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协议书

时间:2023-02-15 14:00:50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代理协议书(15篇)

  在现在社会,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委托代理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代理协议书(15篇)

委托代理协议书1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责任:

  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项服务:

  1.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2.负责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龄、核定档案工资;

  4.办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事宜;

  5.办理出国(境)政审,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有关手续;

  6.出具婚姻、生育状况、公证等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7.代办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事宜及退休的相关手续;

  8.代管党组织关系;

  9.办理人事调动并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

  10.接受各种培训申请,进行就业指导、提供人才素质测评;

  11.单纯保管人事档案。

  乙方的责任:

  1.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_________政府_________号文规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标准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3.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_________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4.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协议书》。

  5.自觉遵守《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非_________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本协议签定期限最短一年。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满可续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代理协议书2

  一、甲方主要权利与义务

  (一)档案托管

  1.根据乙方提供的员工档案相关信息,出具调档函,协助乙方将员工人事档案转入甲方。

  2.保存乙方员工的档案,并负责乙方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别、归档、利用、转递。

  3.出具以档案记载为依据的人事证明材料。

  4.办理聘用合同鉴证。

  5.为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见习)期满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二)集体户口挂靠

  根据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挂靠条件的规定,为乙方符合落户条件的人事代理员工代办集体户口,办理流程及相关说明以落户协议为准。

  (三)职称评定

  根据职称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乙方符合职称评定条件的人事代理员工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属工程系列职称评定的,由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统一组织评定,属其它系列的,可由我中心代为报送相应职称评审机构。

  (四)社会保险代办

  根据相关政策,为乙方员工代办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办理流程及相关说明以保险代办协议为准。

  (五)接转党组织关系

  若乙方未建立党组织,经乙方申请,甲方可接转乙方人事代理员工的`党组织关系并负责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二、乙方主要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人事代理相关工作,若乙方单位名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信息发生变更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及时变更相关信息。

  2.乙方经办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事宜,须提供乙方介绍信和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

  3.乙方应主动跟踪员工的到档情况,配合甲方做好乙方员工的档案管理、户口日常管理、职称材料收集、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

  4.乙方与人事代理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应在与其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一个月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必须告知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起一个月内,到甲方办理档案转出或改签成其它委托方式。逾期未通知的,甲方仍将其视为乙方员工,相关义务仍由乙方履行。

  三、收费标准

  1.乙方立户费用为50 元/单位(一次性)。

  2.甲方按时按规定收取人事代理费用每人每月20 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支付办法:缴费方一次性缴纳不少于12 个月的费用,到期之月的次月内应主动到甲方续缴不少于12 个月的费用,以此类推。费用从到档之月起计算,以后续费甲方均不另行通知。乙方应按时缴纳人事代理员工相关费用,未按时足额缴纳人事代理费的,在未补清人事代理费用前,甲方将不再提供有关服务。

  3.职称评定、户口挂靠、转正定级、身份认定、代办费等费用另计。

  四、注意事项

  1. 本协议签订期限最短为一年。在每期代理费用未到期之前,若因乙方或乙方人事代理员工 自行因素提前将档案转出的,甲方不予退费。

  2.乙方员工的人事档案转出时,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3.本协议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乙方到甲方办理完注销人事代理户头为止。

  4. 甲方与乙方委托代理员工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乙方与委托代理员工之间所发生的任何争议 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5.若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未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通讯地址及邮编: 通讯地址及邮编: 咨询电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订

委托代理协议书3

  委托方(甲方):国家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中国农业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农业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立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设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委托代理协议书4

  (委托方)甲方:__杨桥镇卫生院__

  (受托方)乙方: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收取杨桥镇卫生院每天的各种业务收入.。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国家对票证的使用权。

  (一)委托交易的'内容和方式:收费室收费,每日7-8小时,足月。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为委托方对患者提供咨询服务;

  2.完成收费室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单位的收据,收费印鉴,及收费所需的各种材料。

  2.协助乙方完成票证的购销工作。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时将当天的收入存入银行,最迟不能超过第二天下午四点。每天的收入用记录本做好登记,内容包括收费日期,存入银行印鉴日期。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上级单位(县财政局)对票证管理的有关规定。违者要接受有关处罚。

  第五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第六条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收费总金额的1%做为劳动报酬。如现金不是当天存入银行,必须由主管领导签字,否则,当天不计报酬。

  2.乙方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应缴纳xx0万的风险押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乙方若要辞去,应提前一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扣除当月15天的劳动报酬。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杨桥卫生院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协议书5

