅作为停车专用,不得另作他用;车位编号为:_____________。(具体位置见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1.2地下室内墙面为普通水泥砂浆粉刷、涂料刷白,水泥砂浆地面。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甲方划好车位分隔线;

  1.3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东南郡一期”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三、转让价款

  3.1转让按其座落位置以“个”为单位计价;

  3.2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做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5.2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按照转让价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六、交付期限与方式

  6.1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_____天内将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6.2车位使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为标志,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车位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8.2停车场专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全体车位使用权人承担;

  8.3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

  8.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

  8.5如果因乙方车体过大影响其他业主停放车辆,甲方有权单方决定为乙方调整车位,乙方应补足相应的费用;

  8.6乙方如需将该车位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将转让或出租范围限定于本小区范围内的其他业主;

  九、其他

  9.1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2_乙方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须同时签署《临时管理规约》及《车位服务协议》等,并严格遵守。

  十、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1.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附件二:车位使用权交接书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买卖合同 篇5

  甲方(出卖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身份证号码:

  现有甲方在敦厚村委修形村一宅基地,面积约200平方米的一块土地上建房造屋后转让于乙方,该块地为集体土地,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房屋为七层,乙方购买的房屋为该单元的西半个单元,从地起第二层,住房加楼梯间的面积为125平方米,楼上为赵厚芳,楼下为车库,东面为刘传燕房屋,南面为刘传燕房屋,西面为敦厚村房屋,北面为县妇幼保健院。柴间为该栋楼的北面,楼梯间起第二间,面积为平方米,东面为,南面为,西面为,北面为。总面积为平方米,总计人民币为壹拾柒万元整。

  二、该房屋为砖混结构,甲方必须达到国家建筑标准(乙方有权请质检人员检查质量),若有质量问题,必须由甲方维修,维修由甲方负责。

  三、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将该房和柴间的使用、出租、买卖、占有、公摊面积等权利一转让给乙方,永远有乙方所有,如以后可以办理集体转国有土地的手续,则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所涉税收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该房屋转让后,如政府规划需要拆迁,所得补偿款按本栋楼各户购房所占面积统一分摊。

  五、甲方负责水、电到户(开房费由乙方负责)负责安装室内铝合金门窗和进户门。

  六、乙方必须预付购房金计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剩下的在办好土地证和房产证后全部付清。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望双方自觉遵守,否则,出现问题由造成方负全部责任。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人签字: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

  甲 方: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 址: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条例法规、法律法规及规定。为保障本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购买_________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管理部门对殡改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_________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的统一规划,选择购买甲方_________号的墓穴,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币别:_________)墓穴租用费(地):_________整建墓工料费:_________元整。安葬服务费:_________元整。墓地管理费:_________元整。其它:_________元整。合计:_________元整。

  上述费用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

  第五条:墓位使用期限届满时需要履行的事宜:

  一、公墓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所有。甲方依法开展公墓经营活动,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合法权益。

  二、公墓使用期限:周期为__20__年。使用期届满,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墓 位时,必须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并缴纳墓地租费及墓地管理费。

  三、使用期届满的前壹年,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无法联系的,登报公告。 四、从乙方收到书面通知或登报公告之日起______年后,乙方不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墓位由甲方收回,骨灰(遗体)依法集中处理,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六条:甲方责任

  一、乙方所购的墓穴由甲方负责绿化、清洁、保安等治理工作,并负责对乙方购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护、保管。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因设计、施工、工程质量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使用人骨灰毁失的,一次性赔偿乙方¥__________元。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使用人的墓碑碑文、碑体、碑座等错误或制作、安装过程中有严重损坏的,甲方负责免费更换、安装。

  第七条:乙方责任

  一、墓碑:由甲方设计加工制作。如乙方要求对墓碑进行特殊处理的,甲方在不影响整体墓园规划的前提下,应满足乙方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墓地管理规定,爱护甲方墓园内的设施(包括墓园、小件及墓穴绿化),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八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九条: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式予以解决。

  2.假如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合约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7

  甲方:(xx)×××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传真:     邮编: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买卖标的和数量:

  甲方将下列货物卖与乙方:

  名 称  规格或型号  品 牌  生产商  数 量

  二、单价和货款总额:

  双方约定的价格条款是: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

  交货时间为;

  美批次交货数量的限制是: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

  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上海市 路 号;

  运输方式为:

  运费由乙方承担,但是已经合并计算入本合同的货物单价中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

  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是:

  封样的方式和保存:

  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当天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货物。不合格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包装和标签:

  双方确定的包装材料和方式是:

  货物标签商定为:

  七、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货物所有权:

  在乙方如数、及时地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前,甲方拥有对出卖货物的所有权,乙方有义务保证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的上述权利受到限制或者剥夺。

  九、货款结算和支付:

  结算和支付期限为:

  支付方式为:

  十、知识产权: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货物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赔偿。

  十一、保密条款:

  有关本合同的协商、签订和本合同的所有内容,以及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工艺、技术资料、双方客户、文件、图纸、价格等,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或者法定权利机构的许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许可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新的条款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在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三、违约责任:

  交货迟延的违约责任

  验收迟延的违约责任:甲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并由乙方承担损失风险,同时按日支付违约金 元;

  货款支付迟延的违约责任;

  交货不合格时的违约责任:

  违反保密条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万元,但是如果违约方因违约而获得的利益或者守约方遭受的损失大于  万元时,上述款项应当如数赔偿给守约方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五、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文书和意见的送达地址:

  双方明确本合同注明的联络方式是合适的,任何因履行本合同的所需的与对方的联系和文书都以上述方式进行,除非经对方的书面确认才得以变更。

  甲方:(xx)×××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8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

  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交付买卖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也就是卖方,受领买卖标的物并支付价金的一方是买受人,也就是买方。

  (二)买卖合同的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买卖合同是合同法分则中明确规定的合同,因而属于有名合同。而且,在各国合同法中,买卖合同都是最基本的有名合同。

  2.买卖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买卖合同的卖方要转移财产所有权于买方。卖方不仅要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而且要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转移所有权,这使买卖合同与一方也要“交付”标的物但不移转所有权的其他合同(如租赁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等)区分开来。同时,买卖合同是买方应支付价款的合同,卖方将取得价金的所有权。这又使买卖合同与其他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如互易合同、赠与合同等区别开来。

  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享有合同权利的同时,都负担相应的合同义务。其中,出卖人负有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于买受人的义务,买受人负有向出卖人支付价款的义务。因此,买卖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

  4.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给付(即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于买受人)与买受人的给付(支付价款)互为对价,因此买卖合同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所以,任何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从对方获得利益,须支付相应的代价。

  5.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时起成立,而不以标的物的交付或合同义务的履行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因此,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

  6.买卖合同为不要式合同。除非法律或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买卖合同并不需要采用特定的形式。因此,买卖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二、出卖人与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一)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并移转其所有权,这是出卖人和主合同义务、基本义务,这在各国或者地区的民法中都是一致的。该项义务由两方面的内容组成:其一为交付标的物;其二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2.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

  出卖人应当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主要是提单、仓单,是对标的物占有权利的体现,可以由出卖人交付给买受人作为拟制交付以代替实际交付。对于这些单证和资料,如果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出卖人交付的义务或者是按照交易的习惯,出卖人应当交付,则出卖人就有义务在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以外,向买受人交付这些单证和资料。该项义务系属出卖人在买卖合同中所负担的从合同义务,该项义务辅助主合同义务实现买受人的交易目的。对此,我国《合同法》第136条明确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3.质量瑕疵担保义务

  如果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其质量标准(存在质量瑕疵),按照《合同法》第155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一责任的基础是出卖人的质量瑕疵担保义务。质量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应当保证其所交付的标的物不存在质量瑕疵。所谓质量瑕疵,又称为品质瑕疵、物的瑕疵,是指标的物的质量没有达到出卖人声称的标准,或者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者没有达到一个诚信善意的买受人所应当合理期待的标准。

  4.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当保证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第三人不会就该标的物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根本目标在于标的物所有权的转让,因此,出卖人必须保证其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比如所有权或处分权),这也是出卖人的一项基本的法定义务,即使当事人未在合同中作此约定,出卖人也负有此项义务。

  具体而言,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包括:(1)出卖人对出卖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所有权或者处分权);(2)出卖人应当保证标的物上不存在他人可以主张的权利(如抵押权、租赁权等);(3)出卖人应当保证标的物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5.其他义务

  除负担前述主合同义务和从合同义务外,出卖人还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交易习惯等,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以及相应的不真正义务等法定义务。

买卖合同 篇9

  供货方:

  采购方: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五年四月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制订。

  2、供货方应充分认识到所提供的公寓用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

  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

  4、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仔细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的内容。

  5、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供货方与采购方可以针对本合同范本中未约定或约定不详的内容,根据合同标的物的具体情况签订公平合理的补充协议,也可以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

  6、本合同文本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供货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采购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规定,供货方和采购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采购、质检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基本情况和质量标准

