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项目建议书委托合同
项目建议书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下面是项目建议书委托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项目建议书委托合同【1】
甲方(委托方): 公司
乙方(受托方):北京 公司
甲方为一家在中国 省注册的公司,乙方为一家在中国北京注册的具备丰富矿业投资项目咨询服务经验的专业公司。甲方因投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为了明确双方的权责,维护各自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制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本合同所涉矿权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的矿业权人为 ,矿业权名称为:1、 ,矿区面积: 。2、 ,矿区面积: 。以上两个矿区已由 批准,颁发有探(采)矿许可证。目前 工作处于 阶段。在 矿权范围内局部地段( km2、 km2),已经探明有 等矿具有工业开采意义的资源储量,同时伴生有 多种组份。但以上资源量仅具有内蕰经济意义,最高储量级别为( ),报告(阶段性工作报告)及资源量尚未经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以及有关政府主管矿产资源部门审批备案认定。
二、委托事项
1、在现有条件下,甲方 有限公司因投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特委托乙方对上述 矿权项目进行投资的概略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目的在于为投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确定机会、提供决策依据。
2、鉴于本项目建议书作为甲方开展项目合作谈判及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依据文件,乙方应当允许甲方将报告正式文本向项目合作方或有关部门提供或报备,并允许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本项目建议书公开披露。
3、本项目建议书的正式名称,可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确定,如《xxxx项目建议书》或《xxxx项目投资咨询报告》等。
三、甲方应提供的资料
1、矿权证(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
2、地质研究程度工作成果,区域地质特征、地质填图、物化探工程及成果,各类工程取样及分析结果,基本查明普查区内的地层、岩浆岩、构造、围岩蚀变等基本特征,评价的矿段和各类异常的含矿性以及成矿远景,对已发现的矿体(层)的勘查工程控制程度,大致查明的矿体(层)的形态、产状、规模和品位等;估算推断的资源量,是否已经详查及开展详查地段的设计方案。
3、矿石质量研究结果。矿石结构构造、矿物成分、化学成分、品位、矿石的自然类型,工业类型以及矿石中有用、有益、有害组分的种类,为能否被工业利用提供依据。
4、矿石加工技术条件研究资料。进行对比研究,做出是否可以作为工业原料的初步评价,对组分复杂、粒度较细的多种矿物的加工选矿进行的实验室流程试验的研究资料。
5、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研究资料。收集、分析区域资料并与同类矿产已开采资料对比,大致划分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类型,水文、工程、环境地质调查成果,地表水分布、地下水类型、矿床主要充水因素,矿体顶、底板围岩稳固性及开采对环境、人文景观可能的影响。
6、综合勘查综合评价资料。与主矿种、伴生矿产种类,含量及赋存状态。对其工业价值和利用的可能性做出初步评价。
以上资料,均应在普查报告中形成文字,图件及附表。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目前现有的本合同第三条所列的有关矿勘查区地质情况的数据和资料。
1.2检查、监督乙方的工作,对乙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1.3乙方在从事服务过程中,甲方有权派专人监督、检查。
1.4在合同期内,甲方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资料,如上述信息资料对于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密切相关,甲方应及时地提供给乙方,必要时可吸收乙方参加本项目。
1.5在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规定前提下,甲方选派1至2人协助配合乙方,对乙方的服务工作提供配合,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考察收集地质资料和地方经济以及公司有关资料。
1.6甲方就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项目标的投资事宜提交甲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时,乙方应当选派1至2人参与上述项目列席相关会议,并就本项目的投资价值、项目建议等内容进行解释说明。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有权询问、审查甲方所提供资料所涉及的相关情况。
2.2了解掌握甲方 有限公司的相关情况。包括公司的产业概况、性质。目前生产经营范围。资金储备及上市运营情况。公司进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业领域的构想,合作矿区基本途径。
2.3有权在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后要求甲方付款。
2.4在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规定前提下,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对其服务工作提供配合。
2.5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2.6在编制项目建议书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使项目建议书必须进行重新编制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费用和出具项目建议书的时间。
2.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
2.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2.9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提交全部资料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建议书一式 份,乙方提交的正式项目建议书应当为经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的正式书面文本。
五、工作程序及安排
1、工作程序
1.1收集由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1.2现场考查,特别是考查已查明有工业经济意义的矿段。
1.3编制报告与甲方沟通
1.4出具正式报告
2、人员组成及分工
2.1项目组由3至5人组成。
2.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2.3项目人员中,应有地质(含采选),经济(含法规、政策)等及熟悉编写项目建议书人员。
六、项目建议书编制费用的标准及结算
1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50000.00元整(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2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余款在项目建议书终稿完成(未盖章签字稿)提交乙方后7日内支付,乙方于甲方付清余款后5日内提供正式的书面报告。
七、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1项目建议书的知识产权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一切信息及资料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名义以此进行牟利活动,不得发表,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就本项目进行洽谈接触及其后的工作开展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未公开的信息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光盘、电子数据等任何形式),均应保密,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3鉴于甲方为上市公司,双方的信息保密义务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诚信、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毁约。如任何一方违约,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发生违约,违约一方除赔偿对方损失外,向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损失赔偿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
2在乙方依约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用的,每迟延一日,应当按照应付而未付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达到30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能按时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议书,每迟延一日,应按服务费用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迟延达到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委托后,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按时履行相应职责。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材料。如乙方发现有关资料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矿权资源勘查开发融资工作,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合同条款。
3合同一方出现下列违约行为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外,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向违约方支付任何费用:违约方迟延履行、怠于履行、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主要义务时,自收到守约方催告履行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仍未能采取有效改进措施时,在这种情况下,本合同自守约方的解约通知到达违约方之日起解除。
