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

时间:2024-09-15 05:57:00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模板汇总八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二手房买卖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模板汇总八篇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1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丙方提供居间服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房产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地产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佛山市______区路______号号楼单元______户住房出售给乙方。该房地产基本情况如下:建筑面积: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包括:

  第二条甲方承诺

  甲方对转让房地产的权属提供如下承诺:

  1、保证该房地产一切情况介绍属实,符合国家及本市关于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若该房地产在交易前已存在有关税费及设施安装费等债务纠纷,甲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前办妥结清并办理好过户手续(将产权和房屋一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为准),如有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成交价格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元整【¥】,该成交价款包括:【A仅指该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本身价格;B还包含附随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价格】

  第四条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作为购房担保。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前,甲方毁约的,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毁约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完成房屋产权过户申请手续签字后,定金抵作购房款。

  (二)为督促甲方及时履约,乙方可以预留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此款在甲方实际交付房屋、结清应付费用、房地产权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结清。

  (三)除定金、保证金之外的剩余房款元整【¥】,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第种付款方式:

  A、乙方应于甲乙双方完成房屋产权交易过户申请手续签字之日一次性付清。B、乙方采取贷款方式付款

  1、乙方应于给付甲方首付款元整,剩余房款元整申请贷款。

  2、乙方应于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贷款机构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等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贷款手续。贷款部分的房款应于贷款机构放款的当日直接给付甲方。

  3、如贷款机构实际审批贷款额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或贷款未获批准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a、乙方应于贷款机构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应交款。

  b、合同终止,甲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所有款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C、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第五条产权过户

  (一)甲乙双方同意于,共同应携带相关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二)房产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三)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所发生的税费,由__承担,合同签订后如遇到国家及本市税费调整,增加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协商按规定缴纳,退还的部分归缴纳者所有。

  (四)在房地产权过户未办理完毕前,如遇规划拆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拆迁手续,有关拆迁安置补偿的权利和义务均归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于腾出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占有、使用,并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作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二)该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对附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情况进行清点查验,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三)交付日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应在房屋交付前结清;以上费用的.付讫凭证交乙方查验,如有未清事项,乙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欠费。交付日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房屋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承担。

  (五)甲方应于前将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除贷款机构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未付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甲方应自解约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除违约金和应付税费之外的已付款。

  (二)除不可抗力影响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或迁出户籍关系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逾期交房超过日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三)甲方或乙方未如约履行义务,造成交易过户延期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00元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四)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故意隐瞒该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已抵押的事实,或者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又将该房屋出卖或抵押给第三人,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并按照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其它约定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被解除的,参照本条第1、2款执行。

  第八条中介服务

  (一)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以下服务:充当订约介绍人和撮合人;提供法律咨询,拟定合同文本并协助、指导订立合同;协助办理或代办交房、过户及贷款等手续;为双方签订和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创造便利。

  (二)中介服务费按房屋成交总3%收取,共计元整【¥】,由承担,应于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并签署后付清或是在付清甲乙双方未能交易成功的,中介费不予减免;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合同的,双方各承担50%;若甲方或乙方违约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未能交易成功的,由违约方或过错方承担全部中介费。

  (三)甲方或乙方不按时支付中介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费用的3%向丙方加付违约金;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付清中介费而私下交易或通过其他居间方成交的,应共同向丙方承担双倍中介费。

  (四)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购房合同书及房款(含车库等)交付凭证、契税发票以及其它一切交易过户所需的资料交给丙方暂时代为保管,丙方出具收到凭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丙方及时提供。若以上证件不能交给丙方保管,甲乙双方商定,将定金交给丙方代为保管,待房屋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后,丙方将定金交付给甲方抵作购房款,若甲方或乙方毁约,适用定金罚则。

  第九条补充或变更约定事项(对以上条款的变更约定,效力优先于原约定)。

  第十条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当事方另行议定,签订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起诉。

  (三)为办理贷款或产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四)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甲方代理人:

  乙方:

  乙方代理人:

  丙方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2

  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产)坐落于: 。 土地使用权证号:,房产权证号:,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双方现场确认,均无异议。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第 项: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如该房地产所附着有卖方户口,基于保证买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应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30 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小写: 元)。

  第七条 税费承担

  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双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买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买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买方于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十一条 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三条 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 7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卖方应按照行政机关的登记手续要求积极协助。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 7日内,买方须按本约定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第十四条 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10%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4 份,卖方1 份,买方 1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 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3

  不少二手房买卖双方在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都会选择将二手房买卖合同进行公证。然而,对此合同进行公证是否是法律上规定的呢?进行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又有什么作用?请阅读下文了解。

  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有什么作用

  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业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

