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
回迁房房屋买卖合同范本1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户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出售房屋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因甲方的房屋被依法拆迁,甲方自愿将其回迁安置的位于 或位于 的房屋转让给乙方,面积约 平方,房价每平方 元。
总房价 万元。乙方在取得房屋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第二条、由于上述的房屋尚未施工,甲方同意协助乙方进行挑选房屋楼层及位置。该房屋交房期两年时间,在交房时如因面积减少或增大,均按协议所定放假多退少补。
第三条、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即时付购房定金 万元,第二次付款在乙方取得该房钥匙的同时,一次性付房款 万元,尾款 万元。在乙方取得房产证当天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共同遵守,甲方不得无故反悔,不得再对该房主张任何的权利。更不得再将该房出售或赠与第三人,否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甲方所出售房屋为拆迁安置回迁房,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乙方同意甲方关于房屋产权过户的承诺:甲方在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应该尽快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办理完产权登记后,在其产权证下来五日内,应立即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所有费用有乙方承担。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予全力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如不能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房款,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并按房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收取拖欠天数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致使该协议无法履行的,甲方承担定金双倍返还责任,并同时承担房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违约金,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超过总房价的两倍)
第七条、甲方应出具拆迁安置协议,确保对该买卖协议中的房屋有处置权。甲方是 共 人,乙方暂定
代理人,在办理产权登记时,乙方可以为其本人或其他亲属等。
第八条、本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双方发生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承担所有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回迁房房屋买卖合同范本2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房屋买卖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坐落于文化路四段东海新村小区内,建筑面积为71.94平方米的14321号自有楼房,出售给乙方。
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为人民币10.5万元人民币。
三、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房款;甲方同时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双方应该同时为对方出具相应的收到凭证。
四、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对房屋质量无异议,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双方不相互承担赔偿责任。六、甲方所出售房屋为拆迁安置回迁房,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乙方同意甲方关于房屋产权过户的.承诺:甲方在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应该尽快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办理完全产权登记后,应立即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除客观原因不能办理外,甲方应该于XX年10月底前协助乙方办理完产权过户事宜。七、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予全力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八、本协议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因签订本协议所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等费用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九、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如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该赔偿对方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诉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回迁房房屋买卖合同】相关文章:
房屋回迁房屋买卖合同03-30
回迁房屋买卖合同05-27
回迁房屋买卖合同09-27
回迁房房屋买卖合同10-20
回迁房房屋买卖合同03-10
回迁房屋买卖合同(合集)12-28
回迁房屋买卖合同(15篇)03-10
回迁房屋买卖合同(精选20篇)08-07
回迁房屋买卖合同15篇11-19
回迁房房屋买卖合同经典版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