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设计装修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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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设计装修合同范本一
甲方(业主):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设计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就甲方委任乙方对甲方位于 进行室内装修的设计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定下列条款:
1.0 设计项目任务范围
1.1 乙方应根据甲方之要求与规定准备必需之设计与图样,以利本工程之进行。设计期间包含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乙方应根据业界之标准计划此工程。甲方同意给乙方此工程设计阶段所付出之努力给予报酬。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面积:
项目完成时间:自签定合同起 个自然日,即 年 月 日前完成。
1.2.0 设计服务范围
1.2.1 室内装饰设计
1.2.2 室内固定家具设计(仅提供设计方案,不承担相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1.2.3 室内活动家具选型(提供相关图片及设计方案,不承担相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1.2.4 室内灯具选型(提供相关图片及设计方案,不承担相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2.0 设计服务内容
设计阶段
2.1 方案设计在此阶段乙方应与甲方建立本工程之方针或需求。甲方应清楚说明本方案之目的与目标、预算、及整个专案之时间架构与应完成之日期。概要制定后,乙方应准备初期计划,包括空间安排之平面图及相关之装饰立面图,草图、材料与色彩等,以说明此设计。
2.2 施工图阶段 甲方认可设计发展阶段之成果后,乙方应准备报价单及施工所需之图样,如平面图、尺寸图、主要节点大样详细说明,符合现行施工图深度要求和现场施工要求、家具与设计图、天花布臵图、软装饰材料表等图样,并需根据业界之标准施工。
2.3 办公楼设计中由于建筑相关之内容,例如内部分隔之微调,原则是不作变更,如必须变更与建筑师及时沟通。
2.4 办公楼设计中应特别注意载重荷载,应在结构许可范围之内所用建材应与结施,建施协调,保障安全可行。
2.5 在本工程之设计阶段,甲方可作合理的修改,如果在设计成果认可之后甲方又做了相当的修改导致主要的变更,则乙方有权要求合理的额外费用及延长时间。但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之相关费用及时间之影响,并征得甲方同意。如果由于乙方设计原因,导致施工需要更改,则乙方负相关责任。
3.0 合约金额
3.1合约金额:
设计服务费:总设计费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此报价包括:
1.在条款1.2项所列之室内设计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
2.效果图(根据实际空间表现需求提供重点角度的效果图6个效果图)
3.正式施工蓝图一套(包括平面图、吊顶图、强弱电图、水施工图、墙体定位图、灯具定位图、立面定位图、立面详图、节点大样图、材料附件图表),印刷4套,电子文档1套。
4.详细的预算与报价一份,参与该项目招标。
5. 主材实物样板一套。所有装修材料选型附件图表,包括材料数量,价格,生产厂家与供应渠道等信息。
6. 协助进行空调系统、办公家私设计与报价。(仅提供设计方案及报价,不承担相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7. 根据施工过程中需要积极配合及现场指导。
此报价不包括:
1.消防设计。
2.竣工图制作(施工方负责)。
4.0付款条件
(a)付款时程:
头款于签约时支付 40% 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确定时支付 50% 施工完成 10% 总计 100%
(b)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支付设计款达七日,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业主在七天之内停止工程进行;且甲方不得因设计者依本条所述之停工理由,向乙方要求支付罚金或进度落后款,乙方即使在甲方延期的情况下,仍继续工程的进行,则工程完成日可依迟延付款日数展延。
5.0 设计任务时间表
5.1 设计任务应由签约后起算,乙方应提供项目进度表供业主审核后执行。进度表须附于本合同后作为附件。(附件一)
5.2 设计开始之后经甲方要求增加工程,或由于乙方因不可抗力控制的情况下,则甲方应给与乙方合理之延期。乙方应以书面提出申请,由甲方核定展延之设计完成期限。
6.0 乙方的责任
6.1 乙方应负责本约规定一切设计执行、建造事宜,以及一切相关的事宜。由乙方执行的一切工程均应根据中国国家有关规范及业界基本标准,工程合约及工程文件为准,且应具备良好的技术,若需修正工程,则应取得双方书面的认可。
7.0 甲方的责任
7.1 甲方协助设计者取得与设计有关的图纸资料。
7.2 若甲方在每个设计阶段完成并签证认可后,要求乙方变更设计,应合理补偿乙方变更部分的设计费用。其金额由双方商议。
8.0 甲方支付乙方的设计费应如4.0条的规定按时付款,所有的款项应开列[到期日]当天的即期支票或电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9.0 约束的法律
9.1 本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准据法。
10.0 继任者及让受人
10.1 甲方及乙方各加约束本人、其继任人、合法代理人及让受人遵守本约。
11.0 违约或中止合同
11.1 甲方因无可归责于乙方之原因中止本合同,应于14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应支付所有已完工设计及合约总价余额10%违约金,但不得超过合约总价。在发出仪式通知后十五日内应将款额付清。
11.2 若乙方未按甲方及国家相关标准作业,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合同,不支付任何金额,并保留向乙方追诉经济损失的权力。
11.3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以每延迟1天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12.0 如果双方发生任何问题、争议或分歧,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解决;如对仲裁不服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13.0 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室内装饰设计装修合同范本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建筑面积:
3. 使用性质:
4. 房屋结构: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 m2× 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m2× 元/ m2计取,设计费总计 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 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 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 部位效果图 张,总计 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 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 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 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解决。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电话: 代表人:
现地址:
邮编: 签订日期:
室内装饰设计装修合同范本三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一事,经协商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 工程概况
1.1房屋结构和面积:厅厨卫;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2装修后的使用用途:
第2条 设计内容和范围
双方商定采取:(1)由乙方提供设计方案,即室内装饰装修效果图设计;(2)专业(土建及结构、给水、排水、采暖、消防、机电、强弱电等)施工图设计的第 种方式,具体以乙方签发给甲方的设计委托书或根据乙方口头设计委托内容而整理并签字确认的纪要为准。
第3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设计基础资料
甲方最迟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如下:(1)地形图;(2)地质资料;(3)房屋平面图;(4)设计委托书;
(5)根据口述整理的设计委托纪要;(6)房屋结构照片; (7)设计说明等第 项设计基础资料,以作为乙方设计的依据。
第4条 设计收费
4.1双方商定采取:(1)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计取设计费;(2)室内各部位装饰装修效果图设计 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 元);(3)专业施工图设计 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 元)的第 种方式。
4.2上列设计费合计为元整)。
第5条 设计的阶段及其期限与设计费的支付
5.1定金的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以作为定金。
5.2设计的第一阶段: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有关设计资料并在实地勘测后10日内,提出设计构想,并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或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 即 元。
5.3设计的第二阶段:乙方在收到5.2项设计费后的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砌墙、地台)平面图、效果图及物料样板,由甲方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即
5.4设计的第三阶段:乙方在收到5.3项设计费后20日内,完成所有图纸、设计、包括立、剖面图、大样图及物料清单等。
5.5设计修改费:甲方对一经确认的任何一个阶段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将视修改量的大小另行收取设计修改费(其中涉及设计方案的修改,每次不低于1000元)。
5.6外出差旅费: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派员到外地(大连市区以外)参加会议、指导、处理设计或施工中的问题等,除了按有关规定提供食宿、交通、办公条件外,须向乙方支付1000元/天的费用。
5.7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物料清单,由乙方加盖公章后有效。否则,应为无效,即不对其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6 甲方责任
6.1按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时间、项目向甲方提交设计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其中,如果逾期提交,乙方完成设计的时间随之顺延;如果因提交的资料有误或对其提交资料提出修改,而导致设计返工,须另付设计修改费。
6.2对未经甲方确认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不得索取带走。
6.3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修改图纸。否则,因此而产生的后果,尤其是影响房屋结构、采暖、给排水、强弱电效果等不良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4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投标书、设计方案、图纸、数据、计算软件等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否则,按本合同第 9.3 项承担违约责任。
6.5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第7条 乙方的责任
7.1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项目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7.2施工中,乙方将指派设计师到现场进行解释图纸和技术交底,并不定期地进行跟踪、指导,协助解决技术上的问题,其期限为90天。如果甲方在该期限内要求设计师常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指导或在该期限届满后,仍需乙方设计师提供技术服务,则须按 1000 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
7.3因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的,除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7.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应予以拒绝。
7.5参加本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8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释
8.1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非经与对方协商同意,不得变更和解除合同。
8.2双方就合同变更和解除达成一致后,应制作补充协议,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9条 违约责任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属甲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乙方尚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则不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如果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进行到何阶段,就按该阶段金额比例(不论该阶段的设计量是否达到)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属乙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不论是否已经开始设计工作的,则应双倍返还已经收取的定金。
9.2甲方逾期交付设计费和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逾期交付设计设计成果的,应按设计费总额的2‰的比例,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以上的,守约方有权暂时中止履行本合同,
并书面通知违约方。
9.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将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图纸、数据、计算软件等商业秘密和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的,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
第10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施工现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11条 其他
11.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设计人员配合加工订货、对外谈判、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外出技术考察等,所需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11.2乙方在设计及装修施工的过程中,可不必征得甲方许可,在施工现场从事设计业务方面的广告宣传,并对装修全过程的进展、竣工状况进行拍摄记录存档。
1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当日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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