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建合同精华[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代建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委托代建合同1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单位:
项目代建单位:
项目使用单位:
委托代建合同书:
委托单位:
代建单位:
使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管理规定》,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单位代建单位与使用单位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含土地、建安工程费用及相关政策)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二、代建方式和内容
1、代建方式(①全过程代理,②前期工作代理,③建设实施代理)
2、代建内容
①前期工作代理内容:组织项目可研、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编制,办理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土地征用、拆迁、环保、消防等手续。②组织建设实施代理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选购年度计划、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手续,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投资计划、用款计划申请;工程中间验收、编制工程决算报告、施工验收、资产交付等。③全过程代建是指包含以上两方面的代理内容。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 (万元)(以代建单位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
代建管理期限(合同签约后):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
费率(按项目投资的):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8、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单位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单位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单位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成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单位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单位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个执份。委托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使用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本合同签于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二章各方的(合同)权利
委托单位权利
第四条委托单位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和为予以纠正。
第五条委托单位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第六条委托单位有权要求代建单位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委托单位有权要求代建单位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代建单位权利
第八条代建单位根据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
(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
(3)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4)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5)进行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
第九条代建单位有权拒绝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条代建单位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使用单位权利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监督,并向委托单位反映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有权对工程变更内容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有权对委托单位核准的变更结果进行申诉上报。
第三章各方的(合同)义务
委托单位义务
第十四条委托单位应负责协调代理人、使用单位及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第十五条委托单位应监督和指导代建项目的建设实施,并组织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十六条委托单位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单位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七条委托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内就代建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委托单位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委托单位应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组织对代建单位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
第二十条代建单位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代建单位在签订代建合同的同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单位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代建单位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单位汇报代建工作进展,将汇报材料抄送使用单位。
第二十三条代建单位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作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单位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单位报委托单位核准。
第二十四条代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接受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监督。
第二十五条代建单位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委托单位提出投资计划申请。
第二十六条代建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监督。
第二十七条代建单位应在项目建成后,协助委托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八条代建单位应在项目移交前,签订保修服务协议。
第二十九条代建单位应根据使用单位提出的项目运行管理方案,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学习。
第三十条代建单位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使用单位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使用单位义务
第三十一条使用单位应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1)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供详细的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
(2)协助代建单位办理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种审批手续。
(3)按合同约定为代建单位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第三十二条使用单位应对政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政府差额拨款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筹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单位拨款。
第三十三条使用单位应参与项目设计的审查工作,并对专业工作单位的选择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使用单位应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配合完成工程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接收手续。
第三十五条使用单位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三十六条使用单位应提出项目运行管理方案,配合代建单位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四章责任
委托单位责任
第三十七条委托单位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委托单位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三十九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单位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单位责任
第四十条代建单位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代建单位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代建单位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代建单位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二条因政策因素和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单位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使用单位责任
第四十三条使用单位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委托单位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五条因政策因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使用单位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政策因素的、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第五章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效。
第四十七条由于委托单位或使用单位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代建单位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委托单位未采取相应措施,代建单位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单位承担承担责任。
第四十八条当代建单位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单位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并经委托单位审核通过工程决算,代建单位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凋后争议仍未解决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代建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代建单位节约建设资金时,向委托单位提出代建奖励报告,奖励金额按以下内容和方法计取:节约资金奖励:节约资金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奖励比率( ______%)(10%-30%提取,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代建合同2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方承接的XXXXXX花园小区有线电视系统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XXXXX花园小区有线电视系统建设》;
