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委托合同汇总八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合同 篇1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为保证拓展训练的顺利进行,确保参加拓展训练人员的活动质量,甲、乙双方就明确双方的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于协定时间以户外培训形式接待乙方的培训人员。
二、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费用为______元/人,其中包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含________________。
人数为______人,合计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培训课程安排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在培训活动中甲、乙任何一方对培训活动有变更请求的,则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否则,甲、乙双方必须按原定培训课程安排表进行培训活动。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培训的场地。
2、甲方负责提供导师指导培训课程。
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培训训练基地责任保险。
4、甲方负责乙方团队安排中餐、晚餐,安全防范与指导、简单医疗急救措施服务。
六、乙方的义务
1、乙方承担培训活动的课程及食宿费用的支付。
2、乙方必须严格遵循培训课程表的安排来进行,并保证配合甲方培训课程期间的相关安全措施。
3、乙方必须在培训课程进行时严格按甲方的安全标准来进行活动。
4、乙方必须严格遵照甲方培训场内规定,不能破坏场内设施。
5、乙方不能在培训场内传播宗教信仰及进行传销活动。
6、乙方不能在雷电之下活动。
七、培训费的支付
1、为了能让课程顺利进行及能有充分时间进行课程准备,乙方必须在培训课程进行前_____天,将培训总费用的_____%的定金直接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或以现金支付予甲方,否则,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而无须通知乙方。
2、乙方必须于培训课程后_____个工作日内,将余款(培训总费用的_____%)直接以现金或支票支付予甲方。但支票必需到甲方账号上。
3、公司账号信息: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培训课程进行时如乙方已严格遵守甲方所提供要求之安全指引,但仍然导致发生意外,则甲方将承担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反之,如乙方未能遵守甲方所提供的安全指引,所导致发生意外,则甲方将不承担所导致的一切责任。
2、如乙方逾期支付培训费的,则每逾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_____元(人民币)。
3、如乙方在培训过程中损坏培训场内设施的,必须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
九、其他
1、乙方确认_____________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代理人,该等代理人因本合同相关事宜所签收、签发的所有文件资料,乙方均予承认。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委托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非诉讼)
重庆市司法局
重庆市律师协会监制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重庆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务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 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 。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本法律事务涉及的相关情况、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结束或终止时,应如实完整地填写《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并及时将《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交还给乙方,由乙方立卷归档。
本合同涉及的《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编号为: 。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服务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10、如果乙方已经接受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的委托,需书面告知甲方,若甲方书面同意,则继续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书面不同意,则解除本合同,乙方将所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委托的代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不超过律师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该差旅费包括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不包括文件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民法院等单位收取的费用。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案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
第九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六条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若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办法优惠10—15%收取律师费用。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第九条 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篇三: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甲方: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乙方:
住所地: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 项目(下称“ 项目”)中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项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协助提供与项目相
关的法律服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发生交通事故、疾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情况下,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办理。
第二条 委托事项
双方约定,乙方为项目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1、为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2、参与与项目相关的讨论和谈判;
3、草拟、审查、修改有关项目的合同等有关文件;
4、协助甲方制定与项目相关的办理方案;
5、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的验收和审计工作中的法律事务;
6、协助甲方对项目中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核;
7、协助甲方对项目中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8、办理甲方委托的有关项目的其他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所列法律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委托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
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4、乙方律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利益冲突的另一
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
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办理具
体法律事务时,要一事一档、一案一卷,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7、乙方律师应听取甲方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
作,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
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仍应获得相应的报酬。
4、甲方指定 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
示和要求,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材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5、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
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
