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卖合同[精品]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汽车买卖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汽车买卖合同1
买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
(2) 余款____________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 余款_____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止,每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 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汽车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 ,户籍地:_____________ ,现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选购 ____产 __________牌, 车型_____,发动机号为 _______,底盘号 __________,功率 kw_____,车架号 _____,外观为____ 颜色的汽车壹辆。
第二条 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元/辆(小写¥:___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 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 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____ 拾____万___仠 佰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大写) 拾___万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写¥:_____元),分 个月支付,自 ___年 ___月 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 元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 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购车款,占用甲方资金按照有偿的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 %的比例结算。即按乙方未付购车款总额乘以占用天数计付给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项,采取先结资金占用费再还购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购车款的,甲方应予以准许,资金占用费结算至乙方付清购车款的当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
第三条 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以生产厂家符合国家的全新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包括厂家产品出厂前对汽车的部分技术数据和结构变动未作声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为准。乙方在收车单签字时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乙方对汽车质量验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购买已上牌使用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3、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毁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汽车的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甲方不承担售后服务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 担 保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 )种担保形式:
1、保证。乙方特请 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 所有的_____________财产为乙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或利息以及各种税收、保险费用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税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抵押担保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3、乙方如要求甲方为其购车提供担保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订书面反担保合同。
4、担保人在本合同签字或盖章的,即视担保或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
第六条 汽车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汽车的所有权,本合同项下的汽车所有权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使用、经营和收益的权利。若乙方与他人有诉讼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之前,有义务向他方声明所使用的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的情况。乙方在使用和经营汽车时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因使用汽车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任何亏损,或者造成第三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或者违法行为而被有关机关处罚等后果的,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相关的费用后,汽车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应当在次月(也可协商时间)将汽车转籍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保 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汽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第三者商业险,并必须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使第三者商业险的投保金额最大化,甲方予以积极协助配合。其他险种必须根据银行按揭贷款的要求足项、足额投保。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汽车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并代办理赔手续。
第八条 汽车转籍或转让
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转籍过户或者转让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
第九条 特别约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不必再以任何方式告知乙方,甲方即有权采用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或者通过法院等方式收回汽车,并授权甲方可将汽车进行任何的处置,处置汽车的价格均由甲方决定,乙方均予以认可。甲方处置汽车的所得的款项可用于直接偿付乙方未付清的购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汽车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因此造成汽车停运期间的任何损失和因收回、变卖汽车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汽车从事违法活动的;
2、逾期支付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达60天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足额第三者商业险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汽车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5、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行为的;
6、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若造成汽车毁损责任事故,影响汽车价值或正常营运的。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甲方以本合同的汽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贷款由甲方负责偿还。乙方以接收汽车的单据及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收费票据为凭,自愿承担与贷款有关的费用。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项下的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付清和未作汽车过户登记之前,甲方对该汽车保留所有权,乙方只对该汽车拥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在此期间,乙方有义务向他方声明该情况,并以乙方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甲方与乙方仅发生汽车买卖关系,没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货运业务。双方也未就汽车的使用、经营进行任何合作、合伙等活动,没有从中收取任何利益。
3、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汽车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经营汽车期间,汽车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货运纠纷,货物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5、当事人在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真实可靠。任何一方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的三天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相对方。在没有变动的书面通知之前,所有通知、函件均以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准,通知或函件一经到达通讯地址,不论何种情况即视为送达。
6、甲乙双方签订的与购车的有关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向银行按揭贷款、借款、车辆代管合同、协议及委托授权书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权选择分别履行或者合并履行。
第十一条 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的,按逾期应付额(本金)×3‰×实际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超过30天的,除应支付滞纳金外,还应从逾期支付之日起计算,每逾期一天,按1%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至少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债权债务清偿完毕时终止。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乙 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乙 方(签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____
财务登账盖章: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合同2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一辆______色______车。车牌号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_记日期___________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时,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成交,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切过户手续后,乙方将车款一次性付清,过户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需对本车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路不明或被抵压查封等其它因素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由甲方承担。
三、本车甲方不做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四、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如签字后有一方违约,由法院判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证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3
卖方(甲)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买方(乙)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排量为品牌型号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以人民币的价格卖(转让)给乙方。
二、付款及车辆过户: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车辆转让金人民万元(大写元人民币)。
(1)购车款支付方式:乙方将车款人民币万元。
(2)银行按揭尾款由
(3)甲方收到乙方的购车款后,银行按揭款由甲方还完后,由甲方应密切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三、车辆状况,交付地点,及将付方式:
(1)车辆状况:甲方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和无其他债务纠纷(外观附照片)。
(2)车辆交付地点:
(3)甲方应于车辆交付同时,将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购置税证,保险等一切证件和手续交付给乙方。
(4)车辆交付时间:
四、乙方收到甲方车辆及车辆相关证件,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购车款,均需向对方出具收条。
五、本次车辆交易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车辆交付前的交通违章及责任事故(如有)等法律和民事责任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后的'交通违章及责任事故(如有)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
1、车辆签订合同日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合同签订之后的由乙方承担。
(一)本合同未尺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汽车买卖合同4
买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拓印粘贴)
底盘号码:____________(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________元。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________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将该车全部所有权交付甲方,不得设置抵押,质押等,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如有瑕疵,依照第九条执行。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
乙方(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选牌□
(2)代办按揭□
(3)代办保险□
(4)代办上牌□
(5)代办装潢□
(6)代办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选牌,代办费:___________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___________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___________。
(2)保险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________________元。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__________元。
(5)车辆损失险,费用:__________________元。
(6)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7)以上保险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_____元。
(8)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的,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书面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____________元,车船税____________元,购置税____________元,注册费:______元,其他______元,合计约____________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元。
6、代办其他项目______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凭发票、收据向乙方结帐。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
(2)养路费凭证
(3)机动车保险单
