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委托合同

时间:2022-01-04 16:07:47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房地产委托合同合集五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地产委托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房地产委托合同合集五篇

房地产委托合同 篇1

  编号:字第号

  委托人(简称甲方):

  受托人(中介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实现委托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有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介服务权限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酬金的数额和支付时间:甲方全部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可得酬金_____________元。

  4.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都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酬金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赔偿。

  5.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全部事项清结时终止。

  6.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_____________(仲裁、诉讼)途径解决。

  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甲方 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房地产委托合同 篇2

  签订合同双方:

  委托估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理估价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兹就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因 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下列房地产在 年 月 日的价值进行评估,估价范围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主应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列房地产之价值予以客观、公正地估价,最后出具该委估房地产的估价报告书,于 年 月 日以前交给甲方。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将委估房地产的产权经营状况、税务或建造费用等估价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阅、抄录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

  甲方应提交给乙方的资料具体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须派其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

  四、乙方对甲方委估房地产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估价服务费依甲乙双方认同的下列收费办法计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估价服务费总额为 元(人民币或美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预付给乙方 元(人民币、美元),余款待乙方将估价报告书交付甲方后 日内付清。

  六、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估价报告书,每逾期一日未交付估价报告书应赔偿甲方估价服务费_____%;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文件、图纸、凭证等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七、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的 %,或已付的估价服务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八、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估价报告书次日起 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申请复估或重估书,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复估或重估书次日起 日内完成委估费房地产的'复估或重估报告书交会甲方,乙方不再追加索取估价费用。甲方逾期不提出者,视作甲方已认可估价成果,估价报告书即可生效。

  九、其他: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执一份。

  本合同于 年 月 正式签订。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

  公证机关:

  公证员:

  公证日期:

  注:委托方可以是经济活动的一方,也可以是双方,也可以是双方(如在组建合资企业时,合资双方可能共同委托某中介机构,这种情况下,两个委托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应分别注明)。

房地产委托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建设 事宜达成如下事项:

  第一条 项目概况(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1.1 项目名称: ;

  1.2 项目位置: ;

  1.3 项目用地:规划总占地 亩;

  1.4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第二条 委托的内容和方式

  2.1 本项目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均由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办理取得,甲方配合乙方提供所需资料及相关文件;

  2.2 甲方全面委托乙方代为开发本项目,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本项目(包括土地变性、拆迁、勘探、设计、规划、报建、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销售手续办理、售房合同签订、产权证办理等)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协助;

  3.2 甲乙双方共同成立项目领导组,并确定具体项目联络人员;

  3.3审定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及工程施工预算与决算及费用支出;

  3.4 参加本项目工程的规划、设计,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需明确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及其他要求;

  3.5 有权查验工程的进度、检查施工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及时反馈给乙方。

  3.6 审批已完工程量,根据事实情况支付相应的委托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负责办理本项目用地、立项、报建、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

  4.2 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报审及招投标;

  4.3 乙方需就本项目建立专门项目管理队伍,并配备技术负责人,人员数应满足本项目开发管理需要;

  4.4 负责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证所建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要求的有关规定;

  4.5 负责在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期完成各项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

  4.6 组织工程竣工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

  4.7 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组织施工,保证新建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规定;

  4.8 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安全施工、责任事故和侵权责任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 建设开发进度工期

  5.1 本项目开发进度为 年,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建议以某项工作完成双方确认后为开始时间,完成时间根据正常施工惯例双方商讨决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双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6.1.1 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6.1.2 擅自解除合同的;

  6.1.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对方利益的;

  6.1.4其他过失损害对方利益的。

  6.2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7.2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工程受损或者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结束_14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费用损失明细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解决或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八条 通知

  8.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8.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8.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72__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 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向当地人面法院起诉。

  第十条 补充与附件

  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叙述主要以技术部分为主,商务部分以补充协议为主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11.1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房地产委托合同 篇4

  委托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_________ 资格证书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_________事项。

  第二条 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

  第三条 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第四条 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_________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但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

  第五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六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

  (1)代交应纳税、费(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2)_________元人民币。

  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

  第七条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况),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 由于乙方代理当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

  第十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1、本合同所称房地产委托,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目前单独从业的经纪人接受房地产当事人委托,代为办理房地产各类交易手续的业务活动。

  2、本合同所列条款未尽事宜,当事人需要另作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增加补充条款,经签字生效附在合同后。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编号”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场或区市场编号、经纪机构或经纪人资格证书号码、合同流水号等3部分号码构成,填写时不能缺项。