4在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十、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关于甲方提供资料说明
1、甲方的项目合作单位 将配合甲方提供乙方本次评估所需资料(详见本协议第三条)。由于该单位目前只完成了矿区的 作业,只能按该单位已完成的工作量提供该单位自行整理与填报、自行审核的资料。该资料未经专门机构的专家审核,也未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批发文。
2、鉴于甲方初次涉足国外矿业项目,为了较完整地尽快提供上述资料,乙方配合指导甲方与 直接沟通落实和矿区现场考察。
十二、其他条款
1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名: 开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项目建议书委托合同【2】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方为 工程的建设单位,受托方为具备法定资质以及丰富建设项目咨询服务经验的专业咨询公司。委托方因 工程,委托受托方进行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为了明确双方的权责,维护各自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服务事宜协商一致,制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受托方的服务内容
1.1 受托方为委托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1 项目的背景及概况
1.1.2 项目的发展及需求分析
1.1.3 对该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详细研究,并根据场地现状及建设条件,提出评价意见
1.1.4 对各专业设计进行研究,提出项目的建设方案
1.1.5 通过对环境影响的评估及分析,提出环境影响总统评价
1.1.6 分析周边环境及交通状况,提出交通安全的措施
1.1.7 项目实施安排与进度计划
1.1.8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1.9 财务与社会评价
1.1.10 结论与建议
以上十项内容可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改,最终形成完整的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
1.2 提供服务过程中受托方应服从委托方制订的服务方案和具体的服务工作安排。
1.3 受托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且委托方提交全部资料后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一式 份。
二、服务费用的标准及结算
2.1 服务费用合计为,本费用为固定费用(按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计取),在受托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前提下,上述费用为委托方应支付给受托方的全部费用。
2.2 服务费用具体方式为: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预付款元整);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
后,经委托方书面认可且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得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之日起 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 元整(大写: 元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委托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目前现有的与工程有关的数据和资料。
3.1.2 检查、监督受托方的工作,对受托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限期改正。
3.1.3 受托方服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及表现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和委托方要求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更换工作人员。
3.1.4 受托方应如实向委托方提供服务人员详细资料。
3.1.5 委托方在从事服务过程中,委托方有权派专人监督、检查。
3.1.6 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资料,如上述信息资料对于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密切相关,委托方应及时地提供给受托方,必要时可吸收受托方参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员参加。
3.1.7 在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规定和委托方工作制度的前提下,委托方可对受托方的服务工作提供配合。
3.1.8 本项目进行过程中委托方无需再向受托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受托方应自行承担其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以及服务中
发生的其他费用。
3.2 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在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后,受托方有权要求委托方付款。
3.2.2 在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规定和委托方工作制度的前提下,受托方可以要求委托方对其服务工作提供配合。
3.2.3 受托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3.2.4 在申请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时,如上述文件内容需要调整,受托方应无偿负责修改和返工。
3.2.5 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过程中,因委托方对工程提出重大变更致使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必须进行重新编制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费用和出具报告书的时间。
3.2.6 受托方应积极配合委托方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委托方负责人。
3.2.7 受托方服务不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而导致委托方遭受的'损失,受托方应负责赔偿。
3.2.8 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四、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4.1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知识产权由双方协商确
定。受托方对于委托方提供的一切信息及资料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名义以此进行牟利活动,不得发表,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4.2 任何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就本项目进行洽谈接触及其后的工作开展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未公开的信息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光盘、电子数据等任何形式),均应保密,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应当诚信、全面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2 在受托方依约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委托方迟延支付服务费用的,每迟延一日,应当按照应付而未付金额的 ‰向受托方支付违约金。
5.3 受托方未能按时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每迟延一日,应按服务费用总额的迟延达到 日,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受托方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如未能通过政府部门批准的,受托方应无条件进行修改、返工,直至通过批准。
5.4 因受托方不具备政府相关部门确认的资质而给委托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托方负责赔偿。
六、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及终止
6.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合同条款。
6.3 合同一方出现下列违约行为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外,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向违约方支付任何费用:违约方迟延履行、怠于履行、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主要义务时,自收到守约方催告履行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仍未能采取有效改进措施时,在这种情况下,本合同自守约方的解约通知到达违约方之日起解除。
6.4 在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或者: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按仲裁。
八、其他条款
8.1 委托方、受托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8.3 本合同一式
8.4 本合同由委托方、受托方于年月签订。
8.5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此后无正文)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项目建议书委托合同】相关文章:
项目委托合同06-18
项目委托合同06-29
项目委托合同10-18
项目委托合同【热门】11-21
【热】项目委托合同11-21
关于项目委托合同09-16
【推荐】项目委托合同12-23
【热门】项目委托合同12-23
项目委托合同【荐】11-12
项目委托合同【精】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