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装设备合同

时间:2023-03-02 08:41:06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工程安装设备合同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安装设备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安装设备合同15篇

工程安装设备合同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基于乙方承包甲方本合同约定的冷库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承包范围:冷库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3、主要冷库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总金额等作为合同的附件一。

  二、工期

  本合同工程总工期为字之日起计算。除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条件(增加工程量)外,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意理由拖延、顺延、怠误工期。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为 元(¥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调试、工程包年保修等,在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一次性包干,不因物价上涨或下跌而变动。

  2、付款方式:

  ①、总价款分三期支付:

  第一笔款:总价款的20%即 元人民币(¥ );支付条件:工程合同签署后3日内支付。第一笔款支付后本合同生效。

  第二笔款:总价款的50%即 元人民币(¥ );支付条件:工程材料到达施工地点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三笔款:总价款的30%即 元人民币(¥ );支付条件:工程完工检验合格后支付。

  ②、付款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

  ③、乙方的开户银行为:

  开户名称:

  账号:

  四、甲方义务

  1、在施工前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协调相关相邻关系,具体介绍场地及地下管线情况;

  2、在施工期间给予乙方施工必要方便,提供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场地。

  3、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4、接到乙方验收的通知后,在3日内予以验收;

  5、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

  6、若因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施工的,对此产生的责任乙方免责;

  7、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在2天内予以回复或解决;

  8、不得对乙方的施工故意进行刁难,对乙方施工的监督应不影响乙方正常施工;

  9、若增加工程量、变更设计,需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施工;

  10、对乙方提交的增加工程量资料,进行必要的及时审核,以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负责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保修等。

  2、乙方应保证工程所用材料、配件、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需经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认可后方可使用。乙方对工程所用材料、配件、设备的质量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认可而减轻或免除。

  3、乙方应将所供设备材料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若有)等交付给甲方。

  4、乙方在施工前必须视察工地并详细了解工地各种环境:结构、排水、电力等系统,如现场情况与图纸不符,及时与甲方相关人员沟通,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额外处理工地的附加费用。

  5、工程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必须负责免费调试,保证无任何操作故障。

  6、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必须为全新,不存在任何质量方面的瑕疵。

  7、已完工的工程和设备,在交付前由甲方负责保管,并负责将场地清扫干净。

  六、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的处理意见后经甲方同意之后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七、工程设计的变更

  1、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2、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修改或变更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八、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切安全措施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

  十、竣工验收

  1、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及时提请甲方组织验收

  2、若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对由此造成的甲方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质量保修

  1、本工程的保修期为壹年(拾贰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人为因素除外),乙方负责免费保修及更换配件

  3、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修复(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商定)。

  十二、违约责任

  1、若乙方承建的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予以修复;对设备存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2、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若逾期不支付,须向乙方承担未支付款项1%的违约金,但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不受此限。

  3、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施工,对此造成工期延误,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若因甲方故意拖延验收并在合理的期间内不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5、因本工程或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其他条款

  1、合同双方在此承诺:本合同所有条款和内容,均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均取得签订本合同所必要的授权,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2、若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或删除,且修改或删除须以书面形式达成,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否则,均不产生对本合同之修改或变更。

  3、乙方必须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权利,若因权利瑕疵造成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必要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安装设备合同2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地段,全部土石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有关条款明确如下:

  一、工程内容:

  地段内土石方挖填与平整运弃。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量:

  土石方约______万立方米左右,在线内组织施工,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四、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的方式,单价以______元/m3基数。本工程全部渣土、运输、倒土及渣土办证手续费用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石方和混凝土结构双方协商另行计价。

  五、结算方法:

  乙方进场后,甲方先付______元给乙方进场费,以后按______立方米结算一次,以此类推。余款在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在乙方完工______天内进行工程验收工程,并且出结算表,凭结算表______个月内付清。

  六、税收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责任

  1、水、电源由甲方提供。

  2、甲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乙方搞好施工指导,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并及时进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3、甲方负责派专人及时签收认定所做工程量,以配合乙方顺利进行后续工作。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完善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付清,合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安装设备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主设备甲方提供,辅料由甲方提供,(乙方辅助甲方核算材料及费用)

  制冷系统安装。

  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货到现场后,制冷设备安装工期天内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6.质保期:_________________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设备工程质保期。

  7.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行业标准。

  8.甲方的责任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负责主设备材料的供应,乙方在收到材料后签收。

  (2)甲方提供工程技术做法,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施工。

  11.乙方的责任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负责提供辅材(见材料明细单)。乙方负责组织人员、机械按时进场施工。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的统一管理,做好现场文明施工。

  (3)乙方负责做好施工记录和交工验收资料,并协助该工程验收。

  (4)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

  (5)乙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负责安装人员的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派为工地代表,处理施工过程中涉及的.问题。

  (7)由于乙方施工中,未按安全要求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及施工手续的办理。

  12.竣工验收:_________________按平面图纸、技术说明的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2日内验收。

  213.其他

  (1)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和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3)施工现场冷库垃圾由乙方处理。

  (4)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

  月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工程安装设备合同4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需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

  本合同是由供需双方共同制定,双方同意按如下条款进行操作:

  一、产品名称:

  该工程室内机采用南京天加风机盘管,室外机暂定南京天加机组。

  新、排风机采用应达风机。

  付款方式:

  1、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二日内,需方支付部分工程款 元,供方组织设备、调试的准备。

  2、需方指定日期XX年 月 日施工,供方按需方日期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后,按双方认可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3、工程进展 时,需方再向供方提供工程安装费 元。

  4、工程结束(供需双方共同验收合格)。需方再向供方支付 元,以及部分加工设备( 咬口机、台钻、无齿锯等)。

  5、XX年 月 日前主要设备(空调主机)进入需方施工现场时,供需双方共同开箱验货,符合合同要求后,需方须向供方再支付3,000元,供方组织设备的安装、调试。

  6、工程验收说明:供方在自检合格的前提下,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验收单,供需双方共同组织不少于5人进行空调工程验收。如需方在接到供方书面申请三个工作日内,不参加验收,则供方有权自行验收,工程视为合格。

  7、人工安装费税金由需方代缴,并以现金方式支付。

  二、技术说明:

  1、中央空调工程方案设计说明及依据(见附表)

  2、系统说明(见附表)

  3、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见附表)

  4、运行费用分析(见附表)

  三、工程内容:

  说明:本工程为后续接手工程。

  1、空调主机、风机盘管系统的安装调试。

  2、空调制冷、热水系统的安装调试。

  3、空调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

  4、空调水泵系统的安装调试。

  5、空调供暖系统(板式换热器)的安装调试。

  6、排风、新风管道系统的.安装调试。

  7、风机减振、消音系统的安装调试。

  8、新风机组的制作、安装、调试。

  四、设备运输及安全:

  1、需方责任

  需方负责空调系统阶段验收合格后相关部分的安全。

  2、供方责任

  供方负责供方所提供设备的运输及设备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安全。

  五、质保期:

  1、空调系统整体部分:

  设备调试结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设备到货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期者为准。

  2、空调系统风机盘管部分:

  设备调试结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或设备到货之日起45个月,以先到期者为准。

  六、安装:

  1、严格按<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供方按图施工,如有变更,必须有经供需方申请,设计部、工程部、公司负责人签字的设计变更单。

  3、严格实行<施工现场设备、人员、环境安全制度>。

  4、遵守需方施工现场代表人员的指挥。

  5、施工工期:

  l 空调系统主体部分10天。排风系统5天。

  l 其余需与装修配合的部分,如风口部分要与装修同步进行。

  七、售后服务:

  1、在保质期内,若因供方产品自身质量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个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 并免费进行零部件更换及维修;若因需方提供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 免费进行维修,收取相应材料成本费。

  2、在保质期内,若空调系统因需方违规操作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个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 并免费进行维修,收取相应材料成本费。

  3、在保修期外,如供方产品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免费维修,优惠提供零部件进行更换。

  4、供方将需方相关资料纳入公司统一售后服务管理系统中,为b级监控对象。

  b级监控单位工作内容:

  l 详细的客户档案(需供方配合提供)

  l 客户空调系统运行、维修记录

  l 季节性设备保养、调试记录

  l 定期预警记录

  l 专人负责及交接记录

  5、供方将不定期进行季节性客户走访。

  6、供方免费为需方培养两名空调操作人员。

  7、开通24小时技术支持电话:139-40404619

  八、需方责任:

  1、提供合理的施工现场。

  2、提供不小于10平米的库房。

  3、提供专职现场协调人员。

  4、保证施工现场的水、电的供应,费用由买方承担,并有独立的控制系统。

  5、阶段验收合格后,相应设备及系统产品的保护。

  6、有义务组织、协调供方与施工现场相关施工单位的合作。

  7、有义务对供方的工程价格进行保密。

  九、供方责任:

  1、由于本工程材料由需方提供,因此,供方在施工当中应尽量节省材料,对供方在工程中故意浪费材料现象,需方有权制止,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处罚。

  2、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采购各种材料, 并保证采购价格的合理性。

  3、施工中应尽量保持需方最高吊顶高度。

  4、保证风机盘管的噪音不影响室内正常营业要求,小于45分贝。

  5、新风、排风系统的噪音已应满足室内营业要求,小于45分贝。

  6、保证新风过滤系统符合中效过滤标准。

  7、三层包房、卫生间、办公室应采用单独排风控制要求。

  8、室外排风口位置,应注意冷凝水的排放。

  9、空调、排风系统安装应全面考虑需方整体装修效果。

  十、合同附件:

  1、施工明细图。

  2、现场施工规范。

  3、现场施工安全制度。

  十一、工程变更说明:

  1、供方应严格按供需双方会签认可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2、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工程变更需求,无论何方均无权单独擅自改动,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等一切问题有变更方负责。

  3、工程变更必须由供需双方会签的工程设计变更单。

  4、本工程结束后,允许工程变更引起――增加或减少的人工安装费用不超过300元 。超过 部分应相互计算,计算标准按辽宁省工程材料定额标准。

  十二、不可抗力:

  1、供需双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2、合同的价格不因不可抗力而改变。

  十三、仲裁:

  1、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的相关的一切争执,原则上,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不能解决时,将提交违约方的对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或中国经济贸易委员会仲裁。

  十四、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 供方:

  日期: 日期:

工程安装设备合同5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安装______设备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订购及乙方安装的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以及工程概况:

  1、设备情况:

  产品名称______规格型号______单位______数量______

  2、安装工程概况:

  ______全球中文家居门户

  (1)工程地点及面积:____________

  (2)工程造价:____________元;

  (3)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乙方安装调试______设备完毕,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并签字验收认可;未有甲乙双方验收签字,材料、设备不得使用、安装。

  第三条 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乙方负责______设备设备的安装、调试。

  甲乙双方商定:

  (1)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派出工程技术及施工人员到达工地现场开始安装施工;

  (2)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完成前期隐蔽工程施工并验收;

  (3)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完成设备安装及系统的调试运转;全部______设备工程完工及验收,与装修竣工时一同进行。所需材料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材料合格证、产品保修单、日常运行操作程序说明及故障咨询。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应签定合同的补充文本加以确认。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责任: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____________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交工,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额______%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______%。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3)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4)由于安装不合质量要求,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责任: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开工前_____天,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场地、接通施工水电;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安装设备合同6

  发包方 : (简称甲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1. 甲方将一套带钢轧机设备承包于乙方施工,安装范围:750Φ平轧、650Φ立轧机机组地脚螺栓的布置,机前机后辊道的地脚螺栓布置;750Φ平轧、650Φ立轧机组安装,机前机后的辊道安装;750Φ平轧、650Φ立轧电机等相关联冷却系统、润滑系统都属于承包范围内。以上工程甲方应付乙方承包安装费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包括甲方的差旅费等)

  2. 甲方需提供所有设备施工图纸、设备材料及时到齐,以免造成工期延误。

  3. 甲方需负责所有安装人员的食宿费,安装所需的工具及必要劳保用品。

  4. 在乙方施工时甲方需提供4名员工配合施工。

  5. 乙方负责所含项目的具体安装、操作,乙方按图纸施工要保证施工质量,乙方并服从设备生产厂家的'指导。

  6. 乙方安装完毕需确保设备安装无误和有设备生产厂家主持调试乙方应全程陪同,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直至设备正常运行。

  7. 付款方式:在乙方工程技术人员进厂后,甲方需先付人民币壹万元整作为预付款,设备基础完工后再付人民币贰万元整,此后每

  月按进度给予结算。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甲方应在一周内结清余款。(注:设备基础工期为15天内完毕)

  8. 本工程以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评定该工程质量依据,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必须符合安装技术规范、规定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监督。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概不负责本工程上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

  9. 奖罚条例:在轧机基础施工过程中如超出工期,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每日1000元;如提前完工,甲方奖励乙方每日1000元。

  10. 违约责任:如乙方因自身施工技术不足,不能胜任该安装工程,中途退场,乙方不得结算任何工程款,甲方有权索赔。

  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

  乙方:

  二〇xx年二月二十八日

工程安装设备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

  厂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厂长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由乙方安装部分产品,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书:

  一、安装的项目名称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二、安装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安装报酬: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

  安装: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

  三、完成安装的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安装的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五、安装的安全责任:乙方确保规范、安全地完成上述安装内容,安装过程中如发生人身、财产的损害事故的,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或者损失,与甲方无关;

  六、安装报酬的结算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乙方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甲方逾期付款的,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赔偿利息损失;

  八、如因本协议书发生纠纷的,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交由_____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裁判。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厂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安装设备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

  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揽甲方工程等事宜,同意签订本合同并愿忠实履行如后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下称“本工程”或“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详如本合同图说附件一)

  第四条:工程期限: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___年___月___日(下称“开工日”),并自开工日起计6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

  第五条:工程总价:___________人民币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乙方银行账户: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

  6.2本合同总货款按下列约定支付:

  签订合同,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即___________人民币;

  热回器及水泵到工地,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__人民币;

  工程全部完工在验收之前,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5%,即___________人民币

  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时乙方办妥保修证并签署保证书予甲方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总价之12%,即___________人民币.

