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合同

时间:2022-05-11 11:12:22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贷款合同合集7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贷款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委托贷款合同合集7篇

委托贷款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名称(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名称(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 发放委托贷款,乙方委托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 ______(币种)资金____________(大写) 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将自有________(币种)资金____________(大写)整一次存入专户。甲方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存款总额。

  第三条 委托贷款的对象、项目、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计划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经审查与本合同约定的各条款一致,应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委托贷款。

  第五条 乙方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将合同副本______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 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贷款基金,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八条 借款人如不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

  第九条 利息和手续费。乙方对甲方“委托贷款基金专户”的余额按月息____%计付利息,每____支付一次。委托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____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日内将贷款利息划人甲方账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甲方要求调整利率,甲方应问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乙方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利率调整手续。

  乙方发放委托贷款,按贷款余额的月______%向______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____

  第十条 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______个营业日内,应将贷款如数划人甲方账户。

  第十一条 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二条 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约定的资金存人“委托贷款基金专户”,或超出“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委托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货款总额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和贷款项目发放委托贷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货款总额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可视情况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基金。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还款,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贷款余额或提前收回贷款数额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托贷款。

  四、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全部提取时自动失效。

  第十九条 《委托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贷款合同 篇2

  委托人: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 。 _______路____号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沈房权证____字第_______号,登记卷号:________)房产的所有权人,现因我们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场,特委托全权代替我们办理与该房产有关的如下事项:

  1前还款的一切手续,领取注销抵押凭证并,产抵押部门(或担保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注销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代为签署《房屋抵押合同》,代为到房产抵押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手续、领取他项权利证、领取抵押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到房产抵押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注销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领取上述注销抵押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5、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代为办理该房产的产权交易、更名、过户、查档等与出售上述房产有关的一切事宜;

  6、受托人有权代替委托人回答上述房产产权(或抵押)登记询问笔录并代替原房主签署房产承诺书;

  7、如上述房产地址、面积与实际不符,受托人有权代为办理更改并领取地址、面积更正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证》;

  8、代为办理该房产《土地使用证》的更名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9、代为到当地税务部门交纳该房产交易时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并在契税、营业税、个税、印花税等税费单上签字确认,同时办理、领取该房产的《契证》;

  10、代为办理(或放弃)该房产二手房资金监管的一切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1、代为办理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土地使用证》的挂失、补办手续;

  12、代为办理该房产室内的水、电、煤气、有线(数字)电视、宽带网、电话、物业、采暖等配套设施更名手续;

  13、代为协助买房人办理该房产的银行交易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并协助买房人到房产抵押部门(或担保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担保)手续、领取他项权利证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代交各种费用、代为开立银行放款账户、代为收取银行放款、代为收取售房款;

  15、上述房产如遇动迁,受托人有权代替委托人办理该房产的动迁(回迁)手续及相关事宜、代为签署《拆迁协议》、代为开立银行账户并领取动迁补偿款。

  16、代为到房产部门办理该房产非金融抵押的一切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17、有关上述房产出售的未尽事宜,受托人可以全权处理。 本项授权为我们二人真实意思表示,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期间所签署的一切法律文件我们均予同意,其引发产生的相应权利和义务由我们承担。

  委托期限:从即日起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委托人: 二Oxx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贷款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人: (以下简称丙方)

  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经审查同意后委托乙方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履行。

  第一条 借款种类: 。

  第二条 借款金额: ,以实际发放额为准。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二年,贷款起算点以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的票据记载日期为准。

  第四条 借款用途

  本借款用途限于 。

  第五条 借款条件

  在办理借款前甲乙丙三方应在石家庄市商业银行建南支行开立账户,用于办理存、提款,还款等事宜。

  第六条 提款方式

  借款人提出申请后即时办理。

  第七条 还款方式

  见第八条、第十七条的约定。

  第八条 利息的计付

  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甲丙方确定的利率1‰(年息)计算利息,到期一次付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特殊情况,甲丙方经协商重新确定利率,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从调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九条 手续费