2、项目地点: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接的XXXXXX花园小区有线电视系统建设工程全权委托乙方,由乙方全面负责该工程的'一切施工事务。
2、工程实施细则及要求以甲方与xxx公司签订的《XXXXXX花园小区有线电视系统建设》各项条款为准。
3、乙方自行组建施工团队,自觉与xxx公司沟通协商现场技术及安全等相关问题,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4、甲方负责与xxx公司沟通及收取该项目的所有费用,并在该项目完工前15天内向乙方支付该项目工料包干费共工程的现场技术与安全,组建项目部及劳务队,债权、债务等由乙方负责,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工地发生的一切事务及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5、协议一经生效,乙方自觉与xxx公司(包括拨款、现场技术及安全等),甲方不再参与。
6、该项目封顶前一个月甲方必须办完一切相关手续给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三、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3
委托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方(乙方):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规模,更好的实施项目建设和管理,按照市政府年度投资计划、政府相关会议纪要、批示等要求,项目委托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实施代建,对项目施工期间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按照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项目委托建设管理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委托建设管理内容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项目。
2.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3.项目概况:。
第二条代建管理内容
1.代建内容:项目施工阶段的管理和移交。即工程施工实施阶段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投资管理和控制,以及竣工验收和移交等。不包括项目建设工程的各项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的立项、可研、规划手续及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地灾评估、土地手续、资金保障、施工环境协调等),以及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给甲方使用后的其他事项。如有涉密项目内容由甲方自行委托实施,乙方配合。
2.代建范围:项目规划范围内实施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暖通、道排绿化、强电、智能化、给水及附属工程等。燃气工程不在代建范围内,用地规划范围外的供水、供电、用气、排水等接入管线及开通开户由甲方负责,不在乙方代建范围。
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工作(委托方自愿选择下列第 种方案):
(1)、□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文件编制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实施,甲方负责提供建设资金落实证明。招标过程中的答疑、质疑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共同回复处理。中标通知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发。
(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文件编制由甲方自行委托实施,并负责招标过程中的答疑回复、中标通知书的签发,及项目施工合同的签订。其中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招标前应征求乙方意见,以符合后期项目实施,便于项目管理。招标完成后相关资料交由乙方进行施工过程的管理。
4.由甲、乙双方共同招标的项目,在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时,甲方作为建设单位(甲方),乙方作为代建单位(丙方)进行签订。
5.甲、乙双方各指派一名代表,负责联系、处理与委托项目建设管理有关的事项。
甲方委托代表:;
乙方委托代表:。
6.双方共同确认的其它承担委托建设管理业务。
7.其他:甲方办公设施、家具、办公材料、办公设备仪器等内容,不在项目代建范围之内。
第三条代建期限
1.自乙方接收甲方提供的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及图审合格证等各项前期手续,以及政府批准的项目代建的会议纪要、批示等政府文件后,从双方签订委托代建协议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之日止。
2.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乙方将工程实体现场移交给甲方。乙方应于60日内完成相关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甲方逾期接收或实际投入使用的视为自动移交。甲方负责项目质保期内施工合同履约事宜,乙方积极配合。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负责办理工程立项、环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消防和人防审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项目工程施工前的各项前期手续,并缴纳由此涉及到的各项费用。在代建协议签订时将自立项至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全部基建手续原件移交给乙方。
2.一次性提供各专业完整的施工图(纸质版和电子版)、图纸审查合格证(包含建设工程、人防、消防)、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并经甲方和设计单位书面承诺图纸的准确性、完善性及纸质版和电子版的一致性。
3.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完成施工用地范围内的“三通一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为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配合乙方办理需要以甲方名义出具的'各种文件等相关事宜。
4.配合乙方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签订工程合同,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人防监督、工程备案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5.负责落实工程建设所需资金。按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预拨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按照乙方审核签批的工程进度款报表及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承担工程竣工后的结算审计费用。
6.施工中甲方单独提出的工程变更,由甲方按照市政府相关投资和变更管理办法履行相关变更审批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
7.协调自行招标的勘察、设计、燃气、涉密等项目实施单位,积极配合乙方的项目建设工作。
8.参与乙方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或甲方实际投入使用即视为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由于设计图纸缺陷等甲方原因,造成项目的使用功能不完善和影响项目正常验收的,由甲方负责解决。
9.负责项目质保期内施工合同的履约事宜,乙方积极配合。
10.负责处理因工程款支付不到位或支付不及时,导致的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上访、投诉等问题。
11.负责处理施工期间设计、勘察等单位的不履约行为。
12.对乙方施工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乙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积极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协助甲方签订工程合同(指甲乙双方共同招标的项目,在工程合同中作为丙方即代建方)。完成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人防监督、工程备案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2.组织项目实施及管理,加强与有关单位的组织协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单位制定的各类规定,以及工程合同约定内容进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切实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做好代建工程内容的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等工作。
3.负责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各主管部门的检查、督查事宜,处理施工期间的质量、安全、进度的违约事宜。
4.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审核签署工程进度款支付报表,及时报送给甲方审核拨付。
5.负责施工期间对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管理,对其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6.施工期间除甲方提出的变更意向外,由乙方牵头对变更的必要性及变更费用组织审查,并经甲方认可后,严格按照市政府相关投资和变更管理办法履行相关变更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变更。
7.协助甲方处理因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上访、投诉等事宜。
8.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工作,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资料档案。
9.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10.在委托建设管理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移交。
11.协助甲方处理质保期内的工程保修问题。
12.积极协助甲方沟通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第三章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
第六条在委托建设管理过程中,如果因特殊原因造成工程建设内容调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意见,可变更、终止或提前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发生不可抗力后,双方应互相协商,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将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状况一经结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协议一方,应尽快履行义务。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九条工程进度款原则上为乙方审签完成报送至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度款支付,如超时支付的,乙方有权暂停项目建设;如因资金落实困难长时间(原则为3个月以上)无法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乙方有权终止代建协议,由甲方自行处理后续事宜。
第四章争议解决
第十条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阜阳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或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五章其它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协议作为协议的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是双方平等公平,认真磋商的结果,双方知悉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1:建设工程移交资料清单汇总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委托代建合同4
