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委托合同集锦7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地产委托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房地产委托合同 篇1
委托估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估价方: 北京建正合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为 ,特委托乙方对 进行评估。
二、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将委托评估房地产所必需的产权证明、证件及其它有关资料交给乙方。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资料如下:
1、 上述住宅楼房的确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其他有关资料。
三、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评估的目的, 对委估房地产的价格予以客观、公正的评估, 并向甲方出具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普通房地产价格评估,一般应在甲方提供资料后两周内完成。
四、甲、乙双方对委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尽保密之责,除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外,未经对方同意, 不得对外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按北京市物价局及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京价(房)字(1997)第398号)文件规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见下表)所计算的评估标准收费,向乙方支付评估费。
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评估费人民币 万元, 乙方将评估报告交付甲方时, 甲方将剩余的评估费一次付给乙方。
六、甲方如中途中断委托评估, 乙方不退还甲方预付的评估费。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进行修改。如有未尽事宜, 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于XX年 月 日正式签定。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房地产委托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号: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委托人和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权限 甲方选择以下第种委托权限。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代为行使甲方的权利、义务,在委托权限、期限内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与第三人洽谈委托事项,开展相关工作,并签定交易合同,直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委托事项,其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一般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劳务方面的服务,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定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交易意向: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项代理服务。
(1)出售
(2)出租
(3)置换
(4)求购
(5)求租
第三条 限制交易的情况:
如该房地产有以下限制交易的情况,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交易,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后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同意或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房地产交易事项后,不得再委托他人重复代理,若发生多头委托的情况,视为违约处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2、凡是乙方提供的房源或客户,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权及劳动成果,恪守本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将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荐给第三人,或未经乙方许可,私自与乙方提供的客户联系,并进行交易,若发生此种情况,视为违约处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3、经过乙方代理成功的交易,甲方应将签定交易合同的准确时间及地点告知乙方,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交易的房地产权证应真实、合法、无纠纷、并且房地产交易手续完备。
5、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将甲方的委托信息进行广泛传播,并运用其客户网络为甲方寻找房源或促销。 2、及时向甲方通报其委托事项的真实进展情况及市场供求情况。
3、陪同甲方及客户看房,如实介绍房地产基本情况,协助甲方洽谈并签定交易合同,在成交价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方面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4、不得向客户或第三人作虚假承诺或广告宣传,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视为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5、为甲方保守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6、根据市场及客户要求需变更委托事项或转移委托的,乙方应征得甲方得同意,并另行签定书面补充协议。乙方不得超越委托权限或范围开展工作。超越授权或擅自变更委托的视为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8、乙方同时接受交易双方委托的,应向双方当事人如实说明情况,在双方同时允许的情况下,方可办理委托事项。
第六条 委托期限:
此委托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请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续约期为 个月。
第七条 佣金:
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额为成交额的 %,或按月租金额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按下列第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付款方式:
第九条 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盖印章的财务专用章为收款凭据(税收发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受约方,违约金按交易合同金额的 %计算。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选择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种方式按期付款。 %支付。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代理人: 电 话: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 注册号码:
电 话:
协理: 注册号码: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委托合同 篇3
签订合同双方:
委托估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理估价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兹就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因 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下列房地产在 年 月 日的价值进行评估,估价范围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主应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列房地产之价值予以客观、公正地估价,最后出具该委估房地产的估价报告书,于 年 月 日以前交给甲方。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将委估房地产的产权经营状况、税务或建造费用等估价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阅、抄录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
甲方应提交给乙方的'资料具体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须派其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
四、乙方对甲方委估房地产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估价服务费依甲乙双方认同的下列收费办法计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估价服务费总额为 元(人民币或美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预付给乙方 元(人民币、美元),余款待乙方将估价报告书交付甲方后 日内付清。
六、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估价报告书,每逾期一日未交付估价报告书应赔偿甲方估价服务费_____%;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文件、图纸、凭证等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七、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的 %,或已付的估价服务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八、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估价报告书次日起 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申请复估或重估书,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复估或重估书次日起 日内完成委估费房地产的复估或重估报告书交会甲方,乙方不再追加索取估价费用。甲方逾期不提出者,视作甲方已认可估价成果,估价报告书即可生效。
