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买卖合同书

时间:2023-01-16 14:10:16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车位买卖合同书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位买卖合同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车位买卖合同书

车位买卖合同书1

  证明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

  第一条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区号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及位置编号,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第二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_____人民币:_____元,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30天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0.5%的逾期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0.5%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位买卖合同书2

  第一条 兹为预售停车位事宜,双方制定本合约。

  第二条 停车位数量及价款

  本契约总价款合计_________元整。

  本契约停车位数量为_________位,价款如下:_________。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依付款明细表所列,买方于接获卖方书面缴款通知单七日内自行向卖方指定之缴纳地点或金融机构专户,以现金或即期支票如数壹次缴清,如逾期达五日仍未缴清期款者,买方同意自逾期日起按日加付逾期期款部分万分之五之迟延利息,并于补缴期款时一并缴付卖方。但卖方同意缓期缴付者,不在此限。

  双方同意每期付款间隔至少为_________日。

  卖方同意停车位总价款百分之五之保留款订于最后一期,于办理停车位产权移转登记后,点交停车位时,买方缴清之,且本期付款间隔不受前款之限制。

  第四条 验收

  卖方完成本契约停车位必要设施及领得使用执照后,应通知买方于七日内进行验收手续。

  买方于验收时对本契约停车位之瑕疵,应载明于验收单上由卖方限期修缮,于完成修缮前买方得拒绝点交。

  第五条 产权登记及点交期限

  买卖双方同意本停车位产权之移转应于使用执照核发日起六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于登记完毕后两个月内完成点交。

  第六条 买方义务

  买方应配合签订住户规约及停车场管理公约。

  买方于停车位产权移转登记前应履行下列义务:

  (1)缴清第三条保留款以外之自备款。

  (2)缴清因逾期付款应加计之迟延利息。但有第七条第二款第二目情形者,该期间得予扣除。

  (3)缴清第十条所列应由买方缴付之税费。

  如需办理贷款,应提出办理产权登记及贷款有关文件、预立各项取款或委托拨付文件、开立与原预定贷款同额之禁止背书转让本票予卖方。

  买方同意配合卖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办理产权登记之相关事宜,并于卖方或其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通知日起七日内协办,否则应赔偿因而所产生之额外费用(如罚锾、增加税费等)及损失。

  买方应于收到点交停车位之通知日起_________日内配合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卖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可归责于卖方时,不在此限。

  第七条 卖方义务

  卖方应提供停车位种类及产权登记说明书(格式如附件五)予买方,并就说明书内各项详实填注,如有虚伪不实,由卖方负法律责任。

  卖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开工,自开工日起_________日历天以前完工,并以建筑主管机关核发使用执照日为完工日,如有逾期,应按日给付买方已缴之停车位价款万分之五之迟延利息,并于办理点交本契约停车位时给付买方。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期间不计入前开天数:

  (1)买方未依约交付本契约所载之各期价款及迟延利息或其他应由买方负担之税费,其迟延期间。

  (2)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之事由致卖方不能施工者,其停工期间。

  (3)因政府法令变更或其他非可归责于卖方之事由发生时,其影响期间。

  (4)有关水、电等配管及埋设工程,其接通日期悉依各该公用事业单位之作业及程序而定,不受本项完工期限之约束。但因可归责于卖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买方如因需办理贷款,开立与原预定贷款同额之禁止背书转让本票予卖方,卖方不得将该本票供其他任何担保之用,且卖方取得贷款拨付款项时,应即返还该本票予买方。

  卖方应于买方配合完成点交停车位手续时,将所有权状、保证书、保固服务纪录卡、停车场管理公约、使用执照(影本)、钥匙、遥控器及代缴税费之收据一并交付买方。

  第八条 保固期限及范围

  卖方同意自双方完成本契约停车位点交手续日起,依下列方式负保固责任。但因可归责于买方之事由致无法办理点交者,买方同意卖方自通知之点交日起负保固责任。

  (1)建筑结构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2)机械设备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3)其他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第九条 契约转让条件

  买方于本契约停车位产权登记完成前及缴清各期款前,如欲将停车位契约转让他人者,应以书面征求卖方同意,卖方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买方同意于契约转让时缴付部分手续费予卖方。

  卖方同意前款手续费不超过停车位价款千分之二。

  第十条 税费负担

  买卖双方应负担之税费除依有关规定外,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1)地价税、房屋税以点交日按买卖双方比例分担。土地增值税应以使用执照核发日之当年度公告土地现值计算之,由卖方负担。

  (2)产权登记规费、印花税、契税、监证费(或公证费)、代办手续费、贷款保险费及各项附加税捐由买方负担。但起造人为卖方时,建物所有权第一次登记规费及代办手续费由卖方负担。

  (3)卖方同意除前二款所列税费外,买方无须负担其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 规格误差之处理

  本契约停车位之竣工规格尺寸,误差在百分之二以下且长未逾十公分、宽未逾五公分者,视为符合规格。因竣工规格尺寸产生误差,致规格尺寸之减少超过上述标准者,买方得解除契约,或请求减少价金。

