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房屋买卖合同模板汇编八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买卖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房屋买卖合同 篇1
为了体现对履行合同的担保,以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约定违约金条款。那么如何处理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的关系,当没有约定违约金时,能够主张赔偿?
违约金是一种责任形式,首先是对守约方的补偿,其次还可表现为对违约方的惩罚,补偿性和惩罚性可并存。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一般原则是有约定的从约定,这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没有约定或损失额难于确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应付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计算;
逾期办证的,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违约金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性质,决定了当事人对违约金的约定并不是绝对的,是依法可作调整的,《合同法》对此已作明确规定,《司法解释》对违约金如何调整作了进一步的规定。
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违约金的调整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不得依职权主动调整。
第二,违约金的调整是对数额的调整,而不是对违约金标准的调整。
第三,对于增加违约金问题,只要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就应予以增加,无需审查是否过分低于造成的损失。对于是否低于造成的损失,应由守约方承担举证责任。
第四,对于减少违约金问题,应以违约金是否过高作为是否减少违约金的标准。而违约金是否过高又是以违约金是否超出损失的30%为标准的,如超出30%,则应认定为过高,应酌情调整到30%以内;如超出损失但未超出损失的30%,则不认定为过高,无需调整。一般涉及减少违约金的案件,都是开发商逾期交楼或逾期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现就此类案件如何确定损失和如何减少违约金进行具体阐述。开发商逾期交楼或逾期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必然使买受人不能在预期的时间对房屋充分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使买受人的利益受损。由于买受人可以各种方式补救,一般很难举证证实具体的损失额,所以可参照《司法解释》对未约定违约金或损失时确定违约金或损失的原则来确定损失。对于逾期交楼,《司法解释》确定了政府部门公布的租金指导价和评估机构评定的市场价并存的标准,但实际上根据上述两种标准得出的结果大相迳庭,这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较大,当事人争议较大,这种情况在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尤其明显。笔者认为,租金的指导价不能充分体现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的具体情况,而且明显低于未约定违约金情况下适用的法定标准(即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明显不公平合理,有悖市场经济规律,不宜使用,否则会造成有约定不如无约定的现象,产生不好的社会导向。租金市场价较公平合理,但操作困难,影响审判效率。而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确定损失,既符合《合同法》和《司法解释》的精神,又比较公平合理,是可行的。所以如确需减少违约金,应减少至不低于按该标准计算的数额为宜?一般可减少至按该标准计算。
房屋买卖合同 篇2
定金和订金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有什么不同的法律效力
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今天,很多人都会选择在城市买房。由此也会产生很多纠纷,在房屋买卖时出现的纠纷主要有购房合同纠纷、不能按期交房纠纷、违约纠纷。本文就购买房屋时的相关问题作相应分析。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概念:它既是履约的保证,又是一种支付,同时还是一种赔偿,即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真诚履行签订的合同,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开发商违约,就要向购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定金的灵敏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因此,在购房者签订《预购临时协议》时,真正的预购房屋正式合同一主合同是否能够成立,还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与定金合同有着重大差别。因此,预购订金不是定金,定金罚则也就当然不能适用。订金与定金的最基本的区别就是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适用这样的罚则,只会存在返还或冲抵价款的作用。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出现在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其业主或赔偿仅仅是单方的,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在开发商如果违约是否双倍返还的问题上并不明确。如果开发商违约,只要退还订金即可。
“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一种担保形式;而“订金”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两者的法律效力也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买方交付的是“定金”,那么买方违约则定金将卖方没收,卖方违约则必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那么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
根据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必须持有《预售商品房许可证》才能卖楼花,而且不管是预售商品房还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都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比如:开发商收取了2万元钱后,并没有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那么两者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并没有形成。而《担保法》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条款又只能是主合同的从合同,那么在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形成的情况下,客户向开发商交的2万元钱就可能是“定金”,也就不存在开发商可以“没收”这2万元的问题。那么客户交付的只可能是“订金”,而“订金”是应当退还的。但是,如果当时双方签订了书面的预售商品房合同,则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那么买方反悔不买时,开发商就完全有权没收定金。
消费者与开发商即使签订了书面商品房预售合同,实际上也还只是一种意向书。在房屋实际交付时,双方须另行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购房者只有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交付了购房款、拿到开发商开具的发票后,才能向主管部门申办产权证。
房屋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经纪人执业证书号:)】,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在市【区】【县】【路】【弄】【新村】【支弄】号室。部位:房屋类型:结构:
(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币)计元。(大写):仟佰拾万千百拾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和【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出卖人:
买受人:
年月日
补充条款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附件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附件三
付款协议
附件四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附件五
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附件六
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
房屋买卖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出售方): 乙方(以下简称购买方):
现住址:现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丙方公司(房屋中介):
丙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单位购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 单位房一套,房屋面积大约为 平方米之间(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房 厅 卫 多层型房。此购房指标总售价元整(¥ 万元)。预付订金 %万元,其余%万元需在单位缴纳确定购房订金两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 甲方必须要先将产权办理在自己名下,房产证费用由甲方出。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协助乙方在合法过户时间日内将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其过户产生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契税、房产证等)。
