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委托合同范文集合10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委托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委托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合计(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特委托甲乙维修保养机器。为保证甲乙双方权益,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 甲方必须确保乙方机器在合同期内正常使用,如机器发生故障时甲方须随叫随到,接电话后在8小时内赶到(特殊情况须征得乙方谅解同意。最迟24小时赶到)。
二. 甲方在合同期内应免费为乙方机器一个月进行清洁保养一次。并随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三. 凡我部上门保修人员,请查有关手续或电话咨询,最好直接找合同代表,以免发生误会和假冒。
四. 乙方在保修期内不得使用不标准的消耗材料,任意拆装机器或另请他人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五. 在保修期内如有零配件损坏需更换时,甲方须告之乙方管理员,所需费用乙方当日一次结清。
六. 在保修期内 需消耗材料一律厂价送货上门,免收任何服务费。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付款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委托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经营管理由甲方开发的_________酒店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后,由乙方负责其商务酒店的经营和管理。商务酒店管理范围:____楼以下(含____楼)全部建筑,共________________间客房,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开业后________________年。
三、双方责、权、利
1.甲方应确保上述商务酒店________间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经营、管理。
2.鉴于乙方承担了甲方业主的回报责任,故甲方同意将________酒店____楼约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西餐、咖啡厅及____楼全部约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配套用房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转让手续在综合验收结束后________天内办理完毕;并不受本条第________项的限制。
3.为提高酒店经营的抗风险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经营期内,由乙方经营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层约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业(包括车库、娱乐、健身设施等),收益归乙方所有,用于弥补因异常情况可能发生的酒店经营亏损。
4.乙方应保证在经营期间内向酒店业主支付不低于______%的年回报额,并确保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对上述回报进行担保,乙方受让的二楼、三楼物业应作为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抵押物。
四、酒店经营期满,乙方将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业的经营、收益权。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则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项下的面积以房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面积的差异不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3
授权人:_______性别:____出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现住址:____省____市/县____镇/区____街道/小区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系受托人的_______。
受托人:_______性别:____出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现住址:____省____市/县____镇/区____街道/小区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系授权人的_______。
本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出售的位于______________,因委托人外地上班无法亲自办理相关事宜,特委托代理人代办《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事宜。
委托人: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受托人: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4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按照《旅行社条例》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接待旅游团队、商务会议、散客等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接团业务往来的《行程确认书》及接待标准说明和往来业务传真、电子邮件等为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委托确认及接待:
1、甲方必须在每批团队或散客在有意识出行前先让乙方预留机位或船位、车位、住房等,确定出行后向乙方提供接待计划书及详细接待内容。应包括:团号、人数、日期、名单、标准、行程、结算费用及结算方式等。乙方应在收到计划后由双方委托授权的计调部门签署及盖章确认,经乙方确认后的计划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接待计划书一旦确认,乙方不可放弃团队或散客计划。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接待的团队或散客交出第三方接待。
3、乙方作为接待社,必须履行甲方在计划书中要求承诺的义务,按双方确认的接待项目、标准提供相应的优质服务,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需要调整接待计划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向游客解释说明。
