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时间:2022-01-25 20:49:52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房屋买卖合同范文十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买卖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关房屋买卖合同范文十篇

房屋买卖合同 篇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即人民币小写 万元整。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先行支付房款人民币大写 (含定金),即人民币小写 万元整。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保证该房产及时顺利过户。

  五、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 方承担。

  六、乙方支付前期房款(人民币 万元整)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人民币 万元整)。

  七、甲方应在收到前期房款(人民币 万元整)时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八、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反悔导致房产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应返还乙方已付的全部房款及定期利息,同时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九、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油烟机、空调、热水器、浴霸、电视机、客厅沙发、晾衣架、房内灯具、床、前后门窗窗帘、厨卫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卖房人):张惠,女,身份号:************。

  乙方(购房人):李华,女,身份证号:*************。

  丙方(房产中介):沈阳市于洪区某房产中介

  甲乙丙三方于XX年5月1日签定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书,约定由乙方购买甲方的位于沈阳市于洪区某某街55-7号331房产。原协议其他约定事项中的6项作废,现变更为以下条款:

  1、甲乙丙三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明知沈阳市于洪区某某街55-7号331房产已经发生区域变更,由于洪区变更为皇姑区的事实,具体地址以变更后的地址为准。

  2、甲方的保证义务。第一、甲方应保证出售的该房屋具备合法的“沈阳市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沈房权证,保证该房房产证将来不能被撤销或该房产被变更为乡产权。第二、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任何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费、水电气、电话宽带有线物业费等)。第三、甲方保证该房无抵押、查封等强制措施。甲方需配合乙方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否则当乙方发现该房屋存在甲方无法保证的情况时,乙方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合同,甲方需在乙方提出解除和同后 日内退还收取的乙方所有费用,否则发生延期退还还将额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元整,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需赔偿乙方损失。

  3、在甲方和该房产都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上述条件无任何瑕疵时,甲乙双方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甲方保证没有两套售房的税,若有甲方承担该税,其他交易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更名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 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房款,如乙方延期支付还将额外支付甲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元整。

  4、在乙方更名过户后如需甲方配合乙方办理相应税费的变更手续的(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费、水电气、电话宽带有线物业费等)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否则不配合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5、在本协议签订后 个月内如果该房还无法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将自动解除,甲方应于和同解除后 日内退还收取的乙方所有费用,否则发生延期退费甲方还将额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元整。

  6、丙方在甲乙交易过程中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代办事项,具体中介费的收取方式为;办理更名过户手续时丙方一次性从乙方收取中介费贰千元,如是因本协议所定的甲方的原因导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解除的,丙方的中介费由甲方在合同无效、解除当日一次性支付。

  以上协议三方自愿订立,认真遵守执行,此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3

  甲方(出售方):身份证:

  乙方(购买方):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乙方和甲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位置

  甲方房屋位于冷水滩区凤凰园珊瑚路现代住xx宅。乙方所购房位置为栋单元层号。

  二、计价方式

  按建设面积计算,住xx房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合计元;单价元,合计元,总金额为元整。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购房金元整,买方必须签合同后天付元整。下余房屋元整于甲方办出房屋产权证时乙方一次性付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向他人出售乙方购买的房屋,乙方无异议和无权干涉甲方采取的措施。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乙方所购的住xx宅拥有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出租、抵押和继承。(甲方只为乙方办理房产证、水电过户)

  五、装修标准

  墙、室内、顶均为普通粉刷,其他无任何装修。乙方购房后不得擅自挖洞更改门、窗口。否则造成房屋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六、有关公共设施所承担的责任及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费用。室内所有东西归乙方、余款被付清及使用权归甲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xxx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4

