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装修合同书通用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装修合同书通用,欢迎大家分享。
委托装修合同书通用1
甲方:
乙方:
甲方所购房屋: 选择装修标准。 客户签字确认: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授予权乙方委托装修公司对甲方所购房屋进行装修。为明确甲方要求及相关事宜,特签订本委托协议。
一、装修公司的选聘
1、乙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公司进行装修。
2、因装修公司之行为导致装修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有权代表甲方追究该装修公司的责任,要求采取返工、更换等方式进行整改。
二、甲方同意所购置的房屋在楼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乙方代表甲方委托装修公司对甲方的房屋进行装修。对于因装修而使该商品房部分结构发生变化的,甲方对此变化无异议。
三、装修工程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协议附件一《装修标准》。如因装修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不能满足协议中所列交房标准的,该装修公司可用其他不低于约定标准的同类装修装饰材料和设备代替。
四、乙方所设样板间为商品房装饰装修空间布局展示,样板房所布置的“装修标准”以外的布艺装饰、居家用品、家具、灯饰、装饰用品等仅作为摆放指导,不包含在甲方所购房屋的装修范围内,不作为装修交付的标准。样板间仅作为示意,不视为精确表示,对双方无约束力,具体以交付现状为准。
五、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以附件一和附件二为准。由甲方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指房屋交付手续时一并验收。
六、除本协议已对装修所作出的约定外,其他有关装修事宜的.内容,甲方均同意以乙方届时指定的装修公司所确定的文件为准,而无需甲方另行签署表示认可。
七、1、房屋装修后的装修材料及设施的保修责任等,以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出具的《房屋装修质量保证书》为准,该装修公司在装修后按此质保书承担质保义务和责任,在《房屋装修质量保证书》规定的质保期内,如发生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由甲方直接追究该装修公司责任,乙方予以协助。
2、装修中的相关设备,如空调、电视机、电磁炉、电水壶等设施、设备的保修责任,以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书为准,如因所赠与电器或设备引起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纠纷,由甲方直接追究该生产厂家或者经营者的责任,乙方应予以协助。由于甲方在使用过程造成设备、设施毁损及灭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或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八、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或变更本协议外,乙方和装修公司可据实予以延期,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赔偿:
1、受政策、政府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其它行政决定、政府规划调整、市政配套设施延迟等影响而导致的
2、施工中遇到国家、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建筑规范中规定准许顺延工期的停电、停水或自然灾害等原因的
3、甲方未付清《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之全部应付款项的。
九、商品房装修完毕并达到交房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交房通知》确定房屋交接时间。若甲方未按通知时间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则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期届满之次日起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交付了装修合格的房屋。
十、本协议的签署,视为甲方已经主动向乙方提出请乙方聘请装修公司装修房屋,无需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撤销或变更已作出的委托约定。
十一、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由甲方所购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委托装修合同书通用2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
一、施工装修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装修范围:
室内:
室外:
三、装修预结算
1、按第二项装修范围室内项目2、室外项目
3、结算按实际完成量为准,含管理费在内总体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
4、乙方受甲方委托代购买的项目,按实际采购总额向甲方报账。
四、支付方式
所有装修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工程标准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待工程全面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实际工程结算明细单,甲方在接到乙方明细结算单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审核无误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总工程额的85%,在甲方入住起半年内将剩余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五、安全责任
本屋装修期间,工人日常工作由乙方负责,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装修期内安全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责任
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协商施工方案,协助乙方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七、乙方责任
乙方应在工期内保质、保量、安全生产,装修期限内完成所有的装修项目,在保修期一年内免费提供优质的维修、保养服务。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装修合同书通用3
发包人:
营业地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包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场所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
1.3工程承包方式: 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4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 元。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费 元,由发包人支付。
第三条发包人义务
3.1开工前 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 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承包人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 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 元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支付 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
其他支付方式:
8.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算工程尾款。
8.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8.4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9.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1.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部门 份。
11.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托装修合同书通用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住房装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 计 平方米。
3、施工内容: 《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包工包料
5、工程开工日期:
6、工程竣工日期:
工程总天数: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
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装修合同书通用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规格: (详见施工图纸)。
3、 施工内容: (详见工程预算表)。
4、 委托方式:
5、 工期: 本工程自日开工,于 日竣工。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设计方案预算表》。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工程材料表。
2、工程验收标准,已施工图为标致,施工质量达到发包方满意程度,并交付业主。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总款的35%,以供乙方购买材料,及前期工地开销款;当木工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应第二次付工程总款的30%。当油漆工施工开始,甲方应第三次付工程总款的`30%。剩余5%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2、 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 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变换使用材料超出原预算规定的等级标准时,差额部份由发包方承担。
4、此合同不包括税金,如需发票需另缴税金。
第五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其他说明: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装修合同书通用6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连云港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房。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核准的装饰企业。
2、装饰施工地点:
3、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 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 ¥ 元,大写(人民币):
7、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工期 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
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 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 – 62 – 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 –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感,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 第二次 合同签定后开工前二至五天 支付工程总造价50% 合计 元
(3)第三次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支付工程总造价40% 合计 元
(4)第四次 竣工验收当天 支付工程总造价10% 合计 元
(5)增加工程项目款支付方式,当 签订项目变更表时候,一次性支付增加工程项目价格100%。如因甲方付款而造成停工或未能施工,工期顺延,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工程保修期两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 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住 址: 电 话:
乙方(签章): 住 址: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装修合同书通用7
委托方:
承接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厂房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总计: 施工面积 平方米;
2、施工内容: 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3、委托方式:
4、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5、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 元
2、人工费 元;
3、设计费 元
4、施工清运费 元;
5、搬卸费 元
6、管理费 元;
7、税金 元
8、其他费用 元;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31/30—1999《厂房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 甲方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修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供装修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剩余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第一批进度
第二批进度
第三批进度
进程时间
进程内容
材料款支付比例
应付材料款
施工工费支付比例
应付施工工费
总计
付款地点
付款要求
备注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修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工厂装修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工厂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甲方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指派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在装修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装修合同书通用8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连云港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房。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核准的装饰企业。
2、装饰施工地点:
3、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 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 ¥ 元,大写(人民币):
7、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工期 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
2、乙方提供的材料: 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 – 62 – 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 – 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感,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 第二次 合同签定后开工前二至五天 支付工程总造价50% 合计 元
(3)第三次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支付工程总造价40% 合计 元
(4)第四次 竣工验收当天 支付工程总造价10% 合计 元
(5)增加工程项目款支付方式,当 签订项目变更表时候,一次性支付增加工程项目价格100% 。如因甲方付款而造成停工或未能施工,工期顺延,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工程保修期两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
(2)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 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装修合同书通用9
甲方(委托方)
乙方(被委托方)
一、双方职责: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面的项目资料和图纸;
乙方负责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并负责技术咨询(整套施工图纸及壹张效果图)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互相积极配合。
二 、项目名称及计费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 ,甲方设计面积(平方数按墙中线面积,开放阳台,按面积一半算,封闭阳台按全面积算。);设计费总额共计人民币 元;
2、甲方若要求在协议规定的基础上再加制效果图,每加一张收费500元,共计 张,总额计人民币 元。
三、付款方式:
1、双方签定协议,甲方向乙方付设计定金(设计总额的50%),计人民币元;
2、施工图初稿出来以后,乙方应征求甲方意见;在甲方确定修改意见、双方达成一致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一套正式完整的施工图纸(A3),甲方须在每张图纸上确认签字;甲方在收到图纸的同时,须向乙方付清设计费。
四、图纸修改费用:
1、平面方案阶段、平面图调整不另收图费,甲方认可后须在图纸上签字。
2、因甲方原因,导致双方确认的、已完成的全套施工设计图重新设计、制作,甲方须支付改图费,费用为设计合同总金额的60%。
五、其他:
1、整个设计过程,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套施工图纸(A3),甲方需要增加图纸,按实另加工本费,每套工本费计人民币100元整。
2、甲方在确认设计后,不得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调解决。
3、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乙方有权利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己的设计版权。
