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委托合同

时间:2023-03-15 09:05:01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刑事案件委托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刑事案件委托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刑事案件委托合同

刑事案件委托合同1

  委托人(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

  地址:

  电话: 传真:

  受托人(下称乙方): 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因 (犯罪嫌疑人姓名) 〔被 公安局(或检察院)羁押在 看守所〕涉嫌 (案由) 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姓名)的辩护人,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 人民法院一审审判阶段:

  ① 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② 会见被告人和与被告人通讯,听取其对案情的陈述和对指控犯罪的意见;

  ③ 收集或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④ 担任被告人辩护人出庭参加庭审,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⑤ 向法庭提出书面证据、辩护词或者代理词;

  ⑥ 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⑦ 征询被告人对一审判决意见,提供相应法律咨询意见。

  2.人民法院二审审判阶段:

  ① 代书上诉状,代为提起上诉;

  ② 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材料,收集或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③ 会见被告人和与被告人通讯,听取其对案情的陈述和对一审判决的意见;

  ④ 担任被告人辩护人出庭参加庭审,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⑤ 向法庭提出书面证据、辩护词或者代理词;

  ⑥ 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⑦ 征询被告人对二审判决意见,提供相应法律咨询意见。

  3.申诉阶段:

  ① 会见申诉人和与申诉人通讯,听取其对案情的陈述和对原审判决的意见;

  ② 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材料,收集或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③ 代书申诉状,代为提起申诉;

  ④ 担任申诉人辩护人出庭参加庭审,为申诉人进行辩护,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⑤ 向法庭提出书面证据、辩护词或者代理词;

  甲方委托乙代上述 项代理工作,乙方接受委托。

  第二条 聘请律师

  甲方聘请乙方 (律师姓名) 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姓名)的'辩护人,乙方同意指派 。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当真实、客观、全面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情况,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帮助。

  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按照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履行职务,勤勉尽责,认真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帮助。

  2.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保守办案过程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 乙方律师应当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

  第五条 律师费用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以下标准结算律师费用(选择项):

  1. 计时收费

  乙方律师每人每一标准工作小时计收人民币 元。

  乙方律师每月三十日向甲方提交《律师标准工作小时计费单》,填报完成工作内容、计费时数和付费金额,甲方确认无误,应当在次月五日前将律师费汇寄乙方账户,甲方对《律师标准工作小时计费单》如有异议应及时通知乙方,予以确认。

  2. 计件收费

  本案律师费为人民币 元,一次性支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全额支付乙方。

  本案律师费为人民币 元, 分期支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第一笔律师费计 元;于 (双方约定的支付条件)时,支付第二笔律师费,计 元;于(双方约定的支付条件)时,支付第三笔律师费计 元。

  3. 关于费用的其他约定

  乙方律师办理委托事项在北京市区以外的差旅费用由甲方凭票据另行支付,实报实销。

  4.甲方支付的律师费用在乙方没有其他书面指令的情况下,应当汇入乙方下述银行账号:

  开户行:

  开户单位:

  帐号:

  乙方收到后,应当向甲方开具专用发票。

  第六条 工作联系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乙方指定的工作联系人分别为: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七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如果需要补充、变更或终止,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新的合同。

  第八条 合同解除

  1.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2. 如果犯罪嫌疑人拒绝乙方律师继续为其进行辩护,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解除,依约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3. 如果乙方律师发现犯罪嫌疑人故意隐瞒事实,或者要求乙方律师帮助其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要求乙方律师帮助其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收律师费用不予返还。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现与乙方正在办理的案件已经或可能存在客户利益冲突的情况,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或自乙方通知甲方时解除。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工作,已收律师费用不予退还。如果乙方已经完成辩护阶段的全部工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如约缴清律师费用。

  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办理终结时终止。

  第十二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刑事案件委托合同2

  委托人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_____律师为_____________案的'第_______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出庭代理。

  二、委托律师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止。

  五、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和责任。

  六、本委托书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刑事案件委托合同3

  地址:身份证号码:

  乙方: 律师事务所

  地址:电话:

  鉴于甲方的丈夫 因被***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犯有组织卖淫罪,案件将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甲方愿意聘请乙方律师为**担任审查起诉阶段和一审阶段的辩护人。

  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提供审查起诉阶段和一审阶段刑事辩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担任被告人**审查起诉阶段、一审阶段的辩护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律师担任被告人**的刑事辩护人。

  二、甲方应:1、真实、客观、全面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2. 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及办案费。

  三、 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除非由于律师所不能控制的原因,在审查起诉阶段和一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1)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2)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3) 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和复杂程度,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壹万元和办案费伍仟元,共计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元)。

  辩护费包括本协议第三条所列规定乙方应完成的工作的费用及向相关人员的有关咨询费用。

  办案费是指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交通、通讯、复印、打字等费用及乙方辅助人员的报酬。

  五、辩护费及办案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给付,至迟不超过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三天,如甲方不按期全额付清上述费用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六、如果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辩护费全额退还甲方;如果甲方无故终止,辩护费不予退还。