  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

  由于目前法律没有做出相关要求,所以二手房买卖合同不是必须要公证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只有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以后合同才生效的`,那么就必须要办理公证,否则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得知,进行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并不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也就是说是否进行公证全凭当事人意愿。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如果合同当中明确约定只有进行公证合同才生效的,如果没有办理公证,那么该合同就是无效的。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4

  房产买卖合同

  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产)坐落于: 。

  土地使用权证号:,房产权证号:,

  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双

  方现场确认,均无异议。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第 项: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

  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如该房地产所附着有卖方户口,基于保证买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应享有完全的处

  分权,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30 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

  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小写: 元)。

  第七条 【税费承担】

  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双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买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买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

  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买方于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

  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事项进行验收,

  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十一条 【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三条 【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 7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卖方应按照行政机关的登记手续要求积极协助。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 7日内,买方须按本约定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第十四条 【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10%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4 份,卖方1 份,买方 1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 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国籍: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地址:___邮政编码:___联系电话:___委托代理人:___国籍:__电话:__地址:__邮政编码: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国籍: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地址:___邮政编码:___联系电话:___委托代理人:___国籍:__电话:__地址:__邮政编码: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位于第___层,共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不包括±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包括±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种方式处理:

  .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利率付给利息。

  .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

  第六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按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

  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_____公证(指涉外房屋买卖))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 签于_____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略)

  附件二:室内附着设施(略)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6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一、协商解决

  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是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还可以节省时间、人力和费用,所以,应该更多地采用这种方法。

  对于需债务人偿还债务而其一时又无力偿还的,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协商解决:

  1)、分期偿还。如果债务人因产品积压或者因外债收不回来而暂时无力偿还的,那么可以待积压的产品推销出去后,或者外单位的欠款收回后偿还。如果因管理不善暂时亏损但尚未公告破产的企业,经过努力还可以通过改善经营管理尽快扭转亏损的,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分批还款计划。这样做不仅可以使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得以实现,还可以使债务人积极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改变无力偿还债务的被动局面。

  2)、实物抵债。如果债务人因产品严重积压没有资金偿还债务时,还可以经过双方协商采取以产品抵债的办法来解决。以产品抵债,既可以帮助债务人推销积压的产品,又能起到偿还债务的作用,将“死物”变“活物”,这对国家、对当事人双方都是有好处的。另外,以实物抵债也可以采取由债权人代理推销产品的办法,用实际推销的货款来抵偿欠款。

  二、仲裁解决

  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用仲裁的方法解决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式。

  当事人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仲裁期限。当事人一定要抓住时机,在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有效期限内,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因错过时机而丧失自己申请仲裁的权利。

  2)、仲裁机关及管辖。根据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合同仲裁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的合同仲裁委员会。案件管辖原则是,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因此,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仲裁效力。通过仲裁机关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如果调解不成,仲裁机关最后作出的仲裁裁决便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法院则要强制执行。

  三、诉讼解决

  当发生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企业通过诉讼来解决合同纠纷的'也越来越多。

  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诉讼时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也就是说,合同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不起诉的便失去了胜诉权。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诉讼时效适用于民法通则中一般的时效规定,即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确立诉讼时效制度,对于促使当事人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以及时结束法律关系不确定状态,解决合同纠纷,稳定社会经济秩序都是十分必要的。实行这一制度,要求合同当事人一定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当然,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对方当事人自愿履行的,可以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另外,民法通则还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诉讼时效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果符合这两项规定的,当事人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2)、诉讼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保全。诉讼保全是一种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指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而对一方当事人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提供担保等措施。根据这一制度,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有可能很快灭失或被隐藏、转移,使自己申请给付的诉讼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就可以在法院作为判决之前,先行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以保证自己权利的实现。当然,申请诉讼保全的一方,应有胜诉的把握,否则,如果将来败诉了,则要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诉讼保全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4)、调解及判决。法院受理一方当事人的起诉后,首先要进行调解,如果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调解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要认真执行,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如果法院调解不成,则要作出判决或裁定,当事人对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或接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超过了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那么一审判决或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当然,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不停止判决、裁定执行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7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前提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情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屋座落于金钟镇大庄村大庄中社,房屋 间,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房屋价格及房款交付情况

  经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出售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房款支付方式:现金,一次性付清。房款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三、乙方将房价一次性付清后,甲方将房屋钥匙移交乙方。

  第三条 乙方房款全部付清后,甲方须及时交付房屋钥匙给乙方, 甲方如果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1‰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钥匙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8

  《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律师逐条解析版

  (特别提示及当事人基本信息部分)

  解析人: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张茂荣

  解析说明:

  1、本解析版是本律师对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与深圳市工商局联合制定的《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20xx版(20xx年8月1日实施,20xx年1月1日修订)的逐条解读;