4、为提高乙方的服务质量,甲方有义务将团队(含散客)的接待意见、建议及时书面反映给乙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客人意见做出相应的调整。如因甲方与客人签订旅游合同的服务内容与甲方给乙方的计划书不同,而造成客人的投诉或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处理,不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在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应明确在合同中注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为:肇庆山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甲方有义务向游客宣传介绍乙方。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团队或(散客)的预报情况,及时安排落实团队的行程,将酒店名称、用餐标准、行程具体内容、接待价格等书面确认给甲方,团队到达前两天,乙方将接待导游的姓名及联系电话通知甲方。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游客的接待任务,保证接待质量。具体接待标准:
(1) 导游服务标准:
a、乙方所派导游员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资格证,应佩戴有效的导游证上岗。具有责任心、素质高、专业知识精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为游客提供满意贴心的导游服务。
b、导游员接团后应主动与甲方领队或全陪核对行程、计划安排。
c、导游员应提前15分钟抵达接站地点,举乙方接站牌接团,游览过程中举社旗,严格按照《导游员管理条例》提供服务,不得擅自中止接待服务,不得私自安排他人参加团队活动,不得擅自增加计划外景点,不得超计划安排购物,不得欺骗或歧视甲方全陪及客人。
d、团队抵达酒店,客人取得钥匙进入房间后,导游员须留待酒店前台半小时,如客人房间存在问题,应及时与酒店方协调解决。
e、导游员必须在团队返回前两天对游客的返程机、车、船的班次、车次及船次的起航时间及地点进行再确认,如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公司计调,并协助甲方做好补救工作。
f、导游员送团时,须按民航、铁路或相关的规定提前抵达站点时间,将游客送至火车站或机场。飞机团要协助游客、全陪办理登机手续,等游客通过安检方可离开。火车团将游客送至等候返程车次的候车位方可离开。
(2)车辆标准:
a、乙方安排的车辆须具有当地交通及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正式牌照及旅游运营证件,旅游车为空调车(特殊情况按注明的计划执行,特种旅游团除外),车况符合机动车使用安全标准。若乙方安排证照不齐全的车辆而导致团队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乙方保证按旅游者人数安排相应座位的车辆,不得安排客人坐副座、加座,对无行李箱的车辆,要留有适当位置存放客人的行李物件。
c、甲方要求乙方车辆挂组团社标准牌的,乙方应提供相应服务。
d、司机要熟悉路况,保证空调运转正常。
e、旅游车的右前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内容贴车头牌,便于游客认找车辆。
(3)用餐标准:
a、早餐原则上安排在下榻的酒店内用餐,不能安排的,则在同级或以上的餐厅用餐,并事前通知甲方计调。正餐安排在旅游定点餐厅(特殊情况除外),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b、正餐及早餐都要保证按合同(附件)约定标准向客人提供,保证正餐8菜1汤(4个主菜,4个副菜),特殊情况除外,风味餐及特殊约定团队的用餐标准按甲方接待计划执行。
c、每次正餐期间,导游应前往客人餐桌巡视,随时留意客人用餐情况。注意饭菜的质量和份量,如有问题,要及时协助解决。
(4)住宿标准:
a、按双方确定的标准,提供相应星级、标准、位置的酒店。酒店房间设施必须具备独立卫生间、空调、彩电、电话,如遇地区差异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甲方计调。
b、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介绍、说明酒店的真实情况。
c、节假日或是旅游旺季,乙方不得降低双方已确认的用房标准。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安排入住。
(5)旅游行程、购物和计划外增加游览项目:
a、游客参观游览期间,必须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行程游览。乙方不得擅自增、减游览项目,杜绝压缩正常游览行程向客人兜售计划外项目。特殊情况,乙方需调整(含增减游览项目)旅游计划安排,须取得甲方全陪、领队和全体客人签字同意的书面证明书后方可调整行程。
b、购物点只能按照双方确认行程上所列的安排,导游不得擅自增加或更换其他购物店,且进店时间不超过1小时/店(点)。不安排团队到非旅游定点商店购物(自由活动除外)。甲方领队(全陪)对乙方安排的购物、加点或导游讲解工作如有劝阻,乙方导游应积极配合。
(6)交通及保险: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旅游团队机、车、船票,乙方应保证双方确认的接待计划中的票务供应。因故改变时(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应征得客人及甲方同意,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b、因乙方原因不能解决团队机(车、船)票,团队滞留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团队滞留(天气、塌方、堵车、机械故障、航班延误、政策性景点关闭等)。乙方应积极协助解决,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乙方收集并保留各种证据,以备日后查证之需。
c、遇不可抗拒力原因改变团队行程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乙方保留各种证据备案。
d、旅行社责任保险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旅游局的规定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建议由旅游者自行购买。发生意外事故,乙方应积极协助处理,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甲方,如需垫付费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特殊情况可灵活运用,以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为原则,并保留各种有效证据。
四、投诉的处理及其它:
1、甲方改变行程或其他变化,须及时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因甲方原因变更行程或因甲方原因提给客人的行程、标准与乙方所确认的不一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书后,因乙方原因报错信息而令行程或价格更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服务缺陷造成以下投诉,由乙方承担责任:
a、甲乙双方已经确认酒店,团队抵达时发生变化,一切价格差异及赔偿由乙方负责。