  按照乙、丙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

  第十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

  1。 甲方自行承担委托贷款的风险及经济责任。

  2。 委托贷款未到期或到期后未收回,甲方不要求乙方支付部分或全部委托资金。

  第十一条 乙方声明与承诺

  1。 委托贷款到期后,乙方工作内容仅限于依照甲方要求协助甲方出具并代为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

  2。 乙方不承担贷款风险,只负责代为发放,款到帐后立即按约定划出,不承担贷款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丙方声明与承诺

  1。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全面、真实准确的向石家庄市商业银行建南支行说明用款情况,配合甲、乙双方的借款催收工作。

  2。 按时足额清偿借款本息;

  3。 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第十三条 借款展期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不予展期。但经甲、乙、丙各方协商后均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条 借款担保

  由甲、丙双方确定。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 丙方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对逾期的借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计收罚息,该罚息由乙方代收。

  2。 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对挪用的借款在挪用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罚息,该罚息由乙方代收。

  第十七条 甲乙丙三方商定的.事项

  1。 此笔借款本金的归还见本条第二款的约定,利息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交至乙方在石家庄市商业银行建南支行开立的账户。乙方应立即将上述款项划至甲方账户,并出具相关票据。

  乙方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甲方名称:

  开户行:

  账号:

  2。 商定的其他事项:

  ① 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本金的偿付由甲、丙商定后通知乙方。

  ② 甲、乙方同意委托贷款由石家庄商业银行建南支行根据丙方申请以及施工进度进行划转使用。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九条 通知方式

  1。 合同各方有关事项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列明的地址送达对方,此地址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通知签约各方。

  2。 按上述地址发送时,在下列日期视作送达:邮寄送达的,为投寄挂号信邮戳之日;专程送达的,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下委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完全清偿时终止。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因任何理由不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甲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页无正文)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委托贷款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xx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甲乙双方就委托贷款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项,对外发放短期贷款。

  二、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基本帐户,委托款项存入该帐户。

  三、乙方就为委托款项可以发放下列形式贷款:

  1、存单质押、贷款;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

  3、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

  4、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贷款。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托款项可直接发放存单质押、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发放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必须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书面通知乙方对其发放贷款。

  五、委托贷款利率

  1、委托贷款利率范围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5倍。

  2、逾期、挤占挪用贷款,按照国家逾期、挤占挪用利率计付利息。

  3、国家贷款利率调整,委托款项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甲方按照贷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七、利用委托款项发放贷款,乙方应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格及借款资料,确保贷款发放合法。

  八、对委托款项贷款,乙方应尽力清收。对借款人信用状况变化威胁款项安全的,乙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乙方应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执行。

  九、甲乙双方按月对帐,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帐户资金变动的对帐单等资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托贷款手续费后,将利息剩余款项直接转入甲方基本帐户。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托款项贷款到期,借款人申请展期的,经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贷款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期。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其受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乙方已提请甲方详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对甲方就本合同条款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释,乙方已经理解甲方对合同条款所作的`解释及对疑问的解释,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全部条款及特别提示理解一致。

  甲方:

  乙方:xx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受权委托人:

委托贷款合同 篇5

  委托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

  住址:

  贷款人:

  营业地址:

  借款人:

  住址:

  鉴于委托人 (以下称“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发放

  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委托协议》/《委托贷款基金总协议》编号:),及借款人 (以下称“借款人”)申请借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三方当事人在遵循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协商一

  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 委托和代理

  委托人委托贷款人发放贷款,贷款人已经接受委托。贷款人按照委托人的委托

  指示,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监督贷款使用并协助委托人收回贷

  款。借款人承认贷款人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的法律地位,承认该贷款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借款人。

  第二条 贷款

  2.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人民币贷款,其贷款种类为 。

  2.2 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整。

  2.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即自 年 月 日始 至年月 日止。

  2.4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和贷款项目: ,借款人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条贷款利息

  3.1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提款之日起按照实际提款金额和占用天数计收(结息日应包括贷款最后归还日)。

  3.2 在贷款期内,贷款利率如需调整的,贷款人按照委托人的通知调整利率。

  3.3 如果本合同利率约定为按照银行某档次利率或按某档次浮动利率计息,借款实际占用资金的天数未达到该档次的标准期限,仍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除非委托人与借款人另有约定,如贷款展期后,累计贷款期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按新档次利率或该档次浮动利率计息。

  3.4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付息方式和付息日约定如下:(选择一种)

  ()3.4.1按季付息,付息日为公历年每季度第三个月的廿日.