  1. 某房屋买卖合同规定,出卖人须于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后150天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向某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出卖人和买受人共同办理房产证,如买受人不能按法定期限领取《房地产权证》,从出卖人取得房地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的第180天起,由出卖人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实际情况是,出卖人于1998年9月28日领取了所建房屋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自该日起加上180天,就是到1999年3月26日,出卖人应当在此前为买受人办理好所买卖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及《房地产权证》。实际上,直到20xx年7月16日,买受人仍未取得所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在这种情况下,当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及交付《房地产权证》时,出卖人可否以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为由,拒绝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拒绝交付《房地产权证》

  2.按照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五条和第一百三十八条等规定,出卖人移转所售房屋的占有和所有权为其主要义务。尽管买卖的房屋已经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规定的日期交给了购房人占有、使用,但这只是出卖人履行了移转所售房屋占有的义务,只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时因出卖人的原因仍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场合,就属于主给付义务不履行,构成违约,甚至是根本违约。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关于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算的规定,诉讼时效自合同规定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期限届满的次日起算。据此观点,上述案件中,出卖人有权援引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抗辩,拒绝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并拒绝交付《房地产权证》。

  有的专家不赞同上述观点,认为买卖的房屋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交给了购房人,就是出卖人履行了主给付义务,至于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只是出卖人未履行从给付义务。在主给付义务已经履行的情况下,从给付义务不得单独适用诉讼时效,以真正发挥从给付义务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佳实现的功能。因而,在买卖的房屋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交给了受让人的情况下,即使出让人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自合同规定办理的期限届满的次日开始计算已经超过了2年期间,受让人也有权请求出卖人继续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对此,笔者持不同意见。其原因在于: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三条等条文的规定,出卖人所承担的主给付义务为移转房屋的占有,尤其是移转房屋所有权。出卖人仅仅把房屋交给了受让人,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届满时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就是没有履行移转房屋所有权这个最重要的主给付义务,已经构成了违约,诉讼时效的期间应该起算。

  有专家说,在实务中,由于种种原因,许多情况下是出卖人(基本上为发展商)故意拖延,致使房屋所有权的过户登记手续迟迟未办下来,同时因购房人(大多为小业主)的法律意识不强而往往未于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按照诉讼时效完成处理这些问题,显然使已经交足了房价款的小业主遭受了重大损失。实际上,小业主恰恰值得同情,进而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若保护,就不应认为上述案型中小业主关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请求权已经罹于诉讼时效。

  就我个人而言,也十分同情小业主,但仍然痛苦地坚持上述案型中小业主关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请求权已经罹于诉讼时效的观点。其道理在于:其一,小业主完全有机会、有能力及时向发展商主张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造成诉讼时效中断,从而使其债权得到法律的保护,但小业主却躺在权利上睡眠,于是,就没有充分的理由对小业主再予以优惠的保护。其二,把发展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定为违约,意味着赋予了小业主追究发展商违约责任的权利,并且,发展商逾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给小业主造成严重损失时,小业主

  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解除合同,以便尽快甩掉包袱,进行有效益的新交易。其三,如此确定,也是双刃剑,即,使小业主获得较大数额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额,因为把发展商的违约时间定得越早,其所负违约金的累积或者可得利益损失的数额就越多。

  3.买卖的房屋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交给了受让人占有、使用,并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前也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但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一直未交付,主给付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房屋所有权已经移转给了受让人,只是交付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的从给付义务尚未履行。而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系房屋所有权的凭证,它只起证据的作用,已经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不因该证件的有无而发生改变。既然如此,在合同规定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期限届满的次日至今已经超过了2年,购房人一直未请求出卖人办理该手续的情况下,如果对该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使出卖人有权抗辩,仍然拒绝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反倒是人为地制造麻烦。如果联系到房屋所有权人遗失了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还可以补办的现状,罹于时效的观点更显得失去权衡。此其一。其二,如果说"尽管债权证书是动产,但是它的所有权却不能独立转让。该所有权与债权不可分离,归各自的债权人所有。"(曼弗雷德·沃尔夫:《物权法》,吴越、李大雪译,法律出版社,20xx年9月版,第320页)那么,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同样应与房屋所有权联系在一起,二权不得分离。若对交付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的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恰恰会造成房屋所有权与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分离的结果,所以,对于此类请求权不宜单独适用诉讼时效。