  6.3保修金条款

  本工程不需要缴纳保修金。

  乙方同意工程总价之3%作为保修金。该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且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时,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无息领回。

  本工程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承包方或施工方应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履行保修义务的,乙方在未缴纳保修金或领回全部保修金后仍需履行保修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4经乙方申请,甲方应当于收到申请3日内核对本工程进度款,七日内核对保修金,并于核对完毕后20日内拨付到乙方银行账户,逾期仍未付款,由此影响之工期予以顺延。

  6.5乙方请领各项工程款应付全额合法发票,并经甲方指定的监理工程师(下称“监理工程师”)会签证明。

  第七条:工程价款

  7.1本合同第五条工程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成本、机具、运费、各种应付税款、搬运费、工资、安装费、一般支出费、利润、_____费、管理费、保修费、工程查验费,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试验所需各项费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成本与费用,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缴纳的一切相关费用除外。

  7.2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工程总价系属确定价格,乙方不得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跌,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工资率及其它成本费用的增加为理由而要求调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调整工程价款或请求额外补偿。

  第八条:图说附件

  8.1本合同附件、议价纪录表、图样、估价单、施工说明书、工程项目书、工程进度表和乙方的执行计划,暨甲方提供的各项工程图说及规格(下统称“图说附件”),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的内容,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约束力。

  8.2乙方已详细审阅、了解本合同及其图说附件,并经检视工程地点,已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现状及地质等,并已研判可能影响本工程的各项情况后,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按甲方核准的图说附件,提送执行计划,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和品质保证计划等,并提供各项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监督、物料、供应品与设备,以完成本工程并提供其它各项服务。

  8.3如遇图说附件均未载明,而按相关政策、同行业技术标准及国家强制性规定为应做的工作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或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不得借故推诿或要求加价。

  8.4乙方应依本合同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工程,并负责取得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证照交付予甲方。

  8.5图说附件和执行计划的提供日期:甲方将于合同订立时或约定日期,交付其图说附件予乙方。乙方应于合同订立日后三日内交付本工程执行计划予甲方。

  8.6图说附件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图说附件及本合同其它条款规定之文件或信息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的有关甲方的商业信息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维持其秘密性,并采取保密措施,而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给任何第三人。

  8.7第8.1款所述的所有相关数据,乙方应妥善保存,工程执行阶段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若有需要,乙方均应随时提供。

  (本条中关于图书附件的约定要注意:1、认真核实工程范围,核算工程量,特别注意工程范围是否在图纸上有明确的标注和说明;2、甲方提供的图书附件(尤其是标注工程范围的图纸)应为甲方签章的原件(必须有甲方签章并注明附件一字样,请注意8。1中“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内容”),该原件应在签约同时作为合同附件由我方收管。)

  第九条:工程及材料监理

  9.1乙方依本合同执行的一切工程,应随时与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协调,并接受其指导监督与管理,同时应避免本合同与乙方其它进行中的工程相互抵触而影响本工程的执行。甲方可决定与本工程施工及进度有关的事宜,包括图书附件、规格及相关文件的解释。监理工程师所做成的裁定与解释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9.2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材料,应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如甲方认为不合格,乙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取样送交双方共同认可之检验机构或实体检验,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乙方应立刻调换,因此而发生之搬运、损耗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如材料品质或等级不甚明了时,悉依甲方解释为准。

  9.3甲方可指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本工程执行并具有指示乙方的权利。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甲方得随时对本工程作业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

  9.4乙方与甲方间的一切函件的正本应送交甲方,副本抄送监理工程师。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本工程所需材料如有未尽载于图说附件内,但为工程技术或施工惯例所不可或缺者,乙方均应照做,此并非工程变更,乙方绝对不得要求变更本合同工程总价。

  10.2甲方认为工程有变更的必要时,一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办理工程变更。该工程变更致工程数量之增减者,其变更工程之价款的计算,仍以原定单价为准;但如系新增项目,则由双方协议新单价。倘因甲方变更计划,乙方需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或已订制并制作完成之加工部件且为甲方变更计划所及的'合格材料时,由甲方核定验收后,参照本合同所定单价或比照合同签定时市场料价计算之。

  10.3乙方于工程开始执行后,应定期自我检讨其执行成效。若有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十一条:履行进度

  11.1乙方应于第四条开工日前,以大图样与样品提交甲方核定。

  11.2乙方应在第四条开工日前三日内,提交甲方核定与本工程各项工作与目标有关的详细工程进度时间表,显示每一细部工程项目的预计开工日与竣工期,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履约,定期由甲方验收,且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工程期限,完成符合图说附件所述的每项工作以及全部工程。

  11.4凡因天候或其它因素致无法如期施工,乙方应无条件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弥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延长或逾期,且甲方得视需要,随时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数及设备赶工,乙方不得拒绝。

  (此条约定过于苛刻,如确实因气候、停水停电,甲方或第三方原因等非我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我方应有权要求工期顺延,如系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我方甚至享有追究甲方造成窝工、停工损失的权利。再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其提出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时,应考虑劳动法对于加工工资方面的约定。建议与对方就此条提出协商,尽量减轻我方责任和成本)

  第十二条:施工管理

  12.1乙方应于工程地点明显位置,日间设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装置,夜间设置照明装置,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预为防范,工程进行期间如有损及公私建筑、路面、沟渠、街道上下的水电及通讯管线、或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财产者,统归乙方负责赔偿。

  12.2乙方应派富有工程经验的监工人员常驻于工地,依照工程施工进度时间表,切实执行并遵照甲方的指示照图施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认为乙所派监工人员不能胜任时,得要求乙方更换之,乙方应立即撤换,并不得借故向甲方要求赔偿。

  12.3乙方所雇的工人必需具有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听指挥或不守秩序,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后,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之内,予以撤换,且不得再用,并不得以撤换工人为理由,向甲方要求赔偿。