b、乙方安排餐饮严重不符合标准,或质价明显不符合引起客人强烈反应的,由乙方负责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c、乙方安排车辆与双方确认的不同,甲方全陪有权拒绝并要求乙方及时调整,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d、团队抵达时,景点门票或其他接待价格变动,应由乙方承担,不得另行向客人加收费用(相关部门的突然性政策调整除外)。
3、乙方服务过程中,接待质量未达到承诺标准造成客人投诉,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依《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4、双方为维护企业发展及信誉,需有专职质量监督人员处理接待工作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并提供负责人联系电话。
5、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在事发后尽量采取补救措施,使损失减轻到最低程度。
五、团款结算:
1、甲方如能成功独立成团的结算方式:甲方在游客出团前汇给或者现付乙方所有接待综费(在核对好金额后乙方应立即开具相应的团费发票寄予或给予甲方,大交通使用原始发票)。
2、甲方的散客计划结算方式:为了方便财务的核算,所有费用出发前付清。
3、团款原则上一次一清,行程结束客人离开的前一天,甲方必须向乙方付清所有团款(双方另行约订结算方式的除外)。如因甲方未及时付清团款而造成团队计划不能顺利执行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须向对方提交以下有效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复印件
4、《委托接待协议书》一份(须加盖双方公章)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须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进行业务合作,并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照上述约定履行各自义务所造成的损失,按国家颁布的《旅行社条例》、《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及其他由国家颁布的行业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
2、因游客投诉造成的赔偿损失,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行程及接待标准进行处理,由违约方承担。意外事故(如游客被盗、车祸等)造成的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以公安、交通等行政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报告为处理事故的依据。由责任一方承担相应损失。甲方不得以旅游者投诉、旅游质量问题或者其他旅游事故未处理为由不支付旅游费用。
3、甲方未按约定团费结算时间与乙方进行结算,造成事实拖欠款行为,甲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诉讼费和乙方为法律诉讼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八、其他补充条款可作为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如有效期届满双方未签订新协议并继续有业务往来的,本协议继续有效)。协议中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或补签协议,其效力与本协议相等。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甲方的计调确认章: 乙方的计调确认章: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委托合同 篇5
海招代字( )第______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公章)
(甲方)
代理单位: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日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委托方将_______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1、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2、工程概况:
3、本次招标范围 :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XX]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6
甲方: **项目部 地址:
乙方: 公司 地址:
甲方因承包 工程需要,委托乙方采购该工程施工所需材料(如有设备时则包括,下同),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和友好合作原则,就委托采购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的材料范围
1.1 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的材料范围包括: ,(详见合同附件1: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工程材料(设备)清单),其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等必须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和设计技术要求,符合有关合同(指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本工程承包合同(即主合同)和甲方与分包方签订的本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即分包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
1.2 乙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质量必须合格,并达到本工程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标准规范以及主合同、分包合同和业主、监理的要求。
2、材料供应商的选择与采购合同的签订
2.1 乙方负责材料供应商的选择,但乙方选择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等应符合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或经其同意,或者由其进行确定或按照其要求进行选择,并报甲方审查批准后方可作为选定的本工程的材料供应商。
