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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饲料及添加剂买卖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南宁市饲料及添加剂买卖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标的、数量及价款
标的
名称
牌号
商标
含量
型号
生产许可证号
批准号
规格
等级
生产日期
产地
数量
单 价(元)
金 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内容及期限: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买受人未履行全额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
第六条 检验检疫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时间:
第八条 担保方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饲料(及添加剂)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2、饲料(可添加剂)不符合第二条质量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3、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其他:
第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未尽事宜,可协商增加补充内容附件。其补充内容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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