第三条 甲乙双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对方提供身份证、户口薄证件及复印件:
第四条 甲乙双方从签订即日起所发生的费用(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第六条 定金
注: 过户完成首付款和余款当日兑现
第10条 违约责任如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扣除见证人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甲方;如甲方违约则见证人扣除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乙方,同时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币 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交房日期:
第七条 备注:室内留下的固定装修及家具电器包括:(根据家具清单)。此清单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家具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第十一条 此合同与出售委托合同、承购委托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附带家具(见家具清单)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5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市区
,房屋结构为,房屋用途为,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为㎡。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共有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
3、该房屋四至界限: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4、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
。
5、该房屋租赁情况(如出租房,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元,大写亿千百
拾万千百拾元整。(每平方米价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项以(现金、支票、其他)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
。
2、分期付款:
。
第四条交房方式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天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累计应付款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最后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计算。逾期付款超过天,甲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合同继续履行。若乙方在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2)条处理。
(2)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退还给甲方。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交房的。乙方有权按累计已付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按
计算。逾期交付超过天,乙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合同继续履行。若甲方在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列第(2)条处理。
(2)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甲方保证该房屋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已清除该房屋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既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对该房屋的各项基本情况均做了充分了解。该房屋转让后,如发生破漏、开裂等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
第八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三个月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甲方给予协助。如因甲方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
第九条该房屋转让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方按照有关规定承担。
第十条房屋转让,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让。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二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如选择仲裁方式务必填写仲裁委员会名称):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各方所执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乙方代理(签章)
甲方共有权人(或承租人或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房屋买卖合同 篇6
卖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定购房产事宜,签署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状况:甲方自愿出售位于德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号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人为__________);产别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室(储藏室)______平方米;车库____平方米。(以上内容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准),附属设施包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抵押、租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诺和保证此房产无任何权属等经济纠纷,并如实陈述房产权属情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产具体状况已做充分了解,自愿购买甲方上述房产。
二、成交价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房产及其配套设施的总体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元整。 此房总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三、付款方式
为保证房产买卖交易资金安全,甲乙双方同意将交易资金按如下方式进行划转:
(一) 定金
乙方于____年__月___日将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整,自行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取定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条。
(二) 房款
乙方在房产过户前一次性结清甲方房屋全部价款,甲方收取全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条。
四、甲乙双方办理过户等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方式:
(一)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房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年__月___日前腾出本合同房屋并通知乙方验房,交付该房产时,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甲方届时应将该楼房钥匙交给乙方。自交付次日起,房屋及配套设施物品损坏或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三)若甲方按照第五条逾期30日内仍不履行交房义务,乙方将行使房产所有权。
(四)若乙方按照第三条约定逾期30日不予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他人。
(五)甲乙双方决定延期签订买卖合同(或办理相关手续)的必须协商一致并出具书面协议书,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因政府、银行重大政策调整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七、其他约定事宜:
八、如果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与其他条款的约定不一致,以第七条约定为准。
九、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可以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且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十一、买卖双方在此声明在签署本房屋买卖合同前已通读全文,并理解其含义,双方愿意遵守本协议执行。本合同必须由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购买人本人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合同共壹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7