  4、本合同要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填写。

  5、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相关证件。

  6、本合同条款由沈阳市房产管理局和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房地产委托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建设 商贸城,并运作经营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项目概况(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1、项目名称:商贸城(具体以项目报建名称为准)

  2、项目位置及四至:

  3、项目用地:规划总用地公顷(具体面积和容积率以批准的用地规划为准。)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确认并经规划许可的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第二条 项目委托

  鉴于乙方具有房地产开发及项目管理的丰富经验,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和管理能力,甲方经多方考察,甲方全面委托乙方代为开发本项目。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本项目。

  第三条 项目委托的内容和取费方式

  1、 本项目除土地取得(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外,其它全部委托给乙方负责开发。

  2、 甲方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含办公用的一切家具和设备。提供车辆4辆(1辆商务车,3辆小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开发期间,乙方所有参与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全部由甲方负责,并另加4个月的工资作为年终奖金。其各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按照上海市行业的平均工资的1.2倍计算。乙方不另外收取管理费。

  4、 本项目采用成本加酬金的结算方式。前期工程费按照乙方提供

  正规发票按实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和配套费按照审计结算为准。甲方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和配套费的总额的22%作为酬金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项目核算

  1、本项目从取得土地开始的各项成本、税费及投入由乙方独立核算,乙方独立建账。因本项目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由乙方承担。

  2、项目总投资最后由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决算机构审定。

  第五条 项目资金的管理

  1、项目所需资金由乙方从信用社贷款,甲方协通过村民联保、村委会担保的方式予以协助。

  2、乙方为开发本项目应设立项目专户,专门用于本项目资金往来收付。

  3、项目开始后,由项目专户直接向土地部门、施工单位、供货单位、规费收取单位等相关机构支付,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4、甲方对乙方项目专户资金的使用情况享有监督权,可以随时审查项目专户资金流向,如发现有项目资金挪用情况的,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六条 项目开发管理

  1、乙方成立项目领导组,并确定具体项目联络人员;

  2、乙方需就本项目建立专门项目管理队伍。由具有相应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员负责,并配备技术负责人,土建、给排水、暖道、电器、造价等专业人员,人员数应满足本项目开发管理需要。

  3、乙方应制定本项目开发方案,推进项目进程。待本项目详细规划批准及户型方案确定后,制定开发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开发各工作节点计划控制、开发成本测算及控制、工程质量控制、配套工程实施计划等方案。

  4、甲乙双方确立例会制度,研究解决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并做好工作安排。

  第七条 项目权属

  1、本项目的所有住宅楼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支配,安置村民,乙方无权销售本项目住宅楼。

  2、乙方应当与相关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和担保协议,配合甲方符合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办理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手续。

  3、本项目规划建设的一层商铺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主经营商贸城项目。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由甲方进行办理,乙方协助。

  2、以担保方式协助乙方全部项目开发资金的筹集和投入,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各项工程费用和税金。

  2、参加本项目项下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设定招标条件。监理单位由甲方负责选聘。

  3、审定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及工程施工预算与决算及费用支出。

  4、负责项目建设主供应材料(如门窗、电梯等)的选定和交房标准的制定。

  5、有权查验工程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施工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及时反馈给乙方。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组织本项目用地范围的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拆迁、拆除及地上种植物等砍伐、移位等;

  3、协助甲方办理本项目的用地、立项、报建、规划、施工许可等工程施工必备的手续。

  4、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报送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办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备材料采购的公开招标。

  5、组织工程竣工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

  6、负责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证所建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要求的有关规定。

  7、负责在本项目项下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期完成各项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具体包括供电、煤气或天然气、供暖、供水、排水、消防、庭院硬化、绿化、道路照明、有线、通讯、宽带等配套),具备使用条件。

  8、负责乙方现场人员工资福利和日常办公费用。

  9、乙方对本项目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安全施工、责任事故和侵权责任承担法律责任。

  10、协助甲方协调政府部门及周边四邻关系。

  第十条 建设开发进度工期

  本项目开发进度为 年,从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之日开始计算。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甲方违约逾期支付项目工程款等,致使项目开发延期的,由甲方自行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3、乙方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购房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累计停工三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擅自挪用项目专户资金的,除及时补回被挪用资金外,还应按挪用金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如遇双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本项目过户至甲方指定的其他开发商,接手的开发商无需向乙方支付项目及土地转让费,但甲方应按乙方完成的工程进度支付相应委托管理费。

  8、房屋交付后,出现的工程质量和水电暖供应等质量问题,由乙方按与村委会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等违约责任。

  9、双方解除合同的,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十二条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因政策因素,导致该项目停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如遇地震以及大规模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一方违约时,另一方不予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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