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仅仅是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下文是测绘委托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测绘委托合同【一】
合同编号:
委托单位及个人(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测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XX测绘队(资质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产测绘,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一、测绘范围与测绘对象:
该房产坐落 镇 路(村) 巷(组) 号, 层,规划或设计面积 ㎡, 结构,设计用途为 。
二、测绘项目的执行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986.1——2000、GB/T17986.2——2000《房产测量规范》。
三、测绘项目开始和完成日期:
1、签定本合同后,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到达房屋现场进行测绘。(测绘地点在城关范围内为3个工作日,乡镇为5个工作日,若出现对现场测绘作业不利天气或情况时顺延,如发现工程未完工可以拒绝测绘)
2、乙方在现场测绘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测测绘成果交付甲方。(500㎡以内为5个工作日,500㎡以上和商品房为10个工作日,房屋形状不利于绘图和计算的顺延2日,若现场测绘结果不详时或需要复测时顺延)
四、双方应积的义务:
1、 甲方应在签定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
A、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新建房屋)
a、规划许可证;
b、土地使用权证;
c、公用部位设计说明,如有需要,需提供各种部位的归属协议;
d、预测提供建筑平面图(全套)。
B、 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
a、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测绘成果;
b、证明房屋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材料(析产、协议书等);
2、乙方作业过程中,甲方需紧密配合,为测绘工作提供方便。
3、预测结束后甲方更改设计等原因引起的重测费用甲方另付(更改部分)。
4、测绘时,甲方应密切配合,并做好指界工作,对乙方完成的测绘成果进行验收、并出具测绘成果验收意见。
5、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负责。
五、房地产测绘收费标准:
1、新建房屋住宅按1.40元/平方米收取;非住宅按2.40元/平方米收取。
2、存量房(二手房)。存量房交易,应当以原产权证书上的测绘结果为准。但如交易当事人对原产权证书上的测绘面积产生异议时,可委托重新测绘。测绘结果误差在±1%(含1%)以内的,
测绘费用由要求复测的委托人支付;测绘结果误差在±1%以上的,测绘费用由原产权人支付。存量住房测绘费按1.80元/平方米收取;存量非住房按2.60元/平方米收取。
六、测绘费用支付日期和测绘成果交付场地:
1、自签定合同之日起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200㎡以内80元,商品房或200㎡以上为200元,多退少补)
2、测绘成果交付前,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测绘费用。
3、测绘成果交付场地为乙方的办公地点。
七、甲方违约责任:
1、 合同签定后,乙方未进入现场测绘前由于甲方单方面要求测绘停止而终止合同时,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再次要求测绘同处时,另签合同)
2、 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配合或是工程未完工的,造成测绘工作停工、窝工的,测绘作业顺延。并支付窝工费和必要的成本费。
八、乙方违约责任:
1、 合同签定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若测绘对象属于违章建筑或有纠纷的除外)
2、 乙方提供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按合同约定的测绘费用总金额的1%计算。
3、 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以达到要求(由甲方提供的图纸、指界等资料有误的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若甲方认为结果不合格后乙方复测后无明显误差的,属甲方要求二次测绘,甲方应按收费标准另支付测绘费用)。
九、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节,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岳西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本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单位或代理人(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测绘单位200 年 月 日
测绘委托合同【二】
锦测字第( )号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称乙方)石家庄锦业测绘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测绘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范围:现甲方委托乙方对坐落在 ( ) 的 ( )项目做( )测绘。
第二条、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图纸等其它必要的基本资料。
第三条、测绘工程费
1、测绘产品价格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
2、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向乙方缴付定金 元,以保证乙方测绘工作的顺利进行,工程完工后 日内,一次性交付剩余工程款 元。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和提出具体书面的技术要求。
2、甲方应提供交通工具并带领乙方实测人员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3、甲方应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测绘成果。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根据甲方的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乙方按约定时间入场工作。
2、 如果发现甲方提供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测绘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
3、 乙方应根据技术标准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第六条、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测措施,已达到质量要求。由于甲方提供图纸等原因造成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由甲方自己负责。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测绘结果有异议的,可由测绘机构所在地的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裁定,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在约定之日内到乙方单位缴费,自测绘工程费全部结清之后,乙方根据技术标准的需求交付甲方全部测绘成果壹份。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之后,由于甲方工作中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进行现场工作的,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予退还定金;甲方在乙方约定之日内,未到乙方缴纳全部测绘费用并领取测绘成果的,乙方不予退还定金,并不保留测绘成果;或甲方在缴纳相关费用后一个月之内还未到乙方领取测绘成果,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予退还定金,并不保留测绘成果。
2、 乙方进场之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窝工,则工期重新约定,甲方承担其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退还全部定金。
2、 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并且保证测绘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规定日期提交测绘结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责任。
3、 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测绘成果仅对测绘人员现场测绘时负责,对现场测绘后发生变化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第十一条、由于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附则
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可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后,本合同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测绘委托合同【三】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1-4#住宅及网点面积测绘 第二条 工程地点:
测绘目的:
为办理房产面积分户及办证使用 第三条 测绘内容:
面积测绘 第四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面积,地理位置和工程量):
**1-4#楼住宅及网点, ㎡。 第五条 执行技术标准: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第六条 测绘费用 1、取费依据:
国家测绘局文件(国测财字[2002]3号)——《测绘工程产品价格》。
2、取费项目及取费标准:
3、其他约定:无
第七条 测绘费用支付方式:
收到经房管部门确认的测绘成果后7日内一次性支付测绘工程款。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提供委托测绘所需的有关资料。
2、保证其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及文件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如有虚假或隐瞒,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3、应当负责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4、甲方保证测绘费按时到位。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自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之日起十日内,进行测绘组织准备。 2、负责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符合测绘要求的测绘成果。
第十条 测绘成果提交
在甲方提供的资料完整且具备测绘条件以后,乙方同意在 15 日内完成全部测绘工作,并提供相关的测绘成果。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工作时,如果发现提交资料与现场实物不符,甲方应提供变更图纸及相关文件,由此造成的合同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2、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3、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测绘费总额3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测绘费总额的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可从测绘费中直接扣除。
2、如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
3、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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