  委托人(本案被告人):xxxx,男,________年____月x____日生,家住xx省xx县xxx街xxx号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受委托人:xxx,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工作单位:xxxxxxxx,职务:xxx,住址:xxx省xxx市xxx路xx号xx大厦11楼,电话:xxxxxxx

  现委托受委托人在xxx与被告人xxx在xxxxxx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xx的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包括本案应诉、庭审、增加和放弃本案诉讼请求)委托人:(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协议书6

  委托人(下称甲方):

  代理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委托代理案件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特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委托乙方以公民身份代理___________活动。

  第二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担任____________的代理人,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参与诉讼活动、陈述事实、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代签代收法律文书。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代理人相关费用及交纳办法如下: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代理费用;

  2、乙方代理甲方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因代理活动产生的文件、资料复印费、打印费、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查询费、咨询费等费用(以下简称杂费)_____元(大写:______元),次费用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日付清。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在收取此费用无需向甲方提供任何票据,乙方也不再向甲方主张报销任何费用。

  第四条 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活动,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如乙方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所收杂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杂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事项或者撤回仲裁申请的.,杂费不予退还。

  第八条 甲方如未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支付杂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杂费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杂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杂费,并按杂费的20%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一审终结止(终结包括:法院判决、裁定、调解、庭外和解撤销仲裁申请、诉讼对方当事人撤销诉讼)。劳动争议纠纷的二审、再审、执行程序中继续委托乙方代理的,另行签订代理合同和协商相关费用。

  第十条 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诉讼至合同签订地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共两份,效力相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二条 甲方完全明白民事案件处理的复杂性和风险,乙方只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委托代理职责,不承担额外的责任和事实风险、法律风险。

  甲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7

  委托人:

  被委托人:

  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同意将 合同(发票)项下金额为(大写)

  (小写:US$ )的欠款委托被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向下列债务人追讨:

  债务人名称(英文):

  地 址(英文):

  联系人: _____________电话 : 传真:

  二、追偿佣金、费用和追回款项的处理

  (一)被委托人向委托人收取佣金,遵循“无效果,无报酬”的原则,即被委托人没有追回欠款,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佣金;

  (二)如追回欠款,国外律师或追帐公司收取佣金比例为 %;

  (三)对被委托人赔付前先行追讨产生的费用,由被委托人垫付;

  (四)如被委托人赔付前从债务人处追回欠款,被委托人先按承保责任范围内的应赔款额赔付委托人,然后按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各自所占实际损失的比例分摊佣金、追讨费用和追回款收入;

  (五)对被委托人赔付后产生的追讨费用,由被委托人和委托人按各自所占实际损失的比例分摊;如追回欠款,佣金和追回款也按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各自所占实际损失的比例分摊;

  (六)对被委托人承保责任范围内损失的未赔部分或承保责任范围外的损失部分,追讨费用由委托人支付;如追回欠款,佣金也由委托人支付。

  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人应向被委托人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包括贸易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报关单、商品质量检验证书和买卖双方往来的重要函电以及委托人对案情的说明。此外,委托人还需填写英文《追讨委托书》一份;

  (二)自本委托书生效后,委托人不得私下与债务人联系,或与其达成任何还款协议;当债务人与委托人联系时,委托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被委托人;

  (三)被委托人应及时将案件的进展情况通报委托人;

  (四)在对债务人的追讨中,如需采取法律措施如仲裁或诉讼时,被委托人应与委托人协商,共同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五)自本协议书签字后十五日起,委托人收到有关该债务项下的任何还款均为被委托人追回款;

  (六)追回款应由债务人或被委托人的律师直接汇入被委托人帐户;被委托人在收到追回款一个月内,按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扣除追偿费用和佣金后将余额汇往委托人帐户。如债务人将还款直接汇往委托人帐户,委托人应立即通知被委托人并按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在收到还款一个月内,将被委托人应得的追偿收入、已垫付的费用以及国外律师或追帐公司应得的佣金汇往被委托人帐户。

  四、违约责任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任何一方因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如果委托人提供伪造的文件,或隐瞒事实,或在被委托人接受委托后,委托人私下与债务人联系或签署还款协议,由此影响被委托人查明案情或影响追偿效果,其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二)如果被委托人故意拖延追偿,损害委托人利益,其责任由被委托人承担。

  五、生效时间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人自本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撤案要求。

  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各执一份。

  委托人(盖章): 被委托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协议书8

  委托人与山西xx律师事务所达成如下协议:

  一、山西xx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人委托,指派律师为案的。

  二、委托代理权限:

  三、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及《山西省律师服务临时标准》的规定,委托向山西xx律师事务所所缴纳委托费用元,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交清。

  四、委托人必须绝对真实地陈述案情,提供并保存有关本案证据。如果在接受委托后,发现委托人捍造事实,有意弄虚作假,律师事务所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律师是力争使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权利)在法律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但不保证案件的最终结果,即不是“保打官司”和“包揽诉讼”。律师对法律的'解释属“学理解释”范畴,其与执法者对法律认识的偏差所导致最终不利结果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六、律师接受委托后须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论最终结果如何,律师所收取的代理费均不予退还。

  七、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止。

  八、本委托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如需变更本协议,需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壹式叁份。

  委托人:受托方: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9

  甲方: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广告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并同意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双方关系

  1、协议双方均为公司法人,作为相互独立的缔约人。

  2、乙方愿意作为《_____》广告代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_____》广告代理。双方承诺,为拓展《_____》的广告业务、为维护并提升双方的商业形象和声誉共同努力。

  3、双方同意,除协议中已表达的相互关系之外,各方都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的债务或经营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独立承担,对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4、双方同意,乙方代理甲方广告业务的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间,乙方不得将广告代理权转授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广告代理的资格,并要求经济赔偿。

  5、为沟通情况、交换信息、协调业务,双方同意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工作协调会议。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广告版面,版面按协议月度安排:每月提供不少于_____个版面;如有特殊广告版面要求,应提前一周向甲方申报。

  2、甲方按协议数量保证乙方广告版面或乙方广告版面未能充分利用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安排广告版面。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业务开展情况;审定、发布乙方承揽的广告。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广告刊例价格,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有义务让乙方知晓每月杂志的选题,供乙方在广告代理业务中参考。甲方同意乙方拥有对拟开展专题活动的建议权。

  5、甲方同意为乙方联络的客户提供广告设计、活动策划和相应的支持,根据双方协议,收取相关费用。

  6、甲方同意乙方作为《_____》杂志广告刊登的签订单位。为配合广告业务的开展,甲方同意在协议期内每月向甲方提供杂志8本,甲方从乙方的利润中扣除杂志成本。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责任全力开拓《_____》广告市场,培育客户群,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服务,不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的利益以及甲方的声誉。在市场开拓中,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代理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保证,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广告刊例价格同客户洽谈业务。特殊情况由乙方请示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提供甲方刊登的所有广告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乙方违反保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代理的广告,经甲方审核,如因相关资格不具备而导致不能刊登,乙方应及时通知客户,经客户确认后尽快办理退费手续。

  3、乙方向甲方支付代理费用的办法:按照广告客户的实际到款额,甲方得_____%、乙方分得_____%的比例结算,各自承担税费。乙方在广告款到位后一周内同甲方结算。双方参与组织的经营活动,扣除活动成本后按甲方得_____%、乙方分得_____%的比例结算,各自承担税费。

  4、《_____》为月刊,每月____日付印,____日截稿。乙方至少应在截稿期前_____天(每月____日前),将广告菲林片(四色、175线、3出血,简体字版)及定版通知单,交付甲方审稿、印刷,以不影响甲方的出版日期。由于乙方延误使广告不能在当期杂志刊出,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向甲方提交完整准确的广告客户资料作为备份。乙方与广告客户的合作协议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纠纷或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6、乙方在协议期内,每月应向甲方通报一次广告招商情况,以协调双方业务。乙方的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相关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通知不及时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响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正常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外部条件被严重破坏,使双方合作举办的活动受到阻碍或取消,甲方除将相关费用退还广告商外,不对乙方及其联络承担其他责任。乙方对此均表认同。

  2、已经立项的活动因某种原因需要延期,双方认同属于正常情况,不属违约。

  3、甲方保留因外部因素的改变而改变出版日期、版面数量的权力,但应在_____天前将上述变动通知乙方。双方同意上述变动不影响协议的继续履行。

  第五条协议解除  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议方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期限届满。

  3、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公司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公司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  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5、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

  7、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况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署及盖章)(签署及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

委托代理协议书10

  委托人名称/姓名:

  签订时间:

  承办律师: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邮: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邮:

  甲方因与纠纷诉讼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为此,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在上述案件中担任甲方的诉讼代理人,代理下述诉讼工作(根据约定在内打“√”或“____”;“√”为委托代理事项,“____”为非委托代理事项):

  第一审诉讼;