委托人(全称):
代建人(全称):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1号、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1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东湖路146号
工程内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投资(估算投资)壹亿元人民币(财政投资9000万元,东湖宾馆1000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XX.7.1-XX.1.20,
三、质量标准:
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2%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9000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1000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_________ 代建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5
委托人:____________
代建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______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投资: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__.__.__-__.__.__
三、质量标准:
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2%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代建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建合同6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人:
项目代建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规定》,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人民币)(以批准的投资概算或经批准的调整投资额为准,含土地、建安工程费用及相关规费等)。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最终以政府各职能部门批准文件为准。
建设内容:包括地块平整、建安工程施工、设备及工器具购置、以及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绿化、公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等所有工程(含专业管线)。
二、代建方式和代建工作范围与内容 1、代建方式:实施全过程代建。
为确保房产品质,将该项目营造为同类物业的标杆性作品,从项目规划设计起,整个建设过程中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建设,招投标均采用自行邀请招标方式,在绿城集团合格供方中选择数家单位,进行充分的竞争后确定中标单位;若委托人有推荐单位,也需符合代建人的选择单位的相关标准,方能参与投标。造价控制原则参照同类工程,争取合理低价(含限价),具体经委托方审计、财政等部门审核后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代建工作范围与内容:前期管理,全过程项目管理,后期管理等内容。
2.1前期管理
(1)与委托人进行前期工作的交接(含前期资料的移交)。
(2)设计管理:组织完成施工图及市政、绿化、管线等配套图纸设计优化工作,
督促和检查设计进度,审核设计文件,保证设计质量,确保项目按照委托人要求以及相关部门审批意见进行设计。
(3)协助委托人组织工程勘察、监理、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在工作中应回避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受委托人委托组织有关项目建设合同的洽谈以及负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管理。
(4)负责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各职能部门的报批手续。
(5)受委托人委托组织工程合同的洽谈与负责履约的监督管理。 (6)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2全过程项目管理
(1)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负责进行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负责进行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
(2)按职能部门要求编制年度投资计划、下月用款计划上报委托人。 (3)负责施工中出现的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核工作。 (4)负责对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进行审核。
(5)依据工程建设的.进度和相关合同,对各承建单位上报的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并上报委托人审批。
2.3后期管理
(1)负责组织项目中间结构验收、节能验收、实体检测、分户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负责办理工程实施中有关建设、规划、人防、消防、防雷、交警、卫生防疫、绿化、国土、环保等各职能部门的报批手续及验收工作。
(3)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4)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工程竣工结算初审工作,将其初审确认后的工程竣工结算送审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委托人。
(6)负责完成项目竣工备案、配套确认等工作,并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成房产移交委托人。
(7)负责建设档案移交、代为办理项目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并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出项目定价建议。
(8)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负责质保期内的相关协调工作,质量保修责任由相关专业工作单位依据合同约定承担。
(9)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10)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前期的物业管理。
(11)其他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项目管理工作。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暂估价)(万元人民币)(暂按以单方成本造价 元/㎡乘以总建筑面积计算)。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代建方提出,经相关部门咨询机构审核确认后,报委托人同意或备案,投资控制金额可做调整:
(一)不可抗力;
(二)国家政策调整;
(三)符合有关工程变更相应规定且经委托人确认的相关变更;
(四)主要原材料、设备设施、人工费用等价格出现重大变化;
(五)根据项目开发实际需要,对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进行重大调整;
(六)因受地质等事前不可完全预料的自然条件制约,在具体施工过程中有重大技术调整。
(七)其他因委托人提出的工程变更情形及本合同约定报委托人备案即可的工程变更。
工程质量标准:确保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合格标准,整体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建设工期要求:单个项目工期同施工工期,附属配套工期按主体工程预验收之日开始顺延六个月(各项目建设时间自监理发布开工令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期间,如有属于委托人原因或其他第三方等不可抗因素影晌施工工期的,则相应的工期应顺延。)
代建管理期限:代建合同签约后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两年。
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代建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市级"双标化"工地要求。
四、代建管理费
费率:3%。本工程代建管理费按经财政、审计等部门审定后的工程决算总投资额乘以项目代建费费率3%计算;工程决算总投资额包括但不限于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技术咨询费,勘察费,设计费,各项规费,图纸审查费,工程招标费,监理费,工程检验和检测费,造价咨询服务费,弱电工程费,小区内道路、给水、排水、电力、煤气、电信、有线电视工程费,景观工程费等,但不包括征地、拆迁、融资费用等。工程结算控制价指为完成本项目除征地、拆迁费用及融资费用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合同金额: 万元人民币(暂) 表一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合同条款
4、附加条款
5、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文件
6、国家建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岐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和代建人各执叁份。
十、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协商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委托人:代建人:
代表人(签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本合同签于20xx年日 月
委托代建合同7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市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代建人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8.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 代建人:(签章)____________ 使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章 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的一方。
(3)'代建人'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
(4)'使用人'是指对代建项目提出使用功能,协助代建人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一方。
(5)'项目经理部'是指由代建人组建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
(6)'项目经理'是指由代建人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正常工作'是指三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代建工作。
(8)'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代建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使用人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和使用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
(12)'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代建人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二章 各方的(合同)权利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 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五条 委托人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第六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代建人权利
第八条 代建人根据委托人和使用人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
(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
(3)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4)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5)进行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