  4.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买受人应当在约定的或者法定的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合格的情形通知出卖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除非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此处所谓约定的期间或者基于法律规定而确定的期间,简称为质量异议期间。一种观点认为,它属于短期时效。笔者对此持有不同意见,认为质量异议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期间。理由如下:其一,质量异议期间首先表现为约定期间,而诉讼时效期间为法定期间。其二,质量异议期间适用对象含请求权和形成权。其中所谓请求权,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和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包括买受人请求出卖人修理、重作、更换标的物的权利,买受人请求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的权利(有学说认为这是形成权),在解释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后段所谓"等违约责任"包括损害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后段规定的"退货"的救济方式,一般情况下为解除合同,有时转为更换,有时转为重作,个别情况下可以转换为代物清偿。为了把退货同修理、更换、重作相区别,不宜将它解释为含有更换、重作的类型。从权利的角度着眼,解除合同的权利显然属于形成权。正是因为质量异议期间适用的对象包括请求权和形成权,就同仅仅适用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区别开来了。其三,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不消灭权利本身,质量异议期间届满则消灭权利本身。其四,于质量异议期间内买受人向出卖人主张,转换为诉讼时效期间的进行;若为诉讼时效期间则不会发生这种现象。其五,质量异议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延长,与诉讼时效期间不同。其六,质量异议期间的起算点,在该期间为当事人约定的期间场合,自约定的第一天开始起算;在无约定场合,自能够检验货物时起算(第一百五十七条),或者说自发现或应当发现标的物存在瑕疵时起算(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前段);若有质量保证期,自规定的质量保证期的第一天起算(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后段)。诉讼时效期间一般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正因为质量异议期间不属于短期诉讼时效,所以,只要买受人在质量异议期间内将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了出卖人,质量异议期间就功成身退,让位于诉讼时效制度。该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买受人请求出卖人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期限届满的次日。附带指出,质量异议期间也不同于除斥期间,其理由如下:其一,质量异议期间首先为约定期间,无约定时才依据法律规定的方法予以确定;而除斥期间原则上为法定期间,只有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的解除权的除斥期间系惟一的例外。其二,除斥期间的客体为形成权,

  而质量异议期间制度的客体包含请求权和形成权。其三,在质量异议期间内,买受人向出卖人主张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质量异议期间便完成使命,诉讼时效粉墨登场。其四,如果买卖合同规定有质量异议期间的,该期间的起算点为当事人约定期限的开始之日;如果买卖合同未规定质量异议期间的,该期间的起算点,有时为买受人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之日(合同法第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前段),有时为买受人收到标的物之日(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中段)。与此不同,除斥期间的起算点则比较复杂。合同法规定,在可撤销的合同场合,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起算(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在效力未定的合同场合,追认权的除斥期间自相对人催告确定的开始追认的时间起算(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释、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释);相对人的撤销权在除斥期间的长短方面不确定,只有最后限定,即追认权行使之前,起算点应为合同成立之时(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释、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释)。在债权人撤销权的情况下,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在债权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情况下,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算(第七十五条)。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解除权的除斥期间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起算之日开始计算,无此规定或者约定的,自债务人催告确定的开始之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5

  甲方(卖方):开发公司

  乙方(卖方):开发公司法人(预售房产登记人)

  丙方(买方):

  丁方(担保人):

  经以上各方协商,就丙方购买甲方开发的房产(房产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开发的上述房产已与乙方签订预售协议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登记。

  二、甲乙双方均同意以单价元/平方的价格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丙方,房屋总售价元,以房管部门核准的房产面积结合单价计算的总价为准。