  第二审诉讼;

  再审诉讼;

  执行。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甲方对乙方的授权如下(根据约定在内打“√”或“____”;“√”为授权事项,“____”为非授权事项):

  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调查取证;

  代为申请证据保全;

  代为申请财产保全;

  代为起诉/撤回起诉;

  代为出庭参加诉讼;

  代为提出管辖权异议;

  代为申请回避;

  代为申请鉴定/重新鉴定、勘验/重新勘验

  代为提出答辩;

  代为提出、变更或者放弃己方诉讼请求;

  代为承认/反驳对方诉讼请求;

  代为提起反诉/撤回反诉;

  代为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代为提起上诉/撤回上诉;

  代为申请执行;

  代为收取执行标的;

  代为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伪造证据,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法、及时;

  3、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和其他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

  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代理人;

  5、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但甲方因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诉讼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被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专业判断,客观地告知甲方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委托代理事项;

  5、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代理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6、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委派本所律师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诉讼或者仲裁代理人;

  7、乙方及其委派的律师/律师助理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应当对委托代理事项单独建档,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档案保存时间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

  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按照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1)收费方式(根据约定在内打“√”或“____”;“√”为选择方式,

  “____”为非选择方式):

  风险收费方式;

  非风险收费方式;

  (2)双方约定采用风险收费方式的,按如下约定计付律师费(根据约定在内打“√”或“____”;“√”为选择方式,“____”为非选择方式):

  按胜诉的诉讼标的额的百分之(%)计付律师费,暂计金额为人民币万仟佰拾角分(¥)。

  甲方为原告的,以甲方的诉讼请求确定的诉讼标的额为计算基数;甲方为被告的,以原告的诉讼请求确定的诉讼标的额为计算基数;实际律师费均以生效的裁判文书认定的数额为准进行结算;

  按实际执行到位的执行标的额的百分之(%)计付律师费,暂计金额为人民币万仟佰拾角分(¥)。

  (3)双方约定采用非风险收费方式的,根据政府部门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的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共计人民币万仟佰拾角分(¥)整。

  (4)支付期限:

  ①双方选择风险收费方式的,甲方应当自乙方将生效裁判文书送达甲方之日起日内支付律师费,或者自甲方收到执行财产之日起日内支付律师费(甲方委托乙方代收执行财产的,乙方可直接从执行财产中扣除律师费)。

  ②双方选择非风险收费方式的,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律师费。

  2、办案差旅费/交通费

  甲方应按照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根据约定在内打“√”或“____”;“√”为选择方式,“____”为非选择方式):

  实报实销: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报销申请之日起日内据实报销;

  包干: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万仟佰拾角分(¥)整,并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

  3、支付方式:甲方可采用现金、转帐或者支票方式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办公地点将款项直接交付给乙方财会人员;采用支票支付方式的,收款人为“广东同益律师

  事务所”;采用转帐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帐号:

  乙方户名:

  乙方开户行:

  乙方账号:

  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应当直接支付给乙方。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不予承认。

  4、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或办案差旅费/交通费的,除仍须按约定金额支付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当按迟延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因增加诉讼当事人,或者因案件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乙方有权增加律师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委派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3)违反第四条第6—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七日仍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者其他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违约情况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任何理由之一拒绝支付或者要求乙方退回律师费: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代理的;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

委托代理协议书11

  委托方:

  编号:

  代理方:

  签字地点:北京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代理项目:贸易代理

  二、财务结算:

  1. 在货物进口到达北京机场或其他口岸海关之前,委托方应按代理方的付款指示将国际运保费(预算额),进口税款(预算额),进口杂费(预算额)及时支付到上述代理方指定的账户,以便代理方及时办理进口清关事宜。

  2. 代理方将上述第四条规定的代理事项全部处理完毕后,根据进口项目发生的实际税、费向委托方提供相应的凭证,并与委托方做财务结算。

  三、责任划分:

  1. 鉴于代理方与委托方之间系委托代理关系,外贸合同对代理方没有任何约束力。在外贸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和纠纷,代理方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

  收货时,任何货物的异常状况和代理方无关!

