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服务合同范本(通用7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法律服务合同范本(通用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企业法律服务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申请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股份(简称“新三板”)之目的,聘请乙方作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之专项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
乙方的工作范围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关于公司申请股份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请挂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等问题接受咨询,提供律师咨询意见。
2、对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之所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问题和解决意见。
3、与公司及公司委托的主办券商、会计师共同讨论确定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设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财务、法律问题解决方案。
4、起草、修订甲方实施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所需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草相关协议、决议以及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文件。
5、根据新三板的要求对公司进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规范运作的辅导工作,协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并促使公司的规范运作。
6、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关于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7、协助公司、主办券商完成公司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未完成本合同项下 工作,乙方将根据需要随时增派其他律师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应为的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提供书面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承担为完成本协议项下工作而发生包括差旅费在内的工作费用。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及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十五万元人民币(其中律师费十三万元,工作费用二万元,工作费用不开律师费发票),并按以下条件支付:
1、本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三万元(其中律师费壹万元,工作费用二万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后,一方为甲方出具关于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之法律意见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四万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捌万元。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非因双方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工作调整,或者甲方自动终止本次股份挂牌交易活动,双方应根据乙方律师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需支付的律师费。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挂牌交易,乙方应退还所受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并加盖公章,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完成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法律服务合同2
委托人: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处理债权转股权(下简称“债转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师组成工作小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二、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协助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拟定债转股方案;
2、拟定债转股协议草案以及正式协议;
3、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参加各类中介机构协调会;
4、就债转股方案对甲方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5、就债转股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担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并指导(或代为)办理根据债转股协议所设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
6、起草债转股协议洽谈及履行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7、向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项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和对甲方负责的精神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四、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律师应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实说明进行法律方面的尽职审查。
五、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法律事务,并严格保守在提供本协议法律服务过程中所接触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双方确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协议法律服务的律师费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分两期支付:
首期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三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于新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三日内支付。
七、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将不退还。
八、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法律业务提供便利,并应承担乙方因办理本协议项下业务所发生的差旅及通讯费用,该费用应由乙方在 ______元人民币以内向甲方实报实销。
九、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书面协商确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法律服务合同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方拟已进行 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拟已进行的项目(下称“本项目”)的法律咨询;
2、应甲方要求,参与同相关部门和当事方的磋商、谈判,审查甲方与其他当事方的合同,维护甲方利益;
3、起草、审查或者修改因本项目而需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条款、内容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4、对本项目涉及到的(如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知识产权、税务、债权债务确认等事项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5、对本项目涉及的行政规章、行政规范的实施,提出法律意见;
6、对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实进行尽职调查;
7、根据本项目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代甲方草拟申请、呈批文件;
8、审核甲方提供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依据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9、审核甲方全部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有需要则出具法律意见书;
10、双方根据本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情况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务内容。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为有能力从事此专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2、乙方委派巩宏律师作为甲方本项目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上述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3、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4、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5、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在工作计划列明的期限内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6、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7、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8、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与本项目有关的非公开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考虑或者未根据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总额为 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后 日内支付。
(二)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
2、本合同生效 日内或完成 工作任务支付 元人民币;
3、项目有关法律文书完成后 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
4、项目法律事务完成之日 内支付 元人民币。
(三)按实际工作小时计时收费。每工作小时收费 元,每 日内结算一次。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项目未能实现或成立时,甲方不得拒绝支付前款第项收费,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款总顾问费的 %。
乙方户名:濮阳**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濮阳市商业银行
账号:
法律顾问费以到达上述账号为收讫,且乙方对所有收费均提供正式发票。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濮阳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其他中介机构或者证券主管部门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师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导致乙方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并导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师受到处罚或者导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偿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项目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甲方:
日期:
乙方:
企业法律服务合同4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建设 X X X项目。为确保该工程依法、高效、顺利地实施,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该项目工程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服务内容为就该项目工程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过程中的招标、结算、进度、安全、质量、竣工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一) 建章立制及人员培训
1、 审查修订或协助甲方制订合约管理、质量管理、工期管理、签证管理、造价管理等规章制度。
2、 协助组建或完善专门的合约管理部门。
3、 参与或协助相关人员的建筑法、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
(二) 项目招投标及签约
1、 参与或协助项目各阶段招投标中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建设工程合同及相关文书的起草、审核、修订和谈判协商。
2、 参与招投标过程并协助监督招标程序的合法性
3 参与和协助项目招标之后各类合同的起草、签订、审核,重点就有关工程款的支付、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农民工权益保障、进度、质量、安全及竣工结算等条款严格把关。
(三) 完善履约管理
1、 协助甲方进行履约之前的合同分析、论证,进行合同交底。
2、 协助甲方依法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进行招标发包,并就有关招标所及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建议或意见。
3、 为甲方提供有关勘察、设计费和有关勘察、设计文件的补充、修改等事项的法律咨询意见。
4、 就建设监理的内容与程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应注意事项及监理服务收费等问题向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5、 协助或督促甲方对各阶段履约过程作真实、详细、相应的书面记录。
6、 协助或督促甲方对有关监理、设计、总承包人、分包商及相关单位的补充协议、签证、会议纪要、技术资料、图纸、函件、请示、报告、回复、通知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与保管。
7、 协助或督促甲方对设计、施工中的任何变更及变化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及书面形式予以固定。
8、 协助甲方进行造价管理,严格履行合同文本规定的结算程序。
9、 全面介入履约过程,参与有关争议的协商与谈判,必要时以发送律师函的方式为甲方主张权利。
10、 协助甲方处理与履约有关的各方事务及突发事件,帮助甲方避免和减少损失及不稳定因素。
11、 就建设工程所及工程造价、预算、保险、签证等关键性、敏感性或技术性较强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与建议。
12、基于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的其他非诉讼、非仲裁法律服务。
(四) 服务方式
1、日常咨询类工作采取电话、传真、电邮、在线咨询等方式进行。