第九条 代建人有权拒绝委托人和使用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条 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使用人权利
第十一条 使用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监督,并向委托人反映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 使用人有权对工程变更内容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 使用人有权对委托人核准的变更结果进行申诉上报。
第三章 各方的(合同)义务
委托人义务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代建人、使用人及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监督和指导代建项目的建设实施,并组织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十六条 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人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 委托人应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组织对代建人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
代建人义务
第二十条 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代建人在签订代建合同的同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 代建人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将汇报材料抄送使用人。
第二十三条 代建人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人报委托人核准。
第二十四条 代建人应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接受委托人和使用人监督。
第二十五条 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委托人提出投资计划申请。
第二十六条 代建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人和使用人监督。
第二十七条 代建人应在项目建成后,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使用人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八条 代建人应在项目移交前,签订保修服务协议。
第二十九条 代建人应根据使用人提出的项目运行管理方案,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三十条 代建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使用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使用人义务
第三十一条 使用人应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1)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供详细的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
(2)协助代建人办理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种审批手续。
(3)按合同约定为代建人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二条 使用人应对政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政府差额拨款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筹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人拨款。
第三十三条 使用人应参与项目设计的`审查工作,并对专业工作单位的选择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 使用人应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配合完成工程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接收手续。
第三十五条 使用人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三十六条 使用人应提出项目运行管理方案,配合代建人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四章 责任
委托人责任
第三十七条 委托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委托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三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人责任
第四十条 代建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代建人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代建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代建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使用人责任
第四十三条 使用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 委托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使用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第五章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条 由于委托人或使用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代建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委托人未采取相应措施,代建人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当代建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人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五十条 代建人与使用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工程决算,代建人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一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二条 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代建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代建管理费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工作报酬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额外工作报酬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人节约建设资金时,向委托人提出代建奖励报告,奖励金额按以下内容和方法计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节约资金奖励:_____________________
节约资金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奖励比率(_____%)
注:'工程费用节省额':指经过评估的,代建人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代建项目建设内容、质量标准等前提下的建设资金合理节省额。
第十五条 委托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使用人负责组织接收。
第十六条 委托人应按如下方式、时间、金额向代建人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在天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 委托人的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代建人应按项目的_____%向委托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 代建人的项目经理:
代建人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选择专业工作单位的监督管理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代建项目建设资金专用账户管理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 使用人向代建人提供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的具体时间:_________
使用人为代建人提供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 使用人同意按以下方式、时间和金额,向代建人拨付政府差额拨款投资项目中的自筹资金: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使用人的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 代建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1)项目实际建设投资金额超过合同约定投资控制金额的,按超出数额赔偿。
(2)工程质量有问题的,按评估损失赔偿。
(3)未按约定期限完成代建工作,对超出日期按进行赔偿。
(4)赔偿款从银行履约保函中扣除。履约保函中担保金不足的,相应扣减项目代建管理费。项目代建管理费不足的,委托人可继续向代建人提出索赔要求。
第五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委托代建合同8
委托单位:____市____区荷城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授托单位:____市钟山经济____区开发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荷谐花园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况
2以西。
二、委托代建内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按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资料的移交和竣工审计结算的办理。授托人不得将委托人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额:暂定(大写)伍XX拾万
元整。待竣工审计结算后,根据本合同条款结算实际代建费用。
五、委托代建费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间及方式
1用。
2建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50万元;当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200万元,其余代建费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务后30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汇票方式支付。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背了上述条款,将按合同代建费用总额的10%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附则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签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委托单位(盖章): 授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订立合同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9
委托人(全称): 宾馆
代建人(全称):
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1号、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 投 资(估算投资): 壹亿 元人民币(财政投资 万元, 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7.1-.1.20,
三、质量标准: 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 2% 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 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 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武汉东湖宾馆