  12.4乙方负责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_____、_____及给养,如有违规行为或侵害他人权益者,概由乙方负责;如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情事,也由乙方自行料理,与甲方无涉。

  12.5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机具设备,甲方得于进场时检查之,且经认可的一切在场机具设备和新旧材料,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移出工程地点。

  12.6本工程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查有与图说附件不符之处,或所做工程草率或材料低劣而不合规定者,乙方应立即拆除,并依照规定图说附件及材料,重予施工至符合规定为止。所有时间及金钱之损失概归乙方负担。

  12.7凡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其它工程及临时设施,经由甲方交由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与该承包商,有互相协调合作的义务;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而致发生错误、延期、或意外等事情,其一切损失乙方愿接受甲方裁决,并负责赔偿。

  12.8本工程在未经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在于工地的机具、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防护。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预防,或意外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的,甲方应在7日内作出回应并安排验收,超过15日甲方未作出回应或安排验收的,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已完工工程同时视为已移交甲方接管,乙方不再承担保管及防护责任)

  12.9乙方或其人员因施工之过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员身体或财产上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12.10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则之规定。

  12.11乙方应保证其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厂区的规定。如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厂区的规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换该人员。

  12.12乙方保证施工队使用的区域,应维持环境清洁,并负保安责任。

  12.13乙方各项施工应符合本合同约定,如有未约定者,则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如地方部门有更为具体且有利甲方的规定者,则照地方规定施工。

  12.14如涉及隐蔽工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未于法规规定时间内验收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如工程有任何不符合甲方规定者,打开隐蔽工程及验_____用由乙方承担;如无问题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验收,自行隐蔽工程者,甲方得随时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含打开隐蔽工程、验_____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继续进行其余工程的施工。

  12.15乙方不得基于任何原因就本工程之一部或全部,包括已进场的或使用中的材料、设备主张任何抵押权、质权及留置权。

  12.16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应将所有设备,一律迁移工地外,并清扫工地始得申请甲方验收。工程验收时,如甲方认为有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作,以作检验者,乙方不得推诿,并负责修复,涉及之费用比照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执行。乙方应保证工程完工质量符合施工图说附件、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其与工程质量相关的文件标准。如工程或工作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的,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工程验收时如有与图说附件及其它文件不符或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者,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偿完成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本条“整改”),该工程经过整改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依第十五条规定给付甲方违约金外,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对该工程的无偿整改,乙方如有任何迟延,甲方可将该工程的整改另行委托其它施工方承担,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除承担该其它施工方整改工程费用外,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该整改工程费用和违约金及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可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第十四条:品质条款

  14.1乙方应当保证有承包本工程之资质,并取得所有相关许可证照。

  14.2乙方必须实施工程品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工程品质管理标准及各地区相关部门相应的建筑施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4.3乙方应设专门负责的工程品质管理组织,其负责人须具有品质工程师训练合格及相关权利范围。

  14.4乙方于每一细部工程完成后应由其品质管理组织自主检查后,方得根据工程进度表及图说附件等相关数据,提请甲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在限期内未完成,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解除或终止合同。

  14.5乙方应保证工程品质符合健康、安全、可靠度等标准。

  14.6乙方应每年办理一次全面性稽查,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自然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第十五条:违约罚款

  乙方如违反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或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期限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工程总价仟分之壹计算,给付甲方违约金,此项违约金,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1、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之任何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工程总价仟分之壹计算,给付乙方违约金,此项违约金如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窝工、停工、待工的,甲方应按每日元向乙方计付损失费用;

  第十六条:保修期限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签订保修协议,乙方应按照保修协议提供保修服务。如未另行签订保修协议,本工程的保修期限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贰年,另关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贰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工程屋面漏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渗漏的保修期为伍年。于保修期限如本工程一部分或全部漏水、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按照图说附件,负责无偿修复,如有迟延,依第十五条的规定给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工程_____

  乙方应依法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_____,并自付_____费,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交付该_____的_____单复印件予甲方存查。另关于本工程的_____约定如下:

  本工程未约定_____条款。

  本工程由甲方向国内_____公司办理工程一切险及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出险时,乙方需保护现场、拍照留存、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协助甲方申请_____、查勘取证、提供相关证明和单证,全力配合甲方处理理赔事宜。

  第十八条:税捐条款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税款,由甲乙双方依法律规定自行负担。

  第十九条:解约条款

  19.1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甲方得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

  19.1.1乙方有破产之虞、进行破产或破产和解的程序。

  19.1.2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工人及设备数据不足及其它丧失履约能力之情形者。

  19.1.3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规定,经甲方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19.1.4工作草率、偷工减料或不听从甲方的指示者。

  19.1.5乙方违反其它任何条款或图说附件说明,甲方认为其不能履约者。

  19.2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清理现场,并于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撤离工地。且任凭甲方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划出一部分工程,改交他人承揽或施工,对此乙方不得异议,且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工程报建等相关项目的变更登记手续。

  19.3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负责赔偿。

  (如因甲方延迟支付任何应支付款项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乙方并可以撤回已运至工地之材料和设备及人员,由此造成本工程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不得转让条款

  20.1乙方在本工程完成交接予甲方前,无论已完或未完工程,或已运入工地的工程材料均不得转卖、转让或贷与第三者,或以供抵押及其它担保,但经甲方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20.2乙方对本合同、本工程及由本合同所生的权利,除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将本合同及本工程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予第三者:

  20.2.1由甲方指定之一部份专门工作,或必须持有某种机具使能完成施工的工程。

  20.2.2一部份专门工程转包后显然对工程有利者。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依第十六条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止。在本合同期限内所生的权益,于合同届满日或解除或终止后,仍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管辖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由本合同所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以甲方营业所在地的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如甲方营业所在地不在本地的,此条款不能接受)

  第二十三条:通知条款

  23.1双方通知可以电话、电报、传真、电子邮件、EDI、信差、挂号或快递等形式进行。各方书面委派的工地代表可为签收通知之受送达人。

  23.2接收通知地址以合同前述所列地址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地址为准。以邮寄方式通知的,自通知交邮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并发生送达之效力。

  23.3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二十四条:附则

  投标文件或图说附件若与本合同有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安装设备合同8

  总承包方(甲方):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

  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_________工程之建筑安装任务,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_________。(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_________。

  第三条、工程范围________。(可用列附表办法)

  第四条、质量标准_________。(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承包方式  _________。(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方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工程总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工程包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方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付款办法_________。

  第九条、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范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中间交工  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_________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_________。

  第十二条、关于工程保密办法_________。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_________。

  第十四条、特殊条、款_________。

  第十五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式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总承包方收执_________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_________份。

  总承包方(盖章):_________分包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_________负责人(签):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安装设备合同9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制作材料:

  2、在甲方制定场所位置上安装;

