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蔬菜买卖合同

时间:2024-12-31 06:56:25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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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蔬菜买卖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标准蔬菜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标准蔬菜买卖合同

  买方(简称甲方):____有限公司

  卖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供应的蔬菜品种、单价、数量、金额及供应时间

  蔬菜总价:陆万捌仟零陆拾陆元(¥:68066元)详见合同后附采购清单:附件1,附件2,附件3

  第二条质量要求

  乙方供应的蔬菜质量按有机食品标准执行

  第三条结算方式

  在乙方提供且甲方同意的该蔬菜品种单价上浮后,每批交货后的当日或3日内结算并支付菜款。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供应的蔬菜必须按照约定及时进行开箱检验,验收合格后,不得任意压低价格或拒收。

  2、甲方对乙方供应的蔬菜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进行结算并支付菜款。

  3、对乙方交售的不合格的蔬菜,有权拒收,但必须书面提出正当合理的理由并及时通知乙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有机蔬菜种植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出售合格的蔬菜。

  2、按照约定的品种、数量、时间、地点将蔬菜供应给甲方。

  3、乙方应对种植销售的蔬菜的质量负责。

  第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自乙方将所有蔬菜供给甲方,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售出1个月后合同自动解除。

  (2)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可解除合同。

  (3)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解除此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收购或故意压低价格、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应向乙方偿付该批菜款50%的违约金。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结算或不按约定支付菜款的,乙方有权拒卖,甲方应向乙方偿付该批菜款50%的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交售或部分交售的,应向甲方偿付欠交蔬菜价款总额50%的违约金。

  3、蔬菜存在质量问题,不包括运输、包装、放置时间过长造成的损伤,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该批菜款50%的违约金。

  4、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均不以违约论,双方都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____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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