  三、如该房产能直接在房管局更改合同则由甲方负责办理房产及土地证;如不能直接更改合同则由乙方负责办理房产及土地证的过户手续。为确保丙方能够购得上述房产,甲方及乙方均应与丙方就该处房产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甲方及乙方对两份合同中的出售方互负连带责任。

  四、该房应于年月日前上房。

  五、如非因丙方责任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如期上房或不能在上房后日内无法办理房产及土地证,则丙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及乙方连带偿还丙方双倍购房款。

  六、丁方自愿以其自有房产(房产具体情况、房产证号)作为对甲方及乙方履行交付房产的担保,并应到房产及土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丁方担保范围包括所有甲方及乙方应对丙方履行的全部义务。

  七、丙方应支付的房款在丙方办理完上述抵押登记后一次性交付给甲方或乙方。

  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章)起生效。

房屋买卖合同 篇6

  甲方: 住址:矣六街道办事处渔村社区一组 号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矣六街道办事处渔村社区一组 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正原则,双方经过反复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房屋买卖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坐落在矣六街道办事处渔村社区一组 号,房屋面积( )平方米,卖给己方居住使用。

  二、房屋价款为:人民币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圆整)。此价款含房地合一价。

  三、付款办法: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房价款人民币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圆整)。

  四、房屋款全部付清后,即日起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管理居住使用,房屋所有权也随之转移,今后若遇国家占用或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赔偿款归乙方所有及回迁安置房政策。

  五、乙方使用该房屋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今后社区及小组对该房屋的一切事项均由乙方全权办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本合同双方遵守执行,不得反悔违约,否则惩违约方房屋买卖价款的双倍违约金6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圆),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条款双方认可无争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中证人:

  20xx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7

  买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同意买卖下列房屋: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弄______号______室 ,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平方米。 经双方设立条件如下:

  第一条 上述房屋由乙方售给甲方,全部价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二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内,甲方应将上列价款付与乙方,乙方收到全部价款后,应将房屋在一个星期内腾出交给甲方。

  第三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政策和规定,未经市有关部门及乙方同意,不得对上述房屋加层和改建。

  第五条 房屋基地及底层独用园地属国家所有,仅供甲方使用。甲方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管理的政策和规定。从发给产权证之日起,甲方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缴付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第六条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上述房屋的有关权利义务不论甲方住进与否均归甲方。并按照管理和维修费用分担原则,按月由甲方承担管理和维修方面的有关费用。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在两年内属于原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属于人为的损坏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其中一份作产权登记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

  ______(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 篇8

  出卖人(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之相关事宜订立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双方陈述和保证

  1.1 双方均是根据其成立地或注册地的有关法律正式组建、有效存在并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独立法人。

  1.2 双方均具有订立本合同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利、权限和政府批准,并具有充分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的每一项义务的能力。

  1.3 双方认可本方代表已获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其权利,本方代表签署的

  合同或其他文件对本方具有约束力。

  1.4 在合同成立生效后,各方均应受本合同及其共同签署的附件的约束。无论现在还是将来任何管理机构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阻止双方履行各方在合同及其附件项下的义务。

  1.5 双方承诺对本合同的标的及与标的有关的财产、权利均不存在任何不确定因素,均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争议。

  1.6 双方承诺互相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

  1.7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规划房地产权利人与乙方建立买卖关系。

  1.8 商场名称为:

  第二条:买卖房屋(以下简称“商业物业”)用途、地址、面积

  该项目规划为 双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由乙方向甲方购买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上述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二。

  2.1 房屋座落于,范围。(房屋位臵见“附件一”)

  2.2 房屋现状为主体封顶。

  2.3 该商业物业的附属设备设施包括:合格并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统、合格并正常使用的供水供电供暖系统、有线电话预留线路、自动扶梯(6台)、观光电梯(一台)、货梯(一台)、有线广播等。具体见甲乙双方列出的附属设备设施清单,由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六。