  3、验收方式:抽样验收,以达到样品质量为准;

  4、工程质量:正常情况下至少使用_____个月。

  二、制作单价及数量:

  1、单价___元(不含税),数量___个。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付款人民币___元(大写___)

  2、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四、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制作及安装;

  2、乙方需在规定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完成制作及安装,并由甲方验收认可;

  3、在规定的使用期内,因质量问题导致项目损坏,乙方需进行维护和更换。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不付项目余款。

  2、若甲方没有合理的.理由,无故毁约,甲方所付款项不予退还。

  六、其他事项:

  1、乙方保证所安装项目符合户外广告规定的质量要求,即抗台风最大风力8级;

  2、若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项目毁损和缺失的,乙方可以免责;

  3、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内容可作为本合同副本,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甲乙双方如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程安装设备合同10

  发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x安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发包方同意将石英砂加工一线的电气安装任务委托给承包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双方依据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石英砂加工一线电气安装。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1.4 承包内容及方式:包安装、包验收及全部辅助材料。

  1.5 工程性质:设备材料的安装施工工程。

  1.6 安装工期:

  l.6.1 安装工程开工日期:

  1.6.2 安装工程竣工日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施工图纸以及经双方授权工地代表签署的文字性资料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使用标准和规范:施工图中合同技术附件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及相关的国家行业规范与标准。

  3.2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河源市东源县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 图纸及技术资料

  4.1 图纸保密要求:发包方所提供的图纸资料为发包方享有的技术权益,承包方仅限于本项目施工,不得用于其它项目。承包方未经发包方认可,不得复印、转借以及以任何形式泄漏给非施工人员或第三方并保证工程完工后及时把全部技术图纸资料归还给发包方,否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

  4.2 发包方提供资料:本施工工程所需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图纸,承包方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除发包方代表反对以外;其余均由承包方参照发包方技术附件的要求以及行业规范自行设计,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3 承包方应在竣工之日起20天内或工程验收前提交2套完整的竣工图及施工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更改设计单、检验报告等有关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发包方档案统一规范,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结算。

  第五条 甲、乙双方授权工地代表

  5.l 发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发包方书面委任。

  5.2 承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承包方书面委任。

  5.3 甲、乙双方每周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例会,参加例会人员应包括双方项目经理、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例会上承包方应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周计划。发包方、监理对质量、进度作出点评。

  第六条 双方责任:

  发包方:1、负责工程线路线行协调工作。

  2、负责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并协助承包方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3、及时按承包方申请的验收时间进行工程验收。

  4、负责开工前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的技术交底工作。

  承包方:1、按①《国家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规定》;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及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2、制订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工程计划进度、工程各种施工记录。

  3、承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管理办法》及有关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加强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一切不安全的事故,应由承包方本身负责。

  4、承包方应负责所有材料的保管工作,并有专人负责材料的进出仓记录,如承包方的原因造成材料的丢失或损坏,均由承包方负责。

  5、负责提供所供设备材料的合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资料。

  6、负责工程验收不合格部分的一切返修费用。

  7、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质量及安全检查,对发包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落实、整改。

  8、及时提供上级统一规范的竣工资料(一式三份)给发包方。

  9、 承包方负责安装水、电表,并向发包方支付施工用的水、电费,价格按供水、供电公司的价格执行。

  第七条 暂停施工、中止施工或重新分包

  7.1 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需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承包方按要求暂停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处理意见后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恢复施工。

  7.2 终止施工或重新分包: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需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停止施工,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确定无法满足合同进度要求,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或者将一部分工程量分包给第三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若合同的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即双方不能控制的事件发生,如战争、地震及其它的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了工期,则合同延期执行,工程延期时间与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

  第九条 工期提前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如发包方提出要求将工期提前,承包方应尽力确保,并由双方协商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第十条 安装质量和质量检查

  10.1工程质量

  10.1.1 承包方应对施工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施工必须严格按施工图所提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

  10.1.2 发包方确定为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必须返工重来,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引起工期延误,承包方应无条件赶工并完成计划。

  10.2 质量检查:发包方代表有权按设计要求和有关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检查。承包方也应加强自检,并作好必要的检查记录和签证。

  第十一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的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内容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经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48小时内发包方代表不到场,承包方可自行隐蔽并视为发包方认可。

  第十二条 安装工程具备交接条件时,由承包方提前两天提出申请,发包方组织交接。

  第十三条 重新检验

  发包方代表提出对隐蔽工程重新检验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重检,并在检验后重新验收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重新检验的工程费用;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并应立即无偿进行修复。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4.1 本项目工程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0)。

  14.2 当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可作价款调整。

  14.2.1 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工程内容增减。

  14.2.2 本合同规定之内的工程量,如设计变更后单项工程上下变动在5%以内的合同总价不作调整,超过5%以上部分按实际结算。

  14.2.3 发包方代表确认的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

  第十五条 工程款支付及工程价格结算

  15.1 该工程完工,经发包方验收评定合格,在收到承包方开具的全额建安发票并办理完结算支付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实际结算总金额的90%;

  15.2 留结算总金额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调试合格满一年后无发现质量问题到的,在15个工作日内将余款一次付清给承包方。

  第十六条 设计变更

  16.1 发包方或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发包方人员签字方能有效,并要求在施工前通知承包方。

  16.2 承包方原则上应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但确因需要应由承包方提出具体书面变更资料,经发包方代表同意并签证后,才能做出相应的设计变更。

  第十七条 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

  17.1 本工程完工后,承包方严格执行发包方的验收标准和考核制度,包括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所有验收报告均应由承包方提供检测数据,并由发包方进行复检验收。

  17.2 承包方根据发包方要求,按国家及行业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17.3 发包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在10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17.4.工程交工验收后,工程(包括设备)质保期为1年,自该生产线正常投产之日起计算满一年。质量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质保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质保金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十八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18.1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己完工程:

  18.2.1 合同确己无法履行。

  18.2.2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18.2.3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18.2.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九条 违约

  19.1甲、乙双方约定,违约应承担以下经济责任:

  19.1.1 发包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承担违约的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向承包方支付。

  19.1.2 承包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及本合同附件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金额向发包方支付,且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除非发包方单方解除合同,承包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非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出现,一方擅自中途停止合同执行或中途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违约金给守约方。

  19.3 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金额的15%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索赔

  当发生索赔时,可按以下规定向责任方索赔:

  20.1 有正当索赔理由,具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0.2 索赔事件发生后20个工作日内,索赔方向责任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20.3 责任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 确认,或要求提供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责任方在20个工作日内未给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 确认。

  第二十一条 安全施工

  21.1 承包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劳保用品后方可上岗。发包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负责,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第三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协调或由仲裁机构仲裁。