6、对委托代理事务的判断和决策由甲方作出,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
理事务作出的独立判断和决策。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
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 代理费用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在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后确定了本协议涉及的律师费:(1) 耗
费的工作时间;(2) 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 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 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 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2、甲、乙双方约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服务,甲方应
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支付方式为在本协议签订后十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涉及到诉讼、仲裁等其他法律事务,双方另
行签订委托协议确定委托内容及代理费用。
第六条 其他费用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鉴定费、检验费、评估
费、公证费、查档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2、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所需要的差旅费用可先行向甲方预收,
具体金额根据差旅情况另行商议。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
1、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2、如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甲方可
解除合同;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
委托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规格:(详见施工图纸)。
3. 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预算表)。
4. 委托方式:
5. 工期:本工程自日开工,于 日竣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设计方案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工程材料表。
2.工程验收标准,已施工图为标致,施工质量达到发包方满意程度,并交付业主。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总款的35%,以供乙方购买材料,及前期工地开销款;当木工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应第二次付工程总款的30%。当油漆工施工开始,甲方应第三次付工程总款的30%。剩余5%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2. 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 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变换使用材料超出原预算规定的等级标准时,差额部份由发包方承担。
4.此合同不包括税金,如需发票需另缴税金。
第五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其他说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兹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甲方 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要:
二、项目明细:
项目名称:
⑴尺 寸: ⑵设计制作: ⑶纸 张: ⑷页 数: ⑸色 数: ⑹后道加工:
⑺数 量:
单价: 总价:
三、付款方式:
开始制作之日起支付价格总额之30%,小样确定后支付20%,余款50%于交货当日付清。
四、交货方式
印刷加工:在确认打样稿后 个工作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甲方公司北京地址,乙方承担运费,产品风险自交货时转移。
五、印刷质量标准
1、 乙方前期制作应按提供样稿之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印刷品质量以签字样稿为准验收;甲方应负责有关内容的及时校核确认以及收货验货。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稿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最多不超过四次的样稿确认。在乙方提供第四次确认稿时,甲方应完成所有的'确认修改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在第四次确认稿后仍需要进行修改,甲方同意视修改内容额外支付每页不超过100元的改稿费用。
3、 如为甲方提供的菲林,且打样稿与菲林不一致的情况,乙方不保证印刷颜色与所提供样稿的绝对一致,而应以菲林正常的印刷效果为准
4、 彩色印刷品的色差范围正负应不超过样稿的10%,套印允许误差应小于0.2mm.
其他如需检验的项目按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标准有关平版一般印刷品的质量标准验收
5、 甲方对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须在交货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负责除印刷以外发行、广告的连带责任。
六、知识产权及保密
1、乙方应对甲方制作发行方式、计划严格保密。
2、乙方设计人员应自觉保护甲方提供的一切用于排版印刷的电子文档,不得擅自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作任何用途。
3、乙方为甲方杂志制作的平面设计,其著作权属于甲方。
4、乙方应妥善保存杂志的所有电子设计稿件、菲林,甲方若需要,应予提供;合同终止后,若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应将所有电子设计稿件、菲林交给甲方。
八、合同其它条款
交货数量同意允许正负5%的短溢装。如溢装的情况,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按合同单价接收 超装之货品。若甲方不接收,乙方不得擅自赠送他人或以任何价格出售,作其他客户印刷业务参考样本除外。如短装在5%之内,乙方须按合同单价从合同总价中扣除相应金额,但不另行补足数量。如短装在5%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所缺货品。
由于政策变化、政府行政行为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原因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此合同未尽事项,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并经协商无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争议解决。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延期履行,协商不成或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日期:
二○ 年 月 日
日期:
二○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5
1.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以及《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等法规及行业规范制定,供当事人签约使用的示范文本。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对合同条款履行告知与解释说明义务。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以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为准。
2.在福建省范围内,买卖当事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存量房买卖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所称存量房,也称二手房,是指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3.对合同文本中“□”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不选择的内容,用横线将其划去。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存量房委托洽谈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系房屋买受人□、出售人□)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委托人为购买□、出售□《出售房屋信息》(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屋需求信息》(见本合同附件二)□所特指的房屋,委托受托人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服务。
其余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受托人指派或委托人选定注册在受托人名下的下列房地产经纪人,为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房地产经纪执业人,执行委托事项。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选派注册在受托人名下的下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为本合同委托事项的协理,协助房地产经纪执业人执行委托事项。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出售房屋信息或房屋需求信息