4、原则上,乙方在和甲方初步沟通工作日做好施工图初稿;在甲方审核初稿并确定修改意见后,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完成施工图的制作。实际操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另有要事,则双方再做沟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另定时间。
5、如果甲方只要求乙方做设计,乙方仍有义务对施工负责人员进行设计交底,并且在施工过程中,在甲方遇到施工疑问时,乙方有义务进行解答。在双方确定施工图纸可行,并且乙方完成了对甲方的设计交底工作,在这基础上,如果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施工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当任何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设计不符合规范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乙方要无条件负责修改设计。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图纸或提供技术咨询,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为设计费总额的10%)。
2、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的设计费,乙方有权停止乙方在协议中所履行的义务。
七、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
证 件 : 证件: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装修合同书通用10
项目名称: 施工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施工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上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甲方将 装饰装修工程委托乙方施工。
6、承包款为;(大写) 元(小写) 元(不含税)
7、施工期限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交工。
二、工程款支付方式:
注: 尾款待甲方对整体工程验收结算后结清
三、有关施工要求的约定: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四、有关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甲方可自行验收,乙方应予承认。若验收不合格,其返工费用、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有关施工场地的约定:
1、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七、有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由于施工方擅自停工或施工人员未能按规定时间到场,或因施工人员数量不够等其它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款的百分之一。连续两天视为放弃该施工项目,并向甲方交付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赔付费用。
八、有关合同争议的解决约定: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时,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九、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装修合同书通用11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
一、施工装修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装修范围:
室内:
室外:
三、装修预结算
1、按第二项装修范围室内项目2、室外项目
3、结算按实际完成量为准,含管理费在内总体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
4、乙方受甲方委托代购买的项目,按实际采购总额向甲方报账。
四、支付方式
所有装修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工程标准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待工程全面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实际工程结算明细单,甲方在接到乙方明细结算单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审核无误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总工程额的85%,在甲方入住起半年内将剩余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五、安全责任
本屋装修期间,工人日常工作由乙方负责,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装修期内安全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责任
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协商施工方案,协助乙方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七、乙方责任
乙方应在工期内保质、保量、安全生产,装修期限内完成所有的'装修项目,在保修期一年内免费提供优质的维修、保养服务。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委托装修合同书通用12
项目名称:
施工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施工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上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甲方将 装饰装修工程委托乙方施工。 6、承包款为;(大写) 元(小写) 元(不含税)
7、施工期限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交工。
二、工程款支付方式:
注: 尾款待甲方对整体工程验收结算后结清
三、有关施工要求的约定: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四、有关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甲方可自行验收,乙方应予承认。若验收不合格,其返工费用、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有关施工场地的约定:
1、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七、有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由于施工方擅自停工或施工人员未能按规定时间到场,或因施工人员数量不够等其它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款的百分之一。连续两天视为放弃该施工项目,并向甲方交付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赔付费用。
八、有关合同争议的解决约定: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时,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九、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装修合同书通用1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
一、施工装修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装修范围:
室内:
室外:
三、装修预结算
1、按第二项装修范围室内项目
2、室外项目
3、结算按实际完成量为准,含管理费在内总体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
4、乙方受甲方委托代购买的项目,按实际采购总额向甲方报账。
四、支付方式
所有装修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工程标准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待工程全面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实际工程结算明细单,甲方在接到乙方明细结算单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审核无误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总工程额的.85%,在甲方入住起半年内将剩余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五、安全责任
本屋装修期间,工人日常工作由乙方负责,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装修期内安全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责任
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协商施工方案,协助乙方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七、乙方责任
乙方应在工期内保质、保量、安全生产,装修期限内完成所有的装修项目,在保修期一年内免费提供优质的维修、保养服务。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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