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

时间:2022-06-01 11:06:23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委托加工合同汇总六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加工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关委托加工合同汇总六篇

委托加工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所需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输送泵、搅拌站实验装置、供电装置、电子汽车衡、装栽机、厂房、场地,由甲方提供乙方无偿使用。其维简费、维护费、保养费、保险费、燃料费、动力费等相关费用支出,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对第三方生产销售混凝土,应向甲方支付上述资产使用费。使用费支付标准按 元/M计算。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的数量、标号、供应地点、施工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在混凝土浇注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并对乙方下达委托加工混凝土加工单。乙方加工时间听从甲方质监员安排。加工生产过程由双方共同监督。月末,双方就当月加工签收混凝土数量、标号进行核对,并办理核对签字手续。乙方凭核对手续开票结算。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所需原材料(水泥、地材、粉煤灰、外加集、矿粉)由甲方采购提供,价格、质量由甲方控制。乙方参与材料进场数量验收,并向甲方出具验收单,见;建立备查帐薄登记。月末,乙方根据当月加工混凝土数量、标号,按照各标号混凝土材料理论消耗指标和材料合理损耗,向甲方提供材料使用汇总表,经甲方审核签字后,双方作当月材料出库依据。因甲方提供原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乙方加工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材料库存信息,以便甲方及时组织进料,确保混凝土加工材料需要。乙方对第三方生产销售混凝土所需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合同终止时,甲方在搅拌站剩余原材料,如乙方需要,可按市场价销售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仅负责甲方所需混凝土的加工生产,甲方自行组织

  车辆运输。运输费、泵送费由甲方承担。因甲方运输能力不足或运输不顺畅,造成所加工混凝土报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按20元/M(含税23.4元/M)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加工费。加工费支付时间为次月 日前。加工费支付方式为现金结算。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确保搅拌站的正常运行。每月保证28天生产时间(2天维修保养), 每天24小时随时加工混凝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况除外)。

  2、乙方应确保甲方所需混凝土的数量、质量。加工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出现问题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出现问题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派专人到施工现场对混凝土的标号、塌落度、数量进行验收。如混凝土与甲方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无异议,甲方必须签字验收。

  4、乙方负责混凝土试件的制做和养护。甲方负责混凝土试件的检验。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盘混凝土的配料单。

  6、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5-6人在搅拌站的食宿。

  第七条;其他特殊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修改;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等效。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 篇2

  委托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银行:______银行户头号码:______

  增值税号码:______

  加工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银行______银行户头号码:______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委托方为_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第一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__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______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广东省社会保障局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__天。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年__月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广东省社会保障局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广东省社会保障局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第三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广东省社会保障局广东省社会保障局产完成__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__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__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______加工方: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代表人姓名:______

  ______有限公司:______有限公司: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委托加工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重庆市百业兴食品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华创大厦22楼12—13室

  电话:023—6550800165508002

  传真:023—65508003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书。

  一、双方承诺:

  1、甲方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

  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

  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

  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

  二、委托生产品项、名称、规格及价格

  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系列产品。

  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为甲方所有。

  四、结算方式

  1,乙方应保持价格稳定,如遇原材料价格调整导致甲方产品供货价格波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经核实乙方再进行生产

  五、交货日期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十天内货到甲方仓库(因前期生产未调整过来有可能会出现延误),如果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该批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天灾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除外)。

  六、交货地点

  甲方仓库:

  联系人:

  七、交货数量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订单品种、数量组织生产,数量控制在订单数的正负10%内,订单以传真内容为准。如未按订单生产,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条件过于苛刻,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并进行协商解决)。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事宜

  甲方:

  乙方:重庆市百业兴食品限公司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 篇4

  委托方:惠州简美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高要元力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简妹”系列休闲酱腌菜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的权益,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第一条:甲方需提供乙方委托加工产品的主料、辅料及包装材料。

  第二条:乙方在所承包的生产场地,需提供给甲方委托加工产品所需的相应原材料的存放场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订单数量向甲方材料保管人员申请生产所需的相关原物料进行生产加工;乙方申请的材料在领用时需与甲方生产材料保管人员共同审验,若发现有不符合产品生产标准的原物料,需双方人员在生产前进行清点,甲方对不合格原材料领回,自行处理,不计入乙方生产报废率指标内;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第四条:乙方需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食品企业的生产运营要求。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食品生产企业相关生产证照;

  第五条:乙方接到甲方生产订单之日起每一万袋生产完成时间不超过十个工作日,若数量增加以此类推;

  第六条:根据现有乙方工厂生产条件,若出现乙方工厂生产劳务之处变化、生产日常消耗成本变化,甲、乙双方可在本协议签订三个月后另行商议单品代理加工单价,若单价改变,甲、乙双方签订单品价格变更单,并纳入协议附件;

  第七条:乙方每批次代理加工订单完成后,需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甲方得在两个工作日内派员验收已完工之产品,乙方因自身工艺限制,因此只能承诺在验收完毕后不再承担该批次产品出厂后所产生的任何质量问题(保质期);乙方生产装箱过程中,因人为将不合格品装入包装箱内,因此造成的货品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甲方在验收后得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代理加工费用进行结算,甲方若在协议规定时间内未结清账款,需提前向乙方进行沟通,经双方协商并确定付款时间,若超出约定付款时间,则按照代理加工费用总额的3‰/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滞纳金;

  第九条:乙方完成甲方订单,甲方验收后需在订单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运出乙方工厂。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 篇5

  甲方:上海xx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烧酒精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

  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能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能力的也应提前半年告知对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 %计算;

  2、酒糟价格:以每公斤 元计算;

  3、酒精价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吨价格4,500元计算;

  4、总价结算: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返回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以每一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辅料,糟烧酒精质量指标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须符合国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五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上海xx酿酒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xxx厂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协议签订日:

  协议签订地:上海xxx镇

委托加工合同 篇6

  立约书人 青岛起家肥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与_青岛敦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同期限

  2.1本合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合约到期前 日甲乙双方得就本合约之内容重新检视,检视无意见则本合约自动续约 年,甲乙双方并得协议无条件期前终止。

  第三章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3.1 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3.2 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四章 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4.1 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4.2 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制成品之发货(以下简称发货方)应按约定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对于乙方供料,由甲方位于 厂房,按经双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所列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约定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调换或补齐;属于多发、错运物料或加工制成品,收货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 日内通知发货方;收货方对发货方加工制成品之质量或性能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加工制成品后 日内提出异议,发货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完成返修,收货方逾期提出以上异议的,发货方不承担物料质量、数量、规格、型号不合格的责任。

  4.3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4.4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4.5 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第五章 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5.1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6.1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6.2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6.3加工制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备齐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而确定,加工期间甲方预期未能如期交货时,应立即附具理由及计划交货日期提交乙方,双方重新约定新交期。

  6.4由于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毁损、灭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6.5 乙方于发出采购单后变更供料或委托加工制成品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因相关变更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作出赔偿。

  6.6 乙方未按约定期间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术资料、式样书、图纸、规格、包材等,经甲方同意顺延交期,并应当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6.7 乙方超过约定日期支付加工费,应当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6.8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法和期限对甲方加工制成品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成品不符合要求而未按约定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甲方对其加工制成品质量、数量不负责任。

  6.9对于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守约方,违者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物料、加工制成品或扣付加工费充抵。

  第七章 合同解除

  7.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八章 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8.1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

  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九章 纷争解决

  9.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9.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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