卖方: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联系电话:
买方: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 拥有的住宅房产一套,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房产证号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房屋的具体状况以相关部门登记的权属为准。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按套计价,总价: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该房屋的购房款;在合同具备签订条件,签订本合同的当日,乙方支付定金 人民币(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乙方给付 万元(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甲方在收到该款之日起两日内协助乙方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在年 月 日前,乙方给付 万元(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甲方在收到该款之日起两日内协助乙方到国土部门登记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第四条房屋交付时间: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定金之日起____天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物业、水电气、网络、有线电视等因甲方居住产生的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本次交易中全部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包括乙方依法应当承担的契税等。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计算。
2、逾期超过 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款的 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擅自解除本合同,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款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的违约责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内按__ 利率计算;
2、逾期超过 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按房屋总价款的1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擅自解除本合同,不出卖该房屋,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款的1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相关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 篇8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房屋
1、转让房屋情况
甲方自愿将此房屋卖给乙方,房屋(以下简称“房屋”)坐落于 区(县) 小区(街道) 号(栋) 单元 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 层,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以产权证记载为准),房屋性质为 ,房屋的抵押情况为。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
2、房屋面积
房屋面积以甲方与房屋开发商所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记载面积为准。如房屋最终取得房地产权证的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不一致,则以房地产权证记载为准。
3、房屋产权
甲方与房屋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但该房屋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
第二条 房屋金额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总价格为:人民币元(小写), 元整(大写)。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合同金额的95% 元整,定金最终抵作房屋款。
2、二手房屋交易公证办完后,甲方将与房屋开发商所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购房发票等等一切合同、票据、资料、钥匙等等的原件交付给乙方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5%,即人民币 元整。
3、待该房屋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甲方与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日内,乙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整。
第四条 房地产权证办理
如本合同项下房屋已具备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条件,甲方应积极予以办理,如在前述条件具备的前提下甲方一个月内未予办理,则逾期一日按合同金额的1‰向乙方无能为力付违约金。
第五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于交付当日办理完毕配套交接手续。
2、如房屋开发商尚未交房,则待收到开发商交房通知后7日内,乙方需办理物业、入住或管理等手续的,甲方应于配合办理。
第六条 房屋过户
甲方应于本合同项下房屋取得房屋产权证后7日内,与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该房屋有贷款,则应于取得房屋产权证后7日内,办理贷款清偿及房屋过户等手续。
第七条 税费的交纳
合同履行中,乙方承担过户(或更名时产生的房屋交易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其它费用)。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谘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40%的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即实际享有房屋所有权,并履行相应的付款义务。在办理房屋过户前,乙方在行使权利时需要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当协助;
2、房屋实际交付给乙方前,房屋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房屋完成验收交接后,实际交付给乙方之日起,房屋风险责任转移给乙方承担。
第九条 声明及保证
1、甲方保证:
1.1 房屋上不存在任何权利瑕兹和质押担保的情况,且房屋所有权真实、合法、有效;
1.2 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如为代理人则代理人已经过权利人的授权;
1.3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乙方保证: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1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过户到乙方名下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自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合同金额的4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 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或过户之日止,每逾期一日按合同金额的1‰向乙方按日计算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或过户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1.3 逾期超过30日后,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自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合同金额的40%支付违约金。
1.4 如发生本条1至3款的违约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最终解除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对房屋的实际装修损失。
2、乙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2.1 逾期30日的,自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金额的1‰向甲方按日计算违约金,并于实际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2 逾期超过90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7日内按照合同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自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合同金额的4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除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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