  21.2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21.3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发包方现场安全调度的协调、管理,并配合相关施工单位积极完成施工任务,否则发包方有权按500-1000元/次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保险

  22.1 发包方负责施工现场发包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及发包方人员的生命财产保险及其有关费用。

  22.2 承包方负责自己在施工现场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及其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23.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23.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相互约定的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二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发包方执肆份,承包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其它

  25.l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25.2 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安装设备合同11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地段,全部土石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有关条款明确如下:

  一、工程内容:地段内土石方挖填与平整运弃。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量:土石方约______万立方米左右,在线内组织施工,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四、承包方式:采用包工的方式,单价以______元/m3基数。本工程全部渣土、运输、倒土及渣土办证手续费用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石方和混凝土结构双方协商另行计价。

  五、结算方法:乙方进场后,甲方先付______元给乙方进场费,以后按______立方米结算一次,以此类推。余款在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在乙方完工______天内进行工程验收工程,并且出结算表,凭结算表______个月内付清。

  六、税收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责任

  1、水、电源由甲方提供。

  2、甲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乙方搞好施工指导,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并及时进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3、甲方负责派专人及时签收认定所做工程量,以配合乙方顺利进行后续工作。

  八、施工日期:从开工日起有效______天内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任务。设计变更,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及节假日渣土办通知停工,如出现石方,(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完善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付清,合同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安装设备合同12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需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本合同是由供需双方共同制定,双方同意按如下条款进行操作:

  一、产品名称:

  该工程室内机采用南京天加风机盘管,室外机暂定南京天加机组。

  新、排风机采用应达风机。

  付款方式:

  1、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二日内,需方支付部分工程款元,供方组织设备、调试的准备。

  2、需方指定日期XX年月日施工,供方按需方日期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后,按双方认可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3、工程进展时,需方再向供方提供工程安装费元。

  4、工程结束(供需双方共同验收合格)。需方再向供方支付元,以及部分加工设备(咬口机、台钻、无齿锯等)。

  5、XX年月日前主要设备(空调主机)进入需方施工现场时,供需双方共同开箱验货,符合合同要求后,需方须向供方再支付3,000元,供方组织设备的安装、调试。

  6、工程验收说明:供方在自检合格的前提下,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验收单,供需双方共同组织不少于5人进行空调工程验收。如需方在接到供方书面申请三个工作日内,不参加验收,则供方有权自行验收,工程视为合格。

  7、人工安装费税金由需方代缴,并以现金方式支付。

  二、技术说明:

  1、中央空调工程方案设计说明及依据(见附表)

  2、系统说明(见附表)

  3、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见附表)

  4、运行费用分析(见附表)

  三、工程内容:

  说明:本工程为后续接手工程。

  1、空调主机、风机盘管系统的安装调试。

  2、空调制冷、热水系统的安装调试。

  3、空调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

  4、空调水泵系统的安装调试。

  5、空调供暖系统(板式换热器)的安装调试。

  6、排风、新风管道系统的安装调试。

  7、风机减振、消音系统的安装调试。

  8、新风机组的制作、安装、调试。

  四、设备运输及安全:

  1、需方责任

  需方负责空调系统阶段验收合格后相关部分的安全。

  2、供方责任

  供方负责供方所提供设备的运输及设备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安全。

  五、质保期:

  1、空调系统整体部分:

  设备调试结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设备到货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期者为准。

  2、空调系统风机盘管部分:

  设备调试结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或设备到货之日起45个月,以先到期者为准。

  六、安装:

  1、严格按<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供方按图施工,如有变更,必须有经供需方申请,设计部、工程部、公司负责人签字的设计变更单。

  3、严格实行<施工现场设备、人员、环境安全制度>。

  4、遵守需方施工现场代表人员的指挥。

  5、施工工期:

  l空调系统主体部分10天。排风系统5天。

  l其余需与装修配合的部分,如风口部分要与装修同步进行。

  七、售后服务:

  1、在保质期内,若因供方产品自身质量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个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并免费进行零部件更换及维修;若因需方提供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免费进行维修,收取相应材料成本费。

  2、在保质期内,若空调系统因需方违规操作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个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并免费进行维修,收取相应材料成本费。

  3、在保修期外,如供方产品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免费维修,优惠提供零部件进行更换。

  4、供方将需方相关资料纳入公司统一售后服务管理系统中,为b级监控对象。

  b级监控单位工作内容:

  l详细的客户档案(需供方配合提供)

  l客户空调系统运行、维修记录

  l季节性设备保养、调试记录

  l定期预警记录

  l专人负责及交接记录

  5、供方将不定期进行季节性客户走访。

  6、供方免费为需方培养两名空调操作人员。

  7、开通24小时技术支持电话:139-40404619

  八、需方责任:

  1、提供合理的施工现场。

  2、提供不小于10平米的库房。

  3、提供专职现场协调人员。

  4、保证施工现场的水、电的供应,费用由买方承担,并有独立的控制系统。

  5、阶段验收合格后,相应设备及系统产品的保护。

  6、有义务组织、协调供方与施工现场相关施工单位的`合作。

  7、有义务对供方的工程价格进行保密。

  九、供方责任:

  1、由于本工程材料由需方提供,因此,供方在施工当中应尽量节省材料,对供方在工程中故意浪费材料现象,需方有权制止,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处罚。

  2、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采购各种材料,并保证采购价格的合理性。

  3、施工中应尽量保持需方最高吊顶高度。

  4、保证风机盘管的噪音不影响室内正常营业要求,小于45分贝。

  5、新风、排风系统的噪音已应满足室内营业要求,小于45分贝。

  6、保证新风过滤系统符合中效过滤标准。

  7、三层包房、卫生间、办公室应采用单独排风控制要求。

  8、室外排风口位置,应注意冷凝水的排放。

  9、空调、排风系统安装应全面考虑需方整体装修效果。

  十、合同附件:

  1、施工明细图。

  2、现场施工规范。

  3、现场施工安全制度。

  十一、工程变更说明:

  1、供方应严格按供需双方会签认可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2、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工程变更需求,无论何方均无权单独擅自改动,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等一切问题有变更方负责。

  3、工程变更必须由供需双方会签的工程设计变更单。

  4、本工程结束后,允许工程变更引起――增加或减少的人工安装费用不超过300元。超过部分应相互计算,计算标准按辽宁省工程材料定额标准。

  十二、不可抗力:

  1、供需双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2、合同的价格不因不可抗力而改变。

  十三、仲裁:

  1、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的相关的一切争执,原则上,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不能解决时,将提交违约方的对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或中国经济贸易委员会仲裁。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供方:

  日期:日期

工程安装设备合同13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地段,全部土石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有关条款明确如下:

  一、工程内容:地段内土石方挖填与平整运弃。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量:土石方约______万立方米左右,在线内组织施工,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四、承包方式:采用包工的方式,单价以______元/m3基数。本工程全部渣土、运输、倒土及渣土办证手续费用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石方和混凝土结构双方协商另行计价。

  五、结算方法:乙方进场后,甲方先付______元给乙方进场费,以后按______立方米结算一次,以此类推。余款在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在乙方完工______天内进行工程验收工程,并且出结算表,凭结算表______个月内付清。

  六、税收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责任

  1、水、电源由甲方提供。

  2、甲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乙方搞好施工指导,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并及时进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3、甲方负责派专人及时签收认定所做工程量,以配合乙方顺利进行后续工作。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完善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付清,合同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安装设备合同14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首都国际机场口岸信息楼工程电气工程施工一事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承包范围

  1.1工程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

  1.2承包范围:北京首都机场口岸行政信息楼电气设备安装施工。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及合同单价

  2.1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的承包方式。如果实施中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不能令甲方满意,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2合同单价:见后附《工程量清单单价》,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在《工程量清单单价》的报价中存在不合理单价,甲方有权将不合理单价进行整。

  2.3本合同在任何条件下不会影响本合同标明的单价。本合同单价在任何情况下不予上调。此项目单价包含了乙方完成该项目从机具设备调遣、人员调遣、生活设施、电气设备安拆,工程修建、中小型机具使用费、生产工具使用费、甲供材料的卸车费、甲供材料的管理费、劳动保护费、生活水电费、安全文明施工、场地清理、缺陷修复、现场管理、工程赶工的各种措施费、利润、税金、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的及合同和施工中明示或暗示发生的所有费用。是乙方完成本工程合格项目的全部支付。

  对于因征地拆迁、管线改移、砍伐树木、设计变更等各种因素导致乙方窝工、误工、停工等现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第三条:工程承包内容

  乙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施工工序:

  母线、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电缆(线) 防雷及接地装置、配管配线、照明器具安装、电气调整试验、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自动化控制仪表等工程施工。

  第四条:工期和工程进度

  4.1工程进度与工期和土建工程进度相适应,且不得影响其他专业的施工。阶段工期为:20xx年2月18日前地下结构完成,达到±0.000板全部封顶。20xx年5月30日前整体结构封顶完成,20xx年7月20日结构验交,转入装修阶段,20xx年12月20日竣工。

  第五条: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

  5.1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施工队长(法人代理人)是: 李发友 ,技术负责人: 熊宗旭 。

  5.2乙方施工队长及技术负责人在本工程未结束前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时,应取得甲方的同意,并办理相关的委托变更手续。

  5.3施工中双方往来的信件,签署的有关法律意义的文书,包括变更设计的签认单,工程计价(结算)书,现场质量及数量签认单,除盖有单位的公章并有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的签名,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现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及业主和甲方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并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精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否则,甲方有权处以结算总价1~2%的经济处罚。

  6.2乙方协助甲方做好本合同的施工测量和试验工作,竣工交付及文件编制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

  6.3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贯标工作。应按照甲方贯彻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GB/T28001:20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资料,完成与此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协作与配合

  7.1在协议实施过程中,临时便道由甲方负责,施工与生活用水由甲方给乙方指定水源,乙方负责用水设施;施工用电甲方负责二级配电箱以内的设施,二级配电箱以下的电线电缆及用电设施由乙方负责(每个楼层设一个二级配电箱)。当甲方安排其他施工队伍使用便道、水源及搭接电力线路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为其他施工队伍提供方便,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7.2为保证工程按计划顺利进行,乙方应主动或在甲方的协调下做好与甲方作业队、各配合施工队之间的联系和配合。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7.3若本工程施工对已完工程造成破坏,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并达到质量验收标准。

  7.4用电设施、电气管道的预埋件由乙方自行负责制安。

  7.5为规范管理,乙方进场后必须把所有进驻现场的所属人员造表后抄送甲方,甲方对进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都视为甲方的施工人员,甲方有权对所有人员进行监管和实施奖罚。为确保上述人员的工资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乙方进驻现场人员的工资,由乙方造表甲方审定后监督发放。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从乙方的工程款中预留出专款用于支付上述人员工资,也可为上述人员直接代发工资。尽管甲方对上述人员进行监管或工资的审定或代发工资等的管理工作,都不能免除或减轻按本协议乙方应该承担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月计价(结算)及拨款

  8.1本合同工程每月20~30日期间进行计价(结算)。计价(结算)时甲方预扣计价(结算)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后返还5%,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剩余部分(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均不计利息)。

  计价(结算)工程数量由甲方项目经理部根据当月现场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确定当月应计价数量。计价数量在业主设计图纸和变更数量控制下,并最终以现场实际测量完成的数量经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联合审定后为计价数量。工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内容或工序及超出业主、设计图纸和变更的数量的部分如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且未得到业主支付,则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都视为已包括在包干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8.2乙方在进行当月计价结算前,必须先办理当月材料领用、机具租赁结算手续,办理甲方现场签认手续并申请办理当月计价结算。计价结算报表由甲方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依据现场实测的工程量进行编制,并复印若干份送财务、计划及乙方各一份,审核后按本协议的有关约定方可付款。

  8.3本工程实行工序单价包干,数量当月认定,当月计价(结算)的方式。

  8.4为了保护民工的权益,乙方为本项目所雇的民工和其他人员的工资由甲方监督发放,乙方应把民工或其他人员的工资表送甲方项目经理部审核后由乙方发放,当甲方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代发;但由于各种原因,当乙方所计工程款不足以支付乙方人员工资时,乙方将承担责任并补齐其差额部分。

  8.5根据当月实际完成的项目工序数量计量后,扣除材料款、工具款、机械租赁费、生活水电费用、民工工资、税金、借支及其他扣款等费用后为计价(结算)后的拨款数,与此同时,甲方视整个项目业主资金情况安排资金拨付。由于业主资金不到位或工程竣工结算后业主资金不能到位,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仲裁或诉讼。

  8.6所有工序完工后乙方凭最后一次结算支付报表及结算签认单和协议书进行最终债务清算,办理退场手续。在业主对该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到位的前提下,甲方应及时办理结算手续,资金将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由甲方决定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计利息。

  8.7根据国家的税务政策,对乙方计价款扣除民工工资及税费、规费等费用后的余款,乙方应出具税务发票给甲方财务列入成本。

  8.8本工程合同内项目不发生零散用工,如发生合同内容以外的零工,劳力工按40元/天计,技工按45元/天计。

  第九条:材料供应

  9.1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工程所用的小型机具设备由乙方自备,当乙方部分设备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甲方有权代购代买后转入乙方使用,其购买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9.2用于本合同的.主要材料(见附录《安装工程主要材料目录》)由甲方供应,卸车由乙方负责,卸车费用已包含在相应的工序单价中。其他零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且质量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9.3主要材料进入现场后属甲方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无权调出施工现场,如发现上述情况将实施重罚,其处罚金额为10000~50000元并追究责任。

