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时间:2021-12-17 10:24:02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委托合同锦集六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委托合同锦集六篇

委托合同 篇1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试验方: (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方: (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保证 项目的施工质量,甲方将有关检测试验工作委托给乙方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据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西陵区20xx年既有建筑外立面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顾远顺 联系电话: 07176053598 施工单位: 重庆市欣宏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卢元锋 联系电话: 13545756666 送样员: 朱红霞 联系电话: 13872585808 监理单位: 宜昌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 联系电话: 工程报建面积: 工程所属区县:

  二、检测项目

  甲、丙方委托乙方检测的检测项目包括(以打为准):

  见证取样类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室内环境检测 □变形测量 □建筑节能检测 □水质检测 □基坑监测 □安全防护用品检测

  □其他: 。 具体的检测项目、数量、依据及检测参数见附件一。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依据标准:执行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鄂价房服[20xx]20号文)70%收取。

  2、见证取样类检测(建筑材料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安全防护用品检测,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其他类检测费用(包括宜市住[20xx]117号文件范围内的检测)由甲方支付。

  四、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在领取相应检测报告时按该报告所产生的费用据实决算。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见证取样检测工作由乙方承担,督促施工单位向乙方提交与项目检测有关的相关资料。

  2、督促施工单位及时通知乙方工程进展情况,按乙方要求做好检测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3、督促施工单位按标准、规范及省市相关规定取样、送样,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现场检测项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测前准备和工作安排。

  4、协调工程建设相关单位配合乙方共同完成检测试验工作。

  六、乙方义务

  1、指导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提供相关咨询。

  2、根据甲方、监理、施工单位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组织人员、设备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进行检测试验工作,并保证在承诺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检测试验工作。

  3、负责现场检测项目的交通运输。

  4、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检测,并对出具的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5、按照我站报告承诺时限向甲方、监理、施工单位提供检测报告,报告一式四份。

  6、负责本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七、丙方义务

  1、丙方应向乙方提交与项目检测有关的相关资料。

  2、按标准、规范及省市相关规定取样、送样,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现场检测项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测前准备和工作安排。

  3、按第三条规定及时支付检测试验费用。

  八、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三方应恪守合同条款,若某方违约,违约方应向未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检测试验费用总额的5%),并承担相应责任。

  九、其他约定的事项

  1、本合同如有其它未尽事宜,需经三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2、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三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丙方执二份,监督站执一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宜昌市建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经办人: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丙方(公章): 经办人: 法人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经办人: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体育场路7号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2

  甲 方:中国银行成都青羊支行

  乙 方:四川商通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办活动,达成如下协议:

  一、会议安排:

  会议计划时间:20xx年xx月24日-20xx年xx月25日

  会议计划地点:加州花园酒店

  会议计划费用:¥48000.00

  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活动结束及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全部委托费用后终止。

  二、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A、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的活动策划安排及服务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B、甲方负责的事项有以下事宜:

  1)、活动安排和日程的审定、确认。

  2)、活动预算的确认。

  3)、负责相关部门的邀请与协调工作,及其正常参加,保证活动正常进行。

  4)、甲方在能力范围内应积极配合支持本次活动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C、甲方有积极、全力的配合乙方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D、甲方有及时支付乙方预付款及会议结束后余款的义务;

  2、乙方责任:

  A、乙方负责保障策划会议流畅顺利执行;

  B、乙方负责的事项有以下事宜:

  1)、提交策划报价和合同协议。

  2)、完成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与酒店沟通,按照会议的需求进行场地布置。

  4)、负责活动相关物品的准备。

  5)、会议室安排,场地布置。

  6)、宴会安排,场地布置。

  7)、演讲安排,酒会布置。

  8)、营销宣传品采购和定制。

  9)、涉及会议的其他协调、实施工作。

  C、乙方有积极协助甲方,以热情、周到的服务完成此次会议的责任和义务;

  三、活动委托费用及支付方式:

  1、具体费用及内容:

  A、此次活动的委托承办费用总金额为:48000元。(大写:肆万肆仟伍佰元整)。其中住宿费:8500元;场租费:28000元;伙食费:8000元;其他杂费:3500元。结算时按实际消费明细单据结算,多退少补。