  2.4 该商业物业的附属场地包括商业顶部及外立面的商场店招位、广告位、白天

  提供40个收费地下停车位及该商业物业门前的停车位等。详见附属场地清单及分界图,该附属场地清单和分界图,由甲乙双方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九。

  2.5 房屋范围见“附件一”中双方认可的各层平面图中用红线所圈画的范围为准,

  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最终以双方共同认可的政府房屋测量部门的测量结果为准。

  第三章 价格和支付方式

  第三条:售价及定金

  3.1销售总面积:平方米,1-4层平均售价为:元/平方米。

  3.2本合同定金: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1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定金,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以上合同定金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充抵房款。

  第四条:正式买卖合同的签订及房款支付方式:

  该商业物业在甲乙双方确定改造方案后,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在该合同签订之日七日内,乙方付总房款的50%,年月日付总房款的40%,年月日前付总房款的10%。

  第五条:税 费

  甲乙双方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其应承担的部分。

  第四章交房时间、条件、使用和维修

  第六条:交房时间、条件、使用和维修

  6.1双方一致同意将本合同“附件五”所确定的建设基本条件和技术要求的协议作为甲方交付房屋的条件。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交付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屋交付乙方,经乙方按“附件五” 建设标准验收后,双方签署房屋交接验收

  确认书。甲方未能在交付日前交付房屋或交付的房屋未能达到“附件五”确定的交付条件、延迟提供乙方正常供电、供水、供暖,均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接收该商业物业的书面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接收该商业物业,否则,甲方书面通知到达乙方的第六个工作日视为甲方已将该商业物业交付给乙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交接确认书无法签署的,视为甲方按规定交付该商业物业。

  6.2甲方保证切实拥有出租商业物业的合法处臵权,(包括“附件二、四”中的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在地的土地使用证),并能够作为商业用途,符合当地的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6.3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整改电梯的位臵及设计,详见附件七。

  6.4该商业物业的交付标准:地面,地板砖800㎜×800㎜×12㎜;墙、柱面层采用高质量的乳胶漆刷白;顶棚为轻钢龙骨矿棉板吊顶600㎜×600㎜×6㎜;照明为:(详见附件五),水、电、暖、电话线路、有线广播,按乙方确定的位臵安装。

  6.5甲方应将电源接至乙方所购买房屋的配电柜并独立安装计量表,并确保该商业获得不少于1200KW的正式用电量(遇政策性限电、供电部门停电除外)由乙方独立控制。货梯、自动扶梯的用电不包括在前述的1200KW中,由甲方另行提供并能满足上述设备的正常使用。甲方在移交时应确保现有照明、灯具、开关、插座、配电柜等供电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电气使用标准并处于正常完好的使用状态。

  6.6经营用水压力不低于0.20Mpa—0.45Mpa,水量在80㎡/d,(政策性限水期、供水部门停水除外)确保租赁物水、电、暖(如逾正常停水、停电影响正常供暖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能完全满足乙方商场的需要。

  6.7甲方应对该商业的“表前” (“表前”:指甲方主供设备至乙方购买房屋的配电柜(水)电表,“表后”:指乙方购买房屋的配电柜(水)电表至乙方使用的全部设备设施)供水、供电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应对该商业的“表后”供水、供电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应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交付商业时向乙方提供符合开设商场要求的固定消防设施(包括喷淋、烟感、消防栓、报警联动系统以及应急灯、疏散指示灯)和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亦应配臵灭火栓、灭火器等必须的消防器材设备,并通过消防验收及年检。

  6.8甲方应在交付该商业的同时,提供能正常使用,并通过当地有关部门的验收的自动扶梯6台、观光电梯(一台)、货梯(一台)等。甲方应同时提供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该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9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自动扶梯、观光电梯、货梯进行维修保养,并按规定年检,在合同到期后应保证自动扶梯、观光电梯、货梯完好。保修期外,乙方承担维修保养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房屋改造和附属设施、设备的增添。

