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委托加工标准合同

时间:2023-03-10 18:21:27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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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委托加工标准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模具委托加工标准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模具委托加工标准合同

模具委托加工标准合同1

  甲方:

  乙方:

  一、施工项目:

  1、油漆施工地点:

  2、油漆施工内容及要求: 辅材乙方提供,墙纸甲供。油漆五遍,外观平整,格栅顶刷烟灰色,包括管子、吊丝都刷色。顶上批育一遍,格栅顶。

  二、工期及保修期: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工期天,自日起至月

  2、工程保修期半年。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付清工程款后。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贰万叁仟元整(23000元)合同开工15天后,甲方支付总价的.40%,中途付总价的30%,验收合格后付总价的25%,余款5%半年内坟清。

  四、地面施工彩条布及包油漆地面卫生由乙方承担

  五、油漆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模具委托加工标准合同2

  合同编号:

  甲方(加工装配方):

  乙方(来料、来件方):

  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本等互利的原则,就来料加工 进行了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有上盖之厂房 平方米,无上盖场地 平方米,工厂管理人员 名,生产工人 名、开业后 月增至 名。在合同期内代乙方加工生产上述产品,加工成品后交回乙方复出。

  (2)提供现有水、电设备供加工生产之用,如需新安装水、电设施,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3)办理来料加工、装配有关业务的进出口手续及对工厂实行行政、财务等管理,不得把工作以任何形式承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

  2、乙方责任:

  (1)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及装修厂房和建造 平方米简易厂房所需的设备材料(详见清单),分多批运抵甲方工厂,设备总值约 元。

  (2)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和包装物料,具体数量、规格在各份具体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

  (3)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厂管理人员),经教育无效者,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厂工人的身体。

  二、加工数量

  第一年加工上述产品,加工费约 元,从第二年开始的产量,应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具体数量应在生产合同中订明。

  三、作价原则和工缴费

  1、试产(培训)期为二个月,在试产期内,工人每人每月工缴费暂定为 元,每月工作 日,每天 小时。

  2、试产期满后,采取按件计算方式,在坚持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双方应根据加工的品种、规格、款式和工艺繁简不同进行定价,并在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为确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缴费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 元。需要加班时,加班费另计,但每个工人每天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3、甲方工人生产消耗的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4、每月乙方支付甲方 元,作为工作管理费。

  四、损耗率

  1、试产期内的消耗率,实报实销。

  2、试产期后的损耗率,由双方商定,并在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

  五、来料和交货期

  1、乙方按生产合同的加工量,按月提供足够数量的原辅材料和包装物料。为使甲方工厂能正常生产,乙方必须在每批产品开始加工前 天,将所需的原材料和包装物料运抵甲方工厂。除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外,乙方来料不足,造成甲方工厂每月生产不足 天,停工天数累计不得超过四天,否则,乙方应按在厂工人以停工天数计,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 元,支付给甲方工厂。

  2、为使乙方能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甲方应向乙方按商定的交货期,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甲方不按时、按质、按量交货,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之责任,赔偿数额可在具体的生产加工合同中订 明。

  3、由乙方提供的机械、通风、照明等设备及原辅材料、包装物料,在甲方工厂由双方进行交收登记,建立帐册。甲方工厂加工后的成品,在甲方工厂经乙方验收起运后,甲方不负产品规格、质量、短缺等任何责任。

  六、结汇形式

  工缴费及工人管理费每月结算一次,以d/p即期结汇或支票方式结汇,由甲方工厂会同( 政府授权的处理来料加工事务并具有外贸经营权的) 贸易公司(下称授权贸易公司)开具发票后,通过 银行( 分行)向乙方在 开户的银行( 银行;帐号 )办理。乙方超过 天仍未付款给甲方,则按逾期天数,以当时香港银行利息一并付给甲方。乙方连续 个月不结汇,甲方有权采取停止出货或其它措施。

  七、劳动保护及运输与保险

  1、工厂应做好劳动保护及安全工作,完善防尘、防烟、防毒设施,厂房保持通风光亮,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对有污染性项目,须经市环保部门批准,方能立项经营。

  2、乙方提供的机械、通风、照明设备、原辅材料、包装物件及甲方工厂加工后的成品运输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原辅材料、包装物料的运进,成品运出及加工期间存放的机械设备、原料和包装物料及操作机械的工人,均由乙方向 保险公司投保。