  但依情形,解除契约显失公平者,买方仅得请求减少价金。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卖方保证本契约停车位产权清楚,绝无一物数卖、占用他人土地或其他纠葛情事。如有产权纠纷致损害买方权益时,买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卖方解决。

  卖方如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之事由或因政府法令变更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卖方事由发生,致不能履行本契约时,双方同意解除契约,卖方应于解除契约同时无息返还买方已缴付之停车位价款。

  买方同意购买本契约停车位,日后应依法令规定使用。

  第十三条 违约罚则

  卖方违反前条第一款之规定,或违反第七条第二款有关逾期开工日或完工日达六个月者,买方得解除本契约。解约时卖方除应将买方已缴之价款及迟延利息全部退还外,并应同时赔偿总价款百分之二十之违约金予买方。但该赔偿金额超过买方已缴之价款者,以已缴价款为限。

  卖方违反第五条规定逾期未办登记或点交者,应按日给付买方已缴之停车位价款万分之五之迟延利息,逾期达六个月者,买方得依前款规定解除契约。但因不可归责于卖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买方违反第三条第一款之约定,逾期付款达六个月,并经卖方以存证信函定相当期限催缴而未缴者,卖方除得解除本契约外,并得没收买方已缴之停车位价款。但该没收金额不得超过停车位总价款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条 疑义之处理

  本契约条款如有疑义时,应依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为有利于买方之解释。

  第十五条 合意管辖法院

  因本契约发生之诉讼,双方同意以本契约第一条土地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六条 附件效力及契约分存

  本契约之附件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

  本契约壹式贰份,由买卖双方各执乙份为凭,并自签约日起生效。

  买方所执存之本契约,卖方不得要求收回。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之处置

  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依相关法令、习惯及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处理之。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位买卖合同书3

  编号:

  甲方(卖方):xxxxx

  (买方):

  楼盘名称:xxxxx

  身份证号:

  电话:xxxxx

  联系电话:

  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车位

  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买受人购买的为为福森金蓝湾期区号,号车位,面积约为㎡,用途为车位;

  二、车位按照个计算,该车位售价为人民币元/个,(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三、该车位均未设定抵押。

  四、买受人在签定本合同后5日内采取付款方式向出卖人支付车位的全部价款。

  五、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15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5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后,出卖人无息退还买受人的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地址:淅川县二桥西福森金蓝湾联系地址:

  六、出卖人应当乙方支付清全部车位价款五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交付该车位。

  七、买受人同意委托出卖人代交下列第1、2、3、项税费,并在接收该车位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出卖人。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相关其他税收和费用。

  八、买受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否则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车位,乙方所交的车位款不予退还,给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所有直接、间接损失。

  买受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九、该车位甲方不办理权属证。

  十、乙方所交车位款不包括物业费等在使用时应当交纳的费用,使用该车位应当交纳物业费等费用时,乙方必须交纳,与甲方无关。

  十一、买受人购买的本合同所述车位不得更换。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贰份,买受人壹份。

  出卖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车位买卖合同书4

  甲方(车库出卖人):

  电话:

  乙方(车库买受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__小区 幢 号车库,属 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 (大写: ),拍卖佣金 (大写: )。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__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__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3、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应将停放的车辆牌照、车主姓名、车库编号在物管公司做统一登记;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对小区住户产生不良影响;

  6、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在小区内应缓行,并注意行人车辆,如发生交通意外自行负责;小区内禁止鸣号,以免影响小区住户;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省房地产公司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书5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开封市尉氏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 区 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 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管网、线路、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 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书6

  协议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地下机动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了瑞玲翠园住宅小区地下机动车车位。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机动车车位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机动车车位(其平面图见本协议附件一,车位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层)号车位。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车位价格按套计算,该套车位的价格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万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一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款。

  第五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协议。出卖人解除协议的,买受人按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的,经出卖人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六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使用条件,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机动车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3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无;

  第七条出卖人逾期交付车位的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协议。买受人解除协议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协议的,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八条交接。

  车位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并签署车位交接单。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九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车位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车位发生产权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车位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二)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一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车位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二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持有情况:出卖人份,买受人份。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位买卖合同书7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车位位于号地下停车场,编号为号车位在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已到场实地勘察,对该车位置、大小等相关情况均已明确。

  二、使用年限

  该车位使用年限与该小区业主持有的房屋土地证使用年限一致,属该车位买受人房屋附属设施。

  三、计价方式与价款

  乙方购买该车位以个为计价单位,总价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

  四、付款方式与价款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该车位全部价款。

  五、其他

  1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和车辆通行的.相关规定,并承担该车位相应管理费。

  2、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和该车位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本小区其他业主使用,必须到管理处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六:争议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可提交无锡市人民法院解决。

  七: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车位买卖合同书8

  卖方:______ (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库)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坐落在武胜县烈面镇玲庐花园4幢1-7车库,车库面积为26.75平方米。

  2、上述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47500元整(大写:肆万柒仟伍佰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性次支付人民币肆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47500元整)。

  3、税费分担: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保证所售该套车位产权清楚,无纠纷,未设定任何他项权利。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位买卖合同书9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__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 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39;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

  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

  第三方的`损失。

  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管网、线路、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

  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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