  B超出此次活动的报价费用外开支需经甲方同意,费用另行计算。

  C、户名:四川商通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成都金牛支行

  帐号:xx85 0737 9762

  2、支付方式:

  在活动结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洁费用,甲方以支票或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

  四、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以依发生其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工作时间进度表提供服务、所提供新产品和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同时如因此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损失费用。

  五、不可抗力、意外意见及免责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如自然灾害、瘟疫、恐怖活动、罢工、交通事故、航班延误或取消、财产被盗抢以及人身受到伤害或意外情形,乙方有权变更行程,因此而产生超出计划团费的费用活动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认,因此而节省的费用(指会务团队实际未发生结算的费用)应退还甲方。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应经过有管辖权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协调不成,甲方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七、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盒管辖。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国银行成都青羊支行 乙方:四川商通实业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xx-12-14 日期:20xx-12-14

委托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非诉讼)

  重庆市司法局

  重庆市律师协会监制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重庆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务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 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 。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本法律事务涉及的相关情况、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结束或终止时,应如实完整地填写《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并及时将《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交还给乙方,由乙方立卷归档。

  本合同涉及的《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编号为: 。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服务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10、如果乙方已经接受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的委托,需书面告知甲方,若甲方书面同意,则继续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书面不同意,则解除本合同,乙方将所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委托的代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不超过律师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该差旅费包括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不包括文件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民法院等单位收取的费用。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案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

  第九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六条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若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办法优惠10—15%收取律师费用。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第九条 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篇三: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甲方: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乙方:

  住所地: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 项目(下称“ 项目”)中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项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协助提供与项目相

  关的法律服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发生交通事故、疾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情况下,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办理。

  第二条 委托事项

  双方约定,乙方为项目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1、为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2、参与与项目相关的讨论和谈判;

  3、草拟、审查、修改有关项目的合同等有关文件;

  4、协助甲方制定与项目相关的办理方案;

  5、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的验收和审计工作中的法律事务;

  6、协助甲方对项目中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核;

  7、协助甲方对项目中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8、办理甲方委托的有关项目的其他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所列法律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委托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

  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4、乙方律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利益冲突的另一

  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

  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办理具

  体法律事务时,要一事一档、一案一卷,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7、乙方律师应听取甲方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

  作,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

  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仍应获得相应的报酬。

  4、甲方指定 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

  示和要求,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材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5、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

  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

  6、对委托代理事务的判断和决策由甲方作出,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

  理事务作出的独立判断和决策。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

  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 代理费用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在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后确定了本协议涉及的律师费:(1) 耗

  费的`工作时间;(2) 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 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 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 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2、甲、乙双方约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服务,甲方应

  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支付方式为在本协议签订后十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涉及到诉讼、仲裁等其他法律事务,双方另

  行签订委托协议确定委托内容及代理费用。

  第六条 其他费用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鉴定费、检验费、评估

  费、公证费、查档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2、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所需要的差旅费用可先行向甲方预收,

  具体金额根据差旅情况另行商议。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

  1、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2、如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甲方可

  解除合同;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

委托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XXXX 项目招租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名称:XXXX(以下简称项目)

  地址:

  委托招租范围:

  第二条:委托招租期限和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甲方以佣金加提成的方式委托乙方进行商场招租。

  招租期限:20xx年 月 日至开业前。

  开业时间:20xx年5月1日前。

  第三条:招租目标与标准

  1、 招租目标:达到约定的出租率,出租率系指:以XXXX 内可租赁厅位面积为基数,开业前乙方已成功出租面积与该基数的比。

  2、双方确认开业时出租率须达到70%。

  3、租金平均标准:标准为50元/㎡/月,【面积为商场内可租赁厅位面积】。

  第四条:佣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佣金标准:开业前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佣金6万元人民币,保证乙方正常的开展招商工作。

  2、支付方式:

  1) 佣金按月支付

  2) 首次支付时间为合同签定当日,每月以此日期作为佣金支付日。

  3) 根据甲方要求,甲方每月预支乙方佣金3万元,剩余佣金3万元/月按乙方实际招商进度阶段性支付,完成率达到20%、40%、60%、70%分四次全部付清。如乙方提前达成协议招商率,开业前剩余月份佣金,甲方按全额6万元/月进行支付.