  7.1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危及房屋结构和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商业形象和经营需要对所购买房屋(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外立面和内墙面)进行装修和改造,或增添附属设备、设施,而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外立面改造需经甲方同意)。需要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7.2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所在物业范围内装设必备的招牌、标记、商号和指引系统等,乙方无须支付甲方任何费用。乙方承诺按当地政府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装设的上述标识所有权归乙方。

  第八条:物业管理范围

  乙方租赁范围内的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解决,其费用也由乙方收取。乙方租赁范围以外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详见附件十三的物业管理协议。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甲方保证出售给乙方商业物业的产权关系清晰没有争议,如因甲方的产权有争议或引起纠纷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总房款的10%乙方支付违约金。

  9.2甲方确保出售房屋的主体结构、楼梯、楼板和墙体的承重,楼板和墙体的防水性,线路的安全性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存在任何现实的和潜在的危险。

  9.3甲方应保证按“附件五”规定的出售房屋的交付标准在规定的交付日向乙方交付该商业。

  9.4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向乙方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附件二中的内容,甲方还应于交付之日向乙方提交合法的、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建筑、消防、环保、设备等验收合格证明,上述复印件均由甲方盖章后交付给乙方。

  9.5甲方必须对房屋周边的属于甲方物业管理范围内的道路进行全面管理,保证乙方的经营需要。

  9.6甲方有权如期取得房款。

  9.7本合同签订后,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未能履行或解除、终止,甲方除按总房款的10%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乙方招商费及乙方支出的一切费用。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乙方所购买的商业物业的用途为乙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10.2代表乙方签订本合同的人为乙方的授权代表并提供授权委托书。 10.3乙方应保证按期交纳房款。

  10.4乙方有权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其范围见附件五“工程实施条款”。 10.5乙方负责购买房屋范围内治安、安全问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6乙方在不改变所购买商业物业内部主要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该商业物业进行内部装修与改造,甲方须予以配合。如装修改造涉及到房屋主体结构的变动,须征求甲方同意。

  10.7乙方可以在本合同约定的外立面的范围内,根据经营需要进行外立面装修改造,进行店招和广告的制作安装及发布,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费用。乙方确保符合相关广告安全消防规范并依法定程序进行。

  10.8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若因乙方使用不当,房屋或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如果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0.9本合同签订后,如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未能履行或解除、终止,乙方除按总房款的10%支付甲方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招商费及按附件五和附件六要求甲方支出的一切费用。

  第十一条:保 密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对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者公开、泄露及不正当使用。公开、泄露或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6条中第1款,延迟交付该商业物业,延迟提供乙方正常供电、供水、供暖,延迟达10日以上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每天8000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迟达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②乙方延迟接受该商业物业,延迟达10日以上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每天8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篇9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自有房屋一处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购买该房,特制订本合同如下:

  一、此房坐落于( ),产权所有人( ),产权证号( ),房屋建筑面积( )㎡,使用性质:( )。

  二、该房价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

  先交付( )元定金,其余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证时结清,公证时应再付剩余房款( )万元,同时甲方交钥匙交房,现场交接,房款两清。

  三、甲方保证在交接前对该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如签约或交接后,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室内外设施以看房时为准,不得转移,更换或更改,交接验收时也应该按合同验收,签署房屋交接单,并需验看水表、电表、煤气表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甲方负责维修。

  五、甲方需结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费用,如:房费、暖气费、煤气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

  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事宜的相关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 )方承担,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不得违约,如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乙方违约定金不退,甲方违约双倍赔款

  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10

  出卖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房屋买卖的规定(可写明具体的法律、法规名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交款日期以汇款日期为准)。

  2乙方应交给甲方现金______元;其余__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汇款地点、收款人汇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款的__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房产管理局、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______(签名)代表:______(签名)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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