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应定期或不定期前往甲方处提供服务。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随时安排人员前往甲方处提供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委派 陈子建 律师作为甲方该项目工程的专项法律顾问,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根据甲方工作的需要,应及时增加相关专业人员。
(二)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协助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
(三)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四)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六)乙方律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见或代理。
(七)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资料有延误、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需要乙方律师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的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
(三)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四)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五)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负责转达甲方的批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接收乙方向甲方送达的通知、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六)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秘密考虑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法律顾问费 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
(二)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或事后报销: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因工作而发生的外出广州市区的差旅费及其他超出正常开支的费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三)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办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法律事务无须付费但如需代理其诉讼、仲裁或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以外的事务的,则双方需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按委托合同的规定支付律师服务费,乙方应优先办理甲方委托事务并按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的70%优惠收费。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给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五)至(七)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给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4、由于甲方的不当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服务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第二条(五)至(七)项规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九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合同期满前30天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又未续签合同,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须延续进行的,视同续签合同。
第十条 其他特别约定
甲方: 乙方:xx律师事务所
有权代表: 有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法律服务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第二条:乙方的任务是依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范围
1、解答甲方向乙方提出的有关生产、生活、劳动、后勤服务以及其它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帮助。
2、应甲方的要求,审查或修改法律事务文书或其它法律事宜文件。
3、参与甲方涉外的或重大的合同谈判。
4、甲方对外发生纠纷或诉讼时作为其代理人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等活动。
第四条: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单位办公。
第五条:乙方就甲方提出的不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等事项或有损国家利益的行为,不予支持。
第六条:甲方遇涉及法律方面的事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并派其工作人员协助乙方工作。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为20xx年1月1日1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八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年费用为人民币壹万元,每月以工资的形式支付(个人所得税自缴)。
第九条:协议一式两份,签约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法律服务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鉴于:
甲方系在浙江注册成立的民营企业。乙方系经____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甲方欲寻找能为其提供投资或其他和投资相关业务的合作伙伴,以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乙方现将在上海注册的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介绍给甲方,洽谈合作事宜,同时乙方也能为甲方的经营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照履行:定义:甲方包括协议上的甲方以及甲方的关联企业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包括在上海注册的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及其介绍的相关联的合作伙伴。
一、甲乙双方如实向对方提供各自的营业执照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有关资料,双方自觉保守对方商业秘密。
二、甲方的职责
1.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如约参加乙方组织的每一次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的谈判;
2.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其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进行谈判的进展情况及相关资料;
3.按约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所规定的相关费用;
三、乙方的职责
1.负责联系、组织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与甲方进行接洽谈判;
2.为甲方提供其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进行商务活动所涉及的各类法律咨询;
3.参与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进行的商务谈判活动;
4.审查、起草、修改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合作的各类法律文书;
5.就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的合作项目进行相关的调查、见证、论证,出具相关的见证书、法律意见书。
四、费用收取甲方一经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达成项目合作意向书,必须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法律服务费分以下情形收取:
1.甲方接受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直接投资的(包括合资、合作、借款等形式),在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签订协议后__________天内按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收取;
2.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达成资产重组、合并收购、安排上市及其他形式业务合作的,在甲方与乙方介绍的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签订协议后____________天内按不低于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金额收取服务费。具体金额双方在____________万的基础上另行协商。
3.乙方按上述1、2项向甲方收取费用,不影响乙方向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收取费用及享受甲方当地政府有关引进外资的奖励。
五、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3.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须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法律服务合同7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第号
甲方因其涉嫌____________事宜,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田云靖律师为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具体包括(选择划√):
1、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3、一审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出庭辩护。
4、二审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上诉,出庭辩护。
其他阶段: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第三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3、对代理过程中获知的甲方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为甲方业务单独建档,并保存工作记录,对相关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5、甲方对乙方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并投诉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承办律师;乙方受理投诉电话为:(010) 8391 3636转8066。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全面、客观、及时向乙方律师介绍项目情况,提供各种相关的证据、文件等资料。
2、对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律师的建议和工作独立作出判断,对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错误运用法律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指定先生/女士代表甲方向乙方律师传达甲方的指示和建议,提供、签署、签收有关证据、文件等资料,并对乙方律师的服务工作进行评价。
4、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第四条费用
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律师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鉴于本案性质为(选择划√):
案情不清晰,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综合水平要求明显高;
案情清晰,法律关系简单,不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综合水平要求一般。
故此,双方就法律服务费达成如下一致:
1、甲方同意按如下金额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乙方账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异地汇款行号:,本地汇款行号:
2、前款所列法律服务费不含任何第三方所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工商查询费、公证费、鉴定费、翻译费等费用)。乙方律师代为垫付的上述费用,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票据资料实报实销;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3、本条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务费不含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差旅费,就京外差旅费,双方同意按如下办法处理(选择划√):
乙方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需垫付,差旅费甲方全部承担,;□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元人民币的差旅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乙方先行垫付差旅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
4、根据《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律师个人不能私自接受委托或和收取费用。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收费金额等条款如有变化,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予以变更。甲方自行委托乙方律师个人办理本合同及补充合同以外的事项或/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的,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甲方委托的事项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或甲方有捏造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伪造证据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外,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务的,或提供法律服务时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
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为限。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及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为限。
第六条其他
1、双方确认,文首所载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提请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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