  第五条:提成标准及支付方式

  1、 提成标准:以双方约定平均招租租金50元/平/月计算,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6:4分成。 支付方式:每当乙方招商率达到20%、40%、60%额度时,甲方按提成标准的70%支付给乙方作为提成,剩余30%提成额当乙方招商率达到70%时,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 招商完成标准为业户与商场签定租赁协议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其他约定

  乙方不得中途非甲方原因无故放弃招租工作。 租赁合同由甲方与承租人签订,租金由甲方直接收取。 由于市场的不稳定性及竞争的存在,在招商过程中,如有下列几种情况发生,需降租金低于合同标准,应与甲方协商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执行,但不计入此合同约定范围内。

  1) 竞争对手恶意降价,干扰我方正常招商工作;

  2) 特殊品牌欲进驻商场经营,但需调低租金;

  3) 特殊合作伙伴,能为商场经营带来客源及效益的大客户欲进驻商场,但需调低租金的;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需提供商城CAD图纸电子稿,供乙方招租时需要。

  2、 甲方须出示全部商铺的资料并提供复印件给乙方备案。

  3、甲方对乙方招商工作进行监督,但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招商工作。

  4、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招租方案进行审核,依据市场情况,在与乙方协商后,可提出修改意见。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所能提供的招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安装施工图;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及其他设备配套资料等资料。

  6、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并装修完毕的招租办公场所,具体位置协商确定。并按乙方工作需要提供办公用品,并安排所有职能部门及人员,全力配合招商工作的正常开展。

  7、甲方承担招商期间与商场招租相关的一切推广及办公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全面负责招租工作,完成招商目标任务。

  2、乙方制定招租策略、进行广告、公关推广等活动,并协助承租人进场经营。

  3、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八条:责任承担

  1、开业时,如出租率未达到70%,甲方将扣除乙方未付提成。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0000元人民币。

  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及提成,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佣金及提成赔偿乙方,并付违约金50000元。

  3、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开业,给业户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由于乙方招租原因致使甲方项目未能按期开业,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归乙方负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根据甲、丙双方签订的《祁连山德都蒙古原生态文化旅游景区那达慕民族运动场》的施工合同,景区那达慕民族运动场(人工湖)建设项目由甘肃兰洋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投资,由青海省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现经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和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景区那达慕民族运动场(人工湖)由甘肃兰洋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乙方(青海嘉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参与直接建设,并对景区那达慕民族运动场(人工湖)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控制参与管理。工程进度款由甘肃兰洋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拨付给青海嘉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青海嘉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支付。以后工程款的支付和决算,直接上报青海嘉德矿开发矿业有限公司,由青海嘉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批复,并予以支付。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尽量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甲方、乙方为自然人的须签字,甲方、乙方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为单位的(盖章):乙方为单位的(盖章):丙方(盖章):

  甲方为自然人的(签字): 乙方为自然人的(签字): 丙方为自然人的(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本协议签署日: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6

  甲方:广州贷投乐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在乙方店铺开展推广贷投乐网站活动,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推广模式

  1. 乙方在店铺展示由甲方提供的招牌和展架。

  2. 乙方按照甲方的培训要求,指导客户在贷投乐网站完成注册后,赠送由甲方提供的礼品 。

  3. 乙方可将借款需求介绍至甲方,乙方获得甲方该业务利润的5%的介绍费。

  4. 甲方核对注册用户 。

  5. 甲方按成功注册的真实有效数据结算提成给乙方。

  第2条 协议期限

  自 20xx 年 3 月 日至 20xx 年 6 月 日止。

  第3条 下载注册提成标准

  1、 成功下载注册一名新用户,计提成3元/个(无底薪);

  2、 非当日工作时间段内注册不计提成;

  第4条 结算方式

  1. 注册提成每月结算计发;

  2. 介绍费;

  3. 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名:开户行:

  账 号:

  第5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义务给乙方的兼职人员提供相关推广所需的业务要求培训;

  2、 甲方为乙方提供需更换的店铺招牌和展架、向新注册会员赠送的礼品。

  3、 甲方需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注册数据核对及相关提成的支付;

  4、 乙方为合法存在的独立法人企业,拥有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的各项证照、资质、许可和审批的相关文件,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信息;

  5、 乙方需给出甲方第三方真实推广数据,作为计费依据。数据展示需真实有效,甲方有权追究其真实性。

  第6条 违约责任

  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成为本合同 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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