  ( ) 3.4.1按月付息,付息日为每月 日.

  ()3.4.1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

  ()3.4.1分次还本付息。

  3.5在此借款人授权贷款人从借款人存款帐户中主动划收应付利息。

  第四条提款

  4.1 满足下列提款先决条件的,贷款人予以办理提款手续:

  (1)填妥《委托贷款借款申请书》和有关借款凭证;

  (2)提交有效身份证件;

  (3)已办妥与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公证、备案手续;

  (4)如贷款有担保的,该担保合同有效;

  (5)借款人的本次提款与《委托贷款委托发放通知书》或《委托贷款协议》有

  关内容和要求相一致的;

  (6)凡委托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已提交确保该项目已经按规定的审批程

  序报经审批,并纳入国家和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文件。

  (7)已提交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资料。

  4.2 借款人按照下列提款时间和提款方式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选择一种) ( )4.2.1 借款人在____年___月___日向贷款人办理一次性提款手续。

  () 4.2.1 按下列提款计划分期提款,但应于每次提款日三个银行工作日前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分期提款日提款金额___ 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 (大写金额)_ 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 (大写金额)__ 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 ____ _ (大写金额)年月日 (大写金额) ___ 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 (大写金额)

  4.3 贷款人在借款人办妥提款手续后及时放款。

  4.3 借款人应按照4.2 约定按时足额提款。

  第五条还款

  5.1 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有还款计划的,还应严格按照还款计划还款。

  5.2 借款人按下列还本方式按时足额还款:(选择一种)

  ()5.2.1 在委托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

  ()5.2.1 分 期还款,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还款日还款金额___ 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 ___ (大写金额)__ 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 _____ (大写金额)___ _年___月___日 _______ ____ (大写金额) 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 ___ (大写金额)_ 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 ___ (大写金额)

  5.3 借款人在此授权贷款人从借款人的存款帐户中主动划收其应还的款项。

  第六条提前还贷和贷款展期

  6.1借款人要求提前还贷的,应事先经委托人和借款人同意。借款人应在计划提前还贷十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贷款人按照委托人的书面通知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6.2借款人要求贷款展期的,应事先经委托人和借款人同意。借款人应在贷款到期十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贷款人按照委托人的书面通知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第七条贷款担保

  7.1 委托人可以要求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由委托人认

  可,并另行签定担保合同。

  7.2 担保合同由委托人、贷款人、担保人三方签署后生效。如担保合同签署日早于本贷款合同签署日的,担保合同于本合同签署之日与贷款合同同时生效。

  第八条债务证据

  8.1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证据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8.2 委托人承认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证据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第九条贷款管理

  9.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及时回复处理意见。

  9.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人和贷款人均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借款人应按要求提供情况和文件、资料和工作方便。

  9.3 贷款期间借款人发生破产、吊销营业执照、停业、解散、经营不善严重资不抵债的或者财务状况、经营管理体制、主要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动或调整的,借款人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和贷款人。

  第十条违约和处理

  10.1 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加收的罚息。

  10.2 在贷款期内借款人未依约按时支付贷款利息的,贷款人有权加收延付利息的罚息。

  10.3 借款人违反9.3条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

  10.4 借款人未按约定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催收贷款,并对逾期贷款加收 的罚息。贷款人协助委托人向担保人追索。

  10.5 贷款期间借款人发生破产、吊销营业执照、停业、解散、经营不善严重资不抵债、有严重逃废债行为,或有其它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时,贷款人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贷款及采取其他措施。

  10.6 在上述情形中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的存款帐户中直接划收应付贷款本息(含罚息)、违约金。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1.1 本合同签定后,本合同变更、解除须经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1.2 本合同经三方当事人加盖公章及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贷款全部归还后自动终止 。如委托人为非法人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如当事人为个人的,签署其有效证件上的姓名。