2.2 采购合同签订前,由乙方负责与选定的材料供应商进行谈判,达成的采购合同条款应齐全,应包括当事人,标的物范围及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基本情况,质量与技术标准(要求),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和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包装方式、标准、要求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验收(检验)方法、标准与提出异议的期限,验收发现问题的处理要求,价款与结算支付方式、期限及条件,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转移,标的物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金,售后服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方法等条款。其中合同标的物品种、规格型号及质量,价款与结算支付方式、期限及条件等条款必须事先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才能确定。
乙方应使用甲方的相关采购合同范本。签订采购合同须经甲方审查后才能签订,甲方的审查、修改意见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未审查的采购合同,乙方签约采购的,视为超出委托范围,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不支付其货款。
2.3 所有采购合同由乙方与材料供应商签订并履行,不得给甲方设定任何义务或负担,且均须在签订后2日内向甲方备案,未备案的,甲方将不予结算支付该合同价款,乙方并须按未备案合同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未书面提出用印申请和经甲方批准并按甲方要求办理有关承诺、担保手续,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任何采购合同,否则乙方除承担该合同产生的一切责任外,还须按该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伪造、私刻甲方印章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4 甲方对乙方采购工作及采购合同的任何审查、同意或批准并不减免乙方应负的任何责任、义务和风险,甲方不受其约束,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
3 合同价款
3.1本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整)。本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包干,此固定总价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调整(除非业主对主合同价款进行了调整并直接涉及本合同材料价款,且按约定需要调整)。(注:采用固定单价时,注意修改此处约定)
3.2 本合同价款包括了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采购范围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材料费、运费及保险费以及相应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利润、应缴税金和其他有关费用以及合同所包含的乙方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费用。
3.3 本合同材料单价和总价已经考虑了物价上涨、人工工资上涨、运费上涨、法律政策变化、自然因素变化等所有综合因素。 乙方实际采购价格低于该单价和总价时,价差由乙方享有;乙方实际采购价格等于或高于该单价和总价时,风险由乙方自负。
3.4 本工程发生业主确认的重大设计变更或另外委派新的项目,而导致材料用量增减,且业主因此增加甲方的材料价款或调减相应的材料价款,本合同材料总价作相应调增或调减,其材料属于本合同附件 甲方委托乙方采购材料清单中已列明单价的材料项目或类似材料项目,按此单价执行,没有此单价的,甲乙双方在业主的调价范围内另行协商解决。其它情况均不作价款调整。
其实际的材料使用量的审定原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量、业主与甲方的结算量和经甲方初审确认的乙方的供应量中的最小量。
4、合同价款的支付
4.1 本合同价款甲方按材料购买交货、使用进度与乙方结算,并与主合同结算保持同步,在业主支付相应进度款到账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支付比例不超过主合同的进度支付比例,乙方不得要求超结、超付。
4.2 乙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材料款的支付方式: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施工所在地银行,以单位名义开立银行资金账户,由甲方、乙方、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由甲方及银行对账户资金进行监管,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本合同款项资金均须进入该帐户,乙方须将材料费支付计划按期报甲方审核、盖章后交银行按支付计划支付,确保资金专用于本工程。监管账户不得办理网银业务,若需办理,仅限办理具有查询功能的网银业务。若乙方未按本条约定开立监管账户,乙方本合同所有款项支付均须由乙方向甲方出具委托支付函,由甲方直接代为支付给材料供应商。
乙方账户名称:______,开户银行:______,账号:______。
4.3 甲方不为乙方预付、垫付任何款项,乙方执行本合同和采购合同如需垫资,乙方负责自行解决。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以甲方名义签订的采购合同等款项拖欠未付时,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乙方相应款项,优先代付乙方相关拖欠费用(此种情形下乙方也应出具委托函给甲方,不出具的,甲方亦有权代付)。
4.4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的材料的发票须以甲方名义开具,乙方结算本合同价款须向甲方提供合格发票,同时应提供能够证明货款已支付的凭据供甲方查验(甲方代付款乙方可不提供货款已支付证明)。
5、双方义务、责任及风险
5.1 乙方应负责按采购合同约定与供应商联系沟通和催促、通知,保证所购材料能按期供货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负责现场收货、卸车、清点验收及需要的运输(转运、场内运输等)、保管、发放,以及采购材料存在数量、质量等问题的联系处理等工作。其中材料到货的清点验收应提前通知甲方参加,共同验收。
5.2 乙方因运输、保管、超发、毁损及丢失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须承担材料在甲方将竣工工程交付业主前期间的所有风险(包括材料的损坏、灭失等)。所有材料都必须用于甲方承包的本工程,材料交付业主前的所有权属甲方。
5.3 有关材料质量检查、抽样、检验试验等按主合同规定应进行的工作,由甲方主持或监督进行,乙方应予执行、配合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5.4 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材料的供货必须无条件的保质保量的满足施工要求,满足主合同及分包合同的各项要求,如由于乙方采购供应上的不及时或者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供应商服务存在瑕疵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窝工停工、返工等不良影响的,乙方无条件承担涉及的所有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5.5 因采购合同与供应商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其费用及结果;如争议牵涉甲方或甲方因此被索赔、诉讼的,甲方有权代表本方进行处理,所有处理及应给付费用或败诉结果均由乙方承担。