  八、技术交流

  在设备运抵甲方工厂后,乙方应尽快派出人员进行安装,甲方派出人员进行协助。从试产期开始,乙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到甲方工厂进行技术培训,直到工人能基本掌握生产技术,进行正常生产时为止。乙方技术人员的工资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批准签订后,乙方须将商业登记及银行资信证明书交甲方办理营业执照经海关备案生效。有效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要提前终止或延长本合同,须在三个月前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处理终止或延长合同事宜。某方单独提前终止合同,要负责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补偿的办法,根据终止合同前半年内的每月平均工缴费为准,补偿两个月的工缴费总额给对方。

  合同期满后,不动资产(如厂房、宿舍)归甲方所有,由乙方不作价提供的可动产(如机械、车辆、通风设备)归乙方所有,并按海关和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核销手续。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经批准签订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预付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从甲方收到履约金之日起 个月内,乙方仍不投产开业,履约保证金即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有权废约。如乙方能按时投产开业,该履约保证金可作工缴费抵付给甲方。

  十、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包括任一生产加工合同)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均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施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语言

  本合同以英文和中文书就, 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在对其解释产生异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十二、合同的份数和修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海关、车管所、政府授权的处理来料加工事务并有外贸经营权的 公司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如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补充或修改,并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模具委托加工标准合同3

  委托(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被委托(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大米,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产品名称:有机大米 规格:公斤 单位:袋 数量: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机产品标准

  第三条 原村料的提供办法及产品规格、数量、质量

  甲方提供产品的原料、产品包材,并负责产品原料及成品的运输。乙方负责农副产品的加工和包装,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及甲方提供的有机产品标准、有机产品质量手册、有机产品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并接受委托(甲)方全程监管、检验。被委托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隐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产品质量时,委托方有权要求减少价款或退货。

  第四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参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由当事人双方商定。甲方承担生产和包装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按市场最低价格)。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 委托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被委托方所完成的产品。验收前委托方应当送检委托的产品,做出产品检测报告和有关质量证明。在保质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除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被委托方负责退换。

  3、 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产品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六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 交(提)定作产品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

  2、 委托方在被委托方仓库提货。

  第七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包装由委托方自己负责承担。

  第八条 结算方式:委托方提货付款,现金结算。

  第九条 双方责任:被委托方只负责有机大米生产、包装,无权销售;委托方负责委托加工品的全权销售,并负责产品在市场流通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事故责任。

  第十条 被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 被委托方无权销售委托加工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产品,委托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调换,并承担愈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委托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被委托方赔偿。

  2、 不能按时交付产品,应当偿付不能交付产品部分价款总值的30%的违约金。

  3、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 委托方应销售全部委托方加工产品,中途变更定作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中途废止合同,偿付被委托方的未履行部分产品价款总值的30%的违约金。

  3、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被委托方提供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被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被委托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产品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委托方应当偿付被委托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 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产品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被委托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产品的,被委托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应收货款、保管费后,退还给

  5、 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提货,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被委托方偿付违约金。

  6、 无故拒绝接收定作产品,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产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被委托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委托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委托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被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委托加工合同发生纠纷时,当呈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模具委托加工标准合同4

  甲方:

  乙方:

  就 黄金进料委托加工 项目事宜,我方做出如下报价方案:

  1、加工方式:黄金重熔更改尺寸大小

  2、加工费单价: 元/克黄金

  3、加工时间: 小时 (按 公斤为基础计算)

  4、实际加工损耗:小于 % (按重量计算)

  5、加工成品商标:出口境外的成品不能印制紫金注册商标(图形),但可按客户要求定制商标,具体费用另计。

  6、加工税费自理,加工费开具发票

  7、我方提供加工相关工艺流程、工艺简述、加工设备名称、环评报告等资料并协助客户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海关加工贸易手册填制、核销事项。

  本报价方案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双方的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合同为准。

  公司

  代表人签字:

  时间:

模具委托加工标准合同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委托乙方生产加工零部件,现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委托加工物品 零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二、甲方提供主要材料耗用定额 零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加工材料名称

  单位

  材料耗用定额

  三、加工费结算定额 零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加工费定额(含税)

  四、加工费结算期限

  在双方确认挂帐结算后的 月内,甲方付清加工费。

  五、生产计划下达、加工拨料核销及财务结算操作规定

  1、单批次委托加工的,本合同即为加工计划;多批次委托加工的业务,由甲方另行下达委托加工生产计划书,明确规定加工期限,乙方必须保证在规定期限内交货。

  2、根据甲方下达的加工计划,甲乙双方办理委托加工拨料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委托加工拨料单》上签证确认。