  2. 代理方在完成其代理事宜过程中,需要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及文件,委托方应及时向代理方提供并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若委托方未能及时按照上述规定向代理方支付相应款项或未能向代理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文件而造成的额外费用(如清关不及时的罚款或其他滞纳金等)或其他法律责任,由委托方自身承担。若因代理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损失或其他连带法律责任,由代理方自身承担。

  3.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代理方应:

  (1)除委托事项外,不得为委托方代理其他事项或以委托方名义允诺或解决其他事项;

  (2)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等所有信息应采取合理适当的保密措施,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代理事项之外的用途。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盖章) 代理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方因与因纠纷事宜(以下称该案),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该案的阶段代理人。但就该案件的辅助事宜,有权指派其它人员办理。

  如上述律师有其它事项不能出庭,则乙方与甲方协商指派其它律师出庭处理。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社会经验和技能,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及时答复甲方询问;

  (三)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四)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务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实情节;

  (二)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三)甲方指定下列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

  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

  上述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四)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代理费及相关费用

  (一)经协商双方同意代理费的收费方式为下列第种:

  第一种:正常收费方式:

  代理费共计¥元(大写:圆)。其中每件元,共件。

  该代理费仅为双方约定的代理阶段的费用,如进入下一阶段,双方另行协商收费

  第二种:风险代理方式

  经协商双方同意,律师费按“前期律师费+后期律师费”收取:

  1、前期律师费:收费数额为:¥元(大写:圆)。

  2、后期律师费:除前期律师费之外,如就本案甲方获得索赔(无论系以何种方式获得索赔,包括但不限于撤诉、和解、调解、判决、裁决等),则甲方应当按照最终实际得到的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以补偿金、赔偿金、劳动报酬等任何名目作出的赔偿)的20%的比例,于获得赔偿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后期律师费。如赔偿金额系分期支付,则后期律师费亦相应分期支付。前期律师费不计入后期律师费以内。

  如本案需要进行法院阶段的一审、二审、强制执行,则律师费仍按本协议约定收取,不另行收取。

  (二)代收费用及差旅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2、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所需的办案费用(包括资料、交通、通讯、文印、差旅、食宿等费用)按如下第叁种方式支付:

  壹、乙方垫付,甲方实报实销;

  贰、包干;

  叁、免收办案费用,但因办案所需在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据实报销。

  (三)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乙方指定收款帐号为:

  开户行:

  开户名:

  帐号: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正规发票。如甲方系单位客户,则乙方开具发票不作为付款的凭证,是否付款以银行付款凭证为准。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务或增加诉讼当事人,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增加诉讼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变更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代理费;增加律师代理费协商未成的,乙方有权在原委托范围内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务的,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后的律师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了准备,原告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事务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事务费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条其它

  1、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

  2、乙方律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办案律师各留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联系人:

  传真:

  电话:

  电子邮箱:

  委托人须知

  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选择本律师事务所,并委托我们承办您的法律事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也为了使您更加了解律师工作,特提请您注意如下事项:

  一、任何案件无论您选择诉讼还是仲裁等,均具有法律风险。包括案件虽然赢了但您的权利最终无法实现或者审理期过长、无法执行等。在签订合同前律师会向您提示法律风险。

  二、您作为委托人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根据律师的意见、建议和风险提示做出的您的决定。案件结果非因律师错误运用法律或失职行为外,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三、您在委托本所律师办理案件时,请注意应与本所签订委托合同,而不是与律师个人签约,法律合同应当盖有所章;交纳律师代理费时,律所应当向您出具正式发票。承办律师无权私自收案、收费和向委托人做出单方承诺。

  四、委托人所提供的案件情况应当真实,要求律师办理的事项应当合法;承办律师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职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承办律师不得对案件处理作出任何承诺。

  五、遇有下列情况,律所不予退费:①律师完成委托事项,委托人以结果不满意或律所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②律师已经开庭,委托人撤诉或对方撤诉的;③其他非因本所或者本所律师的原因,委托人无故终止合同的。

  六、你在缴纳代理费外,还要承担其他办案费用。(如交通费、通讯费、复印费、打字费等)有两种交纳方式,一是采用包干方式以代理费名义交至律师所,由律师所出具正式发票;二是以实报实销方式与承办律师自行协商处理。

  七、律师接受您的证据原件您应当索要收据。

  八、如果在委托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办律师有任何违规行为,或者您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与本律师所联系,电话:。

  请您确认上述事项后再签署委托合同。

  委托人确认:我已了解须知中所提示和说明的内容。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须知一式三份,本律所、承办案件律师及委托人各留存一份。

委托代理协议书1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兹有委托_________代理财务建帐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职责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对提供给乙方的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2、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库存商品的收支和保管,并建立明细日记帐。

  3、商业企业需每月月底进行库存盘点并提供盘存表,工业企业需提供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的领料、出库凭据及盘存表,其他企业涉及存货的也应提供盘存表,作为乙方结转或调整成本的依据。

