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制作合同

时间:2022-05-29 09:29:55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委托制作合同汇总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制作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委托制作合同汇总5篇

委托制作合同 篇1

  委托方:

  受托方:

  年月 日

  企业歌曲委托制作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方企业文化建设、品牌推广歌曲的创作要求,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尊重、合作的原则

  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企业歌曲委托制作

  二、项目内容

  1、作词;

  2、作曲、配器(编曲);

  3、演唱、录音;

  4、混音、合成;

  三、费用

  以上全部费用共计:元大写: 整(含税)

  四、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30%,即¥ 元作为委托制作首期预付金。

  2、乙方完成歌词创作和修改并经甲方确认后,届时,乙方开始进入旋律创作、配器、编曲、演唱录音程序的壹拾伍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40%,即¥ 元。

  3、全部录制、混音制作完成后,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到公司来试听)在交付成品后叁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本协议总金额30%的余款,即¥ 元给乙方。

  4、全部款收到后乙方将成品交付给甲方并须开具发票。

  5、以上金额的付款均以货币形式支付(电汇、现金或其他双方任何的支付形式均可)。

  五、甲方责权:

  1、甲方提供企业精神、背景资料、经营理念、宣传口号及以往的广告用语和本项目所需的相关等材料 (涉及商业秘密的乙方必须做好保密),作为乙方创作的参考依据。

  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要求,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协助乙方创作企业歌词,最后由乙方完成作品的制作。

  3、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对乙方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安排,应给与支持和配合,对乙方的各类报告甲方应在叁个工作日给予反馈,如:歌词创作的意见回复等等,以确保创作如期完成。

  4、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九条:验收与标准界定的条款,具有最终审核验收权。

  5、甲方应按本协议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六、乙方责权:

  1、乙方负责歌曲创作制作的全部流程包括:企业文化调研、综合定位企划、作(填、改)词、作曲、编曲、配器、演唱、录音、整体合成、 制成标准CD格式光碟。

  2、乙方应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为甲方创作企业歌曲的工作中,确保高质量的完成全部工作。

  4、乙方提供歌曲版权使用证明给甲方。

  七、制作程序:

  1、第一阶段:企业调研、歌词创作、审阅歌词、修改歌词、定稿

  2、第二阶段:旋律创作、编曲、配器、演唱录音、审听、定稿。

  3、第三阶段: 混音合成、制作母版CD

  八、制作日程

  1、歌词创作: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包括修改)

  2、旋律创作、编曲配器: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完成。

  3、演唱录制:年月日前。

  4、终审听:年 月 日前。

  备注:在交付作品期限内,根据创作、沟通、修改和完善等需要,期间的日

  程可灵活掌握,乙方不负违约责任。如其间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延期,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九、交付作品期限:

  年月 日前。

  十、 验收与标准界定

  1、总则

  企业歌曲的创作是一项专业而独特艺术创作过程,是逻辑与形象的艺术思维和技术构建的综合创作工程。其价值与魅力就在于它的不可量化性和感受多样性。因此,甲、乙双方应遵循歌曲创作的艺术规律和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入最大的热诚、信任、理解和相互尊重。共同努力合作,力求创作出较好表现企业精神风貌,符合歌词所表达的情感的优秀作品。

  2、歌曲旋律及演唱、配器等,应符合歌词所表达的情感表现需求。

  3、乙方应热诚倾听和尽力满足甲方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同时,甲方应尊重和理解乙方的艺术创作和相关音乐技术范畴的处理意见,给乙方创作以较大的空间和自由度。

  4、最后验收:乙方提供标准CD格式母版光碟。

  十一、知识产权问题

  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协议任何一部分作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提供该协议所有歌曲(音乐)作品的版权证明给甲方。

  3、乙方享有该协议所有歌曲(音乐)作品署名权、修改权。

  4、甲方享有该协议所有歌曲(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

  5、该协议提供的作品乙方不得私自提供给第三方商业使用,但可以作为乙方非盈利性质的作品介绍、展示,交流以及参加各类艺术评审活动之公益性使用。

  十二、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其它

  1、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违约事实,由违约方承担和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3、艺术创作有着其特有的规律和特点,合作中出现问题双方本着相互尊重理解友好的态度协商。若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签字: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制作合同 篇2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相互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项目总则:

  1. 项目名称:

  2. 项目地点:

  3. 项目面积及类型:

  4. 项目日期:

  1)年 月 日 月 日在乙方工场制作

  2)年 月 日 月 日现场施工

  5.项目委托:

  1) 甲方委托乙方按设计要求进行专柜的制作、专卖店装修现场施工工作;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计方案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需的水电,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二、工程造价及支付办法:

  1. 经双方协商工程总工费为人民币: 元。(以上费用包括场外制作、现场制作,运费,材料费,人工费,后期服务等全部费用);

  2.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给乙方总工费60%,即:人民币 元。项目完成,由甲方负责人验收,合格后一次结清全部工程余款,即:人民币 元。

  三、工程实施:

  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应严格遵守商场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3. 乙方应按要求进度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严把质量关,确保达到设计效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造型、色彩、材料等;

  5. 乙方必须在甲方提供施工图后与甲方工程负责人沟通、熟悉制作工艺,并对施工工人有明细分工;

  6. 乙方必须配备充分的项目施工人员,(电工需有资质证件);

  7. 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现场临时提出的增补修改工作;

  8. 乙方应按期完工,从施工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免费负责维护,自然损坏物品如灯管费用由甲方承担;

  9.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装修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规定。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施工所造成的任何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10.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拒的意外(自然灾害、政府规定)而造成甲方或乙方无法覆行合同,双方不负责任,但要即时通知对方,并出具证明,协商解决有关事宜。

  四、合同生效及争议纠纷: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3.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者,甲、乙双方同意由公司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4.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全部完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制作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利互惠,诚信守约原则,甲方厦门银祥肉制品有限公司就厦门翔安区马巷镇郑坂村村北98号的楼顶广告,委托乙方厦门传世鑫广告有限公司负责制作、安装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广告规格、用料及价格:

  第二条、 原材料的采购、完成期限及质量:

  一. 原材料的采购由乙方负责,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检验。乙方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重做的材料及价款由乙方自行负担。

  二.制作完成日期:20xx年x月31日。

  三.制作质量已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由甲方检查验收。

  第三条、 合同履行期间设计的调整: 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四条、广告手续的报批:乙方负责户外广告的手续报批,包括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划部门、消防部门、气象部门等,一切与本次户外广告宣传有关的各部门申报审批手续均属此列。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报批手续完成后,要将手续复印件交与甲方一份。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一.按照合同材质、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二.户外广告安装工程因设计不合理、安装不牢固、维护不到位等原因而引起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

  乙方完成制作、安装工程后,所有款项待甲方验收合格后, 乙方提供完成后的照片和客户确认表,验收合格表及发票交付甲方,甲方收讫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本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乙方未按协议要求时间完成,造成甲方广告宣传工作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将按本协议总款项的10% 进行罚款。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乙方制作、安装内容,未按协议要求达到质量标准,每出现一项内容,甲方将扣减本协议总款项的10%。

  五、本协议所指广告装饰工程完工后,乙方须承担维护、维修责任。一旦出现问题需要乙方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维护,若因此出现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因人为破坏、不可抗力等原因出现的一切事故与乙方无关。

  七、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广告牌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解除和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合同方可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九条、关于补充合同:本合同履行中发现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必有时,可就协商一致的`意见签订附合同。附合同一经签订,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对合同条款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同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制作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一、合同内容和要求

  为对甲方企业的整体品牌视觉作长远的规划及有效的执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为其公司导入企业品牌视觉识别系统(即vis系统),并确认乙方为甲方品牌视觉顾问

  2、vi设计项目见合同附件

  二、费用:

  视觉识别系统设计的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1、合同费用分________次付清(合同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 元整)

  3、vis手册整理完成;并报予甲方签字认可,甲方确认后需及时支付合同余款(总金额的50%)(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后,两天内交付所有vis相关电子文件及vis印刷手册)。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需在规定时间二○○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甲方公 司vi手册的整理工作,并报予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后,两天内交付所有 vis相关电子文件及vis印刷手册)。