  11.3 本协议生效后,委托人如有要求的,本合同应进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11.4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均受贷款人主营业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1.5 本贷款的担保合同、 借款人提供的委托贷款借款申请书、委托人提交的《委托贷款委托放款通知书》以及借款人、委托人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3.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约三方各执一份,副本数份备查。

  在签署本合同时,三方当事人对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委托贷款合同 篇6

  借方:xx公司。注册办公地点:市x路x号。

  贷方:xx信托公司。注册办公地点:市xx路xx号。

  贷方受委托,与借方就办理委托贷款事宜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贷款金额、利率及期限

  根据xx委托贷款的要求,贷方同意向借方提供人民币xxx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贷款利率为月息9。8%。

  二、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于xxxx项目,不得挪作他用。如发现挪用,贷方有权自挪用El起,按实际挪用额,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罚息xx%,直到追回被挪用的贷款为止。

  三、贷款的`办理

  借方在办理贷款时,要提交贷款申请书、委托人的批准书和还款计划书。

  四、贷款的管理

  借方应按季向贷方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每半年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及效益情况。

  贷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检查本项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方有义务向贷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

  五、贷款的计息方法

  本项借款采取单利计息方法。

  六、归还贷款方法

  1、借方根据其提交给xx信托公司的还款计划书归还贷款。

  2、本项贷款一般不予展期,若借方申请贷款展期,应在到期前一个月向委托人提出申请,待批准后,与贷方补签贷款合同。

  3、贷款到期时,若借方不能按时归还,贷方自逾期之日起,在原贷款的基础上,加收xx%的罚息。

  七、违约和仲裁

  1、凡是借贷双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何条款都属违约。

  2、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借贷双方及委托单位协商解决,当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由上述争议所引起的任何一方的全部损失及法院裁决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单方自行修改和撤销,本合同所有修改均以书面形式出现,并由借贷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合同经借、贷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在借方还清贷方的全部贷款本息后,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3、此协议不应因为借款方的关停并转、人事的变动而影响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4份,正本2份,由借贷双方留存;副本2份,由xx信托公司和委托人留存。

  借方签字:

  贷方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委托贷款合同 篇7

  (适用于对公单笔业务)

  编 号:【】

  委托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传:

  联系电话:

  传真:

  贷 款 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传:

  联系电话:

  传真:

  借 款 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传:

  联系电话:

  传真:

  /

  合同签订地点:

  20xx年【】月

  签约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授权;

  二、您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限制(委托银行)责任、以及加黑字体部分的内容;

  三、贵公司及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约定;

  四、(委托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相关条款后均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五、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委托银行)咨询。

  鉴于:

  委托人交付的委托贷款资金来自于所管理的“XXXX专项管理计划”,委托人接受“XXXX专项管理计划”之委托人的充分授权,代表“XXXX专项管理计划”签署本合同,将其合法持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办理委托贷款事宜。本合同项下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最终全部由该专项计划承担。本合同项下委托人的收益、风险完全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合同》,贷款人受委托人委托向借款人发放本委托贷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立约各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二、贷款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与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法律与政策风险:因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导致委托贷款无法按时收回或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的风险。

  信用风险:因借款人未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的风险。

  市场风险:因宏观政策、经济周期、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变化,导致委托贷款无法按时收回或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的风险。

  操作风险:在委托贷款的发放与管理过程中,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程序和不适当的管理措施,导致委托贷款无法按时收回或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的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因发生委托人或受托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委托贷款无法按时收回或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的风险。

  其他风险:是指除上述风险外,所有导致委托贷款无法按时收回或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的风险。

  三、“债权” 或称主债权,是指借款人(债务人)向贷款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根据本合同向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而形成的'人民币债权(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立约各方同意和认可,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拥有的针对借款人的债权和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对贷款人的债务内容对应一致。

  四、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等。

  五、本合同中“工作日”均指贷款人银行的营业日,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某个提款、还款日为非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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