(4)行驶证
(5)车船税凭证
(6)车辆牌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_______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6
本合同当事人:
卖车人: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车人: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现甲乙就下列汽车的买卖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同意,甲将其拥有的旧汽车一辆(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及相关车辆手续整体(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附加费本.养路费.保险单)出售给乙方.出售价格为: 元,人民币大写 为: 元.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保证该车手续真实有效,没有出租车史,非盗抢车辆,能够正常过户,并且不欠附加费,养路费,同时甲方应无条件为乙方提供过户相关手续,如不能正常过户或和有出租史时,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所付全部购车款及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上述车辆自本协议生效后,以前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以及交通肇事或违章行为以及其他意外情况引致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付任何责任。以后发生的费用和其他事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本协议签订的'同时,乙方将购车款一次性交付甲方,同时甲方将该车和相关手续交由乙方保管使用。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电话
住址
乙方签字 电话 住址 年 月 日 时
汽车买卖合同7
本合同当事人:
卖车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车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现甲乙就下列汽车的.买卖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同意,甲将其拥有的旧汽车一辆(车牌号: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车架号:______及相关车辆手续整体(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附加费本。养路费。保险单)出售给乙方。出售价格为: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为:______元。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保证该车手续真实有效,没有出租车史,非盗抢车辆,能够正常过户,并且不欠附加费,养路费,同时甲方应无条件为乙方提供过户相关手续,如不能正常过户或和有出租史时,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所付全部购车款及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上述车辆自本协议生效后,以前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以及交通肇事或违章行为以及其他意外情况引致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付任何责任。以后发生的费用和其他事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本协议签订的同时,乙方将购车款一次性交付甲方,同时甲方将该车和相关手续交由乙方保管使用。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电话:
住址: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电话:______住址: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
汽车买卖合同8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现将一台车牌号发动机号,色的车卖给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的心情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以现金形式交易,车款一次性付清。
2、此车从日时以前的`交通事故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3、此车从日时以后的一切事情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对甲方的此车手续、车况、外观、内饰等认可后签字。
5、车辆交付后,出现任何故障、损坏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负责。
6、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双方签字后永不反悔,并具有法律效力。
特别约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现在住址:
现在住址:
年月日时立
汽车买卖合同9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将_____车_____辆,车号为_____;产地为_____;型号为_____;发动机号码为_____;车架号为_____;颜色为_____;卖给乙方,价格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无盗抢,无诈骗、无经济纠纷,无私自改动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如有盗抢、诈骗、经济纠纷、私自改动车架号和发动机号,甲方给退车退款。
第三条、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当日付定金__________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__________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如到期未能付清,甲方将车收回。更名、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该车所出现的欠费、手续不全、违章、违法、交通事故、闯红灯等一切事宜由甲方负责承担;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后该车所出现欠款、违章、违法、交通事故、闯红灯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五条、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给乙方该车以及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甲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六条、甲方在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出现事故由甲方负责,在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之后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乙方违反本协议,定金不予退还。甲方违反本协议,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八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一条、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协议内容。
第十三条、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时起生效,事后如有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汽车
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_________
生产厂名称:_________
首选颜色:_________
次选颜色: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台
车辆总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运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出库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见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余款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
(1)100公里□
(2)_________公里□
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4.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5.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6.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7.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9.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 双方特别约定:_________。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A、申请仲裁。B、依法起诉。
2.双方选择仲裁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A、上海仲裁委员会□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C、仲裁委员会□
3.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诉:A、车辆交接地人民法院□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D、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缔结本合同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4.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车辆交接书(略)
附件二 委托服务协议书(略)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2.本合同所称汽车是指由汽车销售企业出售的新车。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公司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汽车买卖合同11
合同编号: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2、本合同所称汽车是指由汽车销售企业出售的新车。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公司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身份证 居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
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 元,大写 。数量: 台。车辆总价: 元,大写 。
运费 元,由 方承担。出库费 元,由 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见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2 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4、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5、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6、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7、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9、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 双方特别约定: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 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a、申请仲裁。b、依法起诉。
2、双方选择仲裁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a、上海仲裁委员会
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c、仲裁委员会
3、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诉:a、车辆交接地人民法院 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 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缔结本合同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4、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
附件一、车辆交接书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汽车买卖合同12
出卖人:_______
买受人:_______
一、汽车金额:_______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_______
交车地点: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
三、质量维修:_______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_______(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_______
五、争议解决:_______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_______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_______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_______出卖人(签章):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13
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醛 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招待仲裁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订
汽车买卖合同14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签定地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签定时间:xx年xx月xx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
品牌x型号x发动
机号x合格
证号x车架号x海关
单号x商检
单号x颜色价格x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x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x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x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15
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编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车型、配臵、颜色、数量、价格 金额单位:元 数量单位:台
注:以上合同总价系指在杭州市区的交货价(包括运费、仓储费、出库费等相关费用)。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本合同所供车辆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的原产地合格产品。
2、合同车辆在交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和故障损失,如撞、刮、裂、损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提车。
3、如发生所供车辆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车辆运至指定地点,由甲方负责验收,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验收提车工作。
2、在交付车辆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车辆上牌(验证)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随车的工具器材,并在保养手册上粘贴《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单》。
第四条:验收
1、乙方将车辆运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当场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车辆和所有配件、附件,必须保证其序列号、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第五条:售后服务
乙方保证在验收合格交货的同时办理车辆质保的有关手续,落实杭州市区范围内的特约维修网点(站),具体负责质保期内车辆的维修保养和质量索赔工作。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鉴证方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元), 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第八条:其它约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征得鉴证方同意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 )、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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