  4、在每月月末前及时向乙方提交所有用于建帐的会计原始资料。

  5、对于乙方依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及时予以补充、更正。

  6、配备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日常工作联系,及时与乙方对帐,保持实际经营与乙方受托代理的财务帐一致。

  7、按本协议书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代理建帐费用。

  二、乙方受托职责

  1、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体包括审核原始资料、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

  2、在代理所属月份次月完成代理事项,但不能影响甲方纳税申报工作。

  3、对代理业务过程当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乙方在完成建帐后即将记帐凭证及相关财务资料交还甲方,年度终了后一次性将会计帐册移交甲方,由甲方自行保管。

  5、本协议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指定的帐册接续人办理交接手续以保证帐务的延续。

  6、在代理期间如甲方遇到查帐或审计,乙方应予以配合,就代理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等作出解释。

  三、代理期间及收费

  1、委托代理建帐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共计_________个月。该起止月份指建帐所属月份。

  2、本项代理业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月,合计金额_________元。预付三个月。

  3、如代理期间遇到企业不再继续经营等重大变动,可凭有关证明材料按实际代理时段结清代理费用,余款退还。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书在签约并付费后生效。

  2、乙方承担由于代理工作失误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于甲方未尽本协议第一款所述职责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负。

  3、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5、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14

  根据《__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人事代理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提前中止合同。要求提前中止合同的一方,需补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限届满,要求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未通知,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之日止。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务:

  1、办理人事关系转移;

  2、代办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申报审批;

  3、代缴各项社会保险;

  4、出具代理人员工龄证明;

  5、代办劳动手册、视作缴费年限核定;

  6、代办外地人才引进;

  7、办理应届毕业生集体户口挂靠;

  8、代理人员党组织关系挂靠;

  9、人事档案管理;

  10、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

  11、首次就业成人教育毕业生人事代理;

  12、出具与档案材料相关证明;

  13、有关人事政策咨询。

  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乙方人事代理服务费元/年/人,乙方应在每年十二月底前付清当年费用。

  甲方办理乙方人员因公出国政审、大中专毕业生首次定职等其他人事代理服务按国家与本市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合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乙方人员办理转档或个人人事代理等服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借阅或查阅乙方人员档案。

  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档案材料缺损或遗失,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在移交委托代理人员档案时应按甲方要求补全档案材料与用工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档案材料与用工手续不全,由此引起的有关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合同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缴纳代理服务费,每迟延一日,甲方有权按照迟延支付的.代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五/日收取滞纳金。

  乙方委托代理人员如有增减或其他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当月以书面通知告知甲方。

  乙方委托甲方的各种单项人事代理服务,除代理服务费外,具体协作事项甲方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及与乙方签订的单项人事代理服务合同要求办理。

  乙方如须增减人事代理服务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签订有关补充条款。

  合同期间,甲方如未按合同要求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市人才服务中心乙方: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委托代理协议书15

  委托方(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代理方(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根据(94)财办字第24号文件,为了做好国家财政中央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部分财政业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业务事项

  1.项目开户行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和资金配置情况,及时办理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项目的资金支付,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

  2.负责审查工程预、结算,参与审查建设项目概算和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工作。

  3.对建设项目的年度财务决算和竣工决算签署审查意见。

  4.对建设项目“拨改贷”本息豁免和核转、材料设备降价处理和工程报废签署审查意见。

  5.对基本建设收入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竣工结余等应缴财政的资金,要督促及时上缴财政。

  二、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将国家预算内安排的中央级基本建设资金存入在乙方设立的帐户。

  2.对乙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按规定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

  三、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根据委托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办理好各项代理业务。

  2.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办理资金的支付业务。严格监督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收入的上缴。

  3.对委托代理业务,要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单独进行核算和反映。按时编报委托业务有关的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4.按规定向甲方收取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

  四、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

  1.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以当年委托办理中央部门的基本建设非经营性基金与经营性基金拨款支出额和上缴财政的收入额(指上缴回收的拨改贷、特种拨改贷、部门基金贷款的本息和基本建设收入)为基数,按一定费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当年委托办理中央部门的基本建设非经营性基金与经营性基金拨款支出额+当年上缴财政收入额)×费率。

  2.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率为3‰。

  3.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采取在上半年支付一次、年终清算的方式支付。

  五、本协议自1994年9月1日起生效。终止协议,由甲乙双方商定。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签字:__________

  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签字: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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