  2、本解析版对本合同基本含义、签约注意、潜在风险及其防范进行了特别提示,是本律师多年来工作经验的总结,具有极强的实用性,实为二手房交易双方、中介公司、担保公司、按揭银行必读版本;

  3、本解析仅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并不代表网站意见,如有不妥,欢迎业内专家批评指正。 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

  深( )居间第( )号

  特 别 提 示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各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和二手房购房指引(交易场所现场悬挂)的内容。

  【张茂荣律师解析】示范文本的基本含义是示范作用,而非必须使用,如交易双方未使用本版本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只要内容不违法同样有效,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因此拒绝履行,否则将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文本由“深圳市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生成,合同各方经协商,可对本合同的内容作修改、补充,修改、补充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张茂荣律师解析】本合同属格式条款,未尽事宜合同各方可在附件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格式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约定为准。

  3、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对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进行实地考察,对房地产周围的环境、交通、学校及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学位、户口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卖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情况、户口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

  【张茂荣律师解析】本条规定了买方的注意义务和卖方的告知义务,买方不应仅限于卖方或中介的介绍,而应多方了解,查证属实。4、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建议买卖双方通过银行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并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资金监管帐户及资金交付条件等相关事宜。

  【张茂荣律师解析】资金监管是为了保证交易双方的安全,中天事件对中介监管的风险暴露无遗,强烈建议将首期款及大笔定金监管于银行。

  5、买卖双方在委托他人办理房地产赎楼、过户过程中,应当仔细阅读所签署的公证委托书内容。对外所授权限,应当在可控范围。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时,应当亲自到场,避免出现交易风险。

  【张茂荣律师解析】全权委托公证书是委托人赐予代理人的尚方宝剑,代理人持该公证书在授权范围内可以不经过委托人同意任意处分或购买物业、代理签约,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建议仔细逐条审验委托书内容,业主做公证时务必指明买受人、成交价,以防代理人炒楼或低价转让,出现意外事件时应及时终止委托。

  6、政府仅规定了房地产居间方佣金收取标准的上限,在房地产交易中,居间方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收取佣金。

  【张茂荣律师解析】中介促成交易后有权获取佣金,除此之外不应当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买卖双方对中介的其他不合理收费有权拒绝;如买卖双方成交后拒付佣金,中介有权起诉索赔。

  7、买方、卖方、居间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同时在场,以确保各方所执合同的同一性、有效性与真实性。

  【张茂荣律师解析】实践中存在中介先找一方签,再找另一方签的情况(非同时签约),此时合同在后签一方签字后生效,先签一方应备份以防止后签一方签字时另行增加或修改内容。如中介以需公司盖章为由要求全部收回合同,交易双方应制作备份并由中介签约人签字认可,以防篡改。

  【张茂荣律师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无效,中介方无资质或丧失资质居间并没有违法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本合同仍然有效,买卖任何一方不得因此拒绝交易,否则将构成根本违约。

  当事人基本信息(略):【张茂荣律师解析】基本信息尽量填写完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务必填写准确,因其是26条各方约定的送达地址,填写不准确将可能导致无法及时接收相关文件,履约过程中地址电话变更需及时履行变更告知手续!卖方姓名要和和房地产证一致,不能使用曾用名。买方要向卖方代理人索取卖方的授权委托书,以确保有效代理。各方应当备存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以防发生纠纷诉讼时使用(深圳法院诉讼要求提交对方身份证复印件)。 (未完待续)

  《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律师逐条解析版(二)

  (第1至8条)

  解析人: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张茂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预约买卖和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地产预约买卖

  第一条 【拟转让标的】

  卖方拟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

  房地产证号为: 。房地产用途为: 。 登记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该房地产于 年 月竣工。 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 ,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清单,详见附件一。

  【张茂荣律师解析】本条是关于拟转让房屋基本情况的介绍,因系二手房,主要情况在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已有记载,卖方只需注意填写的与登记的一致即可,如填写与登记或实际情况不符,买方可能会追究卖方欺诈售房的责任。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 种:

  1、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承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还清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3、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的,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与担保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办理赎楼手续,买方应予协助,担保赎楼收费项目以担保公司的服务合同为准;卖方虽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但仍不能获得赎楼贷款的,卖方应在合同约定转移登记日期之前自行赎楼。

  4、其他:【张茂荣律师解析】1、本条2规定的是业主自己赎楼,3规定的是业主委托担保公司赎楼。选择2不必做全权委托公证,操作简便安全,但需自己有足够的赎楼资金;选择3

