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合同

时间:2022-05-27 20:56:09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本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本

  房地产经纪合同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中介_________;代理_________;咨询_________;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明:

  1.身份证;国籍_________编号_________

  2.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

  3.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_________

  6.其他证明或资料_________

  甲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甲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证明:

  1.身份证;国籍_________编号_________

  2.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

  3.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_________

  6.其他证明或资料_________

  乙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乙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四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1.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月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2.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3.咨询服务的支付_________元。

  4.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履行。

  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乙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的,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偿付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须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纪事项履行情况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乙方发生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4.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_________。

  第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获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给付约定的服务费;或中途委托他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_________。

  第十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书面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自愿按本合同严格执行。一方违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中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内,由乙方按规定,将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备案。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_________;

  2.向签订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_________。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上海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承办经纪人员(签字):_________

  (资格证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合同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

  第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注册地址: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经纪合同3

  甲方:XXXXX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乙方:XXXXX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所属的“XXXXX”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全程宣传推广、创意设计、参与制作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详细审阅过协议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秉承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就“XXXXX”项目全程广告策划、宣传推广、创意设计、参与制作之事宜,实际工作服务内容以甲方需求所确认的工作计划内容为准,详细内容见《附件一》。

  2、乙方在服务范围内开展工作,实际工作服务内容以甲方根据乙方服务范围内的需要所确认的工作计划内容为准。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为期一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服务费为¥000,000元,(大写:人民币00 元整)。具体付款如下:

  1、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即全面展开项目推广工作,合同签定生效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00,000元(大写:人民币00元整)作为首期款。

  2、其余款项按月均付。即前11个月每月5日之前支付乙方上月月费¥00,000元(大写:人民币000元整),第12个月5日之前支付余款¥000,000元(大写:人民币000元整)。共12个月,共计0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000元整)。

  3、其他费用约定:

  (2.1)广告发布及制作的代理费由甲方承担,如委托乙方代理制作与发布费用另计(实报实销);

  (2.2)涉及到需第三方配合的服务,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如甲方自行寻找第三方制作印刷宣传广告成品,

  乙方只需提供光盘或样稿;如甲方委托乙方操作的,在经由甲方确认后执行,费用由甲方实报实销;

  (2.3)涉及XXXX地区以外的推广活动或由甲方邀请之外地考察,乙方工作人员之差旅费及补贴由甲方承担;

  (2.4)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其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自理。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XXXXX”项目的全程宣传推广、创意设计、参与制作单位;

  2、甲方按双方约定项目进度计划,积极配合乙方展开工作,并向乙方提供设计工作中所需的各类基础资料及咨询等;

  3、甲方指定 作为项目负责人与乙方进行工作联系,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负责人和联系人时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有对委托项目各阶段整体设计方案提出修改要求的权利,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有义务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予以确认;

  6、委托项目各阶段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应按双方商定时间推进计划及时进行验收;

  7、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如期付款;

  8、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将本合同所委托之项目推广工作交由乙方之外的公司与个人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XXXXX”项目的全程宣传推广、创意设计、参与制作服务;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按照甲乙双方的确定的要求、时间和质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3、乙方应专门成立“XXXXX”项目小组,小组整体服务于甲方,同时保证主创人员的稳定性。

  4、乙方对于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所得知的甲方的一切业务信息和资料及乙方提供的创意、设计等相关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5、乙方将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按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项目的推广设计方案;

  6、乙方需安排专门人员组成“XXXXX”工作小组,并指定作为项目负责人与甲方进行工作联系,其详细内容见《附件二》,人员如有调整,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

  7、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识等,但此等使用以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为前提条件;

  8、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书面修正意见,在甲方发布实施、制作执行等允许的时间内对工作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

  9、乙方在最终设计方案确认后,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推广执行工作,乙方有权在甲方的委托项目中注明由乙方“全程策划”或设计及提供支持等字样或标识。

  10、在有效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再接受与本合同所委托之项目具有同质化(即在本项目所在区域:至项目的同类型个案)的项目个案推广工作,除乙方自有(乙方参与开发)项目外。

  六、工作及验收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附件三确定的运作方式进行工作;

  2、乙方完成各阶段规定的工作时,甲方需按双方商定的时间推进计划,并由本合同中指定的甲方项目负责人书面验收签收;

  3、如因甲方工期延误所造成的项目推广停滞,在合同的具体执行问题上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在验收中如发现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解决。超过验收期甲方既不签收,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应视为甲方默认;

  5、甲乙双方的指令性文件均需双方合同确认的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双方项目负责人对双方递交之指令性文件负责;

  6、甲乙双方在递交正式文件时均需明示文件批复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文件的批复工作,如在双方商定之工作期限内未有书面答复,则视为认同对方文件之全部内容。若因此造成的工作失误,责任由延误方承担。

  七、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提供之广告、包装、印刷等创作设计,其著作权及使用权益归甲方所有;

  2、合同中止后,乙方于合同有效期内供之广告、包装、印刷等创作设计,其著作权及使用权益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继续使用;

  3、甲方因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承担侵权、违反广告法等责任时,该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所提供的资料造成的侵权、违法行为,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八、保密约定

  1、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之商业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的工作文件、项目成本、客户资料、销售计划、公司运营情况等相关资料提供或出售给第三方;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甲方书面认可之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公开展示。

  九、违约责任及合同中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甲乙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时,不应视作合同违约,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地震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乙方所需要的有关基础资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提出明确修改意见,由此造成工作时间延误之责任及引发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反之乙方未能按双方协商确认之规定时间内提交推广方案及修改工作的,因此造成工作时间延误之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甲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联系电话,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甲方无故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乙方可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10%计算;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或延误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应由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赔偿乙方。反之若乙方违约或中途无故终止合同或延误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赔偿甲方。

  十、合同变更

  1、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内容之修改、变更和补充,须由甲方与乙方双方共同订立书面协议方生效;

  2、合同有效期内如需增减条款,双方书面同意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经签定,即受法律保护,双方若有争执,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则双方同意向项目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两份,供甲方备查之用。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附件

  附件一:工作内容,共计4页。

  附件二:乙方工作小组名单,共计1页。

  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为配合甲方工作,经双方协商认可后,乙方对上述附件中的具体内容可作适当完善和相应补充。

  甲方:XXXXX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乙方:XXXXX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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