签订本合同时,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的购买□、出售□意向,与委托人共同如实填写《出售房屋信息》□、或《房屋需求信息》□,此信息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服务内容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提供下列第____________项服务(可多选):
1.提供与意愿购买□、出售□房屋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市场行情咨询;
2.寻找意愿购买□、出售□房屋人;
3.对符合委托人购买□、出售□《出售房屋信息》或《房屋需求信息》要求且得到委托人基本认可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查和实地查验;
4.协助委托人与买受人□、出售人□达成《存量房买卖合同》;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受托人为完成委托人代办事项而向委托人收取证件、文件、资料时,应向委托人开具收件清单,并妥善保管,完成委托人代办事项后,应及时将上述证件、文件、资料退还委托人。
第四条 委托期限与方式:
(一)委托期限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__方式确定(只可选一项)
1.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人与购买人□、出售人□签订房屋交易合同之日止。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承诺□、不承诺□在委托期限内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为独家委托。
委托人承诺独家委托的,在委托期内,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不得再委托他人办理上述事务;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也不得将受托事项转委托。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违约金。
第五条 委托购买□出售□价格
委托人委托购买□、出售□的房屋底价不高于□、不低于□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
第六条 服务费用
1.委托期内受托人完成本合同约定委托事务,促成委托人委托的房产买卖成交,则委托人应在签订买卖合同的同时与受托人签订《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委托人同意按房产成交价____________%的比例,由买受人□、出售人□支付中介服务佣金给受托人。
2.在委托期限内,非因受托人原因,委托人委托的房产没有成交,则由有过错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必要的支出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
受托人收取的相关费用,应向委托人开具正式发票。
第七条 服务费用支付的特别约定
在委托期限内,若委托人要撤销委托,则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本合同终止____________天内,若委托人利用受托人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下达成交易自行成交的,且房产买受人□、出售人□系受托人在本委托期内介绍察看过的购买□、出售□房屋意向人,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佣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违约责任
1.委托人故意提供虚假的标的房屋信息或房屋需求信息的,受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委托人泄露由受托人提供的交易资料,给受托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受托人违约责任
1.受托人违背执业保密义务,不当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委托人有权要求赔偿。
2.受托人有隐瞒、虚构信息或恶意串通等影响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委托人除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退还已支付的相关款项外,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一)合同的生效、变更
本合同经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若有本合同未规定之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解除
1.委托人有证据证明受托人有与其执业身份不相称的行为,且将影响委托人利益的,可于委托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受托人解除本合同,受托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内将预收的费用退还委托人。
2.受托人有证据证明委托人隐瞒重要事实且足以影响交易安全的,可于委托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委托人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予退还,并可依法追偿约定的或已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委托人____________份,受托人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出售房屋信息》
二、《房屋需求信息》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办经纪人(签章):________ 经纪人协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二OO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出售房屋信息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房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楼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朝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成年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售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概况及情形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布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二:房屋需求信息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结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楼层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朝向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格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布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合同 篇6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给客户提供便利,甲方可委托乙方代购材料,并达成如下协议:
1. 根据市场行情,由甲方委托乙方代购冻品、干货及调味品。 2. 乙方收取1%的佣金,每年12月31日结算。如有特殊情况可延迟。
3. 甲方应一次性交付全部代购材料款,如实际数量与预估数量出现差额,双方按实际数量结算。
4. 乙方保证尽到委托人职责,保证所有的代购材料无假冒产品。
5. 代购材料运达现场后,甲方应予以签字验收。如届时甲方不能到达现场签收,则视为乙方将产品按甲方要求送达。
6. 原则上乙方非财务人员不能直接接触现金,甲方应自行将材料款交到乙方公司财务,并索要乙方财务开具的收据以作凭证。如甲方需要发票,乙方可向甲方提供产品销售方的发票。
7. 乙方的行为属委托行为,代购材料所有权属于甲方。代购材料的产品质量发生问题由产品质量发生商、销售商承担质量责任。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追究上述单位的产品质量责任。
8.当单项产品的实际购买金额超过预计金额时甲方应立即补足,如不能立即补足,乙方可以挪用其它代购款项。
9.如甲方在乙方财务的余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停止代购行为,待余额补足后继续为甲方代购。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统一意见后形成补充协议,并与此合同具同等法律效益。
1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 方 签 章: 年月日
委托合同 篇7
销售协议书
协议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武汉国药医药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平等的基础上共同开发市场,并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区域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特授权乙方为省 地区(市)的特许经销商。
二、代理的品种及价格
三、合作级别划分及责任要求
1、乙方全年完成销售总金额达10万元,甲方给予乙方总额度的1 %返利作为奖励。2、乙方全年完成销售总金额达50万元,甲方给予乙方总额度的2.5%返利作为奖励。3、乙方全年完成销售总金额达 100万元,甲方给予乙方总额度的4%返利作为奖励。4、乙方全年完成销售总金额达 200万元,甲方给予乙方总额度的5%返利作为奖励。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及产品相关的文件资料。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策划销售方案,并督促乙方全力销售本产品。 3、甲方保护产品在乙方市场范围内的正常代理权。