九、其他: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执一份。
本合同于 年 月 正式签订。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
公证机关:
公证员:
公证日期:
注:委托方可以是经济活动的一方,也可以是双方,也可以是双方(如在组建合资企业时,合资双方可能共同委托某中介机构,这种情况下,两个委托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应分别注明)。
房地产委托合同 篇4
编号:字第号
委托人(简称甲方):
受托人(中介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实现委托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有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介服务权限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酬金的数额和支付时间:甲方全部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可得酬金_____________元。
4.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都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酬金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赔偿。
5.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全部事项清结时终止。
6.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_____________(仲裁、诉讼)途径解决。
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甲方 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房地产委托合同 篇5
1、本合同所称房地产委托,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目前单独从业的经纪人接受房地产当事人委托,代为办理房地产各类交易手续的业务活动。
2、本合同所列条款未尽事宜,当事人需要另作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增加补充条款,经签字生效附在合同后。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编号”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场或区市场编号、经纪机构或经纪人资格证书号码、合同流水号等3部分号码构成,填写时不能缺项。
4、本合同要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填写。
5、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相关证件。
6、本合同条款由沈阳市房产管理局和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房 地 产 委 托 合 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资格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 事项。
第二条 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
第三条 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第四条 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 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但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
第五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大写) 元人民币。
第六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
(1)代交应纳税、费(大写) 元人民币;
(2) 元人民币。
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
第七条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况),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 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 由于乙方代理当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 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
第十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受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房地产委托合同 篇6
鉴于:
1.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系由———————公司与乙方合作投资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甲方已获得了———————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权。
2.项目概况:———————房地产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亩,建设用地面积约———————亩,代征地面积约———————亩,容积率约 。
3.根据乙方与———————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乙方应协助甲方尽量以协议出让的方式取得———————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如该地块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挂牌),乙方承诺以等同于协议出让的价格条件协助甲方获得———————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
4.甲方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委托乙方进行办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1条 委托事项
1。1 授权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取得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政府文件的批复及项目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拆迁等事宜。
第2条 委托费用
2。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条1。1款委托事项的委托费用适用包干原则,多不退少不补。
2。2 第1条1。1款委托事项,即———————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按照建设规划用地每亩———————万元人民币、规划代征用地每亩———————万元人民币的标准计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委托费用共计———————万元人民币。
2。3 甲方支付的———————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包含征地补偿费、拆迁费、青苗补偿费,该费用应计入甲方的成本。
2。4 除上述所列费用之外产生的其他开发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建设成本、管理费用等,由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别承担。
第3条 委托时间
3。1 开始时间:甲方原股东———————向———————转让股权完成的时间为准,即以甲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为委托事项开始之日。
3。2 完成时间:在———————年———————月———————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约定的委托事项。
第4条 付款时间
4。1 ———————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由甲方按照实际征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让金)的时间和金额予以按期足额支付。用款时乙方需提前申请用款,并将用款时间、用途填写清楚,甲方应按照急款急用、不影响项目开发进度的原则及时审核、及时支付。
第5条 委托溢价
5。1 经甲方财务核算,若———————房地产项目的利润已经超过———————万元(不含———————万元)时,甲方应在财务报告出具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利润的———————%。
5。2 经甲方财务核算,若———————房地产项目的利润在———————万元(含———————万元)以下时,甲方应按向乙方支付实际利润的———————%。
第6条 违约责任
6。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协议,应按委托费用总额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2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委托包干费用的,应每日按当期应付费用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乙方有权不退还已为该项目支付的全部款项。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赔偿款。
6。3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条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费用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是因为甲方逾期支付委托费用导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托事项的,应相应的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
6。4 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按投资股权比例所分配的利润中予以直接扣除。