  3、产品加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办理完工产品交接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加工产品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4、每月结算期,根据当月加工产品数量,甲乙双方办理加工费挂帐结算确认手续,并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前,乙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甲方收取加工费。

  六、质量要求

  双方另行签订质量技术协议予以明确规定 。

  七、延期交货的处罚规定

  乙方延期交货的,按每延迟一天处以2%的经济罚款。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模具委托加工标准合同6

  甲方(定作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揽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东北水稻加工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委托加工产品信息

  1、 产品名称:

  2、 品种:

  3、 数量:

  二、 包装方式、包装重量

  1、 包装方式:委托加工产品包装物均由乙方提供,包装方式按甲方生产通知书要求来进行。

  2、 包装重量:标准包的重量不得低于标准包标示的重量。

  三、 交货方式和期限

  1、 交付地点: 。由 负责送货,运输费用由 承担。

  2、 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甲方订单后 日内供货。

  四、 加工、费用、副产品的处理

  1、 加工方式:委托加工的稻谷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仅负责甲方委托产品的代加工。

  2、 加工费:每吨按市场价格来计算。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支付乙方总加工费用的 %作为预付款,待乙方交付加工产品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剩余货款。

  3、 副产品处理:对于甲方提供原粮加工出的副产品可协商销售给乙方,甲方也可以自行处理(协商以后一般以冲抵加工费用,盈余部分返还给甲方)。

  五、 确保大米加工质量并按时按量交货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的大米,乙方应确保做到:

  1、 确保大米生产过程按照标准化生产加工,同时符合环境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

  2、 确保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严格分类包装,做到不掺杂掺假,不以次充好。

  3、 确保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量交货。

  六、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支付价款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付款总值 ‰的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合同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模具委托加工标准合同7

  定作人:

  合同编号:

  承揽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定做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时间、: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盖章(签)通过传真方式签订即生效,高于任何的书面口头协议。

  定作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承揽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

  银行:

  帐号:

  邮政

  编码:

  税号: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监(公)证机关(章)

模具委托加工标准合同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新产品的.刀具及工装的购买,乙方接受委托并为甲方在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 产品型号及名称:(零件清单见附表)

  本合同总金额: ¥42585 肆万贰仟伍佰捌拾伍圆整(小、大写)。

  2、 技术及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3、 验收标准、方法:甲方负责验收,标准按国标要求执行;

  4、 交货地点及运输费用:华德集团液压阀分公司,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5、 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产品全部交付后30天全款支付给乙方;

  6、解决合同纷争的方式:协商或北京法院仲裁;

  7、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名): 电话:

  乙方: 负责人(签名): 电话:

  合同编号:

模具委托加工标准合同9

  甲方(委托方):

  乙方(制作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

  2、数量: 台

  3、合同总价: 元(大写:)

  4、交货期限:按协议签订日起 天内交货。

  二、委托方式和范围:

  三、实施细则:

  1、乙方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及配套件,其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2、委托加工期间,乙方作为定点加工单位,需严格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及工艺流程,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各项产品的加工制作。乙方需根据《生产计划表》,严格按计划表完成加工任务。

  3、甲方所委派的质检人员,作为甲方的授权代表,对乙方所加工制作的所有产品拥有否决权,不达标及不合格产品均不得验收入库。

  四、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详见附件1:《产品委托加工清单》。

  五、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起,甲方应向乙方交付货款总额30%为订金。

  2、乙方全部交货后,由乙方开具普通发票交与甲方。

  3、甲方以现金或银行汇款方式与乙方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5%的违约金。

  2、乙方所购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七、附则:

  1、本委托加工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模具委托加工标准合同10

  合同编号: 合同履行地点: 签订时间: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加工方):

  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乙方工厂加工钢材 ,签订条款如下:

  备注:实际委托加工的数量以甲方最终交付的数量为准。

  2、原材料的交付

  原材料交付地点: 原材料提供方: 原材料运输: 甲方交付乙方原料时,双方应在交接时制作并签字确认原材料交接清单。如果本合同原材料的情况与甲方实际交付有出入,以原材料交接清单记录为准。

  原材料的重量计算方法:以 实际过磅为准。

  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或供货钢厂标准( )【选择其一】。乙方限于在确认原材料交接清单后 日内,向甲方提出原材料质量异议。

  3、成品的交付

  成品交付地点: 成品运输:

  成品交付时间:自乙方收到原材料后 天后,且在 天之内交付。

  成品的重量计算方法:以 实际过磅为准。

  成品的质量要求: ,乙方交付成品时应一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成品的质量保证期:交付成品后 个月。