4、乙方进货必须提前五日报计划,并按实际结算价全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
在收到款后的二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确保乙方办款后十日内能收到货物。 5、甲方在后续开发产品,乙方拥有优先的代理权。
6、乙方取得特许区域代理资格后,甲方必须提供相关合法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7、甲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所供产品的包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若因产品质量问题所引起的相关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甲方产品的价格体系,在协议约定区域内进行产品的宣传和销售。 2、乙方经营不得违反国家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己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本协议约定的事项外的一切经营活动(如借贷、抵押等),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4、乙方在经营期间未经允许不得有跨区域销售行为。
5、乙方有义务在经营期间不得有损害甲方全国统一价格体系的倾销举动,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资格。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积极配合甲方统一经营思路,有义务反馈市场信息给甲方,以使甲方作出相应的战略调整。
7、乙方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提供产品销售报公司市场部,以使甲方随时掌握市场动态,根据市场指导销售。
8、乙方享有公司新产品或空白区域以及合同续签的优先签约权。 9、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经营甲方未授权的合同以外的品种。
10、乙方应积极开展产品铺货工作,应保证三个月内甲方产品终端铺货率达到60%。
六、价格管理
为保证全国代理商的利益,我公司药品执行统一零售价及供货价,乙方特殊情况必须书面申请并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七、发货事项
1、乙方资金按照合同协定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发货。
2、乙方收到货物时,应认真验收,如有包装质量问题,自收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关部门有效凭证及说明材料,经确认后负责调换。
3、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货物后,应在货物托运单上签收并加盖公司验收章,托运单由托运单位返回给甲方,作为将来调、换货的凭证。
4、运输费用:甲方按照乙方指定地点(行政区域内)及时发货,运输方式由甲方决定,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采用特殊运输方式时,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服务保障
1、若因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事先在退换货前向甲方书面申请,获得甲方批复后方可
办理退换货事宜。
2、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开具增值税票(超出部分乙方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补交税款) 3、为了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甲方为乙方提供尽可能的帮助和便利。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在甲方授权行政区域内销售产品,如出现跨区销售(指乙方在甲方授权行政区域外销售双方约定的产品),则乙方按窜货产品的实际结算价的两倍赔偿给甲方。
2、甲方若未经乙方同意,在合同约定的乙方行政区域内另行销售双方约定的产品,或者其它区域的产品窜至双方约定的区域,则甲方按窜货产品实际结算价的两倍赔偿给乙方(签订合同后所发生的窜货)。
3、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1)乙方跨区销售行为,经甲方警告后仍不改正。 (2)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
(3)违反公司的销售政策,有不正当竞争者行为。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即视为违约,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在15日内与违约方结清所有款项,同时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一切法律约定全部终止。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乙方首批货款全额到达甲方帐户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 年,期满可续签。乙方有优先签约权,但应在本任务终止前一个月向甲方担出书面申请。
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名称:武汉国药医药有限公司开 户 行:工行洪山支行 帐 号:3202006709200233915
甲方代表:
日 期:
乙方名称: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委托合同 篇8
委托方: (以下称“甲方”) 住 所: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住 所:户 名:帐 号: 开户行: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安排商务活动(会议),乙方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和安排本次商务活动(会议),包括活动的日程安排、场地的租用布置、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服务项目,具体内容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活动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本次商务活动(会议)初定于 月日至 月日在上海举行。
二、费用:
甲方为本次服务须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约合计人民币 元 (人民币: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须在本次商务活动(会议)开始前,将上述款项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于收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发票。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有关费用明细表。最终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实行多退少补。
三、乙方的义务:
1. 按照甲方的要求事先提交本次商务活动(会议)安排方案,并取得甲方的同意; 2. 严格依照甲方同意的商务活动(会议)安排方案中约定的事项、任务和标准,在为本次商务活动(会议)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本次商务活动(会议)安全顺利进行;
3. 对参加人员在本次商务活动(会议)期间的安全负责,为参加本次商务活动(会
议)的人员办理保险事宜;
4.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四、甲方的义务:
1. 事先明确对乙方提出本次商务活动(会议)安排的要求,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本次商务活动(会议)安排方案,并为乙方组织安排本次商务活动(会议)提供必要的协助;
2. 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本次商务活动(会议)费用。
五、合同的变更:
1.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协议条款或转让协议项下权利义务。
2. 一方在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变更协议内容或转让权利义务的,应当确保另一方的权利不会受到损害;因该变更(或转让)行为增加的费用由提出一方承担,造成另一方损害的,提出一方应当给予充分补偿。
六、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七、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协议的执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应当履行。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前款所述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日 日期:年 月日
附件一
会务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论坛地点
三、参会人员
预计参加会议共150人。其中工作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约30人 。
大会组织方要求,除特邀嘉宾外,其余参会人员不提供住宿。考虑18:00会议结束较晚,我们拟为每位参会人员提供自助餐服务。
四、会议期间时间安排
月 日下午、 月 日上午:嘉宾接机并入住酒店 月 日下午:会议
五、饮食安排
早餐:酒店住宿含早餐。 月 日午餐、晚餐:自助餐 月 日午餐、晚餐:自助餐。
六、费用预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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