本合同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委托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委托代建合同10
项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____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市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代建人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及其附件。
6、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7、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____份。
项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项目占地约200亩,该项目用地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证并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建筑总面积约379283.61平方米,同步配套小区内道路、景观、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人防、安防等。
总投资(估算投资):__________万元
资金来源:甲方自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夏发改投资【20】31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批准日期):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价款
暂定为柒亿玖仟陆佰肆拾玖万伍仟伍佰捌拾壹元整(796X5581.00元)。最终工程造价按审计决算的建筑面积乘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单位造价为准。 (暂定包干价2100元㎡)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
第二部分《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代: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用合同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代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及其责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4)项目管理机构是指代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组织。
(5)项目经理是指经委托人同意,代派到项目管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7)工程项目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
①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以外,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②由于委托人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妨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8)工程项目管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委托代建合同12
项目业主单位(甲方):
项目代建单位(乙方):__X
第一部分委托代建合同
甲方(项目业主单位):
乙方(项目代建单位):__X
根据《__X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试行)》精神,明确由甲方负责项目开发建设,由乙方为建设项目代建单位,展开相关建设工作。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就委托乙方承担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工程代建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委托代建协议。后续代建项目由指挥部书面委托,双方权利义务可参照本合同执行。
一、项目概况
1、代建项目:__X隧涵洞抢险加固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延平新城区域内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__X隧涵洞抢险加固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__X隧涵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全长846.5米,20__年1月加固
K0+000~K0+060及__X本次抢险加固设计主要针对+060~+480段破损未加固段落。
4、项目总投资与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约500万,由甲方拨付。
二、代建方式:项目代建方式采用全过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单位对代建项目从项目设计至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代理。
三、项目代建范围
项目前期阶段含项目设计委托及审批等工作。实施阶段所涉及项目咨询、监理、施工队伍选择、工程施工建设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资料收集归档、竣工财务决算、资产移交、工程保修等的组织、协调、控制和
管理等工作。
四、项目代建管理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以审批的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经审核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为准,分阶段控制投资。
2、项目质量目标:项目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3、项目工期目标:乙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具体项目施工合同工期为控制目标。
4、前期工作目标:以满足相关行政审批为目标。
甲方:
(盖章)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__X(盖章)
法人代表:
经办人: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20__年月日签订于X
委托代建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方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20xx年12月9日签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南宁市古城路2号职工住宅小区危旧房改造(以下简称本项目)《投资和代建合同书》(见附件),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共同承接本项目投资和代建工作,为了更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投和代建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按照甲方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20xx年12月9日签订的.本项目《投资和代建合同书》约定进行投资和代建。
二、本项目资金筹集
本项目住宅部分的资金,可由广丁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通过销售非还建住房及其他措施来筹集。其中一期住宅部分资金先由乙方垫付,待一期工程竣工后30天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通过销售非还建住房及其他措施筹集资金一次退还。但一期非还建住户款项及还建住户款项及还建住户中超面积部分的款项,同期到位并于工程建设中。
本项目二期住宅部分的全部资金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通过销售非还建住房面积及其他措施来筹集,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程序进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如因拆迁原因,导致本合同未能正常 履行并因此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补充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下列合同或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甲方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20xx年12月9日签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南宁市古城路2号职工住宅小区危旧房改造投资和代建合同书》。
2、《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南宁市古城路2号职工住宅小区危旧房改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有关补充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14
委托人(全称):
代建人(全称):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所、梅、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1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东湖146号
工程内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投资(估算投资):壹亿元人民币(财政投资9000万元,东湖宾1000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7.1-.1.20,
三、质量标准: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2%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9000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1000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武汉东湖宾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公)
代建人:(公)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委托代建合同15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授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荷谐花园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况
二、委托代建内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按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资料的移交和竣工审计结算的办理。授托人不得将委托人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20_年10月6日至20_年10月7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额:暂定(大写)伍佰柒拾万元整。待竣工审计结算后,根据本合同条款结算实际代建费用。
五、委托代建费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间及方式
建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50万元;当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200万元,其余代建费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务后30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汇票方式支付。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背了上述条款,将按合同代建费用总额的10%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附则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签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授托单位(盖章):
授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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