  4、成品的验收

  甲方负责验收,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出具成品收货证明,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可拒绝出具成品收货证明,甲方有权在出具成品收货证明后 日内,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向乙方提出成品质量异议。如有争议,以甲乙双方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5、加工费(含税)及支付

  加工费: 元吨,以原材料重量( )或成品重量( )为计算标准【选择其一】。

  总价款: 元(大写: 人民币)

  加工费的支付时间: 。乙方应在收到加工费后 天内向甲方交付发票。 加工费的支付方式:以现金( ) 或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贴现费用由 方承担【选择其一】。 乙方交付加工成品不以甲方支付加工费为条件。

  6、乙方交付加工成品的担保(具体考虑乙方的资信情况协商确定)

  7、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原材料后,如变更加工要求,应赔偿乙方因此导致的费用和损失。

  (2)乙方逾期交付成品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交付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原材料或退还原材料价款。

  (3)乙方加工的成品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有权要求修理、重作、减少加工费、赔偿损失等,如果经 次返工仍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交付成品,甲方有权拒收。

  8、纠纷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9、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模具委托加工标准合同11

  甲方: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佛奥广场石材幕墙工程项目外立面石材,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外立面石材,甲方提供石材大板、排版图、加工图纸、加工尺寸清单。加工范围包括按清单要求加工(含切割、打磨、抛光、开槽、钻孔、倒角、倒边、养护、排版、石材特性所需的六面防护、编号及所需的异型加工等)、包装、运输、装卸及按甲方要求码放在现场指定位置。

  二、 加工数量及收费标准:

  本合同石材加工数量按甲方提供的加工尺寸清单计算。

  收费标准:

  1、以上单价为包干价,包括了石材成品运输到甲方指定工地的运费及其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乙方负责卸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按照甲方要求摆放)、税费等费用。该单价亦不会因汇率波动、人工及物价变动而作调整。

  2、合同总金额为暂定,数量亦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总价款时按约定单价及实际采购数量核算。

  三、 石材加工质量要求及验收办法

  1、石材加工质量精度必须符合《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及《石材加工质量标准》;加工尺寸要求长、宽边及对角线误差正0mm(或 mm)负1mm(或 mm),厚度不超过正负1mm(或 mm),平整度不超过正负1mm(或 mm)。货到工地后不得有缺棱掉角,无明显色差。

  2、石材加工前须对原料进行挑选、排版,有暗裂、暗线、色线等质量缺馅的石材严禁加工,色调确保整个立面统一;板材、异型石材不允许粘接修补,不允许缺棱掉角、存在裂纹、色斑、色线、凹陷。

  3、石材的排版:石材加工厂应对每一块石材对应石材加工图纸编号,标签不能直接贴在正面上,以防止污染;石材加工时应全面考虑色差因素;

  4、石材加工完成后须再次进行排版,做好标识,出厂时必须标明石材编号和尺寸,石材编号与排版图加工图一致;

  5、石材加工完成,表面清洗、清洁,石材表面要求干净整洁,尤其异型阴角处不能有加工痕迹,晾干后做六面防护,防护质量要求为油性两遍;防护液品牌须由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6、必须分区域、分部位,按编号进行包装;严禁不同区域、不同部位的石材混装,并做好包装箱的标识;

  7、石材成品出厂时,做好石材成品的保护工作,避免刮擦、划痕、碰碎、掉角、崩边、断裂等现象;

  8、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石材质量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及参照《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及《石材加工质量标准》,检验出厂。

  9、乙方进场前应提前两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负责组织石材安装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由甲方与石材安装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共同清点;验收时,若有质量异议(含包装在内),石材安装单位需在收货之日起 5 日历天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查证确属乙方原因所致的,对不符合供货条件的产品进行退换或者返工。倘若由于特殊原因,没有对所有石材成品进行验收,只是抽检了部分石材,乙方承诺对此已收货的石材成品事后如发现存在加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退换或返工(退换部分石材有乙方按甲方指定供应商采购并加工)。

  四、 加工工期:

  按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工程进度,按甲方加工计划要求进行。

  五、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合同货款的 %作为定金

  2、 乙方按照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生产,进场石材数量必须由甲方指定人员验收签字为准。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批次实际合格数量价款的 %(RMB)¥: ;(人民币大写 )。乙方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完税发票。

  3、 待整体工程安装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最终加工量办理结算,甲方于 日内付清余款乙方提供相应有效的发票,否则不予支付。

