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租房合同范本(精选9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廉租房租房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廉租房租房合同 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自愿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在建设局分得的廉租房转让给乙方,达成有关条款如下:
一、甲方在台江县建设局分得的廉租房,按抽签所在的位置,楼层都得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需在廉租房价外给予甲方一次性住房补贴费柒仟 元整,甲方收到乙方此款后,负责办理有关廉租房屋手续交给乙方保存。万一房子得不到,甲方及时将柒仟 元退给乙方。
三、廉租房所需购买的.资金(不论分几期)均由乙方以甲方名誉交付,收款条由乙方自己保管。
四、期满五年房屋可以上市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转让手续(即房主由甲方名字转为乙方的名字),所发生的转让手术费由乙方支付。
此协议双方签字和乙方交清7000 元住房补贴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廉租房租房合同 2
出让人(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人(乙方):身份证号: 见证人(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应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订立本协议条款,以协议条款为准,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廉租房一套转让给乙方,房屋坐落在 ,面积为 ㎡,以¥ 元(大写: 元整)的价位转让于乙方。
二、付款方式为本协议签订当日由乙方一次性将上述房屋转让款支付于甲方。
三、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产权登记及过户条件。待更名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房屋的一切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再将用该房屋与第三方订立出租、买卖或转让协议。该房屋没有更名过户到乙方名下之前乙方也不得与第三方订立出租、买卖或转让协议。
五、本协议签订后在房屋更名过户前甲方对乙方只转让对该房屋的使用(居住)权,待该房屋更名过户到乙方名下后,甲方对该房屋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买卖、占用等所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六、本协议签订后该房屋产生的税费、手续费、管理费、使用费、维修费、公正费及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房屋未过户期间,房屋入住手续或其他政策性问题,甲方应授权委托乙方全权办理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本,授权委托函)。
八、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不得悔约。任何一方违约,均需向对方支付按照违约当月市场评估房价返还所有房款及1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九、本协议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见证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见证日期:
廉租房租房合同 3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甲乙双方均为廉租房摇号资格公民甲方摇号获得房产公司廉租房一套。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甲方就______廉租住房19号楼3单元2楼房201室自愿转让给乙方。
一、房屋总价按房产公司总造价,平方面积均按房产公司核定为准。
二、甲方自愿将房屋产权及所有该房屋的其它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三、该房屋的所有房款将由乙方承担,并将其房款交给甲方,甲方负责将房产公司开具的房款收据如实交给乙方。
四、协议签定后,甲方不得再将此房屋给第三方转让,如甲方给第三方转让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承担,并按房屋总价的2倍赔偿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按房产公司规定五年以后,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廉租房租房合同 4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承租人)
根据“________”,乙方符合承租廉租住房的条件。现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合同为租赁廉租住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应根据政策法规,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月租金按_____________政府今后调整住房租金标准时,应根据新的租金标准重新计算月租金。
四.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
五、交租时间:乙方按月按时交租,无故拖欠租金的,甲方按月租金的______%收取滞纳金。
六、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办理更名和过户手续。
七.乙方家庭收入增加,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应当腾退该房屋。甲方拒绝腾退的,应在应腾退之日起6个月内向其收取成本租金;6个月后收取成本价租金。
八、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转租或转让租赁房屋的;
2.租赁房屋以评估作价出资,通过合资或与商业、服务业第三方合资等方式变相出售使用权;
3.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或者无正当理由闲置一年以上的房屋;
4.擅自调换房屋的.;
5.因其他原因迁出、转出或者腾退房屋的;
6.利用出租屋进入非法活动。
九.乙方有义务爱护和保管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有损坏,应负责修理或有偿赔偿。
十.因政府需要将上述房屋挪作他用时,双方应服从,合同终止。乙方的住房由政府或甲方解决。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廉租房租房合同 5
出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见证方(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应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以合同条款为准,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廉租房一套,房屋坐落在沿河县和平镇 单元7楼室,面积为 平方米,沿河县房管局规定该房屋整体房价为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合同签订日甲方以57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柒仟元整)转让给乙方。
二、付款方式,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分期付款,首付2430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壹仟叁佰元整)到县房管局领取房屋钥匙,并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7000元人民币(大写:柒仟元整)转让金。其余房屋款项由乙方支付。
三、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担保、买卖、占用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四、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待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房屋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等居住条件,以防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任何其他人订立买卖转让合同。
六、违约责任,甲方如有违约,除赔付10万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违约金给乙方,另外按市场评估房价返还乙方房款;乙方如有违约,赔付10万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违约金给甲方。
七、在房屋未过户期间,如遇规划或政策性拆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到各拆迁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拆迁手续,并按乙方授意签署相关文件,所有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九、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未尽事宜:
甲方: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电话:
年 月 日
见证方: 电话:
年 月 日
廉租房租房合同 6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落实 年度我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甲方同意乙方对城北和平路以北60亩规划土地进行整体开发建设廉租房项目(嘉和小区一期),为甲方代建廉租住房。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乙方所征用的一期土地40亩全部规划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即嘉和小区廉租房建设项目,用于循化县___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二、乙方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地勘、设计、招标等程序,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建设。
三、考虑到对廉租房建设技术要求比较高,由甲方代乙方负责搞好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支出。乙方负责对规划土地的征用、拆迁工作,并妥善安置好拆迁户。项目前期土建、施工等费用全部由乙方先行投资建设。甲方项目款按进度及时给予拨付,基础完工后每套支付政府补贴的40%,主体完成后,甲方应将政府配套资金即每套45500元全部拨付至乙方,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除保修金(2%)外,甲方必须付清全部收购款。否则乙方不予交付所建住房,有权处置所有建设住房。
四、乙方保证落实协议中征用的一期土地面积,并于 月底前开工建设, 年 月底前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建设或在建设过程中因资金不足或其他原因(除甲方不能按时在双方协议的时间内给乙方拨款及不可抗力因素外),代建廉租房不能正常施工,导致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竣工交付使用,甲方有权不予收购,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严格按海东规划委和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图纸要求及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服从甲方的管理,除甲方同意建设变更外,乙方在小区内不得随意改变已批准的规划及施工图纸。小区按规划设计图纸做到室外配套设施完善(大门、围墙、小区硬化、绿化、上下水管网、集中供热、照明等),服务功能齐全,廉租房做到室内基本设施齐全,满足居民直接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如有质量及安全隐患达不到工程验收标准,甲方不予收购。
六、乙方代建的廉租住房,经验收合格后以政府协议价格按房产部门核准的实际面积进行收购,收购后土地及房屋的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
七、收购价格:户型面积50平米(含50平方米)以下每平方米1845元确定,超出50平米以上面积以每平方米按1980元收购。
八、收购面积:约40000平方米,约600套廉租住房(按实际面积确定)。
九、甲方同意乙方在规划区内续建下一年度廉租住房。
十、乙方享受的优惠政策:
(1)免收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行政性收费。
(2)小区完成后,乙方有权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停车位由乙方自行支配和出售。
(3)由于征地难度大,土地费用高,甲方向乙方提供廉租住房25套,除政府补贴资金外,其它资金由乙方负责,享受廉租住房同等待遇,用于解决征地拆迁困难户。
(4)小区附属严格按规划设计施工,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5)小区绿化乙方施工至种植土、树木、草皮等由甲方承担。
(6)除锅炉房外,其它公共用房甲方按本协议中第七条的收购价格收购。
(7)上下水接至小区外和平路,其余部分由甲方负责。
十一、甲方负责办理土地手续,乙方予以全力配合,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二、小区代建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住房保障办各执一份。
十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廉租房租房合同 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令2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廉租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房屋的座落、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等租赁基本事项:
房屋座落房屋面积建筑面积(M2)使用面积(M2)
租金类型计租面积(M2)租金标准(___元/M2)月租金(___元/月)
配租标准超过配租标准
月租金合计支付方式银行代扣,银行收取的代扣手续费标准为每户每月0.60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
银行帐号租赁期限其他事项租赁期间,如遇政府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双方自政府文件规定的调租之日起执行新的租金标准,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章租金结算约定
第三条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帐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帐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帐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帐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帐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三章房屋的交付与回收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七条租赁期满一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审批的,依据《年审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南宁市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履行期限为一年;未通过审批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
第八条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三十日内交还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能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验收乙方腾退的住房后,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无主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物品。
第四章房屋维修约定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
第十条双方约定,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
(一)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
(二)房屋共有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第十一条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中,乙方负责下列项目的维修:
(一)房屋门窗的'玻璃、门框扇、窗框扇等易损易碎物件;
(二)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三)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四)乙方装修装饰部分;
(五)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及配套设施等。
第十二条对乙方负责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维修单位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对甲方维修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如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或大中小修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章房屋安全约定
第十四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其设计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乙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同时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0号)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双方同意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条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用途,正确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
(二)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物品;
(四)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超负荷堆放物品;
(五)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范围内乱搭乱盖建(构)筑物。
第十七条因乙方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事故责任人为乙方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物业管理约定
第十九条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该房屋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有变动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终止合同,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与甲方结清租金,并腾退住房。
(二)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承租人死亡的,其家族成员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租赁变更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1、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2、因家庭成员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3、乙方转让、转租、转借或互换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4、乙方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7、未经批准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含3个月);
8、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含六个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而发生房屋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11、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向原受理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的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后限期腾退该房的,本合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实物配租未能实现前,可先按规定领取货币补贴。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乙方递交《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通知书》30日内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投诉,并有权索赔相当于配租面积租金10倍的赔偿。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有权向房产主管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须按欠租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某一月份的欠租所产生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欠租违约金=欠租金额×10%×逾期月数
第二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或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资格而又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甲方将按《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免责事项
第二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因战争、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国家需要而发生房屋拆除、改造或收回时,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搬迁,逾期不搬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而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申请期间,可按规定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20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20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
廉租房租房合同 8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门市位于威信县桂花桥廉租房一楼第号门市。
二、租赁期限年
租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租金
该门面每个月租金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共_________个门面,全年租金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大写:),一次性付清(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四、合同期满后,不论乙方如何装修、经营,甲方无偿收回门市。乙方在甲方重新根据市场行情调价的情况下愿意续约租用,则乙方提前壹个月交清租金(期满前不再作通知,若合同期满后还未交清租金,甲方无条件收回),甲方优先满足乙方,若甲方需要紧急使用该门面,则乙方无条件退还该门面,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金。乙方并将门市内的物件搬离让给甲方。
五、甲方的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租赁门面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时,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六、乙方的'责任
1、租赁期间,不得擅自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门市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合同期满后第二日乙方交还房屋钥匙,房屋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乙方处理。
七、违约责任
如甲乙双方其中一方违约,由按合同总价的50%支付给对方。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严格履行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廉租房租房合同 9
卖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协商,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自己所属的廉租房卖给乙方所有,该房屋状况为________________(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总层数为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上述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出让/划拨)。
第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约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款项按__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分________期付清。乙方需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
第五条、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第六条、上述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经_____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第八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第十条、甲乙双方需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或解除,对方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变更、修改或解除协议的一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卖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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