  1、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基本情况

  ┌───┬────┬──────┬───────┬───────┬──────┬─────┐

  │编号 │内容 │纤维名称 │品级 │规格 │数量 │单价 │

  ├───┼────┼──────┼───────┼───────┼──────┼─────┤

  │1 │被子 │ │ │ │ │ │

  ├───┼────┼──────┼───────┼───────┼──────┼─────┤

  │2 │褥子 │ │ │ │ │ │

  ├───┼────┼──────┼───────┼───────┼──────┼─────┤

  │3 │床垫 │ │ │ │ │ │

  ├───┼────┼──────┼───────┼───────┼──────┼─────┤

  │4 │床单 │ │------ │ │ │ │

  ├───┼────┼──────┼───────┼───────┼──────┼─────┤

  │5 │被罩 │ │------ │ │ │ │

  ├───┼────┼──────┼───────┼───────┼──────┼─────┤

  │6 │枕套 │ │------ │ │ │ │

  ├───┼────┼──────┼───────┼───────┼──────┼─────┤

  │7 │枕巾 │ │------ │ │ │ │

  ├───┼────┼──────┼───────┼───────┼──────┼─────┤

  │8 │毛巾被 │ │------ │ │ │ │

  ├───┼────┼──────┼───────┼───────┼──────┼─────┤

  │9 │夹被 │ │------ │ │ │ │

  ├───┼────┼──────┼───────┼───────┼──────┼─────┤

  │10 │蚊帐 │ │------ │ │ │ │

  ├───┼────┼──────┼───────┼───────┼──────┼─────┤

  │11 │枕芯 │------ │------ │ │ │ │

  ├───┼────┼──────┼───────┼───────┼──────┼─────┤

  │12 │ │ │ │ │ │ │

  ├───┼────┼──────┼───────┼───────┼──────┼─────┤

  │13 │ │ │ │ │ │ │

  ├───┼────┼──────┼───────┼───────┼──────┼─────┤

  │14 │ │ │ │ │ │ │

  ├───┼────┼──────┼───────┼───────┼──────┼─────┤

  │15 │ │ │ │ │ │ │

  └───┴────┴──────┴───────┴───────┴──────┴─────┘

  2、在“纤维名称”栏目中注明质地,如棉、化纤等;在“品级”栏目中须注明填充物的棉花品级;所列产品及供货方和采购方协商补充的产品安全指标均应符合附件《纤维制品主要内在质量指标判定依据及标准》中的要求。

  3、供货方出卖的每套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均为上表中所列的项目。

  第二条 数量

  采购方购买以上学生公寓床上用品暂为 套。实际购买数量需根据采购方入住学生实际需求床上用品数量确定。

  第三条 价款

  供货方出卖的公寓用品每套单价为人民币 元,总金额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人民币整(大写)。最终金额以采购方实际购买数量为准。

  第四条 包装

  1、供货方应将每套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全部封装在一个大包装袋内,其中被罩、床单、枕巾、枕套、蚊帐要进行独立包装(被罩、床单应打编号)。整体包装上应当印有供货方的单位名称、商标、地址、邮编、电话。如果进行独立包装的产品不是供货方生产的,还应在此产品的独立包装上印有生产单位的名称、商标、地址、邮编、电话。

  2、供货方应将成套公寓用品的包装样式通过实物的形式事先通知采购方且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后再进行对该批公寓用品的包装,采购方应将该包装样品留存。

  第五条 保证金

  1、合同签署时供货方应向采购方交付保证金,数额大写为: 万 仟 佰 拾 元人民币整。

  2、保证金作为供货方出卖公寓用品在质量、合同义务、售后服务等方面义务履行的保证。当供货方在产品质量、履行合同或者售后服务方面给采购方造成损失时,保证金作为损害赔偿金的一部分。

  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署日起至采购方验收合格一年后止,采购方在有效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剩余保证金给供货方。

  4、保证金的退还以本金为限,不计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采购方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内由于自身原因不能退还保证金的,在退还保证金时除退还保证金外每日还应向供货方支付保证金本金的 作为不按时退还保证金的违约金。

  第六条 运输、交货

  1、供货方于 年 月 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货物数量送达采购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 。

  2、货物的运输、装卸费用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3、 。

  4、 。

  第七条 验收

  1、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采购方的工作人员应对货物的数量进行清点,并应向供货方提供收货凭证,但收货凭证只作为供货方交货数量的初步证明。

  2、采购方在出具收货凭证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请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纺织纤维检验所对货物的质量进行批检和抽检,采购方在收到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纺织纤维检验所《检验报告》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有权根据《检验报告》的结果最终验收,并签发正式书面验(拒)收通知。

  3、验收通知应当包含合格的货物数量、不合格货物的数量、对不合格产品处理的时间要求以及相应处理意见。

  4、当不合格货物的数量达到货物总数量的 (百分数或千分数)时,采购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供货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付款结算

  1、采购方在供货方按照验收通知对不合格货物的处理执行完毕之后,以供货方提供的合格货物的数量在 年 月 日向供货方支付货款。

  2、货款的支付不影响保证金条款的效力。

  3、 。

  第九条 售后服务

  1、供货方应负责所出卖货物的售后服务工作。

  2、供货方在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内负责对所出卖货物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或者更换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3、供货方应协助采购方定期对货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清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合同的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 ,数额大写为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拾 元人民币整,并赔偿对方因合同被解除所受到的损失。

  2、供货方逾期交货的,每日按照合同签署时的暂估总金额的3%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

  3、采购方逾期付款的,每日按照合同签署时的暂估总金额的3%向供货方支付违约金。

  4、合同的当事人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并应赔偿对方由于自己不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

  5、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于发生不可抗力后的 日内通知对方,以减轻对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两份,且该合同及补充协议应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纺织纤维检验所进行备案。

  供货方(签章): 采购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买卖合同 篇10

  甲方(卖方):合同编号:签订地点:乙方(买方): 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20 %(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 自提货物。

  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

  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签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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