6、其他约定
6.1 甲方在与乙方结算支付材料款时须扣留 10 %的质量保证金(不得低于主合同和分包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金比例),此质量保证金用于甲方工程竣工移交后质量保修期内应由乙方负责的质量问题的修复,质保金不足以支付修复费用的,可以向乙方追偿。该质量保证金在主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满,甲方从业主方结回质量保证金后一个月内将余额无息退还给乙方。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及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此后发生的应由乙方负责的质量问题,乙方仍负有修复义务。
6.2 乙方同意甲方按工程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到账情况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应付款项,并不因此追究甲方责任。
6.3 即使乙方与甲方已经办理了本合同最终结算,但如果工程业主方根据审计等程序调减了甲方的工程价款,或者甲方审计需要调整乙方的结算,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结算价款相应进行调减。
6.4 在任何情况下,若甲方为乙方垫付或超付了款项,或乙方依约应支付给甲方款项而未支付,则甲方有权将该款项从应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回。
7、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相关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均属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可抗力,双方按有关法律和分包合同规定处理。
8、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9、其他约定条款
10、附则
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双方签订的本工程分包合同相关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另行商签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7
委托方:
地址:
被委托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饮料产品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总则: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月日,到期如需要续签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合作相关事项。以上合同期限内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组织机构代码证、厂房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自动终止,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责任。
2、乙方同意使用现工厂资源为甲方加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代加工部分或全部转包委托他人。(乙方不能私卖甲方产品)
3、甲方负责提供瓶型、瓶标、瓶盖样本,乙方按照甲方的样本进行生产及采购(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盖章封存的样品为准)。
4、乙方负责代工产品生产及定期仓储,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成品出货。每批订单生产完毕,甲方接到乙方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货,乙方为甲方提供30日的周转库位,逾期乙方将按天加收仓储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加工产品名称、规格、价格
二、 加工产品的数量、费用、付款与结算方式:
1、 加工数量:乙方单次(班)计划生产量不低于箱,依据当月双方生产计划进行。
2、 付款方式: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订单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具体生产计划,并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该产品的代工费,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单。
3、 结算方式:订单生产完毕,乙方通知甲方提货,双方依订单生产入库检验合格品量进行核算,核算后结清剩余货款,款到发货。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各执二份,公证处一份,双方质检局各存档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8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咨询事项
上述法律纠纷委托咨询的事项包括:详见《法律咨询报告纲要》列明的问题(附件一)。
第二条 咨询成果的提交方式及委托事项的完成期限
乙方的咨询成果须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提交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含签订日)。
第三条 咨询费用及付款方式
1.咨询费采用包干式收费办法,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咨询费包括律师费、专家论证费、差旅费、翻译费、文书制作费及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咨询费的构成详见《收费预算构成及其说明》(附件二)
2.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60%即¥_________元,提交成果时支付40%即¥_________元。
第四条 甲方承诺:
1.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相关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咨询费用;
3.签收乙方提交的文件;
4.对必须由甲方协助的事务,提供协助。
第五条 乙方承诺:
1.勤勉尽责,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接受法律纠纷对方当事人关于本咨询论证项目的委托;
2.委托专家咨询前,报甲方确认专家名单;
3.签收甲方提交的文件;
4.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