  4、 货款结算依据:以实际发生的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合格材料的供应数量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5、 货款支付方式:(支票、现金、汇款)

  六、 甲、乙双方职责

  (一) 甲方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石材大板。

  2、甲方为乙方提供排版图、加工图纸、加工尺寸清单。

  3、甲方负责制定石材加工计划,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计划。

  4、甲方负责通知供货商将石材大板运送到乙方指定地点。

  5、甲方负责排版图、加工图、尺寸清单下料及成品验收组织工作。

  (二) 乙方职责:

  1、提供甲方所需材料、配件的存放场所,物品应做到相对隔离。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加工图、排版图及加工清单进行加工,因乙方加工的规格尺寸不符合甲方要求,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发现加工图中尺寸不详或有误,应在加工前与甲方沟通确认。

  3、乙方在石材下料前需对原料进行挑选,切割完成后,需进行二次排版,并按排版图编号,在石材上做好标识。

  4、本工程的石材出材率控制在95%以上,石材的损耗率控制在0、5%,如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七、 合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条款,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 其它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另签补充协议。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本合同原件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模具委托加工标准合同12

  甲方:

  乙方:

  茶叶委托加工协议书

  经友好协商,他委托甲方加工茶党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乙方委托的品种和加工茶叶价格:

  (1)的名称:茶、绿茶

  (2)样品编号:

  (3)质量特色:

  (4)数量: 吨/品种

  三、包装形式:散装或由乙方指定的包装

  四、交货时间每季度交货时间。

  五、送货地点:北京

  六、交货和承诺:收到货交给乙方签名为准

  (1)验收地点:

  (2)验收人员:

  (3)接受基础:

  八、付款方式:甲方商业能够:根据现付,或预付,是在今年内将全部结清。

  九、默认处理:茶叶委托加工协议书

  (1)交货时间:

  (2)价格:

  (3)数量:

  (4)质量:

  (5)包装,净重:

  十、同一品种,乙方委托至少两种植物保持(场)制造的权利。根据实际今后的合作,来证实它的长期合作计划。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作用。甲、乙方应友好协商,在默认的`,协商不成,北京市的法院裁决。

  茶叶委托加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日期:

模具委托加工标准合同1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为控制成本,提高效益,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化肥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为: 复混氮肥

  二、委托加工的产品质量标准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产品质量和质量等级应符合 有限公司(复混氮肥)企业标准(Q/)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的要求。

  3、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或指定、选定的配方、质量标准加工并提供合格产品。

  三、委托加工产品的任务量及加工费: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年任务量由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根据市场需求情况,随机结合乙方确定并下发当批生产任务量订单。成本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共同核算后统一结算,加工费标准在下发任务单时具体协商,同时应支付本次加工合同总量加工费的30%,其余发货时一次结清。

  四、委托加工产品的验收

  1、甲方委派人员对乙方加工产品质量进行初步验收。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当批质量合格证明或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五、违约责任:

  1、因委托加工产品遭甲方客户的质量投诉,应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或由甲方代理乙方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客户质量投诉,经甲乙双方确认为乙方生产造成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各项依法可获得的赔偿和甲方因此所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应按逾期交货款额的日千分之八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赔偿。逾期交货达10天,视为乙方不能履行订单。

  4、如乙方不能履行订单,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5、乙方产品若存在质量问题,应负责更换。由于更换而造成甲方逾期交货给第三人的,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双方应对委托加工过程中的相关文件、资料、以及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一方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约定,应承担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六、委托加工产品包装提供方式:

  1、甲方负责提供符合GB GB18382—20 《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的包装。

  2、如甲方委托乙方印刷包装,甲方应提供包装设计图稿和要求,乙方负责制作,样式和数量应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出具委托书,方可印刷使用。

  3、乙方加工产品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品牌和商标。

  七、委托加工产品包装的标识标注式样:

  产品名称:复混氮肥(名称下边可使用小一号字体标注不引起消费者误解的产品商用名称)有效养分:N≥ ﹪ 如添加了符合GB18382要求的中微量元素可在有效养分下边标注。

  委托方名称: 有限公司

  委托方地址:

  生产者名称: 有限公司

  生产者地址:

  八、委托加工产品的销售: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全部由甲方负责销售;未经甲方特别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委托加工产品以任何形式流向第三方或市场。

  九、委托加工协议时限:本协议有效期从 20 年三月二十日至20 年三月二十日。本协议涉及其他证照、质量标准有效期的,均以相关最近现行有效期为准,有效期满协议自行终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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