6。5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7条 争议的解决
7。1 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仲裁裁决书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8条 其他
8。1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自乙方与———————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委托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建设 小区,并运作经营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项目概况(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1地块(号宗地)系年日国土资源局公开挂牌竞拍地块,该地总积 ㎡,中标地价万元整,
2、项目位置及四至: 四至为:北至,南至,东至 ,西至。
3、现己经由甲方出资受让了上述土地,并与国土资源局于日签订了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编号: ),并支付了土地出让款人民币万元,
3、项目用地:规划总用地 平方,规划净用地约 平方(具体面积和容积率以批准的用地规划为准。)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上具体以双方确认并经规划许可的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第二条 项目委托
鉴于乙方具有房地产开发及项目管理的丰富经验,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和管理能力,甲方经多方考察,甲方全面委托乙方代为开发本项目。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本项目。
第三条 委托的内容和方式
1、本项目的全部投资由甲方向银行申请贷款。
2、本项目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协助。
3、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建设开发(包括勘探、规划、报建、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销售手续办理、售房合同签订、产权证办理以及后期配套等)的全过程管理。
4、甲方负责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方案的审定。对施工、监理工作、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协调,参加项目工程例会。
5、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双方应加强沟通,甲方有权参加乙方和施工单位组织的工程例会,原则上每月应召开一次以上工程例会,通报工程进度、及时协商、解决本项目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6、本项目类型属于商住两用,第一层为商铺,用于经营商铺;第一层以上楼层为住宅楼, 用于销售商品楼。
7、项目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后,二层(含二层)以上住宅楼由甲方销售商品房,一层所有商铺由乙方规划经营商铺项目。
第四条 项目核算及资金管理
1、本项目从取得土地开始的各项成本、税费及投入由乙方独立核算,乙方独立建帐。因本
项目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由乙方承担。
2、项目总投资最后由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决算机构审定。
3、项目所需资金由甲方以土地抵押给银行贷款。
4、乙方为开发本项目应设立项目专户,专门用于本项目资金往来收付。
5、项目开始后,由项目专户直接向土地部门、施工单位、供货单位、规费收取单位等相关机构支付,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实行封闭管理,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6、甲方对乙方项目专户资金的使用情况享有监督权,可以随时审查项目专户资金流向,如发现有项目资金挪用情况的,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五条 项目开发管理
1、甲方成立项目领导组,并确定具体项目联络人员;
2、乙方需就本项目建立专门项目管理队伍。由具有相应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员负责,并配备技术负责人,土建、给排水、暖道、电器、造价等专业人员,人员数应满足本项目开发管理需要。
3、乙方应制定本项目开发方案,推进项目进程一。待本项目详细规划批准及户型方案确定后,制定开发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开发各工作节点计划控制、开发成本测算及控制、工程质量控制、配套工程实施计划等方案。
4、甲乙双方确定例会制度,研究解决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并做好工作安排。
第六条 项目权属
1、本项目的所有住宅楼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支配,乙方无权销售本项目住宅楼。
2、乙方应当与相关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和担保协议,配合甲方符合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办理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手续。
3、本项目规划建设的一层商铺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主经营商铺项目。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折迁、安置等工作,由甲方进行办理、乙方协助。
2、以担保方式协助乙方全部项目开发资金的筹集和投入,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各项工程费用和税金。
3、参加本项目项下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设定招标条件。监理单位由甲方负责选聘。
4、审查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及工程施工预算与决算及费用支出。
5、负责项目建设主供应材料(如门窗、电梯等)的选定和交房标准的制定。
6、有权查验工程的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施工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及时反馈给乙方。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组织本项目用地范围的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拆迁、拆除及地上种植物等砍伐、移位等。
2、协助甲方办理本项目用地、立项、报建、规划、施工许可等工程施工必备的手续。
3、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报送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办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备材料采购的公开招标。
4、组织工程竣工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
5、负责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组织施工,保证所建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要求的有关规定。
6、负责对本项目项下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期完成各项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具体包括供电、煤气或天燃气、供暖、供水、排水、消防、庭院硬化、绿化、道路照明、有线、通讯、宽带等配套),具备使用条件。
7、负责乙方现场人员工资福利和日常办以费用。
8、乙方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安全施工、责任事故和侵权承担法律责任。
9、协助甲方协调政府部门及周边四邻关系。
第九条 建设开发进度工期
本项目开发进度为 年,从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协议,应按委托费用总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若甲方违约逾期支付项目工程款等,致使项目开发延期的,由甲方自行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3、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每逾期一日按购房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累计停工三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若乙方擅自挪用项目专户资金的,除及时补回被挪用资金外,还应按挪用金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如遇双方解除合同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本项目过户至甲方指定的其他开发商,接手的开发商无需向乙方支付项目及土地转让费,但甲方应按乙方完成的工程进度支付相应委托管理费。
7、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双方解除合同的,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8、房屋交付使用后,出现的工程质量和水电暖供应等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修理、更换等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宝安区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仲裁裁决书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 其他事项
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因政策因素导致该项目停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等致一方违约的,另一方不予追究违约责任。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执行。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年月
年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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