第六条 乙方所提交的报告仅供甲方未解决权益争议之用。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法律咨询报告纲要(略)
附件二 收费预算构成及其说明(略)
委托合同 篇9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受托方实施____项目。
二、委托方责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受托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不得委托受托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其他受托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受托方责任
1、在委托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实验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5、承担合同价款取得的相关税费。
6、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的设备材料及相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
7、其他应由受托方承担的义务。
四、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为____万元,项目完成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1、委托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负责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受托方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受托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均可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10
原告:申达亿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吴江市盛泽××市场商城×区×号。
法定代表人:沈××,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葛××,浙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代:嘉创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嘉兴市××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潘××,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沈××,浙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申达亿公司诉被告嘉创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xx年5月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袁瑞江适用简易程序,于20xx年5月3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法定代表人沈××及其委托代理人葛××、被告委托代理人沈××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申达亿公司起诉称:20xx年6月至10月间,原告分三次向被告提供了共计3159米、价值33801.3元的纬向鹿皮绒布料。20xx年10月20日,被告经对账确认了上述款项并出具对账单一份。但原告经多次催讨,被告仍未履行付款义务,故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33801.3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嘉创公司在法定答辩期间内未提交书面答辩状,在庭审中口头答辩称:原告诉讼的事实不存在,原、被告之间没有发生过业务关系,被告没有收到过律师催告函,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为证明其主张,举证如下:
证据一,财务对账单一份(原件),时间为20xx年10月20日,系由被告单位当时做财务(后来到仓库做进出)的王××出具给原告。用以证明20xx年6月至10月间,原告向被告供货三次,总计金额为33801.3元,并记载了数量、单价、规格等。
被告质证认为,该证据没有对账单名称、欠款单位名称、只是电脑的打印件,无法证明原、被告之间业务往来的事实。上面手写的字应是诉讼以后写上去的。王××不是财务人员,是被告仓库里做后勤的。
证据二,催讨函资料一组,用以证明原告在20xx年10月及20xx年10月先后两次向被告催讨相应的货款。
被告质证认为,被告并未收到律师函,上面也没有邮局的盖章,不能说明原告的催讨事实。
经审查,本院对本案证据认证如下:
证据一对账单系由被告公司的王××签字确认,且对账单中明确记载了数量、单价、规格,能够证明原告向被告送货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证据二与证据一可以相互印证,结合原告的陈述,应是真实、有效的,本院予以确认。
根据确认有效的证据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本院认定案件事实与原告起诉陈述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关系合法、有效。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
一、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买卖关系。
对账单中被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而被告不能解释既无业务关系又为何签字的原因,结合原告对交易过程的陈述,从保护交易的角度出发,本院认为原告提供的对账单应能够证明双方的买卖关系及被告结欠原告货款的事实,被告以否定对账单签字人王××的身份为由进行抗辩是不能成立的。
二、原告的主张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被告认为本案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本院认为,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证据一的对账单是在20xx年10月20日进行结算,但双方并未约定付款期限,故原告主张被告付款的权利并不受到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被告的辩称不成立。综上,原告的证据优于被告,其主张本院予以支持,被告的辩称无证据证明,本院不予采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嘉创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申达亿公司货款33801.3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23元(已减半),由被告嘉创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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