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清包合同

时间:2023-03-07 18:21:37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装修清包合同范本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修清包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装修清包合同范本

装修清包合同范本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年 月修订

  使 用 说 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粘贴印花税票处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装修清包合同范本2

  业 主(以下简称甲方):

  姓 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 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甲方在拥有一套新住宅,决定进行装修。乙方在 市从事家庭装修施工工作多年,有能力承接甲方住宅装修施工任务。在此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户型为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3、承包方式:由乙方清包工即承包装饰装修的全部工程,不包料。

  4、装饰施工内容:整套住宅的全部装修装饰工程。

  包括:木工、泥工、水电工、油漆工以及应承担的垃圾清运等。(含所有吊顶工程。含二楼南、北两个露台的施工。但不含木地板安装、实木门套安装、定制的玻璃推拉门安装。木工不包括一楼的客卧衣柜制作,一楼的长辈房衣柜、电视机柜制作,二楼的主人房电视机柜、衣帽间的制作、二楼小孩房的衣柜、书柜制作,二楼阳光房的壁柜制作)

  5、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二、工程价格

  甲乙双方商定清包工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当天,支付 元。

  2、水电工基本完成,支付 元。

  3、泥工基本完成,支付 元。

  4、木工基本完成,且除油漆工以外的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 元。

  5、油漆工基本完成,支付 元。

  6、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交付给甲方,支付 元。

  7、入住三个月后,支付余款 元。

  8、增加的工程量,经双方商定后,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并支付。

  四、设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图纸一套,并负责进行设计交底工作

  2、乙方须按图纸进行施工,可依据实际情况调整尺寸或位置,但须事先经过甲方同意。

  3、水电施工图,由甲乙双方在现场确定位置后,由乙方画草图,交甲方认可后施工。

  4、有关部位未作设计的,甲方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后施工。

  五、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六、乙方工作:

  1、乙方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队负责人(即 )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

  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乙方应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4、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6、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7、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8、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乙方承担。

  七、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材料均由甲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甲方应按时提供亦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程延误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4、乙方工人必须帮助甲方进行材料的搬运工作。

  八、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由甲方进行设计,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特别要求(具体内容参见设计施工图纸)。乙方负责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要求进行施工,相关施工效果及工艺标准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如未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而需返工,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图纸的不解之处需及时与甲方沟通。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5、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煤气管道迁移、电器安装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8、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9、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对已完工的成品保护,特别是对玻璃制品、陶瓷、洁具、木门等。如因乙方保护不当引起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修补,恢复原状。如确实无法恢复,必须原价赔偿或从工程款扣除。

  10、在进行瓷砖石材铺贴、厨柜洗漱台等安装时,乙方应与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后方可进行。如未经甲方确认而擅自安装,导致出现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情况,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11、甲方在进行水电改造工程验收时,乙方需到场共同验收,并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一旦签字即视为认可甲方的水电改造合格,完好无损。如后期施工过程中造成损坏则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整改费用。

  九、违约责任

  1、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并按每人每天80元标准工资赔偿乙方误工损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以乙方施工期间平均出勤人数为依据,按每人每天80元标准扣除乙方包工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关键节点验收为:

  A、砌墙抹灰完毕;

  B、防水工程结束;

  C、瓷砖铺贴完毕;

  D、地面找平;

  E、木制家具做完;

  F、油漆涂料完工。

  十、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协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解除本合同。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合同,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十二、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 1 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一经签订,即清包工承包形式成立,乙方不得随意增加清包工费。如果甲方对图纸有大的变更且工程总量增加5%以上的,则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增加清包工费。

  十三、本合同条款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装修清包合同范本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 工程地址:

  3. 居室规格: 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⑴ 室,计 平方米;

  ⑵ 厅,计 平方米;

  ⑶ 厨房,计 平方米;

  ⑷ 卫生间,计 平方米;

  ⑸ 阳台,计 平方米;

  ⑹ 过道,计 平方米;

  ⑺其他(注明部位) ,计 平方米;

  4.工程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委托方式:

  6.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7.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 元;

  2.人工费 元;

  3.设计费 元;

  4.施工清运费 元;

  5.搬卸费 元;

  6.管理费 元;

  7.税金(3.41%) 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元

  进程内容 对设计、预算 1000元签订合同

  签订意向之日认可付款时扣除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 元

  材料款100% 元

  施工工费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费40%

  年月 日

  竣工验收 10%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 100%

  表应在补办手续时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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