  9.4乙方须严格控制主要材料的用量,杜绝浪费。材料用量必须控制在设计量内。超过设计用量的材料费用由乙方按市场价的1.3倍承担。

  9.5乙方必须24小时轮班作业并负责看管工地所有材料与设备(含甲方材料与设备),此类费用已含在乙方单价内,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9.6因工程需要需采购材料时,先由乙方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提供材料采购计划交技术部审核,再交物资部根据工地存料情况进一步核实,然后交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最后交项目经理审批后方给予购买。

  第十条:甲方责任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总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负责办理征地拆迁工作,并按业主的规定承担费用。

  10.3指导工程的施工,对进度、质量、安全实施全方位监督和控制,保证工程的圆满完成。

  10.4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评定,定期对其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定(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评定)。

  10.5提供主要工程材料及大型机械设备(塔吊、外用电梯、汽车起重机、卷扬机)。保证物资的供应。

  10.6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及管理工作,包括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重大施工方案的制订,控制测量等。

  10.7负责现场对内对外的协调和现场的综合治理工作。

  第十一条:乙方责任

  11.1保证向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与批文的合法、真实和有效。

  11.2乙方进场施工的劳务人员,乙方必须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起劳动合同关系,否则不得进入工地从事施工。

  11.3根据本工程工期、所有工序工作量及各项协议条款,在协议签订后,按甲方通知要求五日内组织足够的劳务人员和机具设备进场,保证开工后立即形成均衡生产能力。

  11.4严格按设计文件、计划要求组织施工,服从甲方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工程质量,不合格项目必须返工,直至达到优良后才予以计价(结算),返工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11.5乙方应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因乙方施工给当地居民造成了损害,乙方应承担其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1.6乙方应组织管理好施工队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11.7为完成本工程所布设的临时住房、便道、给排水管道、电力线路等由甲方投入的一切设施乙方应进行维修养护,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除。

  11.8按国家的规定,除营业税及附加由甲方交纳外,其它税费、地方或国家的规定费用由乙方自行缴纳,相应的费用已包含在工序单价中。

  11.9负责甲供材料的卸车,费用已含在相应的单价中。

  11.10无论什么原因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追加费用要求。

  11.11不论什么原因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否则给予10万元一次的罚款。

  11.12因各种原因,乙方需在结构上开洞、开槽等,其开洞(槽)及修补工作和相应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安全及文明施工

  12.1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宣传,并按本协议及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工程特点,制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遵守安全规程,杜绝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避免伤亡事故。

  12.2乙方必须为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办理保险业务,也可由甲方代办,费用转乙方承担。如果乙方在工序施工期间造成的一切事故包括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和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同时接受地方政府、业主及甲方对乙方进行的安全处罚。

  12.3甲方将在乙方前三期的工程计价中每期扣除1万元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凡因乙方责任导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重伤一人给予乙方10000元处罚,每亡一人给予乙方30000元处罚,同时其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虽然甲方给予了安全生产处罚,但并未能免除或减轻乙方应负的其他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施工中如果未发生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后退还安全保证金。

  12.4为了保障进入现场人员的安全,乙方应在安全有隐患的部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设置照明、警告标识、信号和安排专职安全防护员现场指挥,其费用已包括在乙方包干单价中。

  12.5乙方不按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施工的,甲方将不予计量。

  12.6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整洁、整齐,进出施工现场的道路要做到平整干净无积水,水沟要保证畅通。由于乙方没有按上述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甲方将对乙方处以3000~8000元的罚款。

  12.7乙方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甲方各项现场管理规定,维护甲方良好的社会信誉,施工过程中必须佩带上岗证牌,头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上班,杜绝一切不文明现象发生。如发现违章者,甲方将给予违章者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所有单项工序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同时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退场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否则甲方有权请求有关部门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1)、经甲方组织检查,乙方在施工进度或质量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时,甲方发出通知书警告限期整改,若乙方仍组织不力,改善不大,甲方将向乙方发出第二次通知书警告,同时,给予乙方七日观察期,情况未见改观或整改不理想时;

  (2)、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或修复,返工、返修后达不到规定质量要求时;

  (3)、乙方施工进度达不到要求,严重影响整个合同段工程进度,经督促、警告仍无力满足要求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赶工增加费损失);

  (4)、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造成等级以上安全事故的;

  (5)、乙方严重违约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

  13.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劳务转包、分包。否则甲方一经查实,甲方将收回所有单项工序,勒令退场,没收履约金和信誉金,并由乙方自行承担退场引起的相关损失。

  第十四条:履约保证

  14.1 根据本工程的特殊情况及单项工序的特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预付款,但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 金 壹拾 万元,工程竣工后无违约情况给予退还。

  第十五条:质量保证金条款

  15.1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本合同采用质量保证金制度。甲方扣留乙方当月验工计价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各项工序验收合格移交后退还5%,其余5%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年内按约定支付。如果在缺陷责任期内合同工序出现质量瑕疵时,该款充作修理费用,不足部分乙方仍然应承担责任。乙方应在收到修补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派人修理(无法通知则适用后款);否则,甲方有权委派他人执行,费用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瑕疵时,退还本金,不计利息。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16.1 乙方向提供甲方的《承诺书》、竞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单价》、都是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 双方在施工期间发生及签认的验工计价单,领料单、机械、料具租赁单、清算资料以及法人授权书、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许可证和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有关技术、质量、安全规范的条款。都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17.1 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北京市怀柔区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八条: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工程履约完毕,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并支付完所有余款后合同关系即告终止。

  第十九条:本协议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 章)

  代 表: 代 表: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安装设备合同1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 地段,全部土石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有关条款明确如下:

  一、工程内容:地段内土石方挖填与平整运弃。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量:土石方约 万立方米左右,在线内组织施工,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四、承包方式:采用包工的方式,单价以 元/m3基数。本工程全部渣土、运输、倒土及渣土办证手续费用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石方和混凝土结构双方协商另行计价。

  五、结算方法:乙方进场后,甲方先付 元给乙方进场费,以后按 立方米结算一次,以此类推。余款在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在乙方完工七天内进行工程验收工程,并且出结算表,凭结算表一个月内付清。

  六、税收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责任

  1、水、电源由甲方提供。

  2、甲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乙方搞好施工指导,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并及时进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3、甲方负责派专人及时签收认定所做工程量,以配合乙方顺利进行后续工作。

  八、施工日期:从开工日起有效 天内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任务。设计变更,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及节假日渣土办通知停工,如出现石方,(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完善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付清,合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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