  2、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因甲方提供资料所引起的版权、文责法律责任、经济纠纷等由甲方承担。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即向甲方出具该作品的书面使用权证明书,对选用的作品方案所有权(包括著作权)归甲方; 未选用的其它作品方案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相关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合同。

  2、因vi策划设计是乙方智力成果整体的体现,其工作特点并没有明显的阶段性,乙方在开始着手策划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鉴于此,如甲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仍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

  3、乙方如提前终止合同,则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

  七、其它补充条款:

  八、合同生效:

  1、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本合同下载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生效日期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原件一份,双方所持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制作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鉴于:

  1.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 的前期拍摄;

  2. 甲方承担电视广告的制作费用,乙方负责按照双方事前确定的脚本完成此次前期拍摄。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电视广告制作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1. 委托事项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制作。

  1.2 制作方式:

  1.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电视广告片的成品包括:

  1.3.1 成片母带:1盘

  1.3.2 HD高清录像带:2盘

  1.3.3 Digital Betacam录像带: 2盘

  1.3.4 Betacam录像带:2盘

  1.3.5 DVD: 2盘

  1.3.6 三维的序列帧

  1.3.7 音乐分轨光盘完成日期: 年 月 日制作费用:甲方支付给乙方完成电视广告片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

  2、付款方式:

  3.1 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即付乙方第一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30%,共计人民币

  3.2 电视广告实际拍摄日2个工作日前,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甲方即付乙方第二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40%,共计人民币 元)。

  3.3 乙方完成电视广告片成品并经甲方认可同时交付1.3项所有内容,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

  2. 3.作日后甲方即付乙方第三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30%,共计人民币 元)。

  4. 项目条款:

  4.1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署认可之拍摄脚本进行制作,如有修改,需经双方重新签署。甲方提出之脚本范围内的修改意见,乙方应进行相应修改,费用由乙方负担。

  4.2 如因以下原因造成交片时间延误,乙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4.2.1 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4.2.2 甲方未能按合同或双方协商妥的要求落实相应工作。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4.3 如因以下原因造成交片时间延误,甲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4.3.1 乙方未按双方已签署的创意脚本或双方协商妥的要求进行修改的;

  4.3.2 乙方拍摄的画面或搭建的场景不能达成双方在PPM会上确认的或口头认可的要求。 4.4 甲方需要提供的物品和配合:

  4.4.1 拍摄所需要的所有产品;

  4.4.2 现场监制人员;

  4.4.3 为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外的双方协商好的其他协助或配合。

  5. 权利归属

  本合同约定的电视广告片的著作权由甲方拥有,电视广告片(包括音乐)的所有使用权在甲方向乙方付清所有费用之后归甲方所有。

  6. 保证

  甲乙双方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如任何一方原因导致侵犯第三方权益,则该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 违约责任

  7.1 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逾期交付广告片的,每逾期1日按其制作费用总额0.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其完成广告片的制作为止,不可抗力除外;如逾期30日仍未能完成,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按本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非乙方单方原因造成则不在此限。

  7.2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未支付金额0.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其完成广告片的制作为止,不可抗力除外,最高赔偿支付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如非甲方单方原因造成则不在此限。

  7.3 违约方应承担并支付守约方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等。

  8. 保密

  8.1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包含商业秘密在内的保密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和合同终止后,双方承诺:

  8.1.1 如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对于已经获得的保密信息,不得以书面或口头或其他形式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进行披露、散布、公开或拷贝;

  8.1.2 保密信息只应被一方有必要获悉的董事、经理、雇员知晓,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与该些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等,确保该些人员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8.1.3 如果一方因为法律规定或被司法部门强制要求而披露保密信息,需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8.1.4 不得泄露、不正当地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些保密信息。任何一方泄露、不正当地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泄露或不正当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8.2 本合同中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保密信息不包括:(a)一方不依赖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获得的;(b)已公开或公众已知的;(c)从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所合法获得的。

  8.3 本合同终止后30日内,接收方应将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磁盘、光盘返还提供方。

  9.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同意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按照该委员会现行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 合同效力及其他

  1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若由授权代表人签字,该签字人声明和保证,签署前已获得所属合同一方法定代表人的合法和有效的授权签署本合同。

  11.2 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11.3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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