  七、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且甲方已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了辩护费、办案费后,乙方律师应及时向检察院、一审法院提交辩护手续,并会见被告人**。

  八、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及撤销诉讼。)

  九、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篇二:刑事案件辩护委托合同-一审阶段(自首都律师)

  刑事案件辩护委托合同 (一审阶段)

  编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北京市鼎知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1017 邮政编码:100031电话:010—66416519传真:010—66418608

  鉴于, 因涉嫌 被检察院指控,现案件已/或将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鉴于,甲方愿意聘请乙方律师为担任一审辩护人。 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担任被告人一审阶段的辩护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律师担任第一审辩护人。

  第二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真实、客观、全面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及办案费。

  (二)乙

  方的义务

  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除非由于律师所不能控制的原因,在法院第一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1、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2、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3、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辩护费及办案费

  根据本案具体情况和复杂程度,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元和办案费元, 共计人民币 元。

  辩护费包括本协议第二条第(二)项所规定乙方应完成的工作的.费用及向相关人员的有关咨询费用。

  办案费是指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通讯、复印、打字等费用及乙方辅助人员的报酬。办案费采用包干方式。除非甲方同意,无论乙方的实际办案支出是否超过该费用,甲方均无另行给付的义务。

  第四条 支付时间

  辩护费及办案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给付,至迟不超过本协议签定的次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时,可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第五条 责任

  如果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辩护费全额退还甲方;如果甲方无故终止,辩护费不退还。

  第六条 特殊规定

  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且甲方已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了辩护费、办案费后,乙方律师应及时向一审法院提交辩护手续,并会见被告人,委托的最终生效以被告人本人同意由乙方律师为其担任一审辩护人为准。

  如果被告人本人不同意乙方律师为其担任一审辩护人,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及一审法院,并协商部分退还辩护费及剩余办案费,双方终止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一审终结止。(判决、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及撤销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甲方: 乙方:北京市鼎知律师事务所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刑事案件委托合同4

  刑 事 辩 护 合 同

  甲方:

  乙方:广东盈商律师事务所

  甲方是 ,因 涉嫌 罪,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的吴佳曦律师提供上述案件的法律服务,甲方根据案情,决定委托 张良斌律师、吴佳曦律师 提供 公安机关侦查 阶段、 检察院审查起诉 阶段、 法院审判 阶段的法律帮助和辩护服务,乙方表示接受。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当提供委托授权必须的主体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等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在提供的主体资料上签名和按指印。甲方保证提供的主体资料真实、有效。

  2、甲方应当实事求是,真实地向乙方律师陈述知悉的.案件情况,以便乙方律师了解案情。案情发生新变化时,甲方应当及时告知乙方律师,以便辩护律师及时分析和依法处理。

  3、甲方负责向乙方律师提供案件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原件由甲方保管。甲方于开庭时携带证据原件到庭用于庭审质证,或者由乙方律师出具借条借取证据原件用于开庭,开庭后退还甲方。如果法庭当庭收存证据原件,则乙方律师应当要求法庭记录在案,原件的退还由法庭按规定处理。

  4、甲方提供的证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甲方如果提出证人作证的,甲方必须保证证人如实作证,不得诱导、唆使、收买证人作伪证或假证,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等。

  三、乙方的责任

  1、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向甲方讲述律师辩护是依法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辩护,辩护律师可以发表对案件的观点和意见,但不包赢官司,不做任何虚假的承诺。

  2、乙方签署本合同后,乙方律师即依法开始办理法律服务和辩护。

  3、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案件进展情况,但涉及公安机关、检察院的案件证据或案情,依法不能披露的除外。

  4、乙方根据案件需要,可以决定增加指派一名律师协助办理案件,具体名单由授权书确定,甲方表示同意。乙方增加指派律师不增加律师费。

  四、告知事项:

  1、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期限、审查起诉阶段期限、审判阶段期限,由法律规定,如退回补充侦查等情形的,期限将延长,乙方律师依法作出解释,但不能作出具体测定。

  2、刑事案件的二审,可能开庭审理,也可能书面审理(即不开庭审理),是否开庭由二审法院决定。

  五、律师收费: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一审阶段律师费人民币元整(¥元),于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二审律师费人民币元整(¥元),于递交上诉状当日一次性支付。

  2、甲方认为案件需要开支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决定和承担。

  3、甲方单方撤销委托或者妨碍律师工作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的,乙方所收律师费不退还,甲方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未支付的律师费。

  4、甲方签署本合同后,乙方代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取保候审、无罪释放、办案机关撤销案件等情形提前释放的,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律师费外,甲方同意另外增加支付律师费,具体数额由双方根据案情协商明确。

  5、乙方无故单方解除刑事辩护合同的,应当退还已收到的全部律师费。

  六、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之权限,依“授权委托书”确定 。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 终结止。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因本合同相关事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广东盈商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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