  无需自筹资金但程序相对复杂,买方负有配合签订三方协议的义务(不配合导致无法赎楼将承担违约责任);2、担保公司赎楼需卖方做全权委托公证给其指定人员,本条没有规定业主做公证的时限,建议在本条4中补充约定或在3“??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与担保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后添加“并按担保公司要求做全权委托公证给其指定人员”;3、本条也没有规定担保公司因故赎楼不成的解决办法,因赎楼是卖方义务,为防止在赎楼问题上久拖不决,建议在“4、其他”中补充约定, 年 月 日前仍未能赎楼完毕的,卖方应当自行赎楼;5、卖方应权衡一旦担保公司赎楼不成自己的赎楼能力。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租赁合同见附件[租赁编号:, 月租金 元整(小写),租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卖方须于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证明,否则视为卖方违约。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置租赁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① 该房地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卖方须于 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方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若有)转交予买方,买方自 时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② 卖方须于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张茂荣律师解析】本条是关于租约事宜的约定,有三点注意事项:一是卖方负有实告知买方租约状况的义务,故意告知买方虚假情况导致租客损失的将承担法律责任;二是租客有法定的优先购买权,根据法律规定,卖方应在卖房前提前通知租客并征求其意见,故建议卖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取得租客的放弃购买权证明,以防签约后租客提出异议;三是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卖方无权单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故卖方选择②时应事先取得租客认可,以防租客不同意对买方构成违约。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张茂荣律师解析】本条不切实际,很多业主卖房后去向不明很难追索违约金,建议修改!买方应在交易之前去派出所进行户口查询,如查明该房地产有户口,建议在附件二中约定由卖方留存足够的迁户保证金,以免到时为追索小额违约金而耗费大量诉讼成本。第五条 【转让价款】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张茂荣律师解析】本条为过户登记价,是交易双方的纳税依据。需要提醒的是部分当事人为规避税费故意签订阴阳合同,即在本条填写一个较低的过户价格并以实际成交价付款,如此以来本条约定将属于无效约定,在房价发生波动时容易发生纠纷,应予避免。

  第六条 【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共计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买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账户监管。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可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张茂荣律师解析】1、定金不同于订金与付余款,一定不能写错;2、根据担保法规定,定金最高限额为成交价的20%,定金过低起不到担保作用,过高无效,故建议按房价的20%支付定金;3、本条第三款约定定金监管于双方约定的银行,但未明确具体银行,建议在签订本合同时及时与银行签订定金监管协议,以防一方借口就选择银行达不成一致意见而故意毁约。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2%)。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下列第 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 。

  【张茂荣律师解析】1、建议将交付保证金的结算时间改为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完成产权转移登记、相关费用交接完毕、迁出户口时结算;2、注意估算相关费用及违约金,预存足够的资金,如可能超过总房价的2%应删除括号内备注部分。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买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建议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

  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元):

  1、一次性付款

  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篇二: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

  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xx年版

  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

  深( )居间第( )号

  特 别 提 示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各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和二手房 购房指引(交易场所现场悬挂)的内容。

  2、本合同文本由“深圳市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生成,合同各方经协商,可对本合同 的内容作修改、补充,修改、补充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对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进行实地考察,对房地产周围的

  环境、交通、学校及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学位、户口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卖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情况、户口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

  4、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建议买卖双方通过银行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并 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资金监管帐户及资金交付条件等相关事宜。

  5、买卖双方在委托他人办理房地产赎楼、过户过程中,应当仔细阅读所签署的公证

  委托书内容。对外所授权限,应当在可控范围。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时,应当亲自到场,避免出现交易风险。

  6、政府仅规定了房地产居间方佣金收取标准的上限,在房地产交易中,居间方不得 超过规定标准收取佣金。

  7、买方、卖方、居间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同时在场,以确保各方所执合同的同一性、

  有效性与真实性。

  8、居间方应当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证书和营业执照。买卖双方可通过网站

  当事人基本信息:

  卖方:

  姓名:国籍/地区: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所占份额: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共有权人:

  姓名: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居间方:

  公司名称: 备案证书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经纪人(经纪人助理):联系电话: 执业证号码(上岗证号码):

  买方:

  姓名:/地区: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预约买卖和居间服务事宜,篇三: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

  ② 卖方提前解除原租赁合同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将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

  (10)提前还款罚息。买方需付税费:(11)印花税;(12)契税;(13)产权登记费;(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15)《房地产证》贴花;(16)抵押登记费;(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18)授权委托公证费。其他费用:

  (19)权籍调查费;(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21)评估费;(22)律师费;(23)保险费;(24)按揭费;

  (25)担保赎楼费;(26)其他 (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买方支付或代卖方支付上述项,卖方支付或代买方支付上述 项。 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变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2、买卖双方同意由

  以上按规定应由卖方和(或)买方支付的税费,因买卖双方协商改变实际纳税方的,法律责任不因纳税方的变化而转移。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的。

  第十条 房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 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与买方履行下列手续: 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向买方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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